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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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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可是直到十年后回到这里,遇见你,遇见石知洺,我才意识到在别人眼里我还有另一种形象,才意识到当年我以为自己与别人之间的玻璃墙,有一半是我自己立起来的。”

宋疏望着女孩,认真道:“小小,你知道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吗?”

小小眼睛忽闪几下,神色忽然愣住。

淬着毒的恶意。

藏在黑夜里的辱骂。

自卑、胆怯。

崩溃后遮掩爱好。

羡慕向往,却总不敢前进的友谊。

泪水逐渐在那个圆圆的眼睛里积聚,小小低下头,捏着手中的奶茶杯。

宋疏扶着膝盖起身,回了趟书店,约一分钟后又重新坐下。

一本绘本被递到眼底,红黄白三只蝴蝶手牵手在封面飞舞,小小接住放到腿上。

“那天你在看这本书吧。”

宋疏温和的嗓音从左上方响起:“花朵只接受与自己相同的蝴蝶,但三只颜色不同的蝴蝶却为了朋友,无论如何也不愿分开,即使忍受暴雨,几乎要失去生命。”

“以前觉得她们有些傻,明明都有花收留,分开躲雨再团聚不就好了吗?”

“现在再看雨不是雨、花也不是花。原来我以前是束缚自己的花,根本没有去找属于自己的傻蝴蝶。”

宋疏昂首望向漫天星空,槐树的枯枝遮住月亮。他弯起眼眸,重新看向眼前已经开始诗朗诵的演奏会:“二十五年我才刚刚有点懂这个故事,小小,我希望你可以比我早一点。”

“你要知道你是一个优秀、惹人喜爱的女孩,做事细致,有礼貌,即使不笑也很可爱。没有人可以获得所有人的喜欢,但你值得让任何人喜欢上你。”

宋疏在羽绒袄口袋摸索,拿出四只发夹。

粉、黑、白、银。

四种颜色的水晶做成的小熊在灯光下布灵布灵,闪动着晶莹的光。明明长得一样,却拥有不同的风格。

“新年礼物,你选哪一个?”

望着小熊发夹,小小抬眸看向身旁的叔公,圆圆的大眼睛早就蓄满泪水。

在宋疏鼓励的眼神中,她低声说:“粉色的。”

宋疏弯眸,拿起粉色小熊发夹笨拙地帮她夹在头发上。同时,他也把剩下三只发夹放到她的掌心。

“喏,找个时间送给你的小蝴蝶们吧?”

眼泪啪嗒落到小熊上。

小小用鼻音嗯了一声,小心翼翼把发夹擦干净。大概是觉得这样太干巴巴,现在又是新年,她哽咽着道:

“谢谢叔公,祝你福如东海长命百岁。”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拜年,宋疏没忍住笑,被刚到口中的奶茶呛得直咳嗽。

一直到晚上九点多,演奏会才在宋荆书记的讲话中落下帷幕。

搬着板凳、打着手电、抱着孩子、搀着老人,观众们排着队离开漂亮的漆黑铁门。

点点光亮从老宅院走上主干道,在各个路口四散向小镇各个角落。

从初五开始,年味就会淡很多。

昨晚的狂欢留下一院子的狼藉需要处理,好在宋荆书记是个靠谱的人,今天依然带着人过来,收走灯具、椅子的时候,还帮忙打扫干净。

不过宣传片,还有一件事需要做。

“就是这张海报,我之前看是手工制作的,很好呐,就想补拍一下你们的制作过程。”宋荆举着从公告栏取下来的海报,笑呵呵征求宋疏的同意。

这海报其实也是宋疏第一次看见。

没想到画的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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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过有些皱的纸,无奈道:“书店你们可以随意拍,但这应该是小小画的,你们要去问她了。”

听说是镇上的宣传片,可能要上电视的,王铃立刻帮闺女搭了一身自认为漂亮的衣裳。

粉乎乎一团,袜子边有两只小耳朵。

小小连同绘画材料,被打包送进书店。她有些紧张,眼睛里却亮着光。

镜头对着坐在书柜中央的少女,她举起水彩毛笔,调了个棕色。

在下笔前,小小忽然抬头:“我可不可以画一张不一样的?”

宋荆微愣:“不一样的?”

小小颔首,鼓起勇气道:“昨天看完,我有另一个想法。”

“反正也是补拍,画不出完全一样的,不如大大方方拍个观后感?”宋疏帮侄孙女当说客。

想了想好像也有理,书记答应。

一旦沉浸于绘画中,所有的紧张都会逐渐被忽视,小小开始安静画画。静谧美好的画面,被一猫一狗破坏。

小乌和小白胡乱入境,甚至一爪子拍进颜料盘上,宋疏不得不带着两个会捣乱的小家伙去了院子。

地面还印上好几个彩色梅花印。

宋疏把猫揪起来想凶一顿,可是那小爪印实在有些可爱,到嘴边的骂最后变成:“你真烦人。”

一双白皙修长的魔爪把猫狗搓得吱哇乱叫。

咣当——

猝不及防一声巨响,宋疏与猫狗三只脑袋一起转向大门,门沿上也趴着三只鬼鬼祟祟的脑袋。

其中一个还有些眼熟。

为了不影响里面,宋疏一手抱着一个走到门口,好奇地与突然出现的三个女孩对视。

他不确定地问:“小小的朋友?”

她们一齐开口,说明来意:“叔公好,我们来找小小玩儿,但是不知道她家在哪,迷路了。”

听到这里,宋疏心里彻底松了口气。

他弯起眼眸,空不出手就用下巴示意:“对面那家就是,不过她现在在书店里帮忙拍视频,你们大概要等一会儿了。”

三个女孩闻言相互看了看。

她们跟着宋疏来到院子里,为了防止打扰到里面,轻手轻脚走到墙边,望书店里悄悄看了眼。

一身粉红的少女坐在中央拿着画笔画画,常带着铆钉发夹的位置换成了一只粉色水晶小熊,摄像机正绕着她转来转去。

宋疏邀请她们到旁边的茶棚里坐。

昨晚做的奶茶都被小小和宋疏喝光了,觉得他爱喝,王铃送来小小时,顺便又拿来一壶。

此时正好用来招待客人。

“嗯,这奶茶比学校那家店的还好喝!”穿着皮夹克的酷酷女孩夸赞道。

宋疏介绍:“是小小的妈妈做的。”

“好厉害。”

三个女孩对着装着奶茶的杯子,咔咔拍了好几张照片。中间还企图悄悄带上旁边的猫狗以及其主人,被对方抓包。

宋疏把猫推出来:“它应该爱拍照。”

被委婉拒绝,她们讪讪笑了笑,没一会儿便和小乌与小白玩成一团。

穿着黑皮夹的女孩叫陈芦雅,也是之前在门口提醒他小小还在校内的那个女同学。

她默默挪过来,询问道:“叔公,小小最近有没有什么不对劲?”

宋疏转眸,笑眯眯问:“怎么了吗?”

闻言,三个女孩再次相互看了一眼,由小雅开口说明。

回忆前段时间的事情,她满脸纠结:“放假那天……不对,我觉得最近期中考试之后她其实就有些不对劲了。”

作者有话说:

如果我小时候也有一个宋疏这样的叔公该多好呐【托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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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相聚与分别

◎昨晚我好像真的看见槐树开花了。◎

陈芦雅、惠雯、司徒晓。

三人初中相识, 平时最要好,性格志趣都很相似。按照她们的说法是体育课摸鱼一见钟情,按照她们父母的说法叫臭味相投, 干啥坏事都一起。

高中开学的第一天,三人为同班而高兴。也就是一个上个厕所的功夫吧, 陈芦雅歪倒在椅子上, 捧着脸道:

“我宣布,你们失宠了。”

对面的两个女孩满脑袋问号。

小雅颔首,笑眯眯望向右前方:“三年了,已经腻了,可爱才是天下第一!”

顺着她的视线过去。

上午浓烈的阳光底, 穿着粉红碎花裙的女孩端正坐在窗下。眼睛圆圆,脸也圆圆, 正慢吞吞观察四周,乖巧地与旁边大吵大闹的人群根本不在一个维度。

小雅豪言壮志:“我要当她姐姐!”

然后,自封的姐姐惨遭滑铁卢。

宋分晓长得可爱, 反应慢吞吞。有人在身边说话,她经常瞪圆眼睛看别人聊,安安静静。当然,这个别人不包括她们仨。

那种感觉像兔子见鹰, 老鼠遇蛇。

只要她们一出现在附近, 宋分晓一准低下头,默默往远处靠, 有时甚至直接跑出教室。

小雅和她的唯一交集, 只有收发语文作业时:她把作业递过去, 或宋分晓将作业整整齐齐摞到她手上。

失落, 但强扭的瓜不甜。

小雅只好收起魔爪, 省的把人吓哭。

期中考试结束那天,晚自习特许走读生可以放假回家。

美滋滋回家睡了个美容觉,第二天早上小雅还偷偷画了个淡妆。踏入教室门,她一眼就看见校服里裹着一身黑的少女。

粉嘟嘟的衣裳没了,发夹没了,桌纸本子以及常用的小熊头水笔都没了,连常亮着纯澈的大眼睛都失去高光。

陈芦雅脚踝一软,不可置信地抱住脑袋。那一刻,她有种塌房的崩溃感。

她慢慢吞吞可可爱爱的妹妹呢?

妹妹呢!

谁把她妹妹给穿了?

还是拿了什么重生复仇剧本?

好在经过几天观察,外表略有改变,但馅儿还是原来的。小雅松了口气,扶正岌岌可危的房子。

本来以为当初的豪言无法实现,谁知月休的周五,她一个不小心瞥见宋分晓在偷偷看手机。

又一个不小心,瞥见张帅脸。

帅哥长得精致漂亮,气质温润,大约是被拍得猝不及防,眼睛里还有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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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惊为天人,两眼放光,脱口而出:“这是谁呀?哪个明星?”

“是叔公。”

宋分晓算是第一次正式与她说话。

这是她与妹妹的一小步。

也是世界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甚至晚上她在校门口,还看见了真人版叔公。深陷在毛绒熊里青年在人群中探头寻找,失措又着急,可可爱爱,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之后叔公又来了学校。

司徒晓见之,忽然说眼熟。想了老半天,才一拍脑袋:“礼堂的天使!”

她是学生会的人,熟知学校的各种事迹,是三人吃瓜之源。听说了小提琴学长的事迹以后,她们实在好奇,顺带浑水摸鱼把宋分晓带去礼堂求证。

自那天起,三个人的小团体自然而然的变成了四个人。虽然宋分晓的爱好变化让小雅心痛,但终究抵不住妹妹贴贴。

长达二十三天的寒假抵达。

四人里只有宋分晓住在小镇里,好久不能一起玩儿。小雅想了想,严肃提议:“宋分晓,放假我们去找你玩吧?”

宋分晓好像是生气了。

磕磕绊绊拒绝后,没说再见就离开了学校。

直到大年初五坐在前往青城镇的大巴上,陈芦雅一直想不通自己这句话到底有什么问题。

“想来想去还是不对劲,我们等不到开学,所以就擅自找来了。”

小雅说完,旁边的两个女孩点头附和。

一个故事讲完,宋疏已经喝完了杯子里的奶茶。他单手撑着脸颊莞尔,侧眸望向旁边小楼的方向。

“据我所知,小小也是从一开学就想和你们做朋友了。其他的,你们自己聊吧?”

女孩们愣愣转头,与不远处的小小对视。女孩双手交握在胸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

小雅挥手,笑着扬声道:“宋分晓,我们来看你啦!”

带着粉色小熊发夹的女孩抿唇,噔噔噔小跑过来,一把抱住她们。

她哽咽道:“对不起。”

接下来是女孩们的单独时间,宋疏臂弯里一边揣猫,一边揣狗,悄然退出茶棚,掩上玻璃门,将这里交给她们。

“叔公。”

身后传来开门声,宋疏回头,看见小小走到自己面前。

“嗯?”青年弯眸,眼神询问。

小小拉起他的小臂朝书店走,门映照的阳光打亮整个房间。光尘飞舞的桌面,一张画躺在上面。

小小指着画说:“我没有其他什么,只会画画,所以这幅画是我送给叔公的新年礼物。”

绘制时胶纸固定,在画纸边沿形成一圈整齐的白色边框,里面的画面仍然是宋疏在拉小提琴。

但画面却与之前那副完全不同。

之前是竖版海报。

少年独自立于院落里,垂眸拉动琴弦,与花与风与光相伴。

现在这幅是横版。

下方人影摇曳,顶空星光璀璨,坠满洁白花串的巨大槐树之下,被花朵簇拥的青年闭眸拉动琴弦,唇角含笑。

宋疏指尖拂过画,轻声道:“谢谢小小,我真的很喜欢。”

小小弯起眼眸,回去与朋友相聚前,她踮起脚尖,在他耳边悄悄道:“告诉叔公一个秘密。”

“昨天晚上叔公演奏的时候,我好像真的看见槐树开花了,比以前夏天看见的都漂亮。”

女孩快乐地抛出书店,与茶棚的伙伴汇合。宋疏望着画中的树,怔在原地。

主人好像傻掉了。

试探几次确认,小乌觉得可以了。在趁机朝画伸出魔爪,时立刻被人捉住后脖颈。

“不许使坏。”

“喵呜~”

“撒娇也不行。”

宋疏无情地将用脑袋蹭自己的小猫放到地上,并指向旁边乖乖坐着看的小奶狗:“你越来越不听话了,看看人家小白是怎么做的。”

小奶狗瞪着乌亮的狗狗眼嘤了一声。

小乌看着一人一狗,天蓝色的眼睛里是不可置信,是悲伤,是委屈,是破碎。

猫自闭了。

茶棚里叽叽喳喳,像春天的小麻雀。过了一会儿,四个人告别,每人带着一只不一样颜色的同款小熊发夹,飞出老宅的铁门。

听她们说,是要参观小小的房间。

两天后,书店柜台上多了一只倚墙靠放的木制画框,里面裱着一副漂亮的水彩画。

从初六开始,老宅门前的路上来来往往许多人,拉杆箱的声音与告别的叮嘱啜泣,从凌晨响到傍晚。

今天中午阿婆也带着行李坐上孙子的小轿车。经历了一场死亡,老人家终于向孩子们妥协。

这么多年来,她没去过几次大城市。如今走在生命线的最后一段,或许可以多见见世面。

分别前,阿婆捧着宋疏的脸颊眼泪汪汪:“小不点儿,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还要记得早点找对象。”

宋疏想哭来着。

听到最后一句变成了哭笑不得。

人群中,最伤心的其实是小鹿。顶着鹿角的少年站在阿婆身边,哭得直抽抽,抹眼泪的袖子都湿透了。

其实从昨天开始,宋疏就听见隔壁传来的啜泣。他悄悄去与小鹿搭过话,试图帮他想办法。

“我听祖奶奶说门神可以跟着家宅的主人一起搬,这么舍不得,你可以跟着一起去。”

小鹿站在两家间的窄小巷子里,红肿着双眼摇头。

“他家有门神。”

从陈东毅身上,妖可以感知到那是一位强大和善的鬼神,比什么都不懂的几十年小妖厉害许多。

那位可以更好地守护这家人。

“小不点儿,我懂,分别的时候到了。”

因为懂了,才哭得那么伤心。

少年的眼泪哗啦啦地往下落,哭得和初雪时求救一样难过。但那次更痛苦,这次更悲伤。

直到最终的离别时刻,乖乖小鹿依旧像从前那样寸步不离跟随着老人,眼巴巴望着她。

可是,她却从来不知。六十年前救下的那只小笨鹿,一直一直陪在她身边。

宋疏难过地拧眉,泪水模糊视线。

一对粗糙而温暖的拇指抹掉他的眼泪,视野中是阿婆新月般的笑眸。

“阿婆。”

“嗯?”

望着老人慈祥的眉眼,宋疏哑声道:“那天我在雪中看见了一只鹿,棕色,有对漂亮的角,是它把我带到您身旁的。”

“它呀。”

阿婆昂首看向自己的老房子,笑眯眯说:“谢谢,变成精灵应该会聪明一点,不要再随便跟人走了,回到森林要好好生活哦,乖乖小鹿。”

小轿车载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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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礼,一路越过青石桥,沿着金水河离开了小镇。

趁着央酒不在,宋疏邀请小鹿来自己家做客。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只有些牛奶饮料。

他们坐在三楼阳台,迎风喝奶。

冰箱的温度让宋疏的牙受苦,第一口冰得一颤,之后就裹着袄看鹿妖喝。

妖不畏寒冷,学着人类灌酒似的灌奶,一瓶接着一瓶。连干三瓶以后,少年捧着泛着红晕的脸,嘿嘿一笑。

“她和我说话了。”

“她第二次和我说话。”

“说了好多好多个字,还叫我乖乖小鹿”

听着尾音里的波浪线,宋疏失笑,他觉得可能妖都不大聪明。

任由着小鹿妖把家里的牛奶库存喝完,少年用被眼泪浸湿发皱的袖子一抹嘴巴,猛地转头看向身边的人类。

“小不点儿,你是我认识的第二个人类。离开之前,你帮我取一个人类名字吧。”

“有名有姓那种。”

宋疏歪头想了想,笑着问:“叫鹿英好不好?”

有一只小鹿。

遇见了一个名叫张英雪的人类。

他是一只很乖的小鹿,现在要听那个人类的话,去寻找属于他的森林好好生活。在突如其来的第三场冬雪中,鹿英背着小包裹离开了。

作者有话说:

大概最近半个月工作应该会很忙很忙,只能保证至少隔日更。

抱歉啦,我尽量晚上多努力努力【捏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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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梦

◎我曾经也见过一只妖怪。◎

这一年的春节在元宵节的汤圆中彻底结束, 书店的生意逐步走上正轨。没有多好,也没多差,在小镇上足够生活。

晚春四月, 风筝大会。

五月庭院,槐花满树。

八月盛暑, 烈日炎炎, 宋老三说要改种西瓜。

十月长假,陈东毅带着阿婆回来了,鹿英也归来,陪他一起过生日。此后又一个冬季降临。

胖哥那次相亲很成功,相处一年后两人结婚。喜乐响彻小镇上空, 祝贺的红拱门一路铺到镇门口。

小小高考发挥很好,去了他的母校。

王铃与宋老三思考很久, 决定不跟去那个大城市生活。因为女儿长大了,需要放手任鸟儿飞翔。

一季又一季。

三年又三年。

胖哥的孩子都大了,去河边钓鱼钓到一半, 便匆匆起身说要送孩子上学去。凌晨的金水河畔,便剩下宋季与宋疏两个人。

宋季悠悠问:“也不谈恋爱,等谁呢?”

宋疏望着水中的鱼漂微怔。

他轻声反驳道:“反正不是你。”

对方哼笑。

又一年五月,立夏与小满之间, 天气处于经常炎热, 偶尔凉爽的阶段。今日气温适当,长袖衫不冷不热。

宋疏放下鱼桶, 坐到屋檐底的石阶。他两手撑着脸颊, 昂首望向院子里遮天蔽日的巨大槐树, 洁白花串迎风晃动, 漂亮得像水彩画。

好像已经十年了。

“你还要我等多久?”

幽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宋疏微怔,他好像还没把心里话说出口。不再年轻的男人转眸望向右侧,已故的江奶奶浑身黑气站在自己面前,苍老的声音质问:

“十年了,博尔赫斯的书为什么还没给我!为什么?”

柔软的床铺上,漂亮的青年猛地坐起身。他喘着粗气,琥珀色眼眸呆滞地盯着空气,不知今夕何夕。

卧室的空调呼呼送着暖风。

室外一片银装素裹,显然还是冬日。

宋疏不确定地从枕头下摸出手机看日期,确认现在是正月初十,并没有过去十年。

他赤脚走到窗下,透过玻璃望向外面正常大小的槐树,二月份的天气连绿芽都还没发。

明明只说去灭个虫而已。

十多天了,就算是他也能灭干净了。

两千岁的大妖,呵。

宋疏磨牙,面无表情地转身,换上冬衣去洗漱。早饭以后,他调出江奶奶的信息,给她打了个电话。

“江奶奶,您要的那本书到了。有空来拿吗,没空的话我去送给你?”

“哎呦,过个年我都忘记了。今天去县城,晚上路过去拿。”

“好的。”

嘟嘟短促的两声响起,电话挂断。宋疏独自坐在柜台里,清晨的书店宁静清幽。

他长叹一口气,双手交叠趴坐在桌面,好看的半张脸埋进羽绒袄的袖子。

梦中十年让他依然恍惚。

还未完全走出来。

金色阳光自敞开的门框照进来,满架的书脊在飞尘间仿佛会发光。呆滞片刻的青年一点一点,将露出的眼睛也迈进臂弯里,只余下一个青色发旋。

风过,一缕呆毛竖起晃动。

“今天营业吗?”

熟悉的声音响起,宋疏猛地起身,看见张成权已经站在门外,身后思慕拢着白披风,微微欠身。

“营业。”

宋疏起身,扬起唇角微笑:“您想要什么书?”

“没事,我随便逛逛。”

张成权背着手迈进书店,扫视一圈,径直走向文学区。

宋疏缓缓坐下,单手撑着脸颊看老人选书,逐渐脑子又开始发呆。

视野中突然冒出思慕放大的脸,青年猛然回神。

“公子最近似乎没什么精神。”

张成权还在旁边,宋疏总不好直接开口与她聊天,便拿出手机在备忘录上打字给她看。

「可能是前几天太忙,还没缓过来。」

女子扫视屏幕,想起上次演奏会之前那次见面,关心道:“最近可有好好吃饭?”

宋疏想了想,含糊回答:「差不多吧。」

主要是之前央酒就等同一个全自动吃饭报时器,到点就要放下一切去吃饭,他便习惯了。

最近偶尔会忘记早饭或晚饭。

听到这回答,思慕浅声轻叹:“人类是很脆弱的,公子要好好保重,活得长久一些,妾以后也能偶尔来找你排解无聊。”

宋疏轻笑。

「我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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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张成权也选好了书,一本《牡丹亭》被送到眼前:“就它吧。”

宋疏接过:“好。”

古朴的棕色硬质封面打开,首先是一张插图,写意的梅花树下,身着昆曲戏服的一男一女对面相望。

翻越出版说明,便是汤显祖的题辞。其中最出名的那句“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①”,便是出自此处。

坐在院子的阳光里,张成权翻开自己的新书爱不释手。他指着其中一行,与身边的青年感慨:“我却最爱下面这句。”

宋疏偏头去看。

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①。

牡丹亭全名叫牡丹亭还魂记,对于整个故事来说,这句自然是灵魂所在。宋疏颔首,抬眸却发现老人目露怀念。

或许对他来说,这句还蕴含着曾经的什么故事吧。

“你那个朋友。”

张成权端着书,忽然又开口:“那个白头发朋友,他是妖怪吗?”

“!”

被这样直白问,宋疏眼眸闪过一丝震惊,好几秒找不回声音。他转过头去,咳了一声笑道:“他只是——”

刚准备拿出之前那段中二病说辞,张成权便又出声了。

“别害怕,也别多想。”

不知想到什么,老人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贴海报那天,他见到我说了句人类老头,我就猜他应该是只妖怪。实在好奇,就多问了这一句。”

宋疏脑袋缓缓转回来,他望着坐在阳光里的国字脸老人,那张常年严肃的脸上流露温情。

他迟疑问:“您也……”

“见过。”

张成权肯定地回答:“我曾经见过一只妖怪,爱慕过她。”

宋疏微怔,下意识转眸看向一旁白披风里的思慕,清丽女子弯眸微笑,葱白的指尖拂过老人的黑白相间的发丝。

他们相遇在几十年前的一个冬天。

冬日与初春的交界,冷冷的雨刚下过没多久,那时的许多人会选择去山林中采山货。

木耳、地衣或是蘑菇。

野生的菌类放在锅中随便炒炒,鲜香得很。

张成权喜爱地衣,但这东西不适应寒冷,春夏最多,冬天鲜少能有。

后山林靠近小镇的地方都被光临过,只能朝深处走。他本来只是想找些蘑菇,没想到在枯木枝下发现了地衣。

不知不觉,一路向里。

那是一片水杉林。

笔直的枯树干下,赤色红菇一朵接着一朵连成片。穿着绯色古装的女子平躺在菇群中央,顶空阳光照在玉白的脸颊,美得不似真人,更像精怪。

睫毛微颤,她缓缓睁开双眸。

浅褐色的眼睛里映着手足无措的青年。

眨眼之间,女子来到他面前。确认与之对视上,她莺声婉转:“人类,你能看见我?”

张成权喉结滚动。

望着咫尺之间的美丽面孔,他脸颊烧红,后撤一步问:“你、你是蘑菇吗?”

女子微怔,轻笑声响彻无人的山林。

这便是他们的初见。

女子告知,她名思慕,是一只红狐。与家中爷爷赌气,离家出走,游玩至此。

本来等春天一到,她便要换个地方了,没想到突然遇见可以看见妖怪的普通人类。思慕拍手,直呼有趣,让他多来这里找她玩儿。

青年很听话,农忙之余得空便会过来。

来时他总会带些东西,有时候是他做的饭菜吃食,有时候是些收音机、随身听一类的新鲜玩意儿。

听着磁带里播放音乐声,思慕好奇地屈指敲了敲:“人类也会妖术了?”

张成权好笑:“应该说是技术。”

狐妖听不懂这些,她只是翻动着会唱歌的盒子,饶有兴致。

一旁人类青年坐在已经长满青色草地的小坡上,偏头认真注视着她,清晨露水湿重,打湿了她的乌发。

下一次来时,张成权带来一件披风。

洁白无瑕,布料柔软。

人类说,这是他亲手做的。

思慕很喜欢,披在身上在杉树间凭空飞舞,像一只翩飞的美丽蝴蝶。

落到地面,她弯眸说:“谢谢。”

望着她的笑容,张成权也跟着扬起嘴角。他跨过蓝紫色的喇叭花,迈步来到狐妖面前,伸手为她带上斗帽。

“这样就不会被露水打湿了。”

此后多年,张成权回忆时总会问自己,明知那是一只狐狸化成的妖,为什么还会喜欢上她呢?

答案总是模糊。

思来想去,喜欢思慕好像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汤显祖《牡丹亭》。

昨天头疼睡过去了,半夜两点爬起来码字,都是自食恶果罢辽,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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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归来

◎回来就回来,堵什么房门!◎

“后来呢?”宋疏追问。

张成权合上书, 垂下眼眸微笑:“后来啊……”

相爱的开始总是甜的。

每次奔向山林相见之时,就像吃了野蜂蜜,一直甜到心里。

思慕说以前总被爷爷困在山林间, 从未进过人类的房子,好奇, 想去。

这不是一件大事。

刚一提出, 张成权便立刻起身,为她引路。到达小镇边缘时,遇见朋友打招呼。

“嘿,又一个人去山里啊?”

一个人。

张成权偏头,左方白衣与乌发翻飞。

明明思慕就站在他身边的。

这时他才清楚, 原来别人看不见她。

走在乡间路上,思慕双眸闪动好奇, 丝毫没有因刚刚产生任何情绪。张成权便也将内心丝丝缕缕的异常情绪遮掩。

他扬起笑容,带她来到自己的家。

单层的老房子,矮矮的墙, 整洁也简陋。狐妖迈着优雅的小步,四处走着看着,忽然回眸笑道:“原来檀郎是在这里长大的。”

“不过有些寡淡,种些花可好?”

青年是听话的, 此后多年家中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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