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检察官):对应副国级;
一级大法官(检察官):对应正部级;
二级大法官(检察官):对应副部级;
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一级巡视员;
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巡视员;
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调研员,或一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四级调研员,或三级调研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或一级主任科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或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三级主任科员,或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四级、五级法官(检察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或三级主任科员。
特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巡视员;
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三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调研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五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3、书记员
一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一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二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三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书记员:对应四级调研员;
一级书记员: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书记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书记员: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书记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五级书记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对应关系
(一)管理岗位:共10级
按职务层次和经济待遇,对应关系大致如下:
1、一级职员:对应正部级
2、二级职员:对应副部级
3、三级职员:对应正厅级
4、四级职员:对应副厅级
5、五级职员:对应正处级
6、六级职员:对应副处级
7、七级职员:对应正科级
8、八级职员:对应副科级
9、九级职员:对应科员
10、十级职员:对应办事员
(二)专技岗:共13级
1-4级为正高,5-7级为副高,8-10级为中级,11-13级为初级。专技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对应关系,结合日常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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