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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七年之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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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后……

权景律所,一名青年躺在办公室里宽大的皮椅上,抱着手机,看着屏幕上那些搔首弄姿的女人,脸上禁不住露出一丝惬意的神色。

“还是在律所待着好啊。”男子点上一支烟吐槽道,“王八蛋叶君临,前几天还想骗老子去北境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傻子才会去呢。”

男子正是消失已久的林河,就在上个月,刚刚从北境归来。

如今的权景律所,跟以前是大不同了。

聂风早就已经离职回家去养老,而接替他职位的,不是别人,正是当初林河的大徒弟古小天。

而在这七年时间,权景律所已经由当初的一个江城地方律所,成为东江省的连锁律所。

在东江三十几个市县,都有分所。

正在林河惬意的叼着烟,近距离欣赏着丝袜艺术的时候,一个年轻的身影敲门进来。

“林河哥……”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工作的时候称植物,你怎么就一点长进都没有啊。”

林河收起手机,坐直了身体,板着脸训斥道。

“好的,林主任,我下次一定不会再叫错了。”

男子嬉皮笑脸的说道,他正是林炸天,受林河的影响,大学直接选了法律专业,然后进了权景律所。

不过他现在也不叫林炸天了,而是改名叫林元。

“嗯,这才像样。”林河点点头,“找我什么事?”

“是这样的林主任,有一个法律问题我想了很久,始终想不明白,就只有来请教你了。”

林元皱着眉头小声说道。

“法律问题嘛。”林河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神色,“说来听听吧。”

七年之中,自己在北境杀的国敌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吧,就连那些大宗师都有好几位死在自己手上。

见惯了死亡和杀戮,反过头来还是要回归自己的老本行。

还要给人一本正经的普法,这听上去怎么都有一丝怪异的感觉。

林元面色露出思索之色,随后道,“张三的车子在某处停车场停了一个月,而他又不想缴纳高额的停车费。”

“于是就坐在车子里蹲守来往车辆,等他看到一辆车子要缴费离开。”

“就趁着前车离开,而栏杆又没放下来的时候,直接一脚油门跟上冲出去。”

“张三的这个行为,到底触犯了哪个罪名?”

跟车逃避停车费?

这种事情倒是普遍发生。

只不过涉及的罪名可就复杂了。

不过认真说起来的话,四百多条刑法中,还真没有哪一条刑法能够完全解释张三的这个行为。

林河脸上露出一丝笑容,“那小元你说说,张三的行为,有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我一共想到了三种罪名,分别是诈骗罪、抢夺罪、盗窃罪,不过具体是定哪一种罪名,心里还真没个主意。”

“这才来问林主任你的。”

林元摸着脑袋说道。

林河微微一笑,“既然你拿不准主意,那我就帮你逐一分析的。”

“首先就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乍一看,在这起事件中,张三逃避巨额停车费的行为,的确是非法占有。”

“不过呢,刑法中也解释了,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那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

“但,单位不能构成诈骗罪的主题。”

“张三跟着前车,趁着栏杆没有放下来时,逃离停车场的行为,看似是诈骗,使停车场的机器误以为他的车,跟前车是一体的。”

“但是呢,刑法中特别指出,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此,指控张三诈骗罪,主体不成立,自然就算不上诈骗罪。”

林元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道,“林主任,你的意思是说,因为被诈骗的主体不符合诈骗罪的要件,因此张三的行为不能构成诈骗罪吗?”

“聪明……”

林河摸摸鼻子笑道,“再来看你给张三罗列的第二个罪名,抢夺罪。”

“刑法27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为抢夺罪。”

“这个罪名相较于前一个罪名诈骗罪来说,用来概括张三的行为,好像是更加贴切一些。”

“张三趁着停车场的机器来不及反应,直接跟着前车从停车场离开,等机器反应过来,张三早就跑的没影了。”

“但是呢,抢夺罪的主体必须也要是自然人,如果把张三的行为定性为抢夺罪。”

“法院的判决书上就会写着,一辆车,抢夺了一台机器,难道你就不觉得这份判决书十分怪异吗?”

说到这里,林河的脸上同样是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

“哦,林主任,我懂了。”林元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说,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是嘛。”

林河摇摇头,“我可没有这么说。”

“诚然,在类似的案例中,无论是逃避停车费的,或者是跟着前车逃避高速费的,法院大多数都会根据盗窃罪论处。”

刑法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车辆进入停车场即与车场经营人缔结服务合同,车主有义务向车场经营人给付停车费,该应付停车费属于车场经营人的债权。

跟车逃避停车费的行为,通过平和手段排除了车场经营人对债权的支配,建立起新的支配关系,主观上具有故意。

因此,对于此类案件,法院都会认为是逃费的行为人盗窃了停车场主人的财产。

十起类似的案件中,有八起最终都会以盗窃罪定性。

林河继续道,“不过呢……”

听到还有‘不过’二字,林元立刻就打起精神。

甚至还从兜里掏出一个笔记本,想要把林河的话语都记下来。

“虽说法院都会以盗窃罪来判决此类行为,但也非是无可挑剔的。”

林河的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盗窃罪,还有一个重大的特征,那就是跟诈骗罪,抢夺罪一样,是取得性犯罪。”

“就好比张三盗窃了1000元财产,那就是取得性1000元财产。”

“同理,诈骗罪,抢夺罪也是,这些都是结果犯,最终都会以非法取得的金额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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