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2章 大变动与地狱法律  衰弱的的世界与龙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家的行政机关。第九条:深渊地狱,司法机构与检查机构,独自运行并使时自身合法权利。 
    第四章:经济制度:第十条:深渊地狱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深渊地域特色经济道路。第十一条:以国有制经济为主,以私有制经济为辅,保护一线劳动者为主。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恶魔与魔鬼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十三条:恶魔与魔鬼代表会各级机关,由恶魔与魔鬼选举产出,各级代表大会拥有监视议会的权利与检察机构互相检查。 
    第六章: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第十四条:本宪法的修改,由深渊地狱议会提出,并经过2/3以上的议会成员通过。第十五条:深渊地狱议会负责宪法的解释。 
    结束语:本宪法是深渊地狱恶魔与魔鬼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的律效力。所有国家机构,居民都必须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威严。 
    “哦对顺便提醒老鸨子一句,卖淫违法!找魅魔也违法。”赛文特对休格进行提醒,一方面也是为了吓唬他。 
    休格一点不像信任的看着这本书,“你这个有人遵守吗?”“你猜猜我为什么会通用语?你猜猜这里妓院是怎么没的?以及恶魔和魔鬼为什么这么少出现了?” 
    赛文特语气中有抑制不住的,对凡人位面的鄙视,也有着隐藏不住的自豪。“哦,所以你不骂我,是因为在这里骂人违法?”休格对此比这些法律更好。 
    “你这么说也不对,毕竟民法它不入刑。”

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博仕书屋阅读榜

博仕书屋新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