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74章 七零年代冤种舔狗知青(完)  快穿:这个炮灰不仅强,还杀疯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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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去考试,也赶不上千军万马。



    但是你不让她去,她就以为自己能考上,那个执念深入灵魂。



    不管陈家栋怎么洗脑,怎么打骂,文清就是钻进了牛角尖。



    等她老后,她还跟家里的孩子念叨着当年陈家栋不让她去考试的事情。



    在村里磋磨了一辈子,临死前还念着,“如果当初我能去高考,你们早就是城里娃了,这一切都是陈家栋的错!”



    陈家栋:幸好没让她去,否则我就没了老婆!



    话说回来,高考结束后,沈泽才出了狱。



    他的户籍在大河村,所以只能回这边的知青点。



    沈泽苍老了很多,皱纹爬上了他的脸颊,眉间满是愁绪,嘴角耷拉着,一副苦瓜脸的模样。



    看着林煜没有任何变化的样子,他的眸子闪烁着恨意。



    这三年的监狱生活,他从一个被打的小弟,到如今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大哥,身上满是腱子肉。



    “林煜,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沈泽把林煜堵在了厨房内,“林煜,真是好久不见啊。”



    林煜挑挑眉,笑了笑,“监狱里好玩吗?”



    沈泽平静的情绪一下子被挑起来,他伸手往林煜的脖子去,“你找死!”



    林煜捏住他的手,手上的力度稍微收紧,顿时让他感觉自己的骨头似是要裂开来。



    沈泽的另一只手握成拳头挥过来,也被林煜轻轻的一弹,钻心的疼痛传遍他的全身。



    林煜把他往前一推,任由他摔倒在地。



    他面目狰狞,感觉双手似是废掉了,“这怎么可能!”



    沈泽无法相信,自己竟然在林煜这里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



    明明没看到林煜使力,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林煜掐着他的脖子,“死。”



    沈泽满脸的恐慌,他从林煜的眼里看到了杀机,他想要呼救,却说不出来话。



    等到他的脸色变成了猪肝色,林煜放开了他。



    让一个人死掉对林煜来说很容易,但是他更想看到沈泽生不如死。



    就让他一辈子待在农村吧。



    一个坐过牢的知青,想要在大河村里生存没那么简单,知青点的人也防着他再偷东西。



    沈泽得知恢复高考后,当然也是想要通过高考回城。



    三年前,父母得知自己偷窃坐牢后,便跟他断绝了关系,不再有来往。



    他现在出来,父母也不会把工作让出来让他回去。



    原本是家里的功臣,如今却是家里避之不及的存在。



    看到好几个知青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特别是林煜考上了重点大学,他气得牙齿都咬碎了。



    他不明白为何世道不公,让林煜这样的小人鸡犬升天。



    他自认没有做对不起林煜的事情,就是偷盗也是因为被林煜逼到的境地。



    他想要备战半年后的高考,但三年没有看书,他早就把知识点忘得精光,他连买书本的钱都没有。



    他的双手因为上次和林煜交锋,落下了毛病,只要一使力就会疼痛不已,潮湿天的时候也是如此。



    也因此他挣不到什么工分,分田到户的时候,他也没办法种那么多田,只能租出去,每年换点粮食。



    改开的号角传来,他想去打工,但他的双手让他像残疾人般,没人会录用他。



    最后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孤寡农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每日的功课就是诅咒林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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