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节(1 / 2)
阎阳一跟宝葫芦看着珠子,一脸的羡慕之色。
虽然想要,但眼神中没有任何贪欲。
宝物有德者居之,福缘更重要!
话是这么说,但俩人更知道林逸跟计连营不是普通人,他们惹不起!
林逸一抬手,地上的珠子就飞到了林逸手中。
这就是传说中的避风珠,跟定风珠不同,这避风珠没那么神奇,可以驱虫散气,戴在身上就不会有蚊虫之扰了。
周围人都看傻了。
这是什么手段,能够让珠子飞到自己手里!
阎阳一跟宝葫芦更加确定了,这两位绝不是普通人,肯定是传说中的修士,或者是术士!
靠在林逸怀里的小嘟嘟嫌弃的往后躲着,小脸皱成了一团。
“呸呸呸!好恶心呀。”
林逸见小嘟嘟这么嫌弃,笑着将珠子随手扔向荷花。
“姑娘,送你了。”
既然这姑娘跟计连营的小师妹有关系,那就是自己人了。
荷花眨巴着大眼睛,没想到林逸这么干脆,下意识的接住,看着手里晶莹奇特的珠子,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但这是那大蜈蚣身体里的东西,想来是个好东西。
阎阳一跟宝葫芦看的一脸肉痛。
那可是避风珠啊!拿出去至少能买到上千大洋的好东西,怎么就随手送人了!
再说了,咱们先认识的,你不要可以送给我们啊!
荷花笑的跟朵花似得,开心道,“谢啦兄弟,不过这到底是什么宝贝啊,怎么会在大蜈蚣的身体里呢?”
荷花问出了周围看热闹众人的心声0 ........
现在大家都好奇极了。
“我知道,这是避风珠,可以驱虫散气。”
宝葫芦娘们唧唧的说道。
有的人娘炮也不能怪他,可能天生雄性激素缺乏,天生阉人也没办法!
我们不能歧视这种人!
林逸虽然不喜欢,却对宝葫芦也没什么讨厌的。
“他说的没错,这东西戴在身上可以防毒防虫,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林逸1.2淡淡的开口道。
这是他来到镇子里第一次开口说话,声音清澈明亮,带着一种迷人的磁性。
修为突破至金丹期,林逸的身体已经经过几次超凡进化,越发的完美了,以前长得帅,现在不光长得靓,声音也迷人了许多。
荷花这样大大咧咧,从小跟男孩似得妹子听见了,耳朵都麻麻的,心里还痒痒的呢.
第514章 我最喜欢来这里吃了
“前面有家酒楼,我请你们去喝酒,对了,我叫荷花,还未请教兄弟你高姓大名?”
荷花对林逸拱了拱手,满身的江湖气息。
林逸淡淡一笑。
“我叫林逸,他是我的伙计,你叫他老计就行。”
“老纪?”
她倒是听说过纪晓岚这个名字,还以为计连营也是这个姓氏。
现在看来,这位抱着小白狼的应该是管家之类的,这个林逸应该是个富贵人家的少爷!
“荷花姑娘,这两个08也是今天才出现在咱们阴阳镇的。”
杨大白话站在荷花身后,又对荷花小声说道。
他是想提醒荷花,这些人都是生人,不可靠,不要走得太近。
然而荷花根本就当没听见一样。
“林逸兄弟,走,喝酒去!”
荷花对林逸展现出了很浓厚的兴趣!
林逸本来也是这么以为的,不过随着荷花的大眼睛不时看向小嘟嘟,还时不时地跟小嘟嘟搭话,夸赞小嘟嘟可爱。
林逸顿时无语了。
还以为自己的魅力天下无敌,让小姑娘看上了,没想到萌娃才是无敌的。
小姑娘被小嘟嘟萌到了。
阎阳一跟宝葫芦厚着脸皮跟了上来,之前就定好的要一起吃饭来着。
荷花带队来到酒楼后,直接上了二楼,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外面就是阴阳镇的街道,坐在二楼能看到远处的风景,还有楼下的街景。
吃饭的人大多喜欢在这里坐着,又能吃好吃的,还能欣赏风景。
“别看这家酒楼不大,厨师也不是名厨,但烧的菜特别好吃,我最喜欢来这里吃了。”
荷花热情的介绍着。
林逸淡淡一笑,对吃的他不怎么挑,只要不是自家媳妇跟小姨子做的那水平,都可以接受。
“小妹妹,你喜欢吃什么东西呀?姐姐给你叫好吃的。”
荷花用一种特别温柔的语气,笑盈盈的凑到小嘟嘟跟前问道。
呜!好可爱的小姑娘啊,这小脸蛋,就像小苹果一样!
小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