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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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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出任务!

关键是庄康适不仅不能揭穿连峙, 还得捏着鼻子回道:“你能一眼就发现那些家伙是碰瓷的,就足以证明你的洞察力有多敏锐了,而且很多时候,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

“但我必须得承认,你有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安的潜质。”

连峙笑了:“谢谢庄师父的夸奖。”

庄康适:“好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昨天晚上忙了一晚上,你也辛苦了。”

连峙:“好的。”

离开的时候, 他发现饮水机上的水桶已经空了,于是轻车熟路地换了一桶新水上去。

半个小时后,连峙回到了前身母亲留给他的那套房子里。

这套房子虽然已经很老了, 但是房子几年前刚刚装修过,前身虽然是个纨绔,生活习惯还不错, 所以房子还算干净整洁。

连峙给浴室简单做了个消毒, 又洗了个澡, 就直接睡了。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 已经是下午三点钟的事情了。

他习惯性从枕头底下把手机拿了出来。

他这才发现, 他的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关机了。

连峙便找出充电器, 给手机充上了电。

等他洗漱完回来之后,手机也可以开机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几十个未接电话。

其中三个是曹定华打过来的。

十八个是连父打来的。

九个是连爷爷打来的。

连奶奶也打了六个。

连峙这才想起来, 他本来是准备回连家,给前身的后妈的父亲庆祝生日的……

难怪连父他们给他打了这么多的电话。

可想而知,这会儿连父他们有多生气。

但是连峙还是给连父打了个电话。

几秒钟之后, 电话就接通了。

不等连峙开口, 连父就破口大骂起来:“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爸爸?”

“我应该没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吧?”

“是,我是把你的弟弟妹妹送进了国际学校, 把你留在了家里,可你也不看看你平时的成绩有多差,而且当初不是你自己吵着闹着要跟着爷爷奶奶的吗?”

“你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原本也是准备把你送去国外留学的,可谁让你喝醉了之后,在你卢姨的生日宴会上大放厥词,说你的弟弟妹妹长得不像我……”

“你卢姨更没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如果没有你卢姨的出谋划策,连家能有今天?你能过上现在这样锦衣玉食的生活吗?”

“相反,你做了这么多的混账事,你卢姨都没有怪罪过你,还处处帮你说话,你就应该对你卢姨感恩戴德。”

“原本我对你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你这辈子不杀人放火,把自己作进监狱里就行,所以你知道你考进礼市公安局的时候,我有多高兴吗?”

“我原本以为你是迷途知返,终于懂事了,结果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吗?”

“我怎么会生下你这么一个畜生来……”

连峙 :“……”

连峙直接就挂断了电话。

挂完之后,他又愣了愣。

因为觉得这么做好像有点不太好。

于是他又打开手机,把连父拉黑了。

世界瞬间就彻底清静了下来。

这才对嘛!

然后连峙就换上衣服,去了礼市公安局。

看到他过来,曹定华说道:“你来的正好,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呢,丰收街那边有人报案说,家里失窃了,你现在就跟我走一趟。”

连峙当即说道:“好。”

五分钟后,他们就赶到了丰收街。

报案人早早就在楼底下等着他们。

他一边带着连峙两人向楼上走去,一边说道:“被偷的是我的一个租客,这附近好几栋楼都是我的,我今天是过来收租的,因为有几个租客好几个月了都没有交房租,我路过他家的时候,看到他家的大门打开着。”

“那个租客倒是每个月都有按时交房租。”

“我看到他家的门锁有被撬过的痕迹——没办法,我手里一百多号将近两百个租客,鱼龙混杂,每年总会发生几起盗窃案,所以我一眼就发现了不对劲,于是我就往他家里扫了一眼,结果就看见他家里也乱糟糟的……”

曹定华只说道:“案发现场有其他人进去过吗?”

报案人:“没有,我发现他家进贼了之后,就第一时间联系过他,虽然没有联系上,但是我把其他出租房里的人都吵醒了。”

“他们现在都在案发现场外面守着呢,肯定没有人进去。”

曹定华:“那就好。”

没一会儿的功夫,案发现场就到了。

正如同报案人所说的那样,房间外面围了十几个人,但是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

曹定华:“这间房子的租客回来了吗?”

报案人看向左右:“他还没有回来。”

曹定华:“那我们先等他回来吧。”

说完,他看向连峙:“这样虽然会影响到办案速度,但是却能避免不少的麻烦。”

“我师父以前就在这件事情上栽过跟头,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还没有执法记录仪,有一天我师父接了个入室盗窃案,当时房主不在,报案人是他的岳母,我师父就直接进去了。”

“后来房主说,他一共丢了六千块钱,没过多久,我师父就把那个盗窃犯抓住了,但是那个盗窃犯只肯承认自己偷了四千块钱,他们家就怀疑上了我师父,他们甚至还跑到公安局里来闹,我师父差点因为这件事情丢了工作,还好后来他查出来,那两千块是房主的私房钱,一直藏在床底的砖头下面,他儿子发现之后,就偷偷的把钱都偷出去花了……”

连峙点了点头:“长见识了。”

“谢谢曹哥。”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中年男人冲了进来,堵住了门口,一脸紧张:“怎么了这是?”

报案人第一时间说道:“这个就是这间出租房的租客。”

曹定华:“这位报案人说,你家失窃了,你看看你家有没有丢什么东西。”

“什么?”

那个中年男人第一时间回头看向屋子里。

几秒钟之后,那个中年男人回过头来,说道:“我家没有被偷啊。”

“不可能!”

报案人说:“你家肯定是被偷了,你看看你家的门锁,锁口都花了。”

“哦。”

中年男人说:“那是我朋友弄的。”

“我朋友来找我拿麻将,我没在家,他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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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钥匙,就直接把我家的锁给撬了。”

说到这里,他看了连峙和曹定华一眼:“我朋友是职业开锁的,在公安局有过备案的。”

报案人:“可是你家都乱成这个样子了……”

不等他把话说完,中年男人就说道:“我家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他一脸歉意:“不好意思,我的生活习惯不太好,让你们误会了。”

“谢谢你们了。”

报案人:“这样啊!”

中年男人都这么说了,曹定华便说道:“行吧,既然你确定你家里没有失窃,那我们就回去了。”

中年男人:“好的好的,麻烦两位警察同志跑一趟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曹定华:“下次让你朋友走的时候,记得帮你把门带上,免得又造成这样的误会。”

中年男人:“是是是。”

随后曹定华就看向连峙:“好了,我们回去吧。”

连峙又扫了一眼屋子里的情况,点头道:“好。”

很快,两人就出了大楼。

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大太阳,曹定华取下警帽,给自己扇起了风:“今天这一天算是浪费了。”

结果好一会儿,他都没能等来连峙的回答。

于是他回头一看,才发现连峙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

曹定华只能又折了回去。

“不对。”

连峙说。

曹定华:“啊?”

连峙:“他门口有个鞋柜,那个柜子的门打开着。”

曹定华:“所以呢?”

连峙:“可是里面的鞋子摆放的很整齐。”

“一个生性邋遢的人,怎么可能会把鞋子摆放的那么整齐?”

曹定华:“……”

连峙继续说道:“他家是真的失窃了,但是他却不想我们进去勘察现场,他一定是在掩盖什么东西。”

然后他就直接命令道:“你在这里盯着他,我回去查监控。”

曹定华:“……”

你要不要听听自己都说了些什么话?

连峙也很快就反应过来,于是他从善如流道:“我在这里盯着他,曹哥你回去查监控。”

曹定华:“……行。”

因为连峙说的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就这样,曹定华快马加鞭赶回了礼市公安局。

那栋楼外面就有一个十字路口,那边的摄像头正好能够拍到那栋楼的出口。

通过监控,曹定华清楚的看到早上八点半的时候,那个中年男人出了门。

到下午五点,也就是他们接到报警电话,赶到那栋楼的时候,期间从那栋楼里走出来的人中,没有一个是拎着重物的。

可是中年男人却说,他朋友是来找他拿麻将的。

一副麻将带上盒子至少也有十几斤。

但足以证明,中年男人在撒谎。

曹定华连忙掏出手机,拨通了连峙的电话:“连治,那个中年男人确实有问题——”

连峙:“我知道,他是个毒/贩。”

曹定华:“……你怎么知道的?”

连峙:“因为我撞见了他们的交易现场……然后把他们都抓住了。”

曹定华:“……”

请不要用这么轻松的语气来描述一个二等功好吗?

第52章 重逢!

事情还要从一个小时前说起。

那个时候, 曹定华还在翻看那栋楼的监控视频,而且才刚刚筛选到中午十二点钟左右的,从那栋楼不远处的服装店买了一身便装换上, 然后蹲守在那栋楼对面的一个书店里的连峙,就发现中年男人也换上了一身新装扮,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出了门。

连峙第一时间跟了上去。

有了第二次穿越时积攒的跟踪经验,虽然一路上,中年人每隔一会儿就会突然回头看一下, 但是连峙每次都正好躲过了他的探查。

就这样,连峙跟着他一路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城中村。

只见中年男人最后扫了一眼身后之后,拐进了一条小巷子里。

连峙见状, 看向左右,在看到旁边的平房之后,他直接抓住旁边的水管, 三两下地就爬了上去。

顺着平房的楼顶, 他来到那条小巷子里, 在看到不远处有个垃圾桶后, 正好不远处有户人家放起了烟花, 他又翻身下了平房, 躲到了那个垃圾桶后面。

然后他才小心翼翼的探出头去。

那个中年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一个瘦高个碰上了头。

隐隐约约的,连峙听到他们说:“……你今天怎么这么久才过来?”

“别说了, 我过来的时候特地兜了两个大圈子。”

“我几十万家产都送给你了,你用得着这么谨慎吗?”

“我防的可不是你,是公安。”

“你是不知道, 我今天差点被公安给发现了。”

“本来我都准备这几天不卖货了, 避避风头,结果就接到了你的消息。”

“要不是你是我的老主顾了, 而且又要的急,我今天肯定不会出来的。”

“不说这个了,快把货给我。”

只见中年男人拉开上衣拉链,从内衬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包,递给了瘦高个。

连峙瞬间就屏住了呼吸。

但没想到的是,也就在这个时候,一阵脚步声突然就从他身后响了起来。

就在连峙回头的一瞬间,一只大手死死的压在了他的肩膀上:“我跟了你一路了。”

“你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干什么?”

连峙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他没有想到正在跟踪中年男人的他,竟然会被其他人跟踪了?

他的跟踪技术上涨了,所以他的反侦察意识就跟着下降了?

但这显然不是最主要的事情——

电光火石间,连峙猛的回头看向前方。

果不其然,听见动静,中年男人已经冲了出去。

一旁的瘦高个见状,也朝着另一个方向跑了。

“站住——”

连峙直接给了身后抓着他的年轻男人一个肘击。

在把他打退之后,连峙抓起旁边的垃圾桶上的一个啤酒瓶,朝着那个中年男人扔了过去。

砰!

那个瓶子正中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身上带着的刀子也飞了出去。

好!

不枉他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都有苦练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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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峙当即就追了过去:“站住。”

一旁的年轻男人人都傻了。

他没有想到,连峙被他抓住之后,不仅没有收敛,还敢出手伤人。

年轻男人:“你也站住。”

连峙早就预料到了他会是这样一个反应,所以他冲出去之后就大吼道:“公安,给我站住。”

年轻男人当场就站住了。

那个瘦高个则是跑得更快了。

虽然前身的身体素质一般,但是对付一个早就被毒/品把身体毒垮了的瘾/君子绰绰有余,哪怕对方已经跑出去十几米之远了。

所以没一会儿的功夫,连峙就追上了那个瘦高个。

他直接抬起一脚,踹在了瘦高个的屁股上。

瘦高个直接就飞了出来,最后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连峙直接上前,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把他之前从中年男人手里买来的那一小包东西翻了出来。

看到里面装的是一堆白色的粉末之后,连峙又打开闻了闻,最终确定他的猜测没有错之后,就又小心翼翼的把它合上了,放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

而后他看向左右,但是什么有用的东西都没找到。

于是他扭着瘦高个就回到了垃圾桶前。

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个中年男人从地上爬了起来,准备继续逃跑。

连峙见状,又从垃圾桶上抓起一个啤酒瓶,砸了过去。

砰!

中年男人随后就又倒了下去。

连峙随后就又看向了垃圾桶,然后果然从一个垃圾袋里看到了几根绳子。

看到连峙把那几根绳子捡了起来,被他踩在脚下的瘦高个见状,当即就又挣扎了起来。

连峙:“再动我就动手了!”

而且也就在这个时候,一行人冲了过来:“公安,干什么的?”

“连治?”

来的可不正是五号办公室的人。

曹定华的电话也就是这个时候打过来的。

好一会儿,曹定华才反应过来:“那我现在就叫人,赶过去。”

“不用。”

连峙说道:“五号办公室的吴队他们正好在这附近聚餐,他们已经帮我把他们都绑好了,而且他们已经出发去搜查那个毒/贩的住所去了。”

曹定华:“……”

又是五号办公室的人?

“好吧。”

挂断电话之后,连峙才发现那个年轻男人一直都没有离开。

而看到连峙看过来,年轻男人第一时间举起双手:“我刚才不是故意的,我还以为这位公安同志是个心怀不轨的歹徒。”

“我也绝对不是那个家伙的同伙……”

毕竟贩/毒可是重罪。

一边说着,他一边手忙脚乱的掏出了自己的身份证:“我就是个遵纪守法的普通老百姓,真的。”

连峙当然知道他不是那个中年男人的同伙。

要不然他现在怎么可能好好的站在这里。

早在他被年轻男人发现的时候,他就已经去阎罗殿报到了。

但是下一秒,他脸上的神情就僵住了。

因为他突然发现,年轻男人看起来有些眼熟。

于是他低头看向年轻男人手中的身份证。

然后他清楚地看到那张身份证上写着:陈杜,男,1990年9月15,戊省长市中远街33号。

连峙瞳仁一缩,然后脱口而出:“小杜?”

第53章 杀人!

听见小杜这两个字, 年轻男人直接就愣住了。

连峙则是将年轻男人从头到尾仔细的打量了一遍:“你是小杜?”

难怪他觉得年轻男人有些眼熟。

但是年轻男人怎么可能会是小杜?

他记忆中的小杜,长得瘦小可爱,一双漂亮的眼睛又大又圆。

他爸杜志强在94年的时候, 就已经身家十几万,并且还创办了长市商会,所以小杜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坐在宽敞明亮的警察大学的教室里无忧无虑的学习吗?

可是面前的年轻男人呢?

不仅长得矮矮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身上穿着……一件外卖服?而且他脚上的那双灰色的运动鞋, 穿的都脱胶了。

年轻男人也就是陈杜这才反应过来:“你认识我?”

“你是?”

连峙这才反应过来:“额,我认识你,但你应该不认识我……因为我们都没有见过面……只是我有一个朋友, 以前也住在中远街,他跟我说过你的事情,还给我看过你的照片……”

好在也就在这个时候, 那两名留守的五号办公室的公安喊道:“车来了。”

连峙顿时松了一口气, 然后他掏出手机, 快速说道:“我还有工作要忙, 就不跟你多聊了, 留个电话吧, 以后常联系。”

陈杜:“……好。”

记下陈杜的电话之后,连峙:“这附近不安全, 你快回去吧。”

说完,他就和那两名五号办公室的公安一起,把中年男人两人塞进警车里, 然后坐上警车离开了。

看着他的背影, 陈杜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因为这个年轻公安说,他们之前从没有见过。

那么正常情况下, 对方在认出他来之后,就应该称呼他的大名’陈杜‘,而不是叫他的小名’小杜‘。

毕竟小名一般都是关系非常亲近的人才会叫的。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年轻公安有些眼熟。

连峙他们回到礼市公安局之后没多久,五号办公室的吴队等人就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们在那个中年男人的出租屋里,一共搜到了三百克的海/洛/因,一百二十五克的冰/毒,还有一百九十五克的摇/头/丸。

连峙几人随后就把中年男人两人送进了审讯室。

就因为连峙说了一句:“你要想清楚,买毒吸/毒最多也就是拘留十五天,再罚款两千,但是如果你涉嫌包庇毒/贩,那你可是至少要进去蹲上个两三年。”

瘦高个当场就招了。

“除了寿星(中年男人)之外,我以前还在一个外号叫做扫把星的人手里买过海/洛/因,但是他手里的海/洛/因没有寿星手里的纯,所以我后来才会在朋友的介绍下,转去买寿星的毒/品……”

“除了那个朋友之外,我还认不认识其他的吸/毒人员?认识十几个,我的表哥李嘉俊,一开始就是他带我吸上的毒/品,还有我的高中同学宋明……”

瘦高个一招,那个中年男人就也跟着招了:“我手里的货都是从一个叫二龙的人手里进的,二龙的大哥独眼龙据说是礼市最大的一个毒/贩,他不仅卖毒贩/毒,还自己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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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自己制造出来的毒/品的品质没有从外面买过来的好,扫把星手里的劣质毒/品就都是从他那里进的……”

听到这里,所有人都知道,连峙的二等功稳了。

之后也就没有他们什么事情了。

毕竟专业的事情还得交给专业的人去办。

所以缉毒支队随后就接手了这个案子。

曹定华用尽全力,也没能把语气里的羡慕给压下去:“明明是一起出的任务,怎么我就没有发现那个寿星(中年男人)的不对劲呢?”

毕竟那可是二等功啊!

他进入礼市公安局三年了,也只不过才收到两面锦旗。

结果连峙才来礼市公安局不过一个星期,就已经拿到一个二等功了。

连峙轻车熟路的给饮水机换上了一桶新水:“那是因为你当时忙着去询问那个寿星(中年男人)去了,也是我的运气好,站的地方正好能够看到那个鞋柜,之后就更不用说了,要不是正好有个熟客的毒/品抽光了,来找他买毒/品,他为了维护大客户,这个时候跑出去给那个熟客送毒/品,我还真就不一定能亲手抓住他们。”

刚好上完大号回来的庄康适:“……”

这是连治给他的第几个下马威了?

哦,第三个了!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把’我就是运气好‘这几个字挂在嘴边上了。

所以他还是再去上一个大号吧!

也就在这个时候,连峙说道:“好了,不跟你说了,我又要回去补觉了。”

曹定华:“……”

他看了一眼连峙办公桌上的,他之前交给连峙的那些,完全没有翻动过的文件,认命道:“好的。”

看来他今天晚上得加班加点的处理这些工作了。

庄康适:“……”

那他去上个小号就能回来了。

很快,连峙就又回到了前身的家。

但是这一次,他洗完澡之后,却没能直接睡着。

他坐在床上,看着手机里的通讯录,在犹豫了十几分钟之后,最终还是拨打了陈杜的电话。

没一会儿的功夫,电话就接通了。

连峙:“喂,小杜。”

然后一秒钟过去了,两秒钟过去了,三秒钟过去了,陈杜都没有说话。

但是连峙却隐约可以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的悉悉索索的声音,以及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连峙:“小杜?”

陈杜依旧没有说话。

连峙当即坐直了身体:“小杜?”

“你怎么了小杜?”

直到这时,电话那头才终于传来陈杜的声音。

他说:“……我好像杀人了……我杀人了!”

第54章 证据确凿!

“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

连峙:“你现在打开地图软件看一看。”

一会儿之后, 陈杜说:“崇安区富民路……三十一号。”

连峙:“你听我说,你现在立马挂断我的电话,然后打110, 如实将你那边的情况告诉接警人员,知道吗?”

现在这种情况,报警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而如果人真的是陈杜杀的,他自己主动报警,报完警之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的, 说不定可以算作自首,将来能减轻一定的刑罚。

说完,他就起汽车钥匙, 冲了出去。

一个小时后,他终于赶到了崇安区富民路。

他这才发现,这里就是昨天, 他抓住那个毒/贩和那个吸/毒人员的地方。

三十一号是一个小院子, 里面包括一扇大铁门, 和三栋自建房。

礼市公安局的人已经赶到了, 他们也已经把现场给封锁了。

好巧不巧, 接下这个案子的正好是五号办公室的人。

连峙没有看到陈杜, 他应该是已经被带回公安局审讯了。

他第一时间走向吴队。

看到连峙,吴队不免有些惊讶:“你怎么在这里?”

他记得, 连峙应该是住在距离这里十几公里外的城东才对。

连峙:“嫌疑人是我的一个朋友,所以过来看看。”

吴队:“啊?”

连峙:“所以吴队,一会儿我能跟你一起进去看看吗?”

吴队迟疑了两秒钟, 最终还是点头说道:“行。”

按理来说, 连峙是个新人,又不归他管, 他也就没有资格插手这个案子,可是之前的碰瓷案和贩/毒案,他们五号办公室可是沾了连峙不少的光,所以吴队也就不介意给他开个后门。

也就在这个时候,法医和技术中队的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我们已经初步勘察好了,你们可以进去了。”

连峙随后就穿好鞋套,跟着吴队等人一起走了进去。

屋子很小,目测也就是十平不到,所以一进门,他们就看到了一张一米五的小床,而床上,正躺着一个一动不动的年轻男人。

法医:“死者杨承运,男,二十二岁,戊省水市人,和嫌疑人陈杜,隶属于同一家外卖站点。”

“死者的脖子上有一道勒痕,根据死者面部呈现出的青紫色,初步可以断定,死者是被活生生勒死的,除此之外,死者身上并没有其他的新鲜伤痕。”

“这里是杨承运的出租屋。”

吴队:“据嫌疑人陈杜所说,昨天是他们外卖站点的站长的生日,所以昨天晚上,他们站点的十几个老外卖员,就一起凑钱在上民街的老杨烧烤请站长吃了一顿饭。”

“他的酒量不好,喝了大概四五瓶啤酒之后就醉倒了,至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杨承运的出租屋里,他一无所知。”

连峙随后就跟着他们,将整个出租屋,里里外外的探查了一遍。

吴队:“出租房里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也没有其他可疑的痕迹。”

“窗户都是锁死的,窗台上也没有发现脚印等痕迹,初步可以断定,昨天晚上应该没有外人闯进来过。”

“门锁也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

“问过房东了,他只在院门口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并没有在楼道里安装摄像头。”

听到这里,连峙的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

因为现在的情况,对陈杜非常不利。

然后他们就回了礼市公安局。

到第二天上午的时候,吴队等人已经把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调查的差不多了。

技术中队的人说:“我们调查了案发现场附近所有的监控,确定当天没有可疑人员出入过案发现场。”

法医说:“死者的尸检报告和嫌疑人的血检报告也都已经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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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身体里都没有发现任何有毒成分。”

吴队等人说:“那个外卖站点的站长和其他的外卖员说,死者杨承运和嫌疑人陈杜之间曾经闹过不少的矛盾。”

“因为陈杜也是戊省人,所以他刚刚加入那个外卖站点的时候,杨承运曾经想过跟他做朋友,但是因为陈杜看不惯杨承运一边吊着她的女朋友,一边勾搭其他的女孩子,就没有接受杨承运的好意。”

“加上后来杨承运的女朋友突然发现了他出轨的事情,带着几个朋友跑到外卖站点来,把他狠狠的揍了一顿,杨承运就怀疑,是陈杜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女朋友,两人因此交恶。”

“半年前的一场聚餐上,杨承运喝多了之后,当众嘲讽起陈杜,说陈杜特别能装——因为陈杜原本是礼市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一年前休了学,所以他一有空,就会掏出书本温习功课……”

“陈杜一开始没想跟他计较,没想到杨承运

说着说着,竟然说到了陈杜在家人身上去,说他家里破产,爷爷奶奶母亲先后去世,都是被他克的。”

“陈杜一时没忍住,给了他一巴掌。”

“他一个没站稳,摔在了地上,把自己的额头给磕破了。”

“然后杨承运就报了警。”

“……最后,陈杜不得不赔了他五千块钱。”

“听说那五千块钱原本是陈杜他爸的丧葬费,就因为这,一直到两个月前,陈杜他爸才得以入土为安。”

连峙蓦地握紧了双拳。

吴队:“我们也问过昨天晚上跟他们一起吃饭的外卖员,他们说,昨天晚上他们喝醉了之后,是一个名叫赵子豪,和一个名叫刘维的人,送他们回的家,他们本来是准备把杨承运和陈杜分别送回他们自己的家的,因为杨承运就住在附近,所以他们就先搭车把杨承运送回了家。”

“但是半路上,赵子豪接到了女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是她有些不舒服,刘维本来也喝了不少,于是他们也就没有多想,直接把陈杜扔在了杨承运家里,当时杨承运还是活着的。”

“还有就是,昨天晚上,我们审讯陈杜的时候,陈杜说,他隐约记得,昨天晚上,他的确是拿绳子勒过杨承运的脖子。”

意思是,他们现在几乎可以确定,杨承运就是陈杜杀的。

第55章 清白!

吴队随后转头看向连峙:“我建议你尽快给陈杜找一个靠谱一点的律师。”

从陈杜的口供来看, 他的行为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也不排除会被认定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可能,毕竟陈杜是醉酒后杀的人, 而且他也说了,他虽然痛恨杨承运,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杀害他。

如果是故意杀人罪,陈杜至少要进去蹲个七八年。

但如果是过失杀人,只要他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 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说不定只用坐个三四年牢就能出来了。

而这就需要律师去帮陈杜辩护了。

连峙眉头紧锁,没说话。

吴队能够体谅他的心情, 他伸手拍了拍连峙的肩膀,然后转头看向他的徒弟沈亮:“你把材料整理一下,然后去检察院申请一份正式逮捕陈杜的逮捕今, 给陈杜送过去。”

连峙:“我跟沈哥一起去。”

吴队又转头看向他:“……行。”

很快, 连峙和沈亮就把材料整理好了。

等到逮捕令一下来, 他们就一起去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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