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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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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厌的所有情绪都忽然间爆发了,她颤抖着,一字一句的说:“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我也会是你的亲人。”陆翡秋说:“我——”

“你不是!”

司徒厌手指一个抽搐,立刻道:“你从来都不是我的亲人!”

“对我来说,你什么也不是!”

她这话说得又急又快,就好像她很害怕承认什么似的,空气太冷了,刺得她喉咙发干,气管也在发疼,以至于她说得每一个字都像刀子,刮得她肺腑都在发疼。

这似乎让她陷入了一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悲惨境地。

可司徒厌明知如此,却还不肯罢休,她刻薄地说:“再说,我讨厌我爸,那是我的事情,关你什么事呢?!”

“你把他送进监狱,根本不是因为我。”司徒厌:“你只是想复仇罢了!”

“而我?陆翡秋,你如果想要报复司徒恒,报复我们一家,你大可大大方方的来!何必摆出这样的嘴脸——怎么?你报复了我爸,却不肯对我下手,为什么?”

陆翡秋:“因为——”

“因为你爱我,是不是。”

这个冬天好像因为这句话,骤然变得更加寒冷。

但司徒厌并不在意,她的嗓子因为冬风嘶哑了些,“因为你爱我,所以你故意不让爸爸给我零花钱,也会故意找人骗走了我身上的钱,你爱我,所以要你绞尽脑汁,竭尽全力的,令我陷入一无所有的境地……!”

司徒厌说:“你知道我厌恶你,不到陌路穷途,我不会向你求助。”

司徒厌逼问道:“是不是?是不是这样?”

陆翡秋的呼吸急促了些:“……”

但过了一阵子,她的语调突然温柔了些,她说:“你说的这些……”

司徒厌的心跳非常快,她无比迫切地希望对方立刻否认!立刻反驳,告诉她,是她误会了,是她想多了……怎样都行!

不知何处的钟楼,传来了零点的钟声。

她听见陆翡秋带着些温情的声音,说:“事实如此,我不狡辩。”

陆翡秋像一条毒蛇在温情脉脉地注视着被它缠住的猎物。

她说:“厌厌,我不否认,我作恶多端,实在该下地狱。”

“但你的父亲在外面有很多女人,私生子也不少,只是瞒着你,不叫你知道。”

“在毫无疑问,就算他不出事,将来他的财产也不会属于你。”

“但是,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们会去国外结婚。”陆翡秋说:“我会把他的财产转移到你的名下。”

“厌厌,你知道我爱你,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第44章 星星

38

司徒厌胸脯起伏, 说话的时候身上发热,听完陆翡秋的话, 心里却发着寒。

就好像这个冬天所有的寒冷都凝聚在她左胸腔那颗小小的心脏里了。

它现在让她的四肢百骸都像浸泡在了冬日的湖水里——她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她家门口有片湖,她在冬天摔进去过。

身体落入湖水的那一瞬间,就是极度的,极度的冰冷,后来被人捞上来的时候, 她又感觉到了极度的温暖,火烧一样,灼热的温暖。

身体在体味过极端冰冷后,开始竭尽所能的燃烧。

冰火两重天。

司徒厌很缓慢地问:“你为什么爱我呢。我不明白。”

她当然是招人喜欢的,总会有人喜欢她, 因为她的美貌,家世, 她从不怀疑自己的魅力。

但是那些人,说到底只是围绕着她的家世和皮囊。

司徒厌知道自己脾气不好, 但知道归知道, 她从不反思,甚至觉得这样很好。

很多人趋之若鹜的来,又被她不耐烦的赶跑, 谁都知道她恶劣, 刻薄,不好惹, 很少有人能始终如一的——

像陆翡秋这样爱她。

当然, 妈妈也是很爱她的,但归根究底在于, 她是她的妈妈。

而司徒厌知道自己对陆翡秋,着实不好。

比如现在,那些刻薄的,恶毒的话,就可以不加揣度的说出来——

“是因为贱吗。”

“是。”陆翡秋温和地说,“因为我生来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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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厌攥着手机的手指骨发白起来,她几乎痛恨说:“你没有一点自尊吗?!”

“自尊?”陆翡秋轻轻笑了,“小公主,吃饱穿暖父母双全的人,才有这种东西。生来丧母,生父不详的下贱之人,谈起它都显得十分奢侈。”

“一两句话算什么呢。”陆翡秋叹气说:“恶毒的人多了,恶毒的事,我也曾遇上不少。”“谁让这世上诸多不公之事,尽爱找上我这样的苦命人呢。”

“只要能得到想要的,听两三句风凉话,既伤不了筋,也动不了骨,我又何必介意。”

司徒厌:“你想要什么……?”

“你应该知道,越是下贱的人,就越是有她不该有的野心。”

“她喜欢在臭水沟里瞻仰发光的星星,渴望着某天把它攥在手里。”

司徒厌冷冷地说:“然后你就会发现,星星t?落在地上,不过是块没有光泽的臭石头,而且运气不好还会有辐射,容易让苦命人一命呜呼。”

她尖锐刻薄地说:“当然,对你悲惨的人生来说,这也许是件好事。”

“我可以让她继续发光。”陆翡秋说:“即便它不愿意……不能发光,也没关系。它是很珍贵的事物。它是来自天外的星星,是臭水沟里的下贱之人在黑夜里瞻仰了一辈子的微光。”“她一个人走了很多嶙峋的夜路,命又那样苦,像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苦命人从来没有指望过谁会赐福于她,不管是星星,还是月亮。”

“她知道她喜欢的星星永远不会注视她,星星不仅有自己的光芒,也有爱着自己的群星。很多时候,她会安慰自己,只是看着它在那里闪耀,就足够了。”

“可是,怎么能甘心呢。”

陆翡秋轻轻说:“她总会在午夜梦回里反复思考,思考这颗星星,为什么不属于她。”

陆翡秋说完,抬起头,望着车窗外泛着黄的路灯,发现今天的确是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

她关了车灯,继续往前开。

手机上的定位显示司徒厌离开了沈墨卿家,在郊区别墅区外很远的马路边里徘徊着。

天这么晚了,容易出事。

沈墨卿连看着人这点事儿都做不好。

“因为它是星星,而她只是尘埃。”司徒厌指骨发白,她眼圈红了,藏着一种突然涌上来的情绪,切齿说:“她们天生不配!!”

前方一只松鼠窜过去,陆翡秋的车猛然停下了,刹车声很急——

松鼠跑走了,她抬起头,看见了不远处的人。

原来染得很深的那头蓝发在黑夜中已经有些褪色了,司徒厌这些日子似乎也没想过要打理,新长出来的头发乌黑,又或者是冬天太冷了,衬得她小脸发白,她穿着毛茸茸的兔子外套,帽子上有个圆球,还有厚厚的雪地靴。

她一边拿着手机说话,一边拢着衣服,手都冻红了,特别怕冷的样子。

因为陆翡秋没开车灯,所以她也没注意这边。

太久没见到想见的人,陆翡秋看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刚刚说了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是,她知道。是她错了。”

陆翡秋的声音静静的,就这样飘荡在萧瑟的冬风里。

就好像她的心脏早已在讥诮的现实中反复千疮百孔,已经陷入了无所谓有无的境地了,她早在被言语的利刃撕碎前就将自己撕碎,所以无所谓对方再踩上两脚一样。

“所以她总会想,如果星星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就好了。”

“如果没有这颗星星就好了。”

“如果没有,她就可以安心的复仇,安心的做她该做的一切,安心的,理所当然的……”

陆翡秋看着车外的人,声音微微颤抖起来,似乎也带上了隐约的恨意:“何必、何必……!”

——何必如此痴心妄想,以至入了魔障!

陆翡秋说完,吸了口气,过了一会儿,好像调整好了情绪,她下了车。

就好像怕惊吓到自己即将入笼的小鸟一样,她的语调和脚步一同变轻了。

“她常常会想……她做梦都会想——”

“如果某一天。”

“它愿意落到她的眼前。”陆翡秋嗓音沙哑,慢慢地说:“哪怕结局一命呜呼,想来她也是心甘情愿的。”

司徒厌忽然偏了偏头,她大概是太冷了,跺跺脚,往前接着走,她打着电话,也没看路,这边靠近山,车道修得窄,她不留神就走进了机动车道里。

司徒厌说:“章乾一那件事,不是沈墨卿做的,对不对?”

陆翡秋:“……”

司徒厌几乎是肯定地说:“是你做的。”

陆翡秋:“……”

司徒厌:“你不说话,是默认了,还是害怕我拿着录音去报警?”

司徒厌说:“你如果爱我,就该杀了他!”

她话刚说完,突然听到了剧烈的车笛声,司徒厌猛然抬起头,看见了卡车刺眼的灯光,还有司机惊恐的脸庞——

千钧一发之际,她被人猛然从车道中间拽了回来,而急促的车鸣与司机远去的叫骂声里,冰冷白皙的手与她的手指重合,做了红蔻丹的拇指扫过挂机键。

在完全黑掉的手机屏幕里,映出了身后人那张明艳精致到令人屏息的脸,她靠在她耳边,呼吸清浅,叹息说:“那太便宜他了。”

司徒厌瞳孔一缩——

“他就应该那样,吊着一口气,不生不死的活着。”

“而你。”陆翡秋拿走了她的手机,温声道:“你就应当与我在一起。”

第45章 《crumble》

沈墨卿开车找了司徒厌一夜, 一边找一边打电话,然而无论如何也打不通, 对方就是不肯接,沈墨卿给她发消息,然而对方似乎铁了心的不肯搭理她,怎么发也没半点回声。

沈墨卿联系了私人侦探去找人。

“穿着一件兔耳朵白毛绒外套,染了一头蓝色头发,身高一米六五左右, 应该走不了多远……”

深夜,好几辆黑车出动,绕着圈的找人。

但夜尽天明,也没有任何音讯。

她一个人能去哪儿?

——她还有哪儿能去呢?

“……”

沈墨卿驱车去了司徒厌之前买的那座公寓。

这地方已经被查封,走了拍卖程序, 不过前些天已经被人买下来了。

冬日早晨的天雾蒙蒙的,律师还在这里做最后的查验和核对, 还有一些工人,负责清理和打扫前主人留下的东西。

冷不丁一抬头看见个身高腿长的女人, 一袭羊绒灰色大衣, 冷淡容色在雾气中染着出尘的清贵,只消一眼,那律师脑海里就浮出了四个字儿——人中龙凤。

“哦……你说一个蓝头发的姑娘?”

“我前几天倒是见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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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的原户主, 那个药企破产老板的女儿,说这里是她家, 哈哈哈, 不过被我们赶走了。”

“后来就没见过了。”

几个工人耸耸肩,笑得有些恶意, “哎,你不知道,我们来的时候,一桌子上摆了二十多道菜,十几双筷子全扔垃圾桶,每道菜就尝了一口,哎哟,这日子奢靡的……”

“长得倒挺美的,一看就是那种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大小姐,也活该吃些苦头。”

“哈哈哈,我听说她家没钱了,什么也不会的大小姐,沦落到这种境地,恐怕……”

几个人露出有点恶心的笑。

沈墨卿的脸色,如同这个冬天,一点一点的冷了下来。

捧在手心的兔子整夜不知所踪,本来她的心情就差劲,如今又听到这些污言秽语,她的脸色一瞬间就阴郁下来。

整个人如蒙冰雪。

她语调冰凉:“编排别人让你们很开心?”

一旁律师忽然迟疑道:“你是……小沈总??!”

本想冷嘲热讽的几人,闻言,立刻安静了下来。

沈清妍忙于开辟海外新市场,没办法国内国外两头飞,国内的企业做的大,但几个管理中饱私囊,底下的人各有心思,也是人心散散,一团乱麻,沈清妍一心难以二用,根本管不过来。

沈墨卿同意接手后,沈清妍便把国内的事情全部交给了沈墨卿。

沈墨卿年轻,没有经验,公司的元老都不服她,一个个倚老卖老,老油条作态十足。

然而沈墨卿根本不吃这套。她不看资历,也不看辈分,职位能者居之。至于有股份的老油条,要么听话,要么拿着分红股份赔偿滚蛋——“您要是不滚,我不介意多花点钱,给您送点儿棺材本。”

她既不在乎钱,也不怕吃官司,看着冷淡,骨子里自带一股凌厉的疯劲儿。

偏偏人家是沈清妍的亲女儿——谁都能想办法挤兑走,那董事长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女儿,还能被外人从公司一把手的位置上挤兑下来吗?

小沈总新官上任三把火,作风凌厉干脆极了,只看利益,不讲情面。

这些日子,沈氏的员工各个活得战战兢兢。

谁都知道新来的小沈总是个冷酷无情的疯子。

也不知道她这样的人,在谁面前能稍微软下一点点心肠。

……

“哎呀,小沈总来看自己的房子吗……”律师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这公寓在法拍之前,就被小沈总找了私人关系,以私人名义买下来了。

她的视线淡淡扫过了他们的胸牌,记住了这几个人的名字。

上了车没多久,助理就打来了电话,说那几个t?工人已经被工程方解雇了。

虽然是法拍程序,但有时候清理房间这种工人也是外包给其他企业做的,沈家在国内的企业里也涵盖着房地产,极其工程业务。

她一眼就看出那工人胸口上别着的是沈家旗下某公司的胸牌。

但沈墨卿的心情并没有这样的事情变好。

她觉得所有的事情,都糟透了。

——她被从家里赶出来的时候,在想什么呢?

沈墨卿记得,阿厌住到公寓那天,应当是刚与她分手。

——为什么点那么多的菜?

是要庆祝她们分手吗?

就这样不喜欢她?就这样讨厌她是吗?

那为什么要回来找她哭,要和她复合,要和她在一起,要令她心如死灰,又那样死灰复燃?

要怎么才能确定,她的爱人的确在爱她?

爱对司徒厌来说是什么?

是那张被揉皱丢下的生日贺卡,还是一枚未曾送出的白金吊坠?

可如果她真的爱她,她怎么忍心叫她这样担心,这样痛苦,这样难过?!

阳光很好,七点钟,车载音响的i助手开始播放新闻。

沈墨卿心烦意乱:“闭嘴!”

Ai顿了顿。

“好的,接下来为您播放音乐。”

沈墨卿有点想骂人,但忍住了。

……

“You might just wnt to go,Escpe to mountin snow”

「你也许根本未曾想过留下,逃离这无尽的冰山」

她车速不自觉的越来越快,车窗外的行道树在雾中划出一道道一排排无比凌厉的绿线,熹微的晨光穿透了绿叶,也撕不开那浓密的雾色。

前方倏然一个急转,沈墨卿猛然一个转弯,性能极好的车一个灵活的漂移,车轮擦出急促的火花,过了这个急弯,却冷不丁有什么摔下来,跌到了她的怀中,随后又滚到了脚下。

她猛然踩了刹车,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车滑行很远,停到了一边。

沈墨卿闭上眼睛,身体不自觉地发着抖,她呼吸了几瞬,侧眼,发现是那只粉红色的兔子玩偶。

陈旧的玩偶脸着地,无辜的撅着屁股,耳朵一边垂着,一边翘着。

“……”

沈墨卿垂眼看着,过一会儿,她颤着手,把兔子捡起来,兔子睁着红彤彤的眼睛,看着她。

“我不会原谅你的。”沈墨卿眼里带着狠意,说:“这次我不会再原谅你了。”

她的声音发着抖,“你要走就走,走了就别再回来,永远也别回来了!”

她应该将这个陈旧的兔子扔掉,扔出自己的生活,然后开车,回到正道,接着踩下油门,向前走,这样,就这样——虽然绕得远,却一定能抵达正确的目的地。

她打开了车窗,冷冽的风呼啸而来。

突然,她仿佛捏到了什么,一个稚嫩的声音陡然响起来。

“厌厌最可爱。”

这是很稚嫩的声音,奶声奶气的,带着洋洋得意,很高兴的样子。

她用力太过了,捏到了什么陈旧的,遥远的,被人遗忘的按钮。

……这个声音?

沈墨卿一怔,又按了一下。

于是那个声音又响起来——

“厌厌最可爱。”

没等她反应过来,手机响了,私家侦探提醒她,前些天有人在一个奢侈品买卖店见过司徒厌。

沈墨卿立刻调转车头。

“哦,我记得那个女孩子。”店长嚼着口香糖,难得没有打开了手机游戏,打量着眼前这个一身贵气的女人:“印象太深了。”

“她拿着鸽血石手链,卖了一万多块钱,我还记得我给她打了骨折价。”

沈墨卿眼神冰冷的看着她。

就在店长被看得浑身发毛的时候,沈墨卿轻嘲说:“【red secret】的确算得上是个不值钱的便宜货。”

“但既然她拿出来卖了,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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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这样廉价。”

店长:“……”

“尤其是这个价钱要是被她识货的女朋友听到。”沈墨卿面无表情说:“一不小心就可能将你告上法庭了。”

“?!”

店长立刻说:“我承认我是占了点……”

“咳,是占了很多便宜,但是她至少吃上了麦当劳的穷鬼套餐啊!哦,你手里的那个吊坠还是她从我这里买的呢!”

~

店长说:“这白金吊坠价值29999,你看这做工,这手艺,这设计,童叟无欺的好东西!我真打骨折卖给她的。”

机灵的店长立刻就明白了其中关窍,立刻说:“哎哟你不知道,她把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你手里的那个吊坠了,就剩十几块钱,抠抠搜搜的,去吃了顿麦当劳穷鬼套餐,我印象可深了……”

店长一边偷瞄沈墨卿阴郁的神色,一边痛心疾首:“你说这得是个什么恋爱脑,才连自己吃饭都顾不上,给女朋友买这么好的东西喔……!”

……终于送走了这尊麻烦的大佛,店长瘫在了椅子上:“小李……”

少女从后面的帘子冒出头:“玲姐,怎么了?”

“那东西出手了没?”

“哦已经卖给老主顾了!”小李说。

“真是差点惹上大麻烦……”

玲姐深深地松了口气,一抬头,笑容又僵在了脸上。

去而复返的沈墨卿站在门口,偏头看她。

“你的老主顾。”沈墨卿语调凉凉的,“是陆翡秋吗。”

“欺负雇主不懂行,把价值百万美元的珠宝以人民币一万块购入,再高价卖出,这种诈骗行为,您签合同了吗。”

玲姐:“……”

干,她这奢侈品店囫囵刚开,合同还真没签!

沈墨卿嘴角弯着,眼神却冷得结霜:“你应该不想吃官司吧。”

……

冬日的早晨,灌进车里的风带着独属于这个季节的霜风露气,昨夜无雪,冬青的叶子上却挂着白霜,风一吹,就一跳一跃的晃荡,像五线谱子上的白色音符。

它谱成的那首歌,调子起伏不定,主唱小小一团,歌词偏偏简简单单,只有一句话。

“厌厌最可爱。”

沈墨卿捏着兔子,刻薄地说:“撒谎,厌厌一点也不可爱。”

她似乎也要穷尽自己的恶毒,用力地批评着手里兔子玩偶那毫无责任心的主人: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最让人心烦,最令人难过的人,她毫无羞耻,毫无愧疚,毫无疑问,她犯下了这个世界上最严重的七宗罪,当然,不仅是贪婪,暴食,嫉妒,懒惰,傲慢,色欲,暴怒……其中最严重的一宗就是不爱我。”

兔子不会讲话,自然不会反驳。

——但i会。

Ai助手:“我必须提醒您,在传统宗教里,七宗罪不包含最后一项。”

沈墨卿:“滚。”

被斥责以后,Ai助手立刻开始娴熟的播放音乐,依然是那首《crumble》,装死般用力单曲循环。

&quot;I cn only try imgine wht you&#039;&#039;&#039;&#039;re feeling……”

沈墨卿看着手里的小兔子。

沈墨卿想,小兔子会拿身上所有的钱买这些,是因为她总是对金钱没什么概念。

只是没概念,不是爱她。

不是爱沈墨卿。

沈墨卿一边劝着自己不要想象,一切都是小兔子咎由自取;

一边不由自主地想象着,想象着她的小兔子被被工人们推推搡搡地赶出了她新搭的,很喜欢的兔子窝,无处可去,无家可归,狼狈不堪地卖掉了身上最贵的东西。

她对金钱没有概念,但她一向不会亏待自己,就像分手后的那二十道私房菜,就像那些奢侈的包包。她应该拿那一万块钱住舒服的酒店,或者吃一顿大餐,做一切利己的事。

总之,她绝不可能,也不应当,用身上几乎所有的钱,为沈墨卿的生日买下了一个白金兔子吊坠。

——也许对奢靡惯了的小兔子来说,这个奢侈品只不过是寻常的东西。

可谁都清楚,这个白金吊坠,对那一刻,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小兔子而言,是何等奢侈的物品。

这太反常了,这不合常理,甚至该死的不合司徒厌的mbti。

这简直就像司徒厌也爱沈墨卿一样。

令人难以置信,简直匪夷所思。

可它就这样,就这样切切实实的发生了。

这下好了,这下让刻薄的沈墨卿怎么办?让沈墨卿怎么放弃?

可她现在在哪儿呢?

这样冷,这样冷的冬天,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要去哪里过冬呢?兔子的皮毛够厚吗?

所以,是谁逼走了她呢?是谁一个劲儿的觉得小兔子亏欠她,觉得小兔子不爱她,觉t?得小兔子实在三心二意,欠她太多太多,是谁一定要把那些血淋淋的真相撕开给她看,一定要叫她难过呢?

是谁说着爱,又用私心逼走了她?!

&quot;Crumble into me……&quot;

在女歌手沙哑的腔调里,沈墨卿的眼圈渐渐红了,她感觉到一阵难以呼吸。

她猛然闭上了眼睛,却因为手头太过用力,兔子又叫了一声。

“厌厌最可爱。”

她睁开眼睛,望着它,想。

这也许应当是司徒厌在某一年,机缘巧合得到的一份礼物。

只是时光久远,连主人也把它藏在毛茸茸皮囊下的声音遗忘了。

“厌厌最可爱”这句话,在时光的洗涤下,渐渐落了灰,又变得陈旧,直到谁也不再记得。

过一会儿,她颤着手,慢慢的拿起了那个小兔子吻着鸢尾花的吊坠,挂在了兔子玩偶的脖子上。

小兔子依然那样陈旧,那样无辜,望着她。

徜徉的冬日阳光穿破层层雾气,照耀在它身上,让它凝望着沈墨卿的眼睛闪闪发光。

她低下头,轻轻地,小心翼翼地,温柔地吻了它。

&quot;Wherever you will wither,I wnn help regrow.&quot;

「无论你在哪里枯萎,我都想让你重新盛开。」

第46章 玻璃

40

西城的老别墅, 墙上攀着一片爬山虎。

独属于盛夏葳蕤茂盛的姿态已然不见,爬山虎干瘪暗黄的枝干爬在墙壁上, 像一片纵横交错的枯骨。

好在不是所有的植物都要像墙外的生命那样历经风霜,别墅内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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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的西式花园,建着一片玻璃花房,花房里的郁金香、三角梅绣球花,和杜鹃,依然干净, 纯洁,漂亮。

玻璃花房设计的很大,也很美丽,姹紫嫣红的花丛小径里,有一架爬满紫藤花的藤编秋千。

蓝头发的少女坐在秋千上, 脑袋靠着藤编的绳子,睡着了。

少女的头发已经有点褪色了, 从深蓝色褪成了一种很浅的冰蓝色,更衬得她皮肤白皙, 一张脸称得上是惊艳的漂亮。

陆翡秋过来的时候, 看到的就是这副景象。

她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打着瞌睡,甚至不必睁开眼睛,玻璃花房里被花匠静心培育的所有花朵, 都在她那张漂亮到惊心动魄的美丽下黯然失色。

陆翡秋拿起手机, 拍了一张。

少女定格在了这个瞬间。

她美丽的脸上映着紫藤花的倒影,光落在她的睫毛上, 泛着一种明媚的纯金。

安睡于群花之中的少女, 像一幅精美的油画。

陆翡秋的手贴在玻璃上,凝望着这副画。

她的思绪不觉间飘远了很多。

这个别墅的年代确实很久远了, 它的原主人是一对老夫妻,儿子出了国,他们两个住在这里,沈家保姆葛兰曾经也为老夫妻做过几年阿姨,有些情分,陆翡秋被发现不是沈清妍亲女儿,被沈家赶出来以后,她们就被老夫妻收留了,在这边住了很长时间。

那算得上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不过好景不长,老夫妻去世了以后,他们的儿子从美国回来,把她们赶走了,说这别墅要对外租出去,她们不能再赖在这里。

她们又过了一段颠沛流离的生活。

后来,陆翡秋手头宽裕后,就把这座别墅买了下来。

在陆翡秋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这座玻璃花房。

老夫妻还在的时候,会把它打理得生机勃勃,很是漂亮。只不过后来的租客显然无心打理,陆翡秋再看见它的时候,里面杂草横生,花也全都枯萎了,入目一片荒芜景象。

陆翡秋很多时候很忙,但每回来这里的时候都会带点儿花,或者种子,嘱咐花匠们养好。

现在,她为她的玻璃花房带回了最美丽的那朵花。

司徒厌没打太久的瞌睡,就醒了。

她掀起眼皮,就看见了玻璃外的陆翡秋。

她容色秾艳,黑眼红唇,蓬松的长卷发落在雪白皮草披肩上,一袭极其优雅的酒红色露肩旗袍,脖颈处扣着珠光哑润的珍珠扣,看起来格外优雅。

莫名的,司徒厌想。

其实陆翡秋,年纪也没有多大。

但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好像在社会上摸打滚爬了很久一样,总是显得很稳重,很成熟,她运筹帷幄,就好像所有的事情都会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

见她醒了,陆翡秋唇角习惯一般勾起了一抹微笑,推开玻璃门进来了,叫她:“厌厌。”

“……”

司徒厌说:“手机还我。”

她冷静地说:“我不会跟你出国结婚的,我有女朋友。”

司徒厌刚被陆翡秋带过来的时候还会大哭大闹抗议,试图用各种尖酸刻薄的花令陆翡秋难受,又或者报警威胁,但陆翡秋并不在意,种种措施无果以后,司徒厌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

那就是,会把她那些无理取闹,那些刻薄之言,庄重放进心里,并且试图改变自己的人。

只有沈墨卿一个而已。

而大部分人,只会一边说爱她,一边对她的诉求视而不见——

“今晚的私人飞机到美国。”陆翡秋蹲下来,仰头望着她,那双狭长的眼睛里全然都是她的倒影。

她语调温柔,像潺潺流过顽石的溪水,“厌厌,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别闹脾气了,好吗。”

司徒厌没再说话。

因为她知道,说了也是没用的。

陆翡秋……爱她。

所以,把她攥在了手心,便不会放开了,也不会允许她做规矩以外的所有事情。

而规矩是灵活的,爱她的那个人,说规矩是什么,就是什么。

不可以反驳,也不可以违抗。

或者说可以反驳,也可以违抗,但没有意义,因为什么也不会改变。

就像当初的妈妈那样。

她岔开话题,说:“我渴了,想喝水。”

看着陆翡秋离开的背影,司徒厌失神想,沈墨卿的爱,与这些人,与陆翡秋,似乎……是不同的。

沈墨卿她说那些话,固然有着属于自己的私心,可是如果司徒厌说不喜欢,不可以,不能这样。

——那沈墨卿便不会再这样。

如果司徒厌为自己的私心要求沈墨卿妥协一些事情,那沈墨卿便会妥协。

就像沈墨卿容忍可以司徒厌湿着头发在床上吻她,就像她一定要在喜欢安静的沈墨卿工作的地方看漫画打游戏外放声音,就像她一定要把沈墨卿规规矩矩的厨具弄得乱七八糟,就像她污蔑沈墨卿抄袭,披了七八个小号黑她,但沈墨卿还是会原谅她。

蓦然回首,司徒厌忽而怔怔发现,在她和沈墨卿这段名为【爱】的感情里,好像她才是那个总是咄咄逼人,得寸进尺的人。

就连第一次doi,都是她在她的杯子里下了药。

沈墨卿说爱她,却几乎没有要求过她做任何事——她成绩很优秀,却不会要求司徒厌一定要与她一样优秀;她道德上几乎没有任何瑕疵,却不会要求司徒厌也要每一件事都符合道德标准;她会在生气的时候指责她虚荣,懒惰,刻薄;然后又在事后含着愧疚吻她,给她买包包,衣服,让她继续过着虚荣、懒惰、刻薄,创死全世界的奢靡生活。

沈墨卿的要求总是很少很少,她站在原地,像一尊没有感情的神像,她沉默,寡言,每一件事都按部就班,哪怕鞋子、围巾都不容许出现丝毫混乱,偏偏可以容忍有关司徒厌在她身上产生的所有意外。

在沈墨卿的世界里,司徒厌不必感到被控制,也不必害怕,司徒厌可以肆无忌惮地做她想做的任何事。

她是属于沈墨卿宇宙里的一场熵增。

如果以司徒厌的定义的爱来看,爱的核心是私心与要求,那这段感情,怎么看都是司徒厌在爱沈墨卿,而不是沈墨卿在爱司徒厌。

司徒厌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

第一次,她有些不知所措了起来。

因为沈墨卿的行为上看来与她理解的【爱】并不相同,可是沈墨卿说【爱】她,却没有像妈妈那么严厉,要求她这样,或者那样,也没有像陆翡秋这样……

她接受了她的所有,并且允许一切发生。

而她不觉得自己【爱】沈墨卿,可是回首一望,她对她怎么处处都是【私心】和【要求】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不行,她不能再在这里和陆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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