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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香水
想当年……乔安还是个伪·花瓶演员·真·霸道总裁的时候,她也是跟犯罪分子以及FBI斗过智也斗过勇的,好奇之下也曾自修过犯罪心理学,犯罪侧写她还是会几手的。
一时间,乔安几乎不知道是该批评自己太过丰富的联想力,还是该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的运气就是这么好。
她听人详细描述过那两具女尸发现时的模样,据说她们的皮肤看起来很奇怪。
蜡质、泛油光……
这一系列奇怪的词汇,让乔安不得不联想到经过香脂炮制又经过刮油的动物的尸体,这是香水师们想要获得动物身上的气味常采用的方式之一,这一点还是格雷诺耶交给她的。
格雷诺耶曾在处理一具动物尸体时说过:“有时候一个香水师与一个厨子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追求的同样是味道的极致。甚至于在处理动物躯体上,都有着共同之处,你要学会肢解它们,选取对自己有用的部位,更要学会剔除它们的毛发,这些毛发如果被蒸考,往往会散发出一股脏臭味。”
格雷诺耶其实算不上一个工于心计、深谋远虑的人。这样一个几乎将自己的全部灵魂化作燃料,只为了能够在香水的殿堂中照耀出光明的一角的家伙,哪来的空闲心思去玩心计呢?
然而正是这种纯天然的执拗性子,在一定程度上,成功降低了他人对他的防心,为他本人添加了一层保护色。
于是这个时候,无数未曾被她联系起来的细枝末节,在此时变得条理清晰起来。
比如说从发现第一具女尸的前几天开始,就有点“不在状态”的格雷诺耶。
——或许在其他人眼里,格雷诺耶还是那个老样子:这个突然过上体面人生活的小子干起活来是一如既往的认真,一如既往的专心致志。但是与他接触得最多,勉强也能称得上个阅人无数的乔安,这个时候却更愿意相信一下自己的直觉。
据仆人说,格雷诺耶很少在里希斯先生让人为他置办的住处里歇息。
再到今天他鞋上粘上的来自城外的泥土,以及她曾在他背上摘下来的树叶……
看来他在城外还有着另外的住处。
当然,乔安不会仅凭着他在城外有另一处歇脚点,就随意把两起凶杀案幕后真凶的身份怀疑到了他身上。然而这的确为他提供了充足的作案时间以及犯罪条件。
以他过往干过无数沉重工作的经历,他有足够的体力制服一个成年女性。他那副没有体味的身躯,在他的一切行动中,都起到了堪称完美的隐蔽作用。
乔安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若无其事地看着格雷诺耶调配香水。
说真的,当个杀人犯也是要天赋的。
不是每个人都能下定决心、悄悄谋划着怎样夺走一个鲜活的生命。
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杀死一个人后,可以毫无反悔之心的继续痛下杀手,夺走第二个人的生命。
更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杀人后,能够镇定的留在原地,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照常起居、工作。
如果她的推测没有出错的话,那么格雷诺耶将完美的达到了以上三个成就。
被格雷诺耶教了这一段日子的香水技艺,要说完全没有相处出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感情,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然而到了这个地步,乔安很清楚,格雷诺耶即使不是两起抛尸案的主使者,也必然在其中参与了一脚。
这个认知让乔安也难免失落了一瞬。
她有些自嘲地想到,在有一世的时候,她还想过当个小说家。如果有一天她真的重新拾起这个想法的话,她一定要写一部书,唉,名字就叫做《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平淡生活?》、《我与杀人犯朝夕相处的那些日子》好了。
……
既然两起凶杀案已经有了线索,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处理多了。
如果她现在只是一个出生在普通人家的小姐,或许就真的只能像是后世一些影视作品或是狗血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到了该展示一下个人英雄主义的时候了。
然而这注定只能是“如果”。
她现在有一个万物的资本家作为父亲,这位里希斯先生明明在欧洲各大城市都有着房产、手中握着远渡印度船只的股份、横框亚欧两大洲的生意,却偏偏要声称在他拥有的财富中,最最珍贵的是他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她能做到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不,或许该说她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照实把自己的发现与推测对里希斯先生说一声,一切事情都会有人替她解决好。
事实上,安托万·里希斯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他并没有把乔安的话当做玩笑话一笑置之,这个自从格拉斯镇裸尸案出现后,精神就一直高度紧绷的父亲,立即就派人调查跟踪格雷诺耶。
其实若不是他要在女儿面前强撑着身为第二参议的脸面,或许他刚听完乔安的话,就直接让人把格雷诺耶捆绑起来送到警卫厅了。毕竟他可是一直都看不惯格雷诺耶。
圣母玛利亚在上,为什么他的女儿欣赏的人不是什么血统高贵、家世显赫的绅士,而非要是这样一个除了配置香水什么都不会的下等人呢?
这个总是在家人面前表现的成熟稳重又亲和的里希斯先生,其实早就在心里做好打算了。即使他派去跟踪格雷诺耶的人,没能找到什么和他心意的切实证据,他也会给弄出一份证据来的。
当然,乔安的推测并没有出错。
临近傍晚的时候,格雷诺耶离开了里希斯家,回到了自己在城外居住的小木屋里。
他拿起一个小巧精致的水晶瓶,里面盛放着浅黄色的液体,他低下头,轻嗅着里面的香气,若是有人能闻到它的气味,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称赞这是他这一生闻到过的最美妙的香味。即使是那诞生于圣安德烈艺术大街最后风靡全法国的“阿摩耳与普绪喀”香水的味道,都无法与之比拟。
但是格雷诺耶心知,这还不够,这还远远不够,这还不是他所要打造的最完美的香水。
这个小木屋里,光纤是如此的昏暗,环境几乎称得上肮脏。他继续着之前的工作,把熬制出来的香脂涂抹在上一次的物体上,被涂抹香脂的事物体态庞大,几乎占据了整张窄小的木床,白惨惨的,摸着隐隐带点弹性。
突然间,他的动作停了下来,他闭上眼,嗅着钻进木屋里的风。
他神色一变,他快步走到门前,刚想拉开门却又停下了手,反而转过身,向着反方向的窗户快步走去,他推开窗户,踩着桌子,从窗户里翻了出去。
二十多分钟过后,木屋的门被人敲响了,然而屋主人早已经离开了,没有人会为他们开门。
门外安静了一会儿,蓦地,门外的人猛地闯入了木屋,闯入者的身上穿着格拉斯镇警备局人员的制服。
他们正是被安托万·里希斯派来调查格雷诺耶的人。
“这屋里什么味……呜,呕……”这是一个看起来将近四十岁的男子,他伸手在自己鼻子前挥了挥空气,话还没说完,毫无预兆的转身向着房间外跑去,然后双手撑在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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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吐了起来。
房间里传来惊恐的叫喊声,刚刚闯入房间的几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青年人也紧跟着跑出了房间。
从大开的房门向屋内望去,只见木屋内那张窄小的床上,摆放着一具全身赤裸、浑身不带一根毛发的女尸。她的身上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粘稠的油脂,油脂上缠着凌乱的布,若是油脂再厚上那么几分,几乎就能成为一个茧把她包裹在其中了。
“上帝啊……”
第三具女尸被发现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即使有警备厅与教堂里的主教共同压制,都没能阻止这个消息传遍格拉斯镇。然而之前被当做凶手抓进牢狱里的吉普赛小伙子,还老老实实地呆在铁栅栏囚牢里。
自从第一具女尸被发现起,格拉斯镇的居民们就已经开始人人自危了,邻里间的信任摇摇欲坠。
他们怀疑了乞丐、烧炭工人、精神病人,又从吉普赛人怀疑到犹太人,这些惯来被排挤的群体无不被他们用审视警惕的眼光看了个遍。之后,他们又将目光投降修道院、教团中那批七十岁的僧侣、传教士身上,最后甚至把仇恨的目光放在了那些对婚姻不忠诚、私生活混乱的贵族身上,即使是高高在上的侯爵老爷也别想逃脱掉众人的议论。
直到那个可怜的吉普赛人被抓进监狱,格拉斯小镇这才重回曾经的安宁。
然而随着第三具女尸的发现,这状似安宁的假象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格雷诺耶这个名字重新回到了人们的嘴上。
这个家伙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在这一天以前,谁都没想到会是他。
现在再说回安托万·里希斯,这位在此之前从没正视过格雷诺耶的先生,从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把他放在眼里,为的却不是乔安一直推崇的“香水天才”这个称号,而是“杀人犯”这个身份。
他近日来彻夜难眠。只要一想到他居然放任那个残忍狠毒的杀人凶手与萝拉相处了这么久,他就感觉到一阵止不住的惶恐与后怕。
然而现在不是后悔的时候,格雷诺耶逃走了,那么这个可鄙又可憎的人还会回来吗?这真的太有可能了,想象一下格雷诺耶对那些女孩子做的事情,谁能保证他进入里希斯家不是早有预谋?说不定这个可怖的家伙,自一开始就在觊觎着萝拉。
乔安也没想到格雷诺耶就这样逃走了。
其实这无法怪她,格雷诺耶展现在众人面前的,似乎只有他那神乎其神的调制香水的手艺,然而他最神奇的却是他的鼻子。
只要他愿意,在抛去一切杂思、全神贯注的情况下,他站在里希斯家的庭院中就能闻到从外地赶来刚踏入格拉斯小镇一步的商人身上带的雪茄味。当他与那些私生活混乱的男性擦肩而过时,他立马就能知道对方昨晚和多少个女子在一起痴情缠绵,如果他想深究下去,他甚至能靠着回忆对方身上的气息,一个不漏的找到那些姑娘们的家在哪。
他的确不是一个精于运筹帷幄的家伙,但是气味能够为他提供他想要的一切信息。或许对于格雷诺耶来说,万事万物的气息都是他的伙伴,夹杂着气味的风,就是他的眼睛。
在这样的前提下,格雷诺耶能够提前察觉到里希斯先生派来的人,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里希斯先生这几日睡得不安稳,只不过接连几日的疲惫,还是让他在不知不觉中昏昏睡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天空中划过一道霹雳,雨水伴随着一阵疾风忽然而至。
里希斯在雷声中惊醒,这一醒直到天亮都没能再睡下。
白日里,吃过早饭后,他拿起本地发行的一份报纸,在那儿翻看着,版面上的内容几乎已经被之前接连发生的三起凶杀案占满了。
里希斯先生不会破案,不会像猫爪老鼠似的追查那些蛛丝马迹的线索。他只是用一种看待政治、生意对手的眼光,仔细又挑剔的分析着他记忆中有关格雷诺耶的一切。
那三具女尸,虽然被剃光了头发,又被剥夺了衣物,但是她们身上并没有被性侵的痕迹,以第三具女尸被发现时的场景来看,再加上镇上香水师进行的讲解,这是再传统不过的香味提取法之一,这是报纸上不曾提到的内容,因为真相太过令人不寒而栗了。
残忍、冷血这两个词成功取代了格雷诺耶之前留给安托万·里希斯的印象。
格雷诺耶不停地从这些姑娘身上收集着她们的体味,里希斯先把这家伙身上“杀人犯”的称号放到一边,只把他想象成一个美的收藏家。
格雷诺耶杀人不是为了谋财,也不是在贪图女色,更不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仇恨,他只是单纯的把那三个无辜的女孩当做可以提取味道的香料,杀了一个不够就再杀第二个。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要杀几个人,要从人体上提炼出什么样的香水。
就像是小孩子在玩拼图一样,在最后一块拼图放好之前,他是不可能停下这一趟收集气味之旅的,换而言之,距离发现第四具尸体、第五具尸体的日子不远了。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雨一直下到下午三四点的时候,才渐渐收了雨势,然而天空刚放晴了不到四个小时,随着太阳西落,那已经退去的雨水再次疯狂地落下,雨滴把地面打得噼啪作响。
里希斯家位于德鲁瓦大街上的这幢房子,就这样静静地屹立于夜幕的雨水中。
风伴随着雨而来,树梢都被打弯了腰。
角落里似是有什么挪动了一下身体,仔细看去,原来那是一个像野狗一样蜷缩躲藏起来的人。
有一道闪电落下,那片刻的光亮照亮了德鲁瓦大街,也照亮了那个人的面孔。
那是格雷诺耶。
他已经无法再等下去了。
事迹的提前败露,迫使他不得不把自己的计划提前。
里希斯小姐是那样的温和,从她那里他感受到今生从未有过的友好,本来如果事情进展顺利的话,他会把她的香味放到最后再进行提取的,也许她会成为排序第二十三号的少女,也许是第二十四个,又可能是第二十五个,啊,谁说的清呢。但是一切计划都被打乱了,这使得他不得不冒险尽快带走那一抹让他魂牵梦绕的香味。
因为他有预感,如果他再不动手,那么他就再也没有接近里希斯小姐的机会了。
他手中拿着一根木棒,熟门熟路的走进这幢无比气派的房子。
格雷诺耶一路追寻着那股幽香,来到了乔安的房间前。
他悄无声息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那位尊贵又美丽的里希斯小姐,正安静地躺在床上沉沉地睡着。
他高高地举起木棒,就要向下挥去。
轰隆隆——
闪电照耀得室内的光线明明灭灭,雷声接二连三的响起。
“唔……”就在这个时候,格雷诺耶吃痛地弯下了腰,口中闷痛出声。
因为疼痛而无法握牢的木棒从他手中掉落下来,差点砸在乔安身上。
从床上坐起来的乔安连忙侧了下身子,以防被木棒砸到。然后一边夺过木棒,一边收回刚才突然猛踹在他两腿中间部位的脚。
不管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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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招式俗套不俗套,管用就好。
在二十一世纪或许还要考虑一下防卫过当的可能性,在这个时代就完全没有顾虑这个的必要了。
想当初她作为花瓶演员时,托她那张脸的福,玩夜袭的人多了去了,夜袭什么的都是老招数了,唯一不同的就是,以前没人像格雷诺耶似的这么狠,一上来就要她的命。
“我说这个世界的人都有病吗?要么大晚上的抱着乐器在外面对着窗户扯着嗓子唱歌,要么就跑来玩夜袭?”又一次的被扰了清梦的乔安,非常怀疑如果这个世界有影视作品原型的话,是不是就叫做《你们谁都别想睡个好觉!》?
她伸手拉了一下一根垂落在床头的棕色绳子,这根绳子经过一个小巧的机关,与女仆寝室内的铜铃相连,每日清晨,她醒了的时候就轻轻拉动绳子,女仆们就知道她已经醒来,可以用早餐了。不过近日在里希斯先生的强烈要求下,他房间内也装上了一枚铜铃,要是发生紧急情况,乔安拉动绳子,他室内的铜铃也会发出响声。
随着她拉动铜铃,整个里希斯宅从雨夜中醒了过来。
房间外传来奔跑喧哗声,就住在隔壁的女仆埃布尔率先跑了过来。
她托着一盏灯,猛地推开门,就看到房间里除了萝拉小姐,还有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倒在地上,双手捂着私处。
当她看清楚地上那人的长相时,不由得发出一声尖叫:“啊!”
“天哪,格雷诺耶!你怎么进来的!”埃布尔小心地走上前,一把攥过乔安的手腕,“萝拉,你快点过来,离那个家伙远一些,太危险了!”
乔安也正有此意,主要是她想换个房间再去补一觉。
格雷诺耶忍着痛看向她,那股美妙的香味正在逐渐离他而去,“不!不要走……”
安托万·里希斯赶过来的时候,紧张地检查了一下乔安身上有没有伤。
乔安说:“父亲放心,我什么事情都没有。”
安托万让男仆把格雷诺耶绑起来,等到天一亮就直接送往警察局。
……
真正的凶手被抓到了,格拉斯镇内一片欢腾。
这个闹得格拉斯镇人心惶惶的家伙,于十五日后在中心广场执行绞刑。乔安没有去观看这场绞刑,因为她觉得这没有什么意思。
笼罩在这个香水小镇之上的灰暗终于随之落幕。
乔安也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她觉得自己大概永远也不会懂那种视生命如草芥的心理。
格雷诺耶也大概不会知道,乔安对他到底有多么欣赏。
如果没发生后来这些事情的话,她甚至想着说服格雷诺耶著书。当然,她知道以格雷诺耶的文化程度,这是很难做到的。
但是他做不到的事情,乔安却能替他做到。
也许格雷诺耶并不会在意这点虚名,但是令人无奈的是,你自己可以不在乎,却无法阻挡其他人在乎。
格雷诺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然而从他偶尔透露的只言片语中,乔安也听得出他为了学得一手香水手艺,辗转过多家香水作坊。再天才的人都无法闭门造车,任何一门手艺都是在不断学习、精研与人切磋的过程中进步的。
虽然他现在有着里希斯的支持,但是这点名气就如水中浮木。仅是格拉斯镇这一个小小的地方,听听那些荒谬的谣言,那些香水师们只会承认他是靠着自己的花言巧语才让她如此看重他。
只有堂堂正正的拿出自己的本事来,当他的名声传遍整个欧洲时,那些平日里眼高于顶的真正香水大师才会低下自己的透露,自然而然地与之结交,到时候彼此学习,互相研讨勉励。
即使他的水平早已远超众人,从他们身上学不到东西,但如果将来哪一天,他从里希斯家离开后,他的名气也足够支撑着他拥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彻底告别往日里,只能窝在一个没落的香水作坊里边做杂工边研制香水的生活。
然而格雷诺耶不知道乔安的打算,他一心想要配制出完美的香水,也许他即使知道了,也只会露出一个自负又讽刺讥诮的笑容,对这一切都毫不在乎。
而乔安也不知道格雷诺耶的想法,以至于格雷诺耶死后,她只能凭借自己的记忆来记录格雷诺耶的香水技艺。
格雷诺耶在学习香水调配手艺的道路上走得并不顺利。从这里学一点知识,又从那里偷学点手艺,不明白之处就自己思考一下,多者融合之下,他的手艺极具有个人色彩。
她是发自真心的不希望他这一手手艺就此消失在世间。
而且……
她也想借着做点事情,避过安托万·里希斯为她安排的一场又一场舞会,这都多少世没经历过被人催婚的日子了,这一世居然要一口气体验个干净。
她心底淡定地想道,逼急了,就直接踏上自家做生意的跨海船只远渡亚洲,躲个彻底。
乔安一边这样可有可无的想着,一边拿着笔不急不慢地书写着优美工整的文字。
这样一日又一日的,她花费了一段不短的时间,才终于把相关的记忆整理誊抄完毕。
在署名的时候,她迟疑了一下。
格雷诺耶的名字在如今的格拉斯镇已经称得上是“人神共愤”了,据她这一世的父亲说,就连远在巴黎的大主教都听说了格雷诺耶的名声。
在这种情况下,她不可能再在这本记录了格雷诺耶香水手艺的书上写上他的名字,如果真的写上了他的名字,很有可能这本书还未发行就会直接夭折了。但她又不想写自己的名字,最后她在署名的时候只取了他姓氏的首字母——G。
有安托万·里希斯在,她想发行一本书是太容易的事情了。
也许这个世界真的是香水的天堂吧。
虽然乔安尽量用风趣的文笔来写这一本书了,然而这本书本质上就是一本工具书、教科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散文、诗歌,再如何幽默的文风都无法掩盖这过于小众口味的文章内容。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本书居然在刚发行没多久卖脱销了,以至于后来又不得不加印了一批。要知道,书籍在这个年代可不便宜,如今欧洲才刚刚出现造纸机器。
在乔安看来,这真的有些不可思议。
而格拉斯镇的香水师们,更是差点把这本书奉为香水盛典,多少香水师们急于找出书写这本书的那位香水大师,那个神秘的Mr.G。
不过只有乔安知道,他们是不可能找得到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时候的她正在站港口上。
嗯,真不好意思,我亲爱的父亲,您的宝贝女儿要到大洋彼岸逍遥快活去了。
第162章 风流才子㈠
昨夜下了一整夜的雨,雨停后空气中还残留着雨天特有的湿冷。
丫鬟念夏正坐在外间的窗户旁边绣着帕子,当她听到房间里传来悉悉索索起床声时,就连忙放下绣活走向了里间。
念夏问:“二姐儿今日醒得晚了些,可是身体上有些不舒服?”别看这只是件小事,但是自家小姐身有心疾,很多事情就是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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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着点才好。
乔安说:“没什么不舒服的,就是昨夜的雨声实在太大,被吵醒好几次,雨停了后就有些贪睡。”
她随口解释了一句。
念夏见小姐虽然面色苍白,但精神还好,不像是犯了心疾的样子,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事实上乔安早就醒了,一睁开眼就察觉到自己正躺在一张做工精致雕花床上,感受着身上的丝绸软被,四周的环境全然陌生,再加上脑海中那些若隐若现的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她哪还不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
她躺在床上梳理完身体原主人的记忆后,这才装作刚醒来的模样起身。
身体原主人姓卫,在家中排“照”字辈,后缀一个“婉”字为名。自幼患有心疾,乔安能够来到这个世界,正是原主昨夜突发心疾过世的缘故。
据说她的母亲怀她时曾有异梦,在梦中有珍兽为其拉车,车身插有巨旗,上绘五彩云霓,忽而风起,高腾于空。卫照婉之父为应临书院院长,他从自家夫人口中得知此事后,当即吟了一句古诗“驾八龙之婉婉兮,载云旗之委蛇”,然后笑着对夫人说:“好极,这胎要是个女孩的话,我已为她想好名字了,就用‘婉’字吧。”
于是,这就是她名字的由来了。
这段往事乔安回忆过后,就把它当做一件趣事先搁置到一边了。
现在更重要的是另一件事。
身体原主人有一个未婚夫,嗯,没错,未婚夫。
乔安有点无奈,所以说她一向不怎么喜欢穿越到这种非武侠世界背景的古代世界,尤其是这种颇有讲究规矩的大户人家,身上牵扯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而且用了人家的身体,行事总要有几分顾忌,平添了麻烦。
她那个未婚夫是她父亲的一个学生,他父母早亡,住在书院里的日子比在自家里的日子还多,他也算是卫院长看着长大的了。其人学习勤勉,只是资质有限,卫院长私下里曾说,他这个学生考举人那是绝对没话说,但是要想当进士,就要看机缘了。
乔安为自家便宜父亲的这句“资质有限”默默无语了一下。
卫照婉囿于后宅见识有限,又对自家父亲敬爱有加,自然是父亲说什么就信什么,她哪懂得“资质有限”这个评价意味着什么。想想《儒林外史》中描写范进中举的那一篇,当个举人都能活生生的高兴疯了,举人的含金量如何可想而知。
又说考进士要看机缘,也就是说他也不是没希望当进士的。再直白点来说,卫父其实就是想说这就是个有可能上榜的进士苗子!
只能说卫父不愧是搞文字工作的,说话真是委婉。
在卫院长看来,他这个学生心思纯朴,怕是日后难以混迹官场,反而有可能与他这个当先生的一样扬名于杏坛。
他知道这个学生对自家女儿心有爱慕,他思来想去,觉得把照婉交给他也没什么不好的。照婉有心疾,要是真当个官家夫人反而不美,倒不如夫唱妇随教书育人,没那么多云波诡谲、勾心斗角的官场事,于是也就做主为两人定了亲。
卫院长一颗慈父心盘算得好,但是谁能想到真正的卫照婉突发心疾,一命呜呼然后换了乔安来呢。
至于她那位未婚夫目前不在书院里,而是进京赶考去了。
乔安心道这样也好,省得她在拿定主意前与他打交道了。
用完早饭,她依着前身的习惯,去见一见卫夫人。
卫夫人一见她就亲亲热热的把她拉到自己身边,问:“夜里下了好大一场雨,睡得安稳吗?”
乔安听明白她这是在问她有没有犯心疾。
当然有了。不过事情真相实在无法开口,只好撒了个谎回了话。
即使是放到二十一世纪也是麻烦得很,平日各种药养着,都要各种小心,而放到各种医疗条件远不如后世的古代,那就更不用说了。心脏病只是一个笼统的名称,究竟是心脏上哪里出了问题,以及病情究竟是轻是重,这时的大夫是说不准的。
原本原主已经有一年多没犯心疾了,家里人都为之开心不已,谁都没能料到不过是一夜大雨,猛地一个惊雷把原主从梦中惊醒,她就突犯心疾,话都说不出来。外面雷声雨声风吹树梢声交织在一起,丫鬟察觉不到屋内发生的事情,于是人就这样没了。
她同母兄长卫照华也在卫夫人这里。
卫照华已是考取了举人的功名,本来这届会试也是能参加的,不过卫父让他先不急着考取进士,下届再去。
他长相随父,一双水墨长眉飞挑,像极了卫院长,不过他的性情却随母,端的是温文尔雅。此时身着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书生衫,却依然显得如松似玉。
兄妹二人陪着卫夫人说话,不过更多的是卫夫人与卫照华说,乔安听。卫照婉因身体缘故生性爱静,属于嘴上不说心里明白的那种人,乔安这样子正好与卫照婉以往的举止没什么区别。
卫夫人关心了一下卫照华的功课。
卫照华先说完了自己,之后难免提及了一下自己的友人以及书院中这次参考的学子,然后话题又到了一个叫做张道青的学子身上。
这个名唤张道青的学子不是别人,正是身体原主为乔安留下来的那个未婚夫。
卫照华温和地说:“张师兄在书院时诗才不显,没想到去了京城反而大放光彩,只可惜我没能陪同左右,一览京城才子的风华。”
卫夫人说:“你张师兄这是终于开窍了。”
卫照华说:“也是张师兄勤有所报。之前父亲还感慨,张师兄写经义时,明明能将文章写得花团锦簇,怎么到了作诗时,反而束手束脚了。现下好了,张师兄的诗在京城被人争相传颂,想来父亲终于挑不出张师兄的毛病了。”
他说完,眼含笑意地看了乔安一眼。
卫夫人笑了笑,没说话。岳父看女婿总是忍不住要挑剔一些的。
眼看着话题要被抛到自己身上,乔安说:“父亲挑不出张师兄的毛病,就要转过头来挑兄长你的纰漏了,小妹就提前心疼一下兄长好了。”
卫照华一想,好像还真是这样,以父亲那讲起课来只恨不得六亲不认的架势,他未来的日子有的熬了。
他苦笑了一下,然后他拿出一沓诗稿,说:“这是外人抄传出来的张师兄的诗稿,张师兄的名声如今已是从京城传到了应临书院。想来过不了几日,他的诗整个书院里都要争相诵读了。”
乔安拿过诗稿,还没来得及细细翻看,在看到第一页上的那首诗时,她的面色上就忍不住露出些许古怪。
卫照华说:“有些话在外面我不敢说,非是我忍不住为自家书院里的人自夸,但是平心而论……在我眼里,张师兄仅凭着这几首诗词就足以名垂青史了!”
一直跟在乔安身边的丫鬟念夏闻言,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卫家是书香之家,家里的仆婢中也有不少人识字。小姐开蒙时,念夏跟在身边听了几节课,一些事情她都懂。名垂青史是什么感念?这是多少文人墨客的毕生追求,然而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真正名垂青史才有几人!
少爷对那位张书生的评价居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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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念夏看向夫人,夫人竟然也没有驳斥他的言论。
卫夫人说:“这话倒也不假,要是有时间,你该好好向你张师兄请教请教。”
乔安默不作声的又翻了一页稿纸,只见第二张稿纸上写着: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紫禁城。”
卫照华微微摇头:“不是儿子不自信,对常人来说,写诗讲究的是‘佳句难得’,一旦福灵心至,一句能令万古传。而对于那等仙圣之才,好章佳句信手拈来,近乎天生之能,已不是想学就能学来的了。”
他回忆起张师兄的诗句,微微阖目,口中轻吟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乔安:“……”
见鬼的名垂青史、仙圣之才!
完了,李白和杜甫的棺材板压不住了。
第163章 风流才子㈡
乔安对这位兄长的印象,全是自卫照婉遗留下来的记忆中得来的。
身体原主对卫照华这位兄长的各个方面都极为推崇。其他方面乔安初来乍到了解不多,又怕记忆中的印象因亲人之故过于美化,暂且不予评论,但在眼光方面,乔安认为那是绝对值得称道。
听听他对张道青的评价,那真是分毫都没有说错。
一首诗圣杜甫的《春夜喜雨》,一首诗仙李白的《将进酒》,这能不是“仙圣之才”吗?要是连这两位大佬都无法青史留名,李白什么情绪先不说,身为李白迷弟的杜甫估计得立即气炸。
卫照华见自家小妹正爱不释手地翻看着诗稿,就说:“阿婉,据说父亲那里还有几首张师兄的新诗,你要是想看的话,我就去找父亲一并要过来。”
不,不想看,她一点也不想看。
她对《唐诗宋词三百首》已经很熟悉了,目前还没有重温一遍的意思,而且看对方这抄起诗来荤腥不忌的架势,说不定她那个未婚夫连元曲以及明清时期的诗词都不会放过。
乔安说:“还是先让父亲品个够再说吧,要是他还没品味尽兴,你我哪怕是把诗稿借一刻钟来誊抄一下,我看都无异于虎口夺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