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痛失双亲心绞痛,双主尘途再会面(2 / 2)
洪振国看着她那专注的侧脸,睫毛很长,在眼睑下透出浅浅的阴影,像极了记忆里那个认真临摹字帖的小丫头
“公子,写好了。”李煜将春联晾在旁边的竹竿上,抬头时,正好对上他的目光,心跳又漏了一拍
眼前人的眉眼,让她觉得莫名地亲切,尤其是那双眼睛,总让她想起某个模糊的午后,学堂里那个帮她捡毛笔的少年
可记忆像是蒙了层雾,怎么也抓不真切
洪振国接过春联,指尖不经意间碰到她的手,两人都猛地缩回,他耳根微微发烫,递过一串铜钱,“多谢姑娘!”
李煜刚要接过,巷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让开,都给老子让开!”
几个穿黑衣的壮汉推开人群,簇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走来
那公子面白无须,眼角上挑,腰间挂着一块硕大的玉佩,正是云州太守的独子张元宝
他一眼就盯上了槐树下的李煜,眼睛顿时亮了,摇着折扇,快步上前,伸手就要摸她的脸颊
“好一个标致的小娘子,跟本公子回府,吃香的喝辣的,总比在这风吹日晒要强吧!”
李煜吓得往后一躲,挥手打开他的手,声音带着几分颤抖,却依旧坚定,“公子,请自重!”
“哟,还挺烈的嘛,我喜欢。”张元宝被拂了面子,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给脸不要脸,来人,把她给我绑回府里去!”
两个壮汉立刻上前,粗糙的大手就要去抓她的胳膊
李煜虽是女子,却跟着养父学过一些防身的粗浅功夫,当下侧身避开,抓起案头的烟台就要扎过去
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壮汉的手腕,“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太守府的规矩就是如此!”
洪振国只身挡在李煜身前,身形挺拔如松,眼神冷得像冰,他本不想多管闲事,可看着女子眼底的慌乱,想起儿时她被野狗追着跑时,也是这样又怕又倔强的模样,实在无法再袖手旁观
张元宝见有人敢拦他,顿时怒笑,“哪来的野小子,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知道我爹是谁吗?云州太守张大人!”
“我管你爹是什么东西,太守又怎么样?王法面前,人人平等。”洪振国手上微微用力,那壮汉疼得哎哟一声,手腕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其他几个壮汉见状,立刻围了上来,拳头捏得咯咯响
李煜站在洪振国身后,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心里又暖又急
她知道张元宝在云州城横行霸道,连官府都要让他三分
眼前这少年虽有武艺,可毕竟势单力薄,“公子,别跟他硬拼,我们快走吧!”她拉了拉他的衣袖,声音里带着恳求
洪振国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语气沉稳,“别怕,有我在!”
这件事,怎样才能得到完美地解决呢?莫急,我们下一章再分解
李煜的心猛地一跳,下意识地将那张写废的宣纸往回拢了拢
自养父母下葬后,他便改了装扮,退出了江南少女常穿的粉裙,换上了耐脏的灰布襦裙,头发也简单挽成个圆髻,只用一根木簪固定,脸上未施粉黛
常年风吹日晒,让她皮肤成了健康的墨色,与三年前那个追着青铜令牌的星光,满眼好奇的小姑娘判若两人
她不敢确定眼前这个人是否认识自己,更不敢暴露身份,养父母死得有点冤,临终前攥着她的手只是说“九天”两个字
她总觉得与那枚修补好的青铜令牌脱不了干系,如今只想在云州城安稳立足,再慢慢探寻真相
“不必重写,无妨。”少年回过神,微微颔首,目光却没离开宣纸,“我只是觉得姑娘的字有些眼熟。”
他便是洪振国。今日一早,馆主赵沧澜修炼时岔了内息,胸闷气短,所以特意嘱咐他来集市,在回春堂买当归、黄芪和丹参
刚抓完药,提着药包路过老槐树时,本已走过了几步,却被风中飘来的墨香,勾住了脚步
待看清宣纸上的字,他竟愣在了原地。那字迹娟秀却不失筋骨,撇捺转折间有种独特的弧度,像极了儿时学堂里坐在他斜前方的那个小丫头写的字
记忆的潮水突然翻涌上来,乌镇的学堂坐落在一座小石桥边,窗外就是潺潺的流水
小丫头总穿着粉色的夹袄,梳着双丫髻,写字时总爱微微皱起鼻子,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轻而匀称
有一次,她写错了字,急得眼圈发红,她偷偷地把自己的描红本推过去,却被周先生敲了手心
后来他被接回云州,临走时想跟她说句话,却只看到她趴在窗台上,背影小小的,手里还握着那支刻着“煜”字的紫毫
更让他在意的是,方才女子提笔时,他隐约察觉到一丝微微的灵力波动,那波动极大,而不是他体内的九天灵力与之呼应,几乎会被集市的喧闹声掩盖
三年前,在云州城东,自家的铁匠铺里,他们修补青铜令牌时,曾经感受到过相似的气息,纯净、温暖,像乌镇的阳光
“或许是公子记错了吧?”李煜压下心头的慌乱,将重新写好的家书折叠好递给老汉,“老伯,您看看是否满意?”
老汉连声道谢,挑着柴担走远了。洪振国指了指案头的春联样本,那些红底金字,在晨光里格外鲜亮,“我想写一副春联,不知姑娘可有空闲?”
“自然可以。”李煜铺开一张大红宣纸,“不知公子想要写什么内容?”
“就写‘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这八个字吧!”洪振国随口说道
目光却不自觉的在她身上留恋。她的手指因为常年握笔,指腹和虎口处有薄茧,手腕转动时衣袖滑落,露出小臂上一道浅浅的疤痕
那是儿时在乌镇河边,她为了捡落水的毛笔,被尖石子划伤的
这个发现让他心头一震,刚要开口询问,李煜已经提笔
这一次,她刻意改了收敛的灵力,只凭笔力书写。笔锋游走间,墨色饱满,字体方正大气,金粉勾勒的边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洪振国看着她那专注的侧脸,睫毛很长,在眼睑下透出浅浅的阴影,像极了记忆里那个认真临摹字帖的小丫头
“公子,写好了。”李煜将春联晾在旁边的竹竿上,抬头时,正好对上他的目光,心跳又漏了一拍
眼前人的眉眼,让她觉得莫名地亲切,尤其是那双眼睛,总让她想起某个模糊的午后,学堂里那个帮她捡毛笔的少年
可记忆像是蒙了层雾,怎么也抓不真切
洪振国接过春联,指尖不经意间碰到她的手,两人都猛地缩回,他耳根微微发烫,递过一串铜钱,“多谢姑娘!”
李煜刚要接过,巷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让开,都给老子让开!”
几个穿黑衣的壮汉推开人群,簇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走来
那公子面白无须,眼角上挑,腰间挂着一块硕大的玉佩,正是云州太守的独子张元宝
他一眼就盯上了槐树下的李煜,眼睛顿时亮了,摇着折扇,快步上前,伸手就要摸她的脸颊
“好一个标致的小娘子,跟本公子回府,吃香的喝辣的,总比在这风吹日晒要强吧!”
李煜吓得往后一躲,挥手打开他的手,声音带着几分颤抖,却依旧坚定,“公子,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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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壮汉立刻上前,粗糙的大手就要去抓她的胳膊
李煜虽是女子,却跟着养父学过一些防身的粗浅功夫,当下侧身避开,抓起案头的烟台就要扎过去
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壮汉的手腕,“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太守府的规矩就是如此!”
洪振国只身挡在李煜身前,身形挺拔如松,眼神冷得像冰,他本不想多管闲事,可看着女子眼底的慌乱,想起儿时她被野狗追着跑时,也是这样又怕又倔强的模样,实在无法再袖手旁观
张元宝见有人敢拦他,顿时怒笑,“哪来的野小子,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知道我爹是谁吗?云州太守张大人!”
“我管你爹是什么东西,太守又怎么样?王法面前,人人平等。”洪振国手上微微用力,那壮汉疼得哎哟一声,手腕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其他几个壮汉见状,立刻围了上来,拳头捏得咯咯响
李煜站在洪振国身后,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心里又暖又急
她知道张元宝在云州城横行霸道,连官府都要让他三分
眼前这少年虽有武艺,可毕竟势单力薄,“公子,别跟他硬拼,我们快走吧!”她拉了拉他的衣袖,声音里带着恳求
洪振国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语气沉稳,“别怕,有我在!”
这件事,怎样才能得到完美地解决呢?莫急,我们下一章再分解
李煜的心猛地一跳,下意识地将那张写废的宣纸往回拢了拢
自养父母下葬后,他便改了装扮,退出了江南少女常穿的粉裙,换上了耐脏的灰布襦裙,头发也简单挽成个圆髻,只用一根木簪固定,脸上未施粉黛
常年风吹日晒,让她皮肤成了健康的墨色,与三年前那个追着青铜令牌的星光,满眼好奇的小姑娘判若两人
她不敢确定眼前这个人是否认识自己,更不敢暴露身份,养父母死得有点冤,临终前攥着她的手只是说“九天”两个字
她总觉得与那枚修补好的青铜令牌脱不了干系,如今只想在云州城安稳立足,再慢慢探寻真相
“不必重写,无妨。”少年回过神,微微颔首,目光却没离开宣纸,“我只是觉得姑娘的字有些眼熟。”
他便是洪振国。今日一早,馆主赵沧澜修炼时岔了内息,胸闷气短,所以特意嘱咐他来集市,在回春堂买当归、黄芪和丹参
刚抓完药,提着药包路过老槐树时,本已走过了几步,却被风中飘来的墨香,勾住了脚步
待看清宣纸上的字,他竟愣在了原地。那字迹娟秀却不失筋骨,撇捺转折间有种独特的弧度,像极了儿时学堂里坐在他斜前方的那个小丫头写的字
记忆的潮水突然翻涌上来,乌镇的学堂坐落在一座小石桥边,窗外就是潺潺的流水
小丫头总穿着粉色的夹袄,梳着双丫髻,写字时总爱微微皱起鼻子,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轻而匀称
有一次,她写错了字,急得眼圈发红,她偷偷地把自己的描红本推过去,却被周先生敲了手心
后来他被接回云州,临走时想跟她说句话,却只看到她趴在窗台上,背影小小的,手里还握着那支刻着“煜”字的紫毫
更让他在意的是,方才女子提笔时,他隐约察觉到一丝微微的灵力波动,那波动极大,而不是他体内的九天灵力与之呼应,几乎会被集市的喧闹声掩盖
三年前,在云州城东,自家的铁匠铺里,他们修补青铜令牌时,曾经感受到过相似的气息,纯净、温暖,像乌镇的阳光
“或许是公子记错了吧?”李煜压下心头的慌乱,将重新写好的家书折叠好递给老汉,“老伯,您看看是否满意?”
老汉连声道谢,挑着柴担走远了。洪振国指了指案头的春联样本,那些红底金字,在晨光里格外鲜亮,“我想写一副春联,不知姑娘可有空闲?”
“自然可以。”李煜铺开一张大红宣纸,“不知公子想要写什么内容?”
“就写‘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这八个字吧!”洪振国随口说道
目光却不自觉的在她身上留恋。她的手指因为常年握笔,指腹和虎口处有薄茧,手腕转动时衣袖滑落,露出小臂上一道浅浅的疤痕
那是儿时在乌镇河边,她为了捡落水的毛笔,被尖石子划伤的
这个发现让他心头一震,刚要开口询问,李煜已经提笔
这一次,她刻意改了收敛的灵力,只凭笔力书写。笔锋游走间,墨色饱满,字体方正大气,金粉勾勒的边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洪振国看着她那专注的侧脸,睫毛很长,在眼睑下透出浅浅的阴影,像极了记忆里那个认真临摹字帖的小丫头
“公子,写好了。”李煜将春联晾在旁边的竹竿上,抬头时,正好对上他的目光,心跳又漏了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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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振国接过春联,指尖不经意间碰到她的手,两人都猛地缩回,他耳根微微发烫,递过一串铜钱,“多谢姑娘!”
李煜刚要接过,巷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让开,都给老子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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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虽是女子,却跟着养父学过一些防身的粗浅功夫,当下侧身避开,抓起案头的烟台就要扎过去
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壮汉的手腕,“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太守府的规矩就是如此!”
洪振国只身挡在李煜身前,身形挺拔如松,眼神冷得像冰,他本不想多管闲事,可看着女子眼底的慌乱,想起儿时她被野狗追着跑时,也是这样又怕又倔强的模样,实在无法再袖手旁观
张元宝见有人敢拦他,顿时怒笑,“哪来的野小子,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知道我爹是谁吗?云州太守张大人!”
“我管你爹是什么东西,太守又怎么样?王法面前,人人平等。”洪振国手上微微用力,那壮汉疼得哎哟一声,手腕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其他几个壮汉见状,立刻围了上来,拳头捏得咯咯响
李煜站在洪振国身后,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心里又暖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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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少年虽有武艺,可毕竟势单力薄,“公子,别跟他硬拼,我们快走吧!”她拉了拉他的衣袖,声音里带着恳求
洪振国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语气沉稳,“别怕,有我在!”
这件事,怎样才能得到完美地解决呢?莫急,我们下一章再分解
李煜的心猛地一跳,下意识地将那张写废的宣纸往回拢了拢
自养父母下葬后,他便改了装扮,退出了江南少女常穿的粉裙,换上了耐脏的灰布襦裙,头发也简单挽成个圆髻,只用一根木簪固定,脸上未施粉黛
常年风吹日晒,让她皮肤成了健康的墨色,与三年前那个追着青铜令牌的星光,满眼好奇的小姑娘判若两人
她不敢确定眼前这个人是否认识自己,更不敢暴露身份,养父母死得有点冤,临终前攥着她的手只是说“九天”两个字
她总觉得与那枚修补好的青铜令牌脱不了干系,如今只想在云州城安稳立足,再慢慢探寻真相
“不必重写,无妨。”少年回过神,微微颔首,目光却没离开宣纸,“我只是觉得姑娘的字有些眼熟。”
他便是洪振国。今日一早,馆主赵沧澜修炼时岔了内息,胸闷气短,所以特意嘱咐他来集市,在回春堂买当归、黄芪和丹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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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看清宣纸上的字,他竟愣在了原地。那字迹娟秀却不失筋骨,撇捺转折间有种独特的弧度,像极了儿时学堂里坐在他斜前方的那个小丫头写的字
记忆的潮水突然翻涌上来,乌镇的学堂坐落在一座小石桥边,窗外就是潺潺的流水
小丫头总穿着粉色的夹袄,梳着双丫髻,写字时总爱微微皱起鼻子,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轻而匀称
有一次,她写错了字,急得眼圈发红,她偷偷地把自己的描红本推过去,却被周先生敲了手心
后来他被接回云州,临走时想跟她说句话,却只看到她趴在窗台上,背影小小的,手里还握着那支刻着“煜”字的紫毫
更让他在意的是,方才女子提笔时,他隐约察觉到一丝微微的灵力波动,那波动极大,而不是他体内的九天灵力与之呼应,几乎会被集市的喧闹声掩盖
三年前,在云州城东,自家的铁匠铺里,他们修补青铜令牌时,曾经感受到过相似的气息,纯净、温暖,像乌镇的阳光
“或许是公子记错了吧?”李煜压下心头的慌乱,将重新写好的家书折叠好递给老汉,“老伯,您看看是否满意?”
老汉连声道谢,挑着柴担走远了。洪振国指了指案头的春联样本,那些红底金字,在晨光里格外鲜亮,“我想写一副春联,不知姑娘可有空闲?”
“自然可以。”李煜铺开一张大红宣纸,“不知公子想要写什么内容?”
“就写‘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这八个字吧!”洪振国随口说道
目光却不自觉的在她身上留恋。她的手指因为常年握笔,指腹和虎口处有薄茧,手腕转动时衣袖滑落,露出小臂上一道浅浅的疤痕
那是儿时在乌镇河边,她为了捡落水的毛笔,被尖石子划伤的
这个发现让他心头一震,刚要开口询问,李煜已经提笔
这一次,她刻意改了收敛的灵力,只凭笔力书写。笔锋游走间,墨色饱满,字体方正大气,金粉勾勒的边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洪振国看着她那专注的侧脸,睫毛很长,在眼睑下透出浅浅的阴影,像极了记忆里那个认真临摹字帖的小丫头
“公子,写好了。”李煜将春联晾在旁边的竹竿上,抬头时,正好对上他的目光,心跳又漏了一拍
眼前人的眉眼,让她觉得莫名地亲切,尤其是那双眼睛,总让她想起某个模糊的午后,学堂里那个帮她捡毛笔的少年
可记忆像是蒙了层雾,怎么也抓不真切
洪振国接过春联,指尖不经意间碰到她的手,两人都猛地缩回,他耳根微微发烫,递过一串铜钱,“多谢姑娘!”
李煜刚要接过,巷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让开,都给老子让开!”
几个穿黑衣的壮汉推开人群,簇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走来
那公子面白无须,眼角上挑,腰间挂着一块硕大的玉佩,正是云州太守的独子张元宝
他一眼就盯上了槐树下的李煜,眼睛顿时亮了,摇着折扇,快步上前,伸手就要摸她的脸颊
“好一个标致的小娘子,跟本公子回府,吃香的喝辣的,总比在这风吹日晒要强吧!”
李煜吓得往后一躲,挥手打开他的手,声音带着几分颤抖,却依旧坚定,“公子,请自重!”
“哟,还挺烈的嘛,我喜欢。”张元宝被拂了面子,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给脸不要脸,来人,把她给我绑回府里去!”
两个壮汉立刻上前,粗糙的大手就要去抓她的胳膊
李煜虽是女子,却跟着养父学过一些防身的粗浅功夫,当下侧身避开,抓起案头的烟台就要扎过去
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壮汉的手腕,“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太守府的规矩就是如此!”
洪振国只身挡在李煜身前,身形挺拔如松,眼神冷得像冰,他本不想多管闲事,可看着女子眼底的慌乱,想起儿时她被野狗追着跑时,也是这样又怕又倔强的模样,实在无法再袖手旁观
张元宝见有人敢拦他,顿时怒笑,“哪来的野小子,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知道我爹是谁吗?云州太守张大人!”
“我管你爹是什么东西,太守又怎么样?王法面前,人人平等。”洪振国手上微微用力,那壮汉疼得哎哟一声,手腕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其他几个壮汉见状,立刻围了上来,拳头捏得咯咯响
李煜站在洪振国身后,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心里又暖又急
她知道张元宝在云州城横行霸道,连官府都要让他三分
眼前这少年虽有武艺,可毕竟势单力薄,“公子,别跟他硬拼,我们快走吧!”她拉了拉他的衣袖,声音里带着恳求
洪振国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语气沉稳,“别怕,有我在!”
这件事,怎样才能得到完美地解决呢?莫急,我们下一章再分解
李煜的心猛地一跳,下意识地将那张写废的宣纸往回拢了拢
自养父母下葬后,他便改了装扮,退出了江南少女常穿的粉裙,换上了耐脏的灰布襦裙,头发也简单挽成个圆髻,只用一根木簪固定,脸上未施粉黛
常年风吹日晒,让她皮肤成了健康的墨色,与三年前那个追着青铜令牌的星光,满眼好奇的小姑娘判若两人
她不敢确定眼前这个人是否认识自己,更不敢暴露身份,养父母死得有点冤,临终前攥着她的手只是说“九天”两个字
她总觉得与那枚修补好的青铜令牌脱不了干系,如今只想在云州城安稳立足,再慢慢探寻真相
“不必重写,无妨。”少年回过神,微微颔首,目光却没离开宣纸,“我只是觉得姑娘的字有些眼熟。”
他便是洪振国。今日一早,馆主赵沧澜修炼时岔了内息,胸闷气短,所以特意嘱咐他来集市,在回春堂买当归、黄芪和丹参
刚抓完药,提着药包路过老槐树时,本已走过了几步,却被风中飘来的墨香,勾住了脚步
待看清宣纸上的字,他竟愣在了原地。那字迹娟秀却不失筋骨,撇捺转折间有种独特的弧度,像极了儿时学堂里坐在他斜前方的那个小丫头写的字
记忆的潮水突然翻涌上来,乌镇的学堂坐落在一座小石桥边,窗外就是潺潺的流水
小丫头总穿着粉色的夹袄,梳着双丫髻,写字时总爱微微皱起鼻子,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轻而匀称
有一次,她写错了字,急得眼圈发红,她偷偷地把自己的描红本推过去,却被周先生敲了手心
后来他被接回云州,临走时想跟她说句话,却只看到她趴在窗台上,背影小小的,手里还握着那支刻着“煜”字的紫毫
更让他在意的是,方才女子提笔时,他隐约察觉到一丝微微的灵力波动,那波动极大,而不是他体内的九天灵力与之呼应,几乎会被集市的喧闹声掩盖
三年前,在云州城东,自家的铁匠铺里,他们修补青铜令牌时,曾经感受到过相似的气息,纯净、温暖,像乌镇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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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儿时在乌镇河边,她为了捡落水的毛笔,被尖石子划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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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她刻意改了收敛的灵力,只凭笔力书写。笔锋游走间,墨色饱满,字体方正大气,金粉勾勒的边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洪振国看着她那专注的侧脸,睫毛很长,在眼睑下透出浅浅的阴影,像极了记忆里那个认真临摹字帖的小丫头
“公子,写好了。”李煜将春联晾在旁边的竹竿上,抬头时,正好对上他的目光,心跳又漏了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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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壮汉立刻上前,粗糙的大手就要去抓她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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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抓住了壮汉的手腕,“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太守府的规矩就是如此!”
洪振国只身挡在李煜身前,身形挺拔如松,眼神冷得像冰,他本不想多管闲事,可看着女子眼底的慌乱,想起儿时她被野狗追着跑时,也是这样又怕又倔强的模样,实在无法再袖手旁观
张元宝见有人敢拦他,顿时怒笑,“哪来的野小子,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知道我爹是谁吗?云州太守张大人!”
“我管你爹是什么东西,太守又怎么样?王法面前,人人平等。”洪振国手上微微用力,那壮汉疼得哎哟一声,手腕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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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站在洪振国身后,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心里又暖又急
她知道张元宝在云州城横行霸道,连官府都要让他三分
眼前这少年虽有武艺,可毕竟势单力薄,“公子,别跟他硬拼,我们快走吧!”她拉了拉他的衣袖,声音里带着恳求
洪振国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语气沉稳,“别怕,有我在!”
这件事,怎样才能得到完美地解决呢?莫急,我们下一章再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