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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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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还来得及,你真的不考虑换一身?你们约在公园又不是约在剧院。”迪克从树上探出头,对着树下的达米安说。

他不懂达米安穿这么整齐的用意,弄得跟出来相亲一样,女孩子不会感觉有压力吗?

达米安很想骂人,要不是带着小狗骑摩托车不方便,他至于要让迪克开车送他来约会。真是的他四岁就会开车了,为什么不让他开。

“闭嘴格雷森,等人来了你就给我消失,不许出声不许出现。”

迪克“乖巧”地捂住嘴,眨眼表示自己知道了,但就是不离开一步。达米安第一次约会诶,这种时候家里怎么能没一个靠谱的大人在!而且他还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后面的战略呢。

时间快到的时候,远远的好像有人跑过来。达米安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型的单筒望远镜,迅速看清了来人的面容,正是跑着过来的叶穹。

迪克见他迅速收好望远镜,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领带,红的、蓝的、绿的、紫的,常见的颜色都在这了。然后达米安果断抽出那条绿色的领带给自己系上,将其他的打个结一把丢到迪克的怀里,整理好着装抱着手臂,倚靠在树上等着,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迪克隐约猜到他的想法了,果然,女孩跑过来时,脖子上系的围巾正是和领带同款的墨绿色。

好小子,你暗戳戳搞情侣装是吧?谁说他不会的,这不满满都是心机吗?!

“等很久了吗?”

“没有,时间刚刚好。”

我将围巾拉松露出口鼻,刚才还觉得冷风吹得脸疼,跑了两步满头都是汗。

“其实你不”/“我们到那边说。”

达米安穿得格外正式,比上回来我家更骚包了一点,精致得就像电视剧里拍摄的古代贵族小王子。一身黑灰色衣服中,墨绿的斑点领带格外显眼,就像他的眼睛一样,将周围的一切都点缀得明亮起来。

我头皮发麻,感到不妙,这副架势,他该不会准备直接告白了吧?那个箱子里装得什么?鲜花?蛋糕?

我迫不及待开口想要抢先说清楚,之后再拒绝难免尴尬。可达米安也很急切,我们的声音撞到一起,他抱着箱子,直接走在了前面。

为什么要换地方,这里有什么问题?

这里没有问题,但有迪克,达米安不想被听墙角,趁着迪克呆在树上下不来,带着叶穹走远,直到确定迪克听不见为止。

我跟在后面,眼神落在那个箱子上,刚才,它是不是自己晃动了一下?

“哒哒哒”

轻快的脚步声从箱子里传出,真不是我看错了,这箱子里的是活物啊?!仔细看了下,箱子侧边还有几个出气孔,因为花纹繁复,所以不仔细看就发现不了。

我对自己的猜测产生了怀疑,也许、不是告白?

“这段时间,害你受了那么多次伤,我很抱歉。”

“没关系,你帮我包扎了,看,没有留下疤痕。”我拿下手套伸出掌心给他看。

“上次的书你好像不是很喜欢,所以我想重新送你一份礼物,作为道歉也作为感谢。”

我摆摆手:“没事的,不用介意,礼物就不要了。”

达米安反应极快,立刻找了另一个借口:“作为圣诞礼物也行!我们是朋友,朋友当然要相互送礼物。”

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我们不算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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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没有准备回礼。”

“没关系,之后补上就行,你先看看我的礼物,这次你一定会喜欢的!”达米安迫不及待的把箱子放到叶穹的手上,提图斯的孩子,怎么也不能完璧归赵就给拿回去了。

我被塞了个满怀,艰难地腾出另一只手打开盖子。箱子里的跳动越来越明显了,里面绝对是活物,而且体型还不小。

被关了五分钟,终于又重见天日的小狗激动地张开嘴“嗷嗷”地叫起来。它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新出现的人,喜欢她温柔的气质,喜欢她身上干净的气味,于是它激动地扑了上去,舔了下这个人的鼻子。因为,它最喜欢的是人眼睛里惊恐的神色。

“艹,是狗!”

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刻,脱口而出的是母语,艹,不仅代表骂人,更多时候代表的是一种语气词,表惊叹,表恐惧,表夸奖。具体是表现哪一方面的意思,需要结合上下文进行判断。

达米安对中文的理解还没有到这种深奥的地步,所以他只听到叶穹轻骂了一声后,两眼一闭,掐着自己的脖子,抱着箱子直直地倒了下去。

有暗杀?

好像不是!在叶穹倒下前发出了几声喘鸣,就像喉咙被堵住了一样。

“迪克!把狗抱走!超级小子”达米安朝着来时的方向大喊,自己从口袋里拿出了肾上腺素和匕首,划开叶穹的裤子,在大腿外侧注射了药液。

过敏,该死的,他真的蠢得无可救药,为什么就没有想过叶穹这么喜欢狗,却从来没有自己养一只,也不会投喂流浪狗。

“我去开车,达米安,你摸摸她口袋里应该有抗过敏药物。”迪克捞起无辜的狗崽就向停车场跑,要死了,都怪他,非说什么一起养宠物能增进感情,这下那女孩不恨小D都是宽容大度了。

达米安稳稳地抱起叶穹跟在迪克后面跑,叫乔纳森和赶去医院同时进行。他还用紧急通讯给乔纳森发了信息,如果超级小子听到了,三十秒后他就能赶到这里。

叶穹的双手无力地下垂,脸色通红,喉咙有些肿起,他抱过叶穹很多次,唯独这一次是真的让他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乔纳森从天上降落,衣服也没换,穿着一身校服,只用红披风裹在了身上:“达米安,怎么了?我在学校收到”

“她过敏休克了,东南方向两公里有医院,快!”

乔纳森看到那个见过一面的女孩子失去意识躺在达米安的臂弯里,不用达米安说,他也能听到女孩的心率呼吸都不太正常,立刻接手往医院飞。

迪克接上了达米安,看到他手里没人,知道乔纳森已经来过了。

“治疗及时,她会没事的。”迪克的望着难得沉默的达米安,也是在不知道有什么话可以安慰他。

这事只能说太寸了,谁能想到叶穹居然对狗有这么严重的过敏反应。他要是达米安,都该产生心理阴影了,喜欢的女孩生死不明地倒在面前,他的爱情,比当年刚回韦恩家想做蝙蝠侠的罗宾还要坎坷。罗密欧与朱丽叶看了都要庆幸地说,我们其实也没那么难。

就算迪克拿出出任务的车技一路加塞,他们到医院也过了二十分钟。医生已经治疗结束,叶穹转入了普通病房,乔纳森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守在门口没有进去,他天天和小氪同吃同住,怕自己身上带着的狗毛再次引起过敏,虽然不知道氪星狗的过敏源是不是和地球狗一样。

达米安透过病房的窗户向内看,旁边的心率监测仪上她的体征已经平稳,看来的确是脱离危险了。

乔纳森拍拍达米安的肩膀:“医生说肾上腺素注射及时,只要远离过敏源就没事了。”

达米安不语,再及时,她变成这样不还是他害的,如果不是他非要约她出来,她本来可以好好的不是吗?

迪克对乔纳森摇头,这件事他们都不能劝说达米安不要介意,只能等叶穹醒来亲自说。

“小乔,谢谢了,你先回学校上课吧。达米安,这里我先看着,你去附近洗个澡换身衣服再来换我,否则没有人进去照顾。”

达米安沉默地听从安排,直到看着他好好走出医院的门,乔纳森和迪克才放心。

乔纳森扒着窗户,这一次他看得更清楚了,那个女孩,达米安喜欢的女孩。

“她会原谅达米安的。”乔纳森说,虽然只远远地看着,但他相信达米安,他喜欢的人一定很好很好。

“是啊,她是个好姑娘。”迪克一点也不怀疑这一点,就怕达米安原谅不了自己。

“能帮我把这孩子送回韦恩庄园吗?”迪克把钥匙给乔纳森,车窗户留了一条小缝,提图斯的孩子还待在车里。

作者有话说:

如果叶没倒,大米会迎来她的好人卡

第28章 他的兄弟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盯着病房的天花板复盘。

平时因为过敏,我一般都绕着狗走,其实只要不在口鼻皮肤上直接接触,不会有什么大事,顶多起些小疹子,吃颗药就下去了。但今天因为太热,所以解下了围巾,因为要给达米安看手上的伤,所以拿下了手套,之后就被热情的狗狗舔了一下。果然就算他是个好人又怎么样,我还是跟他八字不合啊!!!

远离,必须远离,这已经不是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事了,再跟他待一块我就要被克死了。

说走就走,正好要去福尔摩斯家过新年,达米安再怎么也不会追到贝克街去。

我刚准备自己拔针,就听到外面传来向这来的说话声,伴随着的还有达米安和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人的争吵。身体比脑子反应更快,在我还没思考出来为什么要装作没醒的时候,身体就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了。

所以我到底在躲什么,我才是受害者啊!

门口的两人没有进来,隔着一扇门,听得不太清楚。

“达米安,如果你真的喜欢她就应该让她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而不是不光自己保护不了她,还让她受到伤害。”

“德雷克,别拿你那一套来教我做事。”

德雷克?啊,我记得这是阿比盖尔说过的那位达米安养兄的姓氏,那会她念叨了好几遍,言语丰富地形容了一遍这位养兄弟手段怎样厉害,我才记得这么清楚。听达米安这语气,看来他们关系是真的很恶劣,大家族真是可怕。

“呵。”那个德雷克像是被气笑了,“如果不是你让人横着进了医院,迪克要赶回布鲁德海文,我会特地抽空从公司过来跑一趟?”

“这里我都处理好了,本来也没你的事。”

“达米安,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现在因为一腔热情缠着她,之后呢?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等你玩腻了,她要怎么自处?”达米安的那位养兄听起来情感非常充沛。

“玩腻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达米安说,“我不需要别人来质疑我的决心,人类平均寿命也不过七十几年,七十年,人可以坚持每天吃饭睡觉,为什么不能一直喜欢一个人。”

少年人的热情和勇气总是如同火山爆发一样,不计后果地喷发出来,滚烫,炙热,迈过高低错落的岩石丘陵,也要以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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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海的气势向旁观者展示着。

永恒,这是感情里最常见也是不可靠的誓言。父母可以头也不回地离开,朋友可以轻飘飘就从生活中永远消失,我从未见过永恒。承诺虽然虚虚无缥缈但能给人希望,可我连骗一骗我的话,也没有听过。

放在被子里的手慢慢攥紧,睫毛不受控制地颤抖,喉咙好疼啊,疼得我想哭。

“你赶紧离开,我不会走的。”

“哼,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提姆帅气地转身,衣摆在身后划出一个弧度,走过拐角,他按着耳机说:“搞定,我肯定叶穹绝对听见达米安表明心意了。”

斯蒂芬妮欢呼一声:“爱死你了提姆!多亏有你在。”

“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逼着达米安告白?”提姆突然问起。

“因为罗宾都喜欢钻牛角尖。达米安是这样,你我也是这样。没有人在旁边推一把,恐怕一直会沉浸在自己做错了事的情绪里,不敢再进一步。不过我也没想到,达米安这么容易就被激出了真心话。真让人感动,一辈子啊”斯蒂芬妮想想都觉得心要化了,多么纯真质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利益纠葛。

“哎”提姆悠悠地叹了口气,“会说好听话就是吃香啊,你是嫌弃我不会说话还是年纪大,我对你是真心的,你说,我一定改。”

斯蒂芬妮听着瘆得慌,立刻打岔,提姆哪都好,就是有点小心眼:“你刚才那话说得不就挺好的,就是有点浮夸。”

“不耳熟吗?上周三,16集,男二打了男主一拳,让他离女主远一点。”

“哦哦哦!想起来了,你比男二演得好,真的,你什么时候下班,我去接你?”

提姆这才好心情地应了一声:“不干了,一天天的给韦恩父子当牛做马,走,去看电影。”

斯蒂芬妮没想戳穿他,他也就嘴硬,现在给自己放半天假,晚上还不是乖乖爬起来熬夜看报表。

门把下压,我没有听见脚步声,但能感到属于另一个人经过时的风从手上掠过。

糟糕,装睡的后果就是不知道该在什么时机醒来。现在睁眼,显然说明我偷听到了他们刚才的谈话。我控制着眼珠不要乱动,达米安怎么还不走,救命,我眼睛好酸!

椅子被轻轻拉开,之后我听到了翻书的声音。忍了一会没忍住,我转转眼珠,悄悄睁开了一条缝。

达米安已经换掉了那身繁复的西装,病房里开着空调,他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紧身半高领长袖。就是这样还嫌热,袖子被撸起,露出一截紧实有利的小臂。

《心理侧写之精神》又是一本厚得能挡子弹的大部头书,通篇都是我需要查阅字典才明白什么意思的内容,就跟他送给我的那几本书一样。而且标题太长,后半部分完全被他的手挡住了。

他的阅读速度很快,翻开下一页时手抖了一下,我亲眼看着一本薄薄的,粉色的,上面画了气球和糖果这种甜蜜元素的小书,从那本大书后面掉了出来。

而且那个封面该死的熟悉,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本书应该是一本少女漫画,而没有显露出来的标题,写的是《讨厌的他总是出现在我面前》。这本单行本这个月月初才在当地限量发售,运输到哥谭走运输公司少说要一周他怕不是我的忠实粉丝吧?

我隐姓埋名跨国画少女漫发售,就是避免周围人发现的可能,结果还是给你看上了?!

刚才就握紧的拳头更加用力,指甲深深地嵌进掌心里,刚才过敏怎么没给我晕上三天三夜?为什么要让刚刚受了伤的我受到这种伤害。

那书,那书有毒啊……

赚钱么不寒掺,什么题材火画什么,失忆、误会、白月光、带球跑、救赎,简直是五毒俱全。当然,作为一本少女漫画,不能是纯虐,甜也真的甜,讲究的就是一个大起大落,分分合合,不过甜蜜的部分都是我生产的工业糖精。烛光表白、英雄救美之类的,全是老套路了。

等等,其中有一段女主角帮男主角补习达米安,那天来我家,该不会就是受这个启发???

好羞耻,羞耻得我瞪大了眼睛,和达米安对上视线,只见他惊慌地把书合上,正正好好没有鼓起,那本用来隐藏的大部头一点都看不出痕迹,里面估计被他挖空了。

“你醒了。”

“嗯。”

我们尴尬地对视,我怕他发现我装睡,他怕我发现他在看全片都在说你爱我你不爱我的少女漫画。

“拔、针。”我一开口发现喉咙仍旧难以说话,声音嘶哑,像是从缝隙里挤出来的一样。可我不能不说,再跟达米安僵持下去,就要回血了。

达米安看着叶穹颤颤巍巍抬起的手才明白她的意思,立即上前按了呼叫铃。

护士利落地拔针,回头理所当然地吩咐达米安:“过来,帮她按好。”

达米安用力按在医用胶布上,眼睛不敢看我,掌心的热度温暖了我那只输液输得冰冷的手。他皱着眉双手都覆上,让我僵硬的肌肉缓和了许多。

他的手紧了紧,蓦地出声,认真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一头撞进他绿色的眼眸,毫不躲闪,他直勾勾,像翡翠一样干净剔透的眼睛。

一样啊。

他的眼神和那只小狗一模一样,除了喜欢,什么也装不下了,这种样子要我怎么怪他。

“它叫什么名字?那只小狗。”

达米安愣怔的样子看上去有点呆:“没有取名。”

“可以叫格劳克斯吗?”

格劳克斯,海神?不,不对,glucus也是拉丁语,是闪闪发亮的意思,同时也指向了绿色的眼睛。

达米安的心在被审判的边缘高高吊起,迷迷糊糊地在云层中漂浮时,因为一个虚无的、没有根据的猜测而疯狂跳动。

是他想多了吗?也许叶穹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冷门的知识。可她去过很多地方,又说不定,那个聪明的福尔摩斯曾经对她说过。

满脑子的猜测最终只化为一句话说出口:“好,它会喜欢这个名字的。”

“你说的可不准,下次有机会的话,再让我见见它吧。”我弯起眼睛,一字一句说道,“带上手套口罩的那种。”

达米安一只手捂住了脸,闷闷地说:“你就这么不怕死。”

“不怕啊,如果因为害怕就要错失这么一只可爱的小狗,那才要后悔一辈子吧。”

一股热流顺着脖子后面攀上耳根,达米安热得想把空调全关了。

太讨厌了,这句话真的只是在说狗吗?

他受够了一直猜测下去,等到他们在一起的那天,他一定一定要全部问清楚!

“几点咳咳咳”我猛地坐起,急得被口水呛了,让残破的喉咙雪上加霜。

“几点了?”

“九点十七,有什么事要做?”

“周二的九点十七?”

“已经周三了。”

我原地躺下,安详地闭上眼睛,仿佛已经去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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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穹?”

“没什么,我误机了,准备好吧,有一个麻烦的人要来哥谭了。”

作者有话说:

叶的那些朋友不是对她不好,而是你不能指望那几个情感障碍的高智商人士对她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第29章 他的礼物

其实,哥谭的罪犯对于夏洛克的吸引力其实没那么大。

很多年前,也就是蝙蝠侠刚出道几年,哥谭还在群魔乱舞的年代。夏洛克也处于最叛逆的年纪,虽说现在他没成熟多少。他费尽心思甩开了迈克的眼线,千里迢迢坐上偷渡去哥谭的船,登上了着座梦寐以求的罪恶之都。

衣着讲究,眼神明亮的夏洛克一上岸就被不怀好意的人给盯上了,这种人常驻码头,专门对第一次来哥谭的外地人下手。

可这一次他们挑选错了对象,夏洛克劫他们的富,济自己的贫,抢了一身带有海腥味和烟臭味的脏污夹克穿在了自己的身上。化身哥谭街头随处可见的混混,如同一只鱼游入了大海一样,游刃有余地成为了一个毫不起眼的哥谭普通市民。

如果说哥谭的生存状况是一锅屎,那夏洛克是名副其实的搅屎棍。

初到哥谭的夏洛克就像饿了三天的人,眼前突然出现一桌满汉全席,他的脑子动得飞快,光是在大街上行走,从街头到街尾就已经发现了三个凶手,五个嫌疑人,十个小偷。

太顶了,光是小菜就已经快要把他吃撑了。不行,他要,要去找大鱼!

那是被所有哥谭帮派深深记住的一年,法尔科内、企鹅人、黑面具、费许都在心里记住了那个搅得哥谭所有地下势力天翻地覆的人。

先被夏洛克盯上的是企鹅人,前一夜他还习以为常地安排下属去灭口以及毁尸灭迹,这种活他们做的多,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可偏偏第二天,GCPD直接闯入了冰山餐厅把他带去了警局,证据一条一条摆在他面前,让他反驳不能。

企鹅人狂怒,以为是哪个对家准备搞他,就让人去查。还没等查到,他几年前杀人和贿赂官员的证据又被扒了出来。哥谭不是没有死刑,可这些反派总有办法让自己逃过一劫。如果上头能罩着他的人物都被拉下了马,那企鹅人也会死期将至。

这下算是炸了锅了,他找不出幕后推手,就疯咬一通,把那些个同行都拖下水。他要死,你们也别想活。之后,一个接着一个,盘踞哥谭已久的反派们都进了GCPD的牢房。大家面面相觑,好一番推心置腹的辩论后发现,不是任何一个人干的。那么,到底是谁?

可惜他们只能查到一些细枝末节的信息,之后再也打听不到那个神秘人的消息,因为夏洛克被拎回家了,在差一点要被猫头鹰法庭干掉之前,迈克及时把他的倒霉弟弟带了回去。

临走前,夏洛克倒也走得爽快,因为他玩腻了。

案件之于夏洛克,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罪犯对于罪行是想要极力隐藏的,所以他们会费尽心思,制造出各种犯罪手段以逃脱法律的惩罚。可哥谭不一样,这里对于犯罪有恃无恐,被抓住了又怎么样,想办法不要判刑就好了。

所以,这种长年累月形成的规则造成哥谭的犯罪手法极其粗糙。夏洛克果断放弃了继续在哥谭玩耍,顺势被带回去继续骚扰苏格兰场。

哥谭对于夏洛克,就像夏威夷对于普通人。是个度假的好去处,所以时隔多年,在迈克一直限制夏洛克出行的情况下,夏洛克能有来哥谭的机会,他一定会立刻出发。

“我的手机在哪里?”

达米安从旁边放着的外套口袋里掏了掏,拿出叶穹的手机给她,屏幕亮起,他看见了锁屏的照片,是一个脸上脏兮兮的小女孩,手里抱着小狗玩偶的照片,背景是GCPD闪着灯的警车。照片的像素看着像是几年前的,这应该是,当初叶穹被蝙蝠侠救出时媒体拍的。

照片上的女孩眼睛红彤彤的,像是刚哭过,眼神迷茫微微仰着脑袋,不知道在向天空上看什么。

好可爱,想要。

达米安默默记下,回去就把那篇报道翻出来,问报社要原片。

我打开信箱,里面果然躺着一条简单的信息。

【我去哥谭接你。S.H】

不需要询问状况,不需要告诉他在哪家医院,大侦探自然有他的节奏,不如说他自己推理出我在哪家医院,也是一种别样的乐趣。

“哎”我又叹了一口气,要向迈克告状吗?可是我一旦说了,夏洛克肯定会立刻隐藏起来,到那时我可没有那个能力把他从哥谭挖出来。

算了,我还只是个孩子,拴不住那个到处乱跑的大侦探。让他在哥谭好好玩吧,反正倒霉的又不是我这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知道了我没好的谢谢。”

把手机还给我的达米安被医生叫了出去,医生应该不认识他,不知道达米安姓韦恩,只当他是一个自己带着妹妹跑出来玩,却没看好妹妹的普通的男孩子。对着他就是一通苦口婆心的教育,达米安理亏,只能硬着头皮接下。

好不容易将医生打发走,达米安看上去头发都耷拉下来了,他告诉我:“最好再留院观察一天,明天再出院。”

其实不用,只是他不放心。医院当然不会管,这种VIP病房,平常放着也没什么人来住,多续一天,他们就多赚一天的钱。

其实我还想多住几天,最好住到夏洛克能被抓回贝克街,别拉着我去街上乱晃。

达米安拎了一个纸袋给我:“换洗衣服,我找姐姐买的,你先换,我出去一趟。”

叫斯蒂芬妮一声姐姐并没有想象中困难,衣服是她刚才让提姆送来的,达米安没有照顾人的经验,更别说买同龄女生的衣服,斯蒂芬妮真是帮了大忙。

“啊,谢谢这是?”

放在衣服的最上面,有一个手掌大的盒子,上面依旧打着漂亮的结,和那个装小狗的盒子一样,一看就是精心准备的。虽说已经不介意这件事了吧,可我还是有点心理阴影。我小幅度晃了晃盒子,很好,这回不是活物。

“圣诞礼物,本来那天就是要给你的,不喜欢就丢了。”达米安不自在地侧过脸,说是不要出卖父亲,没想到最后还是走上了这条路。

“可以打开吗?”

“随便你。”

这个结打得很漂亮,我小心翼翼地从旁边撕开包装纸,没有破坏它。盒子里面还是盒子,是产品的外包装,不过这个包装盒很奇怪,背面没有使用说明和一些必须要打上去的生产信息。唯一的信息,就是角落的正义联盟标志和蝙蝠侠标志。

等等!呼吸暂停,我隐约有所预感。谨慎地打开包装盒,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黑色的立体蝙蝠车模型,车屁股是活动的,打开后里面能放东西。

这不是,这不是前段时间发售的,那个特别贵的蝙蝠车手机壳吗?!!我当时眼馋了好久,最后还是因为价钱退却了,一万多啊!我几个月的生活费,这手机壳得是正义联盟成员本人才用得起吧!

闪电侠和超人表示不赞同:你太看得起我们了。

我的手微微颤抖,理智阻止我收下,告诉我这太贵了,情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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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的手合拢,大声说着不要放开它!这要让人怎么拒绝啊!

见我久久没有回答,达米安也不由紧张起来:“你不喜欢?”

我郑重地把手机壳放回包装盒里,眼含热泪一把握住了达米安的手:“达米安少爷,我叶穹一定誓死追随你!!!”

达米安无语,白担心了,原来是太激动了没反应过来。

他羞恼地甩开我的手:“我才不需要!”

“好的,达米安少爷,没问题,达米安少爷。”

“也不要这么喊我!”

达米安落荒而逃,门被用力关上,远处还能听到护士的怒吼。

“病区保持安静!”

啊,可爱。

我蜷缩起来,抱住双腿,整个脸都埋在膝盖里面。用手在脸边扑腾,扇去一点上头的热意。

看不来,真看不出来,他以前真是隐藏得太好了,达米安,怎么是这么容易害羞的一个人啊……

怕我不喜欢礼物的表情很可爱,听到我叫少爷的时候红着耳朵也很可爱。对上他,我简直防御力为0,拼命忍住才没有叫他露出更多可爱的表情。

不行不行,我不能这么快放弃抵抗。我们年纪都还小,早恋不可取,我的目标可是好好学习,考上哥谭大学!

脑子稍微冷静了一点,我拿出衣服去卫生间更换,左腿迈出时身体失衡倒在了床上,胳膊被撞到疼得我龇牙咧嘴。撸起裤腿,大腿前侧的针孔仍旧有些暗红,周边的皮肤泛着青紫色。

我轻轻摸过这个结痂了的针孔,看了一会,将裤腿放下跺了几下脚,确认有了点力气就继续拿着衣服去卫生间。

衣服从里到外都很合适,不如说合适过头了。达米安的姐姐特别贴心,里面不光有外穿的衣服,甚至怕我不习惯穿着医院的病号服睡觉,里面还有一套洗过的新睡衣。我换上这套睡衣,看着镜子的自己,总感觉有些奇怪,暖和是暖和,可这样真的好看吗?

“你换好了吗?我买了饭。”达米安敲门问道。

说起来我已经两天没进食了,吊水虽然能维持生命体征,但满足不了口腹之欲。

我好像已经隔着门闻到了饭香,迫不及待地喊了一句:“好了!”

“你”达米安冷不丁看到眼前的人穿了一身白,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这不是普通的白,而是毛茸茸的白,衣服的扣子都是粉红色的肉垫形状。叶穹的头发散下来,同样被一个毛茸茸的发圈扎起,随意地搭在肩上,头顶乱七八糟翘着几根碎发。

好像一只兔子,落入陷阱了,还摇头晃脑地看着他。

达米安刚出去跑了一圈降下的温度,又升了起来。

“你你,你快吃!”

“哦,好?”我不解地接过饭,他把椅子拖那么远坐着干什么?看门吗?

超善解人意的斯蒂芬妮打了个喷嚏,对着关心的提姆摆摆手:“没事,肯定是达米安想我了。”

两人会心一笑,达米安就该给他俩磕一个。那小混蛋的癖好,谁不懂啊。

作者有话说:

喜欢就是两个人都觉得对方可爱呀

第30章 她的陪护

杰森陶德气疯了,叶穹居然两个晚上没回家,哪个好孩子两个晚上都不回家睡觉啊!

要不是他送小蛋糕去对面给她吃,敲了半天没人开,打电话也不接,急得杰森回来查了一下监控,他都不知道这死孩子居然敢夜不归宿!

气死了气死了,气得他死去活来的,要不是看到监控里显示叶穹是自己走出去的,杰森都要以为是自己的仇家找上门,去对面把叶穹抓起来准备威胁他呢。

监控里没什么线索,公寓楼楼下的监控又是个坏的,短时间内光是查监控很难找到人,杰森准备潜入她家调查一下这孩子究竟跑哪去了。一开门,没想到撞见一个“同行”。

顶了一头卷毛的中年男人穿着一身帅气的长大衣,正撅着屁股拿着回形针在门锁上捣鼓。

杰森这边的大门一打开,男人也回头看向他,两人面面相觑了两秒,下一秒他们一起动了。

杰森身高腿长,走廊就这么窄,他伸一伸腿就能踹到这个小偷。可他没想到,自以为能踹上的一脚却被男人敏捷地躲了过去。腿弯突然被用力一劈,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晃了一下,如果不是经过这方面的反应训练,恐怕他这一下要栽到地上去。

“停!叶穹叫我来的!”夏洛克立刻出声,再不解释,他就没机会开口了。他学的那点格斗术,对付一般人自保还行,对上杰森这种身经百战的战士,只能给对方造成一点困扰而已。

而且,这位好心的邻居,也太壮实了一点!他得有两百磅吧?!

夏洛克揉了揉被震得发麻的手臂,感到头疼,他擅于动脑可不善于动手。这个人一看就疑心重,得有足够有力的证据证明他和叶穹的关系,才不会继续挨打。

这时候他就不得不感谢一下爸妈在每年圣诞节的时候,坚持要拍全家福的决定了。他庆幸自己没有嫌弃占内存就删掉,立刻翻出相册扔给他看。

杰森半信半疑地将图片放大,看着没有P过的痕迹,不过也不能确定。

“还有聊天记录,你也可以看。”夏洛克一边将杰森上下来来回回打量了几遍一边说,他手机里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随便他看。不过,这个好心邻居身上的秘密倒是有点意思。他究竟是谁?

杰森把手机扔回去,抱着胳膊不善地看他:“既然认识为什么撬锁?”

“她在医院,托我回来拿些东西,但忘记给我钥匙了。”夏洛克扬起一个夸张的笑,“你知道的,她记性很差。”

杰森心里的怀疑打消了一点,叶穹的确有些迷糊。但他怎么也想不到,夏洛克根本就是用一些细枝末节的话组合起来,编出了一段谎话,三分真七分假才最能迷惑人。

夏洛克的确能推理出来叶穹在医院,可在哪个医院他目前也不知道,所以才想着撬锁进去找一找线索。

“你有备用钥匙吗?”

“没有。”

两人再次僵住,说了半天,现在不还是要撬锁。

于是夏洛克又从口袋里拿出他的小工具对着锁芯捣鼓起来,五分钟过去了,别针断在了锁芯里,夏洛克一点也不尴尬地拍了拍蹲麻了的腿,自然地对杰森说:“看来这里是进不去了,翻窗吧。”

杰森无语地翻了个白眼,还以为这个男人有多大本事呢,连个锁都撬不开。

其实这样不怪夏洛克,叶穹的锁不是简单的一级门锁,那种用卡一划拉就能撬开的便宜货。一个人在哥谭生活,哪能不注意点安全措施。这锁样子平平无奇,其实是出自韦恩集团防盗锁,什么黑科技她也说不明白,但叶穹省吃俭用攒了三个月的钱才买下的,一定很好用。

杰森把夏洛克拽开,仔细研究了一下这个锁,好像有点熟悉,发现这是蝙蝠洞的锁稍微改了改,只拿出其中最简单的一部分做成的。

哈!说到撬蝙蝠侠的锁,那他可就手到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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