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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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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 41 章 “你让我想起丽莎。……

“你让我想起丽莎。”李秋屿笑道, 明月警惕,都忘记要跟他生气,“谁?”

“丽莎。”

丽莎?!学校里有个退休的女老师, 养一条狗, 叫丽萨,丽萨一乱跑, 女老师总是拖长腔叫, “丽莎!丽-莎!”学生们都学会了,拖着长腔,对上厕所不出来的同伴喊,“丽莎?丽——莎, 跑哪儿去了?”

“你骂我,”明月忽然像只敏捷的兔子, 扑到李秋屿身旁,李秋屿虚虚揽住她, 又很快松开,她的脾气变得难以捉摸, 上一秒, 还在发难,这一秒, 高兴得像小孩。

“你也知道郭老师的狗叫丽莎,对不对?”

李秋屿笑道:“我哪能知道这个?我说的丽莎, 是一本俄国小说里的人物。”

“什么样的?我很像她吗?”

“刚刚跟我说话的样子像。”

“什么样子?”

“就是刚才你跟我说话的样子。”

明月过去挠他痒痒,笑得要命,“你说不说?我看你说不说。”李秋屿莞尔,自然地一把搂过她,像夹一本书似的钳制着她朝外走, “先吃饭,不饿吗?”

不远处,站着看他们的孟文珊,她因为下课晚,看到这一幕,太亲密了,李秋屿跟这孩子太亲密了,她看得不适,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她想上前说两句话,可这两人,完全没看到旁人一般,她其实是听不到声音的,但又仿佛听到了笑声。

今天是周六,下午没课,时间非常充裕,李秋屿要带她到一家粤菜馆尝鲜,明月不肯,她要请他吃面。

“反正今天我请你,请不起好的,吃碗牛肉面还是够的。”明月拉他进了一家小馆子,店面不大,能坐四五桌人,地上油腻腻的,但桌面还算干净,她指着上头菜单,“你可以点大份,多放牛肉。”

李秋屿说:“怎么突然要请我吃饭?”

“你请我那么多回,也兴我请你的。我早就想好了,要请你吃饭。”明月到窗口要了两碗面,找个角落的位子,很贴心地拽一截卫生纸擦来擦去,才叫他坐。

“是稿费吗?”李秋屿直接问,明月怔了怔,很快面不改色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见到乔老师了,她说的,怎么没告诉我?”李秋屿笑着撕掉一次性筷子的包装,“这么好的事情,是我不够资格分享吗?”

明月避开他眼睛,也去拿筷子:“你知道不是。”

“那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不说话,说不清楚,她设想过,假如兴高采烈告诉他时,人正高兴着呢,便体会不到她的高兴。又万一,他心情不好,只会觉得人类悲喜并不相通。活人跟死人不相通,所以白事上活人在找乐子,死人已矣。活人跟活人,也不相通,各人有各人的哀乐。

当然,这些是表象,最根本的,也许是晓得他有女朋友。

“现在我知道了,寄样刊了吧,能拜读一下吗?”李秋屿似乎不是太在意,还是笑笑的,明月道,“我得了二百八的稿费,很多吧?样刊寄放乔老师那了,要来给你看,我是怕放我这别弄丢了,放假带回家给奶奶。”

李秋屿说:“怎么会怕丢?是跟同学相处的不好吗?”

明月懂他意思:“我花了二十块钱,称的瓜子,巧克力,分给室友吃了。我不是为了讨好她们,寝室六个人,我不奢求人都喜欢跟我处,能正常相处不叫人觉得压抑,像君子之交淡如水那样,我就心满意足了。拿人的手短,她们也不好意思拿了又吃了,再针对我什么。”

李秋屿发现她其实很懂人情世故,一点不傻,他笑问道:“现在算正常相处了吗?”

“算,虽然不说什么亲近的话,但日常里说话,我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这对我来说够了。”

明月等人把面端来,先推给他:“你饿吗?这家面馆我跟秦天明来过一次,好吃的,要是牛肉不够还能再加。”

李秋屿尝了尝,很普通,就是一碗寻常的牛肉面,明月吃得快活,每一片牛肉都仔细品尝,面吃光了,汤也几乎喝光,非常满足,她不由感叹:“天天都能吃牛肉面多好啊!”

“你说会有这么一天吗?”她抬头问李秋屿。

李秋屿笑道:“会,肯定会,等你上班了可能就不想天天吃牛肉面了。”

“我是说所有人,所有人都能想吃牛肉面就吃牛肉面。”

李秋屿注视着她,目光有些复杂,他把她想窄了,明月却显然忘记了她要克制自己跟他说话的欲望,自顾说道,“那天我看地图册,有个城市叫大同,是取自天下大同的意思吗?是和共产主义一个意思吗?会实现吗?”

她说完,自己倒不好意思笑了:“我总喜欢胡思乱想,老师说,只要想着高考就够了,我控制不

住自己想别的。”

李秋屿道:“这不是胡思乱想,你思考的,很多伟大的先驱者都思考过,也许会吧,但人和人差异太大,人天生有私心,这是妨碍天下大同的最根本原因,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阶层,都带着天然想扩张的本性,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点无法改变。”

“但不是每个阶层都能做到,比方我们,我们种地的,”明月唏嘘一句,很快又振奋起来,“可我们的社会在进步,对不对?一点点进步,也许就能到达最高理想。”

“进步的是科技,不代表其他一定进步。”

“你以前做律师,律师也想扩张吗?律师不是追求正义的吗?”

“客观上应该是追求正义,主观不是,律师希望法律条文越细越好,解读的成本就越高,人们想使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成本也高起来,这样,律师才能赚得更多。”

他本还想解释,律师有时受制于各种因素,根本无法追求正义,只能做违心的事,但李秋屿忽然有些畏惧,她如果问他有没有做过,要怎么解释,他在她这里是完美的,完完全全光明的形象。

明月一眨不眨看着他,突然说道:“你懂法律,要是有一天你想犯罪,不就比普通人更懂怎么避开法律吗?”

李秋屿凝视她的眼,心里猛得一震。

“你看我像吗?像那种人吗?”

明月摇头:“你是很好的人,哪儿都好。”

李秋屿问道:“无聊也很好吗?”

明月说:“谁都有无聊的时候。”

“脑子里有邪恶的想法也好吗?”

“只要没真的去做,就不能算坏,我也邪恶过,”明月一顿,她打心眼里希望李秋屿是她一个人的,别有女朋友,“但我很快告诉自己,这样不对,不好,我赶紧把这种坏念头赶跑,不能叫它老呆我心里,如果邪恶像种子,别让它落土里,更不要施肥浇水,它自己就会死的,干巴死的,你种过庄稼就会明白。”

李秋屿看了她好大一会儿。

“都是谁教你的?书上看的?”

“不是,我自己想的,是跟着爷爷奶奶种地的经验,好土地才能长好粮食。”

“你是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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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土地。”

明月要笑了,噗嗤直笑,异想天开道:“那你是种子吗?把你种在我身上,你就能长成一棵风吹不弯雨淋不倒的麦穗,一粒空的都没有。”

李秋屿的耳朵迅速热了,脸也像被烫到,发起红来,当然不是因为害羞。他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对着一个少女害羞什么。

两人吃完饭,日头正暖,李秋屿说带她去个公园,这会风景好,明月想叫上秦天明,她这周不回家,下午没事估计在寝室睡觉。李秋屿说:“也许她想休息休息,咱们去就行了。”明月便没坚持。

刚出小饭馆,孟见星骑车打眼前快速过去,到了前面,他又停下来,扭头看两人,明月冲他挥挥手,孟见星一脸的冷淡,把车子骑得更快。

“他好像跟咱们有仇一样。”明月不理解道,“明明是他先做错事,我都原谅他了。”

李秋屿笑笑,开车带明月到一个有点远,人却少的公园。那地方空旷,树木新栽,抽着极鲜嫩的叶子,还有个U型坡,可以骑行。不远处,正在打地基,像是要盖楼,这属于本城新开发的地方,市民还不怎么过来玩儿。

明月捡了根谁折断的柳枝,拿手里玩儿,在U型坡上跑来跑去,跟撒欢的狗一样,李秋屿说:“你可不就是丽莎?”

明月拿柳条抽他,李秋屿笑着捉她手,两人拉拉扯扯,一个趔趄,明月把李秋屿绊倒在草丛里,他顺势一躺,笑得脸都红了,明月却拽他:“起来,起来!蚂蚁咬你!”

“你去再跑跑吧,丽莎,我躺一会儿。”李秋屿忍笑把手放额头上,明月瞧着,觉得那是给眼睛搭了个棚,她把他手拿开,“你看太阳多好。”明月说完被一架红色风车吸引,跑过去看。

天是单薄的蓝,云也淡,一种紫色的小花就开在脸庞,风不再冷,裹挟着青草味,往鼻子里刮。李秋屿阖上眼,心里许久不曾这样平静,蓝天白云,百草千花,他这样躺着,好像已经死了,生和死在广袤的天空和厚重土地上,界限消失,一种永恒的、神圣的东西仿佛正在眷顾他,如此简单,他并不畏惧,非常坦然,他如果死,一定会选一个好天气。

死亡明确地在他心中来了一趟,没有预兆的。

耳畔气喘呼呼,将他拉回人间,是明月来了,她一屁股坐李秋屿身边,偏头看看他,李秋屿的手搭在身上,阳光照着,青色的血管贲起,皮肤像玉石一样泛着光泽。明月把他手拿起来,跟自己的比,很不一样,她的血管没这么粗,李秋屿闭着眼,任由她玩自己的手。

大约是观察腻了,明月把他手一丢,也躺下来:“你说,我选文科还是理科啊?秦天明要学文科,可我都想学怎么办?”

李秋屿睁开眼,他一动不动注视她良久,似乎在辨别自己是否还在。

“你真的睡着了吗?”明月拿草戳戳他脸。

李秋屿说:“我正打算跟你谈这个问题,你成绩很均匀,无论选什么都可以,都喜欢的话,选理科好了。”

“是因为找工作好找吗?乔老师也这么跟我说的,我不偏科,那就选理科。”明月侧个身,一手撑着脑袋,面对面看着他,“我能选法学吗?跟你一样。”

李秋屿转过脸:“感兴趣?”

明月嗯了半天:“不知道,我只是想体验你学的什么。”

“你要选一个自己感兴趣的,真正想学的。不能因为我念法学,你就跟着去念,没这个必要。你的性格,也不适合念法学,你太容易共情,会比别人更痛苦。另外从家庭的角度,理科也更适合你,文科的东西,可以当精神上的爱好。”李秋屿就事论事,他又忽然笑了笑,“你还有时间考虑,我也有,如果你真的特别想学什么,我支持你。”

“我应该学个好找工作的,我明白,”明月一个翻身,趴地上摆弄草,“这是最现实的,只不过我不知道什么专业好找工作,奶奶没法给我建议,老师要管的学生太多,我只有找你。”

李秋屿笑道:“随时为你效劳。”

这句莫名惹恼明月,她听得不舒服,疑心这样的话他跟不止一个人说过,尤其是女朋友,他一贯好说话,来者不拒。

“我想回学校。”明月冷淡地说。

李秋屿缓缓坐起,见她不高兴了,刚要问,明月一咕噜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草,往停车的地方走,越走越快,他疾步追上去,明月已经在拽车门,车门打不开,她气虎虎看向他:“你的车真破。”

李秋屿笑了,掏出钥匙:“上去吧。”

“我不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千万别找我说。”明月骄傲着嘱咐他,李秋屿说“好”。

果然一路沉默,眼看快到学校,明月忍不住道:“你没有话跟我说吗?”

李秋屿说:“我尊重你的要求,你不说话,我也不能说的。”

“那都是假的喽?”

“什么假的?”

“咱们说说话吧,过来说说话,跟我说说,”明月列举一堆李秋屿对她使用的常用句式,一股脑说完,她脸色绯红,也许是暖气的缘故,“我现在就很邪恶,想跳下车,摔成傻子,你就会后悔,后悔得要死。”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说着说着,捂住脸,蜷成一团往车门靠去。李秋屿看了她一眼,又看一眼,他找了个合适地点停车,解开安全带,下车绕到她这边来。

“不能做这种傻事,我知道你不会,想让人后悔不是不行,但绝不能以伤害自己为代价,那太蠢了。”

李秋屿掰开她的手,她的眼睛露出来,闪烁着。

“这样不安全,来,坐端正。”他扶住她肩膀,轻轻推了一把,明月坐好了,一言不发目视前方,李秋屿重新发动了车,“明月,你说过比我坦诚,能不能告诉我,怎么突然生气了?”

这下好了,不得不说,是她自夸坦诚的。

“我讨厌咱们不对等,我很多话,只说给你听。你不一样,你会说给很多人听,一样的话,我听了高兴,别人听也高兴,那这话也没什么特别的了,你明明不是只为我效劳,但说得好像只为我。”

李秋屿说:“你怎么知道这话我说给别人了?”

明月道:“想也不用想。”

李秋屿笑:“那你还是想想吧。”

“你笑我,你为什么笑我,我一点也不希望你这会笑!”明月涨红了脸,眼睛更亮了,“从一开始就是,我整个春天盼着你来,你早忘了我,直到现在,我都不是你,”她几乎要翻出一个白眼,“最好的朋友,你也不是我最好的大朋友。”

李秋屿说:“你还是再想想吧,如果不是,你会跟一个不怎么熟的人发脾气?我也对你刮目相看,本来以为你文文静静,很乖的。”

明月无话可对,她只好赌气道:“我现在比刚才还邪恶,想把你打昏,咬你,再把你变成种子,种到我身上,你只能在我身上生根发芽,离开我,你就会死。”

李秋屿的神情凝重起来,他不再说话,他在草地上刚刚死去一次。到学校后,他觉得应该再跟她说点什么,明月却跑了,他回到车旁,手机已经响半天,是孟文珊的。

两人寒暄几句,孟文珊说:“爸爸让我问问你什么时候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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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里坐坐,你应该常来的,陪他谈谈心。”

李秋屿道:“想打听赵斯同?”

孟文珊替家里脸热:“爸爸是提过,说想听听你对这人的评价,他觉得你眼光蛮好。我听说,最近他找大哥当担保人,从银行贷款,你看这事靠谱吗?”她下意识撇撇嘴,“爸爸调查了他的背景,他确实有本事的,生意摊的很大,几个城市都有。”

李秋屿捏着车钥匙,他没法说,要他怎么说,他说的话没人听,更何况,他也不是很想说。他便微笑着:

“我没什么感觉,不过跟太聪明的人共事,收益高,风险也高,谨慎些总没坏处。”

“他这个人,你觉得怎么样啊?”

“你感觉怎么样?”

孟文珊沉吟着:“我觉得,挺会来事的,大哥很欣赏他,爸爸也说这个人不简单。”

李秋屿说:“你们既然都感觉良好,看着办吧。”

“你没什么意见?”

“没有,我能有什么意见呢?”李秋屿心不在焉,脑子里突然冒出个想法,这件事,好就好在什么呢?好就好在死光光。他置身事外,从不站队,孟文俊和赵斯同都是野心很大的人,野心是他们人生的动力,唯一不同的是,赵斯同不把他当同路人,只是垫脚石,试验品,李秋屿从闻到古龙水的那一刹就清楚。万事万物,一如祭祀的草狗,自有其命运,他尊重不仁的天地。

李秋屿脸上带着不知所以的微笑,那头孟文珊说的,根本没听到,她又重复一边呼唤他,“秋屿,是在忙吗?”

李秋屿笑道:“没有,你刚说什么?”

“我是说,有时间带着向蕊一块到家里来啊,爸还挺想见见的。”

孟渌波是随口一说,叫人产生错觉用的,李秋屿从未信过,他告诉孟文珊,分手了。

“平时你俩不是挺好?怎么说分就分了?”孟文珊吃惊,心里却一阵快慰,得到某种满足。

李秋屿道:“没什么,成年人谈恋爱分手很正常。”

孟文珊知道他不会说,他这个人,不想透露的打死也不说,她不禁想到李明月,像是靠本能,她往这上头疑心,又觉太过惊悚,宁肯不想。

第42章 第 42 章 下了一场雨,天气更……

下了一场雨, 天气更暖,赵斯同约李秋屿游泳。他入住后,跟投资人七拐八拐搭上了线, 投资人交待李秋屿, 要对这位客户,格外用心。李秋屿来到泳池, 赵斯同在水里了, 两人游许久,体力都非常好,上岸后,李秋屿丢给他一条浴巾。

“师哥的腰力不减当年。”赵斯同赞叹, 他觉得世界上最不应该老去的就是李秋屿,他永远美, 美是不会老去,消亡的, 和丑一样,所有的二元对立都要永生。

李秋屿说:“水温行吗?有没有什么要求?”

赵斯同在躺椅上完全摊开:“太客套了, 跟我没必要。”

李秋屿笑道:“赵总要求高, 我怕投诉。”

赵斯同抬眼:“我给你介绍些新客户,别说投诉, 老板只会给你加薪。”

服务员过来送红酒,赵斯同瞟两眼, 等人走了,说:“还可以,但跟你前女友比起来,差多了,怎么舍得分手的, 她是个尤物。”

突然提到向蕊,李秋屿只有在结束关系后会回想出一点爱意,赵斯同望着他笑,窥破他心中所想。一个愚蠢又美丽的女人 ,太好上钩了,她怎么这么好命,先遇到李秋屿,后是自己,他们两个抵过全世界的男人,是男人中的男人,赵斯同都要羡慕向蕊了,别说分手,就算被卖,都已经是最幸运的女人。

只需稍加宽慰,向蕊便事无巨细谈起李秋屿,全是琐碎的,赵斯同微笑着几乎听得不耐烦,女人就是这样,细枝末节说一堆,一句关键的也没有。直到最后,他才捕捉到一件事,李秋屿有个关系很近的亲戚,一个女孩子,在念高中,他对她照顾有加,尤为上心。

那一定是她了,赵斯同笃信不已,他见过她,去年国庆节他就已经看见了她。一个灵巧活泼的少女,非常新鲜。

“我一度怀疑是李明月,可现在看不是,李明月有可能是他妹妹,我猜的,”向蕊觉得这件事不重要了,她急切问,“你说他为什么会觉得厌倦,有什么可厌倦的,他收入挺高,不缺钱,他到底是不是托词?”

赵斯同觉得她脑容量约等于一只鸡,说了无效,很有教养地敷衍过去。他在此刻又提及向蕊,两人有种默契,一件事彼此都心知肚明无需再解释的默契。

李秋屿说:“我现在是工作时间,不想谈私事。”

“你错了,跟我聊天让我心情愉快,就是你的公事,谈什么,取决于我。”赵斯同笑看着他,李秋屿镇定如常,“谈,想谈什么你说。”

“你那方面需求很强,你前女友说的,当然,这没什么羞耻的,食色性也,你不也认同吗,所以是找到新人了?”

“和你有关系?”

“总睡一个女人,确实腻,何况她脑子不够用,你们肯定没话说,不过女人都是一个样,容易感情用事,她们应该看开些,人生苦短,多睡几个男人才不算虚度。青春漂亮的女人就应该明码标价,卖一个人是卖,卖一百一千也是卖,本质没区别。”赵斯同眼睛又闪动起来,“拿你的员工说,做着底层工作,工资高吗?她也要生活的,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你能否认这点吗?谁也不能,所以我们没资格瞧不起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因为她们出卖美貌,跟我们出卖脑子,是一样的,商品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商品,用自己的价值换自己需要的,人活着,需要的就是快乐,这才符合人的天性,你阻碍她们,就是阻碍天性,这才是真正的不道德。”

赵斯同眼中有淡淡的嘲讽,他在等李秋屿反驳,他要看看这些年,此人思想上到底有没有什么进展,城市日新月异,各种建筑拔地而起,赵斯同自认和城市一样高速发展,他的思想,足以匹配当下的社会。

李秋屿道:“这些年不见,变性了?”

赵斯同一脸疑惑:“师哥眼有毛病?”

李秋屿微笑:“你这是,当起老鸨来了?”

赵斯同哈哈大笑:“还是师哥风趣,我对拉皮条没兴趣,我只对人有兴趣,”他四下环视,“这样的酒店,真没有什么女大学生过来?”

李秋屿说:“我知道你希望有,可惜,真没有。”

赵斯同啧啧摇头:“这我不得不说你,你太落伍了,万豪住过不少像样的客人,这明明是一笔唾手可得的生意,你以为你不做,别人就不做了?想留住优质客户,师哥应该想法子多拓展服务项目。”

李秋屿道:“接着说,让我听听阁下还有什么高见。”

赵斯同意味深长地笑着:“我只是在说你教我的高见,女人得到金钱,男人得到快感,你情我愿,这是成全双方的事,就算从世俗眼光看,也是功德无量。”

李秋屿说:“要不要给你立个丰碑?”

赵斯同点头说要,他狡黠一笑,盯着李秋屿。李秋屿的样貌,多了几分成熟男子气,不像大学时那样瘦削,他的骨骼、肌肉,都有了些变化,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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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焉的神情,让人梦回大学时代……

那时李秋屿已经是大二的学生,赵斯同刚考入,还未成年,他忙于发现大学生活的新乐趣,在各个社团乱窜。很快,他对此感到失望,社团里的人,要么热衷于使用微小的权力,要么爱慕虚荣装个性,无非想多吸引几个女学生跟他们谈恋爱,可好看的女学生压根不搭理他们,真是悲剧。

赵斯同是社团里年纪最小的,这里没一个人值得他尊重,崇拜,全是蠢货。尽管,学校招收的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拔尖学生。赵斯同视他们为只会考试的某种机器,他自幼博览群书,四处游历,在父母严格的教育下长大,他是师长、邻舍眼中最机灵的孩子,但赵斯同在很小的时候,已然厌倦表面生活,任何人的赞美都让他麻木,他天性爱恶作剧,以便寻求快乐,他注定是享福的人,对任何苦难无法共情,他总是感觉平淡、无趣,想方设法给生活加点波澜,乐于见人出丑、羞愧、难堪,更乐于给人设置困境看其反应。一如他小时候捉青蛙丢进坑里,待它千辛万苦即将爬至坑沿,用小棍轻轻一拨,青蛙前功尽弃,只得重来,一遍又一遍,这让赵斯同尚且稚嫩的心灵充满掌控的快感,小小的青蛙变作西西弗斯,永远被惩罚搬石头。

社团那些人,只需浅浅接触,就让人失去胃口。他第一次见到李秋屿纯属巧合,哲学社办活动,不知道谁把李秋屿请来,他一来,在座的几个女学生便活跃起来。赵斯同在她们眼中是小弟弟,一个漂亮健谈的弟弟,李秋屿不是,他已经具备成年男子气息,眉眼乌浓,即便脑中空空,光凭沉默少言的气质,也叫人觉得他思想深邃。

可社团的这些人,他们连澡都不怎么洗,还谈论哲学,赵斯同看着某位肩膀上的头皮屑,心想这些人肉/体尚且清理不干净,竟妄想谈恋爱,谈哲学,赵斯同自小家境富裕,很讲究生活品质,他看不上这些只有一张嘴的家伙。

李秋屿让他精神一振,赵斯同觉得他看起来太过沉静,同时承认他英俊非凡,只是偏清瘦,看着像饱受精神折磨而略显苍白。他几乎不说话,静静坐着,好似是误闯进来,女学生们尽说蠢话,诸如“我是谁”“人如何永生”等等等等陈词滥调,希望引起他注意,赵斯同不确定李秋屿的心不在焉是故意装的,还是真的。

有法学院的学生在,话题不知怎的,转到死刑上,法学院有几位老师是废死派,很有名,学生们迫切接纳先进主张,是这几位老师拥趸。赵斯同在中学时,听父母谈论过此类问题,毫不陌生。法学院的学生们说来说去,不过拾人牙慧,当然,支持死刑的学生们情绪激动,赵斯同听得想笑,像看两群狗骂架。

不知谁提议,让李秋屿说一说,赵斯同立马振奋,虎视眈眈望着他,李秋屿一点都不激动,他没有观点,他只是讲了五个案例,用一种平和的语调,一个比一个残忍,他的神情淡然,叫人相信,每一字都是客观叙事,绝无加工,他的声音动听,但浸透鲜血和生命。

直到最后一个,有女学生听不下去,出去吐了。在场的人,全都陷入沉默,终于有人出来质疑,前面三个案例,有过相关报道,可最后两个,闻所未闻,因此怀疑是李秋屿捏造。

他简单解释,这是发生在县城以及那个县城郊区的案件,不曾见诸报端。因为年代久远,信息闭塞,只有当地人知道细节。

他那种样子太过置身事外,没有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想法,他没有想法,像某个精确程序,把事件导出来,广而告之。

李秋屿说完五件事情,便走了出去,留下一屋子人更激烈地争执起来,赵斯同一下看明白,他擅长此道,他表达地非常隐晦,甚至连自己的倾向都不曾表露,便让人陷入没完没了的吵闹之中,他往人群里,投去催化情绪的炸弹,引燃了,悄然退出,他似乎也不关心结果。

“你是不是不支持废除死刑?”赵斯同追出来问。

李秋屿不置可否:“我有说吗?”

“但你心里肯定是有倾向的。”

“有没有重要吗?我能决定什么吗?”

“我听他们说,你是法学院很有名的学生,也许以后会成为法官,说不定,你以后还能参与法律的制定?”赵斯同忍不住挑衅,“你们法学院那些老师还有同学,都只不过是学西方而已,这样好显得他们文明、先进。当然了,我支持文明先进,死刑存在是违反人权的,我是发自内心这么觉得,不是单纯崇洋媚外。”

李秋屿说:“也许有一天,这儿的人不再信仰西方。”

“你是说大学老师?大学生?”

“不,我是指中国,我们现在需要融入别人规定的秩序中,所以要表现出迷信,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崇尚西方,这条路不仅仅是中国走过,许多文明都曾有一个理想国,不必管他的真面目,只需符合自己的想象。而一旦走过去了,有实力争夺话语权的那天,才能是批判的开始,只是现在时候不到。你想的文明先进,是别人通过各种媒介在你脑子里种下的观念,或许根本不是你自己的。”

“那我能不能认为,这就是我自己的想法。”

李秋屿淡淡道:“当然能,这是你的自由,是你为人的基本权利,谁也管不着。”

赵斯同试探问:“人有做任何事的自由?”

“有。”

“做坏事也有自由?”

李秋屿说:“有,精神自由高于一切。”

赵斯同跟随着他的脚步,“从小一直有个问题困扰我,为什么扶老奶奶过马路是好事,伸脚绊倒她,就是坏事?这到底谁定义的,同样是人做出的动作,怎么区别好坏的?”

这样的问题,乍一听极其幼稚,赵斯同从李秋屿脸上看到的不是嘲笑。

“这是人自诩高级动物,赋予万事是非对错的概念,决定权在人手中,人去救助一只猫以为是善,可这只猫也许前一刻刚扑杀了一只鸟。我们现在遵从的,是少数人制定出的概念,我们遵守的各种社会契约,也是少数人归纳总结,因为大部分普通人没法拥有系统的思想体系,他们只能听从,受其支配,而大部分人一辈子也都会生活在这个共同秩序里。但如果你超乎常人,能够清晰地自我定制一套概念,能逻辑自洽,也未尝不可,说到底还是你的自由意志。”

李秋屿似乎对他非常有耐心,赵斯同忽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他心情激动,一时千头万绪还想再问什么。没想到,李秋屿很快叫他脑子更清楚:

“比如说刚才,你在屋里就等着看人吵架,吵得越凶越好看,你希望出点乱子,这是善念是恶意?你一定不觉得这

是恶意,仅仅是看个热闹而已。你看与不看,热闹都存在,所以你的善恶重要吗?”

赵斯同被人说中心思,有一瞬间恼羞成怒,但他按捺住了,他觉得这位师哥非常有趣,他反而自我介绍起来:“我叫赵斯同,计算机系,但对人文社科都很感兴趣,有时候会去旁听,师哥怎么称呼?”

他便是这么和李秋屿结识的,他很快发现,李秋屿其实较为孤僻,喜欢独处,在人多的场合几乎是不开口的,偶一为之,却又能把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他看起来非常低调,甚至朴素,可他竟然不排斥私下和自己聊一聊,这让赵斯同有种别样满足,因为李秋屿在别人眼里十分清高,不同流俗。

他们曾一道去本市一家很有名的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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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千里万里月明》 40-50(第5/22页)

庙闲逛,那里香火很旺,人人虔诚来拜,祈求看见神迹。赵斯同不信鬼神,他戴着墨镜,双手合十冲和尚笑,下一刻就拿出音响,放摇滚乐,在寺庙跟前跳起来,弄得香客们非常不满,说现在的年轻人真不像话。

赵斯同发觉李秋屿在一旁含笑看着,不同平常的笑,他带点戏谑,竟然也有种看热闹的意味,他不是淡的,不是温的,他有情绪流动的时刻。更叫他意外的是,李秋屿有一次配合外校的人拍了一组照片,照片里的他,抱着一盆粉色大丽花,坐在摩托车后座。赵斯同立马认出这是模仿伊朗电影《特写》的剧照,他问李秋屿是否喜爱阿巴斯,李秋屿否认,他说仅仅是一时心血来潮。赵斯同跟他无话不说,他兴趣爱好广泛,无所不知,李秋屿同他的交流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算是多的。他并不吝啬单独表述观点,在众人面前,却像搞了一层裹尸布,不叫人见真容。

他曾经是有情绪的,赵斯同从连绵的回忆中抽身,他的逻辑自洽了,可李秋屿现在却偃旗息鼓,像是消失了,没存在过一样。赵斯同不相信,他曾意外撞见过李秋屿自渎,非常平和,在男生寝室里,丝毫没有尴尬。他慷慨地请一众男生去体验,男生们最开始扭捏,很快沉浸于此,赵斯同欣赏着大家的堕落,倍感欣慰。李秋屿确实跟去过一次,却什么也没做,只是旁观,这让他耿耿于怀多年。

不过,都比不过此刻的耿耿于怀,李秋屿像死人一样,真的无欲无求?赵斯同宁肯不停试探,也决不能容忍自己处于不知底情的状态。

他摇摇头:“师哥,你应该振作起来,我不能看着你这么消沉下去。”

“我以为你属狗,没想到你属上帝了,在国外没白混。”李秋屿也微微笑着,“承蒙厚爱,你跟我说这些,想必这些年孤单坏了,说完了吗?说完我还有其他事要忙。”

赵斯同慢慢起身,浴巾一扔,仿佛还想继续游似的,他走到池子边:“没有,我猜你找到了新乐趣,给一个小孩子扮救世主,你不是真的关爱她,只是你想爱上自己突然的高尚,换个方式活活。”赵斯同背对泳池,已经踩到边缘,还是笑口常开的模样,“当然,说不定你还想玩一把禁忌,你们同姓,有血缘关系吗?”

他脚下一滑,李秋屿本能地去拉他,没想到赵斯同算准他的反应,就着他胳膊,两人双双落水,在池子里砸起巨大水花。李秋屿迅速冒出水面,甩甩头发,掉下来的那刻他就明白了,赵斯同试探他,他用寓言式的行为挑衅也明示自己:无论如何,他会都拉他下水。

果然,赵斯同哈哈大笑,一把抹去脸上的水,李秋屿淡漠看看他,重新上岸。

“师哥,你不否认就是承认了,我就知道,你还想瞒着我,你胃口现在变大了,我知道,你已经不满足于成熟女人了,别人不懂你,我懂,你需要更刺激的东西才能活下去,要不然,你厌倦地能去死,”他实在忍不住想大笑,“你不是因为道德约束,才不掺和酒店的事,因为你只在乎你自己,你找到新猎物了,一个新的不能再新的,我听说她高一?花骨朵一样的年纪,不妨让我猜猜,再过几年,是不是要降到初一?”

他一脸洋洋自得,自认为命中李秋屿最隐晦的秘密,赵斯同无比快活,他急于同谋:“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但他极快地否定了自己 ,“不,你是学法的,你最懂得怎么规避风险,对付一个孩子,你一定不费吹灰之力,但能叫你看上的,肯定不是个普通孩子。”

赵斯同脸上肌肉都在震颤,眼睛比太阳还炽烈:“我说万一,万一你玩儿大了,捅出什么篓子,记得找我。”

李秋屿嘴角微扯,似笑非笑,目光在他脸上不断流转:“找你?你能做什么?”

赵斯同像是抓住什么,机会稍纵即逝一样:“我?我有人,我的意思是万一,我会给你善后的。”

李秋屿鼻腔里笑出来,断断续续的,他把毛巾掷赵斯同脸上:“你觉得我需要你吗?”

他站了起来,往外走,赵斯同忽然兴奋地一拳砸在水面上:“师哥,我等着看你的好戏!我知道你能做的天衣无缝!”

李秋屿头也不回地走了。

几天后,他主动跟向蕊打了次电话,电话里,他再次提醒她,赵斯同已经结过婚。

向蕊一阵不耐烦,她只是找赵斯同诉诉苦,他把她想成什么人了?

“都分手了,你管我跟谁好?我就是要跟他好,他比你好一千倍一万倍,你是不是觉得自己魅力很大?我告诉你,赵斯同比你有钱多了,也比你功夫好!”她觉得这两样一定能羞辱到一个男人,可是说完,眼泪直流。

李秋屿沉默着,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客观存在的,他只能委婉地告诉她:“他结婚了,你最好跟一个已婚男人保持距离。”

“你去死吧李秋屿!”向蕊在电话里咆哮起来,“你令人作呕,把我甩了,这会又教育我,你活得无聊了是不是?好啊,我看你最后恋不恋爱,结不结婚!”

电话被猛得挂断,李秋屿站着不动,他没想作恶,但他确实伤害到别人,一个幼稚的,没什么思考能力,随便就能暴露自己全部的女人,他当初为什么会迷恋这样的肉/体?还是说,他本身也是庸俗浅薄,却自以为是?李秋屿审判了会儿自己,像是对着镜子,为什么人这样软弱,会屈从于最下流的本能?当然,这不算什么,这和吃饭睡觉一样,是基本需求,没人会因为吃饭睡觉产生真正的罪恶感、耻感。

承认吧,自己不过凡人,没有比这个认知更叫人心惊的了,李秋屿默默想到,他往远处看去,远处地平线上塔吊高高的,又起新楼。

第43章 第 43 章 许多人已经选好方向……

许多人已经选好方向, 对一些科目的态度变成了随便学学,甚至懒得学。这样的实用、功利,并非是学生的错, 老师们对此习以为常。尤其是选文科的同学, 大松口气,明月倒替物理老师有些伤心, 他快退休了, 每节课都十分认真,一些学生的态度,远远配不上他的负责。难道我们的学科,只是为了用来考试?一旦发现对自己毫无用处, 立马摒弃,现在是某一门功课, 以后呢?是不是也能摒弃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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