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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听到这个名字,李寻欢怔愣了一下,但是他没有意外。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这个如同枷锁一般的名字出现之后,像是被打开了一样,疯狂的涌上来。
他努力保持着冷静的思考:“所以,你接下来要跟着我走?”
梅二先生点了点头:“原以为你还要等两天才到,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
他笑了笑,继续道:“我瞧你的样子,好似不太想解毒?那我便只能跟着你走了。”
他没有解释他为什么会知道李寻欢要到这里,也没有解释为什么他原本以为李寻欢还要等两天才到。
只是他说楚李寻欢不想解毒的事,让铁传甲十分着急:“少爷!你这样自暴自弃,可对得起老爷?”
竟是连李寻欢的父亲都搬出来了,李寻欢自然也只能叹口气:“我没有不想解毒,我只是不喜欢被别人安排。”
李寻欢看着梅二先生:“先生若是跟着我,恐怕还会有麻烦,不如就在这里帮我解毒吧。”
百晓生给他发出的邀请函,是让他去一座庄园。
虽然如今还没有到达那处,李寻欢已经可以知道,那里究竟会有多少人的存在,而大家都是各怀目的的江湖人,明枪暗箭在所难免。
梅二先生这样一个无功不济,善治外伤又擅长解毒的大夫,在这样一群人中呆着,可不是一件好事。
梅二先生定定的看着李寻欢,半晌,他大笑道:“好吧好吧,你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别人又怎能勉强你呢?”
他向李寻欢抛出一个小瓷瓶,对着他说道:“解药就在这里面,你爱吃便吃。”
说完,他转身便走,没有人拦住他。
沉默许久的阿飞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他怎么知道你中了什么毒,又怎么会刚好把解药准备好?”
“阿飞……”李寻欢淡淡道,“这并不重要。”
他是否真正中毒,这并不重要,是否是因为梅二先生的诓骗,喝了酒才中了毒,这也不重要。
既然有人觉得他一定要中毒,那不管这个毒是谁下的,总之他在到达那座庄园之前,他一定得是身上中着毒的。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若是中毒这事防不掉,倒不如就让自己中着毒,将暗箭变成明枪。
阿飞不再询问,转而问道:“那我们现在要去何处?”
李寻欢回答:“梅园。”
……
……
梅园是一座很大的庄园,坐落在江南之地,庄园内种满了梅花,在这冬日盛大开放,幽香阵阵。
李寻欢一行人被仆从牵引入内,阿飞看着这庄园的内部,发出感叹:“这一定是大户人家。”
不是大户人家,拿不出这么一笔钱,建造出这么大的一座梅花庄园。
李寻欢咳嗽了两声,微笑道:“天下第一富甲豪商钱万三的庄园,自然是大户人家。”
“没错,昔年梅花盗残害了无数人家,而他消匿于江湖前做下的最后一件恶事,便是残害了钱万三的爱妾。”
一个身着白衣的年轻男子说着话走了过来:“正在钱万三受此大辱,立誓准备抓捕梅花盗时,他却突然销声匿迹。而今,过了几十年,他又重出江湖,当年的苦主和现在的苦主一起联合起来,奉上巨额家产,一定要将这个恶徒抓住,千刀万剐,以消心头之恨。”
他一路走到了李寻欢和阿飞的面前,停住了脚步:“若不是这等集百家苦主倾家荡产的力量,这次抓捕梅花盗又如何能有这浩大的声势。”
“如此一来,你是说大家都是为了钱财而来了?”
说话的不是在场的任何一人,而是从一旁又走出了几个人。
说话的人正是他们其中之一。
那白衣男子笑了笑:“有人是为钱财,但也有人是为名利,有人是为美色,有人是为情义。”
他看着向他走来的一行人,不明意味的道:“像是藏剑山庄少庄主游龙生少爷,就不可能是为了钱财,像是铁面无私赵正义大侠,也不会是为了钱财。”
随着来人逐渐露出正脸,铁传甲面色一紧,这里太多的江湖名人,这不是一件好事,因为铁传甲太清楚这些江湖人的虚情假意,何况李寻欢的毒至今尚未彻底解除。
那白衣男子向一众人打着招呼:“游少庄主、赵大侠、田七爷、秦大侠……还有心眉大师……怎么今日这园子这般热闹?”
未被打招呼的一众人中,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子,别人尚未开口,她倒是笑道:“听说大名鼎鼎的李寻欢来了,我们自然想来凑个热闹。”
这个女子凑热闹的模样倒是显而易见,可别的人是不是为了凑热闹而来,却不得而知了。
只是这女子开口说话,其他的人竟然都未曾反驳。
李寻欢目光在她身上一扫而过,眼神暗了暗,他大概能猜到这女子是有何倚仗,她一定是出自移花宫。
李寻欢笑了笑:“我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人,这里的青年才俊如此之多,我身上有什么热闹可看呢?”
那女子忽然掩唇一笑:“因为天下第一花魁林仙儿姑娘早已在梅园中居住下来,林仙儿姑娘不负盛名,庄园中的青年才俊如此之多,也没一个能夺得林仙儿姑娘的欢心。”
她嘴唇一勾,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倒是有个普普通通的中年人,叫林仙儿姑娘念念不忘,这件事自然引得人好奇。”
那行人中的另一个青壮男子也笑道:“何况仙儿姑娘已经如此之美,可偏偏天下第一美人竟然是那位神秘的玉笔仙子,探花郎竟然还与玉笔仙子有一段纠葛,这怎能让人不……啊啊啊!”
那人正说着话,却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定睛一看,竟然是他的嘴唇被一根银针连着上下穿刺,银针后还有丝线,就像是要被缝起来一样。
心眉大师皱了皱眉头:“阿弥陀佛,木姑娘,有话好好说,何必下此毒手。”
被称作木姑娘的女子冷哼一声:“我早说过,要是谁嘴里不干净,那便闭上嘴,什么都别想说了。”
只是因着心眉大师发话,少林寺在这武林还是很有些地位,旁人多少会给些面子,木姑娘便没有再继续做什么,一甩手便离开了。
那个青壮的男子,这才小心翼翼的扯出自己嘴唇上的银针,银针不知刺到了什么穴位,痛是极其痛的,不然他一个大男人也不会被针扎一下就会痛得喊叫出声。
赵正义皱着眉,看了他一眼:“老六,管好嘴,不要惹事。”
随后,赵正义看着李寻欢道:“梅二先生为何没有来?我们这里可还有人等着梅二先生救命呢!”
李寻欢挑了挑眉,十分意外的模样:“哦?梅二先生有没有来,为何要问我?”
一旁的秦孝仪狠狠皱了皱眉:“梅花盗已经显露踪迹,我儿秦重便伤在他手下,正须梅二先生救命,我们派人去请他,却已被你李寻欢给请走,他怎能不跟着你来?”
阿飞已经认出来,当时在客栈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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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梅二先生的人,正是眼前的赵正义,当时的赵正义瞧见李寻欢便离开了,他可没有说要李寻欢带着梅二先生来梅园。
阿飞讽刺道:“从来只听说过派人求大夫没有求来。换个大夫求的,却没有听说过派人求大夫,大夫被请走,便要叫请走那人将大夫送上门的。”
秦孝仪瞧见阿飞只是个年轻的男子,名不见经传,看起来又像个公子哥,他如今对着李寻欢好言好语,只不过是摄于李寻欢小李飞刀的威名,可不是,真是什么好脾气的人。
他眼神一厉,狠狠道:“我们已付了诊金,他如今收了钱还不肯来,那便是看在你李寻欢的面子上,我们也不会客气了。”
李寻欢毫不在意,微微笑道:“可是你们就算不客气,又能把我怎么样?我的大夫,我想带他便带他,不想带他便不会带他,还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
“你……!”
眼看冲突一触即发,忽然有人冲出来打断。
“好啦!”那人匆匆忙忙的跑过来,“钱老爷子重金请人将梅二先生带来了,赵大侠,秦大侠,你们快回去看看吧。”
“洪长老……”看到来人,面色不好的几个人终于缓和了脸色。
“竟是又麻烦钱老爷子了,居然将梅二先生带回来了。”
被称作洪长老的人并不老,是一个青年人的模样,听到这话,温和的劝道:“人既然已经到了,旁的事倒也不必计较了,你们都是为了抓住梅花盗而受的伤,钱老爷子自然会尽心尽力。”
游龙生冷哼一声:“我们皆会尽心,只是有的人想必不那么尽心罢了,这等沽名钓誉之辈,我等却也不想与他为伍。”
游龙生一甩袖子,第一个离开,随后几人跟着游龙生的脚步一同离去。
被留下的洪长老看了眼阿飞和李寻欢,随后对着带领他们的仆人道:“大家都是为了捉住梅花道而来,来者皆是客,快去带客人回房歇息吧!”
说完,他也离开了。
阿飞皱着眉头问李寻欢:“你为何又要那样说?明明是他们没理,为何别人一说你就承认了?”
李寻欢已瞧出阿飞有些生气的模样,无奈地回答道:“他们不相信我,只认定自己所想,我又何必与他们说太多,道不同,不相为谋。”
阿飞摇了摇头,不太认同的模样:“一个人污蔑你,你不解释,一群人污蔑你,你干脆承认。”
阿飞定定的看着他,第一次对李寻欢这个朋友的身份提出了否认:“你这人交不到好朋友,也不适合交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原著的李寻欢和铁传甲都有种令人心梗的“虽然全都是误会但我都不解释我是为了你们好随便污蔑我吧我都认”,看得我想要掐人中。
第92章
“因为你会给你的朋友带来无数的麻烦。”
“朋友想要帮你,可是你不解释,朋友想要维护你,可是你也已经承认。”
“你看似有情有义,可却是无用的情义,你这样的人真的会有真心的朋友吗?”
李寻欢愣了愣,随后笑道:“我如何会没有真心的朋友?一个人若是在这世上生活了几十年,连一个真心的朋友都没有,那岂不是太可悲了?”
阿飞摇摇头:“想不到你这样的人会有什么真心的朋友。”
李寻欢回答道:“如今,在你眼前便有。”
阿飞眨了眨眼:“铁传甲?不,他不是你的朋友,他是你的仆人,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心的仆人,算不得朋友。”
李寻欢微笑道:“他虽是做着忠仆的事情,可他也是我的朋友。”
阿飞摇头,他并不认同。
李寻欢又道:“你不也是我的朋友吗?”
阿飞道:“我只是短暂的做了一下你的朋友。”
李寻欢问:“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是真心与我做朋友的。”
阿飞又否认:“我与你做朋友并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你请我喝酒,所以你便认为我是真心的吗?那只不过是短暂的交了一个朋友,不是真正的真心的朋友,真心的朋友情同兄弟,可以互相为彼此舍命。”
李寻欢忽然又露出了回忆的表情,他叹了口气道:“我也确实曾有过这样的朋友,我们可以互相为彼此舍命,情同兄弟。”
“那他人呢?”
李寻欢轻声道:“他死了。”
“他死在我的面前,我可以为他舍命,可是我却没有勇气替他报仇。”
阿飞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极其嘲讽的表情,似乎是李寻欢说的这话十分搞笑。
毕竟他刚刚才说他与这位朋友情同兄弟,可以互相为彼此舍命,但是这个情同兄弟的朋友死了,他却没有勇气替他报仇,如此前后矛盾的举动,自然引得阿飞露出了嘲笑的表情。
李寻欢本可以解释,可他却又依旧不曾解释,任由阿飞嘲讽他:“所以你如今确实也没有真心的朋友。”
李寻欢却道:“我也曾与你说过,嵩阳铁剑郭嵩阳也是我的朋友,而如今我也可以告诉你,百晓生也是我的朋友。”
“这正是我原本早已不打算回关,却又重新进入关内的原因,我为数不多的朋友,极力的请我回来帮忙,我又怎么能够拒绝他们呢?”
然而,阿飞比李寻欢心里想的知道的更多,也比李寻欢自己本身所知道的更多。
阿飞听见这两个名字,只觉得十分可怜李寻欢,郭嵩阳或许算得上是个好人,可那也只不过是在这烂透了的江湖相对比之下的,然而对比之下算得上是个好人,他本身便就是个好人了吗?
李寻欢说郭嵩阳是他的好友,可阿飞敢打赌,若是有一天李寻欢拿不起小李飞刀,或者说他远走关外这十三年,早已将他的飞刀忘的一干二净,郭嵩阳可绝对不会想起来,他有一个朋友叫做李寻欢。
或许可以说,他并非刻意,但他事实上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算不上是个武痴,可他已具有武痴的品行,他记不住太多人,唯有能胜过他的人,叫他欣赏。
而百晓生……
阿飞暗自砸了砸嘴,忽然对之前李寻欢说的话没有那么生气了,因为他有些可怜他。
仆人将他们带到客房安顿好,方才那个在园中的白衣男子又出现了。
这一次,他带着有些搭话的和善模样,却问了李寻欢一个不太和善的问题:“小李飞刀的飞刀,与金钱帮的帮主上官金虹的子母环相比,哪个更厉害呢?”
李寻欢坐在屋内,对不请自来的客人没什么介意的模样:“虽然你如此好奇,可是我也不能回答你。”
那白衣男子笑了笑:“我叫上官飞。”
阿飞忽然抬头看了他一眼:“一个是兵器谱排行榜第二,一个是兵器谱排行榜第三,除非他们真正的面对面动手一次,不然想要分出胜负,可不是光凭嘴能说的。”
上官飞的目光在阿飞身上转了一圈:“听说你叫阿飞?”
阿飞点了点头:“是又如何?”
上官飞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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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巧,我也叫阿飞。”
阿飞冷冷道:“不巧,我可没有兄弟。”
上官飞毫不在意阿飞冷冰冰的态度,被阿飞撅了回来也不生气,而是温和道:“听说你喜欢喝酒?”
阿飞有些厌烦的皱了皱眉头:“你从哪里听说我叫阿飞?何人告诉你的?”
“好吧。”看出了阿飞不太配合的态度,上官飞无奈的放弃了搭讪,“那等你想喝酒的时候,我这里有好酒,会一直等你来喝。”
上官飞没有再看李寻欢,也没有跟他打招呼,似乎过来只是为了问一句话,再搭个讪,如今话问完了,搭讪也失败了,他也丝毫不留恋,转身便走。
等到白色的身影走出了两人的视线之外,李寻欢有些好奇的看着阿飞:“我看他对你的态度很是友好,你为何那么烦他?你们之前认识?”
阿飞拧紧了眉头:“我们之前不认识,但是我一看见他就知道,我们不会成为朋友,我也不喜欢他。”
“而且,你难道不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似乎是真的不知道上官飞是谁,听到阿飞这么问,他有些好奇的问道:“听起来他似乎有个了不得的身份,他究竟是谁?”
阿飞挑了挑眉:“他是上官飞,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姓上官,他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儿子。”
“他方才跑来问你,你的飞刀和上官金虹的子母环哪个更厉害?恐怕上官金虹早已有心与你比试一番,你可要做好准备。”
李寻欢大笑:“你莫不是在关心我?若不是我的朋友,你何必这样提醒我?”
阿飞看着他大笑,抿了抿嘴:“那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你听了可未必笑得出来。”
“移花宫的人在此处,你若不想遇到麻烦,就不要去见林仙儿,无论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要单独、主动、故意去见林仙儿。”
李寻欢的笑僵在了脸上。
“难道你以为,我也是为了美色而来?”
阿飞提出这样的话,并不是因为认为李寻欢色欲熏心,偏要在这个时候去找上天下第一花魁林仙儿叙叙旧情,惹怒移花宫的人。
毕竟,随着移花宫的崛起和李寻欢的回归,李寻欢和林诗音当年的那一段故事,迟早又会被江湖人重新提起。
当年不过是一个李寻欢比较出名,最多再加上一个路过的上官金虹。
而如今这个故事里的好几个人,不但没有随着时间沉寂,反而在这江湖上更加的出名。
当年的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如今仍旧是天下第一花魁,而当年被上官金虹认证的寂寂无名的天下第一美人林诗音,如今已经成了江湖的顶尖帮派,移花宫的宫主玉笔仙子,而当年不过是靠着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二子母环出名的上官金虹,如今有了一个更为令人敬畏的身份,天下第一大帮派金钱帮的帮主。
也就是李寻欢远走关外十三年,名声有些沉寂,可是他当年经历的几百场比斗无一败绩,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赫赫威名,在他并未掉出百晓生兵器谱排行第三的时候,迟早会随着他的回关而重新被人提起。
要说梅园内的人私底下对他们的关系没有互相嘀咕,是不可能的,若是保持现状也就罢了。
可是林仙儿的艳名不减,即便过了十三年,她仍旧将这江湖里的年轻小子迷得神魂颠倒,她的魅力不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消失,反而愈发的沉淀出韵味。
更别说那些人已经知道林仙儿对李寻欢念念不忘,若是这个时候李寻欢去找上林仙儿,不管是什么理由,总之,移花宫的人总会认为这是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挑衅。
十多年前,他流连万花楼,将自己的未婚妻弃之不顾,十多年后,在移花宫人的眼皮子底下,他若是再敢勾搭林仙儿,让林诗音成为笑柄,以移花宫如今的势力,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虽然其实真正的薛姚并不在乎,阿飞也知道薛姚不会在乎,可是移花宫的人在乎,那他们作为移花宫的人,就不能不把这件事当回事。
阿飞当然不会认为李寻欢真的是什么色中恶鬼,他只是好心提醒:“你心里想什么,我自然是清楚的,可是别人却不清楚。”
李寻欢听见林仙儿的名字究竟有没有兴趣,阿飞还是看得出来的。
“这世上的人大多是愚昧的,光是你知道,光是我知道,又有什么作用?偏偏你心里想的和你实际做的却总是不一样,总是那么容易让人误会,而你又从来都不解释。”
阿飞说到这件事,又皱起了眉头:“总之,作为朋友,我言尽于此。”
阿飞起身:“时候不早了,我回去休息了。”
梅园的主人财大气粗,每一位客人都安排了一个单独的小院子,所以阿飞的房间并没有在他隔壁,是要出了这个院子,在他的旁边。
所以在阿飞离开之后,李寻欢很快感觉到了有一个人的脚步声,向他靠近。
李寻欢也听见阿飞离开的脚步声顿了顿,但随后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直接离开了。
李寻欢正思索着来人会是谁?
毕竟在这个梅园里,对他有兴趣的人好似还挺多的,下一秒,他便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婢女。
那正是林仙儿的婢女。
不是他对一个十几年未曾见过的婢女印象如此深刻,那他当年在万花楼花天酒地之时,为了让林诗音死心干过不少荒唐事。
他为青楼的女子画过花样子,设计过衣服和头饰,对于从他自己手中出去的东西,他自然是有印象的,而如今这个婢女就穿着他熟悉的衣服和头饰出现在他面前。
她对着李寻欢行了个礼,轻声道:“故人相邀,日思夜想,可否一见?”
第93章
才说完林仙儿,林仙儿的人便出现在了李寻欢的面前。
如果没有阿飞说的话,李寻欢或许真的会去见林仙儿,但阿飞作为朋友,刚刚告诫了他,他却立马就去,哪怕是李寻欢这样自我的人也难免觉得不好违背朋友的意思。
所以李寻欢拒绝了婢女:“夜色太晚,我一个大男人跑到一个女人的院子,怕是不太好吧。”
婢女只以为李寻欢在推脱,可是在这梅园里,哪个男人拒绝得了林仙儿的邀请呢?
所以婢女并没有将李寻欢的推脱放在心上,而是继续道:“正因是夜色太晚,所以仙儿姑娘才只会邀请李公子到她的院子里去。”
这话说的十分的引诱人。
作为一个艳名远扬的花魁,大晚上的邀请一个男人到她的住处,并且还说出只有你才有这样的待遇的时候,哪个男人会不心动?
所以婢女也认为,哪怕是李寻欢也不会不心动。
李寻欢看上去十分惊讶的模样,但是随后他还是微笑着说出了拒绝的话:“我到梅园之时,听说钱老爷子明日一早要邀请众位江湖豪客一同共商大事,我可不年轻了,不是仙儿姑娘身边的那些青年才俊,这大半夜的,我怕是没有精力再去别处一趟了。”
虽然他的话还比较委婉,可是作为花魁娘子身边的贴身婢女,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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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人精,怎么会听不出这话里李寻欢坚决拒绝的意思?
婢女一时之间有些诧异,好似是很久没有被这样拒绝过了,她也有些生气,可是生气过后,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她对着李寻欢道:“仙儿姑娘是有要事想请李公子商议。”
她的面色不免带出了有些威胁的意思,像是今晚不让李寻欢去林仙儿那处便誓不罢休的模样:“李公子可还记得,当年那一座故人的坟冢?”
李寻欢与林仙儿哪有什么故人有所交集,李寻欢眉眼跳了跳,若说是有,那也只有他那死去的结义大哥,龙啸云之事了。
当年他在万花楼被摆擂台的林诗音逼出来,龙啸云就死在万花楼对面,在林诗音走后,李寻欢便收敛了龙啸云的尸骨,替他修了坟冢,当时林仙儿一直跟在他身边,李寻欢沉溺在悲伤之中,也未曾赶走她。
他也似曾听闻,在他远走关外的十三年内,林仙儿也时常替他照看坟冢,因为李寻欢也安排了李园的人年节去上香烧纸,李园的老仆人传来消息,确实是能经常碰到林仙儿。
李寻欢是该记一下这份恩情的,但是如今的林仙儿身边的事太复杂,他不想碰,谁料林仙儿竟然拿出此事来说嘴。
李寻欢面色有些不悦道:“仙儿姑娘这是想做什么?”
婢女笑了笑,有些得意道:“仙儿姑娘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前些日子,那坟冢出了一些事情,仙儿姑娘为了避免地下之人受到骚扰,将他的尸骨重新收敛,如今,那坟冢已成了一座空冢。”
李寻欢脸色大变,他对自己的命或许没有那么在意,对自己的身后事或许也没有那么在意,说到底,他也是一个叛经离道之人。
可是他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不在意,江湖上,绝大多数人对自己的身后事都是十分在意的,而他自然也对他心中有所亏欠的结义大哥的身后事十分在意的。
李寻欢厉声道:“毁人坟墓,挖人尸骨,某些人就不怕遭报应吗?”
那婢女委屈道:“做下这等恶事的该遭报应,自会遭报应,可是这跟我们仙儿姑娘有什么关系呢?”
“若不是我们仙儿姑娘心善,将散落的尸骨收敛,怕是李公子的故人就要尸骨无存了,李公子难道不该对我们的仙儿姑娘道谢吗?”
她说的理直气壮,仿佛真的只是一个看见坟墓被毁而去收敛尸骨的心善之人,想来以林仙儿在外的形象,所有人都会这样认为。
可是无缘无故,谁会去挖别人的坟墓?
那可是损耗阴德的做法,何况龙啸云的坟墓,李寻欢当时可是好好花了大价钱修的,只是江湖之人并没有什么陪葬的习俗,所以并没有什么陪葬品,自然也不会引得盗墓贼去做出挖坟之事。
一座什么都没有的坟墓,谁会去出力不讨好的挖掘它呢?
除非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否则没有人会做这样的事。
而李寻欢相信龙啸云不会有这样的仇家,恨到要将他的坟墓挖开,让他尸骨无存,若是这件事会对谁产生影响,那也只有他李寻欢了,只有他李寻欢会在意。
李寻欢意识到这件事,意识到是因为他,他的结义大哥的坟墓才会遭此毒手,他的内心更加难过了,龙啸云竟然连死都不能安宁,这全都是他的过错。
他不能让他的结义大哥死后安宁,已是他的过错,如今可也不能让他的尸骨落在别人的手里。
李寻欢下了决定,口中冷冷道:“既然仙儿姑娘想约我叙旧,盛情难却,那我便走一趟吧。”
冬日的天色总是暗得特别快,以至于入了夜叫人分不清究竟是不是深夜,但园中十分安静,像是所有人都休息了一样。
婢女引着李寻欢,一路走到了林仙儿的小院处。
四周很是幽静,似乎是为了可以不让她被人打扰,所以她周围的院子都没有安排别的客人,而梅园的宽敞也足以满足这样的要求。
如今的梅园住满了江湖人,总有那么些脾气和摩擦,也就钱万三这样的富豪,能够提供这么大的园子供所有人居住。
园子够大,将一些人的住处安排得远些,碰面的机会少了,自然出现摩擦的机会也少了。
江湖人士中也不乏有女子的,但是极少,若不是有移花宫这样的庞然大物压在众多江湖门派之上,以这里的江湖人的性子,这样的大事恐怕是不会邀请女人参与的。
所以这次以移花宫为带头,邀请了移花宫之后,也有不少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女侠,倒也让林仙儿的出现,没有那么众星拱月了。
林仙儿也低调的住在梅园里,但她的名声太响亮,又怎么不会惹人好奇?
李寻欢根本不必刻意观察,便察觉出她的小院外有人曾徘徊过的痕迹,梅花树低矮又密集,若是有人常来,其实是很明显的,想来来人也并不在乎被人知道,所以痕迹没有丝毫的掩盖。
李寻欢被婢女引进了一处房间,一进去便香风一阵,比这香风更诱人的,是一丝浓重醇厚的酒香。
“这一定是一坛价值千金的好酒!”李寻欢毫不吝啬的夸奖道。
酒边坐着美人,身姿绰约,正扶着酒壶轻轻将酒倒入酒杯中,在月色之下,好似玉露琼浆一般。
听到李寻欢的夸奖,林仙儿转头微微勾起嘴角,当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她比十三年前更美了,美得有些神秘的魅惑。
林仙儿道:“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所以这坛酒,我藏了十三年,就为了等你回来的这一天。”
李寻欢脚步微顿,随后不在意的上前,大大方方的坐了下来,他伸手欲拿起酒杯,却又被林仙儿翻手一压,轻轻的按在了酒杯之上。
林仙儿看着李寻欢,柔声道:“难不成你见我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先喝一杯酒吗?”
李寻欢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仙儿姑娘请我来叙旧,不就是请我喝酒的吗?和一个酒鬼有什么旧可叙的?”
林仙儿淡淡的放开了手,将酒杯推到李寻欢的面前,说道:“你说的没错,我早就知道你是个酒鬼,哪有什么旧情可以叙,你只会喝酒罢了。”
“我还以为,这世上会有比喝酒更重要的事,可是你连问都不问,想来那件事,也没有比你喝酒更重要了。”
李寻欢知道,林仙儿说的事,正是指龙啸云的尸骨之事。
他正是为了此事而来。
他自诩风流浪子,却发现自己实在难以猜透女人的心思,若是十几年前的李寻欢,要说让女人倾心,他并不会觉得意外。
可是当他如同一条败犬一样,狼狈的远走关外,堂堂的小李飞刀连替自己的结义大哥复仇都不敢的时候,他早已声名扫地。
而他如今回来,也不过是一辆马车,一个老仆,一个残破的身躯和一个年近中年的酒鬼罢了,又有什么值得天下第一花魁美人念念不忘呢?
李寻欢叹了口气:“仙儿姑娘,不妨有话直说。”
林仙儿道:“你瞧,你还是跟十几年前一样,不肯与我多说半句。”
说完这话,林仙儿忽然露出伤心的表情:“酒已倒给你了,这坛酒,我为你留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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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任谁来我都不曾拿出来过,你……你不喝吗?这是我亲手酿的。”
李寻欢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好酒!”
美人的盛情难却,李寻欢也并不拒绝这一杯酒,这的确是一杯好酒,只是味道有些怪异,但没毒。
喝了人家的酒,自然也不该说不该说的话,李寻欢道:“仙儿姑娘怕是误会了,我何曾不想与你多说半句?实在是我李寻欢就是这等无趣之人,自然也不会说话,若是伤到了仙儿姑娘,我自该赔罪。”
林仙儿却是转悲为喜,她有些俏皮道:“现在赔罪却是晚了,我早已捉弄了你,以消我的气。”
李寻欢道:“如何捉弄的我?”
林仙儿开心的笑道:“我在你的酒里撒了一把沙子,你可喝得出来?”
李寻欢被逗笑了,这等捉弄他自是不会放在心上:“沙子是喝到了,可酒也是好酒,我也不能将这好酒给吐出来,浪费了仙儿姑娘藏了十三年的心意,所以只好一起喝下去了。”
林仙儿笑着笑着,却将嘴角扬得越来越高,这样一副模样,早已破坏了她的美貌,因为这样的笑容,让她显得有些……恶毒!
她恶毒的说道:“喝得好呀!你可是将你大哥的骨灰吞进了肚子里,他与你融为一体,从此你再也不怕他的坟冢毁坏了,你说是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原著林诗音叫回来的李寻欢离林仙儿远一点,不管有什么误会,总之他刚答应了林诗音转头就追人追去了林仙儿院子emmmm然后还很痛心林诗音不相信他的模样……相当于你刚答应了的事完了被抓个现行,而且他还有前科,都是自作受还一副自己深情却被误会很受伤的样子,真的不理解。
第94章
李寻欢蓦然变了脸色。
江湖人的直觉是很准的,所以他的直觉也很准,靠这种直觉,他躲过了无数次埋伏和暗杀,也躲过了无数的仇家。
可是现在他有些厌恶自己的这个直觉,因为他直觉林仙儿说的话是真话。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感涌起,李寻欢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这样的一个酒鬼,有一天竟然喝了好酒却想吐。
李寻欢苍白着脸质问林仙儿:“我李寻欢何时得罪了你,你为何要这么做?”
林仙儿冷笑一声:“你我没有深仇大恨,我就不能这样做了吗?”
林仙儿并不想和李寻欢解释,若说十几年前,她还曾对他有过动心的话,在林诗音那件事之后,她却突然发现原来李寻欢也不过如此。
李寻欢和他的结义大哥龙啸云一样恶心。
林仙儿出身万花楼,这是一个青楼,她自小流落青楼,早已看惯了男人的脸色,后来遇到李寻欢,她深知李寻欢与其他男人的不同。
只有李寻欢,从不曾正眼看她,只有李寻欢留恋青楼却不是真正的为了寻欢作乐。
她还以为李寻欢的不同,是因为他没有将青楼中的女人当成物件,当成可以随手一用的货物,林仙儿为了隐藏身世,在这万花楼里忍辱负重,为了做到最值钱的花魁,成为价值最高的货物,她忍受了太多太多。
可是直到林诗音出现在万花楼里,直到她见到了龙啸云看着林诗音的眼神,作为一个阅人无数的花魁,林仙儿太知道那样的眼神意味着什么。
她对李寻欢失去了滤镜,连这样显而易见的事情也看不穿,纵使李寻欢才情出众,容貌出众,家世出众,武功出众,可他仍旧不过是一个愚蠢的男人。
而令她更为厌恶的是,连这样一个愚蠢的男人,她竟然也掌控不了,既然掌控不了,那她就毁了他。
李寻欢并不知道林仙儿心里在想什么,可是听到林仙儿这样满不在乎的回答,纵然李寻欢总是在怜香惜玉,也觉得像林仙儿这样恶毒的女人根本不配被怜惜。
李寻欢迅速的站起身,手里握住了飞刀。
他的动作很快,可是林仙儿的眼睛也很利。
林仙儿收住了笑容,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表情道:“探花郎,这是怎么了?难不成你竟然想要用你的飞刀杀了我吗?”
李寻欢皱着眉头还未回话,一柄利剑突然从背后刺来。
这是不道义的偷袭的一柄剑,出自堂堂的藏剑山庄少庄主游龙生,他手里拿着的,也正是大名鼎鼎的鱼肠剑。
可是李寻欢行走江湖太多年,也比他年长了那么多年,不知经历过多少大大小小的对战,此等偷袭,他着实不会放在心上,这样拙劣的偷袭,游龙生也根本伤不了他。
游龙身不是个草包,藏剑山庄财大气粗,自有名师教导,他的剑或许在年轻人一代看来还算不错,可是那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
他算不得是天才,就算收获了许多赞许,也不过是旁人看在他背后的藏剑山庄的份上。
他更比不得李寻欢这样年少便早早成名,而后排在百晓生兵器谱第三,如今更是多了十几年的阅历的人。
所以他一剑偷袭了过去,可是李寻欢毫发无伤,李寻欢若是出手,绝不会没有命中,他的小李飞刀百发百中,因着游龙生背后的藏剑山庄,李寻欢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对他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