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仕书屋
会员书架
首页 > 其他 > 我,萨摩耶,想吃肉 > 40-50

40-50(2 / 2)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好书推荐: 别吵,在挖墙脚 梨花街 折青欢 给修仙界一点魔女震撼 和清冷老师做邻居 教皇私生子艰难求生 沪雨迷迭 老公和我不太熟怎么办 女配不讲武德[快穿] 全家咒灵,但我正常

实际上,他悄悄告诉狼越,等会儿他找机会藏起来,让狼越去迷惑猎人的视线。

狼越的注意力完全在那两名极地猎人身上:“他们就在这附近?我要咬死他们!”

“冷静点狼越!”狼末低吼一声,带着上位者的威压,“你现在去只不过是送死,小狗说了,要想解决极地猎人只能偷袭,靠速度取胜。”

“他和你说?”

“画给我看的。”

狼越冷哼一声:“他说什么你就听,到底是你做主还是他做主?他不过是一只被你养大的狗崽子,怎么可能比你还了解人类?”

狼末不答,这个问题他也想过,他是看着小狗长大的,可他完全不知道小狗那些奇怪的技能从何而来。

答案重要吗?

他只知道那是他的小狗,这就足够了。

狼越不以为然地继续道:“你太谨慎了,不试试怎么知道我们打不过他们?他们只有两个人,两把枪,而我们却有五条狼。”他把野戈的伴侣月月也算了进去。

狼末被他说得烦了,直接拿话堵他:“先前你们还有六条狼,你不还是被他们生擒活捉?你想去我不拦着你,只是我要提醒你,北极狼死在战场上是荣耀,死在**之下,被当做猎物宰杀,是莫大的耻辱。”

狼越沉默了,屈辱感涌上心头,他赤红着眼睛:“那你打算怎么办,就这么放过他们?”

“总会有机会的,耐心一点。”狼末敷衍了事,“该走了。”

狼越愤愤地往猎人躲藏的地方看去,认命地叼起了一只浸满水的包裹。

按照狼末的计划,两条狼最初并肩前行,走到一半的时候正好路过一座山坡,狼末找机会藏了起来,让狼越独自前行。

托尔和史密斯眼看着北极狼从两只变成了一只,都有些懵。

“你看到另外一只北极狼了吗?”史密斯发问。

托尔苦恼地揉了揉金色头发,“我以为你在盯着,所以说,我们跟丢了?”

史密斯一拳捶在大腿,跟丢猎物,这是对极地猎人最大的侮辱。

但事已至此,他们不可能回头去找那只莫名消失的狼,只能硬着头皮跟着狼越走。

等到极地猎人离开,狼末才从山坡后面爬了出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不多时,狼末和汪白汇合,他“告诉”了小狗极地猎人的出现。

他将仙女木灿金色的花蕊当做极地猎人的头发,还有一株山蓼挤出草汁,滴在另一名极地猎人的眼睛上。

见状,汪白心疼极了,要知道山蓼的叶子味道微酸,是少数带有酸味的极地植物。

而且山蓼也是极地少见的药材,食用山蓼可以清热解毒,治疗肝炎,对动物的肝脏健康有莫大的好处。

山蓼根茎粗壮,狼末用来点睛的草汁,就是从山蓼的根茎处挤出来的。若是在进食的时候滴上一两滴山蓼的草汁,酸味能冲淡猎物的血腥气,起到调味的作用。

这样的好东西,狼哥居然如此挥霍,真是暴殄天物!

汪白赶紧把根茎破损的山蓼捡起来,插回土壤里,看看能不能救回来。

狼末讪讪地蹭了蹭小狗,表示如果小狗喜欢,他可以再去采些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我,萨摩耶,想吃肉》 40-50(第6/14页)

这玩意儿回来。

当务之急,是要想办法对付那两个极地猎人。

汪白也知道,以极地猎人贪婪的本性,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所以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他们面前出现。

但如果他们跟随狼群的话,那他藏身的地方暴露也只是时间问题。

老这么被纠缠也不是个事。

或许,他该想想有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狼哥越来越浪漫了,还学会了送花,亲一下奖励他。

狼末:mumu(亲个不停)

第45章 汪白的计划

汪白一边喝包裹里的水, 一边盘算着如何才能摆脱这两个极地猎人。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对他们进行人道毁灭,只是这样做的危险性不小,他不可能拿狼群的性命做赌注。

既然想要保证狼群的安全, 或许他可以考虑利用其他动物当前排,比如驯鹿。

极地猎人再强悍,也不可能和驯鹿群抗衡, 如果他能引导极地猎人误闯驯鹿群, 然后再让狼群激怒驯鹿,促使驯鹿攻击猎人。

借刀杀人。

在这个计划里,狼群只是在外围骚扰,并不与猎人正面交锋,所以不可能有危险。

倒是他, 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也正因为如此,狼末无论如何都不肯同意, 哪怕汪白躺在地上撒娇, 他也不为所动。

他一点都不愿意让小狗去冒险,甚至准备召集狼群, 偷袭猎人。

太胡来了,之前狼群有七匹狼的时候,占尽了天时地利狼和,都没能拿下极地猎人。

现在狼群只剩五匹狼,极昼更是让他们无所遁形, 偷袭已然行不通了,他们倘若对上极地猎人,还没等逼近就会损失惨重。

汪白绝不允许那样的情形出现。

一狼一狗僵持不下, 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就连旁边的小蓝狐狸都惨遭波及, 颤抖着躲在汪白身后。

汪白更气了,你说你,吵架就吵架,吓唬孩子算什么本事?

他赶紧摸了摸小狐狸的脑袋,安慰她别怕。

摸摸毛,吓不着。

小狗和小狐狸温馨的相处,让狼末不安的情绪逐渐平和。

他收敛了猛兽的威压,狼眸紧紧地盯着汪白,见小狗不理他,颇有些不知所措地蹲坐一旁。

呼,还好狼末没有继续下去,否则在这封闭的空间内,他早晚也会像小蓝狐狸一样抖个不停。

而他之所以没有小狐狸那么大反应,大概是因为和狼末在一起久了,身体已经习惯了狼末的存在,即便狼末发怒,他也不再像刚开始那么恐惧。

安抚好了小狐狸,汪白将目光投向正襟危坐的狼末,该怎么劝说担心他的狼哥呢,这可真是让他伤脑筋。

关键是,他还真没法保证自己一定不会出事。

唉,他要是只哈士奇就好了。

这样混在狼群里,不冒尖不单走,谁都别想一眼看出他的身份。

可惜他是萨摩耶,他的皮毛一年四季都是雪白雪白的,在北极狼的毛发已经开始变灰的时候,他依然洁白如新。

还有他那极具特点的微笑和立耳,让他在狼群里鸡立鹤群,简直不要太显眼。

狼末见不得小狗沮丧,舔舔他的吻部以示安慰。

如果小狗非做不可,那他愿意让步,但前提是他必须陪他一起。

他将汪白画的一连串计划里的每一只小狗身旁,都添上了一只小狼,意思很明显了,他要陪着汪白,一起冒险。

不行,这太危险了!

几乎没有犹豫,汪白就摇了摇头。

他独自诱敌深入,虽然冒险,但他有把握极地猎人不会伤害他,毕竟他只有活着,才能为极地猎人带来利益,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一只死掉的萨摩耶能卖几个钱?

可是狼末就不一样了,北极狼的皮毛还算值钱,但这点钱根本入不了极地猎人的眼。

为了排除危险,他们一定会率先解决掉狼末,再想办法活捉他。

狼末却心意已决,无论他把头甩得多快,狼末连眼睛都不带眨的,直勾勾地盯着他。

摆明了要么带他一起,要么谁都别去。

真是固执。

汪白没好气地咬住狼末的前肢,当然他没有用力,只是单纯地泄愤而已。

狼末也任由他咬着,眼神专注而认真,一脸的宠溺。

无奈之下,汪白不得不将计划搁置,他宁可冒着被极地猎人发现的危险,也不愿意白白让狼哥送死。

他太了解极地猎人的可怕了,那些游走于法律边缘,在枪尖上讨生活的人,被他们盯上的动物,即便是死了,都要被榨干最后一点价值。

第二天,狼末离开了山洞,将同伴召集到一处。

狼越不耐烦道:“这么早叫我们做什么,难道小狗水又不够喝了?”

极昼不分日夜,但时间越早,太阳的位置越偏,到了正午,阳光明显最为强烈。

这时候阳光还算柔和,狼群都还在睡梦中就被狼末唤醒,多少有点精神萎靡。

狼末看向他,眼神里多了几分肃然:“狼越,报仇的机会到了,就看你要不要参与。”

“要,当然要!”狼越瞬间来了精神,目光灼灼地注视着狼末,“只要能咬死那两个极地猎人,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在我发出狼啸的时候,将驯鹿群朝我的方向驱赶。”狼末提醒他和其他的狼同伴,“在发起总攻之前,谁都不许提前发难。”

狼越有些不满:“我可不敢保证,再让我看到他们,我恐怕会忍不住冲上去。”

狼末厉声道:“忍不住也要忍,别忘了,他们手里有枪,你死了不要紧,惊动了人类,放跑了他们,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狼越沉默了,片刻,他正色道:“我答应你。”

只要能洗刷他身上的耻辱,他愿意咬牙忍耐。

狼末点了点头,继续道:“我会将他们引到驯鹿群中,你们要做的,就是让驯鹿跑动起来,然后趁乱咬死他们。”

这完全是汪白的主意,狼末完全照搬了汪白的计划,只是将实施者换成了他。

野戈担忧道:“太危险了,他们的手里有枪,您的安全如何保障?”

“有驯鹿群在,它们会帮我们分担火力,所以大可不必担心。”狼末胸有成竹地说。

但实际上,他心里也没有底,只是这种时候必须要让狼群坚定信心,否则还未开战就先怯战,那他们和极地猎人的战斗也不用打了,必输无疑。

骄阳之下,万物散发出勃勃生机,驯鹿三三两两的在河边进食和饮水,浑然未觉危险已悄然接近。

狼越他们蛰伏在草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我,萨摩耶,想吃肉》 40-50(第7/14页)

丛之中,只等狼啸一起,他们就一同冲出去。

另一边,狼末叼着包裹,和昨天一样到河边取水。

托尔和史密斯早就蹲守在侧,他们昨天跟着狼越绕了好大一圈,连个狗影子都没见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北极狼给耍了。

互相埋怨了一通,今天他们卷土重来。

他们就不相信,他们两个人四只眼睛,会把一只狼给跟丢了?

狼末耳朵动了动,细微的声响引起了他的警觉,看来猎物已经就位了。

他将装得半满的包裹叼起,朝着驯鹿群的方向走去,速度不快,确保那两个极地猎人能跟上。

猎人们相当谨慎,但有了昨天的教训,他们不敢离北极狼太远,生怕又跟丢了。

于是猫着腰,不远不近地跟着,同时时刻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关注。

狼末悄然往后看了一眼,不愧是经验丰富的猎人,若不是早已经锁定了他们的气息,怕是根本闻不出他们的味道。

他们似乎在身上涂抹了什么东西,那种东西散发出的气味,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特别和威胁。

真是狡猾。

他决定不再给猎人思考的时间,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不好,它加速了!”托尔小声惊呼,“怎么办,它是不是发现了我们?”

史密斯抿了抿唇,眉间聚起沟壑,似乎在思索什么。

托尔等不及了,想要跑上前去。

却被史密斯拦下:“有些不对。”

托尔焦急道:“上帝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这些?不过一只北极狼而已,你有什么好怕的?”

“你冷静点!”史密斯紧了紧腰间的枪,身为猎人的直觉告诉他继续下去会有危险,“你自己说,正常情况下,北极狼的速度会有多快?”

托尔一愣,下意识回答:“大概和驯鹿差不多快?”

史密斯点头:“但它现在的速度,却连我们都能勉强追上。”

“它叼着包裹啊,跑得慢一点也很正常吧?”托尔耸肩。

史密斯眯了眯眼,那只北极狼已经快要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如果他们再不加快步伐,今天又会和昨天一样一无所获。

老练的猎人却选择了放弃追逐,他停下了脚步,顺便拽了一下托尔的手臂。

托尔困惑地转过头:“你干什么?”

“别追了,反正也追不上了。”史密斯说。

“别开玩笑了史密斯,我们不能错过这次机会,而且我们追得上的,你瞧,那只狼也停下了,它在等我们呢。”托尔半开玩笑道。

史密斯却无论如何不肯在挪动哪怕一步。

“老朋友,我看你是真的老了,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了。”托尔指着远方的北极狼,“那是什么?一只畜生,它懂得什么叫欲擒故纵?史密斯,难道你不想抓那只萨摩耶了吗?那也行,我自己去,到时候卖了好价钱你可别眼红!”

狼群袭击他们的时候,恰好他们身上的记录仪将画面记录了下来,干他们这一行的,每次进极地都会带上一个记录仪,一来是拍摄极地风光和极地的动物,可以卖给有这方面需要的对象;二来是作为珍品出手前的凭据,让买家确认这只动物是从极地捕捉到的;三来,极地猎人将每一次捕猎都视作荣耀,记录仪可以详实地记录下来捕猎的片段,这是他们炫耀的资本,也是他们让雇主放心的凭依。

而且先前损坏的无人机他们后来也去收取了残骸,损坏程度远超他们想象,好在芯片的材质特殊,只要他们离开极地就可以找人进行修理,之后再把记录仪和芯片里的内容放出去。

想想看,一只生活在狼群中的萨摩耶,势必引起大范围的轰动。

那些猎奇的有钱人必然不会吝啬财富也要买下它,永远不要低估富豪的消费能力,金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串数字,能用钱买到的东西就配不上贵重二字。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萨摩耶。

泼天的富贵就在眼前,托尔不想轻易放弃。

他有预感,这一单只要成了,一定会成为他极地猎人生涯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有话要说:

富豪都是:我对钱不感兴趣。

所以不用怀疑,汪白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第46章 狼越中弹了

“我看你是钻钱眼里去了, 你这个愚蠢的土拨鼠,别忘了,越是鲜艳美好的事物越是可能暗藏杀机。”史密斯出言警告。

托尔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他摆了摆手,对同伴的劝告嗤之以鼻:“史密斯,你已经老了, 你的胆小和怯懦让你不再适合继续做一名极地猎人。我想等这场狩猎结束, 你就该回到妈妈的怀抱了,而我,威廉姆斯托尔,将会成为真正的极地之王!”

“随便你,”史密斯额头青筋暴起, 下意识去摸腰间的枪,好在他最后忍住了, “愿上帝保佑你。”

托尔只当史密斯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连个眼神都懒得再施舍给他,抓紧时间追了上去。

狼末注意到两名极地猎人只有其中一个追了上来, 对于没法将其一网打尽颇感遗憾。

就算只有一个猎人,他也绝不会掉以轻心,继续按照原定的计划行事,甚至为了避免猎人起疑心,他还特地往外围绕了一圈, 佯装在摆脱猎人的跟踪。

“还能想到绕路,不愧是北极狼。”托尔弓着身子,用碎石来隐蔽身形, “不过畜生就是畜生, 也只能到此为止了。等着吧, 我一定会抓到那只萨摩耶,那些人不都说史密斯是最强的极地猎人吗?我一定要证明给他们看,我托尔才是最厉害的猎人!”

托尔死死地盯着远处的狼末,他的脖子上挂着望远镜,却一次都没有用上——以他的经验,他和北极狼之间的距离相对安全,但如果离得太远,仅仅依靠望远镜来追踪,那就太容易跟丢了。

所以他打算铤而走险。

史密斯远远地跟在后面,托尔的死活他并不在意,但他毕竟答应了老威廉姆斯,为了自己的承诺,他也得把托尔安全带回去。

但他万万没想到,一转眼托尔就冲得那么靠前,把他反复强调的安全距离忘得一干二净!

他恨不得上前揪着托尔的衣领把他拽回来,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他一旦靠前势必引起北极狼的警觉,反而可能弄巧成拙。

彼时,狼末站在山坡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托尔。

这里的地形和当初的冰川冰斗有点像,是一个三面环山的盆地,每到夏季,山坡的积雪融化成水,汇聚到山坡底下形成一条月牙状的小湖。

湖水滋养着绿植,吸引了无数驯鹿在这附近休养生息。

然而这片盆地的空间有限,只有最强大的驯鹿群,才有资格在湖边栖息。

实力稍逊一筹的,就只能在盆地外围捡捡吃的。

狼越他们此刻就守在外围,只等狼末一声令下,他们就将驯鹿群往盆地内部赶。

家园被外来的驯鹿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我,萨摩耶,想吃肉》 40-50(第8/14页)

群侵略,驻守的驯鹿群必定奋起反抗,即便盆地的出入口不算狭窄,在庞大的驯鹿群对冲之下,除非猎人长了翅膀,否则他绝对逃不出去。

狼末的计划很完美,但他低估了史密斯的老辣,他在跟随托尔来到这片盆地的第一时间,就察觉到这里易守难攻。

一旦身陷于此,他们插翅难逃。

“托尔!”史密斯顾不得惊扰狼末,“赶紧离开这,这里非常危险!”

托尔顿时怒不可遏,他只当史密斯是来捣乱的,这只风箱里的老鼠,自己不敢做的事,还不让别人来做!

他就没想过这样会暴露他的行踪吗?不,他一定是故意的!该死的史密斯,这简直是谋杀!

眼看史密斯正向他走来,托尔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枪:“你再往前一步,信不信我杀了你?”

史密斯只好双手高举,做出投降的姿态:“这里真的很危险,我们捕猎的时候一定要找好遮蔽物,这是为什么?为的是不让枪声吸引更多的野兽,即便被野兽被枪声吸引,我们也能依靠地形逃生。但你看看,这里三面环山,留给我们逃生的空间非常狭窄,一旦后路被堵,我们难逃一死。”

他的语速飞快,托尔起初不以为然,慢慢的却听进去了一些,不由得皱起眉头,陷入沉思。

高处,狼末紧盯着停步的猎人们,内心焦躁不已。

按照小狗的计划,要等猎人进入最佳的位置再发起总攻,最容易得手。

可是现在,那两个极地猎人却在盆地入口处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那个位置并不好,进可攻退可守,一旦他们提前选择撤退,驯鹿群就很难包围住他们。

毕竟驯鹿群是不可控的,只有猎人们进入盆地,他才有把握让驯鹿群堵住出入口。

他有些后悔瞒着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话,一定会想出更好的办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弃,今天他一定要把极地猎人留在这里。

狼末丢掉包裹,仰天长啸。

雄浑的狼啸声响彻四野,惊动了正在栖息地进食的驯鹿群,它们下意识地朝着远离狼末的方向移动,百来只驯鹿一起行动产生的动静很大,飞扬的尘土将盆地的绿植都蒙上了一层灰。

极地猎人们立刻意识到了不对,连忙朝着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们很快就绝望地发现,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驯鹿群朝这里涌来。

必须赶紧开辟出一条道路了,否则他们都会被暴。乱的驯鹿群踩死!

史密斯当机立断将背后的猎。枪翻转入手,砰的一声,一只驯鹿应声倒下。

驯鹿群顿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骚乱。

在众多鹿科动物中,驯鹿是最温顺的一种,也因此它们被人类命名为驯鹿。温顺的动物大多胆小,驯鹿也不例外,否则他们也不会因为被狼群追捕而仓皇逃窜到这里。

因此,史密斯一开枪击杀了一头驯鹿,让看到这一幕的驯鹿都意识到了这个人类不好惹,纷纷往远离他们的方向逃窜。

但这也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毕竟史密斯只是击杀了一头驯鹿,远远不如整个驯鹿群的奔腾声势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启发,托尔也开始用猎。枪射击。

他的枪法不错,高频的射击也让驯鹿们对他敬而远之。

史密斯却对他破口大骂:“你是蠢猪吗?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弹,那之后该怎么办?”

托尔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继续保持着他自己的频率,同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带着托尔往外圈撤离。

果然还是小看他们了。

狼眸危险地眯起,狼末心知再这样下去,恐怕真的会让猎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从山坡顶端俯冲而下,矫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间起落,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达了平地。

驯鹿群被突如其来的北极狼所震慑,纷纷四散逃窜。

狼末借着驯鹿的遮掩,速度飞快又悄无声息地接近极地猎人,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驯鹿身上时,从侧翼扑出,一下咬住了托尔持枪的手臂。

小臂处传来剧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锋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进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松手,一旦失去了枪支,他就没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极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驯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挥舞手臂,试图将狼末甩出去,同时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闻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哇叽文学网提供的《我,萨摩耶,想吃肉》 40-50(第9/14页)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这里,很快会被暴动的驯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将追捕史密斯的任务交给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则在他们的帮助下背起狼越,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清理伤口。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所以今天没我?

狼越:咱俩换换?

汪白:没我就没我吧,我怕疼。

本来想写狼末中弹的,但是没舍得,毕竟是亲儿子。

狼越:就我是养子?那我走?

第47章 死里逃生后

狼末背着狼越从驯鹿群的重重包围中闯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边,才四肢弯曲,趴伏着将狼越放下。

回望他来时的路, 刺目的鲜红滴滴点点,像是绽放在冥河的曼珠沙华,艳丽却饱含死亡的气息。

鲜血不住地涌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鲜血染红。

狼末想要舔干净狼越的血, 可不论他怎么舔舐,总会有血液往外冒。

“别白费力气了,没用的。”狼越的叫声虚弱不堪,这让听惯了臭弟弟聒噪的狼末颇有些不习惯。

狼末绕着狼越打转,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救助从来都不是北极狼的强项。

狼越勉强笑了笑:“你急什么,没有我不是更好?以, 以后不会再有谁, 觊觎你的狼王之位了。”

“别胡说八道。”狼末哑着声,狼眸更是赤红一片。

狼越不欲和他争辩, 也没有力气多说什么,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好在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夙愿。

“哥,”狼越第一次这样喊狼末,“我死之后, 你就让大家一起把我吃了吧,我生前没能为狼群做什么,还总是和你作对……”

“别说了, 我不想听!”狼末发出愤怒的低吼, 他不想吃掉狼越, 一点都不想!

野戈和灰灰陆续赶来,看到这一幕都沉默了,蹲坐在一旁准备陪伴狼越走完最后一程。

忽然,狼末想起了之前受伤的时候,小狗曾经给他敷过一种植物,后来伤口愈合的速度特别快。

或许那种植物能救狼越的命!

狼末连忙吩咐野戈、灰灰和月月去找北极罂粟,自己则背起狼越,往小狗的山洞跑去。

他心中隐隐有一个信念,他坚信小狗一定能救狼越,小狗无所不能。

远远的,汪白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他将脑袋伸出山洞探头探脑,现在还不到狼末回来的时间,这么浓郁的血腥味是从哪来的?总不会是哪只动物受了伤,自己往这跑吧?

这种可能性很小,山洞周边充满了北极狼的气味,弱小的动物根本不敢靠近。

血腥味的源头离他越来越近,他也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身影。

差点没被吓出心脏病。

只见狼末浑身浴血,脚底下甚至踩出了血脚印,但他却不认为这些血是狼哥的,因为在狼末的身上,还有一只生死不知的北极狼!

是狼二那家伙!

汪白连忙钻出山洞,配合狼哥一起把狼越放了下来。

失血过多的狼二奄奄一息,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明显已经到了生死一线的关头。

“汪呜呜!”不准睡,听到没!

狼末也紧跟着发出狼啸,试图唤起狼越的求生意志。

狼越费尽全力也只是让自己的眼皮撩起一道缝隙,他都这么累了,为什么不能让他睡一觉,非要在他耳边吵吵闹闹?

光是打鸡血还不行,汪白眼珠子一转,想起了被他当做床的皮子。

那是驯鹿的皮毛,密不透风,舒适软和,用来当纱布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之前还用土拨鼠的皮毛给狼群做了,结果天气变热之后,狼群就不爱带了,纷纷把丢到一边,只有狼末还坚持带着。

要是狼越的还在,就可以直接用来当纱布,也不用他把自己的床都拆了。

你自己说说,是不是自己作的?

汪白将自己的床单用犬牙撕扯成长条状,缠绕过狼越的伤口,最后在他的后背处打了个结。

包扎看起来简单,可真要做起来费劲得很,要不是有狼末帮忙把狼越翻过去,光靠他自己,够呛。

好在伤口是包扎上了,血暂时是止住了,但光这样还不行。

他刚刚观察过狼越的伤口,创面很大,伤口边缘有焦裂感,抑制了伤口愈合的速度。

如果不及时缝合,很有可能感染发炎,这对野生动物来说非常致命。

他的目光从半睡半醒的狼越转向了狼末,带上了一丝询问。

狼越的伤口圆润没有外延,伤口是贯穿伤,边缘还被烧焦了,说明造成创伤的凶器速度极其快,和皮毛摩擦的刹那产生了大量的热能,才会导致伤口边缘被烧焦的现象。

想来想去,也只有**能做到这一点。

难道说狼群又遇到了极地猎人?

狼末见瞒不过去,只好讪讪地指了指山洞里的涂鸦,汪白顺着狼末的爪子看去,那是他为了将极地猎人引入驯鹿群的栖息地精心布置的计划。

他瞳孔骤缩,不敢置信地看向狼末——他一直以为狼哥忠厚老实,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敢背着他,自己去做这么危险的事!

哼,他生气了。

狼末讨好地蹭了蹭汪白的脸颊,他的身上还残留着血污,看上去颇为狼狈。

可恶,别以为这样他就消气了!

至少,至少也应该跟他商量一下,他有什么事都有和狼哥商量啊,从来没有自作主张好不好。

可是仔细想想,狼末会这样做,也是为了不让他冒险。

所以狼哥宁可自己去当诱饵,也要保护他的安全。

被一只北极狼捧在手心里,还真是一种新奇的感觉。

他压下心头的动容,继续检查狼越的伤势。

之前说过,狼越的伤口需要缝合,这是一项精细活,即便缝合针可以用鱼骨头来代替,那线呢?

狗爪和狼爪都没有办法将五指很好地分开,他很难做到穿针引线。在工具的使用上,没有哪种生物能比人类做得更好。

或许他可以找人类帮忙?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极地猎人那般穷凶极恶,在极地也有很多热爱动物的研究人员,他们一直从事着和他以前一样的工作,保护着这片极地上的生灵。

他与回到山洞,把那张斯瓦尔巴群岛的地图找了出来,两个包裹里的东西基本上都用掉了,唯独这张地图,他一直保存得很好。

离他们最近的是瑞典科考站,他们只需要渡过欣洛彭海峡便可抵达,但鉴于狼越的伤口碰不得水,加上他和狼群的游泳技术都很一般,所以他不打算走这条路。

目光往左下游移,中国北极黄河站映入眼帘,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同胞,因为他的祖国,是一个热爱和平、兼容并蓄的国度

<font colorred>-->>(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font>

你现在阅读的是< "" >

</div>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 盲盒抽奖日常[年代] 时光如夏[先婚后爱] 我这该死的魅力 [简爱]穿成简的仙女教母gl 龙傲天的未婚妻选择退婚后 炮灰在七零娇养虐文女主 在斗罗大陆当富二代的日子 帝国往事录 耳后蓝 所以和讨厌的爱豆炒cp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