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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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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鑫扶着墙爬起来,抹了把脸上的口水,捡起斧头,一瘸一拐地挪向门口,离开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咒骂:“死变态!你怎么抱着这种东西睡觉?你恶不恶心啊?”

壮汉五官抽搐,显然受到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听见闫鑫的话后又觉得委屈——他只是因为睡眠障碍进医院调养几天,怎么就被诊断为变态了?抱着什么睡觉难道不是他的自由吗?而且这人到底是怎么打开病房门钻进他怀里的?为什么世上竟有这样可怕的事情?

想到这里,壮汉觉得自己今后再也睡不了一个安稳觉了。

闫鑫踉踉跄跄走出壮汉的病房,终于找到了5楼的尽头,他看见杂物间外的地面上有一滴新鲜的血迹,便缓缓拉开了杂物间的门,王实仍像待宰羔羊一样被绑在病床上,战栗地求饶。

“大哥!大哥饶了我吧!你把我送进警察局,让法院审判我!我认罪!可说到底又不是我杀了她呀!”

“现在想起警察了?那你当初发现她的时候怎么想不起报警呢?”

闫鑫说完眼神一厉,高举起斧头便要剁下王实的脑袋。

当此千钧一发之际,杂物间的大门突然被人从外面踹碎,薄薄的木门轰然飞出,正正砸中闫鑫的手臂,他手里的斧头被痛感打落,斧背刚好掉到王实的鼻梁上,一下就砸断了他的山根,王实疼得嗷嗷叫唤,两行鼻血喷涌而出。

原来是送王实就医的警察及时赶到了。

两名警察同时举枪瞄准闫鑫,但不等二人发出警告,面前的嫌犯突然原地消失了,而闫鑫方才所处的地面上,则徒留一只踩扁的牛奶箱,箱子上戴着头巾的挤奶工的画像已经破损,他正是从这幅画中逃走的。

不明所以的警察只能先把惨兮兮的王实从床上解放下来,然后打电话告知调度中心他们见了鬼了!

早在警察第一次通报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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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时候,安全局那边就已经出发了,此刻安全局的车已经抵达医院。

路潇收到最新消息后,知会提前到场的特工:“他没多大本事,封锁医院周边街道,把这栋楼围起来,找到楼里所有的画像,不管全身像、半身像、广告画、宣传画,通通给我撕掉,我看他还怎么逃。”

于是特工们如言控制住了交通,将楼内医护和病患集中到一楼大厅进行保护,然后三人一组,从顶楼一层层地向下处理掉画像。

当人像一层层消失,可供闫鑫穿梭的范围也被不断压缩,符箓只给了他穿墙的能力,并没有给予他体能上的加持,他的本体依然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画家,遭遇二话不说直接开枪的特工,除了逃命根本没有别的对策,可人怎么能跑得过子弹?他很快就中了两枪,右边身边几乎失去知觉,眼前也变得一阵模糊一阵清晰,如此下去,他很快就会被打死了。

特工们搜捕闫鑫的同时,还有人拿来电钻放出了被锁进墙里的护士和保安,他们的身体并无大碍,但精神却受了强烈刺激,简直一秒钟都不能呆在这个是非之地了,特工检查了他们的随身物品和车辆,谨慎地拿走了漫画手机壳、撤换掉了仪表盘上的明星立绘,确认他们身边再无一处人像之后,才允许两个人坐上了他们的车。

一名特工开车把面如死灰的保安送出医院大门,通过警戒线,之后便将车辆还给了保安。

保安为终于能回家而长出一口气,可他正要换到驾驶位上时,突然开始四肢痉挛,脸上青筋暴起,甚至控制不住地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更诡异的是他背后迅速隆起了一个人脸形状的鼓包,人脸顶着皮肤和衣服左右摆动,接下来头的旁边又鼓起了一只手,那只手用力向外抓挠,很快撑破了皮肤,鲜血喷涌,瞬间浸透了衣服和座椅,而后一个完完整整的成年男子从保安背后钻了出来。

闫鑫竟然像出生般从保安的身体里爬了出来!

他抹掉脸上妨碍视线的血迹,侧头看了眼旁边保安的尸体,那幅满背关公的纹身此时皮开肉绽,几乎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了。

医院门口的特工发现车辆迟迟不动,正想来催促,便看见车辆歪歪斜斜地开走了。

第74章 日中见斗(13)是福不是祸,是祸躲……

医院里,王实死里逃生,再不敢隐瞒真相,他对稍后赶到的路潇和接洽人说出了实情。

原来四年前的一天下午,他去楼顶晒衣服,意外听见了刘大刚家里传出少女的哭声,恰好他在小区广场锻炼的时候,曾听老人们说过刘大刚跟踪易阳的八卦,如今稍一联想,就猜到刘大刚可能绑架了一名女子,但他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写了一封勒索信,偷偷塞进了刘大刚家的门缝里,信上说他知道了刘大刚的秘密,如果对方不将五十万兑换成虚拟货币,并把存有秘钥的U盘放在他指定的位置,那么自己就去举报他。

他其实是本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心态去做这件事的,反正成不成自己都不吃亏,哪怕刘大刚急火攻心把那女人杀了,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也不是他亲自动的手。可是他没想到发出勒索信的第二天,刘大刚突然跳河了。

最后王实一分钱没拿到,还瓜葛上了一条人命,不禁自觉晦气,他怕警察顺藤摸到他的勒索罪,所以没向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更不关心那女人的结局,直到上个月,他忽然感觉身边有双眼睛盯着自己,并在睡梦里切切逼问他为什么对自己的死毫无作为,他知道一定是那个女人变成鬼来索命了,这便开始隐姓埋名疯狂逃命。

王实揉着被斧头砸扁的鼻子,带着浓重的鼻音哼哼:“我有罪!我认罪!我害死了一楼那家小姑娘,但我顶多算个知情不报,法院不会因为知情不报就判我死刑吧?可那个疯子居然想为了这点小事杀了我!”

接洽人猛拍桌子:“小事?”

王实被她吓了个哆嗦,嚅嗫道:“那……那我会判几年啊?”

路潇踹了下他的椅子:“你怎么知道他绑架的是一楼的小姑娘?”

“刘大刚跳河半年后吧,我和老婆吵完架去路边的车里抽烟,结果遇见一楼那家人偷偷烧纸,火堆就在我车边儿上,两口子嘀嘀咕咕叫女儿的名字,说什么早死早投胎,要报仇就去找刘大刚,我当时没敢出声,但我猜刘大刚绑架的应该就是她家的孩子。”

“那你们还都挺会想的!”

这时候接洽人的手机响了起来,她看了眼屏幕后对路潇说:“技术部的电话,应该是刘大刚家的物证检测结果出来了。”

当她听到检测结果后,脸色突然变了。

这件事和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

烟城中心商业区,最繁华的写字楼楼顶,安装着一面偌大的广告板。

广告板上,靓丽的男女模特拥抱在一起,共同眺望着眼前的万家灯火,笑容纯真得如同未曾经过人间疾苦,突然之间,一只血手凭空撕开广告布,血淋淋的闫鑫钻出了俊男的身体,从三米高的悬空钢架上摔下来,顺着斜坡翻滚到天台边缘,幸而被防护网拦住,才没有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但如此一摔,就不只他中枪的右侧身体无知无觉了,左侧身体也因为骨折变得疼痛难忍。

闫鑫瘫软地卡在防护上,很长一段时间里,眼前都只有一片朦胧的白色,渐渐地,他开始看见楼下的火光了,那是他撞到电线杆后烧起来的汽车,也能听见围观人群的喧嚣声了,那是他们拖出保安尸体后的惨叫。

高空之上大风呼啸,吹醒了他迷离的意识,他努力爬回天台中央,跪在地上,用最后一点力气挤出枪口的血,画出了熟悉的召唤符,水泥地面在他面前一点点变得透明,先长出了血管和筋膜,然后又生出了蠕动的内脏,此刻他终于力竭倒了下来,把耳朵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闭上眼睛,专注聆听着地下鲜活澎湃的心跳声。

如果有人能从高空俯瞰,便会发现整座天台已经变成一张密布血管的筋膜,而闫鑫正如婴儿般蜷卧于鲜活的血肉中,好像是怪物体内孕育着的怪胎。

“我可能要死了。”他喃喃地说。

“可你还没有救活我。”筋膜下传出了少女的声音。

“我已经尽力了,只是我失败了,我想替你杀了那些有罪的人,那些害死你的人,那些对你的死视而不见的人,他们都该死。”

少女问道:“也包括你吗?”

闫鑫笑了笑:“当然,也包括我。”

“是这样啊!”少女感叹,但她的语气里没有任何怜悯的意味,甚至不包含多少感情,好像是在聊天气和宠物之类的闲话。

闫鑫抚摸着身下的血肉,可是指尖只能碰触到冷硬的水泥,他接着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是的,也是在楼顶的天台上。”少女回答。

他回忆道:“如果不是你的话,我那天应该已经跳下去了。”

闫鑫一向是个不自信的人,他从未谈过恋爱,也从未和异性建立过亲密关系,虽然还未主动和异性沟通过,但他就是知道女人们一定都瞧不起他,于是他决定先瞧不起女人们,他在心底幻想飞黄腾达后要如何报复他每一个认识的女人,他在幻想里大杀四方,在幻想里战无不胜,在幻想里左拥右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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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实里的他拿着过期啤酒去退货时,老板娘问一句有没有小票,他就吓得灰溜溜跑走了,幻想和现实的残酷反差让他更加怯懦,到最后几乎不敢与陌生异□□流。

好在还有绘画支撑着他的生活,可惜这份支撑并不牢固,他的画作一销路直不好,过去他总开解自己世人不懂欣赏,可当他极力争取的一家专业画廊以水平不高为由拒绝了他的作品后,他终于失掉了最后一份勇气。

他开始觉得自己是这世界的一个填充物,是路人甲,是背景板,甚至是有待清理的杂质。

那天他喝完一打过期啤酒,摇摇晃晃登上楼顶,翻过栅栏,站到了天台边缘,醉沉沉的酒气给了他足够的胆量,他下一秒就要跳下去了。

“去死吧!老子不陪你们玩了!”他对着天空大喊。

“为什么?”楼下居然传来了一声女孩的疑问。

闫鑫吓了一跳,差点失足,但他如此怯懦,甚至没有勇气问问对方是谁,便仓皇翻过栅栏跑回了家。

这一夜他辗转反侧,那句轻柔的“为什么”像是一根羽毛,细细扫刷着他的耳朵,让他全身上下止不住地发痒,于是第二了天晚上,他再次来到天台,可是这一次,他居然听到了楼下少女凄厉的惨叫。

连续偷听几天之后,他渐渐理清了思路,联想到六楼业主曾被警察找上门,大概不是一个好人,他觉得此刻那房间里正在发生一场犯罪,但受害人是谁呢?他首先就想到了曾被刘大刚跟踪过的易阳,于是尝试和易阳的弟弟套话,男孩告诉他“那女的离家出走了,死外面了吧!”,至此,他越发确信和自己说话的女孩子就是易阳。

几天之后,他再次来到天台,听见女孩子在房间里唱歌,就呼唤她,告诉她自己已经知道她是谁了,问她是不是被刘大刚绑架了?女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他刘大刚现在不在家。

他没有急着报警,而是坐在天台边缘,开始向女孩倾诉自己的不幸,此刻女孩是一个比他更加卑微的囚徒,而他则是她从天而降的希望和救世主,他居高临下地掌握着这段关系的主动权,女孩只能小心翼翼地听着、安慰他,接纳他的一切情绪。

闫鑫很享受这种相处,女孩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两个人聊了一整夜,聊了很多,以至于他觉得两个人应该已经成为朋友了。

“我会救你的,那你是不是要做我女朋友报答我啊?”他以为自己在开玩笑。

房间内安静了一会儿,女孩怯怯地问:“如果我拒绝,你是不是就不救我啦?”

闫鑫根本想不到她会拒绝,这种情况下,明明他才是那个掌控全局的人,他手握着她的生死,带给她救赎,他替她支付了自由的代价——虽然只是打个报警电话,但她难道不应该主动以身相许吗?

“你是不是不懂你现在的处境?”闫鑫的声音控制不住地大了起来,当他意识到自己在嘶吼之后,赶快压低声音补充说,“我不是因为你拒绝我而生气,我只是觉得你太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了,如果你自己都不尊重自己,那我也没必要救你了!”

“可我不想做你的女朋友,我们只做朋友,行吗?”

闫鑫沉沉地叹息,似在为女孩的命运而悲伤:“唉,你自己想好了就行。”

“所以你真的不救我了吗?”

闫鑫沉默。

“那算了,可惜我们还没有见过面呢!”女孩并不为他的冷漠而气愤,反而遗憾于两个人不能相见,但她随即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你之前不是想跳下来吗?我被关在客厅的笼子里,离阳台很近很近,如果你现在跳下来,我们就能见到了。”

闫鑫听见她的话,低头看了看被黑夜抹去恐惧感的楼高,忽然觉得自己出现在这里非常可笑,于是转身下了楼。

今时今日,一阵警笛声迫近写字楼,但闫鑫的伤情已经不允许他再逃跑了,他眯着眼睛盯着天台门,随后看见一男一女两手空空地从那扇门里走了出来,只有一男一女。

闫鑫喃喃地对走近的路潇说:“他们都知道她就在那里,都知道她要死了,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做,我也一样,我们罪有应得……”

路潇蹲下来观察着他的伤势,摇了摇头。

闫鑫独自筹谋这么久,很想有人听听自己的告白,不论是谁。

故事从他离开天台的那个夜晚继续。

“……半个月后,我听说刘大刚死了,就觉得易阳应该已经被他杀掉了,但我偶尔会猜测,她可能还在笼子里等着人去救她,我当时很想去救她,但又怕她再次拒绝我,我真的很纠结,我想了一天又一天,想了一周又一周,拖延了一个月之后,我觉得去与不去她应该都已经死了。

从那以后,我时常梦到笼子里面她干枯的尸体。

我很后悔,当时至少应该试一试找到她,她的声音那么温柔,那么耐心,那么听话,我再坚持一下她就会同意的,如果再坚持一下,这几年我就不必独自面对被亲戚嘲笑、被朋友看不起、被画廊恶意贬低、被电信诈骗骗光积蓄,如果她在的话,一定会安慰我说没事的,她会陪我对抗全世界,那样活下去就没那么难了吧?

可惜我错过了,或许我当初应该听她的话,从楼顶跳下去。”

路潇对他的自白无动于衷,冷淡地问:“哦,那你跳了吗?”

闫鑫看了她一眼,神态很是不满,不过还是继续说了下去。

“四个月前,警察通知我转给骗子的钱已经离境,很难追回,那天我心灰意冷,觉得还是应该跳下去找她,结果突然有人叫住了我,我甚至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天台上。我当时觉得自己反正要死了,什么也不怕了,就给他讲了我心中的痛苦,他告诉我没有必要,他有办法让女孩活过来,之后他送给我一张符,他说只要把这张符贴到女孩去世地点附近,我心中思念的人就会活过来。”闫鑫流露出幸福的表情,“他没有骗我,我的女孩回来了,这一次她说她爱我,她明白了我是世界上最爱他的人,她要我给她找一副身体,然后她会给我按摩,给我做饭,给我洗衣服,给我生孩子……”

路潇打断他虚妄的幻想:“那个人长着一头白毛吗?”

从闫鑫惊愕的眼神就能看出路潇问对了,他磕磕绊绊地反问:“啊,啊你怎么知道?”

路潇站起身,双手插兜俯视着闫鑫,也俯视着足下遍布天台的血肉。

“其实刘大刚从没绑架过什么女孩。”她说,“只是变声器而已。”

闫鑫愣住了。

路潇娓娓道出了整件事的真相。

“刘大刚跟踪易阳不是出于你们想的那种欲望,而是出于羡慕和模仿,他就是……唉,很想做女孩子。刘大刚的父母接受不了他的想法,不允许他做变性手术,亲友也不支持他,甚至和他断了往来,他只能从网络上寻找理解自己的人,但一个没有任何感情支撑的人表现得太渴望爱,往往只会得到伤害,所以他遇上了不好的人。他被所谓爱人带入色|情直播行业,之后为了留住爱人,又一步步被诱导至突破心理底线的地步,每次他不想继续下去了,那个骗子都会用分手威胁他,而他也一次次妥协了,当他最终发现自己只是骗子赚钱的工具,甚至不是唯一一个工具的时候,他就决定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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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潇让他缓了一会儿,继续说:“我们查到了直播记录,也查过了六楼的生物痕迹,里面只有刘大刚自己的DNA,他的父母听说儿子可能成为杀人犯后,终于承认儿子一直想做女孩子了。”

闫鑫听完路潇的陈述,茫然看向身下的血肉:“我不信,她明明就在这里,你看……”

“那个人给你的那张符,能够具现化某个地点的庞大执念,正是由于你们真心实意地相信有人死了,所以才塑造出了一个无中生有的怨灵,又因为你们都相信死者就是易阳,所以它才具备了易阳的声音,长出了她的身体,背负了她的死亡,当然也继承了她的仇恨,仅此而已。”

闫鑫缓缓摇头,抗拒着真相:“你骗人……”

路潇拿出手机,找出一段易阳最近练习街舞的视频,展示给他看:“喏!易阳还活得好好的,你应该能认出她来吧?”

闫鑫一面喃喃着不可能,一面转眼看向地面,可刚才还遍布天台的筋膜和血肉,此刻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路潇解答道:“它是因你们虚无的杀意而诞生的,当你们意识到这桩凶案不存在后,杀意就消失了,它当然也消失了,虽然被你残害的易阳家人和吴强、还有活下来的王实,都真心实意地以为他们参与了杀人事件,但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说,他们没有犯罪。”

闫鑫受不了打击,濒死的身体开始剧烈震颤,枪伤崩裂,血涌而出,重新染红了天台。

路潇看着他的魂魄离壳,便发消息让接洽人上来带走尸体。

然后她转头看向冼云泽:“事情结束,我们也该走了。”

“去哪儿?”

“燈城。”路潇对他笑笑,“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第75章 日中见斗(14)马首向何处,夕阳千……

燈城,孟无渡宅邸。

畅谈半日之后,天光向晚,夜风渐渐冷了。

三奶奶说了太多的话,气息有些微喘,她喝了一口茶,缓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讲述。

搭载秦叙异两人的船只靠岸,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

两人下船换车,向家的方向疾驰,马上就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恰看见一群惊鹊从乐器店的方向飞起,他们当即意识到家宅出了危险,可店门前是步行街,街衢两边都有拦路的石墩,下车步行要走近千米,而开车回家又要绕过半个街区,无论如何都来不及了。

此刻日食如约降临,天地晦明,光影隐没。

那栋由孟无渡亲手打造的两层木楼开始在暗影下左右摇摆,仿佛随时要垮塌,而后房顶竟然真的当着他的面轰隆掉落,孟无渡顿时失了分寸,车头失控地撞在了拦路的石墩上,他顾不上车里的秦叙异,拉开车门就往家里跑,但房子分秒之间便将陷为废墟,哪会给他赶路的机会?

秦叙异把孩子留在车里,晚孟无渡一步下车,他打了一道法诀,地面突然自行缩进,车辆和乐器店眨眼间变得近在咫尺。秦叙异一步就追上了孟无渡,从后面推了他一把,一下把他从千米之外推进了乐器店的大门。

乐器店大堂的地上,赫然塌陷出一个五米多宽的深洞,洞底还出现了一张獠牙参差的黑色巨嘴,正将一切坠落的碎瓦断木豪吞入口,大快朵颐地咀嚼,这栋建筑便随着它面部肌肉的舒张隆隆欲坠,显然撑不了多久了。

孟无渡对那大嘴视而不见,跳过断壁残垣跑上楼梯,大声呼唤着太太。

卧室里的孟夫人贪睡未醒,迷迷糊糊地被房子摇了起来,还以为地震了,她迎孟无渡的呼唤声仓皇跑向门口,还没来得及逃出房门,脚下的地板忽然裂开,而后连人带着一干桌椅柜格直直掉落下去。

直到此时,她才看见了下面那张可以吞噬一切的大嘴。

孟夫人心想完了,这下再也看不到孟无渡了。

可是电光石火之间,一道人影从深坑边缘平跃而至,拦空抱住了她。

是秦叙异。

他握着刚从窗上扯下来的窗帘,手腕一抖,厚重的帘幕自行拧成粗绳,随着他甩手的力度绕住了房梁,两人拽着绳子悬身巨口,但摇摇欲坠的房梁显然也支撑不了多久了,危急关头,一线阳光照进坍塌的屋顶,照射在两个人身上,然后天亮了。

坑底的大嘴随着日食结束迅速融化,如潮水一般消退于洞底,情形和当年孟无渡看到的一模一样。

秦叙异抱着孟夫人荡回坑边,孟无渡马上接过了夫人,三个人跑出这栋危楼,回头再看,房屋是几乎追着他们的脚后跟塌掉了,但什么黑色岩石,什么巨口,却通通没有留下一点线索,这里发生的好像只是一起普通的地面塌陷而已。

而那日之后,烙玉这门精妙的技法也同箜篌一样,彻底从人间消失了,从此人们对烙玉仅存的印象,只剩下巧夺天工四个字,可是世上却再也没有一件烙玉,没有一张传授这门技法的书画,没有一个还会制作烙玉的人了。

三奶奶回忆起往昔,感慨地叹了口气。

“我丈夫和秦先生都觉得那张嘴和日食有关,两个人便约定,下次日食之时再回燈城相见,谁知这么一等,又是人间二十年。”

烙玉一事又十六年,孟无渡故去,他没能等到下一次日食来临。

家里只剩下三奶奶了。

她是燈城本地人士,故土难迁,此时虽已年迈体衰,却不想回丹城孟府养老,也不习惯被外人伺候,所以孟家家主就让素与夫妇亲密的孟维参来了燈城,替她打点里外事宜。

这些年里,孟无渡一直懒散经营着乐器行,总是赔多赚少,进账稀疏,世人眼中的他只是一个和蔼客气的小老板罢了,而三奶奶则通过考核进入了燈城歌舞团,她最擅长燈城民歌早蝉调,这种独特的地方歌曲曾经风靡一时,传遍了燈城的街头巷尾,所以后来她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歌唱家,论排场可比孟无渡要风光多了。

孟无渡去后第二年,那天是六月廿七,也是燈城歌舞团成立八十周年纪念日,团里特意派慰问队给三奶奶送来了鲜花、纪念章和纪念蛋糕,同时向她了解了许多歌舞团的往事,拍摄了不少旧照片和曲谱,以供编撰团史使用。

三奶奶和歌舞团的晚辈们聊得兴起,黄昏时分,慰问者们才意兴阑珊地散了。

孟维参代为送客人们出门,目视车队开出街道后,便折回宅子里整理慰问队带来的礼物,他在一众花花绿绿的鲜花蛋糕中看见了一瓶包装精致的酒,有些眼生,好像不是歌舞团的人带来的。

他拿起酒瓶,瓶颈上以丝带系着一张留言卡——

付孟夫人。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秦。

这句诗摘自唐朝权德舆的《岭上逢久别者又别》,寓意为故友路上相见,匆匆一面之后,便又要各奔东西。慰问队哪儿也奔不走,更不会署单人名,如此看来,这瓶酒肯定不是歌舞团的人送的了。

孟维参一头雾水,只得把卡片拿给了三奶奶。

老人家看见署名的“秦”字之后,怔了一怔,忽然开口问:“还有几天日食?”

孟维参瞥了眼窗外的星位,掐指一算,即答道:“按今夜星宫分野,明日巳时二刻,有一个日偏食,持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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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半。”

三奶奶颔首:“那便不会错,的确是他回来了。”

孟维参好奇地追问:“谁?怎么从没听您提起过?”

“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若那人还在,也该有七八十岁了吧……”

聊到这里,三奶奶就把秦叙异的故事讲给了孟维参。

孟维参听故事听得入了迷,当夜去朋友的店里聚会,还记挂着箜篌和烙玉,干什么都心不在焉的。

一个朋友用指甲弹了下酒杯,叮的一声,暂时吸引来了孟维参的注意。

“你今天怎么了?”她说着又瞄了眼吧台后的男人,故意质问,“你给他喝了假酒吗?”

男人斜着眉眼:“你一来就觊觎我的收藏,等喝到了,又污蔑我给你们喝假酒,下次我肯定不让你进门了。”

“这可真巧!”另一个好友拍着桌子调笑,“她没来的那几次,你好像并不舍得把珍藏拿出来呢!”

桌边的朋友们都窃笑起来,两个当事人难免尴尬,赶快岔开了话题。

女人说:“我最近给旅游局剪东山碑林的宣传片,才发现那么多古代名家都来过燈城啊!比如玄学家空德道人,就在东山石壁上留下了一首赞美燈城名酒虎魄光的诗,哎,既然你的店开在燈城,我怎么从没喝到过虎魄光呢?”

“虎魄光只是一个传说,如今市面上那些自称虎魄光的酒,其实都是用别的酒冒充的。”酒吧老板指了指孟维参,“诗中不是还写了虎魄光是祭酒吗?我只是一个卖酒的普通人,只卖酒给普通人,祭酒这种事你应该问维参。”

女人好奇地看着孟维参:“祭酒是什么?”

孟维参也不隐瞒,如实回答:“酒是最常见的贡品之一,蒙昧之初的人类,就已经开始用水果酿酒以飨神明了,时至今日,各种祭典和朝贡仪式上也少*不了酒。我们家的祭祀也是一样的,只不过用到的酒比较特别,酿造这种酒所需的作物,大多生长在凡人所不能到达的异界福地,酿酒时还要考虑天干地支、星宿宫位、阴阳调和,而这种专门用来祭祀的酒就叫做祭酒。祭酒虽然厉害,但是和丹药一样,不是所有人的修为都够受用的,反正我的水平不敢轻易尝试,你们就更不要想喝到了。”

女人哟了一声:“那你会酿祭酒吗?”

孟维参摇了摇头:“祭酒的酿造过程太繁琐,我们一般不会自己做这件事,都是买的,有几支家族专门以酿造祭酒为业,他们一般代代服务于几个世家门派,从不接触外人,你们的诗里能收录进一种祭酒的名字,已经很不可思议了。”

酒吧老板问:“虎魄光真的存在吗?”

“应该是的。”

孟维参并非燈城本地人,但他定居此地多年,非常熟悉这里的风土人情,当然也知道东山碑林上的那首《饮虎魄于东山》,其中一句‘酒星急辞月,步下六重阶’,应该就是指酿造虎魄光的虎魄镇所在地了。

东山的确有座瀑布叫做“六重天阶”,不过此处只有五道断崖,世人或许会怪罪给瀑布起名的人不识数,但孟维参却早已看出六重天阶下有个小洞天的痕迹,只是他无意和不认识的修士牵扯,所以从未造访过那里。

酒吧老板又问:“所以你家里有虎魄光吗?”

孟维参正经回答:“这一千年来,我们家祭祀用的酒是孟仙君送的五季春棠。”

一个朋友笑出声:“维参,你真相信你家祖先做了神仙,一千年前还下凡给你们送过酒啊?

孟维参笑着点头:“是真的。”

“虽然和你认识了很多年,但我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送你去看见精神科医生。”酒店老板叹了口气,随后想起了什么,“不过今天还真有个人来我店里问虎魄光的事,特意向我打听做酒的虎魄镇在哪儿。”

孟维参猛地抬起头:“什么人?”

老板偏着头回忆说:“挺年轻的,十八九岁,听口音像是外地人,你没见到吗?那人来我店里挑了一瓶酒,特意写卡片带给你奶奶,我以为是你家的故交呢!”

孟维参心底忽然一震,虎魄光、烙玉、箜篌,难道不都是一些闻名已久,但今日再没有人见过的东西吗?还有一天又是日食了,难道这次凭空消失的就是虎魄光?他想到这里,拎起外套就跑。

“你们接着玩,我先走了!”

朋友们目送着他的背影,一起乱喊。

“维参!你去哪儿啊?”

“你真要去找那什么酒啊?”

“哎!你别是喝假酒喝疯了吧?”

第76章 日中见斗(15)成“人”礼……

燈城东山是一座开放性的森林公园,市民可以随时自驾出入,孟维参抵达瀑布时已值午夜,整个园区一片安静,月色很亮,树木后还能看见些蓝蓝绿绿的动物眼睛,其实那里全是些松鼠和猫头鹰一类的小动物,于人并无害处。

他判定完五行方位,带车绕着瀑布正反各转了三圈,最后绕回山前时,瀑布边的密林里忽然显露一道神秘的路,这应该就是传说中虎魄镇的入口了。

他开车驶入这条小路,向前约有五里,车灯忽然照到了一个踉跄前行的女人,女人面色惶恐,转身便向路旁的灌木丛逃去,结果脚下一崴,失足跌落下了缓坡。

孟维参连忙把车大灯转向坡下,放下手刹,追下车查看女人的情况。

地上的女人年纪五十岁上下,衣衫褴褛,头发脏污,四肢和腹背上纹满了细密的黑色图腾,以至于孟维参一开始觉得她穿着黑色的长衣长裤,但走近后才发现,其实她只穿了一条无袖的过膝筒裙。

他边靠近边礼貌地呼唤:“你好,你没事吧?我不是坏人!”

女人摔伤了脚,站不起来,只能双肘撑地,恐惧地向后挪行,等她听见了孟维参的声音,看清车灯照出了他的脸后,才终于不再逃了,而她停下的原因不是因为认出了孟维参,恰恰相反,她安心的理由是她根本不认识面前的陌生人。

孟维参没有冒昧接近依然警觉的女人,只在三步之外和声解释:“非常抱歉,吓到你了,我只是来虎魄镇找人的,你先试试站起来,有没有受伤啊?”

女人用手撑住草地,刚想起身,却猛地甩着手惊叫一声:“我没事——啊!”

一只模样奇怪的蜘蛛被她甩落,刚好落在孟维参眼前,簌簌爬走了。

这只蜘蛛从头到尾有两寸长,大肚细腿,斑斓锦绣,奇怪的是,它的八足并没有直接长在躯干上,肢体末节和躯干间隔着两毫米的间隙,每根足肢的关节间也同样断开两毫米,各个部位像是磁力吸引在一起的,如同一件没有完成拼装的玩具。

孟维参也算见多识广,不至于为了一只虫子大惊小怪,他只关心女人的情况:“你被咬了吗?我车上有急救包,可以帮你处理一下。”

女人用力挤压着被蜘蛛咬过的伤口,摇着头说:“来不及了,这种蜘蛛毒发很快,我很快会晕过去。”

蜘蛛的毒性果然迅猛,短短几秒的时间,女人的眼睛已经有些睁不开了,孟维参立刻上前扶住她:“我马上带你去医院!”

“不能……去医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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