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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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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芳笙在心里想着自己的任务,下次喝下午茶之前,她绝不能空着手去。

她迟疑转身,慢吞吞走到顾均胜面前,请求的话无论如何说不出口。

“那……那……”

不行!英雄堪为五斗米折腰?

她生气地抬头,瞪他道,“不帮忙就算了,我自己想办法!”

刚要转身,手臂被身后人拉住。顾均胜颇为无奈,声音了软下来,“夫人还在生气,气我那日不经你同意就亲了你?”

啊啊啊啊他在说什么!?

女人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抽出手来捂住男人的嘴,侧眸看着周峰和李正都尴尬地别过脸去,推着顾均胜后背往一旁无人处走。

“谁叫你说这些的?羞死人了,”余光扫到花园,陆月娥往日在院子里骑着玩的自行车此刻没有停在门后,她又到处看了看,“你的好表妹不在吗?”

一大早又去哪儿了?

“去妈那儿了。”

“什么?”

顾均胜打开花园的门,连陆月娥之前买回来的几盆花卉也一同不见了,“我将她送到母亲家中,在她念书之前,都不会再来打扰你我。”

陆月娥那样骄纵又爱粘着他,怎么舍得轻易离开?“她没哭没闹吗?”

“能闹出什么花来?”顾均胜轻敛眼皮,嘴角若有似无带着笑,“她再不走,明日怕是连我也要一同被赶出去。”

原来他都晓得。

这台阶来得突然,宋芳笙态度软下来,有些不敢直视他的脸。

“我、我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男人笑看她一眼,知道这事儿算是翻篇,转身离开。

“诶,别走啊,红梅夫人的资料……”

“下午让李正给你送来。”

“还有,”她一蹦一跳到他面前,眼里闪着愉悦的光,“我还想和丽曼姐还有秋容一起去监狱,同那个黑蛛刀聊一聊,你能帮我们安排一下吗?”

末了她嘴上抹蜜,甜甜地喊了声“先生”。

“那是死刑犯,又是因残杀女性入狱,清清白白的姑娘家见他,一来不安全,二则没来得的恶心自己干什么。不行。”

“哎呀先生最好了……有你派手下保护我们、看着我们,能出什么事……”

“说不行就是不行。”

“那你今天晚上滚回书房去睡。”说完她立刻意识到,面前男人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男人,上前拉住他袖子不放,“哎呀好先生,你最好了,有你在那儿站着,我什么都不怕。先生也希望,我能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任你,对不对?”

挨惯了刀子棍棒、枪子儿拳头,顾均胜头一回知道甜言蜜语的威力。

他享受着太太的撒娇和夸赞,拒绝的话再说不出一句。

“就十分钟,让周峰和李正陪你们去,不准直接和犯人说话,要问什么,让他俩替你们问。”

“好!”宋芳笙答应得快,看他的眼神都顺眼不少。

“还有,沈太太我不担心,段三少奶奶那边,需征得段三少爷的同意才能带她进去,否则……”

“我马上打电话给她,让她跟三少爷说,必不让先生为难。”说到这她不忘举起右手,比出三根手指向他表示诚意,顾均胜知道她高兴了,眼中笑意更浓。

“监狱没那么容易进,等我安排好再说,你只先同她们说好,在家等我消息。”

两人走回会客厅,顾均胜带着手下准备出门,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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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总觉得还差点什么,两三步小跑到顾均胜跟前,踮脚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只当作西洋礼仪。

得了便宜就要记得卖乖,她不是不识趣的人。顾均胜始料未及,站在原地不动,慢慢红了耳朵。

周峰和李正哪里见过小情侣谈情说爱,没反应过来这两人一会儿红脸、一会儿脸红的,在搞什么名堂,赶紧戴上帽子先出了门。

“先生早去早回。”

“……嗯。”-

黑蛛刀虽没有被判处死刑,作为重犯人员仍然关押在上海设施最严密的提篮桥监狱。因着年代久远,黑蛛刀在这世上已无亲人,探监手续整三日才办下来,对外只算做红梅夫人案的相关嫌疑人提审。

就在宋芳笙激动地以为,自己就要接触到真正的连环杀人犯之际,提篮桥监狱传来黑蛛刀于提审前一晚死在牢房的消息,死因为年老体弱引起的突然猝死。

第二日清晨,是同住一间牢房的另一名重刑犯发现黑蛛刀没了呼吸并叫来狱警,才发现他已经死在床上。

见不到黑蛛刀,沈丽曼的意思,哪怕和黑蛛刀同一间牢房的另一名重刑犯聊一聊,听听他有什么发现也好,所以计划照旧,三人分两辆车来到提篮桥监狱,在周峰和李正陪同下,见到了这名重刑犯。

男人看着约莫四、五十岁年纪,满脸胡子和旺盛的毛发将面部遮盖大半,看不清长相,只有那一双眼睛清澈、明亮,怎么看也不像是在牢里待了二十几年的人。不但如此,他走进提审室时彬彬有礼,看见宋芳笙三个年轻女人也不像其他犯人那样激动。

她们知道监狱不是寻常地方,特意都换了素净的西装长裤,奈何即便如此,走起路来身段太过明显,仍然被那些犯人认出来,纷纷用带着色欲的贪婪眼神盯着她们,恨不得把她们吃掉。相比之下,大胡子男人安安静静坐在固定的椅子上,只有手脚上的铁链当啷作响。

黑蛛刀的尸体无外伤,嘴唇没有发紫,手脚无发绀,加上同住一屋之人往常与之关系一直不错,基本确定是意外身亡。

宋芳笙附在李正耳边说上两句,李正即刻走近两步,审问起大胡子男人。

一来一往之间,大胡子男人恭敬有礼,语气缓慢,入狱前想来也是上流社会有知识、有文化的人。

经他讲,黑蛛刀生前经常在其他人面前,炫耀自己杀了这么多女人却没有被枪毙。偶尔有小道报社或者杂志编辑来采访,他甚至会添油加醋,将神学与鬼怪之谈融入其中,说自己每次出现在犯罪现场只是巧合,是有神明上了他的身,用他的身体去惩罚那些有罪的女人。

知道自己第二日要被提审,他以为是警方找到新的证据,要改判他的罪行,担惊受怕了两日,估计猝死也有一部分原因在里面。

“那你们在牢里知道红梅夫人吗?他是否知道,有个模仿他杀人的女人出现,对此又是何反应?”

说完这话,宋芳笙立刻意识到不该自己来问,连忙闭了嘴。

大胡子男人抬头看她一眼,眼神骤然亮起,直直地看着她不眨眼。李正一个侧身上前挡住男人目光,敲敲桌子示意他收回目光,赶紧回答问题,男人身后狱警先一步开口,说自从开始怀疑红梅夫人是黑蛛刀的模仿犯,就掐断了提篮桥监狱了解这些社会案件的所有途径,他们,包括面前大胡子男人都不知道有红梅夫人的存在。

重刑犯监狱密不透风,谁进来都觉得阴冷。宋芳笙因为方才不慎开口的缘故吓出一身冷汗,后知后觉胸口闷得慌,悄悄躲在众人身后,略拎起领口扇风透气。

她很少穿西装衬衣,领口第一颗扣子没扣严实,抓扯之间松开,里面碧玉的佛像玉牌露了出来。

大胡子男人一眼发现她脖子上那抹翠绿,在看清出玉牌上面所刻图案之后倏忽间瞪大双眼,“噌”地就从凳子上站起来,朝宋芳笙扑过去,手脚铁链哗哗作响,吓得宋芳笙和叶秋容尖叫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

第25章 房客

“不准动!”

见重刑犯朝宋芳笙的方向扑过来,周峰和李正生怕她受到一点惊吓,传到顾均胜耳朵里两个非掉一层皮不可,一个赶紧上前把犯人死死抱住,另一个挡在三位太太面前,掏出手枪指着他。

“坐回去!”

大胡子男人的眼睛自始至终只落在宋芳笙的脸上,悲戚的神色中透着一丝渴望。一旁狱警也围上来,不断有拳头落在他身上,他却毫无感觉。

“你、你叫什么名字?”

“这也是你能打听的吗?”周峰拿枪抵住他额头,示意狱警将犯人带走。

“等一下!”他显然不愿意就此放弃,眼神在宋芳笙与身后漆黑的牢狱之间徘徊,慌忙说道,“老黑生前,会把那些采访他的报纸,还有将他的故事撰书成册的文稿都剪下来保存,他自己还有个本子拿来写写画画。这些东西就藏在他床垫下面……”

如果能拿到黑蛛刀的手记,也算不虚此行。

宋芳笙再一次开口道,“那你能去把它找来给我吗?”

对上他等待的眼神,她心里并没有反感或者不适,顿了顿声补充道,“我是警察署署长的太太,宋芳笙。”

一个注定无法活着走出监狱的人,知道自己的名字也没关系吧?

“宋芳笙……宋……宋……”

他嘴里反复咀嚼这三个字,拖着铁链哗哗啦啦地离开,没一会儿独只有狱警再次出现,将一叠剪报、信件和手记给了她。

走出提篮桥监狱,时间还早。

周峰、李正任务完成,向宋芳笙告辞,回警署复命。沈丽曼提议到霞飞路的红房子西菜馆吃饭。

“上次在咖啡馆送那老太出来,我让她将每位房客的信息都写给我,内容尽可能详细,想起什么写什么。她听我说房客里可能有杀人犯,极配合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她出租的那栋楼就在霞飞路附近,咱们吃饭的时候,我正好找人去取。”

红房子西菜馆的法餐十分出色,可惜不像国际饭店西餐厅一样提供下午茶。

三人取了东西,宋芳笙想着自己手里黑蛛刀的手记,实在不宜在公共场合拿出来,提议回自己家再看。

房东太太叫刘翠兰,其丈夫孙兆华祖上原本是富贵人家,奈何一代不如一代,家道中落,到她丈夫这一代,就只剩了这栋四层楼的宅子,如今夫妻二人带着两个儿子住在里头。

一楼不对外出租,孙家四口都住在一起:左边是客厅和三间卧房,带小厨房、盥洗室、杂物间,右边三间铺面开了一家杂货店,卖些肥皂、纽扣、拖鞋一类的生活物件,日常由孙太太的丈夫和小儿子照看着,算是勉强糊口。

楼上三层空着也是空着,孙老头不管事,比两个儿子懒惰,老太太干脆找两个人一起打扫出来,拿出其中稍微宽敞的五个房间租出去,并且为了省事,只租给女人。

幸而如今这个年代,独立出来,需要找地方落脚的女人不占少数,五个房间陆续租出去,孙家半年来生活水平上才有所改善。

叶秋容忙着翻看黑蛛刀的剪报和手记,宋芳笙就和沈丽曼一起,仔细研究起这五名租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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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二楼201房间的女人叫吴阿珍,是个不爱出门的中年女人,样貌看着比寻常三十五岁的女人年轻貌美些,身段丰腴,尤其屁股又大又圆。半年前她同丈夫离婚搬到这里,十七岁的女儿也跟了丈夫。离婚的原因对外只说是比较迷信,成日里把钱花在求神拜佛和占卜算卦上面,神神叨叨惹夫家烦厌,这才被赶了出来。

吴阿珍没上过学,也没有谋生的本事,仗着容貌还算秀丽,孙太太偶尔会撞见她往家里带男人,什么年纪、什么职业的都有,猜到她在做皮肉生意。微词肯定是有的,还好她并不招摇,孙太太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二楼202房间的房客便是之前在咖啡馆里同孙太太争吵的姑娘。女孩赵雪,中学没念完,从外地来上海投奔亲戚,没成想到了上海才知道亲戚早两年就出国了,她死要面子,说什么不肯就这么回去,于是租下这里的房间,如今在永安百货做售货员。上次同孙太太吵完,说要退租也不过气头上的话,之后几天故意早出晚归,避开同孙太太一家碰面,这件事算是翻篇,谁也没再提起。

三楼301的女人郑小蕊信息最少,信上写她带着一个七岁的孩子,在制衣厂上班,问只说孩子的爸爸死了,欠债被人打死的,她们娘俩为躲债才舍弃旧宅搬了出来,平日里同孙太太一家相处得很好,炖汤、煲粥都会给他们送去。

302房间住着一个喜欢化妆的女人,名叫龚尚惠,孙太太在信上将她比作花蝴蝶。

【衣服蓝的、绿的、红的、紫的,有时候是一个色,有时候身上同时出现三四个颜色,总之就没见这人有素净过一回。随时顶着一张浓妆艳抹的脸,好几次在楼道里碰上,心脏病都给我吓出来。】

且她容貌不若二楼的两名房客好,内心似乎颇为妒忌,经常有其他房客同孙太太抱怨,说看到龚尚惠从窗户、门缝和楼道拐角处盯着她们瞧,瞧到她们发现都不躲。

最后住顶层阁楼的房客是个女文青,叫郭成秀,说是在出版社工作,生活却十分窘迫,经常在孙太太家开的杂货店里买一些最便宜的玉米面和油豆腐边角料回家做饭,偶尔碰到,手里提着的也大多是青菜帮子、腌酱菜一类的素食,很少看到她买肉。

女文青生得高,手长腿长。长此以往,她脸上一丝血色也无,两颊凹陷,任谁都能一眼看出她营养不良。皱巴巴的长袖旗袍穿在女人身上,更像是空捞捞地挂在衣架上。偏她养了一只猫,黑白相间的踏雪寻梅,看着倒比她圆润些,估计全靠自己在外头捉老鼠吃。

除开这些,孙太太还单独起了书信,说起连环杀人犯来。

之前提到,出现在赵雪房间对应窗户下的空瓶子和废纸团,孙太太逐一询问过其他四人,不出所料无一人承认。

她在信上说,自己根据黑色斗篷、黑色头纱和尖刀这些特点,近两日悄悄观察着房客们一举一动,发现吴阿珍晾晒出来的衣服里就有黑色斗篷。

【沈太太,你晓得女人们在一处聊天,话题总离不开男人和婚姻。我想起阿珍提起过,她之所以离婚,不光因为丈夫在外头有了女人、婆母厌恶她,就连女儿也讨厌她,口口声声说着“她不是自己的妈妈就好了”这种话。我料想这会是她憎恨所有女人的原因。加上她同赵雪同住一层,空瓶子和废纸团也有可能是她扔的,我怀疑她才是杀人犯。你不知道,她招揽客人都是在晚上,穿黑色斗篷是怕被我们认出来。一想到杀人犯与我、我的家人朝夕相处,我担惊受怕、夜不能寐,还望沈太太帮帮忙。】

宋芳笙看完,同意孙太太的观点,“这个叫阿珍的女人的确很可疑。清洗斗篷说明她可能有洁癖,主要活动时间集中在晚上也与犯罪发生的时间段相同。其他几人之中,龚尚惠行迹存疑、郑小蕊带着孩子,犯罪难度较大。不过这一切目前都只是猜测,最好还是要去她们家中看看。”

沈丽曼沉吟一阵,面露难色道,“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她们既非嫌犯,房子又是日日都有人住着的。所以既不能拜托顾少爷让警方出面,我也没办法安排手下悄悄潜入。”

“哎呀,不看了。”

“啪”的一声,叶秋容把厚厚一本剪报扔在桌上,问服务生又要了一杯咖啡,“都是我之前在那堆旧报里看过的内容,从二十年前他被捕开始到最近一、两年街头巷尾胡编乱造的传言,都不新鲜。”

忙了整日却毫无进展,宋芳笙有些丧气。沈丽曼看两个妹妹士气低迷,干脆道,“只当做寻常问候,去拜访孙太太一回。有收获最好,没有收获,就只能看孙太太自己的造化了。”-

说是旧楼,宋芳笙却瞧出,孙太太一家如今仅剩的这栋四层建筑青砖立墙、水泥抹面,显然是早期的西式公寓楼。

一般这样的建筑内部,每层一到两户,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本就不适合一人独住,想来孙家旧时就有了盖楼出租的主意,被如今这一代将钱财挥霍一空,实在令人唏嘘。

见沈丽曼三人登门拜访,孙太太热情地迎上来,牵着沈丽曼的手往一楼客堂间坐,倒上茶水,问他们书信是否派上用场。

女人就每个租客的细节与她交谈,宋芳笙便还看四周,打量起一楼堂屋来。

家具一应都是中式的红木家具,少许瓷器、玉器陈列在博古架上,琳琅满目。装饰品则是中西结合,落地钟、单人皮沙发,留声机和波斯地毯,看上去都上了年头。孙家人似乎不太注意卫生,地上瓜子壳、橘皮末胡乱洒在地上,桌上堆满了杂物,无人清理。

听见一旁屋子里有声音,她起身靠近,把门推开一缝,看见里面是穿廊厅。

一般穿廊厅是自家人使用,会放置收音机、沙发、留声机在内,供自家人围坐在一起听广播取笑。

她瞧见桌上收音机正开着,里头一男一女咿咿呀呀,声音太小听不清内容。目光瞟到左侧,发现那里还有一扇门,门上贴着海派摩登女郎的月份牌画报,日期似乎停留在一月份就没有再换过,画报上面的女人着冬装打扮,乍一看像《红楼梦》中站在雪地里的薛宝琴。

不同于堂屋的杂乱,穿廊厅倒收拾得干净整洁,只是光线昏暗。

目光由左到右,她的注意力转回收音机上,在想为何收音机开着却无人在侧。再往右,她赫然瞧见沙发里坐了一个男人,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啊!”

第26章 纹身

宋芳笙这一叫把叶秋容也引过来,孙太太立刻起身到门口看一眼,赔笑道,“这是我大儿子孙一围,不爱说话。没吓着你吧?”

她摇头,沈丽曼随即表示还想四处看看。

客堂间走出来,右边就是杂货店铺面,房檐梁柱上打钉子挂满各色商品,衣架、刷子、扫帚、塑料盆。

一个和方才看到之人,在相貌上有七分相似的男人正趴在门口堆满柿饼的桌子上,瞧见宋芳笙三人走进来,眼前一亮,上赶着迎上前来打招呼。

“妈,这三位小姐是来买东西的吗?哎哟真漂亮啊。”

“不许瞎说。”孙太太打断他,介绍说这是她小儿子孙一明。

“几位小姐好,要吃点柿饼吗?新鲜的。还有枣糖糕和板栗酥,再不济,里头还有云片糕,三位小姐往里头走走……”

他越靠越近,脸上笑意愈发猥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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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容瞪他一眼倒让他更加兴奋起来,宋芳笙方知这人就是个好色之徒。

沈丽曼上前一步,将身后两个妹妹与男人贪婪的目光隔开道,“不进去了,看看就走。”

男人丝毫没有羞耻之心,又追问起三人姓名、来找他母亲是否为租房。沈丽曼白眼翻到天上,碍于孙太太在身边不好发作,就看见男人忽的移开目光,朝她们身后看去。

“哟,阿珍姐又出来买东西啊,需要我帮忙吗?”

三人循声回头,看见一个高挑的女人从楼梯下来,提着菜篮子经过门口。宋芳笙站在最前面,看了眼女人的腰身,确认她是住201的吴阿珍。

她似乎早已习惯孙一明的搭讪,啐了一口笑骂道,“呸,有你不如没你,只知道占便宜的下流东西,心里打什么主意,当我不知道呐。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喂狗!”

“能从阿珍姐手里过一回,喂蟑螂、喂蝗虫也愿意。”孙一明嘿嘿笑着,眼睛拿胶水粘在吴阿珍的屁股上。

孙太太似乎早已放弃劝解自己的儿子,同沈丽曼说道,“他就这样,总也说不听,你们别跟他说话就是。”

“他对所有女房客都这样吗?”

“那倒也没有,”孙太太往楼上看一眼,302的窗户紧闭着,“龚小姐偶尔来家里做客,给我们带糕点,也会递一些给他哥哥。所以遇到他对龚小姐口出不逊的时候,他哥哥总说他几句,是以对龚小姐一人会收敛些……也不曾对郑小姐的女儿说这些。”

孙太太在心里似乎已经认定吴阿珍就是红梅夫人,生怕自己儿子会惹怒她,拉过吴阿珍往旁边走,问她出去做什么。

孙一明这才住了口,看着旁边等候的三人说道,“别听老太太的,她可不是什么好人。” ?

这是什么意思?

宋芳笙和叶秋容露出疑惑又鄙夷的表情,看孙一明继续道,“老太太可霸道,要不是因为她看哪个女人都不满意,把我苦苦求来的好几个对象都吓跑,我没准现在孩子都有了,哪里还有这闲工夫到处去看别的女人。她自己就天天出去,整宿整宿地打桥牌和麻将。哎。”

说完他趴回桌上,和他哥一样调试着面前那台破收音机,发出滋滋、滋滋的电流声。

三个女人站在原地面面相觑,不知该走还是该留。

宋芳笙着急还想着上楼看看,独自一人往前两步,走到上楼的楼梯口抬头看。

这一看,正好撞到一道从二楼扶手旁看过来的目光,女人惨白的面容和殷红的嘴唇像浆糊的纸人一样出现在她视野里,吓得她又尖叫起来。

“啊啊啊啊!”

“怎么了这是?”

沈丽曼和孙太太一前一后围上来,抬头看见二楼的女人后,孙太太更显尴尬,小声道:“那就是住在302的龚小姐。”

面对四个人同时投射到她身上的目光,龚尚惠没有立刻走开,反倒专注而沉默地打量起她们来,其中以叶秋容为首,将她的妆发、衣服、首饰甚至鞋子,上上下下看得仔仔细细。

“她就是这样,特别喜欢看漂亮的女人,你们别害怕。”

正说着,二楼202房间的门打开,之前在咖啡馆有过一面之缘的赵雪从屋子里走出来,看见龚尚惠之后怒不可遏,抓着她就开骂。

“好哇,这回总算逮着你了!快把偷我的东西还给我!”

龚尚惠不说话,只是低头躲着赵雪的口水。

“偷东西?”

叶秋容看向孙太太,对方干笑道,“好几个房客倒是都来告过状,说晾在外头的贴身衣物被人拿了,但也没说是谁啊……怎么就怀疑上她了……”

说罢她提起裙摆上楼,企图将两人分开。

赵雪不依不饶,抓扯之间盯着龚尚惠的脖子看了一阵,突然发现什么似的,伸手就把她领口扣子扯开两颗,露出绣蕾丝的白色肩带。顺着女人裸露的肌肤,宋芳笙猛然瞧见,龚尚惠脖颈靠近锁骨的位置,好像纹着一朵红色的花,不知道是不是红梅。

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龚尚惠抓住衣领反扣过去,两个女人抓扯起来。

“还敢狡辩?这是什么!?”赵雪抓着那根肩带不放,朝房东太太吼道,“这是我花了八个大洋在永安百货买的内衣,玻璃丝的,你看看是不是穿在她身上了?”

她死命抓住龚尚惠不松手,女人肩膀和腋下的肉又露了出来。眼看着孙一明也凑过来看热闹,宋芳笙借机登登登跑上去劝道,“快松开罢,都是女人,好歹别露给不相干的人看了,进屋子让她脱了给你。”

“谁要她穿过的!呸!现在就给我脱下来!”

赵雪分毫不让,龚尚惠手劲突然大起来,一下子掰开她和孙太太的手,却也不跑,只是低头扣扣子。赵雪想再来抓扯,她一挥就把手打开了,可见其实手劲是大的。赵雪见状又来扯她的头发、衣袖,两个穿着旗袍的女人扭打在一起,白花花的大腿就这样在孙一明的眼前晃来晃去。

“好好好,不要她穿过的,我拿钱给你买新的可好了?”宋芳笙一边说一边从袋子里拿钱,拿出一张伍拾圆券递给她,她这才擦着汗松了手,站在原地,目光盯着那张哗啦啦作响的伍拾圆券不放,要知道一张就可以兑换约四十五个大洋呢。

宋芳笙把钱塞到赵雪手里,转过身来小心翼翼地看着龚尚惠,尝试朝着她的胸口伸出手去。

龚尚惠立刻躲开,警惕地看着她,显然不知道她这个陌生人为何突然如此好心。

“你的扣子扣错了。”宋芳笙轻声细语,静静地等待她的反应。

龚尚惠眼神闪烁,仍不开口,不过这回她松了手,将散乱的领口露在宋芳笙面前。

就是现在。她紧张到咽口水,小心翼翼解开女人的扣子,抻了抻衣领假装在整理,实则目光探进去,将龚尚惠锁骨上红色的梅花图案看得清清楚楚。

她激动到无以复加,心中海啸似的澎湃着,拼命稳住心神替她扣好衣服,向房东太太告辞。

“今日多有打扰,我们就先走了。”

“这就要走?”碍于面前两个房客都在,孙太太不敢多问。

沈丽曼瞧出宋芳笙手微微发抖,上楼来说她们还有其他事情要忙,改日再来拜访。

孙一明看出些名堂来,一边嗑瓜子,一边略有深意问道,“三位小姐到底是来做什么的?瞧这打扮,出手又如此阔绰,没道理来咱们这种地方租房子。”

“是替别人来看的,”叶秋容瞪他一眼,有了主意,“我先生在外头找了不三不四的女人,还有了孩子,我打算替那个女人找房子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再把她赶出上海。你这里离得不远,也算隐蔽,我还会再来的。”

离开的车上,宋芳笙将龚尚惠胸口纹身告诉她们。沈丽曼怕打草惊蛇,建议不要将这一发现告诉孙太太,先派人偷偷盯住龚尚惠,探清此人底细再做打算。

这是宋芳笙第一次和疑似嫌疑犯走得如此近,她深知龚尚惠与之前提篮桥监狱里大胡子男人全然不是一种人。

龚尚惠沉默、谨慎,对所有人都有着极重大的防备之心,可她又是如此大胆,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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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发现她躲在暗处,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偷窥,她的目光也没有丝毫闪躲。那是一种一意孤行、不计后果的鲁莽。

三人各自回家,宋芳笙想起今日去了监狱、又去了孙宅,总闻见身上一股腐败、腥臊的臭气,像儿时跑进厨房,刚好看到赵妈从泡菜坛子里抓出来一长条的腌菜。

她洗完澡坐在会客厅,等顾均胜回来吃晚饭,没等一段广播听完,就听见铁门打开,有车开进来的声音,顾均胜一边摘皮手套,一边朝她走过来。

只是脸色不太好。

“周峰说,那犯人同你讲话了?”

原来是为这个。她在心里骂着周峰多嘴,承认道,“根本没说什么,周峰也说了罢?旁边这么多人呢。”

顾均胜将皮手套扔在茶几上,沉声喊她,“过来。”

“做什么……诶!”

她刚从沙发起身,男人迫不及待上前两步站到她面前,一堵高墙似的压过来,压迫感十足。

“我是不是说过,不准同犯人说话?你倒好,连自己的名字身份都报上去了。”

“那人不是死刑犯吗?知道我是警察署署长太太,只会更惧怕我,对吧?”

这话带着几分讨好,男人定神打量她。

一如结婚当天,白净娇俏的脸蛋,一脸机灵。她叉腰仰面看着自己,身上沐浴后的玫瑰花水味有意无意钻进他鼻腔,像刚摘下的莓子一样新鲜。

男人满肚子重话和规训到了嘴边,只能咽回去,别过脸去往楼梯口走,“不会再有下次了。”

“诶?”

那怎么行,这才只是她伟大侦探事业的起步,不管是牢里的还是外头的,以后可不知还要和多少犯人打交道,怎么可能没有下一次?

她踩着皮拖鞋追上去,抓住顾均胜的袖子把人掰过来,重新面对他。

“那不行。至多这样,以后我专等你得空的时候,你陪我去,好不好?”

“松开。”

“不要。”

他越往前走,她揪得越紧,手脚绷得笔直,连表情都在用力,“先生不答应,我就不放手。”

“你这点子力气扭得过我?”

眼看他只是稍稍发力,最后一截衣袖泥鳅似的从指尖慢慢就滑了出去,她情急之下吼他,“敢挣脱我就生气了!”

他果然站在原地不动了。

回想起周峰和李正汇报的情况,与黑蛛刀关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似乎对他的妻子格外关注。顾均胜墨眉上扬,刚想开口,书房电话铃铃铃响起,丫头小棠跑进去没几秒又跑出来,焦急道:“少爷,警察署的人来电话,说红梅夫人又出现了,死者就在江苏路,让您过去呢。”

第27章 犯错

阴冷的上海街头,细雨缠绵。

听说红梅夫人又犯案,宋芳笙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龚尚惠的脸,顾不上换衣服,套上大衣非要跟他一起去。他如何肯依,她百般哀求,说自己就在车里,绝不下车,他才答应。

坐小汽车赶到江苏路,车拐过两条商业街后驶进弄堂,路逐渐变窄。

周峰就站在路灯下,撑伞等着,“头儿。”

男人点头,打开车门之时身宋芳笙侧也想跟来,被他一个眼神瞪回去。

“敢下车,我立刻让司机送你回去。”

嘁。

她在心里翻个白眼,拢了拢衣服上的毛领,笑着坐回去。

“死者大概四十岁上下,身上还穿着鑫鑫百货公司的工作服,走路距离大概十五分钟左右。发现她的人是街边卖油墩子的摊贩,因着下雨提前收摊,路过的时候看到一双脚露在垃圾堆外,走近就瞧见了尸体。那人后来回忆,说推车进巷子的时候刚好和一个穿黑色斗篷的女人擦肩而过,那女人低着头看不清长相,但摊贩从兜帽下瞧见她的下巴,和从衣袖里露出一截手臂来,说皮肤比雪还白,跟雪女一样。”

“他有说,女人大概多高吗?”

“他印象中不算矮,说是中等身高。李正已经带着兄弟开始在这一带走访,看能不能找到一点线索,或者尽快找出死者的家属,确认身份。”

与红梅夫人前几次作案手法相同,尸体胸口一把尖刀刺入心脏,头发和衣服都有被抓扯过的痕迹,猜想死者生前进行过激烈的反抗。

因为这条巷子距离人口密集的弄堂里还有一段距离,道路两侧楼房无人居住,死者生前呼救也只是徒劳。

宋芳笙憋在车子里,听着车外雨点打在车顶的声音,坐立难安。

凶案现场就在一步之遥,车门外头却站着个小警察,看犯人一样将自己看管在车内。

打开通风窗口,她努力探头,想从车内探看巷子里的情况,脖子上的玉牌撞到车门发出声音,引小警察看她。

“转过去,不准看我。”

年青的小警察哪经得起吼,红着脸又转回去,后背僵直。她趁机悄悄开了另一边的门,一路弯腰绕过车子和小警察,躲在路灯后面偷看。

顾均胜专心瞧着尸体,不时和身边法租界请来的法医交谈几句。

“这次的死者很聪明,在她左手指甲里发现了带血的人体组织,应该是从凶手身上挠下来的,右手还抓着一段黑布。如果能找到与之对应的黑色斗篷,或者根据材质查出斗篷的出处,此案很快可以告破。为防止凶手处理掉斗篷,接下来一天是抓获凶手的黄金时期。”

“顾少爷说得没错,”穿黑色大衣的陌生男人把尸体的手举起来,棉签从指甲缝里沾带出一点油粉状物道,“而且我发现,这些人体组织上面沾着东西。”

“什么东西?”

“脂粉。这是油膏状的粉膏,小姐太太们化妆时用于遮盖面部瑕疵,遮盖力比香粉强些。”

脂粉?!龚尚惠浓妆艳抹的脸又一次从脑海闪过。宋芳笙听得专注,不知不觉越走越近。

顾均胜看着他一个大男人,蹙眉道,“丁法医还知道这些?”

男人扶了扶眼镜,笑得温吞,“偶尔替太太买过。顾少爷不知道吗?”

他目前只知道,浴室里那堆玫瑰花香水和扑粉是她常用的。

顾均胜尴尬咳嗽,岔开话题道,“如此深夜,红梅夫人脸上依旧带妆,那她要么是工作所需,比如夜晚在歌舞厅工作的歌女、舞女、陪酒女,亦或是戏剧演员;要么此等怪异激动,必定引起周遭邻居或者家里人注意,查起来也方便。”

丁法医翻开尸体衣领,发现尸体脖颈处似乎还有红印,“衣服下头或许还有其他的伤,待我回去检查完给你一个答复。”

今夜收获颇丰,只可惜了面前无辜的女人。顾均胜起身同丁法医道谢,叫人把尸体抬走,转身看到墙角边纯白色毛边大衣的衣角出现在路灯下。

宋芳笙正凝神,听里头没了动静,转头想看看顾均胜在做什么,转身一头撞山男人梆硬的胸膛,惊叫一声。

“哎哟!大晚上吓唬人做什么……”对上他责备的眼神,宋芳笙揉揉脑门,声音低下去,“车里呆久,太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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