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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和我求婚
阒寂无人,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晚,林秋笙猜想天上的乌云是一片接着一片。他把双手放进兜里,过了一会,原筠来了,穿着贴身的牛仔裤,白色T恤,左手手腕上戴着一条银色的手链,那是他们第二次见面,出乎意料的,原筠联系的他。
那晚,迎着海风,吹开了原筠眼前的发,原筠望着…海面,实则一片漆黑,只有呼呼地浪声翻涌,偶尔,咆哮。原筠偏着头,林秋笙看见他白皙的脸,和泛着水光的嘴唇,痴痴的发呆。
原筠开始脱|衣服,林秋笙吓了一跳,原筠却完全不注意他,好像林秋笙是透明的,无声的。在半夜的海边,是没有人的,除了他们两个。后来,林秋笙才知道那片海滩属于靳家的私人海滩,原筠从小就在这片海滩长大。
原筠脱去了全身的衣物,他站在那,双腿笔直而修长,林秋笙却不敢再看,他脸上烧起一层火,如同侵略扫荡过他的全身的皮肤。他心乱如麻,呼吸是迟钝的,只看着原筠。
而原筠站着,抹了一下头发。便一步一步往海水里走去…
林秋笙不敢叫他的名字,那是一种亵渎,他偏爱,偏爱原筠的古怪,寡淡,这种冷漠。融入海水,涉入口鼻,呼…顿一下,沉进去,原筠含住一小口海水,湿咸的泛着苦涩的腥味,偶尔,他咽下,像一把小刀,辣辣的粗过嗓子。偶尔,他把海水吐出去,像一只小鱼,吐出一个泡。他光滑的背脊,在林秋笙面前一览无遗。
“林秋笙。”那才是他们第二次见面,原筠忽然回头,对他一笑,天太黑了,林秋笙看不清,他甚至怀疑那笑,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来抱我。”原筠说。
他那洁白的牙齿,是命运齿轮上的矬锯,银光下满是鲜血的味道。
林秋笙往海里走,孤注一掷,却又满腔热血。
原筠拥住他,他在林秋笙的耳边留下冰凉的吻,如同窃笑,私语。轻轻的,他说:“爱我么?”
林秋笙没有回答,他无法回答,他被摄取心魄。
呆呆的,他听原筠笑,轻描淡写,毫不在意,又是那种冷漠的语调:“你现在如果要娶我,我或许会答应。”他问,在林秋笙耳边:“敢吗。”
见面第二次,原筠就成了林秋笙的未婚夫。
林秋笙活在那个海水冰冷的夜晚,那么冷,却温柔的抚|摸着他们。原筠的嘴唇…把他从记忆里唤醒的,却是剧烈的头痛。
林秋笙忍不住的要呕吐,头痛欲裂,像锤子再击打,敲碎头骨,慢慢溢出脑浆。
“老公…”原筠的声音,像小孩一样无助,紧紧缩在林秋笙旁边,握着林秋笙的手。
林秋笙费力睁开眼睛,疼痛使他难以忍耐,眼皮从没那么沉过,针刺般的记忆回来了,他看原筠那双水汪汪的眼,还是他的原筠,一直都是,他怎么会认错,辨认不出来。
他不肯去想,电话里的另一个声音。
“别…怕。”林秋笙把手抚在原筠的脸上,他强忍着疼痛,问:“你有没有受伤,筠筠?”
原筠眼睛泛出泪水,看起来有点脆弱,但他没有哭。只是摇摇头:“我听你的,从窗户翻到隔壁的阳台,从楼梯下去的,炸|弹爆炸的时候我已经出去了,余震让我摔了一跤…”他话里带着哭腔:“你给我的项链…请来的观音,摔碎了…”
林秋笙疼惜的用手摸着他脸颊上的一块青:“别怕,筠筠…”
他只来得及说这一句,沉重的闷痛让他几乎昏过去,林秋笙想,他大概又是睡着了。他还想跟原筠说什么呢,筠筠…你到底是谁。
一直在我身边的,是你吗,筠筠。
再次醒来的时候,也许是强剂量的止疼药,林秋笙勉强能坐起来了,原筠本来偏瘦的脸,现在更瘦了,只有一双眼睛还是那样的明亮。像只脏兮兮的奶猫,瞪着眼睛望着他。
林秋笙心疼,把原筠搂到怀里:“筠筠…”
原筠还瞪着那双眼睛,愣了一会他说:“你叫我不要怕,我努力了,可我还是好怕。”
“没事了,筠筠。”林秋笙吻了他的头发:“一切都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筠筠。”
“林队…”陶美和孟正明走进来,孟正明把果篮放到林秋笙身旁的桌子上。陶美看林秋笙,眼睛里露出后怕的神色:“好点了吗?”
林秋笙挥了一下手,脸色苍白的笑笑:“没事。”他想让原筠自己坐着,但原筠不,紧紧的躲在他怀里,林秋笙干脆一边抚|摸着他的头发一边说:“查清是谁安的炸|弹了吗?没有人员伤亡吧?”
“我们查了所有监控,一个炸|弹在大厅旅客的行李箱里,只有近处在前台附近的人受了伤,不过,医生说都会好的。另一个炸|弹,在你的房间里,是远程定时的炸|弹…”陶美无法继续再说下去,她深吸了一口气:“现在那个房间已经被炸空了…”
林秋笙一阵胆寒,恶心的感觉又逐渐涌上来。
如果当时,他没有想到…原筠如果还在那个屋子里…
林秋笙眼皮跳动,他按住眼睛,头又开始刺痛起来。
孟正明问他:“头儿,你对寄炸|弹的人,有头绪吗?”
林秋笙没有任何迟疑,他用沉重而忍耐的声音,明显是一个忍痛人的声音:“不,我也一直在想,可是没有任何关联。”
孟正明抱臂,站在一旁:“该死的!说不定是这次我们调查案件的犯人,妈的…”
林秋笙没有阻止他们这么想,林秋笙忍着头疼:“听我说,案子还没有查完,上头有把案子拿走吗?”
“给我们加派了人手”陶美似乎也感觉奇怪:“但没有换人调查。”
孟正明说:“可能伤亡不严重,而且咱们队是破案率最高的,只有头儿一个人受了伤,上面估计也觉得这是犯人的挑衅威胁…王|八蛋,别让我抓着他…”
林秋笙没有反对,他强忍着,说:“既然还是我们的案子,陶美,我跟你说的都记下来了?”
陶美说:“放心吧,林队。”
“还按计划进行,我暂时不能出勤,要辛苦你们了。”?
第六十二章:落网
“据可靠消息来源,警方已掌握了大量关于地铁路线杀人案的证据。因此,导致凶手威胁恐吓在调查此案的警员,在警员房间投放了炸弹,好在无相关人员死亡。请看现场截取监控…”报道新闻的女主持看已经播放了监控,低头核对稿子,早间新闻,都是直播,需要很强的职业素养。
女主持人看着稿子,不觉想起昨天组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对话。“这些明天都要报道?可靠吗这些消息?”有人问。组长习惯的把稿纸卷起来放在胳膊下夹着,得逞般的笑了,眯缝眼睛:“当然了!这是热点!我们的消息是最新的!得到的数据也就是最好的…跟着我混等着升职吧。”大笑两声。
女主持人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继续报道:“第三位受害人张成先生生前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画家。作为新人,却得到最近炙手可热,一幅画曾被拍到八千万的,才华洋溢的画家靳原筠的赞扬,请大家欣赏三号受害人的最后一幅作品《天使》据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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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可靠消息,前两位受害人都与这位画家张成有着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凶手是因为嫉妒第三位受害人的才华…”
“张成是非常有才能的画家…”
方佳佳端着水杯的变得麻木而僵硬,她感觉自己在发颤。
电视是机器,不能理解她的情感。声音刺耳,而屏幕像是一个漩涡,又逐渐变得模糊。
“天使这幅画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
方佳佳发觉自己哭了。
茶杯掉到地上。
方佳佳弯腰去捡,锋利的碎片割破了她的手指,血液…红色的往外涓涓流出。她却感觉不到疼痛,她双目猩红,眼泪如断线,却不是因为悲伤。
而是愤怒。
那个女人嘱咐她,教给她的一切…该说是犯案守则还是杀人技巧,她都记不得了,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电视里那个贱|人…那个贱女人的声音,她怎么敢说…敢这样说?!
方佳佳抬头,泪水无法控制的流下,虽然已经什么都看不清,可是她还是踉跄的把桌子上的照片抱在怀里,她失力的跪在地上,怀里的照片几乎勒进血肉,泪水一滴接着一滴掉在地上。
照片上,是一个可爱聪明的女孩。
熙熙,我可爱的孩子,熙熙…
方佳佳猛然抬起头,脸上神情麻木不仁,嘴角却挂上笑容,钟表的针在一秒一秒的走动。听…滴答,滴答…
你们都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无法言说的愤怒占据了方佳佳整个胸膛。
医院里。
孟正明大口咀嚼着他手里的肉夹馍,一边嗦粉。陶美在耳机里听着,很是嫌弃。她转移注意力:“林队,凶手真的会来杀人吗?就为了一篇报道?”
林秋笙喝鸡汤,他想,那会准备伺候原筠坐月子,结果没伺候上。现在看着原筠鞍前马后,默不作声,乖巧的模样,倒像是他坐月子了。
“筠筠,别削苹果了,你过来吃点东西,看见你好我才好的快。”
原筠没什么表情,神情空洞的令人觉得可怕。他的嘴唇泛着淡淡的紫色,脸色白的与脑震荡的林秋笙不相上下,他好像在分析林秋笙的语言一样,看得林秋笙浑身发麻,才坐在椅子上,机械的吃饭。
林秋笙知道他们需要谈谈,但得等这个案子完结。孰轻孰重,林秋笙竟然一时难以抉择…
他忍着内心令人不安的东西,对陶美说:“人无法控制情绪。尽管有时你觉得你控制住了,但在以后,可能会由一些媒介,重新唤醒你那时未曾发泄的情绪。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凶手已经杀害三个人,第三个人直接在人多的地铁站被杀害,充分展现了凶手的自负,冷血。
《天使》这幅画绝对是我们的鱼饵,顺藤摸瓜,一定能把对方钓上来。我们时间不多了,冒险是值得的。人是无法抵抗诱惑的。”
能抵抗住的就不是诱惑了。林秋笙忽然笑了,他手指尖碰在一起,继续说:“你知道困兽吗?
把动物关在笼子里,动物会产生各种反应,负面反应居多,想要逃离而无法逃离,相信我,这绝对不会是愉快的事。
而动物一旦,以为自己逃出去了,重新获得自由,再把动物抓回来,负面的情绪会比刚开始更高,逐渐产生空洞反应,这就是自我厌弃,黑洞情绪,大部分动物会有自残现象。
其中,还伴有更激烈的伤害欲望。人也是一样,一旦脑子里只有情绪,就会变成动物。我们面对的是发狂的动物,他一定会犯错,之前的所有的缜密,都会在今天被一网打尽。”
林秋笙轻笑,窗外的阳光打在他的身上,像把林秋笙劈成两半,右脸被阳光照着,而左半边身体却在阴暗里。他说:“凶手会忍不住的,压抑的禁锢,短暂的通过杀人缓解,如今我重新激怒了他…他会来的。新闻里提到了筠筠。比较危险的还有直播的主持人…他会挑一个下手,来炫耀自己的力量,真单纯啊…”林秋笙觉得好笑:“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陷入自己怪圈而无法自拔的怪物,从中找到了乐趣,是会用生命的来保护的。”
陶美其实没太听明白,但不知道为什么,林秋笙说这些的时候,陶美觉得自己就像是听另一个人再说,那个人理智,冷酷,自私,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是典型的自恋者。可是林队…陶美使劲晃了一下头,她的侧写里,林秋笙是个温和,从传统家庭里长大的男人,有很强的自制力,道德感强,容易被束缚…可是一个容易被束缚的人,真的能做刑警队的队长吗?
陶美还没能继续想,李欣没有波动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活像机器:“五点钟方向,穿深蓝色外套的人。”
“收到。”陶美和同组警员换了一下神情,摸着后腰的枪。
啊…是个女人…陶美下意识的想,应该不会是凶手。
“哪位订的咖啡?”女人提着牛皮纸的纸提袋。
“危险解除…”陶美松了口气。“不对!!”李欣呵喊出声。
瞬间之中。
陶美只听见放下武器!以及…蓝色外套的帽子掉落在女人的身后,女人的长发随着帽子一起,向后掉着,银色的刀在她手里反光的发亮,给陶美留下更深印象的却是女人阴暗的笑,那么狰狞,像掉进沼泽的野鹿,绝望而孤注一掷。
枪声响起的时候,时间好像都变慢了。头上的聚光灯好像是天使吹响了号角,血像蝴蝶从女人的胸口一只只飞楠漨出来,方佳佳抽搐着,嘴角涌出大量的血…她却慢慢笑了,她伸出手去够她的女儿,只抓到了空白:“熙熙,妈妈替你报仇了…”
陶美站在原地,看着生命流逝而去,却无能为力,她忽然想起林秋笙的话:
你知道困兽吗?
luxuri, gul,|vriti,cedi,ir,invidi,superbi。
及:色|欲,暴食,贪婪,懒惰,暴怒,嫉妒,傲慢。?
第六十三章:想喂小兔子
天才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或者说,这世界上真的有天才吗?
张成在日记上这样写下。
算了…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一点点进步…
还有时间…
一直都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可是,张成此刻震惊的头脑空白,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抽搐,嘴唇因为笑容而无意识的抽动着,他想,就是亚当第一次见到夏娃,都不足以形容他现在的感受,如同他一口吞下了整个太阳。
张成血脉偾张,盯着《情人》这幅画作,怎么会这么美?笔触是多么的温柔,色彩又是运用的多么恰当,张成看得入神,好像画里的情人,正慢慢的对他微笑,然后一点一点融入他的身体。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家,他让自己的小女儿当模特,坐在椅子上,从女儿恐惧的神情里,张成想,我一定是吓到她了…
但张成顾不上了,他没日没夜的画,女儿熙熙刚开始还哭着说:“爸爸,我饿了…”后来,得不到任何反应,熙熙就不再说话了,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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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一样坐在那,任他摆布。
完成了…完成了…张成语无伦次,赶上了…虽然只是底稿…他幸福的头晕,眼睛不受控制的晃动着,他穿上最好的一套西装…
“爸爸…”熙熙试探的叫。
却只有关门的巨响,关门的声音让熙熙吓得缩了缩脖子,她呆呆的站在那。望着关上的门,发了好一阵的呆。
……
来了!来了!!!!!!张成看着那个人,情人的创作者,靳原筠!
他还是第一次见靳原筠,不知道靳原筠肯不肯看一看他的画。
靳原筠穿着一套银灰色的西装,戴着眼睛。他在灯下,点燃了一支烟,放在嘴里,显得很斯文。
张成愣了愣,他没想到靳原筠的长相如此俊美…他盯着对方的侧脸看了一会,忍住内心的羞涩与不安,局促的走过去:“靳先生…请你看看我的画好吗?我见到你画的情人…找了迷,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你知道…就像发了疯一样,我回去没日没夜的画,求你看看,因为你,我才会画这幅画,靳原筠先生,我从没见过比你更有才华的人…你画的太好了…”
灯光下,靳原筠侧脸渡上一层黑暗的影子,他嘴唇牵扯出一个冷漠的弧度,像是讽刺,或者不屑一顾。他的眼睛…在夜里如同琥珀般美丽。张成听见靳原筠嗤笑了一声,把烟扔在地上,用脚碾灭。
他看了张成的画,大概几秒。
张成看见靳原筠脸上出现了近乎不悲不喜的神色,眼里几乎掺杂了一丝怜悯。靳原筠说:“放弃吧,你的才华是0。”
那一瞬间,破碎掉了。
天才…天才…天才?
张成疯狂的画画,想要完成这幅画,可是…“不对!不对!!!!”他双目通红,好几个晚上通宵,他摔了身边所有的东西,“爸爸…”熙熙蜷缩在角落里,小声又胆怯的叫他。
张成朝她看过去,手里的刮刀只是还没来得及放下,达不到的…达不到…他永远不会像靳原筠画的那样好…可是…如果有好的材料…他看见的和靳原筠看见的如果是一样的!没准他就能画出来了!
他从靳原筠的画里看出了一种美,窒息的美。从死亡里开出生的花朵。
当张成用刮刀刺进了女儿的身体,或许是刮刀不够锋利,熙熙只是尖叫一声,弱小的胸膛起伏着,血不断的往下流,她无法动弹了…可是没有死,也没有叫他,爸爸。
只是流着眼泪,默不作声的任由血液从身体里流出。
太美了…太美了…
张成重新安静下来,坐下来画画,底稿的女儿是睁着眼微笑,但现在,是闭着眼睛。
却更美了。
他终于和靳原筠站在了同一水平,虽然还不如靳原筠那样完美,但是将来有一天……再加上慢慢努力,他相信他会成功的。
警方从张成藏在家里的日记,慢慢摸清了地铁杀人案的始末。
凶手方佳佳是同性恋,爱上了一号受害人王凤。但王凤是双性恋,在与方佳佳恋爱的同时,没有禁住母亲的哭喊与埋怨,与三号受害人张成有了个孩子,算是对母亲的补偿。
传宗接代。
方佳佳得知这一消息后伤心欲绝,听方佳佳的朋友说,方佳佳那时候本想与王凤分手,但王凤又哭又给方佳佳下跪,说自己离不开她。王凤答应方佳佳,自己会和张成一刀两断,和方佳佳共同抚养这个孩子。
方佳佳本来就喜欢小孩,在王凤的软磨硬泡下,勉强同意了。在孩子出生的时候,方佳佳的心一下就软了,她抱着襁褓里的那个女孩,吻她的小脚。
孩子有名字了,叫熙熙。
故事本应该到这里结束的。
几年后,王凤得到一个去美国念书的机会,她支支吾吾的跟方佳佳讲,熙熙已经被判给孩子的父亲张成了。
看着那么小的女儿,方佳佳的心几乎被扯开,她知道,这都只是王凤的托词,她否决,熙熙由她抚养,而王凤可以专心去美国读书。
王凤送了一口气般的,像是笑了。
方佳佳看了一会曾经的爱人,心冷漠的像是再看一个陌生人。
独自带小孩很累,但方佳佳也觉得很开心。只是熙熙总是问,她为什么没有爸爸。
这样,方佳佳接受了熙熙幼儿园老师的求婚,因为熙熙真的很喜欢她的老师。
平静的日子过得很快,打破,就像打破一个陶瓷罐子一样容易。
当王凤带着律师,再次哽咽痛哭,扇自己嘴巴,给方佳佳跪下。说法院已经把熙熙判给了张成,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实则是因为张成给了她十万元。她就把熙熙卖了!方佳佳可真恨她!恨透了她!
方佳佳不甘心,她求王凤,求张成,求所有能求的人。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请求张成别把熙熙从她身边带走,她那么恳求他,而张成就像个软钉子,说什么,都势在必得把熙熙从她身边带走。
方佳佳请律师,也就是二号受害人…方佳佳每次想到这个律师,就恨得牙痒痒,如果不是他那么漫不经心,不咸不淡的打官司,或许她不会输掉官司!熙熙也不会死!!
她恨死了这些人,当她知道熙熙死的那天(警方判断是小孩自己拿刮刀玩不小心戳伤,流血死亡的。)方佳佳耳边只是又响起了,熙熙跟着地铁报路线,那么可爱的声音,那么活泼,那么生动:
大马牌到啦…下一站是宽慧门。宽慧门到啦,下一站是中医院!
中医院到啦…下一站就是熙熙最喜欢的动物园!
熙熙圆圆的苹果脸蛋,可爱的笑容,牵着方佳佳的手:“妈妈,我想喂小兔子。”?
第六十四章:天天生气
案子过去一个星期,林秋笙终于获得了出院许可,上司包瑞还算人性给他多加了半个月休息,约林秋笙面谈时,包瑞眼皮好像比他们上次见面,更加向下耷拉,沉默不语倒是没有变化。唯有他的眼睛,轻描淡写的瞟林秋笙一眼,又慢吞吞的看回文件。
但林秋笙分得出来,那是一双怒目,是惯常盯人吓唬人用的,包瑞把这双眼睛磨练了几十年,坐到了今天的位置,林秋笙包含同情的理解着这双不会给人带来快来的眼睛。
“你是说…”包瑞讲话很慢,眼睛也慢慢眯起来:“你不知道酒店爆炸的事,一点关联也不知道?”
林秋笙是读了警校的,受过培训,他靠着这些来判断谁是凶手或者坏人。反而之,他的说谎技能随之点亮,他曾发过誓,对他的警|徽忠诚,对人民忠诚,但现在誓言亲手被他粉碎。林秋笙一点冷汗都没出,他想,他会抓到魔女的,这是他的补偿,赎罪。“我毫无头绪,炸弹爆炸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以为自己要死了…”是的,他真是这样,只不过在这之前他只想着怎么让原筠逃出去。
“是吗…”包瑞在文件上写了什么,他没有看林秋笙,或许是信了林秋笙的话,或者不信。林秋笙等他慢悠悠的写完,包瑞抬头看他,把文件合上:“林警官,你很出色。”看着坐在对面沙发上的英俊男人,包瑞忽然笑了一下,捉摸不透的说:“你破了魔女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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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了!林秋笙一阵心惊肉跳…面上不露声色,不,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没错,魔女案已经破了,绝不能表露出来我知道什么。
原筠…
“到这里来,又接二连三的侦破了好几个大案。市长亲自打电话褒奖你,我也跟着颇有殊荣,你是队里的人才,警局也需要你,和你的团队。”
林秋笙只是笑了笑,从孩子起,他母亲就教给他,对,笑一笑,好孩子要有礼貌。好孩子…呵,成为了警察?他是为什么做警察来着?哦,为了他殉职的父亲,十岁以后再没有父亲的人生…伟大…伟大么…
“可惜你队里的陶美辞职了。”包瑞说起这话的反应也很迟钝,让人怀疑他的心脑血管健康。可实际上,他的话很少,却都在刀刃上。
棘手啊,林秋笙默不作声的想,他说了一些惋惜看似感同身受的话,“对,真可惜,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能有作为…”陶美是因为什么辞职来着?
“你的团队要进新人。”
“好的,我们会听安排。”林秋笙不动声色的微笑。
他们握手再见,林秋笙获得假期,依旧骑着他那辆用了几年的带筐子的自行车,蓝天白云,晴空万里,林秋笙心里却一片肃穆。他车下的两个轱辘,骨碌碌的转动…
红灯…停车,旁边婴儿车的小孩看着林秋笙的脸笑,林秋笙也微笑。绿灯,继续骑车,去哪?对了,买菜,林秋笙去菜市场,喧闹与各色的菜,让林秋笙稍微获得了短暂的宁静。
他情愿来这,选一日的食材,杂货店的里的碟碗卖的便宜,选两个?菠菜,藕都新鲜,买一些。原筠爱吃肉食,买两根排骨…40一斤?又涨价了。牛肉,鸡翅,原筠好像没有不爱吃的。林啾喜欢吃炸丸子,买块豆腐。
说起豆腐…怎么做好吃?
砰!
林秋笙站在原地,眼前变得一片模糊…嗡,嗡,嗡,耳朵里全是这样的耳鸣,酒店爆炸时也是这样。头剧烈的疼痛,炸弹爆炸的时候他离得很近,他能感觉自己上一秒还站在地面上,下一秒像弹簧一样,弹出去,重重砸在地面…他的脖子像被扭了麻花,不能动了,医生说他很幸运,养一养就好,林秋笙觉得这就很不幸了,医生看他一眼,不在意的说:你的运气够好,这一下如果再寸点,没准就高位瘫痪看了。
之后呢,脑震荡,让他吐了好几天,无时无刻不眩晕,眼睛像钟表的针,从1到2再到了3不正常的往下转,他从没这么头痛过,几乎疼得让他丧失尊严,感谢止疼药这伟大的发明。
“没事吧…”
“咋啦?”
“小孩的气球爆了,是不是吓着他了?”“不会吧,这么大个男人…”“诶呦,没准别有心脏病啥的吧…”“我就知道新闻里的没错,气球这玩意太危险,要真给人吓出好歹,家长得赔钱吧。”“凭什么我们赔钱?!碰瓷吧!就是找也得找卖气球的!再说了,这人还没准出门就被车装死了呢…还找卖黄历的赔啊。”
林秋笙闭着眼睛休息了一会,他懒得理别人说什么。
那边似乎是吵起来了。
“我说你,你是那男的谁呀?碰瓷也没有这样碰的吧!他要真有病,去治啊,别是癌症精神病治不好吧…别在这讹人啊…再这样…再这样…我报警你信不信!都得拘留你们这群骗子!”
“我是他老婆,我是谁…”青年嗤笑一声:“破嘴一逼逼,喜鹊都能被你逼逼死。”
“诶你!!!”
“我什么我?”原筠嗤笑,不屑从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来,晦涩阴暗的烧起蓝色的火:“会说人话就请讲,不会讲就烦请您左边进卫生间把自己冲下水道好吗?我也理解,这世界上粪水还能施肥呢,也不难接受人世间有您这样的智障。”
“同性恋有什么…!”
“劝你别说。”原筠笑了一下,从烟盒里抽了支烟,放在嘴里才点燃,眼睛冷漠的出奇:“我也想掐爆你的脑袋,但我在忍耐,麻烦你也安静一会。”原筠吸了一口,把烟拿在手里,缓缓的笑了,烟雾缠绕在他的眼眉处:“别拿同性恋来说事,爱情是我自己的,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吃多几|吧的闲饭才能有你这样的闲心。”
原筠看对方被自己气的脸都绿了,才微微一笑:“对,很好,祝你天天生气,早日得癌。”
他说完,走过去踹踹蹲在地上,捂胸口西施状的林秋笙的小腿:“有事没有?没事回家装死去,怂死你,搞我的时候兴致勃勃,被人快骂祖宗了在这不吭声,我以前没发现,林秋笙你丫挺有受虐倾向啊。”
“嗯?”林秋笙耳鸣的厉害,什么都听不清,眯着眼睛看:“筠筠,乖乖…你怎么来了?”
原筠低头,咬牙切齿恨恨地一笑,眼睛却柔得要缠在林秋笙身上了:“我来接你回家,饭都不做,你饿死我啊?”?
第六十五章:筠筠
林秋笙笑了一下,手撑着膝盖慢慢站起来,脚尖磕地活动了下脚腕:“早上走之前,我不是说了,上司找我谈话,中午不一定回来,冰箱里有酱牛肉和香肠,你热一热…”
“不会。”
“怎么会不会呢?”林秋笙弯腰把摔倒在地的自行车扶起来,笑了笑:“那点个外卖,出去吃总可以…”
“我吃不了外面的东西,都让我作呕…”原筠淡黑的眉下聚起说不清的阴鸷,红色的唇一努,刻薄如同刀子一样向人刺过来:“谁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东西,用的是什么肉。”
林秋笙不想再跟他谈,只是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去过警局了?”
原筠悄悄嘟起一点嘴,看林秋笙一眼,又把目光放到车筐里:“你买鸭子了吗?我想吃咸水鸭,你给我做。”
“好,我去买。”林秋笙掐了原筠的脸蛋,原筠恹恹的把林秋笙的手打开,林秋笙推车继续往前走,车子忽然一晃…林秋笙回头,哭笑不得:“祖宗,你走两步吧,我这小车只能载林啾那样的小孩,你回头给我压坏了…”
“压坏了买新的。”原筠圆目一瞪,小老虎一样:“你载林啾就行,我就不行?!”他伸手去拧林秋笙的腰:“你再说…你再说!再说我不能坐!以前都是我坐…”
林秋笙被他掐得一疼,有些上火。但一看原筠的眼睛都气红了,抬眼瞪他,却只显得楚楚可怜,林秋笙连忙拜倒:“好,坐,给筠筠坐,好不好?”
原筠哼了一声。
林秋笙心里叹气,活祖宗…
要了命了。
他买了一只鸭子,原筠却看见卖兔子的,蹲在地上不肯动,执拗的盯着兔子。
“别买啊,不养这些…”
“谁说我要养…”原筠嗤嗤地笑了,目光阴冷却带着无限怜悯,他自言自语:“最后都落得被宰掉的下场,不如一开始就被剥了皮…”
林秋笙在一旁听得毛骨悚然,心惊胆战有余。他按下心中不妙预感,原筠站起来,面无表情阴沉的站起来,林秋笙想…他得做点什么。
妥协…
“哈…”林秋笙心累的叹气:“买吧买吧,给你养着玩,你要什么颜色的?”
“白的,黄的,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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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筠很快回答,他盯着一笼子的兔子。泛起一丝凉薄的微笑,耐人寻味的同林秋笙讲:“三角关系是最坚固的,很有意思,越有竞争力越想活下去。我却想要一只等死的兔子,绝食是一种骨气,最后连呼吸都不要,只把痛苦灌进鼻腔,肉|体留着腐烂。林秋笙,这世界上应该有这样奋起反抗的兔子。”
林秋笙微笑:“你到底养不养?”
“养啊…”原筠大大咧咧的说,坐回林秋笙的后车座,天真的笑,明媚的笑。有时候,林秋笙觉得原筠真像一个孩子。
或者像是……天空,上一秒乌云笼罩,仿佛大厦将倾。下一瞬间,几乎只是眨眼的功夫,云就被扫开了,从没见过那么湛蓝的天空,原筠…即使这份湛蓝也不过是你众多谎言伪装下的其中一种苟且。
林秋笙不是要指责原筠欺骗了他什么…至于酒店的那通电话,他还需要理一理。只是说…原筠过去受了太多常人无法想象的伤害,这份伤害包裹他,割碎他,扭曲了他的精神。原筠不是想伤害什么,他只是想保护自己。
像一个孩童一样还击的方式保护自己。
那是他仅知道的方式。
林秋笙怎么舍得怪他,他只是怪自己,原筠生完孩子就被强制送到精神医院,原筠是那样生机勃勃而有个性的男人,如同心理阉|割般在那个活炼狱被烧得体无完肤。
表面还在,肉|体完好。
可林秋笙知道…
“干嘛啊?”原筠拎着笼子里的兔子笑,身后蓝天,白云,轻轻涌动,那种痛…一下就击中了林秋笙,为什么…仿佛早在身体里埋下的东西炸裂开来,为什么…要是原筠…他能清楚听见自己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正在瓦解碎裂。为什么…魔女这种破事要摊在他们头上!
他们应该也像普通人,考虑一日三餐,闲暇时间养花弄草,或养两只猫两只狗,几只兔子…都可以,他们或许会对房价望而却步,去仍想努力奋斗。
接吻,上床,睡觉。
那平凡而温馨的日子在林秋笙眼前,以分秒必争的速度快速离去。
林秋笙感觉到一种难以说明的痛。
“走啊…”原筠笑得那么开心:“快点回家,我饿了。”
林秋笙朝原筠很温柔很温柔的看过去,心肝揉碎都饱含在这一眼。
坐上车子,林秋笙慢慢骑动。
“筠筠,你开车来的?”
“嗯。”
“你开车回去吧,不然车怎么办…”
“找个代驾的就行。”原筠爱不释手的逗他怀里笼子的三只兔子。
林秋笙笑了一声,骑车回家:“筠筠你冷不冷?有风。”
“有点。”原筠说。
林秋笙把车停下,把自己的夹克脱下来,给原筠穿上:“乖乖筠筠,你穿得太少了,不怕感冒?嗯?”他让原筠穿袖子:“抬手,筠筠。”
原筠抬起一只,另一手抱着兔子。
林秋笙给他穿好,原筠忽然拉住林秋笙的衣角:“亲亲筠筠。”
林秋笙有一点好笑,低头吻了吻原筠的嘴唇。
林秋笙坐上车,重新开始骑,原筠搂着林秋笙的腰,把脸靠在林秋笙的背上,车轱辘圆圆的转动,近处的风景变成远处,红灯变成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