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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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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开始变得昏沉。有较宽的光束斜斜地爬上了桌子,而后又一点一点地暗淡下去,只剩些隐隐绰绰的虚影,像一声悠长的叹息。

夜幕降临前,总有那么一个时刻,整个世界都浸泡在赤霞的橘光里,朦胧得空气都绵软温柔。程俨看着在光束中缓慢沉浮的灰尘,端坐得宛如一尊雕像,神色悲喜不明。

他想起冯岐拿着茉莉花的那个傍晚。车窗外的夕阳也是静谧如此时,那天的冯岐,乖巧异常地握着一小撮可怜兮兮的茉莉,侧着头,嘴唇习惯性微抿着,光晕嵌在他的鼻梁边上,也洒在他的发丝尖尖,像是造物主充满慈爱的细碎亲吻。

他们曾经有着那么温情而真实的瞬间,却终归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程俨生出了一丝堪称是可笑的怯懦,可还是在犹豫的最后点开了那两封等得太久的邮件。两份报告都不厚,只消几分钟就能看完。语言是他一贯喜欢的风格,精确练达,以至于寥寥数语就又把他的心凌迟了一遍。冯岐生得矜贵,气质又清冷,程俨一直误会他家境富裕,不想这些他不仅够不上,还有这么能糟蹋人的一双父母。往时冯岐的拒人千里,他以为是被娇惯出来的小少爷习性,但其实这根本只是他规避伤害的手段罢了。还有白家一家,对他那么好,又好得戛然而止,这不是欺负人么?他甚至不敢深想,白一函出国后的那两三年,一个瘦弱又倔强的少年,在不出卖自己的前提下,是怎么熬过来的。

冯岐的手脚总是偏冷,他以前还嘲讽他说你还真是表里如一,彼时冯岐斜睨他一眼,并不反驳什么。现在想起来,简直密密麻麻针扎似的疼,这或许就是那几年落下的毛病,是冯岐无论如何不想再回忆的时光,他却怀着天然而不自知的恶意,开他玩笑。

很多很多小细节,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不能再想了,他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海量的怜惜,无用且滞后,救不了当年被父母家暴少年,也抱不到这个几乎要走出了他生活的男人,只会将他的心一刀一刀地刮,刮得他的背都直不起来。

最后一点余晖打到身上,竟是冷的。

冯岐腰伤未愈不敢久坐,把手头上的工作都做完后也暂时不接新案子了。他谨遵医嘱静养,两三天里除了吃饭上厕所,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躺在床上。偶尔清醒,偶尔昏睡。醒的时候感觉脑子里一团乱麻,理不清,不知如何下手。睡着的时候断断续续做着一些梦,都是些零碎而混沌的片段,有风月和雾霭,有乡野小路也有异国他乡,出现过余霄和白一函,也有失联多年的父母,更多的是一张不真切的脸,动作粗暴或温柔,言辞激烈或和缓。不像同一个人,但他知道,那都是程俨。

他已经没有办法给程俨贴上“路人甲”的标签。程俨的一举一动都能撩动他的情绪起伏,他模糊地揣度自己或许有那么一点喜欢对方,又审慎地反思,那点喜欢里面,到底有多少,真正地属于程俨,而不是“像白一函的那个人”。

他以前侥幸且自负,以为在最直白的成人关系里,彼此都可以全身而退,结束之后谁和谁都没有关联。可没想到现实里,双方不仅没有办法体面地结束,到头来还落得个伤人亦伤己的结局。

到如今,他对程俨的感觉甚至是最不重要的,不管是真喜欢还是假喜欢,在面对程俨之前,他至少要先把自己的过去整理清楚,妥当收存。

他不能再对不起程俨一次。

34.贼心不死

冯岐没问白一函后来与Lisa说了什么,白一函再约他的时候,Lisa已经回国了,白一函也搬回了他租的那套临时落脚的公寓。因为打算久住,白一函邀请冯岐一道去看房。冯岐着实混乱萎靡了一阵子,白一函约他的这天天气很好,他颇有耐心地好好拾掇了一下自己。选了休闲西裤和牛津鞋搭配一件细纹马甲,马甲是他去S市取景的时候找当地老师傅定做的,肩线腰省都掐得恰恰好,看着平常,却哪哪儿都彰显着说不出的合宜。他喜欢这种不张扬的讲究。

白一函也稍微打扮了一下,浅灰色的衬衫,还缀了领针,冯岐注意到他手上多了一块表,整个人看上去精英不少。不过不知是不是见惯了程俨,程俨是他见过精英感最强的男人,最要命的是这个男人还颇有品味,程俨从发丝到五官到身材到气质,无一不严丝合缝地适用于精英这个词。因此他对其他所有作此打扮的男性,敏感度都降了好大一截,撑死能夸一句“今天还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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