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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哥谭静静心吧!
所以林秀想着先离开这里,去外面散散心,顺便确认一下现在自己对蝙蝠侠的真正感情。
这时,一辆绿色的出租车停正了林秀面前,车门打开。
但是司机刚看到林秀,就“砰”的一声把车门给关上,开着车扬长而去,火急火燎的样子仿佛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赶。
吃了一嘴车尾气、伸出尔康手的林秀:喂,为什么要这么激动?
SR-100:【你也不想想你现在是什么打扮,在哥谭这样危险的地方,人家这样有警惕心才是正常的好吗?】
[我这样很奇怪吗?]
【是的,很奇怪,非常奇怪。】
林秀此时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卫衣,帽子拉起来盖住头,还戴着一个口罩和一个宽大的墨镜,双手插兜,看起来古古怪怪又吊儿郎当的。
林秀有点委屈。
[这能怪我吗?要是我不包的严实一点,我要么被布鲁斯韦恩或者蝙蝠侠抓走,要么被那群嗅觉跟狗一样灵敏的记者们给抓走。]
【这……】SR-100无言以对。
经过了好几辆一看见林秀就跑的出租车,或者根本理都不理他的出租车,林秀终于等到了一辆比较大胆的司机的车。
司机打开车门。
“要去哪?”
林秀早就想好了自己的目的地,他爬上车,对司机说:“去隔壁大都会吧。” 网?址?f?a?B?u?Y?e?????ù???ě?n???????2?5???c????
司机二话不说,关上车门,锁上窗户,一脚踩下油门,汽车跟离弦的箭一样飞射出去。
一路漂移,林秀被颠的背疼。
[我怎么感觉这个司机不太靠谱的样子……]
突然,“砰”的一声。司机猛打方向盘,控制车子来了个大漂移。
“突突突突突突——”
“卧槽发生什么事了?”林秀按着座椅,好让自己不要被甩出去。
司机淡定地说:“前面那个路口发生了枪战,我带你闯过去。”
“枪战?”林秀感叹了一下哥谭的民风纯朴,居然在大白天发生枪战。
然后他反应过来司机先生所说的话。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别——”
不要这么莽地硬闯啊啊啊绕路不行吗!
“砰砰砰砰砰砰!”
这是子弹击打在金属上的声音。
“啊啊啊啊啊!”
司机先生的车技很好,一辆小小的出租车竟然被他玩出了赛车绝地求生的感觉。
虽然这在外面的人看起来很酷,但是对于林秀来说,他已经要吐了。
车实在是太颠簸了,虽然子弹并没有射进来伤害到他,但是他表示自己的身心已经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虽然他吐槽前面那几个司机胆子太小但是请你胆子不要太大好不好啊!
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出租车停在了哥谭和大都会的交界处。
林秀头晕目眩、跌跌撞撞地从车上下来,回头一看,司机竟然在惬意地抽烟。
很好,你很强。
林秀颤抖地给他比了个大拇指,然后付钱走人。
呼吸了一下大都会的空气,感受到温暖的阳光洒到自己身上的感觉,林秀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他朝着市中心走,边走边欣赏四周的景色。
简直跟哥谭一毛钱都不像啊……
如果说哥谭的色调是黑暗的,那大都会的色调肯定是光明。
哥谭的天气几乎都是阴沉沉的,令人心里发凉。但是隔了不远的大都会却整天都阳光灿烂,让人感觉全身的细胞都雀跃起来。差距之大,仿佛是神刻意为之。
说起来,两座城市的义警风格的差距也是非常大呢。
蝙蝠侠是哥谭里的黑暗化身,超人却是大都会的光明之神。
林秀走着,不小心跟路上的一个人对视了一眼,那个人对他亲切友好地笑了笑,这是在哥谭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林秀回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