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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咬人猫:「刚刚我的意思是,咱们这次要去校园里逛,所以最好穿些学生气重些的衣服,衬衫和西裤比较正式,不适合。」
老男人:「懂,我的衣品你还信不过。」
咬人猫:「信得过,万分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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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
在这个风中泛着凉意的秋日午后,乔若璎裹着被子,香香地睡了一觉。
三点,她准时起来,抻了个松懒的懒腰,开始翻衣柜找衣服。
她自己的搭配功力差,但袁依依搭配功力好。
去年,袁依依实在看不下去,在和她逛街时,特意去优衣库给乔若璎选了几套秋冬装扮。
她把袁依依给她搭好的学院风毛衣穿搭换好,又梳了梳头发。她有心想给自己化个妆,不过以她的化妆水平,化了不如不化,蒋宗也一定会吐槽。
所以就放弃了。
她往腿上套小腿袜,小腿袜勒得她的腿很有肉感,修长饱满;
不知道蒋宗也今天会是什么打扮呢?她还有点期待他除了正装之外的造型。
天玺寰宇,衣帽间。
蒋宗也从衣架上取出两件高领毛衣。一件是珊瑚红色的,一件是纯黑色,他在这两件里犹豫不决。
珊瑚红色,他嫌太出挑;纯黑色,他嫌太中规中矩。
一时间,竟然不知道选那件。
此刻,他正站在落地镜前,身上套着一件休闲衬衫,正将两件毛衣反复脱换、比较。
穿毛衣时将发型弄乱了,蒋宗也稍稍低头,以指为梳,将头发捋了捋,捋成清爽的碎盖。
捋着捋着,他忽而反应过来:不就是和乔若璎去吃顿涮肉,他用得着这么隆重?
蒋宗也一琢磨,这段时间,他似乎在乔若璎面前过于注重“个人形象”了。
明明从慕尼黑回罗城那晚,他就想去她出租屋找她了。
结果在车上一照镜子,连天的奔波让他风尘仆仆,下巴上冒出青色的胡茬,他摸着扎手的短短胡茬,不愿意让她看见他这般模样,就没去找她。
这样一看,穿珊瑚红毛衣,虽然更衬托出他身上的少年气,但也显得太过刻意,还是选黑色毛衣。
穿好后,他拖开抽屉,从抽屉里取出一枚从Cartier定制的豹头戒指,戴在右手食指上。
学院风穿搭,少不了一些小点缀。
下午三点十五,司机老李已经在车库旁等他了。老李出来透风,百无聊赖地看着车库里灰白两色间隔的墙。
远远地,一个身穿黑色高领毛衣、下搭卡其裤和板鞋的男人随意地单手插兜,朝他走过来,硬生生把灰白车库变成了工业水泥风走秀现场。
好帅的小伙子。
老李眼前一亮,等小伙子走进了,他才认出这人是自家老板蒋宗也。
这身清爽利落,仿佛像森林中一泓泉水。
老李纳闷,今天自家老板怎么换了个风格了?
不仅如此,蒋宗也走到车门旁,还特意撩了撩头发,问老李:“李叔,您觉得我这身怎么样?”
老李夸赞道:“小蒋总,您这身显得您帅气、气质不凡,很年轻。”
听到“很年轻”三个字,蒋宗也满意颔首。
下午三点五十,乔若璎收到蒋宗也的消息:「我到你楼下了。」
「好,马上下来。」她回复完,像只小鸟雀儿似地下楼去。
梧桐树下,宾利欧陆静静泊在车位里,车头方正如蓝鲸。车门旁,黑衣卡其色长裤的男人,长身玉立,一只手随意插在兜里,秋风拂过他长发,都带着眷恋。
穿着绞花马甲和学院风灰色褶裙的女孩,小跑着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