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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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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等外祖回来,给你抓陇西最凶的鹰,给你带北地最烈的酒。”霍岳和老管事碰了碗,“也是时候回去看看老兄弟们了。”

沈逸先偏开了视线,在石桌下紧抓着自己的衣袍。他好像无需再问方才的问题了,陇西,急诏,再加上老爷子难得痛快地喝酒,他的外祖——要回到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地方了,也是他平生最喜爱的地方。

霍岳又开了一坛酒,依旧倒满了两大碗,继续和老管事对饮笑谈。

沈逸觉得他们俩也渐渐醉了,只是自己不好拦,只能看着他们喝下去。浑身的热意无可宣泄,只能空燃着他的皮囊,点燃他纷乱的思绪。

两位老爷子讲到了兴处,霍岳就起身拍桌,借着酒劲儿拿起放在架子上沾灰的银枪。沈逸瞧着上面破损的痕跡,很快就只看得见老爷子的动作了。

那杆银枪握在霍岳手中,许是有光照下来,竟显得无比锋利。

即使穿着裏衣有些不便,霍岳舞枪的动作却浑然一体。喝醉了的老管事也不认得面前的人是小侯爷了,只拍着对方的肩,“小子好好看着,我们将军的枪法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学的。”

银枪如蛇,或顾盼横扫收转,或刺挑上下多变,沈逸定睛再看的时候,已然分不清其中招式如何,只剩一人一枪,立于渺渺天地间。

老管事也死盯着他的将军,他的兄弟,他的大哥,又看到当年沙场,眼裏凝着浑浊的泪光,却一滴未下。

两人都不知霍岳何时收枪再次坐定到亭中,只是互相倒着酒。沈逸继续听着陇西的事,那个他未曾去过的地方,那个柳千山只是听闻就哭生哭死的地方,那个一提起来他的外祖最后总是会嘆气的地方。

第二坛酒也快喝尽了,沈逸先觉得自己是那个先醉得彻底的人。

他单膝跪地,方方正正地直起身向霍岳行了礼,“那我就等外祖回来,传我枪法,授我冠字。”

霍岳抚掌大笑过,今日怕是做了长安城裏最痛快的人,“好!好!好!”

“记得去问你阿娘给外祖讨块新红布来,绑在银枪上,等明年回来的时候外祖再还侯府红布一匹。”

沈逸没去拍布裤上沾着的灰,站定为他们倒完了这一坛酒就转身告退。

银枪靠在亭边,天上的日头高悬在长安城上,他牵回了自己清晨骑到将军府中的马,逞着力气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坐稳在马背上,慢悠悠地从霍府走回去了。

他觉得自己要记下好多件事,记得自己将要拥有的鹰,记得自己将要学的枪法,记得自己要让外祖起字,还要记得让阿娘送过来一块红布,一刻一刻都记清楚,记清楚,今日的外祖,在谈到陇西的时候,没有发出任何一声嘆息。

他隐约抓住了这种感觉,他的外祖,是他阿娘的爹,是老爷子,是老将军,是长安城裏,是举国上下,唯一一个的骠骑将军。

这种感觉又很快像风一样,从他身边溜走了。身上的热意散在空中,长街上人群熙攘往来,往他这裏看的人好像也不少。

沈逸从唇边溢出一声轻笑来,无所谓会不会惹事,双腿夹紧了马腹,从闹市疾驰而过。

他该替他的外祖痛快,陇西那裏有太多他所想念的东西了。他带在身边熬出来的鹰,和他一起征战的兄弟们,以及那边更凛冽的风雪,和更圆的月。

总不该是那杆沾尘的银枪,总不该是伸展不开拳脚的庭院,总不该是无法肆意跑马的闹市。

沈逸没有再扯紧手中的缰绳,只是松松握着,任由自己在马背上颠簸,偶尔维持不住平衡,就抱紧马的脖子,如同第一次学骑马一样。

马将他驮到了侯府中,伙计忙手忙脚地拥上来去扶明显快要醉倒的小侯爷。沈逸挣脱开他们的搀扶,摇晃着,一步一步走向霍氏的房內。

他隔着紧闭的门,恍惚认出来裏面有人影走动,弯身下来将外祖的那句话讲给他的女儿,自己的阿娘听,“阿娘——外祖要讨一块红布,等明年回来的时候还侯府一匹。”

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暮色开始咬上天的一边,渐渐盖住蔚蓝的天。

“拿去吧,一块,两块都行,”霍氏的声音好轻,沈逸却听得分明。

“告诉将军,侯府不要一匹,再还的时候就是千匹,万匹。”

这日很快晃了过去,长安城中没有別离,没有忧思,只留下无比痛快的人,和即将归乡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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