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1 / 2)
< "https:">哇叽文学网提供的《坏种是要当人妻的[快穿]》 11、第 11 章(第1/2页)
深夜,程悯蜷缩在陆秉珣怀里,浑身伤痕遍布,一只胳膊牢牢禁锢在腰间,紧紧相贴,无法挣脱开,逃离。
他叹了口气,正要闭上眼时,手臂上隐隐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感。
身体一僵,他试探性的,对着身后紧紧抱住自己的陆秉珣,缓缓开口,“箫迟。”
“嗯?”陆秉珣亲了亲他的脖子,声音有些沙哑,“怎么了老婆,我就在你身边。”
原本心中就有了答案,可真从陆秉珣嘴里说出的那一刻,程悯却感觉到了泼天的愤怒,“你就是个混蛋。”
“嗯,我知道。”他伸出一只手,捏了捏程悯的脸蛋,“别闹了,快睡觉吧。”
程悯浑身酸痛,稍微一动就疼,压根睡不着,现在,又发现了一直以来纠缠自己的流氓居然是同一个,他真要疯了。
程悯抓过陆秉珣的那只手,对准,狠狠咬下。
“嘶。”陆秉珣挣脱开,用力掐了掐程悯的腰,“你是属兔子的吗,这么爱急眼。”
“闭嘴。”程悯对着他吼道。
程陆身处人类的领地,躺在陆秉珣的床上,被他紧紧抱在怀里,尽情享用,选择听话。
程悯重新闭上眼,忽略掉身后的男人,心中思考解决办法。
本来都留在陆秉珣身边了,可如今,他知道了陆秉珣和箫迟是一个人,两人还是灵魂伴侣,如果一直留在这里的话,那契约的事,早晚要被他知道。
契约一旦达成,两人精神和□□上就会无法分开,永远忠诚于彼此,到时候,就要一直在一起。
可现在,程悯还没有做好,和陆秉珣进行契约的准备。
算了,还是先离开一段时间吧,等自己考虑清楚了再回来找陆秉珣。
很快的,他就会回来。
——
睁着眼,一直到天亮,程悯稍微活动了一下身体,并没有遭到斥责,身后的陆秉珣睡得正香。
程悯知道,机会来了。
他把手放到陆秉珣的胳膊上,屏住呼吸,一边挪动,一边时刻注意着男人的神情,只要发现不对劲,就迅速终止。
好在,陆秉珣睡得比猪还死。
顺利拿开陆秉珣放在自己腰间的那只胳膊,程悯慢慢离开他的怀抱,拿起地上的衣服往身上套。
程悯的衣服早就被陆秉珣扔了,美曰其名不适合他,实则,还不是因为他的恶趣味罢了。
喜欢漂亮的精灵,蜷缩在床上,盖着被子。
陆秉珣的衣服太大,程悯就像小孩在偷穿大人的衣服,但现在,他没有选择,把衣服穿好后。
推开窗户,翻窗离开。
营地内,安静到彻底,这个时间段所有人都在睡觉,压根不会注意到一个漂亮的孱弱精灵,跑出来了。
凌晨的气温有些低,程悯拉紧身上的衣服,上面残留男人的气息,让他忍不住皱眉,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
难闻,恶心。
程悯不敢过度停留,随便选好了一个方向后,径直向前,打算找个暂时住处,住一段时间,等心里准备好了,再回去。
这条路很长,越往前,逐渐开阔起来,在还是程家少爷时,程悯出行都有飞船,压根不用他自己动脚走路。
走过最远的路,也就只有在庄园内了。
程悯喘着气,感觉脚很累,已经走不动了,也顾不上脏了,找了块儿路边的大石头坐下。
他擦了额角的汗水,解开扣子,任凭微凉的风灌入衣服里面。
没有终端的缘故,他并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但可以肯定的是,长时间逗留在这里不安全。
短暂休息过后,程悯站起身,咬牙继续往前走。
不知过了多久,前方出现了一个破败的小房子,招牌歪歪斜斜的挂在上面,竟然是旅馆。
程悯心中一喜,加快脚步。
论谁想得到,曾经第一区域的贵族大少爷,现在,竟然沦落到住这种地方。
来到近处,才发现小旅馆远比在远处看到的还要破败,锈迹斑斑的贴门上满是不明液体,门把手半挂在空中。
脚下的木制台阶,一动就“咯吱”作响。
程悯捂住鼻子,深吸一口气,实在无法上手,选择用脚踢门。
门没有关,他轻轻一踢就开了。
屋内,灯光昏暗,桌椅破败不堪,靠近门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男人,手边则是一杯浑浊的液体。
他声音粗犷,正与一个消瘦的女人说笑,两人谁都没有注意到程悯。
直觉告诉程悯有点不对劲,纠结片刻,程悯还是抬腿,走了进去。
“咯吱...咯吱...”
闲谈的两人终止了话题,终于注意到了程悯,扭过头来,两道视线直勾勾落在他身上,不停打量。
程悯看到了,男人眼中一闪而过的亮光。
正想开口说话时,空气中飘过来一股浓郁的香气,程悯晚上没吃多少,又遭了仇家追杀,一闻到香味,顿时饥肠辘辘。
他不自觉的吞咽了下口水。
“你饿了?”男人问他,“店里的玉米粥做的不错,我比较推荐。”
程悯点点头,打算就买男人口中的玉米粥,可一摸口袋却空空如也,陆秉珣居然没有放钱的习惯。
看来,这顿饭吃不成了。
他叹了口气,转身就走。
“别走。”男人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程悯转身,男人看了一眼女人,她顿时心领神会,离开前台,走进了后厨。
不多时,就端着一碗粥走了出来,放到一个桌子上,“过来趁热吃。”
程悯强忍着移开视线,没有动。
“吃吧。”男人说道,“看你可怜,这顿饭我请了。”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可程悯一路“逃亡”,实在太饿了,如果不吃的话,离开这里,走不了多久,就会因为体力不支,倒在地上。
思来想去,程悯还是接受了他的好意。
“谢谢。”大少爷第一次说这种话,有些不习惯。
“趁热吃。”男人说。
来到桌旁,坐下,程悯拿起勺子,满是油渍,让人只觉得恶心,可他现在顾不上这些,舀起一勺玉米粥,送入嘴中。
接着,就一发不可收拾,他像饕餮般,狼吞虎咽吃起来。
这幅模样,把不远处的两人都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