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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这是一个白怜儿从未料到的回答, 不过很快,她的笑容里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真心实意,“叶小姐这话, 怜儿可就听不懂了。”
“我记得, 怜儿小姐是歌妓, 对么?”叶可可问道。
“是的,多亏爹娘给了奴家一副好嗓子, 这些年才勉强吃得饱饭。”白怜儿轻声细语,一派楚楚可怜的模样。
“怜儿姑娘可能也知道,我大伯是这红粉堆里的状元郎,拜他所赐, 我对这销魂窟里的事儿也有几分了解, ”叶可可道, “江南才子辈出,文人墨客不知凡几,他们自诩与凡夫俗子不同,去秦楼楚馆只为吟诗作对, 以结交红颜知己为雅事,是以,江南清倌众多, 且大多出身不凡, 且有一技傍身, 怜儿姑娘想必也是其中之一。”
“小姐说得不错。”白怜儿柔顺地点头。
叶可可继续说道:“像怜儿姑娘这样的清倌, 出场资费一向丰厚, 若我没有猜错,姑娘应当已经赎身了吧?”
“是,”女子莞尔一笑, “奴家如今是挂单在春满楼,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初来乍到,总得小心一点。“
“那就是了,姑娘宁肯继续于这红尘沉沦,也不愿嫁人从良……”叶可可摊了摊手,“姑娘从未在状元郎身边,离开从何谈起呀?”
白怜儿愣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声叹息,“是我小瞧小姐了。”
“换位思考罢了。”叶可可说道,“世间男子都有一个错觉,觉得定亲后你便会对他情根深种,却忽略了女子的意愿。”
“我听闻怜儿姑娘比状元郎大三岁,又见你独身来这京中挂单,便斗胆猜测你心中另有打算,今日也不过是误打误撞。”
“叶小姐心思缜密,奴家远不及。”白怜儿抬手把碎发挽到了耳后,“事到如今,话也不防说开,奴家在这烟花柳巷待久了,早已看淡了男女那档子事,与状元郎也不过是儿时的情分罢了。”
“奴家不过是浮萍,早就不愿去为虚无缥缈的仇恨而奔波,况且我爹一事根本无案可翻,否则……”她嘴角勾出了讥讽的弧度,“奴家早就鼓动谢修齐去翻案了。”
“事到如今,奴家也不妨告诉小姐另一件事,其实当年我爹早就想解除婚约,把我另配他人,只是还没来得及便阴沟里翻了船。”
她语气温温婉婉,说出的话却很是辛辣。
“这话小姐可以原样拿去告诉状元郎,让他从此忘了奴家,与小姐做一对恩爱夫妻……”
“我说了,”叶可可打断了她,“状元郎不值这个价。”
说完,她抬手抖了一下叠在一起的银票,“三百两,买姑娘今日备好的所有诗文,是成,还是不成?”
春满楼的传诗大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从天而降的白怜儿一夜之间名动京城。她被所有参加传诗大会的文人赞为诗歌双绝,既有婉转的歌喉又有惊人的才情。白怜儿本人却在大会落幕时自称被其他文人的才学所打动,自感有所不如,发下宏誓再不作诗。
于是,她当晚所做的诗词便成为了美人绝笔,私下疯狂传播起来。
数日后,江南一座雅舍里,一名书童循着庭院回廊一路小跑,踉踉跄跄地停在了一间厢房前。此时正值清晨,厢房内门窗紧闭,显然主人还未苏醒。
跟陀螺一般在原地转了几圈,书童摸了摸怀中鼓鼓囊囊的东西,面上闪过一丝犹豫,但还是伸手推开了房门。
屋内点了帐中香,烟雾缭绕中勉强能看出有人躺在床上。书童走到帐外,恭敬地跪下,说道:“主子,京里来信了。”
话音刚落,床上的被子就动了起来,一条雪白的藕臂从帐中伸出,探向书童手中拿的信件,然而还未伸到,便被另一只明显属于男子的手抓住,信件自然也落入了第二人手里。
在女子不满的娇嗔中,男人从床上坐起,手中拿着打开的信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回主子,那信差说找咱找了个小半个月,”书童小心翼翼地去瞧男人的脸色,“应当是三月……”
床上的被子被人一把掀开,在女子的惊叫里,男人把信一扔,一下子从床上跳到了地上,拿起一旁散落的衣衫就开始穿。
“爷……”女子从杯子中探出来,伸手去够他。
“自己去找账房。”男子头也不抬,径直往门外走。
“主子!”书童赶忙问,“您这是去哪儿啊?”
“去京城,”男子说道,“把我那昏了头的二弟打醒。”
说完,他便出了房门。
“等等!主子!”书童一听拔腿就跑,“宋家的表少爷也来信了!”
“宋家那个臭小子?”男人在回廊上站定,转过了头,“他来给我来信干嘛?”
书童身矮腿短,这一段路就追得气喘吁吁,闻言赶紧把怀里鼓鼓囊囊的东西掏了出来,递给了男人,“主、主子,这是表少爷给的。”
男子接过这鼓鼓囊囊的一大包,随手拆开,从里面抽出了最上面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他起先的表情是不以为然,越往后看眉毛挑得越高,最后变成了面无表情。
“……主子?”见他如此,书童不仅没有松口气,反而愈发紧张。
“去备马车。”男人语气平静。
“……咱、咱是去哪里呀?”书童问道。
“去麓山书院。”
说完,他一甩袖子,顺着曲折的回廊,一路走到了另一厢房门口,直接抬腿踹开了门,惊得屋里一阵鸡飞狗跳。
“叶兄!”屋里的胖子努力用纱帐遮住圆润的身躯,声音都快带上哭腔了,“这一大早的你这是干嘛呀!”
“请柬。”男人言简意赅,“把你的请柬给我。”
“请柬?”胖子迷惑道,“什么请柬?”
男人咋舌,显然有些不耐烦了,“麓山书院的陆垚不是要给他那个得了状元的学生办什么鹿鸣宴吗?你收到请柬了吧?给我。”
“哦哦哦!“胖子恍然大悟,又陷入了疑惑,“叶兄没收到吗?这江南六省有点名气的都被请了,以叶兄的名气、才情,这不该啊。“
“我和那姓陆的不是一路人。”男子越发不耐烦了,“你到底给不给?”
“给给给!”胖子生怕他把帘子掀了,连滚带爬地扑到窗边给自己捡了条裤子,才从衣物里扒出来了一封请柬。
“喏,就在麓山书院的荣恩馆。”胖子挠了挠头,“今儿不少人都会去,叶兄你可悠着点。”
没等他说完,男人就一把夺走了请柬,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要说到麓山书院,这在江南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不说保准能夺魁,但这殿试三甲年年都至少有一人出自这里,山长更是代代都为当世大儒,天下学子无不以曾在麓山书院旁听为荣。
如今山长陆垚的亲传弟子被点了状元,书院上下皆与有荣焉,陆垚更是广请各路名士赴宴,亲自下场帮弟子前途铺路。
男子到的时候,鹿鸣宴已经开始了,守在书院门口的门童今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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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贺了一上午,浑身喜气洋洋,看到有新马车到了,便主动迎了上去,“先生可是来赴宴的?”
回答他的是一封迎面而来的请柬。
等书童把请柬从脸上拿下,就见车上下来一人。那人穿着松垮的衣袍,头发随便挽了个发髻,用木簪子固定住,但仍有几缕散发飘下,与先前那些从上到下一丝不苟的名士大相径庭,完全把“正衣冠”踩在了脚下。
“先生……”
门童刚想招呼,就见男子径直走进了书院,对他竟是一眼都欠奉。门童哪里受过这种委屈,暗骂了一声“假清高”,摊开手中的请柬,却见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曲高林”三个字。
那、那人不是……
门童瞪大了眼睛,想要去追,然而哪里还有男人的影子?
与此同时,荣恩馆内高朋满座。
陆垚今年已六十有二,胡子花白,穿着文生衫时颇有些富态,脸颊因旁人一杯又一杯的敬酒而略微发红。谢修齐陪在老师身边,面对恭贺不卑不亢,赢得了不少溢美之词。
“炳诚,”陆垚对这弟子那是十二万分的满意,“为师已经与叶相通过气了,等你启程,为师便陪你去叶家提亲,保教你抱得美人归!”
听到老师的话,谢修齐倒酒的手抖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稳定,“一切都听老师的安排。”
“你是个有福之人呐。”陆垚感叹道,“叶相学问渊博,哪怕为师都有所不如,叶小姐早年寄住江南,也是知书达理之人。你考中状元,已比旁人强了一大截,能攀上这门亲事,更是不知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美事,未来不可限量啊。”
谢修齐低下头,沉声应是。
师徒二人正说着呢,就听荣恩馆大门“砰”的一声从外被人踹开,而罪魁祸首则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条斯理地收回了脚。
男子的目光扫过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最终定在了师徒二人身上。
“哟,”他咧开了嘴,“都在呢。”
◎32.第 32 章
觥筹交错的声音消失了。
在看清来人的那一刻, 喧闹的都有点过头的荣恩馆瞬间安静了下来,就连几个喝上头的文士都默默爬下了桌子。
“叶元岐。”陆垚神情复杂地念出了对方的名字。
江南六省第一歪才,书画双绝, 但与才名一同传遍江南的还有他那喜怒无常的脾气。
江南的读书人都以文士自居, 只有这家伙……是个狂士。
“哎呀, 怎么都停下来了?”叶元岐拖着鞋子走到其中一张桌子旁,随手挑了个酒杯倒满, “哎哟!这不是李大人吗?听说您前些日子纳了第三房小妾,老当益壮!喜事呀!来来来我敬您一杯。”
倒霉的李大人虚发皆白,颤颤巍巍地拿着酒杯,是碰也不好, 不碰也不好, 正踌躇呢, 就听叶元岐说道:“不过我记得自古以来卿大夫一妻二妾,唯有功高之人才可破例,哎呀李大人立了这么大功勋竟然还瞒着我们,真是太低调了, 应该再罚一杯!”
李大人臊得脸通红,他哪有什么功勋,不过是私下偷纳而已, 在场众人也都清楚, 奈何人人都做, 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也不拿到台前说。
这杯酒是彻底喝不下去了, 见状,叶元岐冷笑一声,把酒杯重重放到了桌上, “不喝了?不喝就滚。”
李大人忙不迭地“滚”出了荣恩馆。
有了他开头,其他坐如针毡的文人也纷纷跟上,转眼之间,馆就只剩下了三人。
“哟,你竟然留下了。”瞅见护在陆垚身前的谢修齐,叶元岐撇了撇嘴,“行吧,算你小子有点胆识。”
“叶元岐!”陆垚扶着弟子站起身,愤怒令他微微发抖。“我麓山书院平日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今日要搅乱这鹿鸣宴!”
“陆老何出此言啊?”叶元岐随手摘了颗葡萄送进嘴里,“我今儿不就是来恭贺未来的侄女婿高中状元的嘛。”
“不过陆老,你家这门童不行啊,这么大的事,竟然能把我的请柬都搞丢,毕竟——”他把葡萄连皮都咽了下去,“你们不可能不请我吧?”
陆垚顿时语塞,不过他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很快便调整了心态,“叶先生息怒,这婚事毕竟八字还没一撇,三媒六聘一个都没走,为了叶小姐的名声,我们才没大肆张扬。”
谢修齐站在原地,低头不语。
叶元岐嗤笑一声,“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们考虑周到了?”
陆垚神色不变,“不敢,不敢。”
“陆老巧舌如簧,叶某佩服。也是,毕竟我二弟单这一个女儿,娶了她就等于娶了个丞相,不说飞黄腾达,那也是遍地坦途,这么肥的鸭子肯定是得吃到嘴里。”
“可这鸭子你们瞧着眼馋,怎么吃也是门学问。吃得太迫不及待,会被人戳脊梁骨,吃得太矜持,又怕鸭子飞了,所以你们只能舔一口回三顾,也就是俗话说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叶!元!岐!”陆垚当即拍案大怒,指着男人骂道,“你有辱斯文!血口喷人!”
“不敢当,不敢当。”不走心地拱了个手,男人几乎将不怀好意写在了脸上,“只是您恐怕不晓得,可可的婚事,光我二弟,是说了不算的。”
陆垚这回是真愣了。
“我们可可啊,是承嗣女。”叶元岐一把扫干净桌上的碗碟,坐到了主案上,“我们陆家一共两房,二弟自不用说,我呢,连正经妻子都没娶过,更别说其他,所以可可承的是叶家的嗣,而不是二弟的嗣,你们可懂?”
“因此可可的亲事,就算二弟答应了,我不点头,也是不成的。”
换句话说,叶可可是一人挑两房。
话音刚落,陆垚反应了过来,对着一旁的谢修齐说道:“傻站着做什么,还不给你叶伯父见礼!”
谢修齐挣扎了一下,没有动。
陆垚有些傻眼:“炳诚,你没听见我说的么?”
倒是叶元岐笑出了声,“怪不得能当状元呢,这脑子确实转得快啊,比你先生强。”
这么说着,他往前凑了凑,“状元郎,我看你也是个明白人,要不咱们打个商量,你这边答应了婚事就此作罢,我回头跟二弟说,是我从中做梗,保你个清白名声,你觉得如何?”
“不如何!”陆垚抢在谢修齐全面答道。只见他上前一步,那青年拉到身后,“叶元岐,这婚事可是叶相主动提的,你有什么脏的臭的对冲老夫来,别在这里吓唬我学生!”
谁知,叶元岐听完竟笑了起来,“太有意思了!舐犊情深呐,陆老!”
“状元郎!你也看到了,不是我叶元岐不顾全你,实在是你的老师逼的呀。”说着,他从怀里掏出自宋家送来的信,拿着它对谢修齐说道,“东西就在这信里,一张不多,一张不少,主要你乖乖地应下婚事作罢,不仅这个归你,我自今日起不会再迈进麓山书院一步。”
“这是什么?”陆垚伸手去拿,却被叶元岐躲开,“炳诚,这是什么?”
“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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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你恩师问你呢。”叶元岐拖着长腔,“要不我帮你回答一下?”
谢修齐站在原地,攥成拳的手上青筋毕露,却始终一言不发。
见他如此,叶元岐收起了笑容。
“我明白了。”他面无表情地又重复了一遍,“我明白了。”
他撕开信封,取出里面的数张信笺,上前数步,直接逼到了谢修齐身前,“那日画舫游湖,你看上她了,是吗?”
“你觉得她跟你想象中的千金贵女不一样,觉得我二弟也和你以为的奸相不同。而你呢,意识到这京城就是一个五颜六色的大染缸!一个没有出身、没有权势的状元什么都不是!”
“所以哪怕你自认心有所属,也能糊弄糊弄自己,说踩着他们上位也算复仇……说不定日后飞黄腾达,还能把你那心上人从勾栏院里迎出来?”
叶元岐气到极处竟笑了起来,“但你不想想,你配么?”
谢修齐身子颤了颤,咬着牙不说话。
“你不配!”叶元岐将手中的纸全部扔到了青年脸上,抬脚便去踹他,“还未成亲就盘算着吃我叶家的绝户,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你!”
纸张在空中飘散,陆垚捡起一张,竟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写的都是诗。
“这、这是什么……”他颤抖着问道。
“陆老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叶元岐嗤他,“这段日子里,这几首诗都传疯了吧?你可以好好看看这上面是不是你好徒弟的笔迹,哦,还有落款日子呢!”
“老师……”谢修齐终于有了反应,哀求地看向陆垚,而后者拿着那些诗,面上一片不可置信。
“我先前给过你机会,状元郎。”叶元岐道,“事到如今,为了我侄女的下半辈子,你为爱给一个歌妓当代笔的美闻,我少不得也要让多几个人知道了。”
说完,他拿过陆垚手上的诗,抬腿便走。
谢修齐的脸迅速灰败了下来。
“且慢。”就在叶元岐即将走出荣恩馆时,陆垚突然开口。他仿佛在一瞬之间就老了十岁,开宴时的神气一下子就被人从身体里抽了个一干二净。
“且慢,叶先生。”他艰难地又说了一遍。
上巳节前夕,麓山书院山长陆垚撰文十篇,力陈旧礼之陈弊,摆明车马站到了被千夫所指的叶宣梧一边。此消息一出,大夏仕林震动,享有百年声誉的麓山书院彻底被卷入了这一潭浑水之中。
叶可可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正在浇花。
经过几人数日的合计,如今的德寿宫里种满了月季、海棠和牡丹,碧绿花枝上满是鼓鼓的花苞,煞是喜人。
原本一听种花就拿拐杖打人的太妃娘娘则坐在院中的躺椅上,舒舒服服地吹着春风。
先前提议种连翘的禁军大哥在一旁喋喋不休,“这陆山长往日可是最会明哲保身的,如今这是吃错药了?”
“一个大男人还这么聒噪。”太妃娘娘眼皮都不掀,“给本宫沏茶去。”
禁军大哥委屈地闭嘴,但还是没忍住蹦出来一句,“那您先把药喝了。”
太妃娘娘没搭理他。
禁军大哥叹了口气,认命地往往屋子里,还不忘招呼叶可可一句,“世子今儿去挑鱼了!叶小姐留下来吃饭啊!”
叶可可笑着点头,刚放下花壶,就听太妃说道:“连翘去找过你了吧?”
见少女惊讶回头,老太太露出了狡黠地笑容,“别惊讶,自打我不再见他了,他每发现有人来找我,都会故意跑去吓人家一回,好在这孩子也就是有气没地撒,从没真闹出过人命,不过次数多了,我哪能不知道呢。”
“你这个丫头这些日子三天两头往这儿跑,不就是想起我说过宫里有棵大连翘?不然还能是馋我孙子?”
说着,她看着叶可可的脸色又恍然大悟,“哦,你可能真馋我孙子!毕竟他比镯子好看!”
这推论有理有据,着实令人信服。
信服到叶可可手一抖,就把刚移出来的小海棠给淹了,正手忙脚乱地补救,就听太妃娘娘慢条斯理地提条件:“本宫吃完鱼还想下棋,只赢不输那种。”
嘿,这老太太!
叶可可戳了一下可怜巴巴的小海棠,总算明白了叶茗的感受——遇上这种聪明人可太讨厌了!
◎33.第 33 章
太妃娘娘是个臭棋篓子。
一盘还没下完, 叶可可就绝望地发现了这个事实。
这老太太耍赖简直一绝,不仅自己会悔棋,还要连带着她也跟着悔棋, 但就算这样, 想要干脆利落地输掉也不容易, 因为谁也没规定悔棋后下的地方就一定对啊?
于是等秦晔忙完了回到院里,就看到黑白二子堪称“如胶似漆”, 场上局势杀得是“势均力敌”、“难舍难分”。在少女求救的目光里,他木着脸坐到祖母身后,进行场外援助。有了亲孙子当“狗头军师”,太妃娘娘在棋盘上那是如有神助, 轻而易举就能将对手杀个片甲不留, 堪称棋圣再世。
就这么连赢了三盘后, 老太太才意犹未尽地砸么了一下嘴,“输得有点太快了,下次改进。”
叶可可当即起身:“告辞。”
老太太发出了不屑的哼唧。
秦晔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这犟到一处的一老一小, 起身去了后厨,再回来时手里就端了一大碗药汁。
先前还在作妖的太妃娘娘一见那药碗就变了脸色,对着孙子一顿东拉西扯, 闹闹腾腾地就是不要喝, 而秦晔拿着碗站在祖母旁边, 也不劝说, 就这么站在原地, 手指被滚烫的汤碗烫得发红。叶可可一看赶紧上手把药汤接下来放到桌上,用手肘捅了捅少年,“太妃娘娘怕苦, 你去屋里把蜜饯拿出来。”
“就是,就是!”老太太跟着帮腔,“那苦汤似得玩意儿,本宫才不喝。”
秦晔用怀疑的目光瞧着祖母,后者偏过头又哼了一声,叶可可赶紧又推了他一下,才把人给轰进屋里。
见少年一走,太妃赶紧冲着少女挤眉弄眼,见后者不为所动才小声说道:“快帮本宫倒掉!”
叶可可撇了撇嘴,“娘娘您是当我傻呢,等世子出来,准能猜出咱俩狼狈为奸。”
“切,胆小鬼。”太妃也撇了撇嘴,“那药本宫喝着根本没用,就那孩子死心眼,非得试一试。”
“瞧您说的,药怎么会没用呢?”叶可可觉得自己像是在哄孩子。
“本宫说没用就是没用。”太妃振振有词,“有那钱还不如攒着给他娶媳妇,他爹那些家底都在西北花不着,这京里的聘礼一年高过一年,再不预备着可不是得抓瞎吗?”
“说起来丫头你家聘礼定多少?一年的俸禄够不够?不够的话能不能看在我们娘俩孤苦伶仃的份上打个折?”
叶可可被她问得满脸通红,连连摆手。
“要不这样吧,”太妃思索了片刻,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其实本宫匣子里还有一件压箱底的真货,是当年太上皇寿辰赐下的小玩意儿……这个再加上我孙子那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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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个一千两怎么样?”
“我可真是谢谢您啊。”
秦晔的声音幽幽响起,不知何时已经回来的少年把蜜饯罐子往桌上一放,斜眼瞧着这两人。叶可可和太妃俱是一惊,一个一蹦三尺高,另一个突然对蜜饯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喝。”少年这回连第二字都懒得说。
被现场抓包的太妃娘娘苦了脸,不情不愿地端起变温的药汁,把里面的汤勺往外一撇,咕嘟咕嘟喝了个一干二净,再把碗往桌上一扔,很是有战场杀敌的豪气。
“苦。”她半天憋出来这么一句。
叶可可赶紧上蜜饯。
趁着秦晔去洗碗,太妃娘娘嘴里嚼着一块,手又往罐子里伸,被叶可可眼疾手快地抢走了。
“嘿!”太妃眼睛一瞪。
“咱说好了的!”叶可可也瞪了回去。
老太太气鼓鼓地撇过头,盯着不远处含苞欲放的牡丹看了一会儿,才妥协道:“当初太上皇说本宫清艳、明快,就像是连翘花一样,才给本宫选了兰华宫当居所,为的就是宫中有棵相传自太(祖)年间种下的连翘树。”
“连翘一直都能活很久……但那棵真的是大极了。”她的眼神飘忽了起来,像是陷入了回忆,“每年开春,那黄色的花朵就像是瀑布,壮观至极,仿佛要把整个宫殿都给包住……”
那旺盛的生命力就像她经久不衰的荣宠一样,令宫中的女子又羡又恨。
“本宫日日都去那花树下坐,开花就赏花,生叶就制茶,结果便入药,那是无聊宫廷中唯一有趣的事。”太妃冷哼了一声,“反正比跟那群争成斗鸡眼的贱人抢男人有趣。”
“皇后真的太忙了,万事都要操心,万事都要妥当,打个首饰、做件衣裳都要担心会不会被那帮言官参上一本,这天下之母当得也太没意思了些。而本宫呢,除了偶尔帮她带带太子和宣王,就只剩下吃和睡,这宫里隔墙有耳,我是一句都不敢跟那些下人说。”
慢慢的,她有什么心事都会说给那棵大连翘听,仿佛它是某位知心好友。
毕竟,它没长嘴。
太妃娘娘凑近了叶可可,做出了一副说悄悄话的架势,“但其实,本宫心里清楚,它呀,是活的!”
能开花、生叶、结果的树当然是活的。
但普通的花树可不会给她盖毯子,也不会在她讨厌的妃嫔路过时抖她们一头落叶或者绊上一下。
“百年的花树成了精不奇怪,”太妃说道,“但这花树还在宫里当太监就比较稀奇了。”
小动作做得多,总有被抓住的一天。
她还记得那一日太上皇去她宫中,罕见地换了随身服侍的内侍。那内侍生得唇红齿白,笑盈盈地给她请安,说自己姓连名翘。
彼时还是贵妃的太妃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闺中密友”,却没有揭穿对方。
“这是本宫的小秘密。”她得意地说道。
连翘活了很长时间,或者说换过很多张脸,以至于深宫中的每个人以为那是个代代相传的称谓,除了太妃。
哦,或许还有每代帝王。
“陛下很少会带着连翘,比起忽视更像是一种避讳。”太妃咽下了嚼烂的果脯,“陛下不来的时候,连翘有时也会来,大多是宣赏或者赐物,每次我们都会寒暄几句,那感觉也颇为新鲜。”
一个宫妃是不该跟一个内侍走太近的,就像一个凡人不该跟一个妖物走太近。
“后来时节变坏,陛下忙于国事,不再流连后宫,他也就来得少了。”
那确实是一段极坏的日子,哪怕身处宫廷,妃子们也不是对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
粮食少了,御膳房糕点全宫断供。
发洪水了,宗□□要削减月例。
闹瘟疫了,皇后带着众妃把首饰融了,全部拿去赈灾。
“本宫的宝贝们就是那时候没了的。”太妃叹了口气。
然而老天爷似乎并不会被诚心所感动,灾害依旧是一波接着一波,渐渐地,朝野之间的流言蜚语就越来越变味了。
“群臣在朝会上死谏,逼着陛下下罪己诏。”
彼时帝王已病了许久,监国的太子试图阻拦却被一把推到了宫殿前的石墩上。没有人知道是谁推了太子,但那日过后,罪己诏下了,太子也重病卧床。
也是那时候,太妃发现连翘的身上出现了血腥味。
“他开始故意避着我了,有时十天半月也见不到一回。”
等到再见的时候,已经是太子薨的那晚了。
皇后扑在太子床前哭得撕心裂肺,她死死拉着老三和老四,看着连翘站在二皇子身后,身上的血腥味浓得刺鼻。
后来,皇后也一病不起,没熬多久便也去了。
但大夏却在一步步好转。
“粮食有了,洪水退了,瘟疫消了,”太妃望着牡丹,“他们就像被国祚吸干了一样,成为了这个国家的养分。”
再后来,新皇登基,连翘陪着新皇后巡视后宫,巡到兰华宫,吃了闭门羹。
“老二跟本宫说,要封本宫为西太后,本宫说用不着,给本宫个偏院养孙子就成。”
于是她搬出了兰华宫,和其他侥幸活下来的老对头们挤在一处,天天带孙子。
等到秦斐登基,要把爷爷和老爹的宫妃全部打发到庙里,唯有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太妃。
一起去庙里吧,她儿子和孙子都活着。
送回府荣养吧,那不就是放虎归山?
秦斐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都不如放到别苑圈起来妥当。
“德寿宫好啊,”太妃喃喃道,“德寿宫里没种连翘。”
感受到身边多了个人,叶可可偏头去瞧,就见秦晔望着陷入回忆的祖母,神情怅然。少女拉起他的手,让手掌向上,然后打开了蜜饯罐子,从里面挑出了一颗最圆的,放了上去。
秦晔捧着那块小小的蜜饯,走到了祖母面前,躬下了腰。
太妃娘娘回过神,看着跟前的少年,笑眯眯地拿起蜜饯放入了口中。
吃着蜜饯,她伸手点了点叶可可移栽的那棵小海棠,嫩绿的茎叶如上好的翡翠般剔透,小小的花苞缀在枝头,透出淡淡的粉色。
“陛下还是看走了眼,若说皇后是牡丹,那本宫就是海棠,就算当花,本宫也是花中的贵妃娘娘。”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Lurelin的手榴弹和地雷,么么哒。
感谢青竹与白鹿的地雷,么么哒。
感谢祖先保佑退休金的地雷,么么哒。
感谢祖先保佑退休金、没得追求的夏目、29541354、筼筜、浮世妍清欢、梦也迟迟、青竹与白鹿、这坑那么深那么黑、名字太短容易被忽略、纪元灌溉的营养液,比心。
◎34.第 34 章
叶可可出德寿宫的时候, 看到高墙脚下抽出了一根新枝。跟高大的宫墙相比,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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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枝子小小的、细细的,顽强地从泥缝中钻出, 对着微风与日光抖着椭圆形的新叶。
这是一株小小的、新生的……连翘。
少女戳了戳跟在后面的秦晔, 后者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 眼睛眯了一下,转身进屋。没过多久, 就见他拿着花铲和一包药渣出来,三下五除二置了新生的小树苗于死地,然后熟练地把药渣埋了进去。
“药渣能够防止草木发芽?”叶可可一脸好奇。
“不,”秦晔答道, “但能吓唬它。”
也这么缺过德的叶可可看着他熟练地动作, 只想夸一句“少侠好身手”。
二人正处理着“不速之客”呢, 就听到远处的街上传来了一阵喧闹,偶尔还夹杂着清脆的铃音。
“要看吗?”秦晔见少女张望,用花铲将入坑填平,像是怕她听不明白, 又补充了一句,“法会。”
太(祖)以孝治天下,对寒衣、清明这等祭祖之日极为看重, 加上这二节与上巳节总是连在一起, 便有一种祭祀先祖方能上达天听的感觉。
因此, 自建朝起, 大夏便有了清明节后举行法会的传统。
这法会以“祭天”为名, 由时任君王亲自主持,祭祀队伍则从京城的正门出发,沿着大街绕城一圈, 最终抵达皇宫,以示驱鬼避疫、祈福去邪之意。
要说法会,叶可可当然是想去看的。虽说爹娘平日并不禁她出门,但类似一年一次的庆典,就像是新年时的鞭炮,错过了总会觉得少了点什么。
见她点头,秦晔回屋放了花铲,带着少女拐进了主街。法会应当是正午过后便开始了,此时街上已人头攒动,在男女老少的欢呼声中,一支略显诡异的队伍正伴着乐声走来。
打头的人穿着金色的法衣,头戴铜制的狰狞面具,头上缀着五颜六色的羽毛,手中拿着一只铜铃,而在他周围,各有佩戴铜面者数数人,有的赤(裸)着上身,有的戴着兽耳兽尾,随着乐曲围着领头人不停舞动。
他们站在一辆用木头与绢布搭成的车上,被数百同样佩戴面具的人簇拥,队伍浩浩荡荡,长得像是没有尽头。
叶可可的身高向来不够在人群中达成“鹤立鸡群”的效果,但今年她身畔跟了个谁都惹不起的“煞神”,竟在拥挤的人群中清出了一小块空地。
她还是第一次这般近地看法会。
那些怪模怪样的法器、似笑非笑的面具在清晰的视野里异常邪异,看久了甚至会有一种头晕目眩的错觉。不过也正因看得分明,她才能发现祭祀队伍里的每个人都留着光头,头顶还有戒疤,就像是……
“招提寺的和尚。”心有灵犀一般,秦晔说出了答案。
和尚在跳傩戏。
叶可可瞧着眼前光怪陆离的场景,只觉得现实比戏曲还要荒诞不经。
领头僧人手中的铜铃响起,荒腔走板的调子换了一曲,车上的僧人也跟着换了姿势,演起了一幕幕新的戏码。
少女瞧了一会儿,便认出那是《于吉授经》。
这是一个有点邪门的故事。
北海人于吉得到了神人传授的秘籍,学会了无数仙法,上可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下可医治百病、教化地痞,很快便在民间积累了巨大的威望,就连君王也赶来向他问策。
君王想拥有万世江山。
于吉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