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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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他们的故事,相逢于霜降,铺陈于盛夏,又终结于凛冬。」
霜降那天,江南初寒,风吹过巷口带着一点锐利的料峭。
十三岁的叶语莺和母亲从黑色轿车上下来,跟在母亲身后,站在程家大宅门口。
鞋底冻得发硬,手指缩进袖口,她紧紧握住那只仿皮小包,她身上穿着一件光鲜却廉价的呢大衣,颜色亮,质地硬,后领的衣标硌得她后颈发痒,却不敢伸手去挠。
那是她冬天到来前最后的体面,她感恩这不是在深冬,否则她就要露怯了。
姜新雪站在她前面,微微昂着头,肩膀紧绷,身上那件棕色呢绒外套已经穿了第三年,有些陈旧,但干净挺括,花了她不知存了多久的钱。
外套下是一身旗袍,妆淡但庄重,脸上带着一种端着气场的紧绷,好像把全部的尊严都藏进了眉眼之间。
这身衣服,每一个线头都对应了几张像样的钞票。
程家的老宅静得像一座沉睡的庙宇,高墙朱瓦,灰色砖石泛着淡淡水汽。
铁艺栅栏外站着年长的老管家,鬓发灰白,穿着传统西服,微一弯脊跟她们简短打了招呼:“程公子前天刚回国,时差还没倒过来,暂时还在歇息——老爷在后厅等着。”
话语平稳,却没让人从正门入,而是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引她们绕过前庭,从东厢小径入后宅。
姜新雪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只是唇角一动,淡淡笑了笑,像是早就料到了。她微微点头:“有劳了。”
说罢,她回头扫了叶语莺一眼,眼神不疾不徐,却藏着提醒。
叶语莺立刻低头,轻声喊了句:“管家伯伯好。”
那一刻,她的声音像冻雨落进枯枝——清脆稚嫩,却不够有力。
她脑海里已经可以预判今晚姜新雪会如何因为这句不够完美的问好而数落她,想到这里,她后脊的皮肤就紧张得麻了一瞬。
院中枫叶簌簌落地,一阵风掠过檐下铜铃,发出脆响。
程宅的世界神秘如谜。漫长幽深的回廊里,一切都铺展得井井有条,在条条框框的宅门中一眼望不到头,让人一阵眩晕。
姜新雪等了多年,终于如愿以偿,踏进了这处不存在于她命运里的宅院,只不过在此之前已经付出了无数代价……
“夫人请稍等。”佣人奉上茶,话虽恭敬,但语气淡得像例行公事。
叶语莺不敢坐下,而是乖乖站在姜新雪身侧。
但是她也站不住,衣标的不舒服让她痒得坐立难安,只能抬眼悄悄探头往庭院望,以此转移注意力。
高高的阁楼在冬阳下寂静无声,几片黄叶打着旋飘落。
直到有人从屏风后出现,身后传来一声,母亲轻轻拍了她一下,她才的猛然回神。
“叫人。”
语气温柔而严肃,只有她能体会到其中的训斥意味。
她怔了怔,慢慢站直,双手并拢放在身前,声音清晰可闻,带着恰到好处的乖巧,将眼中锋芒和心里的懵懂想法隐去,甚至连对方的脸都未来得及看清,她就已经行礼问好。
“程叔叔好。”
男人的声音响起,中气十足,带着些随和,应了一声:“好。”
声音干净温和,却并不亲昵。
叶语莺抬起头,眼前这位中年男人,身形挺拔,穿的不是制式西服,而是一件剪裁极致考究的中式外衫,下摆随意垂落,却显出种久居上位者特有的从容。
灰白交错的发丝拂在鬓角,眉眼深刻沉静,眼神不怒自威,却在落座时,破开一丝沉默,对她投来一个略显疲惫却不失温度的点头。
她知道——这是程家的男主人,也是母亲等待多年的初恋情人,程嘉年。
蓉城程家,一个从来不属于她人生脉络的姓氏,此刻却江河入海般有了交集。
男人
关心了几句,耐心问起姜新雪是否适应蓉城的气候和饮食。
姜新雪眼中露出温婉的笑容,无数个时刻,叶语莺都希望母亲这个温柔笑容也能属于自己。
但是多年后,她认命了,因为她体内流淌着一半父亲的血液,所以她永远不会被母亲正眼瞧见,只能看到她时常在眼神中露出的厌恶。
“都还好。只是语莺大了也懂事,等她外婆身体好些,我就把她送回去,她和外婆更亲。”姜新雪语气平稳,脸上的神情也算得体。
那句话明显是说给程嘉年听的。
“先住着吧,老人年纪大了,语莺一个女孩子,这里更方便照顾。”
程嘉年的话一出,这才是对她留下的真正应允。
倒是姜新雪美丽的脸上露出了惭愧之色,“麻烦你了,嘉年,我不会让她给任何人添麻烦的。”
叶语莺低着头,没有说任何话,就连喘气都饱含思量。
她有限的认知里,隐隐察觉到了什么,知道自己的存在是绝对尴尬的。
毕竟是姜新雪嫁过来,而且没有任何背景的她,算是绝对的高攀,还带着个拖油瓶……
她能感觉到自己就像被端上茶几的一盏瓷盏,正在被人端详——有没有裂缝,是不是真品,适不适合留下。
也许更像一只被人挑选的小狗,看她是不是足够乖巧,不会捣乱不会添麻烦,才能决定她是否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宠物。
在被姜新雪送走之前,她始终是寄人篱下的。
抬眼,余光注意到,天井尽头的回廊上,一道修长身影正慢慢出现在露台,他逆着光,穿一身薄开衫,衣着随性现代得放在这个规矩繁多的宅院里有些格格不入,但却是这压抑空间中来自大洋彼岸的一缕风。
由于用余光看,他的眉眼并不清晰,安静慵懒地将自己的手肘微微支在护栏上,保留着一种很有存在感的沉默。
那天不知道他是被吵醒,还是刚好醒得早,在窗边站着,心不在焉听下面人的寒暄。
“那是明笃吧,果真是一表人才,”姜新雪看向露台,语气低缓,却透出一种复杂的柔软。“和你年轻时候很像……”
程嘉年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没作声,只抬了抬下巴,姜新雪这份在他面前的柔软性格,对他似乎很受用。
“他刚回来,等倒完时差,学校也差不多该开学了。”他解释似的说,语气平和。
叶语莺也顺着他们的视线重新看过去,那是她第一次用直白的目光打量程明笃,大概因为是集体寒暄的场合,她才敢如此明目张胆。
那天阳光并不强,却在他身后形成一道微晕,灰蓝色的毛衫和宽松休闲长裤,肩线干净,头发微湿,有一双疏冷而捉摸不透的眼,却神态随意,带着疲态,只是微微低头,像在思索,又像在发呆,像刚从梦里醒来。
他对眼前的场景兴致缺缺,冲众人礼貌性示意一下,就转身朝屋内走去,脚步沉慢,一阵一阵。
叶语莺看到他沉稳的步伐,脑海里竟然下意识补全了他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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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声。
姜新雪看了叶语莺一眼。
她一时怔住,明明私底下排练过程家所有家庭成员的称谓,但是在脱口而出的瞬间,突然顿了半分,有些艰涩地问候:“哥哥好。”
程明笃脚步顿了一下,似乎终于注意到下方动静,只是略微侧身,抬了抬眼,像是在确认某个陌生的声音是否真实存在。
那一刻,她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不协调——程明笃所在的世界好像跟她毫无关系。他像站在某个她无法靠近的纬度线上,而她只是个勉强站在门槛外的局外人。
她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刚准备再度低头,想收起自己的眼神,不料却撞上了那一双目光。
程明笃竟然真的回头了,隔着天井在楼上视线落下,目光里并无轻蔑,只是淡淡的打量,好像在识别一个陌生人的面孔。
阳光穿过回廊,落在他身后的格窗上,画出一片斑驳。他站在光里,身形格外寡淡疏离。
最后,原本众人都以为他不会回应的时候,他还是轻不可闻地轻点下颌,转身进了屋。
后来,叶语莺才知道,程明笃性子很淡,对她们母女原本是无感的,那个小小的回应,不过是念及她年纪小又无辜,一个礼貌罢了。
但她始终记得的,他沉静的眉眼对上她的目光,那一眼像在她心上刮过一道微冷的风,让她后背的奇痒短暂缓解了一些。
在那之后,她的人生开始一点点变形。
她偷偷记住了这个名字。
程明笃。
这个名字会在她的命运线里长出根,缠出伤,最后也成为她午夜梦回时最不愿提起的一章。
她永远记得十三岁的这一天,霜降日,自己穿着最后一件像样衣服站在程家的宅子里,母亲眼神里带着压抑的野心,对新丈夫小意温柔。
程嘉年稳重低沉,程明笃光风霁月,而她自己……只是个无所适从的孩子。
那日的风很冷,她被华丽衣服包裹下的身体被冻到颤抖,她却必须站得笔直,因为她不想让任何人看出——她其实很怕。
不知道具体怕什么,怕进入这个宅子,怕离开这个宅子,怕这里淡薄的人情……
更怕自己腐肉般人生,在这华丽的宅子里极不和谐地溃烂。
那晚临睡前,她在临时安排的客房,终于可以脱下“华衣”,镜中的自己,后背红了一片,让她痒了很久。
半夜她躺在陌生的床踏上辗转反侧,窗外风吹竹影,隔壁房间还传来佣人收拾的细微动静。
她回想起晚饭后,姜新雪压低声音说的话。
“等你爸从牢里出来,你就给我滚回去。”
她把脸埋进枕头,忽然无声地哭了起来。
*
短暂休整之后,程家原本要给叶语莺安排个私立初中上学的,但是姜新雪坚决不肯麻烦程家。
以叶语莺成绩不好,而且教材有出入,去普通学校更能适应为由拒绝的。
姜新雪找到了自己昔日的老同学,将叶语莺草率地塞进了一所不知名初中。
那所学校在城南,离程家不远,开车只需要十分钟,但是姜新雪是带着她乘坐的公交。
姜新雪对自己反复强调:“语莺,要懂事,程家虽然有钱,对咱们也好,但那些都是他们的资源,你要是真的享受其中,会让妈妈为难。”
莱山中学坐落在一片老旧小区背后,校门口的牌匾颜色已经褪掉。
转学那天,天上下着细雨,灰蒙蒙的,像一锅久未揭盖的炖汤,沉闷、寡淡、没有出路。
姜新雪将她送到学校门口就止步,她的朋友李叔在学校里当教导主任的,亲自来接的,领着她去往自己的班级。
她稍微整理了自己校服的领口,那身校服是学校统一发的,宽大又单薄,穿在她瘦小的身体上像借来的衣裳。
她身上所有原本的“体面”,都在这个雨天彻底褪色,但是她反而觉得这才是真实的自我。
新学校没有欢迎她,连关注都谈不上。班主任随意介绍一句,她就自己找到最后一排靠窗的空位坐下。窗边的玻璃花了,水珠顺着裂纹滑落,像流不尽的漫长难熬的蓉城漫长冬日。
没人认识她,她也不想认识谁。
她知道自己是被姜新雪“藏”起来的。
姜新雪把她放进这所学校,就像把一只碍眼的瓷盏收进最底层的柜子里,不求发光,只求不出乱子。
*
姜新雪并没有让她留在主楼,而是安排她住在离主宅不远的偏屋阁楼里,说是“给孩子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但叶语莺心里清楚,那不过是避嫌的说辞。
那间阁楼原本是程家用来堆杂物的地方,勉强收拾过,屋顶低矮,墙边甚至还有些斑驳潮痕。
窗不严实,每逢雨天总漏风,窗框边常年堆着干瘪的落叶。可她并不介意,反而觉得这里像是自己小小的堡垒,不属于谁,不被谁打扰。
她每天按时上下学,从偏门进宅子,放学后安
静地回到阁楼,不说多余的话,不主动靠近任何人,吃饭的时候小心翼翼,常常两三口就放下筷子说吃饱了,生怕惹母亲一个不顺眼,又在没人的时候招来训斥。
她学会了不声不响地存在,像一块透明的玻璃,存在感极低,被放在无人知晓的边缘,默默落灰。
程明笃再也没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也从不参与晚餐,他好像有自己的另一套时差。
晚饭吃不饱的情况并不少见——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毫无胃口,又担心出差错,只能减少让食物入口的频率。
程嘉年偶尔也问:“小孩子长身体,这么点就吃饱了?”
她默默点头。
久而久之,她养成了一个习惯——深夜悄悄下楼,轻手轻脚走进厨房,翻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瓶牛奶,再配两个白天佣人备好的饭团。
她坐在厨房台边的小木凳上,那里是佣人们的休息区,平时午后歇脚的地方,宽敞简单。
不开灯,因为院子里的灯照进来,光线足够充足,她抱着膝盖,一边喝牛奶,一边慢慢吃。
她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至少,在这个没有目光、没有评判的角落里,她可以安心地吃完一顿饭,慢条斯理,不需要考虑礼貌和端庄。
那天夜里,她又是照例下楼,月色淡淡,厨房只亮了一盏小灯。
她刚打开冰箱,低头拧开牛奶瓶盖,就听见身后轻微的脚步声——不急不缓,带着种漫不经心的节奏。她下意识转身,动作有些惊慌,牛奶差点洒出来。
程明笃正站在厨房门口,肩膀松松垮垮地搭着一件黑色毛衣,眼神没什么情绪,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叶语莺整个人仿佛被定住了,脚下像被地面长出的怪手紧紧缠住,动弹不得,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走进来,没有打破这份安静,只是走到水槽边倒了杯水,靠着厨房岛台喝了一口,然后忽然低头看向她,像是在大脑里搜寻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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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
她没出声,只下意识地把牛奶往身后藏了藏,脸有些红。沉默,是她应对尴尬的唯一方式。
很快,她大脑慢慢反应过来,时刻记得姜新雪叮嘱的礼貌,立刻乖巧地站直,生涩地打招呼:“哥哥好。”
程明笃目光落下,像是轻而易举看出她举动下被人刻意训练的痕迹,开门见山地说:“放心,姜新雪不在,不用演。”
他说得不重,也不轻,声音懒懒的,却又把她整个人击得一震,手里的牛奶瓶还没来得及拿紧,瓶身轻轻晃了一下,发出咕噜的声响,险些砸在地上。
原本以为程明笃是游离于程嘉年和姜新雪故事之外的人,甚至彼此都没说过话,但是他却好像将事情本质都洞悉得一干二净,让人无处遁形。
难怪,姜新雪一直叮嘱自己对程家父子一定要绝对恭敬,即便被质疑也要保持礼貌。
程明笃没多说,像是懒得解释,也不打算追问她为什么要“演”。他将姜新雪的心思猜得一清二楚,但是无心拆穿。
转头看了眼窗外,风还没停,厨房的窗子没关紧,风吹得墙角那几张便签哗啦作响。他走过去,顺手将窗关了。
屋里一下安静了。
叶语莺觉得今晚不是用餐的好时候,默默把牛奶放了回去,关上冰箱门准备走掉。
他转身,眼神又落到她身上:
“姜新雪竟然把你苛待成这样?”
叶语莺低头:“……没有。”
“我说怎么每天我准备的饭团都会少两个,你今天不吃了?”他的语气仍旧平淡冷沉的,不带一点责备。
她抿了抿唇,眼中露出了一丝真实的慌乱,有些局促地低声说:“对不起,我以为那些饭团是给大家的……”
但是心里有种奇异的感觉,她甚至都可以记得每天饭团的味道都是不重复的,而且很美味,她时常回味,甚至偶尔想上学的时候往书包里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