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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到超市最里面,打开仓库小门,在一片狼藉的地上,找到一颗巧克力糖。
他总是瞒着小早,偷跑出去。
这样不太好,有点对不起小早。
所以每次出门,他都想给小早带点东西。
他还记得,小早爱吃巧克力糖。
第一次出门的时候,他就找到了这家超市,捡了点糖果回去。
第二次出门,他去教那些丧尸抓山上的野鸡,又找到一家玩具店,给林小饱捡了点玩具。
第三次出门,他什么都没找到,就折了一根树枝,打磨干净,给小狗当磨牙棒。
虽然带回去的东西很多,但是他暂时还没敢让小早发现。
他怕小早生气。
傅骋捡了两颗巧克力,攥在手心,也不回头,穿过窗户,继续往前走。
做丧尸就是这样,一般不走门,直接横穿。
傅骋嗅了嗅清晨的凉风,循着熟悉的气味往前走。
大概又走了几分钟,他回到幸福街,从后面围墙翻回去。
啊,对,小早他们在围墙上加装了玻璃。
不过他不怕,他的手又粗又硬,扎一下也不疼。
傅骋终于回到自家门前。
他站在后门外,低下头,拽了拽身上背心,打掉身上灰尘,又捋了一下寸头。
最后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止咬器,给自己戴上。
变回那个乖巧无辜的家养丧尸。
行了,干净了,可以回家了。
傅骋拿出钥匙,戳进锁孔里,熟练地拧了一下。
开门关门,也是跟着小早学的。
这阵子,小早总是带着他进进出出,他看着就学会了。
老婆儿子,我回来了!
“吱嘎”一声,后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黑暗里,林早听见动静,鼓着腮帮子,含着巧克力糖,从杂物间里探出脑袋,露出一双眼睛。
让他看看,是谁回来了。
只见傅骋从门外走进来,很快又回身把门锁上。
傅骋学林早哼歌,只是嗓音低哑,又没有调子,不太好听。
但是他的心情应该很好。
他一手拿着钥匙,一手拿着巧克力糖,走到货架前。
把钥匙放回口袋里,巧克力糖藏在工具箱里。
“今天……小早要……嫁给我……”
傅骋一面哼歌,一面往楼上走。
时间差不多了,该做早饭了。
先上去看看小早和小饱,再做早饭。
做早饭,作为一个文盲丧尸,他第一次发现,小早的“早”和早饭的“早”,是同一个字。
小早吃早饭,小饱吃饱饭,小狗吃狗饭。
真可爱!
傅骋从杂物间门前经过。
下一秒,他忽然感觉到不对劲。
杂物间里有人!一定又是小偷!
傅骋猛地停下脚步,转过头,握紧拳头,眼神凶狠,随时准备给小偷致命一击。
又下一秒,杂物间的门缓缓打开。
林早靠在门里,双手环抱,歪了歪脑袋,定定地看着他。
他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哟,死鬼,舍得回家了?
第73章
“早……早早早……”
傅骋站在杂物间门外,看见林早,整个丧尸都不好了。
他连忙卸了力,松开握紧的拳头,想跟老婆打招呼,却连话都说不清楚。
“早啊!”
林早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随后张开双手,猛扑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
“傅骋!一大早的,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睡到一半,发现你不在,还以为你被坏人闯进家里抓走了!”
“啊?”
林早气势汹汹,揪着他的衣领,让他在原地转了个圈,好把他全身上下都看一遍,确认他没有受伤。
傅骋比他高,也比他壮,但就是不敢乱来。
立正站好,举起双手,任由老婆处置。
毕竟……老婆喊他的大名了。
傅骋眨巴眨巴眼睛,无辜又单纯地看着林早。
老婆,别生气了。
偏偏林早看见他这副模样,就气不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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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来,又扬起手,使劲拍了他两下。
“死鬼!混蛋!到处乱跑!还把我和小饱锁在家里!”
傅骋委屈巴巴,声音也低低的:“吼——”
“不许吼,说人话。”林早张大嘴巴,“嗷”的一嗓子吼回去,“我教过你说话的,都教了好几个月了。”
傅骋抿了抿唇角,两手交叠,放在身前,格外乖顺:“还……不太会……”
林早故意说:“讲话这么慢,用唱的,我刚刚听见你唱歌了。”
“一点点……吼……”
傅骋扯着嗓子唱歌,林早一时间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
故意的!他绝对是故意的!
“好了好了,不许唱了,保持安静。”
傅骋闭上嘴,无奈地看着他。
好霸道的小早,一会儿让他唱歌,一会儿又不让他唱。
林早想了想,又问:“你出门了?去哪里了?”
“吼……”傅骋改了口,“去……”
林早双手叉腰,眼睛睁得圆溜溜的,严肃地盯着他。
“用人话,两个字以内,回答我。”
“外面。”傅骋一鼓作气。
“几点去的?两个字。”
傅骋想了想:“天黑。”
全都是废话!
林早看着他,嘴巴都歪了。
他最后问:“你去找谁了?”
傅骋不敢回答,对上林早越靠越近、严肃坚定的眼神,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丧尸。”
“我就知道!”林早大声说,“外面山上藏着一堆丧尸,你是不是去找它们了?”
“是。”傅骋垂下眼睛,微微颔首。
“你和他们一起玩了?一起开聚会了?”
“算是。”
“你……那你是不是还和他们一起吃人肉了?!”
不等傅骋回答,林早急得不行,伸手就要去掰他的嘴,检查一下。
“你怎么可以吃人肉?你怎么可以和他们在一起鬼混?啊?”
“没有……”
傅骋握住他的双手,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
“小早,我没有。”
没有鬼混,没有吃人肉。
“那你们吃什么?聚会总不能没吃没喝吧?”
“土豆。”
“什么?”林早疑惑,“吃土豆?”
“嗯。”傅骋颔首。
“丧尸聚会,你们吃土豆?”
林早皱着小脸,怀疑地看着他。
其实傅骋连土豆都没吃呢,全部拿去给其他丧尸种起来了。
“真的没有?”
“吼。”
“那……”林早想了想,问,“你们怎么不吃人呢?丧尸不都要吃人的吗?”
这话怪怪的,但是林早一时间也想不到更好的问法。
“人不够。”傅骋诚实回答,“而且追不上。”
“啊?”
林早转念一想,好像是这样的。
人被丧尸咬了,就会变成丧尸,没办法再被丧尸吃。
再加上人类内部,各种明争暗斗,人口数量锐减,肯定不能满足丧尸的食物需求。
剩下的人类团结起来,丧尸行动迟缓,没有智慧,它们就更饿了。
所以……
它们就只能吃土豆了!
没吃人就好。
林早稍稍放下心来,语气也缓和了许多。
“那……那你也不能把我和小饱锁在家里啊!万一地震或者着火了,我们怎么逃出去?”
傅骋抬起手,要捂住他的嘴:“不会。”
林早反握住傅骋的手,拉着他上楼去:“死鬼,去做饭。”
“本来就……”
傅骋本来就想做饭的。
要不是小早在楼下埋伏他,稀饭早就做好了。
傅骋熟练地套上手套,围上围裙,拿出电饭煲,舀了一桶米,淘洗干净。
他做饭,林早就坐在餐椅上,趴在椅背上,看着他。
所以,骋哥出去,是去和其他丧尸聚会的。
但是他们这群丧尸,比较特殊。
他们住在山里,没吃人肉,吃的是土豆。
“有几个?”
忽然,林早问。
傅骋回头,林早又问了一遍:“山上有几只丧尸?”
“一点。”傅骋想了想,“十几个。”
丧尸没有智慧,不一定能听得懂他的召唤。
而且丧尸和人一样,也是会死的。
“你有没有教他们,不许伤害人类?”
“没有。”
“什么?”林早坐直起来。
傅骋淡淡道:“这是……天性。”
丧尸的天性,就是会追着人跑。
就像人类想吃土豆一样,丧尸也会想吃人类。
像他一样,能被小早驯化,控制住自己欲望的丧尸,是很少见的。
他没办法控制丧尸的天性,只能带着它们种土豆,尽力满足它们的食欲。
“那……”林早想了想,“那我不是变成‘人贼’了吗?”
和“工贼”一样。
他养着一只丧尸,这只丧尸又养着一堆丧尸。
万一这群丧尸,又去伤害别人,那怎么办?
傅骋见林早为难,低声道:“帮过。”
“什么?”林早疑惑。
傅骋指着窗外街道上,又说了一遍:“帮过我们。”
林早愣了一下,也想起来了。
是,上次遇险,是傅骋喊来的丧尸,帮了他们。
他都忘了。
总不能利用完它们就丢掉。
“那你要好好看住它们!”林早站起身来,一脸认真,“抓紧时间,训练它们吃土豆,不能……不能再让它们咬人了!”
“吼。”
“我……”
林早想了想,还是不太放心。
“那座山上有人住吗?它们有遇到其他人吗?它们光吃土豆吃得饱吗?”
傅骋正色道:“野菜,野果,野味。”
山上还有这些东西。
“那它们过得比人类还滋润。”
林早点点头,一脸若有所思。
很快的,他又抬起头:“骋哥,能不能带我去看?”
傅骋果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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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行。”
“我们开车过去,我在山脚下看一下,我想看看你现在的朋友。”
“小早。”傅骋顿了顿,“会怕。”
傅骋洗好米,把内胆放进电饭锅里,按下按钮。
他转过身,拿出昨晚的剩菜,开火准备加热一下。
他还记得,小早害怕丧尸,看到电影里假的丧尸,都会害怕。
那群丧尸邋里邋遢的,当然不能带小早去看。
林早走上前,抱住他的手臂:“骋哥,带我去看看嘛!”
“万一你撒谎骗我,说是出去教丧尸种土豆,其实是出去找狐朋狗友鬼混,怎么办?”
“我想看,去看看救过我们的丧尸,去教它们种土豆,你会教吗?你应该还不太会吧?”
林早缠着他,闹了一会儿,嘴巴都说干了。
傅骋态度坚决,就是不肯松口。
他又变回那个不会说话的丧尸,闭紧嘴巴,呼噜呼噜。
林早瘪了瘪嘴,松开他的手臂:“算了,你不想就算了。”
以后再说吧。
“不过你得保证,养着它们,管着它们,对它们负责,不许让它们伤人。”
“保证。”傅骋举起手。
“唉——”林早叹了口气,“我就知道。”
“你做人的时候就是这样,有一大群兄弟。”
“现在做丧尸了,还是这样。”
可能这就是真正的兄弟义气吧。
林早问:“你从哪里弄的土豆?够种吗?要不要再多弄一点?”
“够了。”
“里面有小孩吗?有老人吗?它们是怎么变的丧尸?”
“几个。”
林早的问题很多,像是在关心那几个丧尸,又像是担心它们。
傅骋也很耐心,尽力用自己会说的话回答。
几个丧尸都是小城里的人,有汽车厂里的员工,有附近的老人孩子。
之前在杂物间窗外徘徊的、被林早用鞭炮引走的那些丧尸,其实就是最早感应到傅骋身上不同寻常的气息,被吸引过来的。
丧尸世界,和野兽世界一样。
弱者被强者所吸引,弱者上门寻求强者的庇护,都是很寻常的事情。
它们既然来了,傅骋也就把它们留下了。
林早失笑:“那你现在也是雄霸一方的丧尸大王了?”
傅骋毫不客气,也笑了一下:“嗯。”
正巧这时,楼梯上传来小拖鞋啪嗒啪嗒的声音。
“爸爸!大爸爸!”
“诶!小饱,你醒啦?”林早回过头,“爸爸和大爸爸在厨房。”
“唔……”
林小饱还穿着睡衣,揉着眼睛,慢吞吞地走下来。
他来到爸爸身边,整只崽往前一倒,抱住爸爸的腿。
“爸爸,你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我还以为你和大爸爸又跑掉了。”
“爸爸没有跑掉。”林早故意看了一眼傅骋。
跑掉的另有其人。
“饭没有那么快好,你困不困?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林小饱张开小手:“爸爸陪我一起睡。”
“好。”
林早把他抱起来,让傅骋继续做饭,父子两个上去睡个回笼觉。
林早五点多起来,发现傅骋不见之后,就没再闭眼。
现在倒是有点困了。
父子两个回到卧室,倒头就睡,好像从来没有醒过一样。
傅骋做好了早饭,让稀饭放在锅里保温,自己又下了楼。
他走到货架边,找到之前没敢拿出来的巧克力糖和玩具车。
既然小早都发现了,他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了。
他拿着礼物,回到三楼,把东西放在桌上,自己则去儿童房的浴室冲了个澡。
从外面回来,必须洗澡才能上床。
对了,从外面带回来的东西,也要洗洗干净,才能送给老婆儿子。
当然了,傅骋还没有傻到要把巧克力糖拿去洗。
再次申明,他是丧尸,不是弱智。
傅骋把玩具车洗了洗,又用自己的毛巾蘸水,擦了擦巧克力的包装。
把所有东西都弄干净,傅骋也换上干净衣服,才回到卧室。
他爬上床,把礼物放在熟睡的老婆儿子枕边,自己也躺了上去,隔着被子,抱住他们。
傅骋睡不着,他已经开始期待,老婆儿子看到礼物时,惊喜的表情了。
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丧尸,他都是一家之主!
为老婆儿子狩猎,解决老婆儿子的温饱问题,让老婆儿子无忧无虑,过得开心。
是他必须做的。
傅骋抱着他们,往前挤了挤,贴着他们的脸,从喉咙里挤出两声满足的呼噜声。
林早转过头,额头抵着他的额头,往前顶了顶,也“呼噜”了两声。
夜不归宿的大狗,不许上小猫的床。
第74章
傅骋搂着林早和林小饱,躺在床上。
一家三口睡了一个多小时的回笼觉。
一直到八点多,快九点的时候,林小饱翻了个身,肉肉的小脸蛋好像压到了什么东西。
“唔……”
有点痛。
林小饱迷迷糊糊地醒过来,伸出手,轻轻揉了揉自己的脸。
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冰,还这么硬?
是不是大爸爸用冷水洗了手,故意贴过来?
这就是大爸爸能做出来的事情!
林小饱睁开眼睛,愤愤地低头看去。
他刚准备说话,却在看见枕头上东西的时候,眼睛一亮,马上变了表情。
“哇!小汽车!”
这是一辆全新的玩具小汽车!
红色的,扁扁的,跑车造型,比他的手还大,上面还贴着贴纸!
林小饱“腾”的一下,从爸爸怀里坐起来,双手抱起小汽车,一脸惊喜。
“哇塞!”
傅骋本就没睡,听见他的声音,就睁开了眼睛,静静地看着他。
林早被他吵醒,哼唧两声,也醒了过来:“小饱,怎么了?你变成豌豆王子了?”
林小饱抱着他的小汽车,翻来覆去地查看,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简直是爱不释手。
“爸爸、大爸爸,是你们送给我的礼物吗?可是我都还没有过生日耶!”
“太酷了!它是遥控的吗?还是手动的?”
林小饱抓着汽车,让车轮在枕头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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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轮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应该是手动的。
林早看见熟悉的汽车,当即明白过来,回头看向傅骋。
小夫夫相视一笑。
林早解释道:“是大爸爸送你的呀。大爸爸昨晚特意出门去探险,给你带了礼物。”
“真的吗?”林小饱抬起头,“那大爸爸有没有受伤?”
“当然没有啦。”
林早握住傅骋的手臂,让他举起手来,展示给林小饱看。
“看,大爸爸身上一点伤都没有。”
“那……”
林小饱犹豫一会儿:“那也不能一直出去探险,万一又被怪兽咬了,该怎么办?”
“就是。”林早深以为然,点了点头,命令傅骋,“听到没有?不许总是出去探险,万一出事,我和小饱孤儿寡父……”
话还没完,傅骋就捂住了他的嘴。
不许说这种话。
“嗷!”
林早故意张大嘴巴,假装要咬他,傅骋赶紧把手收回来。
小早怎么又想咬丧尸?这个毛病就是改不了。
林早笑嘻嘻地看着他,拉住他的手:“走啦,下去吃早饭了。”
傅骋“呼噜”一声,垂下眼睛,眼睛看向一边,似有所指。
“唔?”林早皱起小脸,顺着他的目光,转头看去。
只见他的枕头上,散落着金色的花生和金币。
傅骋凑近前,期待地看着他。
小饱都发现了,小早还没发现?
林早捡起一颗巧克力糖,学着林小饱的样子:“哇塞!是巧克力糖!”
“这是丧尸老公送给我的礼物吗?可是今天也不是我的生日耶!”
“谢谢丧尸老公送来的巧克力……”
林早捏着糖果,撅起嘴巴,凑上前去。
傅骋满意地翘起嘴角,准备迎接小早的亲吻。
小早,不用太客气,随便亲一百下就可以了。
可就在这时……
“啊!巧克力什么时候滚到被窝里了?还被我压扁了!”
林早睁圆眼睛,一把掀开被子,一脸的不敢置信。
他捡起床上那颗扁扁的巧克力,举起来,放在傅骋面前。
“看你干的好事!巧克力都融化了!”
傅骋伸出手,试图把床单上那一小块污渍擦掉。
可是没有用。
“傅骋!你这个笨蛋!”
林早气得扑进他怀里,把扁扁的巧克力拆开,从止咬器缝隙里塞进去,给他吃。
“你吃!”
傅骋垂下眼睛,微微张开嘴巴,衔过巧克力。
他吃就他吃,别生气了,小早。
林早瘪了瘪嘴:“等一下你洗床单!”
傅骋笑着点了点头,他洗就他洗。
“哼!”林早低下头,撞了他一下,就甩着猫尾巴,下床洗漱去了。
林小饱推着小汽车,来到傅骋面前,安慰他:“大爸爸,别难过,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暂时支持你。”
傅骋无奈地看着他,只是暂时吗?
林小饱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暂时的支持,也是支持嘛。”
傅骋捏起一块金花生,送到他面前。
好吧,给你吃一个,为了我们的父子情。
就在这时,卫生间里,传来林早的声音。
“小饱,你还没刷牙,不能吃巧克力。”
“大爸爸也没刷牙!”
“他刷过了,去给你找礼物的时候就刷了。”
“好吧。”
林小饱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
爸爸背后长眼睛了!
父子两个洗漱完毕,傅骋把弄脏的床单拆下来,抱到楼下去。
融化的巧克力黏糊糊的,不能直接丢进洗衣机里洗,会搅和得到处都是。
而且最近电力系统很不稳定,电灯开着开着就灭了,电视看着看着就没了,经常断电。
吃完早饭,傅骋就接了盆水,蹲在一楼下水道旁边,认真搓洗。
林小饱对他的新玩具爱不释手,两只手抓着汽车,让它在地上跑、在墙上跑,在大爸爸宽阔的肩膀上跑!
“呼呼呼——”
车轮压过傅骋的肩膀,傅骋不为所动,随便他玩。
“大爸爸,你是一座山,我的小汽车要翻山了。”
傅骋有点听不懂小崽崽的奇妙比喻,但是这种感觉还不错。
父子两个在玩,林早则去楼顶看了看他们的土豆。
最近天气热,土豆长得很快,没几天就发芽抽条了,长得很高了。
林小饱这个小坏蛋,之前听见爸爸跟他说,土豆在长大,他就拿着自己的塑料小铲子,想把土豆挖出来看看。
还好被他及时阻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张爷爷说,得让土豆枝条挨着泥土,这样就能再生根分株,长更多的土豆。
所以林早前阵子,又带着傅骋出去,挖了几箱泥土回来,就放在旁边。
公家的土豆有所有人一起照料,当然长得更好。
早上不能浇水,怕太阳大起来,水分蒸发,会把根烧坏。
所以林早只是看了一眼,就下楼去了。
“小饱,爸爸让你监督大爸爸洗床单,你有没有认真监督哇?”
林小饱从大爸爸背上爬起来:“当然有了!我很认真!大爸爸也很认真!”
“是吗?”林早背着手,走到傅骋身边,贴着他的脸,认真看他。
傅骋拿起床单,展示给林早看:“干净。”
正巧这时,张爷爷在外面喊他们:“小林、小傅,三个毛回来了,快出来搭把手。”
“来了!”
林早应了一声,让傅骋把床单丢进洗衣机里,就带着老公儿子出去了。
最近电力不稳,水压也不稳,估计是水库那边支撑不了多久了。
为了以防万一,三个毛直接去了一趟汽车厂,把食堂顶上、林早之前懒得拿的大水桶,给扛回来了。
就放在仓库楼顶,可以承接雨水。
以后就不用挑水上去浇土豆了。
如果哪天真的停水了,还可以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需求。
三个毛把车开到仓库楼下,他们三个和林早一起,扛一个水桶,走在后面。
傅骋单独扛着一个,轻轻松松,走在前面。
把水桶放好,傅骋马上又转回来,从他们手里接过水桶,继续扛着往上走。
红毛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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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手,感慨道:“傅哥真是厉害,早知道我也出去给……”
“诶诶诶!”绿毛赶紧打断他,“注意你的言辞!”
“噢。”红毛拍了一下自己的嘴。
两个水桶并排摆在楼顶,调整一下位置,就差不多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雨,能装多少雨水,没有天气预报,也是怪不方便的。”
“应该快了,夏天台风多。”
“行了,下去吧。”
一行人下楼去,其他人已经在楼下等他们了。
他们当然不能把宝全部压在土豆上,除了土豆,他们还准备弄点其他食物。
豆角、丝瓜、西红柿,都是好养活的蔬菜,要么和土豆一起,养在楼顶,要么就养在张爷爷家后院。
毕竟其他人对种菜一窍不通,还是要靠张爷爷时时指导。
除了蔬菜,他们还准备养几只鸡。
张爷爷家原本就有养鸡,几只母鸡、一只大公鸡。
母鸡会下蛋,和市场上卖的蛋不一样,都是可以孵出小鸡的蛋。
张爷爷之前杀了两只鸡吃,剩下两只,不敢再吃,就让它们去抱窝孵小鸡。
前不久终于成功了,一只小鸡破壳而出,他们就打算把小鸡养起来。
这只鸡,可是灾难之后,在幸福街出生的第一个新生命!
重要程度可想而知,就连林早家的小狗,也不被允许接近它。
养鸡的场地,就选在仓库一楼。
林早和傅骋第二次出去挖土种土豆的时候,顺便按照张爷爷的要求,挖了点干燥的沙土,又去田里割了点稻草回来。
刚出生的小鸡怕冷,就算是夏天也不行,沙土晒干净,铺在地上,再垫上稻草,可以保温,小鸡踩在上面也不硬。
鸡窝布置好了之后,几只鸡都被挪到里面。
每家每户,每天轮流喂鸡。
母鸡继续孵蛋,小鸡慢慢长大。
幸福街欣欣向荣。
一转眼,天气越来越热,夏天正式来临。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错觉,丧尸爆发之后的夏天,仿佛比往年都要快、都要热。
才五月份,就已经很热了。
烈日炎炎,地面被快速烤干,外面吹的风都是热的,带来一种难以言说的闷热与烦躁。
林小饱爱玩,随便动一动,头发就湿了。
林早更难受,他好几个月没剪头发了,头发长了很多,披在肩膀上,现在是中长发小美人。
他本来不想剪头发的,但是热得不行,犹豫好久,还是去找理发店的姐妹两个,用两颗青菜,让她们帮一家三口都剪了头发。
等秋天再留头发吧,只能这样了。
但就算是这样,林早和林小饱还是热得不行。
于是父子两个,不怀好意地瞄上了傅骋。
林早霸道地抢走了傅骋的黑色工字背心,给自己套上。
傅骋太壮,林早瘦一些,背心松松垮垮地挂在他的肩膀上,晃来晃去,让傅骋挪不开眼。
看见爸爸和大爸爸都这样穿,林小饱强烈要求,自己也要穿大爸爸的衣服。
林小饱更小,背心能直接盖住他的脚,所以林早给他加了一条腰带,卡在小肚肚上,让他把大爸爸的背心当成裙子穿。
反正是在家里嘛,没关系的。
一家三口穿上同款背心,每天都瘫在家里吹风扇。
没电的时候,父子两个就一左一右,抱着傅骋,挂在他身上。
他是丧尸,丧尸身上是冰的,很舒服,像冰块一样。
傅骋坐在中间,一手搂着老婆,一手搂着儿子,心满意足。
他喜欢夏天,最喜欢夏天了。
第75章
喜欢,傅骋最喜欢夏天了。
讨厌,林早和林小饱最讨厌夏天了!
特别是电力不稳的夏天!
“当当当——当当当——”
一天当中,最闷最热的中午。
外面又传来邻居们敲击铁盆的声音。
林早和傅骋,正在厨房里挥汗如雨。
听见动静,林早下意识低下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电磁炉。
果不其然,又停电了!
傅骋下意识端起铁锅,准备挪到旁边的煤气灶上。
林早却按住他的手,往锅里撒了一把烙好的紫菜碎。
“骋哥,这锅肉松差不多了,不用换煤气灶了,锅里还有余温,赶紧炒一炒就能出锅了。”
“好。”
傅骋挥舞着锅铲,把大半锅的肉松翻来覆去地炒。
肉松出货率太低,一大块肉,就只能做一小罐肉松。
但是没办法。
最近的电力太不稳定了,三天两头断电,就算来电,通常也只有半个小时。
前几天夜里,三个毛开着车,去山上水库看了一下。
天气太热,水库都干了,里面的水很浅,跟小水沟一样。
水库机器没有人检修,估计也出问题了。
不过还好,水库里有鱼,三个毛过去看的时候,顺便抓了半箱鱼回来。
鲫鱼、鲤鱼、麦穗鱼,全都有。
但是不太多,也不太肥,特别是鲤鱼,刺比肉还多。
后来他们回来,把这个消息告诉邻居们,邻居们都开着车、扛着箱子、抄着网去抓鱼。
回来以后,一街人美滋滋地吃了一顿全鱼宴。
蒸鱼、炸鱼、煎鱼、鱼羹、鱼汤。
虽然白肉脂肪含量不高,不如红肉顶饱,但是对他们来说,也算是难得的荤菜了。
鱼太多,吃不完,剩下十几条,就暂时弄了一个水桶、一个箱子,装上水,扔点菜叶米粒,养在四号仓库里。
一开始,他们还挺高兴的,觉得这是因祸得福。
可是没多久,他们就发现了不对劲。
他们不会养鱼!农业专家张爷爷也不会!
鱼和鸡不一样,鸡养几个月就长大了,鱼再怎么养,也不会大到哪里去,而且养鱼要天天换水,太浪费了,他们现在连洗漱都省着水呢。
最后,他们合计了一下,还是不打算长久养鱼,更不打算让鱼像鸡一样,繁衍生息。
所以这几天,他们每天每顿都在吃鱼,争取早日把鱼消灭。
就这样吃了几天,每顿都吃得饱饱的,人反倒还变瘦了。
林小饱是例外,他的力量不减反增。晚上睡觉,躺在床上,使劲扑腾自己的小脚丫,差点把床板踹出一个大洞,还差点把傅骋踹下床去。
鱼吃多了,他以为自己变成了一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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