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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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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说媒

不管凤起乐不乐意, 司墨都留下了,毕竟凤起只是个房客, 并没有话语权, 从这点上看, 他俩其实是一样的。要说不一样, 还真有一点, 凤起是自己主动留这儿的, 司墨是吴桐邀请留下来的,这么一说, 司墨的地位其实比凤起还高那么一点。

司墨是个非常称职的客人,白天吴桐要忙地里的活儿, 他就自己去找乐子。不是拿着相机到处拍照,就是拿着简易钓竿上山间的水潭里钓鱼。晚上回来教吴桐弹琴, 教得也是十分尽心尽力。

有人指点就是不一样, 吴桐从两眼一抹黑终于摸到了弹琴的门道,虽然弹得不怎么好听,但总归是正儿八经在弹琴了, 这离他拿回魂魄又近了一步。

每次司墨教吴桐弹琴的时候,凤起都会在一旁, 拿本书在手里翻看。事实上你若是仔细观察, 他手里的书通常是半小时都没翻过页,一直都在偷看那边教琴的过程, 看吴桐在司墨的指点下笨拙地拨弄着琴弦。他心里有点后悔, 当初怎么没想去学弹琴, 不然就能亲自教吴桐弹琴了,现在开始学还晚吗?

过了两天,司墨就回去了,虽然他是吴桐邀请的客人,每天都还有好吃好喝的伺候,但是天天被人用火炬般的目光盯着,压力太大了,实在不敢久留。吴桐现在也入了门,司墨要走,他当然不能强留,毕竟练好琴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能全靠司墨来教,关键还是要自己练。

大熊和金川一起拟了个招工启事,招收四名摘菜工,年龄不超过60岁,月工资两千,管早中两餐,不包住。他们将招聘启事贴在农贸市场入口处,打算招几名农民,因为干过农活的人做这个更为得心应手一些。

这待遇比大熊以前在超市工作的待遇还好,应该能吸引人过来。广告一贴出去,真有不少人过来应聘,都是些来赶集的大叔大妈,听说这里招人,工资给得还不低,便想过来试试。

吴桐便让来应聘的人都试用了一下,最后综合考虑,留下了三个家离得比较近的人,一男两女,年龄都在55岁左右,这个年纪的人干惯了农活,不怕吃苦,手脚麻利,体力尚可,摘菜挑菜都不是问题。

给胡九和青衫的菜必须是早上摘好送走,所以每天早上五六点钟就得开始摘菜。摘菜工离得近,自己骑车或者开三轮车过来,和吴桐他们一起摘菜,忙到早上八点多钟,基本就都收拾好了。金川和王虎吃了早饭就去送菜,吴桐和大熊去忙其他的事,摘菜工上午继续摘下午需要的菜,收拾好吃过午饭就可以下班回家了。

家里的农活和家务事还都能顾上,三个摘菜工都十分乐意,毕竟老人本来就觉少,平常五点多也都起床了,不算困难。夏天早点起来还凉快,到冬天的时候就要辛苦一点了。

摘菜工的工作积极性很高,农家乐开的工资高,工作量也不算大,工作时间也不长,只有半天,而且这里的伙食特别好。吃饭都是跟农家乐的老板一起的,有荤有素,素菜都是农家乐自产的有机蔬菜,听说卖到成都和上海,十几块钱一斤呢,吃着比肉还好吃,对他们来说,这就是赚的。

而且这家农场也特别有意思,四个老板,还有一个在这里租房的房客,全都是年轻人,而且长得都好看,尤其是掌柜的和那个房客,那真是比明星都好看,光看着就觉得心情好。

过了几天,摘菜工就和吴桐他们熟悉起来。中国大妈都是热情的,尤其喜欢关心年轻人的个人问题,中午吃饭的时候,特别开朗爱笑的杨大妈问吴桐:“掌柜的,你今年多大了?”

吴桐第一次被人问到年龄,被问住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多大,两千几百岁来着?还是从化形开始算?他不由得扭头去看正在泡茶的凤起,凤起也抬头看着他,他也不知道。

大熊在一旁笑着答:“我们掌柜的今年25岁。”

吴桐惊讶地扭头看着大熊,他怎么知道自己多大。大熊看着他嘻嘻笑:“我上次看见你身份证上就是这个年纪啊。”

吴桐才想起来还有这么回事。

杨大妈笑着说:“那真是年轻有为啊,这么年轻就开了这么大的一个农场。你没结婚吧?”

“没有。”吴桐老老实实回答,他以前从来没有和大妈打过交道,是以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但是一旁的凤起已经皱起了眉头。

杨大妈说:“那有女朋友了吗?”

吴桐还没说话,凤起就代他答了:“他有女朋友了。”

杨大妈脸上挂上有些失望的笑容:“有了啊,有就算了。那其他几个人呢?”

大熊忙说:“有了,都有了。”

杨大妈脸上的失望更大了,这几个男娃娃看着怎么都不像是有女朋友的样子啊:“有了就算了,我还想给你们介绍女朋友呢。”

吴桐这才后知后觉地明白是怎么回事,便看向凤起,凤起朝他挑了挑眉。

摘菜工走了之后,凤起对吴桐说:“刚刚我说你有女朋友了,你好像不太高兴啊。”

吴桐看着他:“我那只眼看见我不高兴了?”

“我两只眼都看见你不高兴了。还是你想交女朋友了?要不我把那大妈叫过来,跟她说你没女朋友,让她给你介绍一个?”凤起戏谑地说。

吴桐翻了个白眼:“无聊!”

凤起说:“其实和人类谈恋爱也没什么,就是要忍受对方慢慢变老,长满皱纹、牙齿脱落,最后死去。感情若是不深,可以立马找下一个,感情若是深的,那就多记挂几十年,反正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都会忘记对方的模样。”

吴桐扭头看着他:“看样子你感触很深,是不是深有体会啊?”

凤起摆手:“没有、没有,不是我,我没跟任何人谈过恋爱,我看别人是这样的。不信你问问大熊。”

大熊被点了名,抬头说:“我也没有。我们农家乐的规矩是不能和人类谈恋爱。”

吴桐头一次听说这个规矩,觉得很好奇:“还有这个规矩,为什么呀?”

大熊看着他:“朱丹没跟你说过这个规矩?因为农家乐以前的掌柜跟一个人类谈恋爱,差点出了大事,后来就明文禁止了。”

“能说具体点吗?”吴桐有着强烈的好奇心。

大熊说:“就是十多年前的事,鹿弥和一个来这里住宿的游客好上了,那时候夔牛的封印松动,引发了大地震,死了很多人,也有很多人去救灾,鹿弥那个男朋友也去了,结果被困在了余震中。鹿弥当时负责守阵,为了救他男朋友,他临时离开了一阵子,差点引发了更大的余震。从那以后,朱丹就规定我们这些守阵人不许跟人类谈恋爱。不过你也不能算是守阵人,也许可以跟人类谈。”

吴桐听到这里,追问:“那后来呢?鹿弥和她男朋友脱险了吗?”

“后来不是没出大事么,鹿弥被朱丹批评了一顿,失去了守阵人资格。他男朋友断一条腿,鹿弥和他离开了,我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好多年不联系了。”大熊叹息了一声。

吴桐听到这里,喃喃地说:“鹿弥是个很痴情的姑娘。”

大熊噗嗤笑出了声:“谁跟你说鹿弥是个姑娘?他是男的。”

吴桐被惊了一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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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你们不是说他男朋友吗?”男的和男的?

大熊打了个呵欠,说:“两个男人在一起不是很正常的事么?灵异界一直都有男男双修,现在人类不是也有同性婚姻了吗?男男女女都有。”

吴桐对这个还真不太了解,他变成人形不久就来到了这里,对外面世界的了解还相当有限,以为不管人类还是动物都只有阴阳结合,哪里还知道双阳双阴还能结合啊,所以还是头一次知道这种事,真是刷新了他的认知。

大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要去睡个午觉,碗筷等我睡醒了再来洗。”说完就走了。

大厅里就只剩下吴桐和凤起了,凤起问吴桐:“你不需要休息?”

“我去楼上弹会儿琴。”吴桐也站了起来,他现在的休息时间就是弹琴时间。

凤起问:“弹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给我们表演一下。”其实他知道吴桐的琴技如何,但就是想找点话说。

说到这里,吴桐有些沮丧地摇了摇头:“很差劲,还不能听。”他问过司墨,司墨一天就能弹奏一首完整的《秋风词》,而自己学了这么长时间还是没能学会,并且还弹得很不好听,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音乐天赋,如果真的没有天赋,他要怎么才能学好古琴,并且拿回自己的那一魄呢?

“那就慢慢学。不过晚上还是要休息的,不能不睡觉。”凤起说。

吴桐扭头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晚上没睡觉?”他不是设了隔音阵的吗?

凤起说:“我耳朵比较灵敏,就算有隔音阵,我也能隐约听见。反正是兴趣爱好,没必要将自己逼得那么紧。注意劳逸结合,学琴比较重心境,太着急了反而不容易学会。”

吴桐耷拉着脑袋,抬脚朝楼上走去:“你不懂,我一定要学会弹琴,而且一定要学好。”

凤起不解地挑了挑眉:这是为什么?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大补

这天早上, 大熊放完动物从山上下来,手里拎着一只小公鸡, 喜滋滋地说:“养了这么久的鸡, 总算是可以开荤了, 今天吃鸡, 自家养的, 尝尝看味道如何。”

吴桐正准备下地去摘菜, 看着他手里的小公鸡,问:“不是说至少得四个月才宰杀吗?还不到时间呢。”

大熊说:“这也有三个多月了, 咱们家的鸡挺能长,这个起码得有三斤多了, 可以吃了。关键是这家伙太无法无天了,特别好斗, 已经啄伤了了好几只鸡了, 不杀不行。正好我也馋肉吃,先拿它来开开荤。”

“那就杀了吧。”吴桐挑着筐子下地去了,反正家里鸡多的是。本来是指着这些鸡鸭赚钱的, 现在有机蔬菜卖得相当不错,也就不指着这些鸡鸭了, 当然先要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家里养的一千鸡, 成活率有95%以上,其中有三分一左右是公鸡, 也不能下蛋, 最后都会进人的肚子。

中午吃饭的时候, 大熊将小公鸡用青椒爆炒了,肉质鲜嫩细滑,十分美味可口,一桌子人吃得停不下筷子,连凤起吃起同类来也毫不手软,一大盘子菜很快就见了底,这还是金川和王虎不在家的情况。

大熊笑着说:“看来一只鸡份量有点少,以后杀两只好了,反正有三百多只公鸡呢,又不会下蛋,都是吃的。”

几个摘菜工早就听说他们在后山养了鸡鸭,但是没上去看过,今天吃到这么鲜嫩的鸡肉,便上后山去参观了一下,看看是怎么养的,回来后杨大妈很惊讶地说:“你们养的公鸡都没阉割啊?”

吴桐和大熊面面相觑:“公鸡还用阉割?”

杨大妈说:“对啊,你们不知道啊?阉了的公鸡起码能多长两斤。你家的鸡太大了,已经错过了阉鸡的最好时候,一般有个一两个月就可以阉了,可惜了。”

吴桐还真不知道这个常识,便说:“不知道,小点就小点吧。”反正也不指着它们赚钱了,有多少算多少吧。

杨大妈又说:“倒也不只是小不小的问题。公鸡是发物,不阉的话,身体不好的人不能吃,容易发病。不光是公鸡要阉,猪羊都需要,不阉的话都长不肥,肉也不好吃,腥臊味重。”

吴桐跟听天书一样,纵使他学习能力强,涉猎面非常广,但这种养殖常识还真没学到,他以为给它们吃,健康长大就可以了,哪里知道还有这么多的学问啊。

“怎么阉?”吴桐虚心求教,事关肉的品质问题,他就不能不在意了。

杨大妈笑着说:“镇上有专门做这个营生的人,你去农贸市场问一声阉鸡的在哪儿,别人就会告诉你在哪儿了,可以□□的。”

吴桐赶紧道谢:“谢谢!”

杨大妈又指点他:“留着几个做种就可以了,不做种的都可以阉了。”她非常有成就感,这几个老板看着就像是没干过农活的城里人,这些事情果然不知道,还需要她这个老农民来指点一二。

吴桐听说动物需要阉割,便让大熊上街去请师傅来帮忙。师傅跟他们约定第二天一大早就过来阉割,因为这个时候家禽家畜都进了窝,比较好抓,要是大白天的跑得满山头都是,去哪里抓啊。

第二天一早,天还黑着呢,家里的小猫就狂吠了起来。雪羽也蓄势待发地躲在墙角,密切注视着来客,一旦来者不善,就给他两爪子。客人听见狗叫,便大声喊:“阉鸡,是不是你们家要阉鸡?”

吴桐刚弹完琴没多久,正打坐小憩呢,听见声音睁开了眼,探头朝楼下说:“对,是我们家阉鸡。小猫,不要叫!”

小猫一听,便安静下去了,雪羽发现是主人认识的人,便悄悄地跑到后山去了,因为主人说了不让它见普通人类。

吴桐看了一下时间,还不到四点,师傅来得可真够早的。他下了楼,大熊几个也起来了,连凤起都跟着起来了,打着手电上了后山坡的圈舍。师傅说他们做这个的,都起得早,因为农村人都起得早,要是晚了,鸡已经放了,根本就没地方去抓公鸡。

师傅看着他们家的公鸡,吃惊地说:“都这么大了,还要阉吗?我先说了,这么大的鸡,阉了之后死亡率比较高,死了怪可惜的。”

吴桐说:“没事,阉吧。后果我们自己负担。”他本来都不打算阉了,但是听杨大妈说对人身体不好,还是阉了比较好,至于成活率,由他来负责好了。

于是大熊和金川几个帮忙抓鸡,师傅帮忙阉割,阉完之后由吴桐捉走,其实是用灵气对公鸡进行了治疗。师傅阉割了几十年的鸡,从来没有阉过这么多成年公鸡,而且也从来没有阉割这么听话的鸡,几乎是一动不动,连叫都不叫。他当然不会知道,有凤起这个百鸟之王坐镇,哪只鸡有胆子叫啊。

天快亮的时候,鸡还没阉完,吴桐说:“金川和王虎去摘菜吧,我和大熊来抓鸡就好。”

凤起说:“大熊也去摘菜吧,我来帮忙抓鸡。”他这话一出口,全场所有的鸡全都变成了木鸡,再也不敢动弹了。

忙活了一个早上,师傅终于阉割完了所有的鸡,他感叹说:“我从来没有阉过这么听话的鸡。”而且阉割完的那些公鸡都活蹦乱跳地在地里找食吃,完全不像是刚刚挨了两刀的样子。

阉完鸡,又顺便将猪羊都阉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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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完之后,吴桐端起一大盆鸡□□准备去倒掉,被师傅叫住了:“等等,你端去哪儿?这腰子你们不要了吗?”当地人将鸡□□称作鸡腰子。

吴桐回头看着他:“这还能要?”

师傅嘿嘿笑着说:“这对男人来说可是好东西,爆炒炖汤都行,补得很。”

凤起一听就明白过来了:“那就拿去交给大熊吧,让大熊去做。师傅也在这里吃早饭吧。”他主动替吴桐留起了客。

“对,对,师傅在这里吃早饭吧,时间也不早了,辛苦了你这么长时间。”吴桐说。

于是大熊将鸡腰子收拾出来,爆炒了两大盘,又做了个汤。这东西比豆腐还鲜嫩,口感绵软,吃起来也没什么异味。阉割师傅一边啜着啤酒,一边吃着鸡子,表情甚是享受。吴桐也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吃了不少。

那一大盆鸡子让师傅带了点回去,还剩下不少。由于不能保存太久,中午大熊又将剩下的做了,吃饭的人少了几个,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吴桐又吃了不少。

白天一直在忙,还没觉得异常。到了晚上,吴桐便察觉到不对劲了,他弹琴的时候觉得浑身燥热,根本静不下心来,弹了几次觉得心浮气躁,没法继续,便停下来打坐,然而打坐也没法静心,洗冷水澡也没用。总觉得心底有一把火在燃烧,在体内奔腾着四处找出口。

吴桐干脆躺了下来,决定什么都不干,好好睡一觉。然而睡觉也不那么容易,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总感觉有什么东西需要宣泄一样。他把了自己的脉,除了有些亢奋,并无异常。后来好不容易睡着了,却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只五彩的鸟儿使劲往自己怀里钻,它柔软的羽毛拂过他的皮肤,引起一种异样的舒适感。那种舒适感堆积慢慢堆积起来,最后终于找到了出口,宣泄了出来。

吴桐在颤栗中醒过来,发现身体某处的异样,整个人一片茫然,他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吴桐拿出手机,搜索了好几遍,终于找到了这种现象的正确解释。如果男孩出现这种现象,说明他生理开始成熟,难道这也意味着自己生理成熟了?可他都活了两千多岁,人形也是个成年人,怎么才成熟?没法理解。

而且那个奇怪的梦,怎么会是一只鸟?真是莫名其妙。他刚想到这里,忽然想起了住在隔壁的凤起,整个人都斯巴达了。跟他有什么关系?有任何关系?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吴桐带着复杂的心情收拾干净自己,跑到外面去让自己清醒清醒。天还没亮,外面一片漆黑和寂静,空气沁凉,他疾走了几圈,终于将心中的暴躁压了下来,也重新恢复了思考,一定是从小到大只有那只凤凰跟自己最亲近,接触得最多,他又喜欢往自己身上拱,所以才保留了这份记忆,与其他无关。

这么说服了自己,不管天亮没亮,吴桐开始在地里干活儿,等到天亮的时候,他已经将今天的菜摘了一半了。这效率将吴桐自己也吓着了,人在脑子放空的状态下居然能够干这么多活吗?

大熊下来的时候,懒腰伸到一半便停住了,对着吴桐摘下的菜看了又看,然后眼珠子一转,笑呵呵地说:“掌柜的,你居然摘了这么多菜!是不是鸡腰子吃多了,晚上睡不着,来这里发泄精力啊哈哈。”

吴桐一听,终于明白了罪魁祸首在哪儿了,原来那些鸡腰子惹的祸,早知道就该全都倒掉的,他板着脸:“废话那么多,赶紧干活吧。去拿个筐子来,摘一点草莓给胡九和青衫带过去,让他们报个价。”草莓终于可以卖了,这次他上网调查了草莓的价格,必须要为自家草莓争取最好的价格才行。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天赋

吴桐种的草莓虽然不是什么名贵品种, 但是卖相和口感绝对不会比那些名品差,一颗颗圆润饱满, 个头几乎有小孩拳头大小, 熟透之后颜色鲜红欲滴, 口感更是甜美多汁, 果香诱人, 吃一个便能上瘾。

草莓终于可以卖了, 对吴桐来说是有点庆幸意味的,能看到草莓棚里的草莓成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草莓不比西瓜, 西瓜熟不熟,没经验的人光看瓜皮是看不出来的, 但是草莓熟不熟,光看颜色就知道了。草莓还没完全成熟, 就被凤起和金川两个嗜好水果的老饕给盯上了, 每天早晚他们都要去草莓棚里转悠一圈,红一个就摘一个,虽然没有完全成熟, 酸酸甜甜也别有一番滋味。

因为当时没钱,搭的是临时大棚, 比钢架大棚要低矮一些, 有些地方不得不弯着腰才能行走,但这俩货不嫌麻烦, 躬着身一垄垄看过去, 见一个摘一个, 连洗都不洗,直接就吃了。

吴桐面无表情地说:“我这不是专门给你们种的,我要拿来卖钱的。”照他们这种吃法,他是别想上市了。

凤起说:“我也花钱买,我的卡给你,随便扣。”

金川也笑嘻嘻地说:“从我工资里扣吧。”

吴桐恨恨地瞪金川一眼,这家伙总是胳膊肘往外拐,吃里扒外:“十块钱一个!”他以为能吓退他们。

谁知金川并不嫌贵,只是挠挠脖子:“那我一个月的工资能吃500个,一天差不多可以吃17个,合算!”

凤起则说:“不贵啊。你这草莓个头大,一斤估计不到十个,也就是一百多块钱一斤,跟淡雪价格差不多,我吃过淡雪,并没有你种的好吃。”

吴桐:“……”他已经被两个吃货打败了。

所幸草莓种得不少,而且结得也不少,刚开始熟得少,等时间一到,就大批量成熟了,两个吃货撑破肚皮也吃不完了,总算有多余的可以卖了。

吴桐将摘下来的草莓用泡沫网一个个仔细装好,分成三箱装好,交代金川:“这两箱是给胡九和青衫的,这一箱是给司墨的,你一起带到成都去,我会跟他打电话,让他去黄熹那儿拿。”

凤起这时正好从楼上下来,听见这话,忍不住拔高了声音:“你要给那家伙送草莓?”

吴桐听见这声音,想起昨晚上的梦,浑身有些不自在,头也不抬地说:“他教我弹琴,也没收费用,我送点水果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凤起瞬间就郁闷了,自己为什么就没这待遇呢,司墨吃就免费,自己吃就得掏钱,这也太区别对待了:“为什么我吃就得花钱?”

吴桐呵呵了一声:“要不你也教我弹琴啊?我就请你免费吃草莓。”

凤起说:“教就教!”

吴桐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凤起根本就不会弹琴,他拿什么来教自己?

没想到凤起说:“你的琴借我弹一下。”

吴桐终于拿正眼瞧他了:“你还真教?你会吗?”

“我先学学,反正你白天也没时间弹。”凤起说。

吴桐并不吝啬:“行,那你就拿去练吧,弄坏了赔我一把。”他不相信凤起能比自己学得还快,自己已经学了这么久了。

草莓送到成都,司墨很快就打电话过来道谢了:“你家的草莓味道实在是太好了,谢谢你!你太客气了。我想吃的话,能打电话跟你订购吗?”

吴桐说:“这有什么,想吃就来我家吃,几个草莓而已,还订购什么。我最近学会了《秋风词》。”

司墨知道他是在邀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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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教他弹琴,便说:“好啊,等我安排好这边的事就过去,到时候就叨扰了。”

吴桐在地里干活,听见房子里传来了铮铮的琴声,凤起还真练起了琴,听着是基本指法的训练。到下午的时候,吴桐就发现那不成调子的铮铮声变成了他熟悉的《秋风词》的旋律,听那琴声,完成度要比自己学了快一个月还要高。吴桐顿时就风中凌乱了,不可能吧,一天时间就比自己弹得更好,他之前肯定是练过的。

晚饭过后,凤起将琴搬了出来,说:“我今天的学习成果,大家帮我检验一下。”说完就开始弹琴。

《秋风词》是一首古琴名曲,也是一首短曲,指法简单,回环往复比较多,所以初学者很多都是从这里开始,学会容易,但要弹出这首曲子的情意并不容易。凤起一出手,吴桐便知道这家伙的水平在自己之上,不论是技巧还是感情上,他都领略得比自己强,一遍下来,竟能听出一些婉转惆怅之意。

一曲毕,在场的人都没有说话。凤起微微含笑:“弹得怎么样?”

金川惊讶地说:“凤教授你真的只学了一天?”

大熊说:“这曲子掌柜的不是也在弹吗?要不掌柜的你也弹个给我们听听。”

吴桐板着脸:“不敢献丑!”

王虎说:“如果凤教授没有任何音乐基础,能弹成这样,说明是极有天赋了。”

“也不是说没有音乐基础,学过唱歌,也能识谱,算是有音乐基础吧。但是没弹过琴。”凤起说。

“那也很厉害了,一天时间就能学成这样,说明凤教授很有音乐天赋。不过掌柜的你也弹得不错啊。”王虎说。

吴桐知道王虎明显就是在安慰自己,他之前总觉得勤能补拙,只要好好努力,总会弹好的,然而跟有天赋的人比起来,发现所谓的勤能补拙只不过是一种安慰罢了,有些事,你再怎么努力,也不及天赋卓绝之人随便动一动手指头的成绩。

凤起密切关注着吴桐的表情,发现他情绪低落了起来,说:“琴给你吧,晚上你自己弹,白天借我弹,回头我学会了教你弹。”

“不用你教,我自己弹。”吴桐听见这话恨得牙痒痒,他才不想让他教自己弹琴呢,哪怕他弹得比自己好。

凤起扭头看着他:“咦,不是说好了,我教你弹琴,你免费请我吃草莓吗?”

吴桐差点咬破自己的舌头,这话确实是早上挑衅的时候说的,谁知道他竟然当真了呢,而且还真能做到呢。

凤起露出胜利的笑容:“说话要算话啊!”

吴桐则郁闷得快要吐血了。

胡九拿到草莓后,当天就给吴桐打电话,说要买他的草莓,五十一斤。吴桐没有当即答应,说他得考虑考虑,胡九又加了十块钱,吴桐还是没答应,他打算听听青衫的报价,谁价高,他就卖给谁。

青衫是第二天才拿到草莓的,他吃完之后打电话给吴桐:“草莓的品相和味道都很好,如果都能达到这个标准,我按照特级的价格给你,批发价一百块钱一斤,你看怎么样?”

吴桐说:“可以。”这个价格是在他预想的范围之内了,所以也没跟对方讨价还价。

青衫说:“你那边产量有多大,每天给我出五十斤货有吗?”

“前期可能少一点,不够五十的话,能摘多少我给你送多少吧。”草莓马上就要大量成熟了,到时候每天采个几十斤还是可以的。

胡九当天又打电话过来了:“昨天不是说了给我送草莓过来吗?今天怎么没有带货?”

吴桐说:“什么时候说了给你带草莓了?价格不是没谈拢吗?我这边的批发价是一百块钱一斤,不二价,你能接受,我可以给你提供,不能接受那就算了。”

胡九干笑着说:“你可真会开玩笑,一百块钱一斤的草莓,跟进口草莓一个价了。”

“我这又不是进口草莓,东西好不好,胡老板你也清楚。”吴桐说。

胡九说:“东西是不错,但是品种太普通了,顾客心理接受不了那么高的价位,我顶多只能给你八十一斤,不能再多了。”他买草莓和西瓜的用途不一样,西瓜产量高,买一次西瓜动辄上万斤,自己肯定吃不完,当然是拿来拍卖了,草莓一次顶多就摘个几十上百斤,卖得再贵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他打算买来吃和送人的,贵了他当然肉疼。

吴桐说:“那就没办法了,我没办法给你供货。”他只种了两亩地草莓,每天顶多也就摘个几十斤,除去送青衫那边的货,凤起和金川每天也要消耗不少,他们自己也吃点,再消耗不完的,就送到熊猫超市去卖,便宜一点无所谓,就当给当地百姓发福利了。

胡九急了:“等等,吴桐,你不能这样啊,之前不是说得好好的,草莓熟了给我供货的,现在怎么反悔了。就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吗?”

吴桐说:“当时说了你要草莓,但也没说好价格啊,更没有签订合同。你现在达不到我的定价,有人愿意出高价买,我为什么要便宜卖?”

“嘿!谁挖我的墙角?抢我的生意?”胡九不高兴地嚷嚷起来。

吴桐说:“胡老板,在商言商,胡老板也不是黑社会,总不能强买强卖吧。”

胡九倒是想强买强卖呢,但是他实力不允许啊,听说凤起那家伙现在都长住农家乐了,便说:“这样吧,我明天去你那儿一趟,咱们见面谈。”

“随便你。”吴桐没有拒绝,他心里想的是,胡九这么大一老板,犯得着为几斤草莓亲自跑自己这儿来吗?

胡九当然不光是为几斤草莓跑一趟的,而是现在有人在挑战自己的权威,他得过来了解一下,看看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敢撬自己的墙角!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炫技

自打进入夏天,进藏的游客就多了起来, 顺道来卧龙镇看熊猫的人也多了起来。几乎每天, 都会有人来农家乐订房、吃饭,绝大部分客人都是冲着网上的宣传视频来的, 可见凤起给做的宣传片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虽然农家乐现在已经有了稳定可观的收入来源,但也没有取消吃饭和住宿业务。吃饭和住宿虽然赚的不多,但对农家乐的人来说,这是一种生活调剂,看看来来往往的人, 听听别人的故事, 日子才不显得那么单调。而且这些游客说不定还是潜在的客户呢。

大家都很欢迎有人来住宿。只是有一点,客人一多,人手就有点不够用了。客人的吃住都得有人照料, 除了做饭, 还得铺床洗被,有时候客人还会要求向导。

本来大家都挺忙的,现在就更忙了,吴桐便想到了再招人。这天吃晚饭的时候,他将自己的想法和大家说了, 大家都表示赞同。

金川举起了手:“招一个店小二, 负责接待和整理房间。”这些本来是他的工作,但现在他主要负责送货, 在家的时间不多。

“可以。”吴桐点头, 问大熊, “大熊,厨房里需要添个人吗?”

“添一个也可以。不过添人需要花钱吧,要不还是算了。”大熊有点不忍心吴桐多花钱。

吴桐说:“没事,需要就加一个吧。也没多少钱。”现在他的经济状况不可同日而语了,每天光卖菜卖水果日收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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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过万了,请个把人有什么问题,不光如此,他打算将当坠子的钱还清之后,还要给他们几个人加工资呢。

王虎说:“如果招人来店里帮忙,肯定是要在这里吃住的吧,我觉得最好还是请妖精,不要请普通人,你们觉得呢?”

王虎这话得到了大家一致认可,和妖精一起生活起码不需要遮遮掩掩,毕竟店员和客人不同,他们是要了解农家乐方方面面的。

吴桐说:“我不太知道去哪里找得到妖精,你们知道吗?”

王虎说:“我跟朱丹说一声吧,妖精管理处应该有所有妖精的档案,看他们能不能为我们推荐一下。”跟朱丹报备也是很有必要的,毕竟他们在这儿并不是单纯地开个农家乐,还有其他重要的职责,必须要是知根知底的人来,否则就是个安全隐患。

“我看可以,就让朱丹安排吧。这里比较偏僻,跟对方说一下待遇,3500一个月,管吃住,都是农场产的。”吴桐说,这工资在当地不算少,但毕竟地方偏,不一定有人愿意来,若是加上灵气蔬果为吸引,应该还是有人愿意来。

一直没说话的凤起问:“吴桐,你自己不招几个帮手吗?”

吴桐扭头看着他:“我招什么帮手?”

“你每天都在地里耗着,从早到晚,就没见你歇过,你招几个人来帮你种地,你负责管理就可以了,好歹也是个老板了。”凤起说。

吴桐听他说自己是个老板,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用了吧,我能做得过来。”除草有兔子帮忙,除虫有鸟类帮忙,他自己只需要翻地播种就可以了,有时候还要松松土。

王虎说:“凤教授说得没错,应该招几个人来帮忙种菜松土,别什么事都自己做。”

吴桐说:“可种地不像摘菜,不需要每天都种。”

金川说:“这个好解决,找临时工。要种菜的时候就去招人,一天一百块钱。”

凤起点头:“对,这个办法可行。”

吴桐想了想,这个办法也许真的可行,这样花费也不会太多,活儿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做好。

胡九说第二天来农家乐,事实上他并没有来。倒是来了不少客人,二楼的客房都快住满了。是几个家庭带着几个刚参加完高考的孩子自驾游去西藏,其中一个孩子关注了熊猫农家乐的公众号,坚持要来这里看野生大熊猫,家长拗不过她,便过来了。

来卧龙镇是计划外的事,几个家长原本还有点不太乐意,结果来了之后便觉得分外值得。首先是这里的环境真心不错,空气清新,景色优美,令人忘俗;其次是这里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蔬菜水果鸡鸭都是农家乐自产的,原生态无污染,口感尤其好,每个人到了这里,饭量都增加了,他们平时在家也都是吃有机菜的,但完全没法跟这里的菜相比;再次几个老板都长得太赏心悦目了,看着实在是养眼,对女性游客来说,真是额外的收获。

他们准备在这里住两晚,并安排一天时间去徒步巴朗山,看能不能偶遇大熊猫,顺便聘请了王虎当向导。

司墨是这群客人到的第二天过来的,吴桐高兴死了,客房正好还剩了一间,就安排他住下了。凤起觑着吴桐对司墨那份热情,心里酸溜溜,暗暗下决心要在琴艺上超过司墨,不给他再来的机会。

当天晚上,农家乐异常热闹。去巴朗山徒步的游客没有失望,他们在山间见到了一只大熊猫,那只熊猫坐在树上玩耍,还朝他们扔果子,把大家都高兴坏了。不用说,这熊猫又是大熊出演的。他不常出镜,一旦出镜总是令人万分惊喜。大家对今天的偶遇津津乐道,直嚷嚷这趟来得完全是超值的。

吃饭的时候,客人表示他们明天还要在这里住一晚,因为这里的菜太好吃了。一个女孩说:“我都不想走啦,回去后就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了。”

吴桐说:“你们是从上海来的吧?上海应该可以买到我们家的菜,我们跟上海的一家有机超市有合作,每天都送菜过去的。”

“真的啊?上海也有卖的,在哪里可以买到?”客人们都惊呼起来。

吴桐看向司墨,问:“司墨,青衫的店开在哪里?”

司墨说:“这我还真不清楚,我帮你问问。”说完拿出手机给青衫打电话。

过了几分钟,青衫就将超市的地址给发了过来。客人赶紧记下来,等回到上海,他们就还能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饭菜了。

吃完饭,司墨问吴桐:“今晚要弹琴吗?”

吴桐看着大厅的人,有点不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弹,便想请司墨到自己房里去弹,结果凤起去把琴抱出来了,说:“要弹琴吗?琴在这里。”

一个女孩看见琴,眼睛一亮:“哇哇,谁要弹琴啊?”

凤起指了指吴桐,说:“掌柜的要弹。”

女孩连忙鼓掌:“好啊好啊,我们有耳福啊,可以听掌柜的弹琴。”吴桐长得就特别出尘,再一抚琴,那不得仙气飘飘,迷倒万千女性啊。

吴桐瞪了凤起一眼,他什么时候说要弹琴了,但已经被赶鸭子上架,只好在桌前坐下来,说:“我才刚学,弹得不好,先来抛砖引玉吧,一会儿让司墨给大家弹几曲,他弹得比我好多了。”

大厅里安静了下来,吴桐开始弹奏《秋风词》,他学琴上没有太多的天赋,完全都是靠勤学苦练,《秋风词》他早就学会了,这些日子又反复练习,力求能弹出意境来。皇天不负有心人,总算是弹得有那么几分意思了。

喜欢旅游的人总是有一点文艺范的,很多文艺青年就是一把吉他走天涯,吴桐用一曲《秋风词》就把客人们给征服了,还有比这更完美的客栈么?

吴桐弹完最后一个音符,大家都沉浸在琴韵中,片刻后,大熊才拍手鼓掌:“掌柜的,你进步好大啊,弹得真好!”

所有人都回过神来,开始鼓掌。

吴桐站起来,笑了笑:“见笑了,让司墨给大家表演吧。他才是真高手。”

他将位子让了出来,司墨坐了下去:“那我就献丑了。”

司墨弹的当然不是简单的曲子,而是古琴名曲《高山流水》,这曲子复杂多变,极其讲究技巧。司墨弹得非常不错,将大家带入了高山流水的境界之中,听得十分享受。

弹完琴,凤起第一个鼓掌:“果然是高手,如登高山,如临幽谷,司墨先生学琴的年头也不短了吧?”

司墨看向凤起:“是有些年头了。”

凤起说:“我最近也学着弹了两天,想让司墨先生给我指点一下,看看有什么弹得不对的地方。大家姑且一听,别怪我污染了诸位的耳朵。”

司墨听他说要弹琴,有些意外,便站了起来。客人们看见凤起说要弹琴,都鼓掌表示欢迎,今晚这么多帅哥免费表演,那可不是赚翻了。

凤起坐了下来,开始抚琴。吴桐以为他要弹《秋风词》,结果他弹的却是另一首,琴音铮铮泠泠,十分悦耳,他竟领会到了琴声中的缠绵深情,不由得出了神。

琴曲很短,凤起抚完琴,抬眼环顾了一下四周,微微一笑:“多谢各位捧场。”

众人才如梦初醒,赶紧鼓起了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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