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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钻被窝 整个人像八爪鱼一样,牢牢地挂……
直到圆月高悬, 整个京市都进入梦乡,足足三个小时之后,邱蕊和王江才一前一后地从芦苇荡中走出来。
“死鬼, 你可真是厉害。”邱蕊娇羞无限地对王江说。
对于这种夸奖, 王江很是受用,当下又抽了几张大团结出来, 和事前掏出的那摞大团结一起,塞进邱蕊的怀里, 豪气地说:“大妹子,这钱你尽管拿去用!”
邱蕊捧着怀里的钱,巨大的喜悦和感动向她袭来,她激动地眼眶湿润,“王哥, 你对我真好。”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一出手,就给她这么多钱,邱蕊觉得,她的价值,只有在这一刻, 才真正地凸显出来。
她的想法和需求, 王江自然早就看穿了,不然也不能够把她骗到这儿来, 更不能得手。
“蕊大妹子,我现在更加确认,你家那个男人,就是有眼无珠不识货。”
邱蕊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吕大勇看上苏锦书那个小狐狸精了, 总觉得我哪哪都不如她。”
王江浑浊的眼睛骨碌碌转了一圈,邪邪一笑,“光好看有什么用,人啊,得尝过才知道什么滋味,你说是不是?”
“你个死鬼,就知道取笑人家。”邱蕊被他说得脸上臊得慌,佯装发怒地说。
王江邪笑着搂住她,“明儿晚上,我在这儿等你。”
“明儿晚上再说。”邱蕊推开他,脚步轻快地跑了。
“哼~小娘们,故作矜持。”王江望着她的背影,轻吐一句。
菊儿胡同37号大院左间,吕大勇已经回来两个多小时了,却一直不见邱蕊回来。
期间他妈和嫂子问过一句,被吕大勇敷衍过去了。他们做的事情不能声张,吕大勇除了等没什么别的办法。
吕家为了省电,入夜后一般是点煤油灯,房间里充斥着煤油的味道,吕大勇烦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他不是担心邱蕊的安全,而是担心邱蕊这个笨女人把事情搞砸了,令他拿不到钱。
邱蕊刚走进房间,吕大勇上前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质问,“你个笨婆娘,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别是被苏锦书发现了,把事情搞砸了吧?”
“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会不会被周凌霄发现吧!”邱蕊现在看吕大勇,怎么看怎么普通。
要钱没钱,要本事没本事,工作干得一般,喜欢在家和老娘一起欺负老婆,心思不正、惦记别人家媳妇
经过今天晚上,邱蕊无论怎么看吕大勇,怎么觉得她当初结婚的时候瞎了眼。
这么个普通的男人,他还那么自信,天天对自己嫌三嫌四的。
摸了摸胸口滚烫的一千块钱,邱蕊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吕大勇,径直上炕睡觉。
吕大勇一拳打在棉花上,胸口闷闷地,发泄一般朝炕上的人扑过去。
“啊!臭婆娘,邱蕊,你要干什么,谋杀亲夫是不是?”
邱蕊一脚把他踹下炕,吕大勇跌在地上,疼得大叫。
隔壁房间的刘大娘和林惠美听到动静,纷纷赶过来。
“哎呦,大勇啊,你怎么坐在地上?快起来,没摔着哪吧,给妈看看。”刘大娘心疼地上前扶起儿子,同时不忘蹬了一眼邱蕊。
大儿子去世以后,她就剩吕大勇这么一个儿子了,平常多多呵护。如今邱蕊竟然把她的宝贝儿子踹下床,刘大娘哪能这么轻易地放过邱蕊。
“邱蕊,我看你和你们家从一开始就没诚心想结这门亲是吧?前头带着一万的巨债上门,现在又把丈夫踹下床,不履行夫妻义务”
她的声音尖锐,只有一墙之隔的周凌霄和苏锦书想听不见都难。
“啧啧,人家夫妻间的事刘大娘也管呀。”苏锦书躺在被窝里,一脸稀奇地对周凌霄说。
周凌霄闭着眼睛,丝毫不为隔壁的争吵所动,“他们太吵了。”
隔壁的争吵在继续,邱蕊手里有钱,加上现在有王江给她撑腰,硬气得很,就坐在炕上说:“我为什么不履行夫妻义务,你问问你儿子,最近天天偷摸看人家周凌霄的媳妇苏锦书。那小狐狸精,快把他迷得找不着北了。”
“既然你那么喜欢那个狐狸精,找她去呀!用不着在这将就我,就算你将就我,我还不乐意将就你呢,就你这样子,我随便出去找个男人都比你强?”
周凌霄双目骤然睁开,如利剑出鞘般划破黑暗。
猝不及防听到自己的名字,苏锦书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坐起来,“狐狸精,我?”
吕大勇见自己阴暗的小心思骤然暴露在家人面前,气的脸红脖子粗,“贱.人,你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掐死你?!”
邱蕊浑然不怕,“怎么,恼羞成怒,想要杀人灭口?”
林惠美一直在旁边看着,看着看着,她就发现邱蕊很不对劲。一改往日的隐忍,像是突然找到了什么依仗,加上她刚才的话
“弟妹,你不会是在外面有人了吧?”林惠美试探地问道。
邱蕊眼中闪过一丝心虚,垂下头,很快又抬起头道:“好啊,你们一家人这是合起伙来欺负我还不够,现在还想给我扣上外面有人的帽子,存心让我活不下去是不是?”
说着,她激动地从炕上爬起来,冲到桌前拿起一把剪刀,拿剪刀对着他们说:“你们要是让我活不下去,我就跟你们同归于尽!”
没想到她突然变得这么刚烈,一屋子的人都被唬住了。
最后,林惠美站出来说:“两口子吵架,没得要动刀动枪的,大勇,你们别闹了。妈,咱们也该房间睡觉,天宫喊您呢。”
提到大孙子,刘大娘稍稍转移了注意力,再一看邱蕊手里的剪刀,不甘心地回了房。
她们走后,邱蕊也不管吕大勇,上了炕直接睡过去。吕大勇听到邱蕊很快打起了鼾,越发怒火中烧,却拿她没办法。
另一边的苏锦书在一开始的震惊过后,很快躺下了,她对自己的外貌有自知之明,确实挺招人的。
“周凌霄,今天有件事很奇怪,我发现邱蕊在跟踪我。”
虽然在胡同里碰见邱蕊的时候,她掩饰地还行,但苏锦书略一试探,就发现邱蕊确实在跟踪自己。
周凌霄:“我也有一件事,从我出这个院子起,到晚上回来,吕大勇一直跟着我。”
他是经过反追踪训练的,几乎在吕大勇跟上来的第一时间,周凌霄就发现了。
原本他想看看吕大勇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可刚刚听到邱蕊说吕大勇一直觊觎苏锦书,周凌霄脸沉如水。
“你做什么?”怀里突然多了一个温温软软的人,周凌霄吓了一跳。
苏锦书钻进隔壁被窝,出于害怕紧紧地抱住周凌霄精瘦的腰,“我觉得他们肯定是想要对我做什么,竟然如此费尽心思,太可怕了。”
“那个邱蕊是不是有病,吕大勇惦记我,她就要帮自己的丈夫进行犯罪行为,染指两家妇女吗?”苏锦书越想越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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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干脆手脚并用,整个人像八爪鱼一样,牢牢地挂在周凌霄身上。
周凌霄心跳乱了一拍,努力稳住呼吸,“我觉得,你可能想错了,邱蕊不可能帮吕大勇对你做什么的。”
苏锦书仰起头,“可是我还是觉得自己很危险。”
说完,她把头深深地埋进周凌霄的怀里,似乎这样就能安全一点。
黑暗中,周凌霄的神情不自觉变得柔和,他抬起手,轻轻拥住怀里的人,“你放心,我会弄清楚,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苏锦书在他怀里点头,小脑袋一拱一拱的,周凌霄最终没忍住,摸了摸她毛绒绒的头。
在周凌霄怀里睡了一夜,第二天起床,苏锦书的精神不错。
昨天卤好的猪头肉和猪耳朵放在冰箱里,尝过之后,苏锦书和倪红玉决定把卤味切好,先摆摊卖一卖,看看市场效果如何。
将猪头肉切成大小合适的块头,猪耳朵切成两半,放进琥珀色的卤汁中煮熟加热。
猪头肉中的瘦肉丝丝入味,皮肉之间的胶质更是妙物,黏糯弹牙;耳朵柔韧耐嚼,越嚼越香;加上她们经过反复调试的卤汁,香气扑鼻,她们对这两道产品很有信心。
然而,她们的信心很快就被打击了。卤猪头肉和猪耳朵卖了一天,还剩下一大半,最后两家分了一分,当晚饭吃了。
今天出师不利,苏锦书有点蔫蔫的,卤猪头肉和猪耳朵的味道这么香,没道理卖不出去的。
“你们的卤菜味道很好,只是摆摊的地方不对,应该去有钱人聚集的地方卖,比如金丝胡同。”周凌霄看她一直心不在焉的,提出建议。
苏锦书一点就通,“对呀,普通人可能会买点肉回去尝尝鲜,但受限于经济条件,最多买点回去尝尝。”
好在衬衫厂离金丝胡同不算远,店铺装好还需要一段时间,她们可以先去金丝胡同卖一卖,如果卖得好,也是对店铺的一种宣传活动。
周凌霄上了炕,自然而然地躺进了苏锦书的被窝。
面对她疑惑的眼神,周凌霄坦然地说:“你害怕。”
苏锦书:“我昨天害怕,今天已经不害怕了。”
周凌霄停顿片刻,依旧没从她的被窝里出去,眼神真挚地看着她说:“我今天害怕。”?
第32章 怜香惜玉 “周哥,不错啊,你学会怜香……
有那么一瞬间, 望着他格外真挚的眼神,苏锦书差点就信了。
“周凌霄,我是不是看起来像个傻子?”苏锦书开脸, 不去看他的眼睛, 省的被蛊惑。
周凌霄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腰上, “如果,我让你摸我的腹肌呢?”
抵制诱惑, 一定要抵住诱惑,苏锦书在心里默默地提醒自己,可是手上的腹肌硬梆梆、鼓鼓的,她的心蠢蠢欲动。
手感真好,苏锦书下意识地摸了几下, 就看见周凌霄促狭的笑意。
竟然被拿捏住了,苏锦书气得狠狠摸了几把腹肌,不能亏本。
摸完之后,苏锦书有点忐忑,周凌霄钻她的被窝,不会是想要对自己做什么吧。
“既然你摸了我的腹肌, 就要让我跟你一起睡觉。”周凌霄一本正经地说, “我们这是正当交易。”
苏锦书:“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她不是个喜欢纠结的人,犹豫片刻, 苏锦书直接开口问道:“你的交易里面,没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吧?”
周凌霄脸上闪过古怪的神色,像是完全没料到她会这么问,“我是没有,你呢?”
“你瞧不起谁呢, 我当然没有!”苏锦书气呼呼地说,明明钻进被窝的人是他,自己就只是馋了一下腹肌而已。
“所以,我们的交易合法合规。”周凌霄拥她入怀,四肢为笼,牢牢地将苏锦书圈在怀里。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是周凌霄的怀抱温暖又牢靠,苏锦书沉浸在温柔乡里,很快进入梦乡。
深夜,周凌霄听见隔壁有动静,悄悄起身,打开门缝,发现邱蕊鬼鬼祟祟地往外走。
周凌霄披上衣服,尽量隐匿身形,跟在她后面。
邱蕊毫无察觉,猫着身子离开胡同后,大步往公园走去。
摸着黑来到公园的芦苇荡旁边时,邱蕊小声叫着:“王大哥,王大哥,你在吗?”
连续叫了好几声,芦苇荡中既没有传出声音,也没有动静,邱蕊跺了跺脚,觉得自己被王江给刷了。
“啊!”邱蕊被人从后面抱住,惊叫了一声。
“大妹子,你怎么才来,我在这等你好久了。”王江迫不及待地把她扑倒在芦苇荡中,急切地拱她的脸,“我还以为是我昨天表现得不好,让妹子你失望了呢。”
邱蕊又惊又喜,“死鬼,你躲起来吓我干嘛,再这样,我可就不来了。”
“别呀,大不了,我今晚保证让你满意就是”
不远处的周凌霄听到这里,没有兴趣再听,转身就走。
回到大院后,周凌霄没有马上回家,来到东厢房,把何书嘉叫了起来。
“王江是间谍袁冈的同党,他怎么会找上吕大勇,又和邱蕊搞在一起的?”半夜突然被叫起来,何书嘉本来就迷迷糊糊,再听周凌霄说的话,他差点以为自己在做梦。
周凌霄:“我猜王江是冲着我来的,至于吕大勇和邱蕊,是他雇的吧。”
“那现在怎么办,我去把王江抓起来?”何书嘉拍拍自己的脸,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好去芦苇荡抓人。
周凌霄按住他,“现在还不是时候,王江的身手不错,你一个人去,很容易着他的道。除此之外,王江这么费劲心思也要除掉我,极有可能背后还有其他人,他不想让我继续查下去。”
“你的意思是,袁冈和王江都只是间谍网中的一员,还有其他人牵涉其中?”何书嘉彻底地清醒过来,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周凌霄点点头,“目前这只是我的猜测,不过这种可能性极大。至于抓王江的事,你等我消息,合适的时候,你再带着人去抓他。”
既然王江的背后牵涉到更多的人,何书嘉意识到自己不能打草惊蛇,“行,周哥,我听你的,你什么时候让我上,我就上。”
“还有一件事,锦书也被盯上了,我担心她的安全,你能不能向上级申请,派人保护她?”周凌霄连夜过来,主要是为了这件事。
“嘿嘿,”何书嘉不怀好意地笑了两声,“周哥,不错啊,你学会怜香惜玉了。”
大概两年前,周凌霄读大学的时候,有个女生喜欢他,天天跟周凌霄偶遇。何书嘉记得很清楚,无论那个女生跟他偶遇多少次,周凌霄都不带多看她一眼的。
女生壮着胆子来班里给他送早饭,周凌霄扫了一眼,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你送的饭不合我的胃口,下次别送了。”
他毫不留情的拒绝把人女生弄得当场就哭了,周凌霄却转身就回了教师,无视全班同学的打量和探究,专心看起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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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真的太爱周凌霄了,女生后来兵行险招,在周凌霄路过校园的小湖时,找准时机,在他走过的时候故意跳下湖,想让周凌霄救她。
谁知道周凌霄直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了,连一个眼神都没给湖里的女生,幸好那时湖边的人多,女生被救上来了。
人是救上来了,事却闹得挺大的,不仅外语大学的人知道了,连警察学院的人都听说了。关于京市外语大学“女生赌命跳湖,高冷学长目不斜视,痴心终付流水”的八卦传得沸沸扬扬,风靡各个京市的大学校园。
何书嘉听说后,特意从警察学院爬墙溜出来,跑到外语大学找周凌霄。
恰好碰见外语大学的教务主任在询问周凌霄关于女生跳湖的事情,只见周凌霄面无表情地说:“跳湖的事情是她一个人的决定,我谨记校规,不谈恋爱。主任,在学校谈恋爱会影响分配,您应该以我为荣。”
他这话说得,教务主任无从反驳,勉强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伙子,你的觉悟很高。”
有教务主任的认可,学校里学校外没人敢说周凌霄的不是。何书嘉那天在周凌霄身上见识到了什么叫郎心如铁、纵她投湖亦不怜,周哥绝对是世界第一冷郎君,谁都捂不热的那种。
“闭嘴。”周凌霄冷冷地回应何书嘉的打趣。
何书嘉早就习惯了周凌霄的冷淡,也不恼,笑嘻嘻地说:“周哥,你放心,你难得怜香惜玉一回,我明儿禀报领导之后,亲自带着人去保护嫂子,保证不让嫂子掉一根汗毛。”
周凌霄知道越搭理他,他越来劲,索性起身走人。
回到正间后,周凌霄小心地打开房门,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打扰里面正在熟睡的人。
几分钟后,周凌霄再次走出房间,来到左间的厨房门口,在门缝中夹了一家纸条。
第二天清晨,天灰蒙蒙亮的时候,林惠美照例起床来到厨房,准备做一家人的早饭。
她打开厨房的门,一张纸条从头上落下来,掉在地上。林惠美捡起纸条来看,上面用漂亮的正楷字写着“芦苇荡中风月正浓,正是偷人好去处,不如今晚十一点移步观看。——某路过热心市民。”
昨天晚上吕大勇夫妇吵架,林惠美就怀疑过邱蕊,看见纸条的内容之后,林惠美几乎立刻就锁定了目标,邱蕊今天晚上会去芦苇荡中偷人。
至于写这张纸条的是什么人,林惠美私心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他把这事告诉自己,铁定是个好人。
林惠美对邱蕊的意见,从她跟吕大勇结婚时就有了。为了娶邱蕊进门,林惠美搭进去好几个月的工资。
邱家要的彩礼高,订亲结婚样样都要讲排场。想当初,林惠美两口子结婚的时候,不仅彩礼什么的没有,结婚两家人坐一起吃了个饭,这门婚事就算成了。
她心里的不满在得知邱蕊带着巨债进门的时候达到了顶峰,原本林惠美虽对邱蕊有意见,但想着家里多了一个人,能有多一个劳动力撑着家,她的两个孩子也能好过一些。
谁成想吕家掏空了家底,却被人算计得明明白白,林惠美一直咽不下心里那口气。
她决定今天晚上密切关注邱蕊的行动,如果纸条上说的是真的,邱蕊晚上十一点会去芦苇荡偷人,她一定要揭穿这个弟妹干的丑事
上午十一点,卖完酸梅汤和冰棍后,苏锦书和倪红玉骑着三轮车来到金丝胡同一片卖卤猪头肉和猪耳朵。
这是早上起来现卤的,猪头肉和猪耳朵散发着令人食指大动的香气,琥珀色的表面卖相极好。
除了猪头肉和猪耳朵,苏锦书今天还顺便丢了三块豆干和四个鸡蛋进去一起卤,卖不出去的话,自己吃也是极好的。
“好吃的卤味嘞~香喷喷的猪头肉和猪耳朵~不好吃不要钱~”
两个人在胡同口卖力地吆喝起来,香气顺着风吹进胡同口,很快就有人闻着香气走过来。
一个年约四十岁,穿着旗袍、身量苗条、气质优雅的阿姨率先买了一块猪头肉和一个猪耳朵,“我闻着这香,就知道你们卤的肉绝对好吃,我可是好久没吃到正宗的卤味了。”
“谢谢阿姨认可,我送您一块豆干吧,这是我顺便卤的,您尝尝味道。”难得遇见大客户,苏锦书笑着说。
旗袍阿姨见着漂亮的小姑娘笑,心生欢喜,“那我可是占便宜了,谢谢你啊,小姑娘。”
“陈大姐,真像你说的那么正宗啊?”其他在摊子前观望的人就问了。
旗袍阿姨柳眉一竖,“我可是在部队的炊事班干了几十年的人,你怀疑我的口味?”
“那不能够,能经过您认证的,必须好吃。”有人就笑着说了,接着就有些围观的人上前买卤味,三下五除二就把苏锦书他们带来的存货买光,连豆干和鸡蛋都卖光了。
卖完之后,苏锦书朝胡同里张望,想看看那位旗袍阿姨还在不在,这一看,就看到了一个提着篮子过来的小眼睛老妇人。
老妇人也看见了她,立马停下了脚步。
倪红玉见她一直看向胡同里,问她:“怎么了?”
“没事,看见个熟人,之前有点不愉快。”苏锦书无奈地说。
那老妇人正是她上次来周家,接待她和牛城的骄傲公鸡——秋华。
第33章 演戏 这两人演戏是不是演的太过了?……
秋华是周家的保姆, 她本来正在为周家准备午饭,听见邻居说胡同口来了卖卤味的,味道很香, 就提着篮子想来买点回去。
谁成想, 卖卤味的竟然是苏锦书,两个人狭路相逢, 全都愣住了。
“大妈,您要买卤味吗?”倪红玉不知道他们过去的龃龉, 以为秋华是寻常来买卤味的顾客,热情地招呼,“今儿的卤味已经全部卖完了,明天您赶早。”
当初将原本是周庭韫的婚约推给周凌霄,是秋华一家子自己的主意。
别说是周老叶子, 就连周庭韫少爷自己都不知道。秋华见到苏锦书在这里,忍不住怀疑她出现在这里,是不是因为知道了什么想要把婚约对象给换回来。
“你们明天不要再过来了,这里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来卖东西的地方。”秋华昂着头走上前,一脸轻蔑地对她们,主要是苏锦说。
此时, 倪红玉才回过味来, 看看傲慢的秋华,又看看苏锦书, 一时拿不准该做出什么反应。
苏锦书直接不客气地回怼:“大妈,这条街是您家开的啊,你说不让来,我就不来了?”
距离上次苏锦书上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二十多天前,苏锦书周家来找娃娃亲对象时,以怯懦、无知的村姑形象示人,秋华根本没将这么一个人放在眼里。
可这次再见,苏锦书打扮得洋气时髦、做起了小生意不说,整个人的气质、气场也完全不同了。
秋华没料到她会直接反击,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你要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我们是什么身份,我们当然是普通的劳动人民了!”倪红玉见苏锦书不客气地开怼,明白眼前的这人是敌非友,忙统一战线,“大妈,您是什么身份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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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是要跟我们讲阶级那一套吧,那可不行哟。”
秋华皱着眉思索,想到什么,又神气起来,“你们这是在投机倒把,我要去工商局举报你们!”
苏锦书和倪红玉对视一眼,有点拿不准这件事情。
按说,现在的个体工商户越来越多,上面也没见要管的意思。加上改革开放的政策已经定调两年,以后商业环境只会越来越宽松。
但她们想要办营业执照办下来,需要等到九月份,也就是两个月之后。如果秋华去工商局举报她们,苏锦书也拿不准会不会受到影响。
见她们不说话,显然是别自己唬住了,秋华得意起来,“金丝胡同不欢迎投机倒把分子,你们赶紧走得远远的。”
“秋华,你在那瞎嚷嚷什么,你一个人,少在那代表金丝胡同了!”刚才第一个来买卤肉的旗袍阿姨从离胡同口最近的门里出来,不悦地看着秋华,“中央可是刚刚发了文件的,允许个体劳动者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
“也就是说,这两小姑娘在这摆摊卖卤味,是完全合规的,你少在这秀优越感了。”陈芳今年刚退休,胡同里住着的都是昔日的战友,大家平常喜欢聚一聚。
她每次到周家去看望周老爷子,保姆秋华总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就差没把敷衍怠慢给抬上桌了,有一次陈芳上周家去,秋华甚至给她端上一盘坏掉的点心,让她吃坏了肚子。
陈芳自然是咽不下这口气的,她从医院出来之后就想找秋华算账,但她家老伴拦住了她,“周老爷子对我有知遇之恩,更是在战场上救了我的命。他如今年纪大了,我们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让他烦心。”
她对周老爷子自然是尊敬的,这位从前线退下来的老爷子,曾经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因此咽下了这口气。
不料今天刚好听到秋华在胡同口欺负两个卖卤味的小姑娘,陈芳自然要出来仗义执言,她自己也是个普通工人,瞧不起谁呢这是。
秋华知道陈芳的老伴退伍专业之后在工商局工作,有一手的信息,她既然这么说,想必不会错,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阿姨,谢谢您仗义执言、告诉我们这件事情。”苏锦书笑着对陈芳道谢。
倪红玉:“是啊,我们差点以为金丝胡同里,都是像某人一样狗眼看人低的人物呢,好在您出来了。”
“哎~可别这么说,我们胡同里的人都友善着呢,你可别被某个人给误导了。”陈芳忙解释说。
苏锦书觉得这个阿姨怪有意思的,“嗯嗯,阿姨,您放心,以后我们出去,肯定不说金丝胡同的坏话。”
年轻、充满生机又爱笑美貌的小姑娘,陈芳一看就喜欢,拉着苏锦书的手说:“你们明儿还来啊,我等着买你们的卤味吃呢。”
“阿姨您放心,我们保证不受某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影响,就不来了,明天、后天、大后天我们每天都来。”
秋华见她们完全忽略自己,左一句右一句地挤兑自己,脸色铁青,“你们含沙射影地骂谁呢?”
倪红玉:“谁站出来承认就骂谁呗。”
“你”
“麻烦让一让,我们要收摊了。”苏锦书懒得跟秋华一直争执下去,推着三轮车准备走人,“阿姨,明天我还送您卤豆干。”
陈芳:“好哎,你们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啊。”
骑车回家的路上,苏锦书和倪红玉说了秋华的身份,和之前上门的发生的事情。
“难怪她对你敌意这么大,原来是为了让自己的女儿施雅得偿所愿。”作为看过书的读者,倪红玉明白过来,“可惜,他们一家机关算尽,最后周庭韫的命中注定,仍旧不是秋雅。”
苏锦书:“小玉玉,我真不明白,周庭韫一个长相普通的痞子男样,怎么那么多女的对他趋之若鹜,又争又抢的。写这本书的,不会是个男作者吧,不然我想不通。”
“想不通就别想了,幸好,周凌霄长得足够帅,还没人跟你抢。”
苏锦书深以为然,如果周凌霄长成周庭韫那样,就算他给的离婚费再多,苏锦书也只能对不起了,遗憾错过暴富的机会。
她们回到菊儿胡同后分开,苏锦书刚走进四合院,就碰见了来找她的何书嘉和佟清青。
“嫂子,有些特殊情况,我们出于工作需要,来保护你。”何书嘉对她解释说。
苏锦书吃惊道:“有坏人盯上我了吗?”
“不好意思,保密需要,我们不能告诉你实情,你只需要配合我们工作就好。”佟清青面无表情地说,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因为苏锦书一心维护周凌霄,佟清青对苏锦书从一开始的好奇、观望,变成现在的不待见。
“嫂子,你放心,没什么大事的,你该干嘛就干嘛,不用管我们。”何书嘉看她们之间的气氛奇怪,打圆场说。
好在苏锦书对佟清青的态度不甚在乎,只对何书嘉说:“那就辛苦你们了。”
“不辛苦,保护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职责。”何书嘉扬起灿烂的笑容说。
下午,苏锦书和倪红玉没有出去摆摊,而是研究增加卤味的种类。店铺大概一个月后可以开张,她们必须考虑除了金丝胡同中的客户群体之外,以衬衫厂和纺织厂工人为主的客户群体需求。
“小书书,我考虑了一下,咱们的卤味可以增加更多的素菜,比如你昨天尝试性丢进去的豆干,还有海带、腐竹、莲藕、笋丝这些,都是很常见的卤味。”
苏锦书眼睛一亮,“对呀,这些正适合经济不那么宽裕的家庭买来下酒或者加菜什么的。”
关键是这些素菜比起猪头肉、猪耳朵这些肉食,原材料更便宜也更易获得,相对应的,卖的价格也低。
两人都是行动派,说干就干,立马买了海带腐竹一类的素菜回来开卤。考虑到卤肉今天在金丝胡同的销量不错,苏锦书特意把表哥他们今天顺便送来的一对猪蹄也放进去卤。
准备今天做了大家一起尝尝味道,可以的话明天带一些卤猪蹄去金丝胡同试着卖。
“小玉玉,你晚上把你家那口子叫过来,大家一起吃顿饭,顺便尝尝新菜。”说着,苏锦书又对何书嘉说,“何叔何婶一会儿该下班了吧,你把他们也叫过来吃饭。”
何书嘉挠挠头,“这不好吧,我闻到肉香了。”
城里的工人每个月猪肉的供量只有一斤,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一个月不过三斤肉,他跟他爸妈不是乐意占人家便宜的性子。
“你是要跟周凌霄见外吗?杨向松一会儿可是会来呢。”苏锦书故意问他。
何书嘉立马答应,“那不能,我跟周哥是兄弟,哪有人跟自己兄弟见外的。”
佟清青看他们都对周凌霄颇为认可的样子,暗道周凌霄伪装的功夫真是一如既往地好。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能把人骗的团团转。
不,应该说,这辈子骗人的功夫更炉火纯青了。
“周凌霄,你回来啦,今天吃鱼吗?”苏锦书一看见周凌霄回来,就小跑着过去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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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凌霄的手上提着一条鱼和一个塑料袋,他放下鱼,拿出塑料袋里的豆瓣酱、干辣椒、花椒等调料,慢条斯理的说:“你不是想吃川菜吗?我托人买了调料回来,给你做水煮鱼吃。”
苏锦书开心地快要蹦起来,一直跟在周凌霄身边打转,“你真是太厉害了,竟然能把这些调料配齐,我想到水煮鱼的味道就流口水”
周凌霄挽起袖子,杀鱼、片鱼片听说苏锦书叫了一伙人过来吃饭,炒了三个素菜后,开始做水煮鱼片。
苏锦书就坐在灶上,说是看火,实际上一直在看周凌霄做菜。
佟清青看着从下班回来就忙活的周凌霄,怀疑周凌霄是不是换了一个人。
这样贤惠居家的周凌霄,是佟清青从来没有看过,也无法想象的,怪异的感觉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
同样感觉怪异的还有倪红玉,她发现苏锦书从周凌霄进门的那一刻起,围着周凌霄转不说,眼神就没有从周凌霄身上离开过。
更怪异的是,他们两个凑到一起后,就像画了一个结界一样,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其他人都融不进去。
这两人演戏是不是演的太过了?
第34章 玩火 周凌霄连狗的注意力都要抢
卤豆干、海带、莲藕、笋丝, 加上炖得软糯的猪蹄,卤水和肉的香气在弥漫在整个院子。
住在隔壁的吕天宫闻着香味,可他不敢去隔壁要吃的, 他这个年纪, 很多事情懵懵懂懂的。但吕天宫出于本能知道周凌霄不好惹,最近隔壁来的那个漂亮姐姐更不好惹。
于是吕天宫只能掉下泪来, “奶奶,我要吃肉、我要吃卤味!”
刘大娘在苏锦书身上碰了好几回钉子了, 一时有些拿不准,要不要再去隔壁试试。
左厢房,何明城和妻子忙着换衣裳。
“老何,你看我穿这件碎花衬衫和藏青色裤子怎么样?”何婶拿着一套衣服在身上比划,询问何明城的意见。
何明城正在脱工服, 抽空看了一眼,“可以,没问题,你就穿这身。”
“那感情好。”何婶高高兴兴地换上衣服。
一个院里住着,他们久久没出现,何书嘉找回家来, “爸, 妈,你们怎么那么慢呢, 快点,周哥菜都做好了。”
何明城携着妻子红光满面地出来,精神倍好。
“不是,爸,妈, 咱们就是去邻居家里吃个饭,你们还捯饬一番。”何书嘉见父母拿出最好的衣服穿上,错愕不已,“不知道的,以为你们是去见亲家呢!”
何婶上前拍了一下何书嘉的头,“你要是个姑娘,我跟你爸真想把你嫁给周凌霄,可惜人家是天之骄子,也看不上你,我们哪有机会跟人做亲家。”
何书嘉万万没想到,这院子里、胡同里有女儿的想把女儿嫁给周凌霄就算了,连没女儿的,竟然还不死心地想把儿子变成女儿嫁给周凌霄。
周哥做女婿真吃香。
“人家肯跟你做朋友,你就偷着乐吧。当初要不是小周带你读书,你小子能有今天。”何明城拉着妻子往正间走去,懒得搭理这个蠢儿子。
何书嘉摸了摸鼻子,默默地跟上。他爸这话在理,当时的情况,学校里乱的很,学生老师都不上课,根本没人学习。
要不是周哥压着自己跟杨向松读书,何书嘉自认当不上警察。
“老何,这可是小周第一次请咱们去他家吃饭呢,我真是激动呢。”何婶对何明城说。
何明城:“是啊,小周娶了媳妇,就是不一样。咱们一会儿可得表现地好好的,不能丢人。”
“这还用你说,我可是把今年冬天做的香肠全拿过来了,匆匆忙忙的,家里也就这两斤腊肠能拿的出手了。”何婶把手里提着的香肠提起来,在何明城眼前晃了晃。
何明城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一点,“这顿饭有鱼有肉,咱没得白白占人家便宜。”
何书嘉:就吃个饭,你们至于吗?
等他们到正间的时候,杨向松已经到了,他拿着一件灰蓝色的衬衫在向周凌霄展示,“周哥,我特意给你留的这件衬衫,简单不失高雅,最适合您嘞。”
苏锦书接过衬衫摸了摸,手感冰冰凉凉的,色系偏冷淡,确实很适合周凌霄,“你眼光真好,周凌霄穿上一定很好看。”
她知道周凌霄的衬衫都是白色的,除了之前苏锦书给买的热带夏威夷风花衬衫,清一色,正好改变一下风格。
“年轻人多穿点颜色鲜艳的衣服才好,显得有朝气呢。”何婶提着腊肠上前说,“我今年过年时候做的腊肠,带来给你们尝尝鲜。”
苏锦书笑着接过腊肠,凑上前闻了闻,“何婶,您这腊肠做的,这成色和味道,一闻就知道正宗。”
院子里热热闹闹的,周凌霄在桌上专注摆碗筷,每一只碗和筷子的位置都要标准一致,距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