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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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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形成流水线作业之后, 就能拥有更快的产出速度,比如平时一个簪娘一天能做五朵,现在就回提升到六朵, 甚至七朵,产量提高后,成本也降了下来。

但是高端绢花的做法,依旧掌握在少数几个手艺特别好的簪娘手里, 她们以后也是只供应高端线。

何货郎下回来拿货时, 还带着难言的惊讶,“这么快!既然这样, 我就可以放心推荐。”

“嗯?什么意思?”

“我的兄弟们,除了翠州城,还会在各个乡下之间来回走动,如果告诉县城里的人,这是州城最流行的绢花,又是一批潜在的客户, 时间不等人呐!”出货速度越快, 形势越猛烈, 越能以最快的速度占据市场。

何货郎带着一大批的绢花走了,还叫了一辆车,林屿才隐隐发现市场如此的大, 也只有走街串巷的货郎能够获得最真实的信息, 果然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他只需要把控大方向就行了。

*

买下河湾边的沙地后, 林屿先把地圈了起来, 除了准备种豆子之外, 还要预留出种芦荟的地方, 甚至说芦荟在稀疏透气的沙地里,长的更好。

芦荟胶也已经上市了,因为他可以养护皮肤,促进痘痘愈合的功效,所以尽管要价很高,依旧很受欢迎,夫人们会提前准备一盒,等到长痘时使用,也免得临时定还要等待。

因为之前的流水线作业很成功,林屿也试着开始把香膏的制作外包出去,让一些空闲下来的人手帮着摘花瓣,清洗,捣碎等等,只有最关键的步骤还是自己做,这样大大减轻了他的工作量,也有更多的时间来忙活其他的事情。

“大哥,这次的夏季限定香膏,还是荷花吗?”康安过来问下一步的计划,如果要准备新品,自然要早点去找花商。

“还是荷花吧,最应景不是?”虽然颜色浅淡,但是香味十分的清幽,难得的好闻。他甚至还去找陶瓷商烧了一批新的小瓷瓶,上面画了雨后的荷花,就是为了应景。

PS,来自希希的妙笔。

希希在颜色上有天分,自己学了一些基础的画册后,就开始摸索着学画画,她很有灵气,虽然基础功底不好,但画出来的画格外的感染人,如同清风明月,沁人心脾。

林屿的一点基础美术功底被掏了个空,剩下的再也不能指导她,不自觉心里有些遗憾,如果能找到更合适的先生就好了,但是,先生都不好找,女先生就更难了。

能够精通诗画的女子本来就少,而且必定家世不凡,就算再落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跑来当女先生呢?

如果说正常的文科,算学,以及一点点基础的物理化学他还能教,涉及到美术,林屿可是真的抓瞎了,这东西看天赋的!

说起来,四个孩子每个人的天赋点貌似都不一样,康安最擅长的还是算学,对这个也最有兴趣,市面上常见的算学书已经被他看的七七八八。

康平就显得散漫的多,对于杂书,风土人情类的更有兴趣,还有各种武侠志怪类型,一听故事两个耳朵就会支棱起来。

楚楚呢,喜欢的是偏门杂学,什么稀奇什么没见过,她就喜欢听什么,还热闹动手实践,上次林屿给芦荟做叶插,她是从头坚持到尾的,跟以前嫌弃芦荟黏糊糊的样子截然不同。

他们四个各有各的爱好,也逐渐生长成不同的样子。

林屿正想着几个孩子,楚楚拿着一份信进来,“大哥,这是从玄州送来的信,谁这么大老远送信来?”

玄州?林屿在脑中回忆,喔,那是本朝疆域中,最远离京城的一个州,靠近一大片沙漠,除了荒凉没人烟之外,也没有其他毛病。谁能从哪里给他寄信?

“我看看。”林屿拆开一瞧,原来是蔡元执!

蔡元执写信是过来报喜的,他单方面认为的。经过他跟蔡夫人的抗争后,蔡夫人算是勉强答应了蔡元执的投军计划,又是请了武师傅教导,又是疏通关系,终于把蔡元执塞到玄州的守卫军队里,成了一名光荣的戍边军,还附带两个旁支的堂兄弟。

蔡元执刚刚脱离母鸟的怀抱,叽叽喳喳的诉说自己的高兴,以及新到军队的见闻。在一看落款日期,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也不知道现在过的这么样。

林屿提笔回信想了想,还是按照常理来说,先告诉他进入一个新环境后要保持低调观察环境,确定里面大致的氛围。人是活在集体的动物,没有绝对的实力前,过分强调自己的个性很容易被排挤。观察后再来确定自己的行事风格,巴拉巴拉等等。

这也算是林屿的经验之谈了,他刚穿越的时候万分的不适应,还干过好几件傻事,也幸好那时年纪小没人在意。后来他才学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周围人的看法。

因为想的有点多,一口气写了好几页的信件,林屿勉强控制在五页之内,给蔡元执写好回信后,还给他捎带了一点吃的。青春期的男孩,那胃口就是无底洞,半夜都能爬起来啃半包泡面。

想起以前宿舍的哥们,林屿又格外加了几斤,毕竟现在的邮费是包干价,一封信一个价,加上包裹也不会加钱。

但蔡元执的来信让他想起个事来,应该问一问蔡夫人,有没有合适的先生能够负责教画画的,说不准瞎猫碰到死耗子呢?刚好被他捡个漏呢。

信件寄出后,他继续日常的生活,每天就是定时检查一下雇佣工人的进度。

自从“长兴蘑菇”开始出现在市面上后,再加上白县令的推波助澜大力度宣传,可以说是一炮而红,风靡一时,很多上档次的餐馆酒楼,都以能够及时摆上蘑菇菜为流行的标准。

甚至还有人专门做倒卖的工作,自己家的餐馆定购了二十斤,一扭头加价卖给别的小餐馆,赚的是盆满钵满,富得流油。

因为这种私下倒卖是控制不住的,所以反而倒过来推动了长兴蘑菇的产业旺盛。

毕竟以前,蘑菇算是山珍的一种,最常见的渠道就是山民们偶尔摘到个一斤半斤的,自己留着吃还不够呢,何况是上市销售。就算撞了大运摘了很多,也不够餐馆一日的消耗,更说不上什么稳定产出。

一种不够稳定的产出,那就不如没有。就好比最顶尖的大红袍茶叶,是送不上皇帝的书房的。因为每年品质最好的茶叶顶多有一斤两斤,如果皇帝喝顺了嘴,下次再要,底下人怎么给的出来?给不出来就要杀头,故而这成了不能言说的潜规则。

现在有人能够稳定的提供蘑菇,所有人都能放心大胆的吃。

赚到钱的东西,林屿还是想该怎么赚到更多的钱,帮着村里人早日实现共同富裕,把小小的蘑菇玩出花样来。

“晒蘑菇干?可是怎么晒啊,我没经验。”村长听到林屿的建议后,苦思冥想,“以前没做过。”

“我也没干过,这就只有劳烦大伯伯想想法子了。”林屿两手一摊,表示他只有思路没有法子。

“以前的蘑菇干都是直接从树底下摘的,到手就是干的,说明能晒干啊!”村长喃喃自语,“要不然,我们就先留出一部分蘑菇来试试?”

“这个可以,看看晒干需要多少天,然后能存放多久。”没有思路的情况下,只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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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实践摸索。

村长于是预留了一部分蘑菇,在林屿的建议下分成两份,一部分挂着晒太阳,一部分放进石板上,石板下面点燃炭火,用烤炉来烤干。

现在天气正热,悬挂在太阳底下的蘑菇,大概过了三天左右就干透了,上面的纹路啊形状啊都保持的比较完整。而烤干的蘑菇有点缩水,也干的更透。

两种蘑菇干了之后都放进阴凉的橱柜里,等着检查耐储存情况。同样的环境放了几天,晒干的蘑菇开始长虫子,去都去不掉。反而是烤干的蘑菇,并没有那么招虫子。

“看起来还是得烤干呐!这样放的更久。”林屿拈起一朵蘑菇说。

干透的蘑菇要再吃,就需要泡水,去掉了其中的土腥气,还格外多了一点风味。但是蘑菇的重量严重缩水,差不多要六七斤才能晒一斤干的,价格理所当然的贵。

村长啧啧称奇,打算等到下一季时让大家扩大种植面积,扩大产量,烤干的蘑菇就能运送到更远的地方。

第一百零二章

长兴县隔壁的县城里。

这里具体长兴县还有几十里距离, 但新兴的风潮已经吹了过来,在酒楼内,时常有人拼菜。

拼菜就是两人各出一半的钱, 点一盘“山珍荟萃”,高傲的点评一二,表示自己追上了时代的潮流,依旧是站在流行最前面的。

他们在酒楼里高谈阔论, 最后小心的, 一点点的把菜品全都吃下肚,打着饱嗝, 换个地方吹牛去了。

好几家酒楼都是这样的情景,不禁让人更加好奇到底是有多美味。

店小二苦哈哈的弯腰道歉,只说他们酒楼今日分配到的份额已经吃完了,实在是挪不出更多的分量,还请各位食客明天赶早,一定给他们预留。

各位老食客纷纷抱怨着, 却不得不按照小二说的做, 如果不预留明天的分量, 明天一定也是早早的分完,又要推到后天,一天推一天就再也没个完了。

小二一一登记了客人的姓名后, 拿着小册子进了后厨。

坐在二楼包间里的人转过头, 对着旁边的人饶有谈兴的说:“出去游玩一趟, 没想到这里竟然变化这么大, 冒出个什么长兴蘑菇来, 也不知道味道如何。”

跟他对话的是个年纪不大的姑娘, 肤色雪白, 神情恹恹:“爹要是有兴趣,就点一份呗。”

“好啊,那我可真的要试试。”男人喊了一声小二,一直候在门口的小二立刻推门进来,“我点一份山珍荟萃。”

小二躬着腰陪着笑,“客人,这菜已经没了”

“少来!你当我不知道这里头的门道吗!供给外面客人的分量的确没了,但是包间里,掌柜一定提前预留了,给我上一盘再说。”男人丝毫不以为意,直接揭穿。

被点破自家的小伎俩,小二也没脸红,他仔细的打量了客人,虽然穿戴朴素,但威势跟旁的客人不同,又点了包间,自然是得罪不起的客人,连忙答应下来。还直接去了后厨吩咐下单,做好之

后乘在托盘里盖好,一路送了上来,也免得其他客人瞧见。

男人饶有兴趣的挟了几筷子,鲜美的滋味在嘴里化开,竟然是难得的美味,他仔细的品尝后说:

“跟平时吃到的山珍已经有九成的相似了,如果要说哪种更好,我竟然一时说不上来。”

他难得这么夸赞一盘菜,小姑娘也生了一点兴趣,抬起筷子尝了一口,“还不错。”

“还不错就多尝点。”男人顿时就把整盘菜往女儿面前堆,巴不得她多吃一点,可小姑娘看到亲爹殷切的目光后,又勉强自己吃了一点,实在吃不下去了。

男人只能收回自己期待的目光,还是不死心,去找厨房打包了一份。

两父女只是路过这个县城,稍稍休息补充了食水后,又要继续上路,他们顺着官道一路行走,赶了一整天的路后,终于回到自己家中,一座位于山脚下的宅院。

家里唯一的老仆早就估算着日子,等着主家归来,听到车马嘶鸣后,连忙过去迎接,先牵马然后提行李。

“明玉,刚到家先去拜见你母亲,然后才去换洗,知道了吗?”男人叮嘱着,他知道女儿难以忍受尘土满身的感觉,只是这样太失礼。

叫做明玉的少女恹恹的:“我知道了。”她难耐的动了动身躯,像是在忍受。

而说话的男人,也就是明玉的父亲沈东篱,跟着女儿一起看望过妻子后,转身去了书房。

“最近有什么信件传来?统统交给我吧。”沈东篱对着老仆说,老仆连忙呈上一整匣子的信件,并且告知曾经收到什么礼物。沈东篱交友广阔,亲朋遍天涯,他又是个好动的,常常到处游走,

行踪不定,亲友索性每次写信写的老厚,把什么事情都交代的清清楚楚。

可除了亲友的信件外,还另外有几封信件,署名跟地址他都不认识,他问老仆:“这又是谁送来的信?”

“是个少年,大概在二月里来过一趟,身边带了四个孩子,打听到主家您不在,于是留下礼物回去了,因为礼物是一些吃食放不得,我问过主母后就分食了。此后也是隔一个月左右来信一封。”老仆恭敬回答。

“喔!估计是哪个故交的后代吧。沈叔办事我一向放心的。”沈东篱也没放在心上,先去拆其余的信件,拆完一封回一封,等拆到最后一封时,已经天色近黄昏。

沈东篱看着信封上的署名后,黯然神伤,心里如同压了一块大石,沉重而难受。只可恨他是山野闲人一个,没有一点权力,在亲朋碰到事故时,竟然一点忙都帮不上,只能干看着。

沈东篱拆开信后,一目十行的看完信件,信中好友托付他照顾子女以及继子,只可恨他又错过了。

沈东篱只用稍稍一向,就明白了那几封不知署名的信件是谁寄来的,他连忙翻找出来,细细阅读。果然跟他想的一样,是被他托付照顾的几个孩子来的信,因为彼此都不怎么熟悉,于是信件说的很简单,只说静候长辈有空闲时拜见。

再看落款,已经是四个多月前了。沈东篱猛拍大腿,暗暗懊恼自己又错过一回。

他拿起白纸回信,言道自己最近都有空闲,不妨见个面。让老仆把信件集合到一起,隔日就通过驿站传出去后,才去跟自己的夫人叙话。

沈夫人正在油灯下做着针线,针脚缝的细细密密的,充满了耐心和恒心,看到沈东篱过来,连忙放下布料,“怎么这次回来的这么早?”

“天气热了,明玉又受不得暑气,所以提前回来。”沈东篱回答。

“早点回来也好,我看明玉瘦了不少,回了家还能多吃两口饭。”沈夫人回答。

两人就着女儿的挑食问题聊了好一会儿,沈东篱这才插到正题,“赵兄写信过来,托我照顾他的子女。”

沈夫人手下一顿,针尖差点插到自己的手指,她嘶了一声,吮吸指尖,看到没冒血这才说:“怎么了,之前不是都好好的吗?怎么突然要你照顾?”

“我听赵兄的意思吧,是以防万一,万一有什么突发事情就让我看顾一二。”沈东篱大大咧咧的,“赵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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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付了,我当然要尽心尽力的。”

“那当然的。”沈夫人笑的十分勉强,但沈东篱浑然不察,还在滔滔不绝的说话,“我想的是,先跟那几个孩子见一面,然后问问他们有什么困难,能帮的就帮一手,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嘛!”

“嗯。”沈夫人低下头,“你做决定就好。”

“总要先跟夫人通一声气吧。”沈东篱强调,目光在烛火之下闪闪发亮。

沈夫人心头发软,泡在温水之中一样,这些年她还不够了解自家夫君的性格吗?好交友,心软,急公好义,碰到好友出事比自己好急,同时,他也爱护家人,疼爱女儿,总不能光享受好处,不接受坏处吧?

沈夫人再次低头:“你做决定就好。”这次就说的真心多了。

*

林屿暂时还不晓得因为他们的决定,依旧沉浸在忙碌中。

每一次他的香膏原材料来源,都是各村里收来的,费时费力不说,品质还不稳定,需要后期认真的挑选分辨,免得不合适的花瓣混进材料中,败了一锅材料的成色。

今年有了更多的钱财做支持后,他索性找来几个供应原材料的花商,跟他们开了一个简单的招标会。

他保证至少收购多少斤的花朵,一年四季的常见花都要,问哪个花商能够一口气吃下这口饭。

几个村子的花商面面相觑,都没明白林屿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屿干脆往明白了讲:“以前,大家手里有什么花,我就收什么花,并不挑拣品种和品质,也是因为大家种的花都比较杂乱,没的选。我的想法是,陈叔,你们上河村的土质适合种桂花,馥郁香甜,以后所有的桂花都在你处采购,你们扩大桂花的产量。秦叔,你们东家集靠着河湾边,种出来的荷花也是最好的,就专心的种荷花”

林屿是提前研究过各个村的土质和品质的,哪种花适应也是了解过的。他说起来滔滔不绝,一五一十都是种花经。

几个花商听得半懂不懂的,细细回想自己好像也没有任何风险,对方也承诺了会签订相应的契约,到了时候就会上门收购,还省了他们到处推销的功夫。

但出于谨慎心理,花商们还是说需要回家去商量,林屿点头答应了,他们肯定还不太适应这种模式,让他们考虑一下也是应该的。

林屿把人送走之后,回家计算每一瓶香膏需要多少花瓣时,上河村的陈叔又偷偷摸摸倒回来,一碰面就笑呵呵的说:“刚才走的急,竟然忘记跟林小哥说个事了。”

分明是不想其他的人听到吧?林屿没有立刻揭穿他,而是微笑着说:“陈叔有什么事情?”

陈叔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来,露出几朵紫红色的花朵,已经焉哒哒的不复美貌,他讪笑着:“这

花枯的也忒快了,我是拿来想要林小哥瞧一瞧,这种花能不能收?”

林屿拿起那几朵快要枯掉的花朵,细细的长杆子,喇叭一样的花瓣,浓浓的紫红色,带着一点微不可查的香气,他想起了记忆中一种遍地都是的花朵,紫茉莉。

紫茉莉又叫胭脂花,是曾经林屿居住的城市,家家户户都有的花朵,每到夏日的傍晚,就会静悄悄的开放,给夜晚增加了一抹美丽。更重要的是,这种花朵的果实,是上好的制作胭脂的材料!

第一百零三章

紫茉莉成熟后会有一种小颗粒的黑色果实, 剥开后里面就是制作脂粉的原材料,比任何的铅粉或者米粉都要轻薄细腻。

林屿拿着那几朵半干的花朵,细细嗅来还有清淡的香气, 但这种花原产地是哪里,又是何时来到此地的?他竟然不知道。

陈叔自己也闹不清楚,他努力回忆着:“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来的,一直都在我家院子的角落边长了点, 都不用特意照顾, 一长就是一大片,每年都要清理。”

而且因为傍晚才开放, 并不为人所知,平时不提都想不起这花来,也是这回陈叔听说要过来收购花朵,他老婆提了一句,陈叔才屁颠屁颠的带了花过来。

“是嘛,这花的颜色还挺好看, 紫红色。”林屿点头, “你那里有多少?”

陈叔摸了摸脑袋, “现成的花束只有十几株,能用的上吗?”

这个数量太少了,林屿有点遗憾, “可以尝试一下做口脂, 如果能出色的话, 或许明年可以考虑大量种植。”

可以考虑就行, 总不算空手而归吧?陈叔精神一振, 立刻热情邀请林屿去他家实况检查。林屿逛了一趟回来, 带回来一兜的花朵跟小半袋的紫茉莉种子。

先把花瓣清洗干净后研磨成碎, 提取其中的紫红色汁液,熬煮到粘稠后同样加入提纯过后的猪油,跟香膏的做法类似,但是其中有几个步骤需要改进,最后倒进小瓷罐里。

紫茉莉种子先上火蒸熟杀菌后,再一点点的剥开取得果实,这个活儿极其繁琐,剥的人耐性全消,林屿心想如果能做成脂粉一定要卖高价!比米粉什么的难搞多了!就这样安慰着自己,才勉强剥够一小罐。然后是研磨,纱布反复过筛三次,去掉杂质,终于得到一小罐的脂粉。

轻薄细腻,透着淡淡的润泽,看起来很好用的样子。

“希希跟楚楚!你两过来一下。”林屿把两个妹妹叫了进来,让她们试用紫茉莉粉。

果然是又轻薄又增白,效果十分的出色,不过口脂没有获得她俩的五星好评,因为小女孩并不怎么喜欢紫红色,显然更贴近贵妇人的审美。

“还行,不错不错。”林屿觉得这两样东西都很有市场,至少纯天然。现在市面上的脂粉就分为铅粉和大米粉两种,有钱的用铅粉,增白效果明显但是永久了会显的肤色发黄发青,而大米粉则是美白效果不够好,中间的市场自然应该有更好的产品来填补。

不管陈叔最后种不种桂花,紫茉莉肯定是多多益善,花朵跟果实都有用处。

这个契约规定的比较细致,到了播种的季节,规定一定要种多少多少棵,预付两成的货款,到了长花苞的季节,检查一遍大概的产量,给出三成的货款,最后等到花朵全部长成,检查合格入库后,再给剩下的五成货款。

这个法子还是林屿跟着新兴隆商行的徐夫人学到的,她们做买卖一向采用这种阶段付款的方式,彼此都不吃亏。

陈叔心里一琢磨,立刻察觉出这种制度的好处来。以前家里种花也就几亩,为了贴补家用,农忙时也要挤出时间,起早贪黑的照顾花朵,一年能不能吃上肉,能不能扯点布做新衣裳,全靠最后能不能卖掉花朵。

以前的花朵不好销售,多半都是压价卖给小摊贩,因为鲜花放不得,自从林老板开始收购花朵后,他们的日子好过多了,至少不用眼睁睁看着鲜花烂在地里。更别说契约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从刚刚开花就有银子拿,不比以前强?

陈叔想了想,又去找了跟他一起种花的农户,问他们的意见,结果农户比他还激动,让他赶紧答应下来。

“没看到林家村口的石碑吗?那可是县令大人的题字哩!有了县令大人的担保,我们还怕什么?倒不如说咱们不趁早,万一被其他村里抢走这个机会呢?”

种花嘛,种什么品种都是种,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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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其中一种,还更省事些。

陈叔也就不再犹豫,跟林屿签订了桂花跟紫茉莉的契约,各自在村长的见证下签的,谁如果违约,不仅在村里混不下去,还会被要求赔偿损失。

跟陈叔的契约一签,其余的花商也都坐不住,毕竟种花也不是什么独门技艺,被其他人抢了先就完蛋,争先恐后的跑过来签了契约,开始提前筹备起来。

林屿很满意,这样原材料的问题就解决了,他又省心了一点。

有个哭笑不得的点是,香膏产业还带动了养猪。因为猪油是不可或缺的油脂原材料,林屿经常在同村或者邻村之间购买猪油提炼提纯,养猪的人家眼看自己的规模不够大,索性多养了十几头来供应,因为他养的多,现在附近几个村子想要吃肉比以前方便多了,经常有人去买,猪肉的价格还降了两文。

经济从来都是一个整体,一个产业兴盛起来,其他行业都会纷纷跟进。

搞定契约的事情后,林屿终于收到了沈东篱的回信。

“拜见?”

“对啊,赵叔叔的朋友,这位叫做沈东篱的先生,住在翠州的郊外,咱们开春不是去过吗?沈先生当时没在,于是留下礼品就走了。”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位姓田的衙门书吏,当初跟同僚们一起凑钱,帮着康平他们叫了马车把人送过来的。他们自己可能没什么挟恩以报的念头,但是林屿都记在心里,没有一个劲的攀附上去,只是在逢年过节送上一份不轻不重的礼物,浅浅的维系着感情。

“那就去见见?”康安有点犹豫,他从前没见过这位沈先生,也不知道是个性格,兼具了长辈身份,有点怕。

“只是见面而已,混个眼熟,跟以前的田叔叔,李叔叔他们没什么不同,尽到晚辈的礼节。”林屿对待长辈的态度就是,你关心我,我尊敬你,如果想要充大辈儿对着他指指点点,觉得他哪儿哪儿不对,那就拜拜呐您哪!

经过他的安慰后,四个孩子慢慢想通了,也回信告知拜访的时间。

因为铺子的生意日日不停,所以他习惯提前半月做好布置,这样偶尔外出也不会影响接下来的计划。

既然是拜访当然要做好礼物,便宜的拿不出手,过于贵重的买不起,想来想去还是准备一点自己做的表示心意最佳。沈家有女眷的,他就准备了一套玉香雪的绢花,一大三小,怎么搭配都好看,而沈先生本人是炭笔。

因为炭笔携带方便,随时都能拿出来记录东西,还有搭配的册子,十分实用,另外就是长兴蘑菇,以及四色糕点,这样也不算失礼了。

赶了许久的路,终于来到沈家宅院外围,老仆沈叔眯起眼睛,努力辨认着:“前面来的是林家小郎君吗?”

“是我,带着弟妹来访。”林屿第一个跳下马车,然后接着妹妹先下车,康平也已经率先跳了下来。老仆连忙过来帮忙拿东西,同时把人往里面引。

沈家的院子从外面看很是威严,其实走进来之后再瞧,不免有些陈年失修的感觉,碎掉的青石砖没有及时更换,柱子上的漆也脱落了,露出木质的颜色,光线也不是很好。

不过坐在正堂的主人,反而让人眼前一亮,男人坐在左边的尊位,一身宽松落拓的青衣,不经意透出自在的感觉,看起来是不被世俗困扰的类型。而女主人温婉端庄,十分的可亲可敬。

第一百零四章

一碰面, 沈夫人先笑着说,“可算是见着面了,从前东篱没在, 倒是劳烦你多跑了一趟。”

林屿连忙回答:“夫人哪里的话!早该来拜见的。”说着他上前行礼,“见过沈先生。”

后面四个孩子也齐刷刷的站着行礼,各个都保持着礼貌。

沈东篱还是头一次见好友的继子,心里不免先带了三分挑剔, 唔, 长相倒是没的说,而言行举止里, 因为没有教导过,自带着粗俗,不太行的样子。

他一个挑眉,沈夫人都知道他心里想了什么,不由得一个手肘击了过去,提醒他别太失礼。

沈东篱勉强收好神色, 温和的说:“一路过来辛苦了。”然后把谈话模式调整到日常寒暄上。

林屿也跟着客气, 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聊了半个时辰,告知自家大致的情况后,沈东篱的眉头总算稍微舒展了些。

看样子, 还行。

正好到了饭点, 几个人就转移到旁边的花厅用饭, 沈家的姑娘沈明玉也跟着陪客。

饭桌之上好说话, 话题逐渐转成轻松, 聊一些日常的吃食之类的, 沈夫人也热情的招待着:“不了解你们的口味, 如果不合适尽管说。”

“怎么会,十分的丰盛,夫人尽心了。”林屿连忙接话,就是真的不合口味,大不了少吃点吃慢点,混过场面再说。

不过几个孩子都不是挑食的人,特别好养活,给什么吃什么,不然也不会个头窜的这么快。

在一片的宾主尽欢里,沈家姑娘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慢吞吞的夹着菜,每一口都是标准的嚼十下,然后才下咽,整个过程显得格外的慢。

楚楚捧着饭碗,一直在用眼角的余光瞧沈姑娘,两只眼睛滴溜溜的转,实在有些失礼,林屿借着夹菜的功夫瞧了她一眼,楚楚这才不好意思的收回眼睛来。

她好奇嘛!明明饭菜也不算难吃,怎么沈姐姐表现的跟喝药差不多,就差把难吃写到脸上。

用过饭后老仆沈叔送上茶叶,幸好不是现在流行的香料茶叶糊糊,林屿喝的十分开心。

“天气热,不如到小院的凉亭里坐着休息,更惬意。”沈东篱提议着,于是除了沈夫人留下收拾花厅,其余人都转移到院子中的凉亭。

沈夫人看着女儿瘦削的背影,唉,怎么样才能让她多吃点呢?单薄成这样,实在让人忧心。

几人转移到凉亭后,因为气氛放松,沈东篱就开始问起别的东西,比如他们都靠什么生活,以后有没有什么计划之类的。林屿答道:“在县城开了铺子,也能养活自己。”

“喔,那就好。”只是很可惜,大概是没什么机会求知上进了,沈东篱不免有些可惜,他想了想,“可去学堂里念过书呢?多学着东西,没坏处的。”

想起那些限制出身的学堂,林屿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没去过学堂,都是自己买了书回来自学的,弟妹们也是跟着我一起学的。”

“这个好!不论什么时候都要记得学习。”沈东篱些微改观,有心上进的至少不是什么坏孩子,他起了兴趣,“让我来考校考校你们。”

说着就随口来了一段四书里的典故,四书是所有读书初学者必备的书籍,算是入门级别,林屿当然看过背过,粗略的内容也还记得。但这也太像过年给亲戚表演节目了!来,学的什么乐器,哟二胡呀,来一个!

他连忙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甩锅不是,转让给两个弟弟,“让他们两来吧。”孩子小正缺机会呢。

果然,康平跃跃欲试,康安面上看着不动声色,实际上腰背都挺直,迫不及待想要展示自己。

沈东篱抽了两个简单问题,他们都对答如流,丝毫没有困难。沈东篱升起几分爱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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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问题的难度逐渐加深,甚至已经超过四书的基础程度,可能他自己没发觉问题的难度已经提升。

康平皱着眉头,这个题目他还没学过呢,但是文科类的题目不像理科,没学过也可以试着分析理解,他试着讲了自己的理解跟感受,康安也跟着补充了两句,填补上了漏洞。

“好啊,说的太好了,我先前竟然没想到这个角度,真是绝了。”沈东篱激动的把桌子拍的巴巴响,起身团团转,“不行,我得先记下来。”他正在到处找纸笔时,希希过去把随身的本子和炭笔递了过去,“用我的吧。”

沈东篱握着炭笔,跟平时毛笔的手感截然不同,他好奇,“这又是何物?”

“炭笔,毛笔写字很有风格和气运,但是携带不易,墨汁淋漓,还需要砚台,所以用这个做了一只容易携带的笔,只要撕开外包装上面的纸,也就能用,胜在方便。”希希认真的解释着:“沈先生不如先试试。”

沈东篱别扭的握着笔,慢慢调整着姿势,逐渐适应了炭笔的手感,在上面随手书写着,越是写他的眼睛越亮。

虽然刚开始很不习惯,但是在便捷这一点上完胜,有时候身在野外,灵感爆发,奈何还要找一块平地摆好笔墨纸砚,等全都准备好,灵感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小册子的大小刚好能握住,底下自带一块儿硬纸板,垫起来很平整。

多迅捷。

“聊什么呢这么开心?”沈夫人从回廊上款款而来,衣袂飘飘,转眼来到凉亭了。

一直没开口的沈姑娘这时说:“在聊炭笔呢。”她指着石桌上:“真方便。”

沈夫人瞧了两眼,弄清楚门道后,觉得的确是方便。她端了一些水果来供人食用。

等沈东篱记录下自己的灵感后,他才长舒一口气,“上次的题目,我总算有些思路了,或者我可以试着调转一个方向,从这边着手来试着解决”他讲的都是专有名词,本来以为几个孩子都听不懂,没想到楚楚突然插话,“如果是在这里,画上一条辅助线呢?”

她点了点沈东篱随手勾画的线条,然后在某个图形上点了点。

这是一道求异形图形面积的题目,难度程度大概在初中,沈东篱苦思冥想不得解,正准备换一个方向解答时,被楚楚一语道破。

“辅助线?怎么画?”他把纸笔挪到楚楚面前,眼神逐渐变的炽热而激动,困扰他大概半个月的题目马上就要解决了,他怎么能不激动?

“就是在这里画一条线,然后挪到这里来,原来的数值没有变动,再来求面积不就简单多了吗?”楚楚自己动手画好,然后又干脆算出了数值。

沈东篱听的一愣一愣的,“真的吗?我再来算算。”他怎么总觉得如此魔幻呢?他想了好久没解答出的问题,被一个小女孩轻而易举的解开?

结果他正着算了一遍,反着又算了一遍,这个答案居然是正确的?!这算什么,英才出少女吗?

沈东篱愣愣的不可置信,反而是沈夫人圆场似的笑了,“瞧你震惊的样子,须知每人的天赋不同,个人擅长的东西也不同,岂不闻圣人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以后我出门都不敢吹嘘了,原来沈先生居然被一道小小的题目震惊住了。”

沈东篱借坡下驴,“老了老了,脑子就是没年轻人转的快。楚楚到底是怎么学到这种法子的?”

楚楚嘴快:“大哥买了许多算学书回来,然后又教了我们用什么法子解答。”

这下,目光齐齐的聚集到林屿身上,妹妹都这么厉害,哥哥岂不是要上天吗?

被众人盯着的林屿坦然自若,采用万能的借口,曾经在收集到残本孤本上瞧过解法,于是记在脑中,只可惜残本上面模糊不清,翻一页就碎一页,只能另外誊抄记录。

听到孤本最后也没了,沈东篱万分遗憾:“这世间还有如此大才的前辈人物,我算是见识到了!只可恨不曾得见!遗憾,太遗憾了!”

“可他的思想跟智慧还是留了下来,传递给了后人,那不就是生生不息吗?身躯总会泯灭,但是思想是万世长存的。”

沈东篱念叨着万世长存这句话,不由得长叹道:“是我狭隘了,枉自活了这么多年,竟然还赶不上年轻人。”

“年轻人自有他的冲动鲁莽和勇气,年长者也有他的老成持重,从来就没有优劣之分,只看什么时候该用而已。”

“说的没错。”沈东篱眼中闪着愉悦的光,随后,又搬出好几个算学问题,热情的请教着。

林屿有点招架不住这样的热情,简单挑了几个回答。

凉亭里的气氛逐渐转向轻松愉快,拿着希希的笔记本,沈东篱替换回去,指尖不小心一碰,翻到了前面用过的地方。

希希喜欢画画,有时候想到什么东西就会随手记在本子上,所以上面都是她的涂鸦,什么图案都有,有时就是随手一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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