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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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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血脉

赵锦晴几乎是披着睡衣下的床,连拖鞋都没穿稳,就一路奔到桑适南的门口。

“儿子!快出来!”

她路过奚也那间时,脚步特意放轻了几分,生怕惊着他。

桑适南瞬间醒了。

昨晚照顾奚也折腾到半夜,他刚眯了不到一个小时。

奚也一向睡得浅,动静稍大就会惊醒,他怕吵到奚也,匆匆起身,套上裤子去开门。

门一开,赵锦晴急不可耐地问:“你昨晚说的那个船王,是不是沉聿——”话没说完,她的视线不受控制地往屋里一瞥。

床上还躺着一个人。

被角微微掀开,露出半截苍白的肩膀。那人似乎被冷风吹到,下意识往被子里蜷了蜷。

赵锦晴呼吸一滞,声音都变了调:“天哪!你床上那是……你们俩、怎么睡在一起了!?”

桑适南一瞬间黑了脸,赶紧上前一步,把门半掩在身后。

“还说呢,”他压低嗓子,“他昨晚吃了你做的芒果花生碎,我居然都不知道,他对这东西有点轻微过敏,整整难受了一晚上。”

“过敏?”赵锦晴一怔,脸上的惊色转成担心,“那他怎么不跟我说呀!”

“怕你失望呗,”桑适南说,“你辛辛苦苦忙活一晚上,他不好意思拒绝。”

赵锦晴又心疼又自责,捂着嘴在原地直打转:“哎呀,这孩子怎么这样!你让开,我进去看看他。”

“别——!”桑适南赶紧伸手拦住,“人好不容易才睡着,你一进去又得醒。再说了,他现在没穿衣服……真不方便。”

“已经稳定了是吗?那就好,那就好。”赵锦晴强行忽略后半句重点,拍了拍桑适南肩膀说,“好歹干了回正事。”

桑适南回头看了眼床上的人,随手抓了件外套出来。

他边洗漱边问:“你刚才急着找我干什么?”

“啊,对。”赵锦晴立刻想起正事,急忙把手机上那条新闻递过去,“你看看,沉聿舟你认识不?他跟奚也什么关系?”

桑适南扫了一眼,眉梢挑了挑,毫不意外。

“我一会儿还有事,”他拿起钥匙起身出门,“你要是实在想知道,等他醒了你自己问。”

“你能有什么事?”赵锦晴皱眉,“这大早上的,你身上还有伤,是去晨练?”

“不是,”桑适南拎着车钥匙,“我出去买点早饭。”

赵锦晴一愣:“家里阿姨不能做?”

桑适南无奈地叹气,抬下巴示意卧室方向:“奚也身体不好,很多东西都不能吃。家里阿姨不了解他的习惯,我自己买、自己做,放心一点。”

赵锦晴怔了片刻,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半晌轻轻嘀咕:“还真会照顾人了……”

桑适南刚走没多久,奚也就醒了。

醒来时,床上只剩他一个人。

被褥里还残着余温,空气里漂着药味,与桑适南身上的气息混在一起。

“哥?”他轻声唤了一句。

无人回应。

昨晚的记忆一点点浮上脑海。

他还记得他死活不要吃药,是桑适南把他抱在怀里哄着才吞下的。现在桑适南人不在,他的心底顿时生出一阵空落的慌意。

他光着脚下床,顺着走廊找出去:“哥!?”

声音刚出口,就在客厅止住了脚步。

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却不是桑适南。

“晴姨?”奚也暗骂自己脑子不清醒,居然忘了赵锦晴还在。

“哎哟!”赵锦晴吓了一跳,随即又惊叫一声,“怎么光着脚!地这么凉,赶紧把鞋穿上!”

她说着快步跑到门厅,从鞋柜里翻出一双厚拖鞋,弯腰放到他脚边。

奚也怔了怔,有点不知所措,只得低声道:“谢谢……晴姨。”

赵锦晴又拿过毛毯,熟练地替他盖在腿上,嘴里碎碎念着:“今年天冷得早,暖气还没开,你身体又弱,别着凉。”

奚也看着她那双忙碌的手,心神微动。

他一面觉得这场景有些不真实,一面又忍不住紧张。自己刚才从桑适南房间出来,会不会让赵锦晴察觉到什么?

赵锦晴正好开口:“你哥去买早饭了,一会儿就回来。”

奚也这才松了口气。

他重新坐好,察觉赵锦晴的神情有点微妙。既像在等他,又像有话要问。

他心念一转,主动开口:“晴姨是……已经收到我送的礼物了?”

赵锦晴一愣:“那座港口还真是你送的!?”

奚也有点看不出赵锦晴这是什么态度,斟酌了半天说:“我没什么别的可以回报,也不清楚您喜欢什么,就送了这个……晴姨是被吓到了吗?”

赵锦晴望着他,嘴唇张了张,半晌才找回声音:“所以,你……你真的是沉聿舟?”

奚也没有隐瞒,轻轻点了点头。

赵锦晴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似的,胸口发紧,倒吸一口气:“我的天哪,你就是寰海集团的那个沉聿舟?”

她捂住胸口,眼神在奚也脸上来回打量,仿佛要重新认识这个年轻人。

“晴姨知道我?”奚也反倒有些意外。

“当然知道!”赵锦晴激动得往前倾,“‘沉聿舟’这三个字,在业内谁没听过?我还纳闷儿呢,你怎么能在短短几年里把规模做这么大?”

奚也在赵锦晴面前还有些不好意思:“既然被人叫‘船王’,靠的当然是船队。”

“我当然知道你靠船队起家。”赵锦晴压低声音,满脸是掩不住的好奇与敬佩,“可我一直不明白,造船的资金量多大啊?最开始是谁给你投的资?”

奚也思忖片刻,温声答道:“这事说难也难,说简单其实也简单。几年前我无意中了解到,某个海外政府正在扶持本国造船业,对外开放投资贷款。这笔贷款几乎能覆盖八成造船成本。我能起步,靠的就是这个。”

赵锦晴在金融圈浸淫多年,立刻听出了门道。

她听得眼睛发亮:“也就是说,你用的是他们政府的扶持资金?”

“是的。”奚也轻轻颔首,“我用他们政府投资的钱造船,对方的唯一条件,是我以低价租赁形式,将首批船只长期出租给他们本国的公司。等租期一满,船就完全归我所有。而那几年租金的现金流,又刚好补齐我那两成首付款。”

赵锦晴震惊得一时说不出话,半晌才低叹:“空手套白狼啊……所以你几乎没花什么钱,就凭一场租赁协议,拿下了一支完整的船队?真是了不起,真的是了不起。”

奚也笑了笑:“晴姨说得太重了,我不过是抓住了一个机会而已。”

赵锦晴摇了摇头:“航运投资我虽然不算熟,但我知道,没有极大的魄力和能力,是绝不可能谈成那样的合作。你用政府贷款做杠杆,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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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收益抵首付,这样一来相当于有政府为你背书,这个时候你再让银行投资你做航运,几乎就是唾手可得的事。简直是天才操作!难怪你能在短短几年内,搭起那么庞大的海上帝国。”

“晴姨过奖了。”奚也很谦虚地说,“只是一点小聪明。”

“小聪明?恐怕不止吧。”赵锦晴轻笑,眼神越发带着几分欣赏,“我听说过你的后续动作。你借着那股东风积累起第一桶金后,转手就把整支船队卖给了政府,是不是?”

奚也坦然承认:“我当时以船队为筹码,与棉滇政府换得共南港的控制权。那才是我真正的目标。港口在手,才算有据点,有了据点,才能有通往更大版图的钥匙。”

赵锦晴心思转得极快,立刻接上:“卖掉船队,对你来说反倒不是损失,是吗?”

“没错,”奚也低声道,“那时我已经不再需要靠贷款造船。港口在手,我能自己建造更多、更大的船,也能让它们驶得更远。”

赵锦晴听得不住点头,眼底闪着惊叹的光:“像你这样聪明的人,我真不明白你看上我们老桑家哪一点了。”

奚也正好在喝水,险些呛到。

赵锦晴连忙替他顺气:“慢点儿喝,在我面前你紧张什么。”

说完她话锋一转,又认真起来:“其实我一直在关注你。只是有件事我想不明白,你最近的投资重心,好像都转到棉滇的木材加工和成衣制造上去了?这些,跟航运可八竿子打不着。”

奚也一愣,指尖轻轻一顿。

他没想到赵锦晴居然能仅凭一些表面上的信息,就捕捉到他真正的布局。

“晴姨,”他抬眼,语气温和却带几分慎重,“其实我真正的目标,从来不在海上。”

赵锦晴微微一愣:“那你是指?”

奚也放下水杯,轻轻转动着杯沿:“如你所说,木材加工和成衣制造,确实是我接下来的重点项目。棉滇有丰富的木材资源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如果能建立起完整的制造产业链,不仅能带动就业,也能推动当地经济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型。这样一来,在当地毒品犯罪被打击后,才能保证它不会还有复苏的土壤。”

他抬起眼看向赵锦晴,语气不疾不徐:“只是,要让这些项目真正落地,有两个瓶颈。第一是运输成本太高,好在这个问题我已经在着手解决,目前进度还算顺利;另一个就是电力。如果没有廉价、稳定的电力供应,再多的资源也没有用武之地。所以这个电力,就是我接下来最紧要的重点。”

赵锦晴忽然想起什么,惊讶道:“最近中棉刚刚谈成一宗水电站投资……不会也是你的手笔?”

奚也摇了摇头:“算不上,这个项目我没有参与,我顶多是个牵线搭桥的人。”

“那也足够惊人的了。”赵锦晴叹了口气说,“可我还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对棉滇这么上心?”

奚也的目光微微一暗。

是的,赵锦晴指出了关键。

事实上,他做的这一切,虽然根本上是想通过发展经济,彻底解决毒品问题,但其实这些已经远远超过解决毒品的范畴了。

他沉默片刻,声音低了下来:“棉滇不稳,边境就永远不得安宁。毒品、走私、暴力……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当地的经济里。我做的这些,既是为了发展那片土地,也是为了让它彻底摆脱毒品的桎梏。”

他停了停,语气轻缓:“但还有一个原因,我其实算半个棉滇人。”

赵锦晴诧异地抬起头:“棉滇人?可你看上去并不像。”

“因为我母亲是中国人。”奚也道,“听人说,我跟她长得很像。”

赵锦晴怔了怔,问:“那你母亲她……”

“生我的时候,难产去世了。”奚也轻声道。

他几乎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自己的母亲。

或许是因为赵锦晴与旁人不同,让他难得生出一点倾诉的欲望,跟她聊一聊那个对他来说仅仅是个符号化的存在。

关于母亲,他所知不多,仅仅限于旁人对她的描述。

他们说,她长得很美。

在棉勃那片潮湿而幽暗的山地上,他们私下会唤她“中国来的小茉莉”,也有人说她是“中国来的小百合”。

他们说,她干净得不像属于那片土地的人。

他们又说,她那么干净,不该出现在坤貌身边。

他们还说,坤貌很爱她。

也正因为那份爱太深,当她在难产中死去,坤貌把恨一并给了他。

他成了那个“害死她的孩子”。

或许是因为这个,坤貌才会不要他。

不过,奚也早已不在意了。

也许在意过,但那已经是七岁以前的事。

七岁以后,他只说自己是中国人。

是一名缉毒警察的儿子。

他有了身份,见得人的身份。

是不能告诉身边同学、却始终以之为傲的身份。

但……又能如何呢?

他是半个棉滇人,是毒枭的儿子,这个事实不会因为他被一个中国缉毒警收养而有所改变。

他的身体里,流着一半棉滇的血。

他生在棉滇,却被另一片土地生养,用另一种语言重新命名。

倘若说,会讲中国话,写中国字,吃中国饭,便能算作中国人,那么谁也不能否认,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

偏偏他流着一半棉滇人的血。

假使他不管不顾,如同壁虎断尾般斩掉自己那一半血脉,任它流干,就此忘记那里的一切,忘记自己的出身,何尝不能痛快?

可偏偏,他懂中国话,认中国字。

这些语言就如同诅咒,把千年的文化、血脉与归属,统统刻进了他的脑海。

那是一种名为“入世”的咒术,让他无法背离,无法逃离,驱使他回到自己的另一半故乡。

他必须回去。

那里还有他的“胞波”,那些与他同血同骨的同胞,还在贫困与战火中挣扎。

他不能视而不见。

更何况,他的爸爸,那个救他、养他的男人。

还躺在棉滇无名的青山里,等他去指路,带他回家。

想到这里,奚也忽然有些发怔。

他发现,自己其实很羡慕桑适南。

羡慕他自出生起就有家、有根、有可以依靠的归处。

不像他,要想拥有同样的东西,却要付出杀人的代价。

第62章 收养

下午五点钟,七岁的奚也背着书包,安安静静地走出校门。

夕阳将教学楼的影子拉得很长,操场上传来同学们叽叽喳喳的笑声,奚也皱了皱眉,只觉得这群小学生很吵。

校门口,老师正微笑着与一个个学生道别。

“再见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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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心。”

轮到奚也时,老师俯身冲他点点头,语气温和:“奚也同学,家长还没来接你吗?”

奚也没回答,只低着头,抓紧肩上的书包背带。

他抬眼望向门外,家长们拥在一起,举着手招呼自己的孩子。

空气里有甜腻的棉花糖味和车尾气的味道。

他在人群中一点一点寻找,眼底带着克制的期待。

但那个人并不在。

老师见他沉默,神情有些尴尬,正要再问,旁边一个大几岁的男孩凑上来,推了奚也一下:“喂!老师跟你说话呢!没礼貌!”

奚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极淡,甚至没有表情。

男孩只觉后背发凉,指责的声音戛然而止。

老师立刻出来站到两个人中间,挡住那个男孩:“不可以这样哦,奚也同学比你们都小,你们是大孩子,大孩子要更懂事才行。”

懂事?

这两个字从老师口中落下时,奚也暗自冷笑了一声。

他已经很懂事了。

从三岁那年起,坤貌就把他送到滇省,给他安排好一切让他独自生活、上学。

他从未哭过、闹过,一次都没跟坤貌发过脾气。

可即便如此懂事,他生日这天,坤貌却也没有来接他。

校门口的家长们在窃窃私语。

“这就是那个一直跳级的小神童?”

“才七岁是吧,居然都快念完小学的课程了。”

“聪明归聪明,但不觉得他性格太孤僻了些吗?跟同学、老师都说不上话。”

“天才不都这样?听说他爸是做生意的,很有钱。”

“有钱有什么用?从来没来过学校,连家长会都是保姆来。”

……

奚也深吸了一口气,快步离开校门口,钻进旁边那条无人的狭窄小巷。

墙角有积水,他小心地避开,坐在长满青苔的砖头上,摸出了手机。

拨号的短促嘟声在空旷的巷子里回荡。

其实三岁以前的记忆,他已经记不太清。

三岁之后,坤貌每年只在他生日那天联系他,抽空见一面。但因为太忙,他要么提前几天过来,要么推迟几天过来,很少准时。

奚也原本以为今年也会照旧,心里还存着一点小小的期待。

可电话接通后,等来的却是坤貌失约的消息。

他在电话里说,最近很忙,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至于生日,下次再补给他。

“……嗯。”奚也低声应了一句。

坤貌口中所谓的重要事情,是为了在棉勃站稳脚跟,打着“禁毒”的旗号大肆清洗。

他不可能真的放弃毒品。所谓禁毒,不过是借机剿灭其他毒贩,好把整个棉勃的制毒贩毒产业握在自己手中。

那时的奚也还不懂这些。

他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的父母能天天风雨无阻地出现在校门口,而他的父亲,却连一句“生日快乐”都能忘记。

他挂断电话,把手机揣进兜里,在巷口的阴影里蹲下来。

天色暗得更深了,墙头的冬樱花开在夕阳下,粉色花瓣一片片落在他肩上。

奚也盯着自己的鞋尖,一动不动。

如果现在走出去,他会看到别的孩子被父母接走。

他不想看。

也不想被他们看。

风从巷尾灌进来,就在这时,一双沾满泥灰的黑色皮鞋停在了他面前。

他抬起头。

一个陌生男人俯身看着他,脸上挂着不合时宜的笑。

“我是你爸爸派来的人,”那男人语气温和,“跟我走吧,我接你去过生日。”

奚也没说话,只静静盯着他看。

他看得太久,那人的笑意一点点僵住。

片刻后,奚也终于起身。

他没出声,把手放进了那只布满黄茧的掌心。

那掌心又粗糙又热,混着汗味和烟草气。

奚也却握得极稳。

他知道,这人不是坤貌派来的。

这是个骗子。

可他还是跟着对方走了。

他想知道,自己在坤貌心里到底占据多大位置,还是说,无他立足之地。

男人开着一辆老旧的出租车,车窗蒙着一层陈年灰垢。夜风从窗缝里钻进来,带着难闻的味道。

奚也坐在后座,抱着书包,安静得像个影子。

车一路驶进郊外。

他们到了一栋废弃的烂尾楼。

男人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坤貌!”男人咬着牙,声音沙哑,“你儿子现在在我手上,我问你!你是要你儿子的命,还是继续对我们这些人赶尽杀绝?”

答案自然如奚也所料。

在事业与儿子之间,坤貌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男人怔了一瞬,脸上的血色迅速褪尽。

他输了,输在他不了解坤貌。

奚也看着男人,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那死水里,还有少得可怜的一点点同情。

奚也知道,自己赢了。

赢在他比对方更了解坤貌。

男人的表情扭曲起来,胸膛剧烈起伏。

他猛地扑上来,揪住奚也的衣领,怒吼:“坤貌都不在乎你,那我就让他看看你是怎么死的!”

话没说完,奚也已抽出一支针管。那是他在男人外套口袋里顺手掏的。

他毫不犹豫地将针头刺进对方颈侧。

高纯度的毒品被推入血管,男人的呼吸瞬间一滞,瞳孔急剧收缩,口鼻溢出白沫,身体开始剧烈抽搐。

奚也退后一步,静静看着他。

男人睁大的眼里,倒映着他那双冷静到可怖的瞳仁。

那根本不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该有的眼神,那是一头从血泊中爬起来的幼狮。

但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晚了。

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声响,他脚下一软,整个人向后倒去。

“砰!”

倒地的瞬间,男人听见一声枪声在空荡的楼里炸开。

火药味迅速弥漫,带着灼热的金属气息。

他的身体被一枚子弹击穿,血从胸口喷出,溅在奚也的脸上,温热的,带着腥咸气味。

奚也怔怔地看着面前那具尸体。

刺耳的警报声从远处骤然响起。门外的铁锁被人一脚踹开,嘈杂的脚步声冲进楼道,一阵强光扫过满地的灰尘与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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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奚也第一次见到桑从简。

男人身形高大,黑色夹克被夜色镀上一层冷硬的光。他持枪立在光影交界处,枪口还冒着一缕未散的青烟。

桑从简低身检查地上的毒贩,确认无生机后,他抬起头,看见了坐在毒贩面前、一脸无措的小孩。

奚也蜷缩着,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猫。

桑从简收起枪,慢慢走过去,在他面前半蹲下:“你没事吧?”

奚也抬眼,空茫的浅色瞳孔里藏着惶恐,他盯着桑从简,像被吓傻了似的轻轻摇了摇头。

桑从简叹息一声,伸手将他抱起。

怀里的孩子僵硬得像块石头,身体在微微发抖。

他背后陆续有人赶到。

“队长,这毒贩……”一名同事检查完尸体后开口,“中枪前就已经死了吧?”

桑从简下意识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奚也。

奚也把脸埋在他怀里,手却攥紧了他的衣领,指节发白。

桑从简顿了顿,语气平稳地接话:“应该是吸毒过量吧,你们看看尸体周围有没有注射器。”

话音落下,奚也手上的力气终于慢慢松开。

桑从简看着他,眯了眯眼。

这个孩子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冷静,与年纪极不相符。

半晌,他轻声问:“你要不要跟我回家?”

奚也怔了一下。

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很危险,或许他已经一眼看穿了他的所有秘密。

可桑从简又说:“几天没洗澡了吧?跟我回去洗洗干净。”

奚也低头嗅了嗅身上的味道,自己都嫌弃得皱起了眉。

这点儿嫌弃终于战胜了他心中的防备,犹豫片刻,他还是小心地朝桑从简点了头。

“我离婚那年,我儿子也差不多你这么大。”

吹风机的热风裹着奚也,热气一点点掠过他的脖颈和鬓角,带着淡淡的洗发水味。

桑从简替他吹干头发,用毛巾裹住,又把人抱回床上。

“嗯,这样才算有点人样,”他半笑着说,“去,把衣服穿上,穿好出来吃饭。”

洗完澡的小孩就像一块香喷喷的小蛋糕。奚也穿着桑从简儿子的旧衣服,那衣服对他来说有点大,袖子卷了三层,走出来时,裤腿全拖在地上。

桑从简打量着他,皱眉:“瘦得跟猫似的,这是我儿子七岁穿的衣服,你俩个头差得有点多啊?以后得多吃点,不许挑食,听明白没?”

桌上摆着一桌糊弄饭菜:炒蛋焦黑,青菜有点咸,汤还带着炭味。

奚也沉默着,表情有些微妙,说实话,狗吃得都比这个好。

他实在有些下不去口,眼巴巴地看了一眼桑从简。

桑从简被他那眼神看得发笑,瞪他一眼:“我刚说什么来着?别挑了,有口热饭吃就不错了。我这桌好歹看得出来是顿饭菜,要换成我前妻下厨,你没被她毒死那都算你命大。”

奚也抿了抿嘴,默默端起碗。

饭粒干硬,他一口咽下去,胃都跟着打了个结。

他终于硬着头皮吃完,放下筷子,简直是迫不及待地对桑从简说:“谢谢你,吃完我就走。”

好在只吃这一顿,不用一直吃。等他回去以后,就让坤貌给他请的做饭阿姨好好给他改善伙食……

桑从简轻笑一声,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走什么走?以后你就要跟我一起吃苦了,还是要早点适应我的厨艺才行。”

奚也一愣。

“咳——”他一口气没喘上来,被呛得眼泪都出来了。

“怎么了这是?”桑从简拍着他后背,故意逗他,“没必要这么感动吧?”

他顿了顿,补充道:“为了收养你,我可是跑了不少手续。放心吧啊,以后你就不是黑户了。”

奚也抬起头,巴巴地看着桑从简:“……你其实可以把我送回去。”

“送回去?”桑从简挑了挑眉,“送回你那个毒枭父亲身边?”

他习惯性地摸出一根烟叼上,打火机在指尖一转。

火光刚亮了半寸,又被他摁灭。

他看了眼桌边的小孩儿,叹了口气,把烟放到一旁。

然后他倾身过来,低声对奚也说了六个字:“吸毒过量致死。”

奚也猛地抬起头,瞳孔震颤。

桑从简靠在椅背上,双手抱胸,神情淡淡:“正常来讲,一个毒贩头目是不会碰毒的,更不会不知道注射过量高纯度毒品是什么后果。那个人求生欲很强,不然也不会绑架你去威胁坤貌要一条生路。说吧,你怎么骗过他的?”

奚也的嘴唇一点血色也没有,咬死不承认:“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桑从简盯着他看了几秒,唇角微微扬起:“行啊。嘴挺硬。那你以后在我身边,可得老实点。”

他俯身过去,伸手轻轻捏了捏奚也的脸颊:“不然,我不介意帮你‘想起来’你都干过什么事。”

奚也的呼吸几乎停了,心跳在胸腔里乱撞。

“听明白了吗,小骗子?”桑从简低声道。

说完他松开手,起身去冰箱拿东西。

奚也坐在原地,指节紧绷,藏在桌下的拳头微微颤抖。

他明白桑从简在打什么主意。

他现在有把柄在桑从简手上。

桑从简之所以会收养他,不是出于同情,而是因为他那坤貌儿子的身份。将来,桑从简也可以像那个绑架他的坤貌仇家一样,拿他去跟坤貌谈条件。

桑从简这时端着一只蛋糕回来了。

他插上蜡烛,烛焰一点亮,摇曳的光映在奚也的脸上。

“生日当天被人绑架,没过好吧?”桑从简说着,将蛋糕推到奚也面前,“给你补上。”

奚也呆呆看着黑暗中那团微弱的火光,听着桑从简跑调的生日快乐歌,他眼前的光慢慢糊开,像是有雾气在升腾。

真是个不自量力的警察。

他心想。

你们的算盘要落空了。

在坤貌眼里,他不过是一颗可以随时丢弃的棋子罢了。

但是,但是……

他抬眼,看着烛火中映出的桑从简的侧脸,心底那点隐秘的念头在悄无声息地生根。

他这颗棋子其实也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他会向他们证明他是个有用处的人。

第63章 线人

桑从简收养奚也的第二年,奚也就读完了小学所有课程。

他拿着学校的通知单回家时,桑从简正在厨房烧水壶,滚水咕嘟咕嘟地响着,他听完奚也的话,手里的烟差点掉进壶里。

“等、等会儿?”桑从简愣住,皱着眉头,“你今年几岁,八岁?我儿子八岁还在读小学二年级,现在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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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初一。你这……都快赶上他的进度了。”

奚也摸不清桑从简的语气,抿了抿唇,斟酌了半天小心问:“那,要不……我念慢一点?”

“念慢点儿好。”桑从简伸手关掉灶火,靠在灶台边。

他神色严肃,在认真考虑别的事。

“你跟你们班同学年龄差得太大了,不太好相处。”他说着,转头看了奚也一眼,“我担心你被欺负,明白吗?”

奚也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表情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顺从。

桑从简盯着他沉默了片刻,忽然笑出声:“要是你跟我儿子一个学校就好了,有他罩着你,我都用不着操心。”

又来了,又开始说他那个儿子。

奚也心想。

他常听爸爸提起那对母子。

过去的很多个深夜,他有时就会看到爸爸半夜坐在客厅的旧沙发上,手上翻着一本相册,烟灰缸里积着好几层烟蒂。

那些照片边缘已经磨得发亮,桑从简每次看都会看出神,也因此察觉不到奚也偷窥的目光。

那是很老很老的照片了,桑从简说他儿子比他大五岁。

这些年桑从简从没有回江州找过他们,他们也没同桑从简联系过。

但奚也知道,爸爸有多爱他们。

奚也第一次看到那些照片,是在某个午后。

他趁爸爸出门买菜,偷溜进爸爸房间,从抽屉底层翻出那些被爸爸摸得包浆的照片。

他坐在床边,看很久很久。

有时候真忍不住想撕了它们。

每次脑子里出现这个念头时,照片里那个男孩总像是能看见他似的,那目光让他收回了手。

照片是桑从简偷拍的,拍的是他正在上篮球课外班的儿子。

男孩刚打完一场球,站在一群同龄人中,个子格外高挑。才七岁,身高却已经追上十一二岁的孩子了。

奚也总算明白,为什么爸爸总说他身高差一点儿。其实不是他矮,是爸爸的儿子窜得太快。

照片里,男孩正坐在场边喝水。察觉到有视线黏在自己身上时,他下意识地转头。

他皱眉看向镜头的方向,却不知怎么没能绷住,嘴角克制不住微微上扬了一下。

镜头刚好抓拍到了这个瞬间。

奚也看着那张照片,心想这个哥哥真好看。

虽然现在年龄不大,但眉眼清爽,看得出将来会是个帅哥胚子。

尤其他皱着眉不耐烦,却又被爸爸逗笑的时候,好看到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奚也指尖摩挲着照片的边缘,片刻后,小心地将它塞回抽屉。

从此再也不想撕照片的事了。

那时候,爸爸还有一个老朋友。

老朋友常从江州飞来滇省探望他,每次来都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

奚也叫他聂叔。

聂叔是爸爸大学时的同学,据说当年还是室友。两人毕业后又被分配到同一个单位,一起结婚、生子,几乎所有人生节点都并肩走过。

后来爸爸主动申请调任到滇省,而聂叔留在了江州。除了是老同学,聂叔还是爸爸的上级领导。

当初奚也的收养手续、入籍身份,都是聂叔帮着一手办下来的。

聂叔每次过来,还会顺手带一两张哥哥的照片。

于是奚也就这样,隔着那几张方寸相片,看着哥哥一点点长高、变瘦,从孩童长成少年。

聂叔告诉爸爸,哥哥在学校很受女生欢迎,人缘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奚也刚好放学回家。

聂叔笑着朝他看过来:“说起来,我们小宝也长成小少年了。小宝呢,在学校有没有女同学给你表白啊?”

爸爸说:“他那些女同学都大他四五岁,有个屁的告白,对吧小宝?”

奚也正靠在沙发边收书包。

听爸爸这么说着,他就在书包里摸到了几封被人硬塞进来的情书。

他停了停,随即若无其事地摇头:“没有。”

不用拆开看也知道,这些情书都是男同学写的。

桑从简的逻辑没错。女同学们的道德底线和分寸感都很好,不会对一个年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男孩起什么心思。

但那群狗日的高中男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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