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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曼伯亚捂住鼻子发出了夸张的痛呼声,我惊住了,看了看手心,从未投掷正中过目标的我,怎么就投中了呢?
众人的目光全投向了我,斥责、鄙夷还有嫉妒——引起了美男注意,怎可能不嫉妒?
“不过,”曼伯亚忽然迷魅一笑,“既被自己的情妇击中了,痛也是应该的。”
众人目光又转变为惊奇、震惊、不可置信。尤其是我之前混的那堆女人里,有几个认出了我,发出了抽气般的惊呼。
谁能想到愿意让人倒贴的王子公开承认的情妇是这个完全不起眼,坐在角落里都没人搭理的怪女人。
我这才意识到曼伯亚是在向人们介绍我是他的情妇。
我不肯坐到主位上,他不强迫,但在即将和新娘同房前,却公开了我与他的“关系”。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却笑得更明媚,众人的眼神更惊奇,我才发觉我此举更像是打情骂俏。
午夜,我坐在卧房内,百思不得其解。这个超受欢迎的男人是怎么看中了我?
房门被轻轻敲响,居然传来曼伯亚的声音:“我可不可以进来?”
“不,我要睡了。”我连忙说。
“对不起,”他隔着门居然说,“我应该把结婚的事提前告诉你的,可不知为何,我一直不大愿意你知道这事。”
他不说还好,一说我忍不住打开了房门,拿着一柄水果刀对着他,“我告诉你,以后不要缠着我,也不要告诉别人我是你情妇,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满脸委屈,“我这样的男人你都看不上,你看得上谁?柏诺特吗?他不会娶你的。”
我冷笑,仍用刀对着他,“你也不会娶我啊。”
他笑了起来,很温柔地,“我说实话,你会恨我,不说实话,你还是恨我。我想说的是,你这样条件的女人,没有位高权重的男人愿意娶的,因为妻子的位置只给最能帮得上男人的女人,但你当情妇没有问题,哪怕首席情妇。”
“我既不想做情妇,也不想做妻子。”
他笑得更温存体贴,“你这么固执,只会让本属于你的机会偷偷溜走,待你的位置被别的女人占了,你会后悔不叠。”
“我不会后悔。”我冷笑得更厉害。
“呦,还嘴硬?”他爱怜地摸摸我的脸,被我打掉,他只是微笑,“我亲爱的美人,你一无貌,二无财,三无聪明才智,家世背景更是全无,离了我,连普通平民都不如,你这样的女孩,到底凭什么这么傲娇?”
我的眼泪涌了出来,“不用你管!”
他叹道:“你会后悔的,一定会后悔的!”
他的言下之意,他迟早会飞黄腾达,我最后会潦倒至死,哪怕讨饭讨到王宫门口,也不会再被他多看一眼。
“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的女孩,”他再次温柔地摸摸我的脸,“别考验我。”
这一句话与柏诺特曾说过的一句类似,“错过这一次机会再没有了, t我不会再这么放下身段。”
我愤怒,再次打掉他的手,“把你的手拿开。”
他收回了手,笑容渐渐收敛,“也许你真的需要一点教训了。”
我冷然地看看他。
天还没有亮,离他离开只有两个钟头,天际深处隐约出现浅白天光。
我被勒令即刻离宫,只能带上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是进房来通知我的侍女们强调的。
最初的震惊后,我默默地收拾起了东西。其实也没多少东西,几件从雅妮公主那儿带来的衣服,刚收拾完毕,我就被身后一名侍女不知用什么东西敲晕了……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被遗弃在冰天雪地中。四处一片雪茫茫,一眼看不见天际,北风呼呼地吹来,刮得我怀疑人生。
我的包裹就放在我旁边,除此之外,一无所有,连一件厚衣服都没有。我艰难爬起身,瑟缩着,发着抖,不敢置信地看着周遭一切。
他就这样把我丢弃了,就像丢掉垃圾一样。
前一秒还深情款款地说爱我,后一秒就把我直接丢弃。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这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位高权重者对普通人的生杀大权。
他要弃我,要杀我,都是轻而易举。
也许我应该感谢他,没在恼羞成怒怒后杀掉我。
但现在似乎也与杀掉我没多大分别,把我故意丢在这冰天雪地里,丝毫不考虑我会被冻死。
我身上仅着一件普通长裙,寒风透过我的身体,整个人已被冻僵。
站立在雪地,双脚已被冻得失去了知觉,一步都迈不了。
这时我还有些幻想,爱看言情小说的我,幻想我就像那些逆天的大女主一样,逆天改命,突然间遭遇奇迹,穿过这冰天雪地,来到温暖无比的地方,狠狠打脸那个狗男人。
可幻想始终是幻想,这些并未发生,我仍站在冰天雪地里。
我忍不住哭了。我很惨,真的很惨,离开了那个男人后。他说要给我一个教训,是真要给我一个濒死的教训。
我越哭越厉害,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哭着哭着,我忽然发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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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脚怎么能动了,哪怕只能动一点点。
或许是哭得太厉害,使身体恢复了点动能。
我边哭边试着往前走了一点,可没走几步,就摔在了地上。
可我发现摔在地上可能更有优势——双手比双脚有力量一点。我从雪地里扒出了两块埋在下面的石头,用它们的硬度支撑我向前滑,不一会儿,就滑了老远。
滑到一个下坡,我没留意,竟一下子往下面猛冲起来,惊呼连连之际,寒风呼呼往嘴里直灌,我又一下子闭了嘴,就这样横冲直撞地冲到了雪坡的最下端,砰的一声响,我直接撞到了一个大雪堆里。
从雪堆里连滚带爬地爬出来,一群衣衫褴褛的男人女人正惊讶地看着我,还有几个穿着破烂的小孩好奇地跑到我面前,嘻嘻地笑着,似乎觉得很有趣。
半个钟头后,我和他们混熟了。我不是个社牛,却努力变成一个社牛,滔滔不绝地对他们说我的经历——被几个强盗打劫了,厚衣服都被抢走了,原本不多的钱也被抢得一文不剩。
他们同情地看着我,邀请我坐到火堆旁,还把热水壶递给我。
我咕噜咕噜地喝了大半瓶,他们的眼神愈发同情。
他们是一个流浪卖艺部族,四处流浪,哪里有机会赚钱就去哪里。
烤了一个多钟头的火,他们要继续上路。我请求他们带上我,他们答应了。
我就这样跟着他们大队,脚步一浅一深地在雪地里走着。
他们显然很熟悉路,东拐西转,从小路直上大路,临近傍晚时到达一座破烂的小驿站。
他们没多少钱,只付得起住馬廄的钱。就这样,我们一群人和几匹马挤在一起,点燃一堆篝火,准备挨过这漫漫寒夜——
作者有话说:今日更新不低于9000字,等会儿还有两更,么么哒~~
第75章
馬廄内臭味难闻, 但他们一人分了一块碎饼,还吃得津津有味。
我也分到了一小块。原本是没份儿的,一个满面脏污的黑发小男孩偷偷塞了我一块。
“姐姐, 给你。”
“谢谢你。”
“不客气, 你和我一样都是黑头发, 我们黑发很少见。”
我笑了起来,咬了一口粗粗硬硬的碎饼, “真好吃。”我说的实话, 比黑城堡里的硬饼和蛮荒之地的黑面包好吃多了。
小男孩笑了起来。他莫约十岁,特别瘦, 两边脸颊凹陷下去,显得红眼睛特别大。
是的,他的眼瞳是浅红色, 很少见,眼周被污垢遮了大半,但仍看出很漂亮。
夜半,所有人都睡着了。我睡在靠近馬廄门口的地方。
快天亮时,我被这个小男孩轻轻摇醒, “姐姐, 快醒醒!”
“怎么了?”我迷糊着问。
“你得赶快走,”小男孩用极低声音在我耳边说道,“我们头儿准备把你卖给这个驿站老板,换取一点钱币。”
我一下清醒了大半。小男孩将我往外一推,我顺势踉跄站起,低声道谢后,跌跌撞撞朝远处跑去。
一个钟头后,风雪漫天, 我的眼睛被密密麻麻的雪花遮蔽,几乎看不清前路。
我跌倒好几次,每次都艰难爬起,又艰难往前行,就这样走了好久。
我迷路了。四处白茫茫一片,分不清东南西北。
但我不敢停下来,怕一停下来就冻僵。
歪歪倒倒地走了很久,也不知道在朝哪个方向走,就在我觉得要倒下之时,前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马蹄声,连忙加快脚步。
我看到一辆黑色马车远远驶来,正想着怎么让它停下来时,就在离我几米处突然停下。马车夫匆匆从马上跳下,提着裤子冲进一旁枯草丛,显然是内急。
我用尽全身力气朝马车奔去,又用最后一丝力气爬上马车后厢,刚滚入一堆箱子,马车就开动了,我重重地松了口气。
——
脏乱差的密麻小巷,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大街,还有四处翻倒的垃圾箱,入夜后完全不敢在街上走,一不留神就会遇上打劫的。
这里便是北境的一座破烂小城。我不知是这里好混还是蛮荒之地好混,这里官商勾结,盗匪横行,而蛮荒之地丧尸一堆,战乱叠起。
都不是什么好地方!
从马车上跳下来后,我找到了工作,开始了此生最苦逼的打工生涯。
天不亮就起床去城中最大的旅馆做卫生,倒垃圾、抹桌子板凳、扫地拖地等,混了一顿早餐后已是天亮,又赶去一家小酒馆切菜、洗菜,协助后厨做饭,混了一顿中餐后已至下午,又赶去一家小旅馆洗被单、洗客人衣物、打扫房间和楼道,能混得一顿晚饭。
夜深,所有人都睡觉了。我得坐在小旅馆前台值班,借此换个晚上能待的地方。
有时我能睡上大半个晚上,有时我能忙个大半个晚上——遇上事儿多的客人的话,送毛巾、换床单是小事,帮做宵夜、陪聊才是大事,能耗掉不少时间。
有时我困极了,与客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还会遭到客人的投诉,第二天会被老板臭骂一顿。
“你要是不想干了,就滚蛋!”老板骂道。
“对不起老板,绝对没有下次了。”我点头哈腰像个虾米。这是打工人应有的姿态,我不羞耻,混饭吃哪有那么容易的,何况在这个女人就难以找到工作的地方,更是难上加难。
女人只能做男人和大部分女人都不愿做的事,才能勉强生存下来。
午夜时分,经常陪天不亮就要赶路的客人聊天,套出了这里大概是个什么情况。
“要不是我们需要的货在北境,谁往这冰天雪地的地方赶啊?”客人们埋怨道,“要是在都城还好一点,好歹是个花花世界,这里白天都见不到几个人。”
“这里天气冷。”我赔笑道,“大家都躲着不敢出来呢。”
“我每回来到这里,就想快回到南境。”有客人感慨道,“南境一年四季都是夏天,虽然天气最热的时候恨得把皮都刮下,但也比这冰天雪地好。南境的蔬果丰富,每次一回去我都要吃个够。”
“我倒是觉得西境好,”另一个客人道,“西境有很多山和森林,还有很多湖泊,很养人,美女很多。”
“东境好,”又有客人接道,“东境富裕,一年t四季分明,气候也好,我一年中有大半年都待在东境。”
从他们的谈话中,我总结出:东境是个一年有四季的地方,平原为主,物产丰富,盛产丝绸、黄金、白银、宝石、贵重首饰、茶叶、各种农作物等,纺织业、农业和重金属业尤为发达。
西境是一个一年三季的地方,春、夏和秋,有大量的山脉、森林和河流,春夏季多雨,秋季很短,不冷,干燥,既不会下雨也不会下雪。盛产棉麻、木材、煤炭、各种调料、香料还有野味,棉麻业和木材业、煤炭贸易非常火热。
南境是一个一年一季的地方,只有夏季,但白天热,夜晚凉,是个靠海的国家,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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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海鲜、蔬果、盐、珍珠、战车,还有各种马匹贸易,海鲜、盐和马匹贸易十分赚钱。
北境一年也只有一季,那就是冬季,但分为浅冬和深冬。浅冬就是不那么冷的冬季,不会下雪,跟其他地方的深秋差不多,但深冬就很冷,一天到晚下雪,有时冻雨,完全出不了门。但你以为北境很穷,那就错了。北境非但不穷,还很富裕,跟东境差不多。
北境的物产极其丰富,但大部分都深埋地下。比如农业,各类土豆、红薯、山药等块茎植物;又比如重金属业,各种青铜、铁、宝石、金刚石、珍稀矿石等,最近又新挖出了煤矿,又将大赚一笔;还有深海鱼类,埋在深海冰川下的鲸鱼、海鱼和海虾味道极其鲜美,各国贵族无不争先恐后重金购买;还有稀有的北境熊掌、白熊皮、北极狼皮、海豹皮、驯鹿角等。
这里的天气还适合酿酒,酿出的酒驰销各境。
北境最发达的产业是珍稀矿石、海鲜、美酒和珍奇动物皮毛。
“这四境听起来都很富,”我插嘴道,“可为什么我们这里还么穷?”
客人们哈哈大笑起来,“因为他们的钱进不了你们的口袋。”
“他们把钱多数用于都城,还有贵族们的享乐。”一个客人说道,“离都城越近的小城就越富裕,离得越远就越穷,这里离都城虽不算太远,但也有一段距离了,中间隔着一座小城和一个村庄呢。”
“那就是说,我们这里算富的了?”我有些惊讶地问道。
“没错。”这个客人说道,“但因为北境常年冬天,这里的小城比其他国家的小城要过得艰苦些。”
“你们这里算不错了,”其他客人插道,“有完整的砖瓦房子,有街道,有商铺,有酒馆,有药店,还有巡防。”
他们大笑起来,似乎是在笑我身在福中不知福。
有时我犯困,实在困极了,就靠在火炉边昏昏欲睡。
客人们见我睡着了,会小声聊起一些战事。比如南境与西境最近开始打仗了,起因竟是西境海亚王子被放逐到蛮荒后,与南境雅妮公主的婚姻名存实亡,女王要求拿回嫁妆,但刚继任的米达安王不同意,女王遂发起了战争,誓要夺回南境的财产。
南境女王?印象中那个在花园逆着阳光站立的温润女王,竟是个强硬派。
他们又说起了多年前东境柏诺特被放逐的那片蛮荒之地,那里发生的丧尸之乱、私生子之乱、半兽雇佣兵,聊到南境女王和西境君王会不会造丧尸和买雇佣兵开打,聊得口沫横飞,直到我完全睡着。
这些客人算好的了,不会举报我“上班”时睡觉,有事儿精的客人已经投诉了我两回,若不是老板再雇不到我这样不要钱,只找个地儿待的小工,早就炒了我。他只敢口头上警告威胁我。
天寒地冻中又过去了一个月。这夜,我竟然听到了荤段子。
几个男客可能是喝多了酒,边拍桌子边笑道:“听说这北境的王宫跟那天堂一样,高级妓女衣不蔽体,在贵族的餐桌和脚底下爬来爬去。”
他们哈哈大笑起来。
“北境的首相最是享受,既娶了本国最有钱家族的女人,又每晚左拥右抱,听说他妻子完全不管他,有时还跟着他一起瞎闹。”
“哎,他老婆是个傻子,好糊弄得很。”
“首相最喜欢听话的女人,他以前的情妇不听话,就被他赶出去了。”
他们哄堂大笑。
“又是个傻子,听话不就完了,”他们大笑着,“听话就能到手荣华富贵。”
“这个首相太喜欢傻子,老婆是傻子,情妇也是傻子。”
我坐在火炉边,给炉子加了些炭,又烧壶水,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喂,你说说看,首相的情妇是不是个傻子?”一个客人笑着问我。
我正准备回答“是”时,内心猛地一动,“不,也许她有更需要的东西。”
这个客人眯着眼看我,眼里闪过一抹烦躁与惋惜,速度极快,几近没看清。
第76章
我顿时明白了什么。
“她需要什么?”另一个客人猛笑, “不就是金银财宝吗?”
我赔笑着站起了身,“我也不清楚,随口说的。”借故拿茶点离开。
隔着厅帘,我靠着墙直捂胸。
曼伯亚可能在派人跟着我,否则这个客人怎么会突然问我这样的问题?如果我刚才回答“是” ,也许他就立刻会派人接我回去。
承认自己是傻子,就等于变相向他认错。
也许那天我在冰天雪地里大哭, 他都知道, 他就是想要我向他投降,心甘情愿做他情妇。
但我不想与这个男人再扯上什么,我恨透了他。
——
深冬季节即将过去,将迎来浅冬。
路上深厚的积雪开始融化,终于可以看见底部的青黑方砖。
小城来往的商贩多了起来,四处可见匆忙的四轮马车和骑着马“减速慢行”的商人打扮男子。
我开始考虑如何离开,如果真的被盯上了的话。
可现在生活好不容易安稳下来,又一下要离开,有些心有不甘。
有些纠结之时,又听到了新的八卦。
“东境的柏诺特王子新找的首席情妇风情万种,出了名的漂亮,结果一转眼就被他父亲看中了,听说柏诺特王子的老婆将他俩捉奸在床。”
男人们猥琐地大笑起来。
“柏诺特王子的老婆怎会去捉她公公的奸呢?”
“傻鸟,她本想捉首席情妇的奸,谁知却把自己公公捉了个正着。”
男人们再次大笑。
我一口茶水喷了出来,狗血,实在太狗血了!这些上流社会的权贵怎么这么搞笑? !
柏诺特,我差不多快忘了他了。
生活的艰辛和打工的劳苦,使我将之前的小情小爱都抛之脑后了。
话说这种狗血事只有这种衣食无忧的人才做得出, 像我这样三餐不济,根本不搞这种事,想都不会想。
吃又吃不饱,睡又不能睡,人混到这份儿上,哪还顾得上什么爱不爱,先活下来再说。
“都是闲的。”我想。
天又亮了,一夜又过去了,我再次开始“搬砖”。忙到下午,我才有空吃午饭。躲在楼道里,啃着一片干面包,听着小酒馆外厅男人们喝酒猜拳的声音,再听着肚子仍饿得咕咕叫的声音,难道这辈子我就要这样过,如果一辈子都待在这里的话,我就会像一只蝼蚁一样活在社会最底层,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干面包从我手中落到地上。
第二天,我偷偷与经常往小旅馆运送东西的马夫聊上了。我告诉他,我有办法可以搞到小旅馆的一些不用的旧床单、旧毛巾之类的东西,如果他拿去转卖或自用,可以赚到或省下不少钱。
“我的要求只有一个,”我说,“带我离开北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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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夫嘿嘿地笑着,“恐怕你的这些够不上车资。”
“还要多少?”我蹙着眉问道。
“你说的这些都不值钱。”马夫说。
那要我怎么办,去偷钱?我做不到。
小酒馆里,我向切菜、洗菜的老厨娘打探有什么方法可以赚到钱,“赚钱?”老厨娘惊讶地说,“现在这世道还能赚到钱?各国都在打仗,连北境都在和东境为边境的一块地在打仗,到处涨价得厉害,租金、食物价格都飞涨,不少商铺关门,现在还能赚到钱吗?有口吃的就不错了。”
我又转问小酒馆里拿最多工钱的老厨师,他吹胡子瞪眼,“你一女孩子赚什么钱?找个人嫁了算了,我看每天送货的那小伙子就不错了,不过他看不上你的,他乡下的未婚妻有一棵果树当嫁妆,你有什么?”
我说:“男人为什么非得要嫁妆?他们t能娶到老婆就不错了。”
老厨师笑得前翻后仰,“没嫁妆的女人铁定嫁不出去,除非给男人做情妇。”
“也有没嫁妆的嫁出去了。”我争辩道。
“从没见过哪个男人不要嫁妆的。”老厨师哈哈大笑。
就这样,我们的楼盖歪了,我原本是想问他哪行能赚钱的。
一天后,我费了点小周折,问小旅馆老板的情妇。 “都说您见多识广,自小在都城长大,”我有些谄媚说道,“我想向您请教,女人怎样才能赚到钱?”
这个年逾四十的情妇打了个哈欠,“情妇、高级妓女最赚钱,可你会做吗?如果会,你就不会在我们这里打工了。”
“情妇、高级妓女都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我说,“我已经二十几了,又不是顶漂亮,走不了这条路。”
情妇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这样啊,我给你推荐一个人,你去问问她,她或许知道,就是隔着一条街的制衣店老板娘,她每周会来一次店里,你要是有机会的话可以问问。”
顶着漫天风雪,我一有空就在制衣店旁守着,守了几天,终于见到身穿黑色皮草的制衣店老板娘从四轮马车上下来,我一下就冲了过去,可还没靠近,就被她的马夫拎了起来,“干吗呢,要饭的?”
“不,不,我只是想请教下老板娘……”
话还没说完,我就被马夫扔到了一边,正好撞到制衣店外的墙角,痛得我呲牙咧嘴。
黑色皮草老板娘皱着眉看我,叮当一声,居然扔过来了一只小钱袋,仰着下巴走过时,扔下一句,“给你买止血药吧。”
我这才发现额角都流血了。
拿着钱袋,我还是懵的,忽然,刚才那个马夫一下溜过来,趁我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夺走我钱袋,脚底抹油一下不见了。
我抚着流血的额角,欲哭无泪。
半夜,我坐在小旅馆的火炉旁,一边给炉子加炭,一边听着一群男人吹牛喝酒,喃喃着:“躺平,嫁人,做鸡,当要饭的,哪条路都不好走。”
要饭的哪有我的份儿呢,这大街小巷的角落都被乞丐们占满了,去了只会挨揍。
这个世道,留给女人的出路并不多。
去富商家做侍女,没有介绍人,是不可能进去;去贵族家更不可能,贵族们的侍女都是世代“流传”下来,侍女的孩子会接着做贵族的侍女或杂工,侍女或杂工的孩子再接着做侍女或杂工,没有外人的份儿。
做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更不可能,没有贵族血统,连贵族家附近的马路都踏入不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忍。
我突然想起了柏诺特和曼伯亚之前蕴含深意的话:
“错过这一次机会再没有了,我不会再这么放下身段。”
“也许你真的需要一点教训了。”
我觉得身上有点冷了,与火炉靠得更近了一些。
——
浅冬已经到来,路面上的积雪都融化了个干净,气温已回升到了零上。原本裹得厚厚上街的人们已脱掉了厚重外套或皮草,仅着微厚的毛绒大衣。
就在我每天冥思苦想怎么赚钱之际,小旅馆的老板情妇忽然问我:“有个临时的活计儿,你有兴趣吗?”
“什么活儿?”我拔弄了一下火炉里的炉灰。
“给小城里最有钱的贵族家做下临时工,帮忙洗碗、端菜什么的。”
“这种活儿应该有人抢着去做才对啊,为什么找我?”我好奇地问,没有她想象中的欣喜若狂。
“我以为你听到会很高兴呢,一口答应下来。”她嘻嘻地笑着。
“最近受的打击太多了,”我说,“觉得没好事会落我头上。”
“哎,别这么说,”她嘻笑着,“这不就有好事了吗?别人原本是问我有没兴趣,但我干不了,就想到了你,事成后你分我一半工钱?”
虽然我觉得这事有点诡异,但还是点了点头,只要能赚钱,我也懒得想太多。
到了帮工那日我特别忙,从早忙到晚。小酒馆的食品货物到了,我得帮忙卸货;小旅馆的日用品货正好也到了,我也得帮忙卸货,还得帮忙整理,一整天下来累得我腰酸背痛。
眼看就要天黑,正要去贵族家做临时工,出门时忽然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也不知晕了多久,醒来时头痛得厉害,隐约听到小旅馆老板和老板娘在说话。
“她发烧了,额头热得厉害。”老板娘说。
“怕不是瘟疫吧?”老板的声音有点发抖。
“啊?瘟疫?”老板娘慌了。
“最近气温回升,不少外乡人都染病了,还有一些本城人也在发烧,怎么吃药都不退,死了不少人。这事被上面的人瞒得很紧,生怕出现骚乱。”
“真的假的?”老板娘吓得声音都变了,“你从哪儿知道的?”
“昨晚喝酒的时候,隔壁店老板偷偷告诉我的。”
当两人再次望过来时,我吓得闭上眼。不过五分钟,我连反抗都来不及,就被他们用绳子绑住全身,还往我嘴里塞了一块毛巾,让我连哼都哼不出来。
我惊恐交加,瞪着他们,被他们又用一块黑布蒙住了双眼。
天寒地冻,已经入夜,没几个行人在街上走。
小旅馆老板夫妻合力将一样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扔上了刚停在门口的垃圾车。 “兄弟,把这东西扔远点。”老板殷勤地递给了赶车马夫一根点燃的烟,“这东西不吉利。”
赶车马夫嘻笑接过烟,用力抽了一口,“好烟,老板您放心!”
赶车马夫经常为一些店铺老板或有钱人送货,见多了一些腌臜事,见怪不怪。
临走前,老板又往他身上塞了几包好烟。
夜空下起了零星小雪,赶车马夫用力甩了好几鞭子,将两匹马抽得痛声呼叫,四蹄撒得更快了……
与此相邻的一条街,是小城的贵族街,一辆被大批骑兵簇拥的名贵黑色马车刚刚转进去,赶车马夫的车就飞驰而过,名贵马车上的车夫暗骂一句,赶着去死啊,要不是主人急着去一贵族家接心上人,非要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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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教训一下这车上的人不可…… ——
作者有话说:今日最后一更,我们明天再见,亲亲们~~
亲亲可以看下我的其他作品啊,也蛮好看的,么么哒~~
第77章
夜半狂风飘雪里,冻得直打哆嗦的我从一个巨大土坑爬出。额头仍疼得厉害,又热又晕,在飘荡恶臭的空气里,我勉强站直身体,借着几堆仍未熄灭的篝火,看清了土坑内的情景,差点骇得晕倒。
坑内堆满了可怕的尸体, 恶臭便是从这些尸体传来。
我吓得瘫坐在坑边,紧捂着嘴,好半天都是懵的。
寒风刮得更厉害了, 恶臭消散了一些,我才疯狂地朝前跑。我要离开这地方,离得远远的, 太可怕了!
那夜,我跑了很远的路,跑到一条河边,那里停着一艘小渔船,船上还有一些毛毯、食物和水,应是打鱼人临时放在那里的。
我跳上了船,解开绳索,用船桨拼命划了一会儿,离开岸边,顺流而下,才裹着毛毯靠在小船舱里,眯着眼假寐。
那晚特别冷,我把所有毛毯裹在身上,还喝光了所有水, 水是凉的,但总比没有的好。
我还在发烧,不敢吃干面包,怕会全吐。
天亮后,我的小船与几条渔船相遇。得知他们有备用的退烧药后,我立刻用全部干面包与他们交换。
我换到了两枚药片。吞下一枚后约一个时辰,头痛渐渐缓解。
之后划着桨,按照这些渔夫指引的方向,划到了最近的一个小镇。裹着所有毛毯,我上了岸。
我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好笑,但没办法,保命的办法。
天气这么冷,又快入夜,不裹着这些,我会再发烧。
我一个钟头前又吃下了另一枚退烧药,好不容易才退了烧。
步入小镇,已完全入夜,我惊奇地发现,这里的温度似乎比之前的小城高些,虽飘起小雪,但没有那种入髓的冷。
我用一条毛毯在当铺换了点钱,买了点干面包和热水,裹着剩下的毛毯坐在一处驿站旁的馬廄里。那里避风,又挡雪,几个流浪汉在里面睡觉,驿站老板也没有驱赶。
我也找了一个避风角落,刚啃了两口面包,一个衣着破烂的小男孩冒着风雪也冲了进来。
我和他的目光碰到了一起。
“是你?!”我惊呼t,竟是那个浅红眼瞳的小男孩。他满脸污泥,粘乎乎的黑发遮了半边脸,但我还是认出了他。
他也惊讶地看着我,又看看我手中的干面包,咽了咽口水。
我分了一半给他,他坐在我身边默默地吃着,吃完后又喝了我的热水。
我们没有怎么说话,或是都累了。我靠着一角,他靠着一角,没过一会儿都睡着了。
第二天,我带着他又去了当铺,当掉了第二条毛毯,又换到了一些钱,买了食物和水。
吃饱喝足后,我才问他为什么在这里。
他起先不愿说,后来我们沿着大街小巷找活儿干,中途休息时,他才说道:“我也差点被卖了,姐姐,被我的族人。”
我只是哦了一声,没多说什么。
既没说同情的话,也没说安慰的话。
我觉得他不需要这些,同情和怜悯会让他不自在。果然,他见我神色坦然,眼神稍稍放松了一点。
在这个小镇转了一整天,才终于找到一处暂时能收容我们的地方。没有工钱,包两餐,住馬廄。
这是一家裁缝店,最近生意特别好,忙不过来,便需要人手帮助做些边角活儿,如纳鞋底、缝衣服等。
我其实不擅长针线活儿,可为了有口饭吃,只能拼了。塞了主裁缝一点钱后,用一个钟头学会了缝扣子、缝衣服和纳鞋底,又花了整晚练习。
小男孩年纪小,但比我聪明,学了十来分钟就会了,但也像我这样练习了整晚。
“你叫什么名字?”我忽然想起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罗安。”他纳着鞋底回答道。
“我叫蓝娜。”我终于缝好了一排扣子。
天蒙蒙亮时,我和他完成了置衣桶里大部分衣物缝补工作。
裁缝店老板还比较满意,我和罗安都松了一口气。
从此我们开始了日以继夜地工作。从早晨睁眼刹那,就围着缝缝补补打转。
“罗安,我怎么感觉我们缝的是卫兵的衣服?”我有时会拿着衣服对着久违的阳光观察。
“应该是的,”罗安埋头缝领子上的扣子,“我见过北境边境卫兵的军服,就是这种军绿色短款。”
“这种衣服不是有专门的裁缝……”
“应该是给临时卫兵准备的,”罗安抬起了头,“是为了防卫边境临时雇佣的。”
我感到好奇,“为什么会临时雇佣?”
罗安的声音低了下来,“因为正规军都去打仗了,看管边境缺人手。”
我哦了一声,罗安突然露出愤慨目光,“姐姐,我之前就是和族人走到了北境的边境,然后,族人们要把我卖给这些雇佣兵取乐。”
我惊得一颤,差点把针扎到手指。
“他们之前已卖完了所有女孩,”罗安眼瞳由浅红变得深红,“就开始接着卖男孩,在我之前有一个男孩已被卖给临时雇佣兵,被折磨三天三夜后扔到乱葬岗,我才逃了出来。”
等等,乱葬岗? !
“你说的乱葬岗,是不是与这条小镇隔着一条河的那个?”我问。
“是的。”
我缝衣服的手指僵在膝盖,“我之前就是从那个乱葬岗爬出来的。”
我也告诉了他我被当成得瘟疫的人的事,“若不是我身上的绳子松了,”可能原本就系得不算紧,“我的命就交代在那里了。”
或是相似的苦难经历,我和罗安很快就相互信任。
“姐姐,最近多了这么临时雇佣兵,这里应该快打仗了。”
“不是已经在打仗了吗,才招了这么多人看管边境?”
“那不一样,”罗安麻利地将缝好的衣服分类,“边境兵是被派到边境小城打仗,与西境的一个小城的领土纷争,现在是为边境刚发现的银矿,与北境外的几个半兽部落打仗,那几个半兽部落也想吞掉。”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冷哼一声。
罗安的消息比我灵通,他是小男孩,经常会帮老板送货,接触消息的门道比我多。
我们日夜忙碌,大概缝补了两百件军服的时候,小镇变得骚动不安起来。
寒冷的午夜,隔着窗子的我,看到巡视的火光一次次经过,还能听到微微凌乱的重重脚步声。
“看来真的要打仗了,小朋友。”我对身后忙碌的罗安说道。
罗安却心不在焉,之前已把袖扣缝错了两次。
“姐姐,”他忽然说,“老板问我愿不愿意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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