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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6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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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三十三重天

云华急着赶去混沌崖,却在云雾缭绕间迷了方向。

正待寻路,忽觉脚下仙砖剧烈震动,整片天穹都在摇晃,流云如怒涛般翻卷。

她仰头望去,但见九霄最高处霞光迸射,七彩流光刺破重霄,将瑶台琼阁都映照得瑰丽万千。

几位仙人驾云从她身侧疾驰而过,语带惊惶道:

“第十八重天了!从第一重天到如今,不过一炷香的工夫!”

“这到底是何方神圣,竟能连破十八重天界?”

“天界来了位了不得的人物啊!”

左横秋。

左道长?

他竟一路打上了十八重天。

这天界三十三重天,绝非简单的关卡,而是环环相扣的阶级壁垒。

人、妖飞升之后,不过是得了“候补”的资格,真正的通天之路,才刚刚开始。

前九重天考验道心根基,十至十八重天磨砺神通修为,十九重天往上,非大功德、大造化者不可窥其门径。每突破一重,都意味着身份、权力与地位的翻天覆地。

修仙之路,恰似凡间科举。多数仙家如同莘莘学子,年年应试,能至十重天者,已属不易,可授一方天门守将,做个有品级的小仙官。

而更多人……则只能止步于前几重,或为仙娥、天兵,或索性做个逍遥散仙。

而左横秋方才渡过天劫,便势如破竹直上十八重天,这已是能惊动宣明殿的境界。到了这个层次,已足够受封一方主神,执掌星辰运转,镇守天地气运。

遥望天际万丈霞光,云华心底却泛起一丝隐忧。

这在那九重天帝眼中,又何尝不是一种灼眼的锋芒?

混沌崖并不难寻,就在那三十三重天之上。

一路打上去便是。

云华随手拽了根树枝,轻叹一声。

当年飞升时,她从未想过要谋什么高位,只愿在天庭安稳度日,顺便打听打听姐姐的消息。因此行至九重天便驻足,领了个小医仙的闲职,重操旧业。

采药济世,治病救人,倒也自在快活。

谁料当日挂冠而去,如今竟要重新打穿这九重天。那天帝老儿见了,怕是要以为她存心挑衅罢?

可眼下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五方在何处,她便打到何处。

既然天帝不仁,就休怪她不义。

正思忖间,她手上捏叶子的力道不自觉地加重。突然,一声清脆的“哎哟”响起。

云华动作一顿,抬眼四顾,只见云海苍茫,天阶空寂,哪有半个人影?

她指尖拈着那片嫩叶,垂眸端详,眼底浮起一丝困惑。方才那声“哎哟”,似乎是从这嫩叶中传来的?

嫩叶在她指间轻轻颤动着,发出细弱的哀鸣:“上、上仙饶命……”

云华眉梢微挑,指尖灵力如丝缠绕而上,果然触到了一缕微弱却纯净的妖气。

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妖,胆敢擅闯九重天。

如今的天庭守卫,真是愈发松懈了。

她这样的混进来也就算了,连这种小妖也能轻易过了天门?

云华眼波一转,佯装严肃,故意压低声音道:

“区区小妖,也敢擅闯天界?说,你是何来历,所为何来?”

她顿了顿,又补上一句,指尖故意收紧:“从实招来!不然……把你丢进天池当花肥!”

那叶片剧烈地抖了抖,几乎要蜷缩起来,声音带着哭腔,断断续续:“小妖……小妖本是昆仑山一株兰花所化,此番冒死前来,是为了、为了寻一个人……”

云华闻言,指尖的灵力不自觉地收敛三分,将那片嫩叶轻轻托在掌心。

“寻人?天界仙神万千,你要寻的是哪位星君,哪路真君?”

叶片在她掌心微微颤动,声音细若蚊吟:“小妖……小妖要找的是司春仙君。”

司春仙君?

云华眉梢微挑。这位执掌四季更替、万物生长的仙君,在天界是出了名的风流倜傥。据说他在各界游历时,曾留下不少情缘。

她的目光落回掌心那抹嫩绿上,这小妖连完整的妖灵都尚未修成,化作人形也不过是凡间少女的模样。若司春仙君当真连这般年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云华的指尖不自觉地收紧,灵力隐隐波动。

就在她暗自蹙眉时,却听那叶片细声细气地补充:“司春仙君……是小妖的父亲。”

云华顿时一愣。

仙人与凡人不同,千年能得一子已属不易。除了天帝那般特例外,哪位仙家不是将子嗣视若珍宝?

她声音不自觉地放柔道:“你且细细说来。”

嫩叶轻轻摇曳,带着几分胆怯:“百年前,仙君在昆仑山布雨时,同我母亲有了一段情缘。母亲原是山间一株兰草,临终前告诉我身世,嘱托我若有朝一日修得仙缘,定要寻到父亲……”

“可你并未修得仙缘。” 云华一语道破。

叶片羞愧地蜷了蜷:“小妖愚钝……苦修多年也未得门径。此番是斗胆,趁着天界遴选天妃、守卫松懈,才混了进来……”

司春仙君……云华拿着阳景给她的三十三重天图灵看了半晌。

找到了。

司春仙君,如今正在二十四重天的春神殿中。

她叹了口气,道:“你可知司春仙君如今位列二十四重天,以你这微末道行,怕是连一重天都上不去。”

叶片剧烈地颤抖起来,声音带着哭腔:“小妖知道可是母亲临终前的嘱托,小妖不敢忘。这些年来,小妖日夜修行,好不容易才修得人形,就是盼着有朝一日能见父亲一面”

云华静静听着,眼底泛起一丝复杂的情绪。

曾与美人桥上别,

恨无消息到今朝。

对仙人来说不过是露水情缘,对痴情的妖而言,却是她的一生执念。

云华望着远处仍在震荡的九重天,忽然将叶片轻轻别在衣襟上。

“正好,本仙也要往高处去。”

手中的树枝化作流光溢彩的仙剑,她纵身而起,衣袂在云海中翻飞。

“既然同路,便带你一程。”

第152章 温柔乡

三十三重天今日迎来了个砸场子的。

云华沿着天阶徐步而上,心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她立在白玉阶上,望着前方崩塌的云门,眯了眯眼。

空气中尚有未完全散尽的剑意。

天界承平日久,久到连南天门的守卫都换上了只会摆弄祥云仪仗的新兵。

那些生来便是神胎的仙人们,早已习惯了俯视凡尘。

天界占据先天灵气,而人间恰恰相反。这几百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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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的灵气日益稀薄,妖魔横行,能成功飞升的凡人屈指可数。

在这些高高在上的仙人看来,下界灵气枯竭,反倒是件好事。越是苦难,那些蝼蚁般的凡人便越是匍匐在地,那信仰之力如江河汇海,让九重天上的仙乐从未停歇。

于他们而言,凡人不过是提供愿力的器物,何曾真正入眼?

今日又闻凡人飞升,众仙自是未加防备。

直到……

左横秋一剑劈开云门,剑光如龙贯入九霄,他们才惊觉此事不同寻常。

历来飞升的凡人,哪个不是谨小慎微?生怕触怒天威,损了仙家一草一木。能登上十重天者已是凤毛麟角,却还不及妖魔有血性,至少那些妖物敢作敢为,天地不拘。而凡人,倒像是被驯化了一般,处处透着软弱可欺。

第八重天。

沙棠仙子的“温柔乡”。

云华看着眼前景象,这哪里还算的上是温柔乡?

原本繁花似锦的云海,此刻只剩断茎残枝。枝液汇成溪流,在崩塌的云阶上汩汩流淌。

沙棠仙子坐在废墟中抽泣,几个仙娥正轻声安慰。

“那道士……他怎么能……”沙棠抬起泪眼,看见云华,霎时间连哭都忘了,“橘井医仙,您为何在此?”

……

云华微微一怔,片刻才想起,她与沙棠仙子确实有过一段交情。

沙棠原是一株山间沙棠花,历劫时被天雷击中本体,脸上留下一道伤痕。女子皆重容貌,云华登医仙之位后,见其终日以纱遮面,心生不忍,便以白獭髓、杂玉与琥珀屑调制成膏,悉心为其疗伤。

伤愈后虽未完全消除痕迹,却化作一点朱砂似的红痣,加之肌肤胜雪,恰似雪中红梅,反倒更添风致。

沙棠为此一直感念于心。

当日云华挂冠而去,未曾惊动任何人。

面对沙棠的询问,她也只是微微一笑,道自己想再闯一次三十三重天,并未多作解释。

这大概算是天界比凡间更自在之处。

神仙虽各司其职,但若真想离去,并无太多束缚。

既无人追究,也非永不录用。

说到底,他们皆是为天道而行其事,并非仅仅效命于天帝。至于天帝……也不过是位阶更高的执事罢了。

若有心转任他职,只需再度闯过那三十三重天的试炼。

前二十八重由天界仙官镇守,考验修为与心性。后五重却是直叩天道,问心证道。一旦通过,天道自会赋予与之相称的仙职,正如如今的四大天君。

唯有天帝之位不同。

只要天帝血脉不曾断绝,便由其世代承袭……直至血脉终绝,天道方会另择新主。

沙棠也不多问,只由衷赞道:“早就觉得以橘井神君的功德,屈居医仙之位实在委屈!三十三重天对您来说,定然不在话下!”

这话里满是崇敬,倒让云华有些不好意思了。

三十三重天……倒也没有这般容易闯。

她未接话,俯身拾起一片焦黑的花瓣:“这位仙君……用了雷法?”

“何止雷法!”旁边的仙娥忿忿道,“先是一剑斩破了花心幻阵,又引九霄神雷把剩下的花株都劈成了焦炭!沙棠姐姐百年心血啊……”

沙棠抽咽着,话中带着几分委屈几分无奈:“倒也……不能全怪他。天规戒律中,确实没写明‘不准砍花’。他动手之前,也曾隔空传音,知会了一声。只是我心想,我这片花海岂是寻常法术能破的?只当他狂妄,谁知他……”

云华自然知晓这花海的厉害。

温柔乡,在凡间还有个名字,叫做英雄冢。

幻境中花香蚀骨,一旦吸入,便会陷入此生最幸福的记忆幻境,甘愿沉沦其中。藤蔓如情丝缠身,越挣扎越紧。

需以极强毅力,于至乐中识得一点真悲,寻到幻境中那逆时而枯的唯一落叶。以灵力注于枯叶之上,万花瞬间凋零。

当年她险些沉沦幻境里,是咬破了舌尖才勉强守住灵台清明。那片逆时而枯的落叶,她找了整整三个时辰。

可她最后还是松开了手。

枯叶自指尖飘落,缓缓坠入云海深处。

温柔乡太过美好。

那时花海开得正盛,万千花苞如锦绣云霞,蜜露的甜香让她沉迷其间。

然后她看到了师父、看到了姐姐。

“此乃温柔乡。”

远处沙棠仙子的声音隔着花影而来,“仙子若勘不破这至乐幻境,便只能化作花泥了。”

幻境中的师父会为她讲解道法,递来一盏清茶。姐姐会在月下为她梳理长发,再为她别上一朵新摘的玉兰。

化作花泥又何妨。

当然云华并未化作花泥,未能勘破幻境,只意味着她与更高的仙途无缘罢了,而后得一清闲仙职,安然做个小小医仙。

第153章 叩问天道

云华别过沙棠仙子,继续向第九重天行去。

衣襟上那枚小叶子被她用灵力封住,此刻睡得正沉。小妖侥幸混入天庭已是不易,九重天往上,便再非等闲之地。

自玄明星君始,往上每一位,都不是好相与的角色。

玄明执掌天地星辰运转,说来也巧,倒也是位……旧相识。

他是仙侣结合诞下的神明,天生尊贵,性子却腼腆得很。玄明的母亲是风神,掌人间风息。风乃万物呼吸,片刻不能止歇,因此风神终日劳碌。这少年孝顺,常来橘井这儿寻安神补气的方子,帮母亲调养。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稔起来。

橘井能成为天界最受欢迎的医仙,倒不是因为她医术最高明,实在是因为其他几位医仙的脾气都太古怪了。

天界医修本就稀少,仙族崇尚力量,修的都是杀伐战斗之术,对医道这等细致活计向来不屑。妖族天性孤僻,彼此尚不来往,学医自然无用。

故而医道飞升者,多半出自人族。

人这东西也怪,数量极多,又爱争战,动辄血流成河,偏生肉体凡胎,格外脆弱,易染疾患病痛。

医者于凡人而言,本是最紧要的。

可人间修医道的也不多。缘由相似:医道太弱了。

只知救人,不晓杀人。而这世道,往往须先通晓取命,才得护住自身。

如今天界仅有五位医仙:

一位出身神族,与阳景神君同脉,只爱钻研百毒,于救人兴致缺缺。她院前种满毒草,仙家路过都要绕行。

一位来自妖族,与那位神族医修意气相投,二人终日埋首剧毒之物,所到之处寸草不生——除了她们亲手栽植的毒株。

另有两位,非皇亲贵胄不医;还有一位,只对人族飞升的仙家稍假辞色。

算来算去,竟只剩橘井一位还算好说话。

这么一来……不管她医术究竟如何,这名头倒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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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但凡有来求医问药的,必点名要寻橘井仙君。

玄明讶异地看向云华:“多日前听闻仙子去了凡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人间数年不过天上几日,云华微一拱手道:“玄明仙君,别来无恙。”

玄明仍是那副腼腆性子,微微紧张道:“试炼这便开始,橘井医仙……多有得罪了。”

话音未落,头顶突然传来天崩地裂般的巨响。

不是幻觉。

云华也听见了,二人同时抬头。

玄明指节轻叩,掐指一算,脸色骤变,结结巴巴道:“那人……已经闯到二十八重天了。”

他口中的“那人”,除了左横秋左道长,还能有谁?

正是那位方才一刀劈开他星阵的仙君。

“橘井仙君,今日这阵……怕是闯不成了。”玄明急急收势。

逢天道关开启,各关仙君皆需即刻归位护阵。若无人镇守,任凭天地摇撼,天界根基都将动摇。

为何不遣其他星君?

……天界实在人手不足。八重天往上,皆由先天之神亲守,而先天之神,本就寥寥。

至于为何定要先天之神镇守,这便牵扯到血脉渊源了。毕竟在那些先天神仙眼中,凡人与妖,又岂配执掌封神大权?

玄明星君微一拱手,身形便如烟消散。云华眸光一闪,毫不犹豫地纵身跟上。

左横秋这动静闹得可真够大的,倒正好给了她浑水摸鱼的机会。正好直上三十三重天外的混沌崖,将五方救出来。

她一路疾行,竟畅通无阻,只是沿途废墟遍地,断壁残垣间剑气未散……看样子,左横秋是一剑横扫过来的。

云华暗自咋舌。这左横秋的实力,当真不可小觑。

他的天资,恐怕远超绝大多数先天神仙。

其实凡间像他这样的人并不少。

生来天赋异禀,又肯下苦功磨砺,只可惜,若闯不过天劫这一关,便永远只能做个凡人。任你修为再深、积淀再厚,在天道压制之下,也如龙困浅滩,施展不出分毫。

唯有渡过天劫,才算拿到“资格”,一身实力方能彻底解封,如江河决堤,奔涌而出。

天道。

云华服下隐身丸,悄然隐没于暗处。

八重天往上的天官神君已悉数集结,阵仗森严。

天门前唯有一人独立,青衫飞扬,倚着长剑,腰间系着一酒壶。

此人正是左横秋。

他朝众神微微颔首,只道:“得罪了。”

诸神君面色其实都不太好。他们的护天阵法,竟被这人一道剑气、几重天雷便击得七零八落。这无异于当众掌掴,千百年的苦修仿佛成了笑话。他们占尽灵脉资源,却敌不过一个凡间修道士?

更令人难堪的是,这道士看来不过二十余岁。

也就是说,他们千百年的修为,竟不及人家二十年的修炼。

而在这震怒与难堪之下,更涌动着一股难以启齿的恐慌。

眼前这青衫凡人,已闯至二十八重天,这是千载以来从未有过之事。

若左横秋真的闯过三十三重天,便不仅是破阵,更是彻底打破了“先天神族至高无上”的铁律。届时,凡人飞升得到的官位将不再是卑微的恩赐,而是一条能凭自身力量直达巅峰的通天之路。

他们这些凭借血脉与资历安享尊荣的先天神族,手中的权柄与资源,恐怕都要重新划分了。

云华在暗处无声冷笑。

这些年来,天界确实养出了一群庸才。

天帝工于心计,将有实力的上古神和新神尽数流放,留下的多是阿谀逢迎之辈。唯一堪用的亲子曦曜,也被早早被遣往边境,镇守上古妖魔余孽。

表面说是崇尚武力、唯才是举,实则不过是将有能力的神驱离权力中心,再在一群笃信“血脉至上”的神君中,选出几个稍具实力的来充门面。

天帝此举,与其说是选贤任能,不如说是在养蛊。

让这群庸才彼此牵制、互相消耗,他便能稳坐宣明殿,永握权柄。

左横秋提起酒葫芦饮了一口,却不急着去开那二十九重天的天门。

他抬眼望向眼前诸位各怀心思的神君,并没有笑,眼神中甚至带着悲伤,

“不瞒诸位,我对做天界的官,没什么兴趣。”

“只是从小便听说,三十三重天之上,可直面天道,叩问天机。”他抹了一把嘴角酒渍,“所以我今日来,只是想亲口问一问,到底何为‘天道’?”

“为何凡人生来便不如仙?为何妖生性暴戾?为何人斩妖是替天行道,仙受人供奉却从无作为?为何人与妖须历经天劫方能登天,而仙神生来逍遥?”

他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这规矩,究竟是谁定的?凭什么这样定?这九天之下,可曾有过真正的公平?”

他将葫芦中的酒液晃了晃,似乎剩的不多了。

“如今天地间灵力日渐枯竭,妖魔四起,凡人修行如逆水行舟。可神明呢?依旧靠着人间香火、靠着凡人的祈愿与苦难积累信仰、增长神力。”

他顿了一顿,认真问道:

“难道凡人的苦难越深,神仙的风头就越盛?若真是如此,这天道,修的到底是什么道?”

远处天宫中,有人正翻动书页,二十九重天传来的诘问声不偏不倚,落入耳中。他动作微顿,随即饶有兴趣地微微一笑。

这天界,沉寂太久,总算来了个有意思的人。

第154章 来时路

左横秋想要叩问上天的话,云华早已在心中问过千万遍。

但此刻她全然没了引他为知己的心思。

别在衣襟上的那枚嫩叶不见了,袖中锦囊竟也不翼而飞。那可是她耗费无数心血炼制的灵丹妙药!

一个口口声声要上天寻父的小小花妖,偷这些灵药做什么?更可气的是,偷的还是救命恩人的东西!

岂有此理!

若非她出手遮掩,这小妖早已被押入天牢,以她那点微末道行,进去怕是连骨头渣渣都剩不下。

难道草木成精,竟不知“救命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

云华眸中掠过一丝寒光,循着空气中那缕极淡的兰花灵气追索而去。

恰在此时,一旁的左横秋仰头饮尽葫芦中最后一口酒,长剑直出,剑光如龙跃起,断然劈向天门!

轰然巨响中,天门洞开,留下众仙君在原地面面相觑,犹自咀嚼他那番大逆不道的狂言。

一道细微灵光趁乱一闪,没入天门缝隙。

是那小妖!她竟钻进了二十九重天!

司春仙君分明就在天门外诸位仙君里站着,她却偏要往二十九重天里闯。这小兰花妖娘亲临终前,连她爹爹是啥模样都没说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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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不及细想,身形一晃也随之而入。反正,她本就要去那三十三重天。

眼前忽现冰封天地。没有风声,没有雪落,唯有死寂。

深不见底、吞噬一切的死寂,将万物都冻结在纯白之中。

左横秋的身影已不知所踪,仿佛被这片纯白彻底吞没。

一座巨大的湖泊不知何时竟浮现于眼前,湖中水色幽深得令人心悸。

湖畔矗立着一方石碑,上书三个古旧的大字:

陈迹湖。

其下另有一行小字:

欲往高处去,须知来时路。

来时路?

云华心中蓦然一动。莫非这诡异的湖泊,能映照出她那遗忘的……或者说被尘封的……过往?

她深吸口气,向前迈了几步。

湖面水波竟轻轻晃动了几下,映出她此刻迷茫的面容。

就在她垂眸之际,沉寂的湖面骤然漾开涟漪,一圈圈向外扩散,将她的倒影揉碎开来。

云华再度睁眼,已是另一番光景。

春晖澹澹,映照着熟悉的小院。青石缝隙间探出几丛嫩绿的野草,竹筛上晾晒的草药散发着清苦气息。她正坐在一方石凳上,身侧不知何时多了道蓝衣身影。

“师父!”

她脱口而出,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期盼。

师父却并未应声,只吩咐道:“今日的功课是晒这些药草,尤其是这几株紫色的草,须得仔细些晒。”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拖长了调子:“知道啦——师父,这几株丑草究竟有何用处?”

这草确实不大好看,春日里别的草都青翠欲滴,唯独它紫得发黑,显得有些怪异。

“可以用来捏个小人儿。”师父的指尖轻轻掠过那株影儿草,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发觉的狡黠,“捣碎了和着花露捏成团,输一缕灵力放在掌心焐热了,就能变作个会蹦会跳的小草人。”

她眼睛一亮,伸手就要去抓筐里的影儿草,却被师父眼疾手快地拽住了手腕。

“莫急。”师父指尖轻点草叶,“这草若晒得太过湿润,塑成的人形不出半日便会萎靡。若晒得过于焦脆——”他手腕微沉,草叶应声而碎,“便如这般,触之即散。”

他顿了顿,似乎有些想笑,但硬生生憋了回去,“更要紧的是,需得此草心甘情愿方可。”

“草木何来意愿?”

“万物有灵。”师父负手而立,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若强行晾干,塑成的人形必定性情乖张。你让它捶背,它挠你痒痒。你让它倒茶,它能把杯子扣你头上。”

“那要如何知晓其意愿?”她迫不及待地问。

“对叶尖轻呵一口气,若见叶尖微颤三下,便是情愿了。”

她依言俯身,对着一株影儿草轻轻呵气。草叶纹丝未动。连试数株,皆无反应。

“师父耍我!”

就在这时,师父长袖不经意地一拂,带起一阵微风。方才那株影儿草的叶尖忽然轻轻颤动起来,一下,两下,三下——分毫不差。

“可看清了?师父说错没有?”师父唇角微扬,“非是草不愿,是你的心意未至。需得心存敬意,气含温良……”

话音未落,小徒弟已携起那株“情愿”的影儿草转向一旁,口中念念有词。

师父竖起耳朵听来,只听他的小徒弟念道:

“草灵草灵,莫学师父故弄玄虚。待我取来师父珍藏的八十载百花晨露,将你塑成小草人……天天在师父打坐时在他头上翻跟斗!”

师父刚端起的茶盏顿在半空,哭笑不得:

“你怎知我藏了八十年的百花晨露?”

那可是他倾尽家财买来的。

小徒弟回头扮了个鬼脸,眼珠子一转:

“上次您喝醉了自己说的,还说等飞升那天才舍得开封呢!”

其实不然……是她趁师父喝醉偷偷翻到的,就藏在那张千目经脉图的后面。

师父:……逆徒!

那就不要怪为师心狠手辣了,原本心中泛起的那丝不忍已荡然无存。

咱们师徒情分便缘尽于此。

否则那坛酒……怕是等不到飞升那天了。

不过数日,云华便再笑不出来了。

医卷摊开在案几上,她愁眉苦脸地望着身后高大的泥人。那泥人与成人等高,手持戒尺,每逢她稍有分神,戒尺便会毫不留情地落下。

什么小草人!简直就是个老夫子!

师父这个大骗子!说是捏了个小草人给她玩,其实是教她自个儿给自个儿捏了个“老师”。

什么影儿草……干脆改名叫魔鬼草吧!

还说什么要心诚……她现在只想对着那堆丑干草狠狠呸上几声。

“啪!”戒尺毫不留情地落了下来。

戒尺落下的微痛还停留在手背,云华却猛地怔住了。周遭的一切,小院、药香、甚至……师父,它们是这般真实。

但……自己不过是寄在这段旧梦中的一缕神识,像是被丝线牵引的木偶,重温着往昔的喜怒。

而这一切,再也回不来了。

镜中花,水中月。

镜花水月。

第155章 天地厌弃

水波轻漾,如梦似幻。

云华惊觉自己竟漂浮在一间药庐上空,形若游魂。

片刻后,她垂首望去,只见年幼的“她”正躺在竹榻上,面色惨白。师父卢鹊坐在榻边,小心翼翼地将指尖灵力渡入“她”的眉心。

正当她凝神细观时,四周水波骤乱。

一股无形之力牵动神魂,引得她不由自主向下坠去。待回过神来,她已置身于那个年幼的躯壳之中。

师父指尖传来的温暖,窗外竹叶的簌簌声,药庐惯有的草木清香,这一切都如此清晰。

“师父……”她无声地呼唤,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周身如坠梦魇,口不能言,身不能动。这具身躯正承受着撕心裂肺的痛楚,周身经脉如被寸寸碾过,三魂七魄几欲离体崩散。幸得师父的灵力勉力维系,才让她觉得稍稍好受些。

这是梦么?为何这般真切?

她闻到了师父袖间的药香。

这样的蚀骨之痛,在师父的守护下,似乎也变得可以忍受。

师父的衣袖微皱,眼下带着淡淡的青黑。他的指尖竟在微微颤抖。

“忍一忍,云儿,很快就好了。”他的声音温和似往昔,但云华一眼瞧见他额角渗出的细密汗珠。

她这是怎么了?为何完全没有这段记忆?师父在做什么?

云华是卢鹊在破庙里捡来的。

那是个暮秋时节,风雨初歇,寒烟笼四野。几片枫叶零落于石阶,风过处,带起湿叶黏在斑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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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门上。

医修卢鹊为采一味只在阴雨天才生长的“夜泣藤”,途经那座荒废已久的神女庙。

庙门倾颓,蛛网横结,连供奉的是哪位神女都已无从辨认,只剩一尊斑驳的泥塑在漏进的冷风中寂立。

神女残破的底座下似乎有什么东西。他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个用蓝色花布包裹的襁褓。

卢鹊并非第一次遇见弃婴。世道艰难,他理解那些为人父母的无奈。通常他只会留下些银钱或寻常药物,托付给附近的山民。毕竟身为医修,志在悬壶济世,修持玄医大道。带着婴孩,如何走遍四方,尝遍百草?

留下丹药银钱,已是仁至义尽。

等天亮了,寻个村庄,将这孩子送走吧。

天光将亮未亮时,婴孩发出一声细微嘤咛,醒了过来。就在那一刻,卢鹊对上了一双眼睛。

那是他平生未见的慈悲眼神。他忽然觉得,若就此转身离去,他的道心,或许才真正缺了一角。

“你说你,偏挑这么个雨天来人间。”他轻叹一声,将冰冷的小人儿裹进怀里,“也罢,既是神女座下相遇,便是你我的缘分。”

他给她取名“云华”。云是谷外自在流云,华是《本草经》首卷记载的仙草。“华草,味甘平,主诸风,久服轻身不老。”

他们这一脉,修的是玄医之道。世间医修分两种:黄医与玄医。

黄医循经络,辨阴阳,用金石草木之药,治血肉筋骨之疾。

而玄医一脉更为古老神秘。他们坚信天地是大宇宙,人身是小宇宙。许多沉疴痼疾,根源在于人体小宇宙的“天道”失衡。玄医治病,有时需观星象以定吉凶,察气运以断生机,甚至以自身灵力为引,调和患者体内气息的紊乱。

此法玄之又玄,入门极难,且极易沾染因果,折损自身。故而玄医一脉人丁寥落,到了卢鹊这一代,几乎已是单传。

他原本并未想过要将衣钵传给云华。

直到她三岁那年,指着山间一株即将枯死的古树,稚声稚气地说:“师父,这个爷爷说……说他好疼呀。”

卢鹊心中巨震。那古树并非凡木,而是牵引此地地脉灵机的“阵眼”,其生机与天上某颗星辰遥相呼应。

三岁稚子,竟有如此天资。

从那天起,卢鹊开始手把手教她辨认星辰,感受山川草木的呼吸,讲解玄医一脉晦涩难懂的典籍。

他留在了这个名叫“青曲镇”的地方,在这儿搭了一间药庐。

小丫头总把晒药的院子弄得一团糟,珍藏的《玄医典》上偶尔会出现歪歪扭扭的涂鸦。看着她在药田间蹒跚学步的身影,数年孤寂的清修身旁,第一次有了炊烟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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