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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天不容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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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宝杀害秦朋,苦于没有证据,无奈之下,唯有让秦朋自己作证!

包拯这才以安土地神咒,调来本地城隍。

所谓城隍,即守护一地神祇,职权类似土地,但更高一级,就像知州和县令的差别。城隍掌管一地户籍,同时负责收缴孤魂野鬼。

秦朋本是恶人,又是冤死,包拯忖度也许戾气未消,还没有进入地府。若是如此,自该在城隍管辖范围之内。

“万幸。”

结果正如包拯所料,不得不说也是侥幸。若是秦朋亡魂进入地府,届时阴阳有别,就算是包拯,也不能提人作证。

“判了!判了!”

“包大人要结案了!”

……

因为是招鬼作证,不宜在白天进行。但这最后判决,却要当着百姓的面。所以第二天清晨,包拯这才公开判决此案。

昨天等了一天的百姓,忽然得到消息,一个个兴奋不已,纷纷聚集在县衙门口。

“威武!”

包拯端坐大堂之上,展昭侍立在侧,两旁衙役站定。低沉呼啸过后,大堂内外一片肃穆。

而此时再看,堂下跪着四人,宋光17夫妇、水仙,以及宋天宝。但与之前不同,宋天宝已经被除去官服,失魂落魄的跪在地上。

啪!

这时,惊堂木响起,包拯脸色深沉,厉声喝道。

“本府夜审,招秦朋冤魂作证,此案真相大白。杀人真凶乃宋天宝,水仙系被骗顶罪!”

“夜审?”

“冤魂作证!”

包拯刚一开口,百姓瞬间哗然,一个个瞪大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

都说包拯日审阳、夜断阴,本以为只是谣言夸大,难道是真的?

此时再看宋天宝,仿佛受过极大的惊吓,而且没有丝毫反驳。百姓面面相觑,看来恐怕是真的了。

惊骇于包拯手段,百姓又是一阵称颂,不愧是包青天!

“本府正式宣判!”

正在这时,包拯再次开口,霍然起身。

“水仙系替人顶罪,虽有扰乱刑法之嫌,但情理之中,判其无罪,当堂释放!”

“宋天宝故意杀人,作为朝廷命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又诱骗水仙替其顶罪,更是罪不容赦!数罪并罚,处以铡刀之行!”

“好!”

“判的好!”

听到包拯判决,百姓欢欣鼓舞,无不大声赞和。好人好报、恶人恶报,这才是朗朗乾坤!

“铡刀……”

听到这两个字,宋天宝这才回过神,瞬间脸色煞白,害怕的浑身发抖。

“天宝……”

与此同时,宋光夫妇跪在一旁,已经是老泪纵横。不管怎么说,宋天宝都是他们儿子,是他们十八年抚养长大的儿子。

“你们……你们还敢喊我!”

转向宋光夫妇,宋天宝渐渐回顾神,目光中充满了愤恨。

“如果不是你们两个老不死的!非要替那贱妇翻案,我又怎么会落到这个下场!”

“我们……”

“可恶!你们让我受穷,让我受尽白眼。我好不容易发达了,又来害我!”

越说越是气恼,宋天宝忽然扑向旁边的宋光夫妇,对着两个老人就是一通撕打。

宋光夫妇年事已高,哪里抵挡得了宋天宝。而且老夫妇心中有愧,根本没有还手。就那么畏缩在那里,任由宋天宝大骂。

啪!

“放肆!”

这时,惊堂木再次响起,包拯沉声厉喝。

“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你所作为,当真猪狗不如!如今有此下场,也是咎由自取,岂敢泄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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