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北日耳曼尼亚联邦成立(1 / 2)
12月,国王,太子,宰相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柏林,御前会议也就顺理成章的召开了。
会议上,俾斯麦把早早准备好的北日耳曼尼亚联邦法律草案分发给了参加会议的每一个人。希儿只是拿起来看了一眼,便就把草案放回了桌面。
希儿早就下定决心不把时间浪费在讨论和修改上,也不打算参加会议的辩论。
只要是俾斯麦提出的,我全部赞成就行了——希儿是这样想的。
但希儿对面坐着的弗里德里希王子不这么觉得,他觉得这份草案彻头彻尾的暴露了俾斯麦的反动嘴脸。
这份法律草案的专制性和反动性都是无与伦比的,也真正实现了俾斯麦用议会制度来反议会的诉求。
首先,日耳曼尼亚联邦领导人由艾莉卡王国的国王任命产生。
第二,日耳曼尼亚联邦议会主席由艾莉卡王国的国王兼任,同时艾莉卡王国的国王是整个日耳曼尼亚联邦军队的统帅。
第三,日耳曼尼亚联邦内部各国拥有内政的自主权,但外交都要顺从日耳曼尼亚联邦议会,也就是艾莉卡王国国王的意见。
第四,日耳曼尼亚联邦议会由各邦国所有成年男性普选产生,但议会只有讨论和建议权。
第五,日耳曼尼亚联邦议会的所有议案都必须由联邦议会主席批准后才能生效。
……
其余的大臣们也都惊讶于俾斯麦提出的条文,纷纷对其做出了自己觉得适合的修改。
针对第一条,弗里德里希王子提出:应该设置一个日耳曼尼亚联邦内阁,用以替代一个单独的领导人行使行政权。内阁成员的人选,则由每一个日耳曼尼亚邦国各出一名来组成。
这时另外一名大臣提出:应该在日耳曼尼亚联邦议会之外,再设立一个诸侯议会,来辅助内阁处理政务。
俾斯麦是不会允许自己的草案让其他人提出修改意见的,但对于弗里德里希王子的意见他还是要表示尊重。
于是俾斯麦提出,日耳曼尼亚联邦的领导人可以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但是其选举结果必须得到日耳曼尼亚联邦议会主席的批准。言下之意,选举可以,但是选举的结果还是要由艾莉卡王国的国王决定。
弗里德里希王子这下算是看出来了,俾斯麦这人是打算借着日耳曼尼亚联邦议会选举,把自己推上日耳曼尼亚联邦的领导人位置。而且,自己的父王对俾斯麦的野心不加限制。
再看看对面的希儿,她根本没有参与讨论,也并未看俾斯麦提出的六十三加一条草案都写了什么样的内容。
这时弗里德里希王子也明白过来,希儿这个人在本质上是支持专制的。她在波茨坦大公国的一系列开明举措,比如建立社会保障局,也不过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安定统治而已。
或许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对俾斯麦家的人抱有什么期待,弗里德里希王子这样想着,他也放弃了在御前会议上继续同俾斯麦争论。
毕竟根据俾斯麦自己提出的法条,艾莉卡王国的国王可以任免宰相和联邦领导人,那只要等弗里德里希王子正式成为国王,到时候开除俾斯麦就行了。
不过弗里德里希王子没想到,在会议的最后,希儿还是帮弗里德里希王子这一民族自由派的人说了几句话:
“其实联邦议会可以分为两部分,联邦会议就按草案上说的,由日耳曼尼亚联邦内部普选产生。在联邦议会之外,再设一个联邦参议院,联邦参议院由日耳曼尼亚各邦国派代表组成。至于代表的席次,就用人口比例来分配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