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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典宝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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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目玲琅的藏品绝大多数,都与黑袍人之事无关,唯有一件,风歌十分在意。

那是一件鳞甲盾牌,虽说是鳞甲,但其触感却异常顺滑,像是某种血肉体肤。典宝阁对此物的叙述则是“麟德二年,时左武卫军曹继叔于阗镇所获,为吐蕃军秘行卒之兵甲”。

秘行卒?这是什么意思?

再度唤来掌阁使,问之此秘行卒为何意,其答复是“凡是为唐军所不知,侦查军事所不载的异族部队皆称为秘行卒”。

也就说这秘行卒的身份来历依旧成迷。

而风歌对这件盾牌在意的原因,自是这鳞甲,与她在虫巢四所见的巨虫身上鳞片类似,虽表皮细滑但异常坚韧,寻常刀剑就无法伤之。若是这盾牌鳞甲真与那巨虫上的一致,再加上在银沙地所见的虫群壁画,那虫巢四的存在,最坏的结果,便是有一股来自吐蕃的势力渗透进了陇右。

风歌没有将这些话讲给掌阁使,在证据未确凿之前,这些关乎边疆宁定的话不得随意乱说,以免大乱都护府在安西和北庭的部署,眼下需尽快查清这巨虫和吐蕃的联系,再将真相通禀给戍卫军,这也是灵风卫这样的边境机动组织该履行的职责。

在与穹翼交换了自己的看法后,他一改往日戏谑的神态,深知此事非同小可,不应再言笑以待之。

“我之前飞跃高原去查那雪地冰虫时,便见过一些奇特的部落分支。”穹翼说道,“只因信仰与那观音点化的传说不同,从而不被赞普所接纳。常年躲藏于吐蕃谷地各处,他们穿着怪异,举止古怪,皆以族中嚓玛为尊,信仰着奇怪的神明。”

“可还记得他们的打扮?”风歌问道。

“他们的穿着打扮各不相同,但毕竟高原地高气寒,多以棉袍加身。”穹翼答道,“此前在银沙地见到的那种,以剖解自己五官为信仰的部族,实在不曾见到。”

风歌一声叹气,如此兜兜转转,还是对此空无头绪。

见风歌泄气,穹翼还是鼓励道:“也不算一无所获,多少还是有了些许眉目,不如我们先返回哨所,与森牙叔再聊聊下一步对策。”

现在也只得如此了。

而出了这阁门,便见到裴光庭早已候在门口。

交河新城

只因他阶级不够,入不了这典宝阁内。

“哟,小裴,这是新装备打好了?”穹翼率先发难。

没想到裴光庭此刻毫无往日耍滑搞怪的态度,直接向二人深鞠一躬,并说道:“抱歉,我实无力造出同父亲手艺那般的柳叶弓刃。”

穹翼一惊,不曾想这小子往常嘴硬蛮横得要死,此刻居然会认怂,按他的性子,不应该是即便造不出,也会拿出各种理由搪塞找借口,今个怎么……

“裴参事言重了,本来就是风歌求助于参事,岂有参事向风歌道歉之礼?”风歌回道。

“替灵风卫锻造兵器,本就是裴某作为行军参事的职责,如今裴某职责有失,自是应向风歌道歉。”

“好啦好啦。”穹翼看出这小子似乎有点自信心丧失,便上期耸肩搭背,“这才多久啊,你就说自己不行,往常可没有这样的啊,咱们呢,也不急,你就慢慢打,到时候做完了,派人往哨所知乎一声就行了。”

而没想到裴光庭又语出惊人:“并非时间充裕与否的问题,而是……而是实无法做到同父亲一般的巧夺天工。”

这下三人都沉默了,这句话的意思就已经表明柳叶弓刃无法再造。

“不碍事。”风歌打破沉默,“裴参事也无需自责,毕竟阿芙的作战手段和寻常兵士差距甚多,我与参事未尝并肩作战,没有当年作为同袍的献公理解之深也是情有可原。”

风歌一贯的高情商,用经验之谈避开了裴光庭无法比其父的尴尬。

“对嘛,太宗皇帝亲封的灵风卫,可不是只能依靠装备行事的哟。”穹翼也在一旁助力。

“但我不会就此放弃。”虽然风歌穹翼表示无须在意,但显然裴光庭还不想就此作罢,“这段时间我会加紧增进技艺。”

漠海鬼市·买命廊

出入鬼市有门槛,进到市中无面相。

来者访客既身份高贵出手阔绰,又不会留下真名实证,使得鬼市中诞生了无数灰色产业,以满足那些达官贵人们的特殊需求。淫欲的充实自不用提,还有另一方面也是生意红火,那便是买凶杀人。

茫茫大漠边疆,死个人什么的根本无人挂怀,官府要追究相当难,因此这杀人买卖不仅好做而且好躲,把尸体往沙子一丢一埋,谁还找得到?就算真能找的,也被漠中那些凶怪异兽也啃得七零八落了。

市场有了,内卷程度自然也就高了。随着买凶行业的蓬勃发展,一般人的性命也不再有人过问了。

所以后来,到这鬼市买命的大手子们,盯上的都是些上层人士,想对他们下手,若非江湖上名头叫得响的杀手,都成不了事。

但那些顶级杀手哪有这么好找啊,基本上都居无定所,零散在各地。而这一情况,又促成了另一个商机,就是帮人寻觅这些杀手,请他们出山。

于是乎,这个杀手中介的门头也就做起来,由于消息通人脉广,在大人物之间的口碑也越来越好,这名气也就来了,干脆就买凶和找人并在一起,在鬼市中建了一座廊坊,名字也大胆得狠,直接叫“买命廊”。

毕竟都已经在鬼市了,何必躲躲藏藏。

梁应儒便是这买凶廊的掌柜,在鬼市之中,是仅次于何中和的二把手管事。

同时,他也和何中和一样,最近有所犯愁。

虽然这买凶廊眼下炙手可热,但若说这鬼市生意,哪家店最容易倒闭,也是这买凶廊,为什么呢,因为资源少,风险大呗。那些杀手干的都是搏命的活,再强的人也会有失手的时候,保不齐哪天就去见了阎王了,这些杀手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啊,一旦没了,可要去找哪里补呢?因此,每折一个杀手,都会让梁应儒痛心万分。

这不,前几天有人买那督查使遗孀的命,便派去了一个南诏国来的盗贼,那贼个头矮小,身手轻盈,擅使吹箭,可在千里之外杀人于无形。这吹得是一套一套的,但结果确实买卖没做成,人也没了。

今个呢,又派出去一个擅使长剑的好手,去杀获罪下狱的瓜州前县令,也不知结果如何了,若是再失手,那估摸着最近又得歇业几天。是的,梁应儒这个人还挺迷信运势,若是杀手接连失手,他就会歇业,然后不管什么佛庙道观都去一边,祈求接下来的生意风调雨顺。

“掌柜!!”一个下人打扮的冲了进来,“成了!”

“成了?”

“成了。”

梁应儒大喜过望,好在此番杀手暗杀成功,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

事不宜迟,既然事情已成,就可以去领那成事金了。

所谓成事金,就是这买凶单子除交付定金之外,若杀人之事功成,便需再付一笔成事金,而这成事金,往往是预付金的两倍以上。

所以,这梁应儒能不喜吗?

此刻,廊坊正坐着一位偏偏少年,看面相则感觉刚至破瓜,此人头冠玛瑙美玉,身着羊绒皮袍,在藏袍独袖之内,还衬有藏青圆领,俨然一副吐蕃贵公子打扮。

“郎君。”梁应儒行礼道,“事已成。”

少年暂未回,而是品了口清茶。

而他身后几个同样藏袍打扮的人,立马给出一箱银锭。

“嘿嘿,谢过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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