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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蠢至这个地步……扣留关押百姓,动用私刑,都不必旁人有什么动作,属实是自掘坟墓。
崔沅道:“告诉京墨,他知道该怎么做。”
凌霄低头应是。转身出去,在门口碰见了桑叶,互相打了句招呼。
“怎么样?一个人可还忙得过来?”都是一起长大的,凌霄关切了一句,“要不要我家白术早些回来?”
说是这么说,凌霄可不舍得叫自己媳妇早早地回来继续当牛做马。
孰料前几天一见了他便狂吐苦水的桑叶却一反常态,笑意盎然地连声拒绝道:“不不不不不,你俩好好蜜里调油吧,公子这边有我呢,完全能对付得过来,不必叫白术姐操心。”
她的笑容过于灿烂,还有些做贼心虚的遮掩。凌霄狐疑地扫了她几眼,什么鬼???
一时不禁怀疑,难道是公子许了什么好处,这厮想背着他们独吞?
桑叶也不解释,只暗笑。
白术回来?白术回来哪还有莺儿在公子跟前的机会?还是先别回来了吧!
公子分明也乐意着呢。
凌霄看她自个在那莫名其妙傻乐,仿佛看见了傻子。
桑叶回过神,白了他一眼,赶他走:“快走快走,一个大男人,赖在内院做什么!”
下午时分,郎中张峎如约而至,崔沅已在抱朴堂等着他了。
按照往常惯例,张峎会先为其把脉,记录病案,再进行针灸治疗。
张峎印象中,从他第一次来崔府起,这位贵介公子就格外话少,今日不知怎的,竟然在他记录脉案时忽然开口搭话了。
“张郎中,先前您说过有一凶法,若得成,可延寿至不惑之年,某想问问,现下那方子可还奏效?”
他的嗓音淡淡,似乎只是寻常一问。
张峎放下笔,有些难以开口。
“这方子传世百年,唯寥寥几例治愈者,其余莫不命丧于凶猛药性。即使是当初,某也只能保证三成机会……”
“依您如今状况,这三成,兴许还得酌情再看看。”
崔沅又问:“若不成,会怎样?”
“药性相冲,九死一生。即便醒来,也没有多少时日了。”
张峎恳切建议,“其实继续照眼下这般针灸,最好。”
稳妥,至少能保这两年无虞。
沉默片刻,崔沅轻声:“可还有旁的法子?”
张峎摇摇头,轻叹了口气。
“您应清楚,曾经帝后为救灵王殿下,试过多少偏方游医,却都没有奏效。”
崔沅道:“好,我知道了。”
他没再为难这个郎中。
当初经过了缜密的考虑,才在九死一生与温水煮青蛙的必死结局中选择了后者,换作今时也并无后悔。
他是个理智之人,心里也早有分寸,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想再问一问,或许能得到不同的答案呢?
申末时分,叶莺睡了足足饱饱的一觉,在渐暗的天色中悠悠醒来。
待知道自己一觉醒来,郎中都已经回去了,不由得懊恼睡觉耽误事。
但同时也舒了口气,郎中既没旁的反应,那公子应该就是无碍了吧?
这般想着,夜里与重云换了桑叶苍梧下来。
原本研墨的是重云,叶莺添添茶水就行,但今晚崔沅坐在那研究一盘残局研究了半个晚上,导致两个人都很闲。重云嘴巴不停,也不知道两个人说了什么,在那里偷偷地笑。
女孩的眉梢弯弯,尽是灿烂笑意。
这样生动的画面,崔沅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公子,有什么吩咐吗?”
叶莺虽然摸鱼,亦很贴心地关注着这边。
崔沅收回眼神,道:“没有。”
叶莺就继续乐呵呵地听重云的八卦去了,不时还会津津有味地点评。
“吓?真的抓到采花贼了……怎的不报官?哈?原来是这样呀……”
跟人说八卦最高兴就是遇上叶莺这样的搭子,情绪价值给得够够,还能时不时从荷包捏出个糖来分着吃。
重云益发卯足了劲儿,原本长身体的阶段,每天早早就困得点头,今天却精神奕奕不知疲倦。
他年纪小,最合适被崔沅派着在府里到处行走,听过见过的可多啦!等他讲到第四个还是第五个宅门秘辛的时候,公子却忽然道:“重云。”
嗯?
二人刷刷回头。
“仔细你的牙。”辨不出喜怒的声音。
重云飞快地再拈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点头道:“嗯!”
“……”
叶莺以为这是公子嫌她们吵了,委婉提醒,于是颇识时务地将重云赶去了茶水屋:“去!睡觉去!熬夜的人长不高!”
至于为什么是她留在屋里,她想当然地觉得,因为她跟公子有共同的“秘密”啊。
再晚些的时候,院子静了下来。
因为降温太猛,前些天唧唧不断的虫鸣声都消失了个干净,叶莺也有备而来,将崔沅室内的铺陈都换做了只有冬日才用得上的厚家伙,连自己睡的矮榻也铺得软软的,躺进去特别特别舒服。
不仅如此,她还夸张至点了手炉硬塞给崔沅。
崔沅这才知道这姑娘牛劲上来,根本没人能拗得过她。犟得很。
崔沅无奈,离开窗榻,来到西间书房,取出先前写了一半的书信,唤她研墨。
衣袖轻挽,露出一段欺霜赛雪的腕子,随着叶莺捏着墨条在砚盘上打圈轻磨,空气里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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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股子香气,直往崔沅鼻子里钻。
应是袖口不小心蹭了糕点上的糖霜。
幽溢的甜香与香炉里点的清冷幽兰香交织在一起,就好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忽然动了思凡心一般说不清道不明,将崔沅的思绪扯远了。
想到了今晨的梦。
想到了张峎欲言又止。还想到了她昨夜试探后的松一口气。
他敛目,无需过多思考便成书。
朝局、何氏、崔家乃至竹苑里打杂的小丫鬟的去处都安排好了,唯有一个人,他好像无法替她安排,他需得问问她的心意。
叶莺就见他沉吟了片刻,而后抬眼看着她道:“九华宗清隐长老与我有些交情,你若是仍想习武,可以拿我的手信去寻她拜师,做个外门弟子。”
“当然,若你仍想回到杞县,车马、银钱,这些都不必操心。明日,我便去寻祖母要你的身契,你拿着去县衙,就可以销籍。”
“若是日后有什么不懂或难处,拿这个找凌霄,他必会帮你。”他道,一边笔下行云,顷刻又成两封信。
一封给清隐长老,荐她去往拜师,一封留给她,日后拿这凭证来寻凌霄。其实都多余,因他会对凌霄的嘱咐早已交代得差不多,剩下大半,几乎全是托付。他定能明白,自己要他照看的,是这姑娘的一辈子。
叶莺怔怔。
崔沅这副语气她熟悉。
接过信来看了半晌,却一个字也没看进脑子里去,思绪纷乱如麻。握着纸的手都在抖,快要被巨大的难过给吞没了。
“怎么就……”
她停下来想深深吸气,结果又是一滴泪涌了出来,便一发不可收拾,断了线似的接连往下坠,甚至有些都砸到崔沅手上。
崔沅第一次知道有人的泪是烫的。
叶莺语无伦次,“不是,不是都退了热,郎中也回了,怎就……”到了这地步了?
话说不下去了,眼泪珠子却止不住啪嗒啪嗒掉,崔沅心间好似也下起了小雨一样。但怎么会有些莫名其妙的欣慰。
“不要怕。”
他顿了顿,“不要哭。”
“昨夜的风寒确是好了,你照顾得很好。”
骗人!叶莺哽咽地质问,“那为什么要写遗书呢……”
别以为她不懂,分明就是在交代后事!
信被洇湿。
难过中,忽然有只手抚上脸颊,轻轻揩去了眼角那颗将坠未坠的泪。
崔沅终是没有忍住,伸出了手。
掌心跟指腹的薄茧掠过的皮肤,触感特别不真实。
叶莺透过朦胧的泪眼,竟看见探花郎的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神情。
“你应知道,我这个身份,与各处都有许多牵绊。有些事……未雨绸缪总比临阵慌乱得好。”崔沅替她拭泪,耐心与她解释,“我非是快要死了,只是不想把你困在府里,为人奴婢,劳劳碌碌的。你应在自己的天地,无拘无束。”
或许放在之前,她就此惊喜感激地答应了,可眼下她竟完全听不进去。
以为面对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可以更坦然,更释怀,却不想原来这么难。
寥寥几月,原来可以改变一个人这么多。
她恼怒地逼视回去,“公子又把我当成什么说到做不到的小人了?我既说过要同几位姐姐一样陪伴公子,就不会食言。”
“你本就不是竹苑的人,实在不必如此。”崔沅垂下眼睫,将要收回手。
她却拉住了那只将要离开袖子。
“还是说,长公子如今觉得苏合的饭食更合心意?已然厌弃我、不再需要我了?”
“若这般,我无话可说。”
面对这耍无赖似的言辞,崔沅竟感到无计可施。
也许该故意顺着她的话承认,这样她便会因为恼羞成怒而顺势答应离开。
可当他触及她眸中倔强泪光,因伤心而哭红的眼眶,还有那片清润明亮眼神,张了口,竟怎么也说不出一个“是”字。
两瓣唇翕动,又闭上了。
只他已决心不想再让这雪球越滚越大,徒增烦恼,闭了闭眼,再想张口,叶莺却十分地灵透,凝着他的眸子:“瞧,您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我。”
垂眸沉默的崔沅被自己的话砸了脚,遥望窗外的竹林。
一场雨后,恼人的竹笋又飞长出来许多,使人怎么拔也拔不完。拔了,那原本扎根生长的地方好似缺了一块,空洞洞的。
沉默许久,无奈地妥协了。
“当然没有厌你。”他说。怎么可能厌?
若今日郎中的回答仍有三成把握,他必是要试一试才肯。
叹息一声:“明日将笋给做了吧。”
见她唇一抿,似又要哭,他下意识将指腹往前一送,扶了上去,“别……”叶莺却笑了。
那些模糊的泪化成了盈盈春水*,映着烛光在眸中流转,顾盼生姿。
崔沅手心似烧灼起来。
替叶莺传信这个事,凌霄常在外跑,并不知晓竹苑的情况,白术也只是告诉他,有个婢女是被拐来的,如今安顿下来,想要给长辈去一封信报平安。刚巧,这个长辈是个医术不错的游医,顺道接来府上给公子瞧瞧。
这些时日在外行走,凌霄找过不少游医,多是名不符实之徒。所以这个事情,重要,却也没那么重要,所以他交给了手底下一个叫杜仲的小厮去做。
杜仲难得跑这种轻松闲散的差事,一路游山玩水,过了近半个月,才到了杞县。他不比凌霄有公子的手信,与当地的官署说一声自会有人带路,而是自己一路问当地百姓,终于在傍晚摸到了小柿村里。
村头有条清水沟,鱼虾丰足,自后头山上绕三两间屋舍蜿蜒流下。屋舍看着像是个学堂模样,一个灰袍长髯的老头正往窗户上糨纸,几个八九岁的小孩拖着鼻涕蹲在门前看蚂蚁搬食。
杜仲见有人便上前打听:“阿伯,你们这儿可是有个姓刘的郎中?”
徐琦回过头,见他面生,不是这附近村民,便迟疑道:“你是……?”
杜仲笑道:“这不是,刘郎中的家人给他捎信来了。”
也是巧,徐琦听他一口上京官话,联想到刘邈家中确有几个子侄在上京,不疑有他,便点点头,嘱咐几个孙儿徒弟关好门莫要乱跑,便带他前去。
刘邈家。
杜仲甫一进门,就被一股清苦的药香味给包围了。
方才那位夫子住在村头,堂前堆了几块大石与碎石若干,搭成个洗墨池,晒了一地的旧书。这厢医馆后院连着青山隐隐,流水迢迢,横竖十几排药架错落有致,竹篓里还有今天上山新采的不知名种草药,根上还带泥哩!
当真是个隐世的好地方。
刘邈不认得他,以为是新置的小厮,一边拆了信皮道:“怎么今日来了?可是家里缺银钱不成……”他的声音戛然止在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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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琦见他面色不对,还以为家中出了什么事,走上前去想着如何安慰,却没料到一把子被他薅住了肩膀用力摇晃。
徐琦只觉全身的老骨头要散架了,还安慰呢,止不住地骂:“老匹夫,发什么疯这是!”
刘邈一把将信拍在他脸上:“快看快看!是殿……是莺儿!”
狂喜过后,刘邈还记着身旁有外人,因不知陛下是何心思,便没有暴露身份。
徐琦都不必看内容,只这一笔毫无骨头的字,分明是自己教出来的,旁人仿都仿不成这鬼样子,是莺儿不错。
张嘴一吸气,嘴巴便合不上了。
信里写道,叶莺被拐之后的经历,跳船、逃跑、被牙行的人打那些不好的自然隐去不说,只道自己眼下在崔相家中,照顾长房郎君的日常饮食,倒也轻松自在,顺便还夸了一下崔家人仁厚,自己并未受到苛待。最后则是交代了崔沅的病情,请刘邈进京一趟,看看是否有医治的法子。
看到这,他欲言又止地瞥了不明就里的杜仲一眼,他……他家崔相到底知不知道,是谁在伺候他孙子!
刘邈已经喜气洋洋地收拾起衣物来了:“高兴傻了不成?快快快,莺儿让我进京一趟,你跟着我一块走,顺便记得告诉他们一声,还有……传消息阿阮他们!叫他们莫白费功夫了!”
第25章 话说绝二合一
节后又下了场淅淅沥沥的雨,随着秋意涨,草渐黄,澄心堂里的隔断也从夏日的轻罗纱帘换成了质感颇重的绢帐。
“红烛秋光冷画屏”,崔沅寝屋里那一扇绣着雪里红梅的细纱枕屏,倒是分外应景。
除此外,降温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崔沅——因叶莺近来有些紧张兮兮。
书斋后的空地上,晨练过后,崔沅收了势,苍梧眼瞅着递上擦汗帕子。
崔沅擦擦额头,而后坐在藤椅上歇热。
抬眼是碧蓝碧蓝的天,一低头,叶莺蹲在小炉子前烧水,脑后的双鬟随着扇风的动作微晃。
崔沅看了一眼她脑后两束飘动的发带,心情舒畅。
沸腾不久,叶莺执起小茶壶,将热水缓缓浇入杯中。茶叶随着水流沉浮,最终完全舒展,析成浅淡的黄绿色茶汤。
“好了,”叶莺将一杯带着氤氲雾气的香茶递给崔沅,眯眼笑道,“这个是园子里那株丹桂,不是提前开了么?跟公子私藏的‘蜜兰香’茶窨了七遍,好香的。”
茶香悠长,的确是好,只是崔沅凑近青瓷莲纹茶盏,蒸腾的热汽触到上唇,刚消退的汗意又冒了出来。
他手下一顿,道了句“不错”后,便打算放一边晾凉些再喝。
叶莺仍旧眯眼笑道:“公子,喝冷茶对脾胃可不好呢。”
看似乖巧笑容,语气却颇有些朝堂上谏官进言时的意思。
崔沅觉得她这纯粹是被前些天那场突如其来的高热吓着了,但一想到对方执拗脾气上来……抿了抿唇,到底还是在刚练完拳满头汗时灌了杯热茶下肚。
叶莺满意了。
下午,京墨前来回话,坊间如今关于何氏流谶越传越凶,且英国公府能以身家性命要挟普通百姓,却对散布的源头——一帮乞儿无赖,没有任何法子。
因他们整日游走在城中各个坊市,熟悉大街小巷,耳通目明,可以灵活躲避亲卫的抓捕,且十分豁得出去。
毕竟他们没有父母亲长,没有妻儿友朋,只剩下命一条,真的只要给几口吃食,就可以为你做任何事。
何况他们最厌恨的就是如英国公府这般锦衣玉食的权贵,相较之下,他们过得完全不是人日子。所以京墨寻到桥洞底下时,几个乞儿头头满口答应了下来。
这样的事,也不光是崔家在做。
一些过去便与何氏结过梁子的官员,若何氏不倒,自身的仕途也是一眼到头,当时因畏惧对方权势而选择了忍气吞声,如今机会摆在眼前,自然要借东风。
是以崔沅的人只开了个头,这些流谶便如雪堆一般越滚越大,纷纷扬扬。
朝堂上,崔沅曾经的下属,御史台侍御史陶鸿羲弹劾英国公世子何庐授意府上家丁欺压百姓,动用私刑,数罪并列。
今日下午与凌霄交代这些后续的细节时,崔沅不知怎么,没有让她回避。
她趁练字的间隙偷偷抬眼看了下,对面的大书案后,长公子眉眼垂着,说话的调子不疾不徐,还是那个松间明月。
……嗯,政斗,好可怕啊!
叶莺的小动作,自然逃不过崔沅的眼睛。只他想让她知道,他并非她心目中想象的那般十全,光风霁月的端方君子也会因为立场、政治对敌人下暗手,也有不磊落的时候。或许这样,她便不会执意留下来了。
因还要给陶鸿羲及几个同年回信,到了夜里,崔沅仍在挑灯伏案。
白玉镂空的梅花香炉里,点着提神醒脑的清心香。
此香方中所用沉香产自扶南,焚时会散发类似薄荷的淡淡香气。清凉的香气进入鼻腔、喉咙时有通鼻省神之感,却又不似直接闻薄荷那般刺激。
香雾袅袅,渐渐淡了下来,叶莺往炉中又添了些香粉。即便如此,也还是不住地打哈欠。
戌时过半,崔沅将写好的几封信件通读过目了一遍,吩咐苍梧:“明日一早送出去。”
苍梧答应着。
叶莺眨眨眼,这是忙完了吧?
崔沅眼皮也不抬一下,自案边堆着的字纸中抽出一叠来,接着白日未练完的大字,打算继续。
常写字的都知道,大笔可写小字,小笔却不宜写大字,崔沅书案旁立着的紫檀螭龙都承笔架便挂着七八支常用笔,大小不一,有狼毫、兔毫、紫毫等等,他欲换了笔架上的湖州羊毫联笔来,手刚触到,却被叶莺给按住了。
她提醒:“不早了,公子。”
崔沅看一眼她,双眸里泛着涟涟的水光。
崔沅唇边一闪而过笑意。
“困了?”他道,“困了就自去睡,不必在这守着。”
叶莺却没有让开。
“公子的字够好啦,明日再接着练吧。”她像晨间那样眯眼笑了笑,“要是熬夜睡得晚了,眼下黑不说,还会掉发。您也不想出家当和尚吧?”
苍梧原本困得揉眼睛,被她这番话吓得立马清醒了。
无他,只是公子从来不喜下人管东管西,小时候太夫人派来照顾他的嬷嬷,就是因为总爱操心公子起居的习惯,试图插手,后面公子就渐渐没要对方管院子了,而是由长大的白术接管,那嬷嬷自然也回了太夫人院里。
接着他却惊讶地发现,公子只是挑眉,不痛不痒地应了句:“危言耸听。”
噫!
甚至不仅不烦,还多余地解释,“就剩四张了,左不过半时辰。”
练字这个事情,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在崔相的教导下,即使再忙,每日也是至少十张大字。便是如今的字已经不比名家差,且自有风骨,在外成为追捧模仿的对象,这个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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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也不曾撂开过。
仿佛显得她不懂事了一般。
叶莺叹一口气,松开了手,语气低落:“方才婢子分毫不曾打扰,因您在办正事,婢子知道分寸,可这样的小事却实在不值得您损耗身子呀。”
崔沅忽地恍惚,这样的话他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类似的。仔细想了想,哦,原来是在父亲留下的手记中。
时下文人好写手记,既做读书札记,又含人生感悟,也有似父亲这般将夫妻琐碎、生活闲趣统统记录下来,待晚年回顾的。
父亲好金石,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母亲便是用这般以威逼怂听的法子劝谏……曾在手记中交代,自己每每妥协并非畏惧变丑,而是因“蓉娘好美”,担心若自己貌丑,妻子便会将目光放在其他俊秀少年身上。
看似抱怨,实则暗暗自得。
在此之前,崔沅其实更惋惜父亲手记中提到撰成《金石录》数十卷,其上记述金石器物、碑刻、书画近千,后来整理翻阅父亲的书斋,并未发现此录,想来是随身携带,所以随着马车一同滚落山崖,与其他遗物掩埋在不知哪片乱石堆中了,不曾留传于世,实在是遗憾。
如今却因为叶莺的一句话,忽地想起了这些闲散的只言片语,从而管中窥豹——
母亲亦是因在乎父亲,才会想方设法劝其注意身体。
夫妻俩,实足恩爱。
看叶莺转过身去,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打击一般……崔沅有一瞬的沉吟,终究是将字纸重新拾好,“罢了。”
叶莺以退为进的计谋达成,眼中划过一丝狡黠笑意。
苍梧紧紧捂住了嘴巴。
公子好奇怪!
还好桑叶姐姐前些时日告诫过他,要是碰见公子言行奇怪的时候,就尽量缩起来,装鹌鹑。
第二天喝药的时辰,未见汤药,崔沅习惯性先问:“今日是什么?”
叶莺手里的点心,好像总有做不完的新花样。
叶莺今天做的是雪媚娘,桂花酒酿馅儿的。
桂花用的仍然是崔府东园里那株丹桂,可惜是朱砂丹桂而非橙红丹桂,橙红丹桂天然适合用来装饰点心,而朱砂丹桂吃起来总有股子生涩气,蜜渍倒还好些。
今天的酥酪馅儿里头就掺了蜜渍桂花酱跟今晨煮圆子剩下的醪糟,味道是甜中透着点发酵的淡淡酸气,解腻。
包上糯米皮,放在炒熟的糯米粉上一滚,又白,又嫩,顶上再撒一撮烘干的桂花,用重云的话来说就是,“好看得都不舍得吃”。
当面打开食盒后,崔沅看着点心碟子沉默了一下。
仅有的两枚盛在里面,显得格外可怜。
叶莺咳了一声,解释道:“大病刚愈,饮食还是清淡些好。点心这种高油高糖的零嘴,还是少进一些。左右公子也不爱吃这等孩子气东西。”
还真不是因之前的事挤兑他。
崔沅:“……”
今天的汤药,入口仿佛格外苦涩些。
夜里该轮到桑叶守夜,苏合睡到一半起来方便,却发现对面的床上空无一人。
这么晚,人去哪了?
推门出去,到处的灯都熄了,灶房窗户却依稀透出些亮光。
苏合想了想,披上外衣摸了过去。
灶房里,叶莺正研究点心方子。
明前龙井用泉水泡开,拌入粳米粉、藕粉,揉成团,分小剂子压平,将青梅切小丁与松仁蜜渍一会儿,包入作馅,再往模子中抹上山茶油,大火蒸一刻钟,出笼后碧莹莹的好看。
灶房里都是茶香味,这个且没放什么糖,甜味都是蜂蜜提供,间或咬到一粒青梅肉,酸溜溜的,味蕾一下就打开了。
按这样的思路,那她举一反三,还能将青梅换做山楂、乌梅、莲子,藕粉换成茯苓粉,粳米也可以用糯米、糙米来代替,重新组合下,就又是十来种不同的点心。
叶莺将剩下半块点心塞进口中。嗯!味儿不错!排列组合学得也不错!
便在这个时候,寂静的门口忽然传来了碎石被踩动的响声,随后是苏合用来掩饰尴尬的惊讶询问:“莺儿,这么晚了,你还在灶房?”
叶莺也惊讶:“你怎么起来了?”
苏合道:“我起夜没瞧见你,担心出了什么事,便过来瞧瞧。你怎地,饿啦?”
叶莺便叹了一口气。
白天公子虽没说什么,可轮到她看着黑漆漆的汤药,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感觉。所以晚上躺着睡不着,就又来了灶房,研究吃着健康一点的点心方子。
一个时辰过去,废了七八版方子,换了三种茶,其中茶叶的种类跟泡茶的水温都有讲究。
又譬如藕粉必得用晒干的西湖藕粉,而不能是烘干粉或者旁的湖藕。烘干的入口总有股子燥气,寻常的藕试了几种,香味都不够。
总之一把辛酸泪,到底是成功了。
苏合听了,张着嘴巴,原本捏在手里的米糕又放下了,久久说不出话来。
她是万万做不到这个地步的。
半晌,叶莺听见她问:“可你有没有想过……在这之前,公子已经喝了许久的药,也从来没觉得怎么样啊?”
“莺儿,你是不是……”
抬眼,正对上叶莺有些迷茫的视线,苏合顿了顿,试探道,“你知道的,咱们这种身份,其实是没资格替公子计较什么的。”
“除非你……”
“想做公子的妾。”她道……
苏合的话缭绕在耳,颇有些振聋发聩的感觉。叶莺一整晚没怎么睡着。
苏合的意思她明白,她们做丫鬟的,为公子分忧解是本分,但若是公子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让,她们就不该做,不该管。
叶莺做丫鬟满打满算三个月,在如何保持“本分”这件事上,并不如苏合这种从小在府里长大的家生子通透。
大概是长公子这个人太好、太和善了,让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是平等的,渐渐都忘了刚来时候的谨慎。
那时候有玉露在前,她心安理得地当着鹌鹑。
长公子什么身份?又是那样的容貌气度、人品才华,她即便给他做妾,在大家眼里也绝对不是辱没了,而是会想“她凭什么”。
即使她本人早已明确表达过不愿,太夫人也是不在意的——
是的,苏合是太夫人的眼线。
她之前还不知道,可苏合总是有意无意地在她面前说些莫名的话,以及白术出嫁以后,她成了书房丫鬟,太夫人又将她召去了正院一次,这次说得更直白些。
叶莺为此颇有些困扰。
可太夫人于她又有恩,她没法讨厌对方。
于是她看着苏合认真道:“我若有这个想法,我天打雷劈。”
苏合明显愣了一下:“也不必把话说得这么绝吧……难道,你已经有心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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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男少女的恋慕,有时候甚至是会觉得自己情比金坚的,但是苏合还打算劝劝她。
叶莺这辈子压根没见过几个同龄人,摇了摇头,“这跟我有没有心上人有什么关系?”
苏合就越发不解了:“那是为什么?公子难道不好?”
“……”
叶莺终于发现,原来在苏合这些人眼里是不能理解有些人就是纯粹不想做妾而已的。
的确对她们来说,若是不做哪位郎君的妾,日后就要被配给小厮,这小厮若是郎君身边长随的还好,但长随哪有那么多呢?更有可能是倒夜香的,又或是喂马的、劈柴的。给郎君们做妾,已经是相较之下最好的一条出路了。
更何况长公子这样的,以后不会有正妻压在上头。他本人又是那么的惊才绝艳,巧不可阶。
抛下她作为现代人节操来看,若仅仅只是当做一份工作,叶莺也很难不心动。她若是过得再穷困一点,对方是个老头儿也捏着鼻子认了,可恰恰就是因为,长公子……他太好了啊。
叶莺对他,是完全发乎情止乎礼的倾慕。
她根本无法保证,若自己真与他以男女关系日夜相处,自己会不会动情?日后会不会对着那个孩子肖似二人的脸,终日以泪洗面?
现在她不敢保证的。
她只能道:“快莫说了,上回玉露的事你忘了?”
苏合不以为意:“长房最终还是得有人承继香火,不是你,也会有旁人。”
叶莺默然。
因她十分不解,如果说她的意愿被上位者忽视是因为自身能力地位都不够的话,分明长公子也拒绝得干脆,为何太夫人仍当作没听见呢?
想不明白,干脆就不想了。
但她到底是怕了苏合的口舌,害怕她再跑去跟太夫人说些什么,决定还是做回丫鬟的“本分”,不再多嘴添舌了。
第二天起来,对着镜子绾发的时候,发现眼底有一圈淡淡的青。
为了不那么打眼,思索过后,她拿起许久都没有开封的脂粉盒子,轻扫了一层。
没有玉露那样全副武装,清水芙蓉,秀出天然,瞧着就气色好。
这些胭脂水粉还是白术走之前塞给她的,没想到今儿派上了用场。
年轻的姑娘都爱俏,叶莺也不例外,时辰尚早,化了淡淡的妆,她对着铜镜里不甚清晰的倩影自顾起来,分析自个的五官。
嗯……眉眼生得好,直接将原本小家碧玉的五官给拔高了一个层次。
自从刘海长长梳上去后,她一向只用薄刀刃轻轻刮去边缘杂毛,保留眉毛原本的形状。眉毛略平,缓且直,颜色并不很深,但毛流均匀,雾茸茸的。
眼形偏圆,瞳仁黑亮而眼白干净,于是显得十分明净,眼神水盈盈的,扑面而来一股水乡柔情。有个词叫做剪水秋瞳,应当说的就是这种感觉。
其他要叶莺自己说,鼻子小巧但不够挺秀,唇形圆润却不够饱满,不知道遗传了的基因,只能算是及格线水平。
其实若鼻骨生的优越,薄唇反而更添性感……崔沅那张清隽谪仙般的脸孔忽然浮现。
叶莺手下一抖,悻悻将唇脂染出去了些。
淡色的亮面唇脂,不缀娇艳,配上皓齿明眸,仿佛云间新月,雨后白棠。
只是淡淡的一层,不仔细盯着脸根本看不出来上过妆,仿佛是天然的好气色,但却遮住了失眠的眼圈,不叫人看出她的心事。
一见面,重云就觉得她今日格外好看,歪着头多看了好几眼。
重云年纪小,被他这么打量着,叶莺也没什么冒犯的感觉,咧嘴冲他一乐。
点心的份量又恢复了正常,叶莺打开食盒时到底解释了一句:“这是昨夜新想的方子,龙井米糕,甜味儿淡,公子尝尝?”
崔沅从伏案中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
崔沅顿住。
他用眼虽多,却每日都会注意保养和休息眼睛,是以拥有一副格外好的眼神。
明晃晃的晨光里,他看得分明,她今日点了胭脂,还用青黛淡扫了烟眉,穿着那条雪青色的裙子。本来就白净的肌肤被光线照耀着,越发近乎透明。
崔沅擅画,更有一双在现实中作画的眼睛,自然研究过,有些人的肤色虽白,但在光下会发黄,有些人在光下白,暗处却发绿。
不像叶莺,整个人似抟雪作肤,镂月为骨,皮肤较薄的眼皮和眼睑处,还会微微透出些粉。
桃腮粉面,明眸善睐,真好看。
四目相对,下一息,崔沅别了开眼。
那茶糕搁在了他面前,颜色青翠,碧玉似的。他吃了一块,压下心头多余的感觉。
淡淡的茶香味,以及粳米自带的绿畦香,味道上就引人入胜了。
虽说没有放油,但入口很柔和,因粳米中本身就含有丰富油脂。小时候崔沅还喝过母亲专门熬给他的米油粥,因为有段时间喝乳母的奶上火,母亲便请教了懂喂养婴幼的嬷嬷,听说喝这个对小孩子好。
米油粥是什么口感,他全不记得了,这件事还是祖母闲时与他提起的,在父亲的手记中亦有出现。
说来也巧,他昨夜因先前想到这本手记,一时兴起,又翻出来看,正好看到这儿。
祖母提这件事为的是唤醒他的孺慕之情,父亲则是在手记中“控诉”了自己,还在襁褓中便让他的夫人烫伤了手,长大岂不更是个折腾精?
回忆到这,崔沅唇角微微勾了勾。
米糕的松软之下,暗含着酸甜脆爽的蜜渍青梅,亦是甜味的来源。比起外头点心铺子的蜜煎果脯,味道果然清淡。
很不错。
崔沅细细品味着,又想到她方才说昨夜研究的方子,岂不是熬了半宿?
难怪……
视线中,晨光里替鹦鹉梳羽的窈窕背影,还穿着他为她挑选的布料裁成的裙子。
心情跟味蕾都愉悦了起来。
第26章 红袖香“莫非这病症会致人那方面不行……
白露初凝,桂香染衣,崔家园子中秋海棠盛开,垂丝如红泪。
值此秋期,府上迎来了个不速之客。
叶莺提着鸟笼在园中溜达。
毛毛跟豆豆特别喜欢去临水的地方,她便每天带着它们在府里东苑湖边的亭子里玩。
这件差事实在轻松,两小鸟特别聪明,一到时辰自己便飞回来了,她只需就像现在这样坐在亭中发发呆、赏赏景,惬意得不行。
水边,木芙蓉开得正盛。
因花瓣内花青素含量会随着朝夕变化,时人又称这种花为“三醉芙蓉”,并诗云,“晓妆如玉暮如霞”。
眼下辰时过半,木芙蓉还只是浅淡的粉色,间或夹杂几瓣雪白,浓淡相宜。
叶莺本就坐在亭子里,又被这些茂密的茎叶挡去了大半视线,自然不知道有人正在往这边靠近。
直至听见花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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