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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旁观这一切的秦砚修夸奖道。
“摸摸它的耳朵。”秦砚修又道,“动作慢一点。”
在她碰触到边牧,开始摸边牧时,秦砚修始终都在注意着局面态势。
看到自己的狗并不反感沈云微,甚至还很喜欢她,秦砚修微微勾唇,又引导她道:“夸夸它。”
“Astr,你真是个好孩子,乖宝宝……”
沈云微回忆起刚才秦砚修的话,有样学样,一边摸狗,一边毫不吝啬各种夸夸。
Astr很快就仰起脑袋,舔着沈云微的手,尾巴摇晃的幅度也越来越大。
而沈云微正对上Astr的那双蓝色眼睛,轻声又夸了一句:“你的眼睛好漂亮~就像宇宙里的星星。”
她的夸赞,是发自内心,自然流露的情感如水流般,流进一旁秦砚修的心头,让他的心脏一颤,变得柔软而温暖。
近日来,总是尽量不见沈云微的他,今天突然一反常态,主动邀约:“想去后花园散散步吗?带上Astr。”
他将牵引绳交到沈云微的面前,沈云微接了过去,紧紧握住,是无声的答允。
没有带旁人,他们二人一狗,在后花园散起步。
晴天的太阳还算暖和,后花园的小路上落满了来不及扫去的树叶,人走在上面沙沙作响。Astr走在两人中间,由沈云微牵着,不时停下脚步,将脑袋拱进落叶堆里轻嗅,对大自然的一切都很感兴趣。
他们并肩走着,不发一言,可氛围出奇和谐,似乎自婚礼以来,他们第一次能这么放松身心地待在一处。
“Astr几岁了呢?”沈云微率先打破宁静,向他问道。
秦砚修思忖两秒,道:“三岁半。”
“你很喜欢它吧?”沈云微笑道,“我认出来了,你的微信头像就是Astr。”
秦砚修不置可否。
他不太习惯表露好恶,更不轻易承认喜欢。
他只是抬了抬眉,提醒沈云微注意看路,牵紧Astr绕开那片小小的积水滩。
“Astr是买来的吗?”沈云微又问。
“不是。”秦砚修摇摇头,解释道,“是朋友送的。”
准确来说,这是一条朋友不要的狗。
在随后的十分钟里,沈云微听到了秦砚修得到这只边牧的始末。
秦砚修有位朋友很喜欢养狗,但与一般的养宠人士不同,他是常年带着自己最得意的狗们去参加国际专业比赛。
秦砚修第一次见到Astr时,它的名字还叫“小白”。
“小白”不过是朋友随口起的名字,就像“小白”本身也只是朋友众多优秀狗中极普通的一员。
朋友偶然得来,但又觉得十分鸡肋,摇头道:“可惜太白了,又是蓝眼,注定失格。”
失格,失去比赛资格。
“小白”是黑白边牧,很活泼的小公狗。
但身上的白色毛发,已占据三分之一,还有一双蓝色眼睛。这些都是判定边牧失格的特征。
是基因问题,“小白”的左耳还有轻微的听力障碍。
接着,朋友望着“小白”的眼睛,喃喃自语:“要想个办法,把它处理掉。”
生性冷漠的秦砚修,第一次觉得“处理”这个词过于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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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生杀予夺,像抛弃。
于是他淡声多问了句:“你打算怎么处理?”
“送人领养呗。”朋友回答随意,“对我来说,不能参赛的狗,养着没用。”
即将被主人抛弃的边牧,还并不知自己的命运,只是朝他们一味摇尾巴。
而秦砚修望着它那双蓝眼睛,倒是默然许久,最后道:“我家里倒是缺点什么。”
凭借着相处多年的熟悉程度,朋友听明白了秦砚修的暗示,便顺水推舟道:“砚哥,如果你不嫌弃,那就送给你了。”
从那一天起,“小白”就成了秦砚修的狗。
秦砚修给它换了个名字,叫“Astr”,这一养就是三年。
“我以为,你会嫌弃这样失格的狗。”
听完故事后,沈云微说出了自己的感触。
“为什么这么想?”
秦砚修对她的心理活动似乎抱有探索欲。
“因为你是商人啊。”沈云微说出自己的第一印象,“我听别人说,在生意场上,你一直只看利益,从不做没有价值的生意。这样的话,你总会习惯去权衡利弊,尽可能追求完美。”
而Astr并不完美。
“说得没错。”
秦砚修温沉低哑的嗓音带着笑,脸上是常年游走于商界的从容平和,进而,他的神情转为严肃清冷。
“做生意,我只看是否有利可图。再谈寸利必得,寸土不让。”
他顿了顿,再望向Astr时,眸中却多了一抹温和,轻声道:“但Astr不是一场生意。”
“世上有许多事,都不该从利益角度考量。”他的话语里似乎别有深意在。
“比如失格。”秦砚修解释道,“比赛是人强加给狗的概念。狗未必要按照人的意志,去追求这个资格。我只希望,它快乐地活着就很好。”
这番见解,让沈云微突然意识到,她曾经一度想错了两家联姻带来的利益在秦砚修心中的比重。
这一点,其实那天秦砚修自己也曾向她坦诚。但总不那么深信,只因为从前从别处听来的内容,而导致的成见。
但回想起在VIP病房躺着的老人,沈云微现在其实更相信,秦砚修更看重情感,而非利益。
如果出于情感,而非功利,那就不会要求一条狗近乎完美。
对比,她也深有同感:“你说得对。Astr的世界很小,它只知道从前的主人突然不要它,却不明白理由。但是好在……它遇到了你。你对它很好,你只要他活得开心。”
闻言,秦砚修垂下眼眸,那双蓝眼被纤长的睫毛半遮半掩,如他的声音一样深邃:“我只是很讨厌被抛弃的感觉。”
好像是在说Astr,但在那一瞬间,沈云微又觉得他是在说他自己。
可谁又能抛弃秦砚修这样身份的人物?
愣神之际,沈云微手上的力道松了松。Astr聪明地感受到了,拖着牵引绳飞快往前跑去。
“Astr。”秦砚修下意识就要将它唤回。
但沈云微却拦住了他,笑道:“你就由它去吧,让它自由地跑一跑。”
左右是在自家的后花园,一千平的面积随便跑,应该也不至于跑到外面去。
秦砚修于是也不再执着于唤回它,而是和沈云微一起继续往前走。
“Astr是什么意思呢?”没走几步路,沈云微转过身又问,“好像是拉丁文,在哪里看过这个词。”
“对,是星星的意思。”
说起边牧的名字,秦砚修仿佛又回到三年前,隐隐有些眷念。
“刚到我身边时,它只有两个半月大,小小的一团,才7斤。”
“就像你说的,他的眼睛就像星星,所以我给他起名Astr。”
“而它现在42斤,是那时候的六倍重。”
这可能就是养宠物的乐趣所在,看着曾经小小的一团,一点点长大成现在的模样。
秦砚修对Astr的眼睛很注意,这点很快被沈云微发觉。
她随之也联想到了秦砚修他自己的那双蓝眼,不由悄悄去看身侧的秦砚修。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远不近,又在行进,不方便观察。
沈云微就默默朝他靠近过去,最后只隔着一拳的距离。
他的眼睛是世上最小的一汪蔚蓝海洋,如蓝宝石般清透迷人,又像是极地莹洁冰冷的蓝冰。
沈云微很喜欢这种颜色,看了一眼又一眼后,小声脱口而出:“好漂亮。”
“什么?”
秦砚修浑然不知自己被某人偷看了许久的事,迷茫问道。
“嗯……就是……”
沈云微拉住他的手腕,好使他停下脚步。
她仰起头,目光径自落在秦砚修的眉眼处,继续缓缓挨近他,直到只剩一寸的距离,她明媚一笑:“好漂亮,你的眼睛。”
像宇宙中星辰的,不止秦砚修眼中的Astr。
还有此刻,沈云微眼中的秦砚修本人。
秦砚修被握住的手腕开始发烫,对视没有几秒,他的眼神也变得灼热,后匆匆避开了,只不经意般眺望向远处。
一阵犬类的呼吸声,由远至近。
独自去远处撒欢的Astr,正朝着他们狂奔而来。
它实在自觉,不仅知道按时回来,而且还是自己叼着牵引绳回来的,估计是嫌绳子拖在地上太麻烦。
走到沈云微身边后,还主动把绳子扔到她脚边。
“Astr也太聪明了吧。”沈云微弯腰牵起牵引绳。
“你听过一句话吗?”秦砚修问道。
沈云微伸手摸着狗的脑袋:“什么?”
“狗是狗,边牧是边牧。”秦砚修淡笑了声。
“狗中博士。”沈云微也笑,点头对这句话表示认同。
然而,牵着牵引绳终究还是束缚,沈云微又建议起秦砚修:“要不把它的绳子拿掉吧,它这么乖,不会乱跑的。”
“好吧。”秦砚修沉思片刻。
私人领域,确实不用太拘束。而且Astr看上去对沈云微很友好很喜欢,安全问题不必太紧张。
于是他弯下腰,去将Astr身上的胸背和牵引绳一并解开了,拍了拍狗的后背,轻笑道:“快去谢谢心疼你的女主人。”
这个私下的称呼,听在沈云微耳中,好像比在公共场合并称夫妻要更亲昵。
正晃着神,Astr已经走到她身边,发出哼唧声讨要贴贴抱抱。
沈云微对热情大狗狗完全无法抗拒,手上才摸了几下,Astr就躺倒在地,翻身朝沈云微露出肚皮。
这是动物间极为信任的姿态,意味着接纳。
沈云微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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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到Astr的黏人程度,对于过去一月间,它的半禁闭生活表示无比同情。
“在我搬来以前,它的房间应该不关门吧?”沈云微问道。
秦砚修颔首:“嗯。”
“我就知道。Astr一定有无数次想跑到楼上你的书房。”她猜想道,“毕竟在家时,你就好像是长在书房的椅子上了一样,其他地方也不怎么去。”
秦砚修常用书房,从前Astr在别墅里散养时,经常跑到书房来找他,这一点确实被沈云微说中。
但……
“长在?”秦砚修皱起眉,似乎不满她的形容。
于是沈云微的比喻更加糟糕了:“对呀,就像是椅子上长出来的一只蘑菇。”
“蘑菇?”秦砚修的脸不禁更加黑了。
这些随心所欲的措辞,一度离秦砚修的世界很遥远。
如今,却总从沈云微口中听到。
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在往回走,不多时,沈云微就开了口:“对了,秦砚修。”
“又想说我是什么?”秦砚修冷着语气。
“不说你了。”沈云微没有看他,只是盯着跟随在脚边的Astr,问他道,“就是想问问,以前你会让Astr睡你卧室吗?”
“不会。”秦砚修干脆道,怕她误解,后又解释般补充一句,“那样很怪。”
“哦。”沈云微应了一声。
看来独立的Astr从小到大,都是在它自己的房间睡觉,并不会在夜晚找秦砚修。
又或者,Astr曾经找过,但被秦砚修赶下了床。
可怜的狗狗。
沈云微怜悯地摇了摇头。
两人一狗一路回到别墅,洛叔按照一直以来的习惯,将Astr带去洗澡。
洗完澡后,Astr被送回房间。
它发现自己没有再被关进笼子,房间的门也没有上锁,一切都回到了从前的自由状态,便欢喜地往楼上跑。
这还是自沈云微搬来后,Astr第一次上楼。
走到主卧门口时,它就察觉到布局的微妙改变。房间里男主人的气味很淡,淡到几乎完全被女主人的气味掩盖住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Astr大着胆子从虚掩的门缝溜了进去。
抬头看到Astr时,主卧内的沈云微正躺在床上用手机搜索Astr的名字。
因为她记得这个词有个特别的出处。
也确实好查,搜索引擎十几秒就有了答案。
「Per Asper Ad Astr.」
「循此苦旅,终抵繁星。」
这是一句拉丁谚语,大意为:在人生道路上,经历各种艰难困苦后,最终定会实现目标,达成心愿,见到漫天星辰。
沈云微觉得,其中总有一种乐观的精神在,这与扶光的内涵殊途同归。
她正在口中念着这句谚语,句中的“Astr”就来了。
沈云微原本还在纠结该不该让它上到床上,而它已经聪明地一步步试探起来,把脑袋搭在床边。
Astr摇着尾巴要她摸,见她没赶走自己,就继续把两只爪子也靠在了床头,几乎成了站立的姿势。
沈云微看出它的小心思,只当没发现。
于是它开始进行下一步,半个身体都往床上趴,最后一点一点,就成功卧到了床上。
“好吧好吧,过来抱抱。”沈云微纵容着Astr,摸着它后背的毛,抱住它,呢喃道,“Astr,你知道你名字的意思吗?”
“某人在你名字里寄托了很多自己的心思呢。”她笑道。
第16章
名字就是希冀。
透过文字,总能一窥那个人的内心世界。
而沈云微忽然觉得,秦砚修的内心凄凉孤寂,甚至是苦涩的,这让她有点心疼。
得偿所愿卧在床上的Astr,并未听懂她的那句话,只顾着开心地与她互动。
宠物的世界就是如此单纯,无忧无虑到令人羡慕。这种快乐,甚至连从小被宠爱着长大的沈云微都会自叹不如。
但没过多久,Astr突然就警觉起来,耳朵微微颤动,从床上跳了下去。
沈云微不知其意。
正在这时,一阵脚步声响起,Astr兴奋地朝着门外冲过去,接着就是轻微的推搡声,还有狗口中的呜咽声。
几秒钟后,沈云微瞥见了被Astr带进房里的秦砚修。
四目相对间,她好像全明白了。路过主卧套房门口的秦砚修,是被Astr强行截停。
“它平时不这样。”秦砚修出声解释。
沈云微忍不住笑了:“它可能有强迫症,觉得这间房是你住才对。”
Astr摇了摇尾巴,似乎是赞成沈云微的话,又走到秦砚修脚边,试探着想要咬他的裤腿。
刚一咬上,秦砚修就皱了眉,冷声道:“松嘴。”
他的语气不重,听上去平和而淡然,可仍极具威慑力,使得Astr自觉地松开裤腿,退到一边。
“你这是要出门吗?”
沈云微打量一眼秦砚修的穿着。
不过半小时没见,他已经又换了一套宝蓝色丝绒质地的西装。
“是。”秦砚修简单答道。
方才一起在花园散步的舒适氛围,似乎在此刻仍没散去。
沈云微对男人渐渐转变态度,不仅不再单一抗拒交流,而且还好奇地主动问他:“你要去哪里?”
秦砚修则是有问必答:“临时回老宅一趟。”
原来他是要回秦宅。
“那我要一起回去吗?”沈云微神色纠结。
照理来说,她与秦砚修结婚后,是该去专程拜访秦砚修的父母的。
这一个月来,她回过沈宅小住,也见过秦砚修最亲近的爷爷,可却从没去过秦家老宅。
细想想,上次跟秦世昌与裴洛珠等人见面,还是在婚礼当天。
“如果你不想去,就不用去。”秦砚修的回答很明了干脆。
他本想一个人去,方才路过主卧门口时,也没打算叫上沈云微一起。
却没想到Astr会突然搅和进来,让事情有了变故。
“我想想……”沈云微咬了咬唇。
若论个人好恶,她是真的对秦世昌与裴洛珠生不出任何好感,自然也不愿意去秦家见他们。
可她也不愿让秦砚修的家人觉得她失了礼数,毕竟她代表着沈家。
“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沈云微最后下了决心,“早晚都要去的。”
“那好。”秦砚修垂眸望了一眼她的左手,继而淡声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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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戴上婚戒。”
“啊?”沈云微低头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无名指,不理解秦砚修的意思,“我没有戴戒指的习惯。”
“他会注意到。”
男人没有把话说得太过于直白,但沈云微听懂了。
这无非是向秦家表明态度,既然她已经打算过去,做戏做全套倒也应该。
于是她走到梳妆台前翻着首饰盒,想找到两家除婚礼所用的大钻戒之外,又特意定制的一枚日常款婚戒。
翻箱倒柜后,她终于寻到,将婚戒戴进无名指,随口感慨:“你爸他们看这么细吗?联姻还在乎这个?我爸妈根本不关心我戴不戴戒指。”
“不是他们。”秦砚修却在摇头,“是爷爷。”
接着,他说出去秦宅的原因:“照理来说,爷爷已经可以出院了,可他不想回去,所以刚才打电话让我回家帮他拿点东西,他想在医院多住一段时间。我最近也只有今天下午有空能跑一趟。”
私人医院的VIP病房,基础设施完备到像星级酒店。环境幽静,又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和护工24小时待命。
病房从来没有满员过,所以何时出院,全看病人的个人意愿。
沈云微闻言,觉得这个理由确实比应付父母要合理太多。
这段时间里,秦砚修自己也不曾回秦宅,倒是在获准探视之后,第一时间去医院看了爷爷。
看来,爷孙间的感情,比父子之情可要深厚太多。
“明白了。”沈云微比了个OK手势,“原来是见爷爷,那我更要去了。”
说着,她也看向秦砚修垂在身侧的左手:“那你自己戴了吗?”
在秦砚修抬起手的那一瞬间,沈云微想起,他好像在婚礼当天就换了日常款的婚戒戴上,之后就再未摘下。
果然是个完美的联姻对象。
细节方面,秦砚修无可挑剔。
意识到去秦宅只不过是短暂停留,医院才是最终目的地后,沈云微出行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秦家老宅地处郊区,开车需要好一阵。
沈云微在路上挺无聊,偶尔和秦砚修说几句话,可他却显得心情低落。
随着离秦宅的距离越来越近,沈云微体感秦砚修的状态也越来越不好。
他脸上全无即将见到亲人的喜悦之情,取而代之的,是焦躁不安,还有一丝不太明显的厌恶。
“你爷爷最喜欢什么花?”沈云微主动开启了新的话题,转移起秦砚修的注意力。
上回去医院时,沈云微留意到,秦盛国的病房里没有放花。老爷子喜欢清静,八成特意嘱咐了身边人,不让外人探望。
可是以白色为主色调的病房缺了色彩点缀,没了鲜花装点,未免过于冷清。
听到沈云微的问题,秦砚修深蹙的双眉确实舒展开来,回忆一阵后,道:“兰花,什么样的兰花他都喜欢。”
“跟我猜得差不多。”沈云微笑道,“上了年纪的老人都更偏爱传统,花中四君子嘛。”
“嗯。”秦砚修柔和了眉眼,“爷爷在家里也养了很多盆兰花。这趟回去,也是为了顺道看看。”
那些兰花,是秦盛国精心养了许多年的稀有品种。
在住院的日子里,兰花由家里的花匠照顾着。可秦盛国还是不放心,要秦砚修回家后拍照给他。
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帮爷爷办成几件事而已。
想到这里,秦砚修的情绪稳定许多。
四十分钟后,他们抵达秦家老宅。
回来的事,秦砚修没有提前告诉父亲秦世昌,秦世昌骤然看见儿子,大感惊喜,笑着站起身来:“砚修,你回来了。”
下一秒,他又瞧见了秦砚修身侧的沈云微,笑意便淡了些,只是客气地朝她点头。
对于沈家这位骄纵的三千金,他们的儿媳,秦世昌并不那么看得惯。可是一切都不能表现在明面上,婚事是老爷子一手促成的,秦世昌不能违背父亲的意思。
“既然都过来了,那今晚会留下吃晚饭吧?你和云微真是难得过来……”秦世昌道。
“饭就不吃了,父亲。”秦砚修表情冷淡疏离,“我们过来是帮爷爷拿几件东西,东西找到就走。”
说完话,秦砚修紧紧牵住了沈云微的手,同她十指相扣,带着她要往楼上走。
秦世昌这才反应过来,儿子回家根本和自己半点关系也没有,心里难免不快。
连带着听见动静刚下楼的裴洛珠,也是一脸尴尬。
“砚修,谁家儿子结婚已经一个月,却不回家看看父母的?”秦世昌大为不满。
“父亲。”秦砚修回过头去,语气仍是一片平静,“我已经三十一岁,思敏也已经成年。大可不必硬要我回来,陪您演什么其乐融融、父慈子孝的戏码,让彼此心里都犯恶心。”
话音一落,秦世昌震惊地望向秦砚修。
他似乎没想到,这种直白的话语,秦砚修会当着沈云微的面说出来。
秦砚修没给他留面子,也没有半点装和谐的意思,将一切伪装都摊开了去,冷漠到一句客套话都不愿说。
“是啊,这么大的人了。”秦世昌冷笑一声,也不再顾及沈云微在场的事,当面指责起秦砚修,“就是捂石头也捂热了,你倒好,一个白眼狼,心里从来没有一点感恩,也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孝顺。”
“您最知道什么叫孝顺。”秦砚修话里话外还加着恭敬的“您”,可听起来只觉得讽刺,“您自己的父亲躺在医院这么久,您一次也没看过,真是日理万机。”
“我,我那是……”秦世昌半天说不出话来。
看到秦世昌为此哑口无言,秦砚修也没了继续与他聊下去的心思,双眸冷如冰霜,面无表情道:“我照顾好爷爷,算是替您也尽一份孝心。”
说完,他就按了电梯,牵着沈云微走进去。
在电梯门关闭的瞬间,沈云微看到秦世昌的那双眼正盯着他们,眼神里有种复杂的恨意。
沈云微真是想不明白,血浓于水的父子怎么会关系这么僵。
今天见识到的场景,完全与结婚那天大相径庭。
而这才是他们的真实状态。
“吓到了?”
电梯门再次开启时,秦砚修温声问她道。
沈云微摇了摇头。
比起惊吓,她的疑惑情绪更重。
“没事就好。”秦砚修缓缓松开她的手,“我要去爷爷的卧室找东西,你如果觉得无聊,可以四处逛逛,或者给阳台养的兰花拍拍照。”
秦砚修明显是想缩短待在秦宅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她同样也不想在秦宅多待下去,当即答应下来。
这种给兰花拍照的轻松的活,她很喜欢做,刚好能帮到秦砚修。
秦砚修直接带她来到阳台。
她看着各式各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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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心想秦砚修的爷爷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才会把花养得这么好。
拍完阳台的兰花,沈云微原本准备与秦砚修会合,但路过书房时,却看到书桌上也有一盆兰花。
清雅之姿,绝非凡品。
估计是爷爷在阳台之外的地方也养了不少,她拍照当然不能遗漏。
于是她走进书房,调整拍照角度,按下快门后,才发现她顺便拍到了立在兰花旁的红木相框。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放下手机,走了过去,端详着这个陈旧的相框。
相框里的照片已经有些泛黄,画面中的女孩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穿着一条九十年代风格的吊带长裙,长相漂亮,是典型的中国古典美人。气质也很出尘,就如电影明星一般。
沈云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总觉得女孩的眉眼有些眼熟。
随后,她环顾起这间书房,很快就有了更多的发现。
墙上,桌上,书架上,房间里的角角落落,都放满了同一个女孩的相片。
她的一颦一笑都极美,房间的主人就好像有收藏癖一样,要留住她所有的神态。
充斥太多,反而刻意又古怪。
沈云微心中莫名觉得有点瘆人。
她甚至不太想继续待下去,又拍了一张兰花的特写照片后,就赶紧走出书房。
而她刚一出门,就撞到了下楼的秦砚修。
“爷爷的东西已经找齐,我们可以走了。”他道。
他手里有两个沉甸甸的手提袋,里面装着秦盛国要的东西,好像有几本书和字帖,还有毛笔砚台之类。
沈云微回头看了眼旁边的书房,终于忍不住说出疑惑:“秦砚修,这间书房是谁的呀?”
“我父亲的。”秦砚修敏锐地察觉到了她的异样神色,紧跟着问起,“你刚才进去了?”
“对。”沈云微点头,“我看到房里有盆兰花,就去拍照,结果我看到桌上摆着……”
“那是我母亲的照片。”
秦砚修打断了她的话,如早已料到一般,回复了她的疑问。
“你母亲?”沈云微一时讶然。
秦砚修沉默不语,只径自走向电梯。
她立刻跟上,同他一起下了楼,又一起在秦世昌与裴洛珠的冷淡眼神中离开后,秦砚修才在车上再度开口。
“我父亲年轻时,在法国生活过几年,当时认识了我母亲。但在我三岁时,他们就分开了。”
“我家里有很多我母亲的照片,都是她年轻时的样子。不止摆在书房,还摆在卧室,摆在任何他能想到的地方。”秦砚修道。
“我父亲说,他非常爱我母亲,爱她如生命。就算和她分开了,也永远爱她,她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秦砚修自嘲般笑了一声,声音飘渺到无力,脸上是从未有过的脆弱感,“我从前也想相信的……”
后面的话,秦砚修没有说下去。
可沈云微明白他的意思。
秦砚修亲生父母为何分开,她不知道。
可如果秦世昌真的如此深情,后来又为什么跟裴洛珠结婚生女?
既然已经与裴洛珠再婚,又何必还留着前妻的那么多照片,还特意摆满屋子?
沈云微也随之记起,自己父亲曾经聊起秦世昌的两次婚姻,还说圈里人都觉得秦世昌是难得的情圣。
沈云微当时听不懂,可现在真正来过秦家后,她回想起这种说法,只想摇头。
整天把前妻照片到处摆的人,未必是情圣。
也可能是周朴园。
“云微,你爱你母亲吗?”
在车上,秦砚修突然问道。
沈云微回过神来,毫不犹豫地回他:“当然爱啊,我永远爱她,很爱很爱。”
“嗯。”秦砚修只是沉默着,好半天后,他在秋风中怅然又落寞,“除了照片,我再也没有见过我母亲,也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样子。”
很简单的一句话,可其中承载的情绪,让沈云微不再关注其他,目光全都倾注在秦砚修的身上。
而秦砚修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已别过脸去,另找了话题:“对了,我们要在路边找家花店吗?你之前说要给爷爷买束兰花。”
他有意躲避,遮掩起自己的脆弱与痛苦。
该怎么形容幼时的秦砚修呢?
他三岁与亲生母亲分离,随后不久,父亲再婚,他有了关系很生分的继母。
十三岁时,继母生下女儿,他有了妹妹。但好像他们才是完整的一家三口,而他是多余的。
由于年龄差太大,秦砚修和妹妹秦思敏相处并不多。
秦砚修真正感受到的亲情温暖,全部来自于他的爷爷。
沈云微不忍深问下去,揭他伤疤,于是顺着他的话接道:“不用,我刚才在网上预订好了。”
“是家叫‘红豆’的连锁花店,虽然最近才新开到北城,但我看网上评分很高,若若也很喜欢这家店。”沈云微补充道。
她最终选了大花蕙兰,粉红色的一款,看着雍容典雅,也很喜气。
“哦,还有,我还下单了水果,果篮跟鲜花都填了医院的地址。我看心脏病的病人适合吃苹果、橙子、蓝莓和牛油果。但是爷爷牙口不好,苹果就算了,牛油果他也可能吃不惯。最后就买了橙子和蓝莓。”
沈云微考虑得很周全,也很细心。
秦砚修心中一暖:“谢谢你为了我,这么替爷爷着想。”
“这有什么好谢的。”沈云微低头看着屏幕上显示的预计送达时间,而后傲娇否认,“而且才不是为了你,你不要自恋。爷爷本身就是个非常好的人,我单纯关心他老人家。”
秦砚修微微勾唇,温声道:“那我这个自恋的人,更该谢谢你。”
啊,这家伙……
就非要顶她一句,还着重在“自恋”上。
沈云微心里微恼,但想到他方才表露的脆弱感,又忍了忍,不跟他一般见识。
宝蓝色超跑一路来到医院,在大楼前停下。
沈云微把时间计算得刚刚好,在大厅略等了下,花束和水果篮就都送到了。
她左手抱起花束,右手正要把水果篮也提起来,就听秦砚修道:“这个给我。”
“其实不重。”她解释。
而他只是重复着,十分执着:“那也给我。”
秦砚修原本两手都满着,此时将两个手提袋都并到左手提,右手径自拿过沈云微面前的水果篮。
“走吧。”男人走在前方,快到电梯时,脚步渐渐放缓,“你来按电梯。”
“哦。”沈云微抱着鲜花快走几步,率先进了电梯,按下楼层。
她挑选的大花蕙兰是很大一束,在狭小的空间里,靠内侧站着的秦砚修隔花相望,粉红色花朵遮住了她的脸颊,只露出那双琥珀色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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