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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是骗术多么高超,只是亲者太过痛苦,想在缥缈无望的尘世中寻求一个寄托罢了。
戴西港露出个自嘲的笑来,说:“我信。”
常喜乐点头,她深吸了一口气,试着忍受这种身体脱离掌控的状态。
几乎是一瞬间,她的眼神就变化了。等到常喜乐再抬头,对上戴西港的视线时,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她轻轻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戴西港。”
戴西港的眼睫颤了颤,不可思议地观察着面前这张脸。有人说,人的长相与面部肌肉走向关系很大。常喜乐的五官和戴山雁没有分毫相似,但此刻她眉眼一动,立刻就有了他那骄矜的妹妹的感觉。
他抬起手想摸摸她的脸,最后只是把她的鬓发撩到了她的耳后。
“山雁。”如果仔细听,会发现戴西港的声音微不可察地有一丝颤抖。然而戴山雁这么多天来第一次重新感受到了掌控身体的感觉,她自己的的心脏也在砰砰狂跳,只听戴西港问,“要不要去见爸爸妈妈一面?”
类似的问题常喜乐之前也问过戴山雁。那时候她说爸妈生病,不在葬礼上很正常,不用勉强。此刻的她却只是不间断地点头,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落下,哽咽着说:“要见,带我去见!”
外界相传雷厉风行的那位房产大亨——戴永辉,此刻正端着一碗药,舀起一勺来轻轻把汤药吹凉,喂给半躺在床上的发妻。
林素女刚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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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嘴,就立刻扭过头去剧烈地咳嗽起来。戴永辉忙把碗放到桌上,伸手替她拍背。
“让我出去。囡囡的葬礼,我们怎么可以不在?”她摇摇头,掀开被子想下床,又被戴永辉拦住了。
“你已经晕过去两次,医生说了你必须静养。”戴永辉替她把被子盖上,劝慰道,“你现在要保持情绪平静,不能伤心过度。西港会处理好一切的,我们先把药吃了好吗?”
林素女只是摇头,她咳着咳着又悲从中来,流着泪重复着说:“我连囡囡最后一面都没见到,要我怎么放下?我苦命的女儿啊……你的心太狠了,女儿死了,你就一点不伤心吗?”
男人的眼睛也红了,他不愿和妻子吵架,只问了一句:“我怎么可能不伤心?”
两人互相背对着沉默了一会,直到敲门声响起,戴永辉才站起身去开门。
大概是戴西港来了,林素女连忙背过身去擦干眼泪,不愿让儿子看见。
然而探头进来的却是个完全陌生长相的姑娘。
她藏在门后边只露出半个身子,看见两人时眼睛亮亮的,却又怯生生的不敢进门。
戴永辉皱着眉要开口,林素女先拦住了他,问:“你是哪家姑娘,迷路了吗?”
“我是……”戴山雁张了张嘴,不知该怎么说。她望着躺在床上的妈妈,一向温柔优雅的母亲此刻脸色苍白,眼底青黑,和从前判若两人。戴山雁的眼泪就落下来,忍不住唤了一声:“妈妈……”
这两个字一出,林素女强撑起来的温和就塌陷了,她别过头去,一双素手捂住脸,窄窄的肩膀颤动起来。
叫她妈妈的那个小女孩,已经不在人世了。
戴永辉沉痛地看了妻子一眼,对门口那不速之客冷声说:“出去!”
戴山雁下意识后退了一步,被跟在她身后的戴西港用双手扶住了肩膀。
“爸,妈。”戴西港揽住戴山雁的肩膀,把她往房间里又带了一步,“山雁回来看我们了。”
“你还嫌你妈妈不够痛心吗!随便带个陌生的小姑娘回来就当是你妹妹了?滚出去!”戴永辉怒斥道。
戴西港头疼地按了按太阳穴,他知道这种事很难说服父母,可如果要把时间都花在解释身份上,等相信的时候也为时已晚了。
是个难解的问题。
但不等他做出反应,戴山雁就下定决心似的往前走。她到妈妈的床边蹲下,仰头对上其悲伤的面孔,一鼓作气地说完想说的话:“妈妈,我知道你老背着我们熬夜看书,但长时间盯着字很伤眼睛的!我本来想回家的时候和你讲的,你平常看一会书后,就要像这样——”她伸出双手用力搓了几下,盖在林素女的眼睛上,几秒后才放下,说,“用热气让眼睛舒缓一下!”
随后她偏头看向爸爸,说:“这位戴先生请你务必要督促林女士好吗?我这个贴心小棉袄不在了,你这冷冰冰的铁甲也该学会自动生热了。”
林素女怔愣地看着这面生的小姑娘,不知怎的却越看越亲切。
戴山雁想起什么似的,又从随身带的包里掏吧掏吧,拿出那两枚银戒指来:“之前因为你们俩吵架离家出走是我不好,生病了没有及时回家也是我的错。我以为像平常那样住几天院就会好的。”
她拿出那女戒,拉起林素女的手戴上,然后满意地笑了笑:“正好。”
她又把另一枚男戒递给戴永辉,然而对方谨慎地看了她一眼,没有接。
戴山雁弯了弯嘴角,继续絮叨:“但我真的不是叛逆期到了不爱你们了,我就是想送你们周年纪念日礼物,怕赶不上。妈妈你看,这个戒指里面还有我刻的你们的名字哦。”
她拉起妈妈的手想给她展示,却感觉有温热的液体滴在手背上。戴山雁愣愣地抬起头,看见林素女的眼泪,慌了神:“你怎么又哭啦,我说错什么了吗?你是不是还是不信……”
下一秒,她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头顶是妈妈熟悉的呢喃:“我的乖宝……回家了。”
戴山雁吸了吸鼻子,忍着泪意笑着说:“妈妈,我没时间了。不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给哭泣,你继续听我说。”
她絮絮叨叨地讲了很多事情,听得林素女又哭又笑的。而一旁的戴永辉和戴西港只是沉默地听着,不时露出会心一笑。
女孩的长相依旧是如此陌生,然而在场的每一个人看着她的一颦一笑,都知道是他们的至亲回来了。
戴山雁抬起头,捧起林素女的脸,认认真真地说:“妈妈,我特别特别感谢你带我来到这个世界,也很喜欢你给我取的这个名字。医生说我活不过一岁、活不过十八岁,但我都撑过来了!我获得了比预期要长很多的生命,已经心满意足啦。”
林素女听女儿说的这一番如同告别的话,心里细细密密地泛出说不上来的恐慌——这是一种得而复失的恐惧,她拉住戴山雁的手臂问:“什么意思?山雁,你不能留下来吗?”
戴山雁眼含着泪摇头,轻柔而坚定地移开妈妈的手,又捧起另一枚戒指走到爸爸面前。她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掌心。
在短暂的沉默后,戴永辉也伸出了他的左手。戴山雁很仔细地把银戒替他戴上,小声抱怨着:“老爸你的名字也太难写了,我真的刻了很久,眼睛都要花了。”
戴永辉低头看着自己手上那枚闪闪的戒指,用力地眨着眼睛,然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戴山雁左看看右看看,最后满意地笑起来,把手背到身后,很神气地说:“爸爸你要照顾好妈妈,你俩以后都不许吵架了。想我的时候就看看这个戒指,至于你们没有来我葬礼的事情,我很大度的,就不计较啦!”
她看了眼墙壁上挂着的钟表,指针一刻也无法抗拒地向前走着。而她则后退几步,宣布道:“我不喜欢最后一面这个说法,我们总会再见面的。窗边的蝴蝶、墙角的小猫、天上落下的雨滴都有可能是我。当然,也可能我这只落后的大雁终于还是笨鸟先飞,比你们都先到终点。
戴山雁莞尔一笑:“所以,我们今天就见到这里。”
诀别的意思是这样委婉而明晰。
“山雁!”林素女早已经泣不成声,她想坐起来拉住戴山雁的衣袖,被戴永辉拉回了怀里。
他对林素女摇了摇头。
戴山雁笑容不减,她用自己能做到最雀跃的样子与他们告别:“接下来是和戴西港交流的时间,小辈讲话大人就别参与啦,爸爸妈妈,拜拜!”
林素女眼泪一刻也没有停止,但依旧勉力对她露出一个笑容来:“再见,我的乖女儿……”而戴永辉则拉紧妻子的手,用力地对女儿点了点头。
两只银戒的主人就这样紧紧地交握在一起,象征永不分离。
随着大门关上,抽泣声也被隔绝在了另一个房间。
戴山雁靠在门上,深呼出一口气,神情怔怔。
是最后一面啊……
其实人死后,到底会去哪,会变成什么?戴山雁并不知道,她不知道自己被那个无常带走后会经历什么。前路对她而言宛如一个无底的深渊,让人不敢面对。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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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希望能转世成人。实在不济,变成可爱的小动物,养在妈妈身边也很不错。
“最后的时间,不打算陪着爸妈过吗?”戴西港问。
他没忍住又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下午四点三十分,离预计时间还剩十分钟——尽管那奔腾不息的时间并不会因为他的观察而驻足,但他还是忍不住一看再看。
戴山雁摇了摇头:“那太残忍了。”见到亲人离去的瞬间不亚于身处地狱,第二次亲历失去女儿,对两个年逾半百的人来说绝对是个沉重的打击。
戴西港无奈地笑问:“对我就不残忍了?”
她认真地看了他一眼,说:“你不一样。爸妈就剩你了,你得撑起这个家。”
戴山雁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对戴西港勾了勾手,轻声对他嘱咐了几句。
戴西港点头表示知道,过了会,终于没忍住问她:“你就没有什么想和我说的吗?”
她和这么多人交代了这么多事情,对他却只有一句“要撑起这个家”。
戴山雁扬了扬眉,说:“当然有啊,我可是写了很多在那张纸……”
她话还没说完,突然身体向后一仰,屈膝向戴西港的方向倒去。戴西港沉默地接住了女孩,看着她漆黑的发顶。
抬头看,墙壁上的指针正正好好地转到了四点四十分,分毫不差。
女孩的面容沉静,相貌与刚才没有变化,但他能感觉到,有什么很珍贵的东西正在悄然离去。
第45章 向日葵她从未向你提过我吗?
常喜乐睁开眼睛的时候,觉得头痛欲裂。她的眼前朦胧一片,等数个虚影归而为一时,才发现戴西港坐在自己对面的沙发上浏览着一封信件。他的左手反复摩挲着那张已经残破不堪的纸,眼神里有着常喜乐看不懂的情绪。
“戴先生。”常喜乐发现自己被很好地安置在一个沙发上,她晃了晃脑袋想缓解剧烈的头痛,随后左右张望着,问,“现在几点了?”
戴西港从她张口开始,眼神就黯了下来,他微微低头,肯定道:“你是常喜乐。”
常喜乐此时也已经找到了墙上挂着的时钟,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
啊……戴山雁她,已经离开了吗?
可是那无常呢?常喜乐还没放弃寻找,她站起身,试图找到那个黑色鬼影。既然他和自己做了约定,现在戴山雁告别完,也该到验收承诺的时候了。他总不会就这么放过常喜乐离开了吧?
如果能找到那个姓谢的无常,常喜乐就能再见到戴山雁——她们还没有好好告过别呢。
但没有,这整个楼层里除了常喜乐,就只剩下戴西港。
他站起身,把脱下的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对她说:“走吧,我送你回学校。”
客厅的窗户没有关紧,有风拂过,桌上那张颜色陈旧的纸随风飘起,落到了常喜乐的面前。
她俯身捡起那张纸,上面写满了字,字迹娟秀。纸张原本被撕碎成了很多片,如今由透明胶带又小心地粘了起来。
常喜乐发誓,她不是有意去看上面的字的。
[并不太亲爱的哥哥,鉴于离别总是来得很突然,为了不至于到时让大家太过手忙脚乱,咳咳,我要在这里宣布一下遗愿清单。
1.在我的葬礼上不要哭
2.葬礼上不准穿黑色衣服
……]
下一秒,一只修长的手把泛黄纸张迅速抽走。常喜乐抬眼,对上戴西港冷漠的视线。
这就是戴山雁说的,那份被撕毁的遗书吗?
“走吧。”
雨停后,葬礼也到达尾声,客人们都陆续离场了。
常喜乐看了眼身侧那位沉默寡言的叶秘书。戴西港明明说了要送她,中途却又离开了,改让随行的叶秘书带她出门。大概富人的时间总是很宝贵,像这种无足轻重的小事大可交给时间价值低于他们的人来做。
两人路过前厅的那座小花园时,常喜乐远远地看到那个精致的棺材里躺着的女孩。她的五官美丽依旧,双眼紧闭、面容宁静仿佛正在安睡,身上摆满了美丽芬芳的鲜花。
她心里一瞬间涌上一股不真实的感觉,上一秒戴山雁还在她耳边叽叽喳喳地讲话,下一秒就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躺在棺材里,再也不会开口说:“走,喜乐,带你去欣赏我的珍藏品!”
常喜乐停下脚步就这么望着戴山雁躺着的方向,一旁的叶秘书则向另一个方向微微倾身。
一位高个男人出现在两人的视线里,他穿了一身丝绒质感的藕粉色条纹西装,怀里抱着一大捧盛放的向日葵。他手腕上戴着一串手工制的铜钱流苏手串,在走动中互相碰撞着发出叮铃铃的响声,与这个非黑即白的葬礼现场格格不入。
“那是谁?”常喜乐望着他的背影,不记得今天有在葬礼上看到这样的人物。
“大少爷。”叶秘书回答。
戴家的大少爷……常喜乐的脑子空白了一瞬间才转过弯来——那不就是戴西港。
他刚才是去换衣服了?
常喜乐目送着戴西港大步走到戴山雁的棺材前。他凝望着她的面庞,随后轻轻伸手把她怀里的在日照下有些脱水的向日葵拢起来归到一边,然后才细致地把手中那一大捧金色向日葵铺陈在她的周围。
最后,他深深地再望了戴山雁一眼,才转头看向常喜乐,说了声:“走吧。”
“啊?哦……”常喜乐跟在戴西港后面,不时打量他一眼。戴西港的五官深邃,有着艳丽的异域风情,他身形瘦高,这一身亮眼的西服相当衬他。假如这不是葬礼、而他的脸色又不是这样冷若冰霜的话,过路的行人该忍不住要吹一声口哨了。
她想起了那纸遗书上写的第二则要求:
[不准穿黑色衣服]
然而戴西港周围的气压实在太低,常喜乐没再说话,心里开始想别的事情。原本她只希望替戴山雁完成遗愿,也算是日行一善。然而她没想到戴山雁离开得这样突然,再之后要做什么,常喜乐一时迷茫。
她想得太入神,没注意到叶秘书已经悄然离开。直到她跟着坐上了山庄旁一辆黑色山地车的副驾驶时,才发现主驾驶位坐的是戴西港。
常喜乐左右张望,问:“叶秘书呢?”
戴西港垂眼看她,扬了扬下巴,提醒她:“安全带。”
“你亲自送我啊?”常喜乐没忘记她刚来的时候戴西港是怎么呛她的,她把手搭在了车门把手上,干笑两声,回绝道,“还是不麻烦了,我其实可以自己回去的。”
“滴”的一声响,常喜乐按了一下门把手,车门却纹丝不动。她不可置信地回头看向戴西港,对方则慢条斯理地把手从锁车键上收回来。
这是在干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要实施绑架呢。
戴西港倾身向常喜乐靠过来,吓得她紧贴在车靠背上,连呼吸都不敢。下一秒,他手一伸,替她系上了安全带,随后启动了车辆。
这一路实在太安静,只能听见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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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呼吸声。常喜乐的手还搭在门把手上,看向戴西港这一身扎眼的服饰,她没忍住问:“你临时换衣服,是为了满足山雁的遗愿吗?”
冰块脸没说话。
过了会,常喜乐的余光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点了点头。
“她喜欢我这样穿。”戴西港回想起戴山雁前几年精心准备送给他的圣诞礼物。
那时他觉得这是来自妹妹的例行捉弄,无奈地拧了拧眉,心说亏他还认真准备了戴山雁喜欢的礼物。
戴山雁当时是怎么说的来着——“哥,要不是有家业要继承,我真的会很支持你去当模特。求求你穿穿看嘛!我觉得这种衣服超级适合你!这是我的遗愿之一——”
“住口。”这话太不吉利了,戴西港呵斥了她。
“你总得接受我会死这件事的。”戴山雁笑容不改,说出的话却格外残忍,她张开手感受阳光,眯着眼睛喟叹道,“书上说过,与其为尚未到来的离别痛哭,不如微笑着迎接死亡。”
戴西港不接受。他把那封遗书撕碎,就当从来没有看过。两人就这么吵了一架,许久都没有和好。
常喜乐静静地听着,她偏过头去,很认真地说:“山雁说的没错,你的确很适合这样的衣服。”
戴西港又沉默了一会,他斟酌了很久,才问:“你之前从没听说过我吗?”
常喜乐疑惑,她回忆了一下,不是很确定地说:“大概在某些新闻网页上见过你吧?但这种网页一般划过去也就算了。”
“……”戴西港没得到满意的答案。向来他提出的问题,碰壁一次就不会再纠结了。然而他抿了抿嘴,继续问,“山雁她,从来没和你提过我?”
常喜乐愣了愣,才想起来今天刚见面的时候,她回呛戴西港的那句“巧了,我也从没听她说起过你。”
原来他这么在意。
见常喜乐沉默,戴西港大概也就知道了答案,他勉强弯了弯嘴角,下了定论:“看来她还在生我的气。”
常喜乐是能替戴山雁参加葬礼的关系,却从没听她说起过她的兄长,不就意味着她还不肯原谅他吗?也对,毕竟他这个做兄长的不仅和她置气,还一直躲在国外不肯回来——直到她死前。
“山雁曾经告诉我,”常喜乐望着车前玻璃,那里摆了一朵小小的鲜嫩的金黄色花,显然它的主人会定期进行更换,“有人和她说:向日葵象征朝阳、精力充沛和健康。她很喜欢,所以借花献佛,送我一束。”
常喜乐转头问他:“说的是你吗?”
戴西港不语,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把车停靠在了路边。
常喜乐有些不知所措地看了眼窗外,此刻车已经开到了热闹的市中心,她礼貌地说:“其实也差不多到了,你在这把我放下,我坐地铁回学校也……行?”
她说着说着就噤声了,一丁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来。
因为这位不苟言笑,冷面待人的先生正低着头,他双手紧握着方向盘,身体微微发颤。
“滴答,滴答。”有水珠滴下的声音。常喜乐迅速地别开脸看向窗外,什么也没说。
热闹繁华的街头,那位一直强撑着替家人主持葬礼的青年,在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面前落下了眼泪。
过了好一会儿,戴西港才恢复了平静。身边默默伸出一只手来,递给他一张餐巾纸。
他往右看了一眼,常喜乐坚定地把头偏向窗外,一眼也不肯看他现在这副狼狈的样子。
感受到手上的纸被接走之后,常喜乐才下决心一鼓作气地说:“我在这下车就可以了,你把车锁打开吧,不麻烦你了。”
她真的还没有内核强大到对一个痛失亲者的陌生人冷漠以待,然而她也说不出“别伤心了”这种毫无用处的场面话,此刻不打扰就是她能做到的极限了。
然而戴西港还是没有打开车锁,他冷静地又发动了车子,说:“山雁说你的运气很差,嘱咐我一定把你安全送到住所。这也是她的遗愿之一。”
好罢。
常喜乐没有再多说,只希望这段路程能短一点再短一点。
等车子终于开到了学校正门口后,常喜乐长呼出一口气,她道了一声谢谢就准备拉开车门。
然而,主驾驶的那位还是没有打开车锁。
常喜乐面带微笑地转头问他:“还有什么事吗?”
戴西港单手拿着手机递给常喜乐:“请给我你的电话号码。”
“我不觉得我们以后还会再见面。”常喜乐想不出互留联系方式的理由,戴西港总不至于现在还有心情搭讪她。
戴西港沉声道:“为了报答你为山雁所做的事,戴家会给予你报酬。”
“山雁是我的朋友,我自愿帮忙,没有想过要报酬。”常喜乐依旧拒绝,她头疼地想起了戴山雁给她的银行卡,思衬着要不干脆现在一起交还给戴西港。
戴西港叹了一口气,他说:“从你接触山雁的那一刻起,你的个人信息在我们这已经无所遁形了。”
换言之,向她要电话号码只是一种礼貌。哪怕不给,也不妨碍戴西港在有需要的时候联系她。
“那就等你有需要的时候再自己想办法联系我。”常喜乐吃软不吃硬,终于气笑了,“没听说过有这样对待妹妹朋友的。”
戴西港深深看了她一眼,终于打开了车锁,他下车,替常喜乐拉开她那一侧的车门。
“下次见。”他轻声说。
……
目送着常喜乐走进学校大门之后,戴西港坐在驾驶座上,迟迟没有离开。
他拿着那张泛黄的旧纸,视线落在了它的底端。
那晚不欢而散后,戴西港从垃圾桶里一片片捡起支离破碎的信件,花了一晚上重新粘贴好。
他粘好后就把这封遗书扔进了保险柜的最里层。
至于里面的内容,早在日复一日中被淡忘。遗愿是将死之人提出的东西,他的妹妹还活蹦乱跳地在和他斗嘴,用不着这种东西。
经年后,这封长长的不受待见的遗书终于又重见天日了。
在其结尾,写着这样一段话: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不在,你们也要好好地生活下去,不允许自暴自弃。
那就这样,山水有相逢,我们来生再见!
PS:等我死后,请在我的墓前种满向日葵。]
第46章 猫做的咖啡谁能忍住“救风尘”的冲动……
常喜乐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这才觉得肚子饿了。早上起晚了,出门太匆忙,因而什么也没吃。在戴家因为没胃口,也就是喝了几口酒而已。
寝室存粮告罄,她临时起意拐了个弯,准备去学校里的下午茶一条街逛逛。
路上行人稀少,由于兼职的学生也放假去了,那条街上的店面大多都在休息。常喜乐逛了会儿,心想该不会还得原路返回去校门口的商业街买吃的吧。
她饿得快犯低血糖了,不知道能不能撑过去后街的那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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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常喜乐准备打退堂鼓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猫叫。
“人!你可以来这里觅食!”
难道我终于是饿疯了吗?常喜乐恍惚了一瞬间,定睛一看,瞧见路的尽头有一只狸花猫。它看了常喜乐一眼,确定她跟过来后就往前跑去了。
临拐角的街口,有风铃声响起。常喜乐探头,发现了一家从前没注意到过的新店。探出的木质招牌上挂着晴天娃娃样式的瓷风铃,大大的好消息是门口挂着的牌子是“营业中”。
那只狸花猫扭头再望了常喜乐一眼,从店门边墙角特意为小猫留的翻转式小门钻了进去。
常喜乐走近,轻声念出了招牌上的名字:“猫做的咖啡。”
她一阵恶寒:“怪怪的名字。”
但莫名又觉得有些熟悉。
总之先进去看看吧,不管是什么,只要能吃就好。她推开玻璃门,没听见这种情境下通常会出现的“欢迎光临”字眼。诶……不会其实没在营业吧?不过也可能只是大学生兼职,并没有这方面的服务意识培训。
常喜乐抬眼往服务台看去,意外地挑了挑眉毛。
那位白毛服务员听见风铃被门带动的声音,终于把眼睛从他的画板上抬了起来。他站起身,拧着眉毛说:“今天不营业。”
他对上常喜乐的视线三秒,陷入了沉默。
为什么只对视了三秒呢?因为常喜乐撑过三秒之后终于眼前一黑,向前倒下了。在她即将给这位打算赶客的店员一叩首之前,脑门先碰到的是个温暖的胸膛。
安平揽住常喜乐,看着她漆黑的发顶,和旁边蹲坐着的狸花猫对视了一眼。
“喵——”小猫长长地叫了一声。
等常喜乐醒来的时候,她正半躺在店内的懒人沙发上。她迷茫地起身张望了一番,看见安平端着一杯热腾腾的牛奶来到玻璃窗边的桌旁。他放好牛奶后,瞥了常喜乐一眼,走过来向她伸出手。
常喜乐刚想说话,才察觉嘴巴里有东西。她用舌头绕着那小球似的东西转了一圈——甜滋滋的,是巧克力。
她也没扭捏,拉住安平的手借力站了起来:“谢谢你。”
还好店里有人。要是常喜乐随便在什么无人的街角昏过去,等假期结束才被人发现的时候就真的凉凉了。如果运气够不好的话,那位姓谢的无常还会来带走她的魂魄,顺便履行一下今天他提出的那一听就很不平等的条约。
也还好是安平。常喜乐回想起前段时间在网络上看到的——有人在拿外卖的时候低血糖发作昏倒,醒来时外卖小哥一边哭一边往他嘴里塞吃的——她一时也分不清这样的窘况究竟是被前男友还是被陌生人发现更糟了。
她转头看了眼桌上冒着热气的牛奶,没忍住问了一句:“不是说今天不营业吗?”
说完就后悔了。常喜乐闭了闭眼睛,心道人家是好心例外给你做喝的,还当是以前那样可以随便开玩笑逗人的么?
“是,记得给三倍加班费。”安平摆了个收款码在桌上,又走回服务台捡起了画板。
常喜乐坐在椅子上,端起杯子,小口小口地喝牛奶。她默默打量着安平——他惯常穿着一件白衬衫和水洗色的牛仔裤,还在国庆这种别人都在亲人团聚或者出门游玩的时候留在猫咖店打工。
安平目前的生活条件或许的确不太好。尽管不是恋人,朋友总还算的。常喜乐拿起手机扫了二维码,点好了数字转过去。
他的手机叮咚响了一声,安平瞟了眼自动亮起的手机屏幕,淡淡地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是黑店,一杯牛奶千八百块的。”
“可不是黑店吗?”常喜乐没忍住低头笑了起来,“怎么真的就叫猫做的咖啡,猫做错了什么要沦为咖啡原料!”
安平抬头望了眼店外的招牌,没接话。
“但是……”常喜乐往对面由栅栏隔开的一大片空间里看,里头摆了猫爬架、猫抓板、水、猫粮、玩具,凡是你能想到的,里头都应有尽有——除了猫。
“猫咖里为什么没有猫呢?”她转头望向自从常喜乐醒来就重新占据懒人沙发高地的那只狸花猫,店里唯一的这只猫还是从外头自己溜达进来的。
不能真是用猫做咖啡了吧……哈哈。
“其实是学校流浪猫收容所,它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安平一手支着头,就着这个姿势注视着她。
“那店老板还真是个好人呢。”常喜乐由衷赞叹。学校里的猫在平常总是能遇到好心学生投喂——有时吃的种类太多了甚至还会挑食。但每到学生放假,尤其是寒假,对小猫们来说就是个很难捱的时期了。
天冷,无处御寒,也很难找到吃的。常喜乐上高中时就曾在食堂附近的小径上看见过小猫冻僵的尸体。
常喜乐感慨地望着店里这只悠然自得、自顾自舔毛的狸花猫,看来它这个冬天不用愁了。
安平注意到她的视线,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补充道,“猫不接客。”
“把我当什么人了!”常喜乐一脸义正言辞,但很快就改口道,“我好歹付了闝资的,撸一把小猫简直合情合理。”
安平原本以手撑着下巴,手指有规律地在脸上敲打。过了会,他站起身,走到常喜乐面前,弯下了腰,说:“摸吧。”
常喜乐以前就很爱摸安平的头发。他的白发柔顺而有光泽,她喜欢把这略长的发丝一圈圈缠绕在手上再松开。但安平一向不喜欢被弄乱头发,每每会立刻伸手锁住她两个手腕,进行短期扣押。
此刻,他却顺从地由她摸头发。
终究是为生计所迫导致的,真是太令人心酸了。常喜乐的手却蠢蠢欲动起来,甚至想再给他打一笔钱。难道“救风尘”真是刻在C国人骨子里的癖好?常喜乐默默感叹了一句,上手揉起他的头发来。蓬松的发丝在她的抚摸下微微炸毛,安平却一点也没不耐烦,常喜乐看着他修长的后颈,随后移开视线、收回了手。
“回本了?”安平抬起头,毫无接完客的不好意思。他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坐到常喜乐对面的椅子上。
常喜乐看着他这幅刚被“蹂躏”完的样子,莫名气不打一处来。她抬起手替他整理头发,但一言不发,连玩笑也不开了。
“生气了?”安平敏锐地察觉到常喜乐的情绪,这次却不懂是为什么。
莫非是还没摸够?安平眸光转向那懒人沙发上的狸花猫,只一个眼神,那狸花猫就伸了个懒腰,又从墙角的小门跑出去了。
他沉吟着,还没想出解决办法来,突然听见常喜乐问:“别人也可以这样吗?”
她的声音闷闷的。
“怎样?”他问。
“给你钱,然后揉你的头发。”常喜乐艰难地形容刚才所发生的事情,尽量不让它听起来太糟糕。
安平的眼睛不着痕迹地弯了弯:“本店新开,目前只有你提出过这个要求……客人。
常喜乐瞪着他。
不知道是不是低血糖,使她的思路微微有些凝滞。
她其实有好多话想对安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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