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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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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洒满玫瑰花酒店的大床

林秋笙把林啾送回学校,一个人开车,手机几乎快炸了,信息雨点似的砸过来,林秋笙选择性的看了两条。

公司里同事乔红发给他的:什么情况?!靳原筠说的是真的?公司的大小姐快疯了,嚷着叫她爸开除你。

以及上司的短信,简洁的表示林秋笙被开除了,以及上司自己对这件事的遗憾。

手机闪着光,把林秋笙的眼睛照得很亮,忽闪忽闪的那种亮。就像,坏了的电灯泡,闹得人心烦,直想让人拆了它。林秋笙滑动着手机屏幕,他母亲也给他发了信息,短短两字:逆子。

林秋笙无声而苍白的笑了一下,他的笑,就像沙漠晚上的月亮,凄楚而幽幽的亮着,在无限的黑夜中扩散着冷冷白光。他目光发直,按下关机。

看着窗外,他什么时候开到这么热闹的地方去了?人来人往,小贩卖的棉花糖好大,白色的,粉色的,柔软的像一朵云。怎么?现在有卖冰糖葫芦的了?是秋天了?还是冬天了?

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

今天是什么日子?是几月的几号?林秋笙眯缝起眼睛想,他忽然笑了,无声的笑了,肩膀簌簌抖起来,他的喉咙里突然有点呜咽,林秋笙连忙按住眼睛,止住这种磨人的酸涩。

他把车门打开。

堂堂正正的站着,心里却突然生出一点畏缩恐惧。这世界怎么突然这么大,太阳刺眼,照得他的头一阵一阵犯晕,很想吐。浑身出了冷汗,止不住的发抖。耳边嗡嗡的响,林秋笙往前走了两步,呆呆地。

“买票吗?”

林秋笙怔怔把头扭过去。

卖票的人奇怪的看着林秋笙,不过还是笑脸迎人,扬了扬手里的票:“要票吗?给你便宜点。”

林秋笙手摩挲了裤子两下,把头低下去,又抬起来,说:“哪里的票?”

“你这人真奇怪。”卖票的人嘲讽的看他:“还能哪里的票?!你都到游乐园门口了,当然是游乐园的票!你买不买?”

“来一张吧。”林秋笙喉咙很痛,他清了清,才说。想掏钱包,忽然想起,现在手机都能付钱的,却又想起,他关了机。就又从口袋里拿出钱包,花了一百三十买了张票。

夏天结束了。

蝉,掉下树去了。雪糕,融化掉了。连暑热的风,和急躁的雨点,都离林秋笙而去了。

他突然感到那么孤独,天地间空起来,空落极了。林秋笙慢慢走着,呆呆走着,他失了神,却也感觉自己要发了疯。

他不自觉上了摩天轮,不是想玩。而是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呆着。他把头搭在玻璃上,就像衣服无力的搭在晾衣架上。

他想,什么都丢下来。可是,心却不允许,他的牙齿发颤,觉得很冷,他又开始想了,想五年前,想现在。

五年前,他还记得,他牵着原筠的手,带原筠去瞭望塔,那踏好高好高,可即使那么高,白云却还在他们头顶上,遥不可及。原筠看着远处,一直笑着,那么天真,那么自然。

他们去公园里喂鸽子,白鸽,灰鸽。原筠的手,攥一把贩卖的鸽粮,撒出去,像开花似的扬,鸽子们急促促的飞,去抢着吃。每当这样,原筠就笑,笑得好开心,眼睛都是明媚且温柔的。

林秋笙就抱着他,脸贴脸,说:“等我请了假,我们就去玩。你想去哪?普罗旺斯。还是加拿大看瀑布?或者去撒哈拉看沙漠。不然去威尼斯?俄国,大峡谷也行。”

原筠淡淡一笑,拍了拍手上还残留的鸽粮。他的笑容,如同春风拂柳,说不出的温柔。他轻轻摇头,同林秋笙说:

“只要和你,去哪里都好。我渴望你带着我走,远离这个世界。”

林秋笙哈哈大笑,亲了原筠,当天晚上,他们在铺满玫瑰花的酒店大床上,做了。

现在,林秋笙一个人坐在摩天轮里。他面无表情,却笑了,他越笑越大声,到最后,笑得声嘶力竭,像一种讽刺。

他想,他失去原筠后,就再也不愿意当警察,那样会让他更痛。他常常在想,是不是当时,他没有保护好原筠。

他想了好久,没有答案。

于是他辞职,通过朋友的介绍,去公司上班,普通的领工资,普通的养儿子。要说,丢了这份工作,林秋笙多难受吗?

那倒没有。

工作,就是机械的去做,然后领钱。

没了,再找就是了。

他只是……难以接受,原筠的做法。

他到底把我当什么呢?

林秋笙觉得可乐了。经过这么多事,他还爱原筠。可他还能信任他吗?原筠做得是不是有点过分呢?连说都不说,就替他自己也做了决定。凭什么呢?我是你养的小动物?还是你原筠的仆人,奴隶?

手颤巍巍的开了机,他想打电话过去,破口大骂,他忍不住了!

可是原筠却突然打了电话过来。

手机啪一下子掉在鞋上,林秋笙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低头捡起来,电话铃一声一声的响。他还是接了。

无声了片刻。

原筠开口了,他说:“你往下看。”

林秋笙的心晃了下。顺着摩天轮的窗户往下看,人,像小蚂蚁似的,密密麻麻的聚在一起,他等着摩天轮向下,原筠好像心有灵犀,同样等着似的。

谁都没有说话。

摩天轮还是转到底下了,林秋笙看见了那个,穿着他给买的大衣的那个男人。高挑,出奇的好看。

原筠,说爱我的原筠,说恨我的原筠。那个有着天真笑容,狠辣眼神的原筠,如玫瑰般有刺,娇艳。一瞬间,林秋笙看着窗外的原筠,就失了神。他如同鸽子,饥肠辘辘的渴望张开翅膀飞到他的肩膀上。从地上,到飞翔,直到飞向原筠。林秋笙的心悸动着,头晕目眩,呼吸急促。

他渴望,原筠手中的那把鸽粮。

门开了,林秋笙步履稳当,他一步,一步朝原筠走过去,他吸的空气是冰凉的,呼出去的却是滚烫的,他喉咙动了动,红了眼眶。对原筠张开手臂,说:“过来。”

原筠笑了,还是那样好看,扑进他的怀里。

在人潮中,他们拥抱着。?

第三十二章:你生气吗

然后他们回到奔驰车上,与往常不一样,原筠说:“我开车。”便神情冷淡的坐进驾驶位置上,系上安全带。

安全带发出咔得一声响。

林秋笙怔了怔,才揉了揉鼻梁,问:“你是怎么想的?怎么……突然公开了?”他这个人,或许是对原筠向来懦弱的关系,明明是应该问责,吵架的事。到他面前,也好像是林秋笙自己做错了事情。又或许,气生过了,再见到原筠,他反而躲避似的,不想去谈,怕得到一个令人伤心的结果。

归根到底,林秋笙是被原筠吓怕了。

一个人,你最爱的人,突然离开你。你的感觉很直观,就像一只狗,说不要就不要了,狗却好像还不明白,自己被丢弃了,执着的一遍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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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着气味,想念着对方的脸,就这样支撑下来,找着回家的路。

“嗯。”原筠轻描淡写的哼了一声,算是回答。他拿出一个保温杯,拧开后,递给林秋笙:“喝吧,都喝完。”

林秋笙呆呆看着保温杯里的果汁,果汁倒映出他的脸,林秋笙拿在手里,手颤抖起来,忽然又涌出一股愤怒,他咬着牙问:“我问你的话,你没听见吗?”

原筠抬眼望了他一下,问:“你现在,是要跟我发火吗?”

林秋笙抿唇,原筠瞥他一眼:“快点喝,你不要那么大声对我讲话,我听了,心脏难受。”

林秋笙看他,终究还是慢慢把果汁喝了,他脑袋里很乱,想说什么,却浑浑噩噩,睁不开眼,突然意识到什么,愤怒的开口,可舌头却含糊起来:“你竟然给我下药……”

“哼……”原筠嗤笑,冷眼看林秋笙像根放凉的油条软下去,头靠在玻璃上睡过去了:“现在才意识到,你的警校白上了。”

林秋笙已经听不到了。

原筠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拿出一根,放在嘴里含上,他开车……烟雾缭绕中,香烟能暂缓他心里的烦躁,和嘴里的那种苦涩,他看了看睡着的林秋笙,想:不管你愿不愿意,反正我是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他深呼吸,脑子里突然想起过去的事。小时候,他妈问他:“筠筠,你知道鱼哪里最好吃吗?”

幼年的原筠,刚刚六七岁的年龄。圆杏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琥珀颜色。大大的双眼皮,高高的鼻子,和那玫瑰奶油般柔软的嘴唇。是个极好看的孩子,但是,双目无神,像是没有焦点似的,如果让育儿专家去看,就会知道这个孩子,是受了心理创伤的孩子。

小原筠看着桌子上,摆放的那条大鱼,大鱼浑身没有了鳞片,痛苦的扭曲着,发出古怪的声音。

原筠小时候,就能从他的五官里看出母亲的模样。他的母亲,烫着时髦精致的卷发,两道眉毛细长细长,眼窝有点深邃,睫毛很长,密密的黑色。她确实是个美人,但总能从她的脸上瞧出点诡异的僵硬,倒不是整容的那种僵硬,而是生下来就有的古怪,她看人时,眼睛总会直直的望着对方。

所以,比起她的美貌,别人看她第一眼总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筠筠。”母亲搂住他,亲密的在他耳边吻了吻,又笑,笑出白洁的牙齿,就像她手上拿的刀:“你饿了吗?”

等不到小原筠回答,她就自问自答的笑了:“肯定饿了,我的宝贝。”手起,刀落,她割着鱼尾上的肉,撕下来的肉,血溅了身后的小原筠一脸。

小原筠却没有任何表情。

母亲转头,手里拿着那块肉,竟然生着放在嘴里开始咀嚼,她露出满意的神情,对原筠说话,露出牙齿上的血:“你唱首歌给妈妈听好吗?妈妈平时教你唱的那个。”

在绝望的哭泣声中,小原筠面无表情的开口,用稚嫩的童音唱:“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一支烟抽完了,烫了手指。原筠回神了,他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把烟扔出去,把车也停下,停在路边。他使劲摇摇林秋笙,林秋笙满头的酸痛,像是马蜂蛰了一头的包,费力的睁开眼,原筠已经扑进他怀里了,紧紧抱着林秋笙。

林秋笙才想起来,艰难的开口,他的牙齿像是要掉了似的:“你往果汁里放了多少安眠药?你知不知道放多了,是会死人的?”

原筠倒在他怀里,用脸贴着林秋笙的胸口,他发着抖,说:“林秋笙,你抱紧我,我害怕。”

你干脆去……林秋笙咬了下舌头,才把想法逼回去,他气得快疯了,但是还是忍着,不肯说太难听的话,他不是原筠,他是个成年人。

原筠抱着他,说:“你为什么不肯抱紧我?!”这声音如泣如诉,尖利起来。

“你也不看看你放了多少药!”林秋笙怒极:“我连说话都费劲,根本抬不起手臂。”

原筠这才抬头,小猫似的看他一会,两个眼睛往下看,开始拉林秋笙的裤子拉链。

林秋笙道:“你干嘛?”

“我想看看你能不能硬起来。”

“艹。”林秋笙罕见的骂了句脏话,咬牙切齿的道:“你是人吗?你给我下药就是为了看看我能不能硬起来?”

“我还可以更不是人一点。”原筠无所谓的笑笑,耸肩,舔了一圈嘴唇,低下头吻了吻手里的东西,抬头看他:“再给你加点料。”

说罢,还故意嗲着声音道:“笙笙,加油啊,笙笙加油站起来!”

林秋笙哑着嗓子:“你是不是想屁股开花?”

原筠嗤笑,眼角倒是露出点很媚的光:“就凭你这软绵绵的小兄弟?”说着,又低下头开始用舌头工作。

林秋笙气血上涌,眼睛都红了,他骂了一句很脏的脏话。

原筠还想再搞搞他,但软不拉几的东西就像一滩糯粥,原筠看林秋笙气得要冒烟了,才愉悦的舔了舔红色的嘴唇,对林秋笙说:“你生气吗?”

林秋笙要炸了。

“那就好。”原筠欣慰的点点头:“我本来很不开心,但是把你气成这样,我就很快乐了。”

林秋笙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车窗突然被敲了敲。?

第三十三章:舔了舔

原筠扭头去看,又对林秋笙说:“啊……是警察,你说他身上有没有很粗很硬的警棍?”

林秋笙气得耳朵嗡嗡响,两片薄唇有些发白。

原筠却更高兴了,把窗户打开,狗似的双手巴着窗边,圆眼睛可怜的眨眨,委委屈屈道:“哥哥干嘛呀?”

交警瞥了他一眼,手上麻利的开罚单:“这不能停车。”

原筠有意撒娇,他要是有意,几乎多惺惺作态的姿态他都能做出来。可是做出来之后,他反而又觉得无趣了,心里开了个洞似的,觉得空虚起来,一个字,都不想多说,只厌厌的拿了罚单,把车窗关上,又开车。

他手里,扯了一张纸,无趣的揉着,直到揉烂,揉得满手,手指缝里都是白色的碎末。他厌恶自己想过去。像牛反刍,把恶心淋淋吐出来的一滩绿,又吃进去,满嘴的腥气味。他转头去看林秋笙,林秋笙也许厌烦了他,可是凭什么?原筠痛心伤臆,倒逼出两分冷笑,他还记得,自己是怎么为了林秋笙生出个孩子。

又是怎么被人压着,活像关畜生似的关了五年的疯人院!而他呢?林秋笙呢?这五年,他来看过他没有?

这世界,谁都可以恨自己,唯独他林秋笙不行!因为别人的恨,对原筠,不过是隔靴搔痒。而林秋笙,就是淡笑吐出个字,都会是一把尖利的刀,戳进他的心窝。

原筠没得到过爱,林秋笙大抵是爱自己的,可是还不够!要不然,他怎么会还觉得这么寂寞?这么抓心抓肺的难受?

他爱林秋笙,可也恨他。爱和恨,理由都足够充分应当了,可回首去看,却一地的鸡毛蒜皮,满心的痛,踩着玻璃渣走过的来路,在别人看来,那鲜血淋漓的路却是锦绣的前程。

原筠性子早已经被养歪了,人也怪得出奇。现在胡乱想着,猜疑着。油门踩得也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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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就像一支箭,嗖得射出去,只是原筠车技坏得很,开得太快,就有些摇摇晃晃了。

林秋笙总共比他理智一点,只得开口,软话哄他:“开慢点,原筠。”

原筠听不得,一门心思和他赌气,车子像是要飞出去般的开,整个人牙咬得死死的,连鼻孔也不通气了。憋着一口气,眼睛通红,疯魔般,不肯再听别人一句话。

林秋笙心里起了一股火,他本不是这么好脾气的人,是原筠磨了他的棱角,可是他也是正值壮年的男人,本来就激不得,原筠这么一闹,他自己也是天翻地覆的恼火,可是看着原筠的侧脸,他又无端哑了火,只嗓子里冒了一层烟似的干哑的疼,林秋笙绝望的想,要不随他去吧,爱怎样就怎么样,这么活着,一天又一天,竟然没有一天是能舒心过的。

想是这样想,林秋笙还是拍拍原筠的胳膊:“原筠,你听话好不好?”他伏低做小,倒觉得有点可笑了,轻轻咳嗽一声,也许是吃了太多的安眠药,头昏得难受,林秋笙夹起眉毛,两道眉像两把过分刚硬的利剑,硬邦邦的像是会刺伤人,他脸颊有点红,头昏得更厉害了,对原筠说:“你听话,成不成?”

这样哄孩子似的,柔声,翻来覆去的说了几十遍,原筠才慢慢把车停下来,林秋笙一看,是间木屋,再一看,周边全是湖。

他想着,原筠是不是要拉着他,投湖殉情,他想,原筠是能做出这种事的。

可是原筠没有,只是脸颊红成一坨,然后抽泣两下,扑在他怀里就哭了,捡了两句很难听的话骂林秋笙,林秋笙不知怎么,反而格外宽容起来,伸手摸着原筠柔软的头发,温柔的像是对一个孩子,“这是怎么了?你这样的小霸王,哭成这样我倒觉得别扭。”

“你装什么蒜!”原筠狠狠骂了一口,哭得更凶了,:“你恨死我了!总想着要离开我,再找个听话漂亮的老婆,你看我哪里都不好!你就是个混蛋。”

林秋笙轻轻扶着额头,慢慢笑了:“你真了解我,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老一辈都说娶妻当娶贤,只怪自己我那时太年轻,看了你的脸,上了当,入了贼窝。”

原筠不哭了,阴鸷的看他,过了一会,自己拿拇指撇去眼角的那两滴泪:“果然,你是存了这样的心思。”

林秋笙逗小狗似的,挠挠原筠的下巴:“我的祖宗,终于肯把你这两滴鳄鱼的眼泪收起来了?你要闹完了,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先睡一会,你下了这么大剂量的安眠药,就算是我,也撑不住了。”

原筠看他,接受林秋笙的抚摸,似乎在打量他,只不过林秋笙太坦坦荡荡,原筠也不想再找林秋笙的晦气,他怕林秋笙真的发火。

以前,有过一次。林秋笙真发了脾气,越不声不响,好性子的人发火才是最可怕的,原筠闹归闹,还是忌惮的。

于是领着林秋笙进木屋,林秋笙是真累了,木屋虽然偏远,却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林秋笙把被子往身上一盖就睡着了。

再醒来,还是原筠坐在地上,用牙咬林秋笙的手指头,林秋笙吃痛,手指已经冒了血,他皱眉:“还真是属狗的。”

原筠讨好似的,又把林秋笙的手指含在嘴里,温暖的口腔,林秋笙看着原筠,看着原筠的脖颈,和锁骨,他白色的肌肤。原筠领会到什么似的,用舌头卷着林秋笙的手指,舔了舔。

“我睡了多长时间?”林秋笙用手揉捏着原筠的耳垂。

原筠说:“一天了,从昨天过来,到今天下午,都五点了。你睡得跟死了一样……”

林秋笙轻轻拍了拍原筠的脸:“闭上嘴吧。”他坐起来,倒觉得神清气爽,伸了腰,问:“那你吃饭了没有?”

原筠坐在地上,抱着膝盖,穿着还是昨天的衣服,摇摇头。

林秋笙嗤笑般,道:“别的不说,你这么大人了,热水先泡个方便面也不会?”他是这样说,却已经下床,准备看看有没有食材,能做些吃的。

原筠眼睛蒙上一层水雾,眨眨眼,哽咽似的说:“你怎么一醒来,就骂我,对我这么凶。”?

第三十四章:被关起来了

林秋笙看他,原筠今年二十六岁,年近三十,却依旧娇艳,像一朵玫瑰花。原筠似乎从来没有变过,他们初见的时候,是在一个小公园。

林秋笙忙着办案,累出一身的热汗,天特别燥热,蝉鸣不断,他往公园里走,去自动贩卖机那里买一瓶水,原筠恰好坐在旁边的长椅上,把背靠在贩卖机上,戴着耳机。

林秋笙那时,只看到了原筠的侧脸,从那以后,却再也忘不掉了。久久盘旋在脑海里,朝思暮想是他,蓦然回首是他,就连看手里的烧饼,都很像他。

他从没想过,一见钟情是这样简单的事。

最后悔的是,那天林秋笙买了瓶水就走了,他把瓶子握紧,握得都瘪了,却没有勇气和原筠搭一句话,他只是涨红了脸,自己走掉了。

走掉,走不掉,在几日后,林秋笙就再次见到了原筠,穿着粉色卫衣,蓝色牛仔裤的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一双眼睛冷冷的,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他在人群里准确的看到了林秋笙。

然后朝他一笑,一步一步走过来。林秋笙的心,也跟着一步一步,跳动起来。

“你是不是小林警官?”原筠耸肩一笑,伸出一只手递到林秋笙面前:“你好,我是原筠,认识一下?”

林秋笙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傻样,他把手背过去,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他昨天居然没洗头,又想着……想和这个人结婚,要是能和他结婚,他甚至愿意天天烧水,伺候他洗脚。

啪!林秋笙狠狠拍了下自己的头,他从这可怕的回忆里出来了,吓得心惊肉跳,慌得脸都红了,那是他的青春岁月,好年轻,纯情的对一个人的喜欢。

他伸手把原筠拉进来,掩饰般的说:“快站好……”

原筠看他,见他情动,就微微狡黠笑了,歪了点头,伸手挂在他身上,对林秋笙耳朵吹一口气。

林秋笙颇绝望的说:“你没救了,真的。”

原筠笑,他温热的气喷在林秋笙的脸颊上,他往下抚摸林秋笙,对他说:“怎么会呢?你不就是我的药丸吗?吃一粒下去,药到病除。”

林秋笙没有力气推开他,却有力气把人压在床上,眼神温柔,而动作粗暴,咬上原筠的喉咙,他把原筠咬痛了,带他到另一个世界去了,那个世界,满是欲望,汗水轻如鸟的羽毛,织成五光十色的网。

“我爱你。”林秋笙在原筠耳边说,他是很喜欢说这句话的人,尤其是在床上,平时害羞,总觉得这样说怪轻浮。可是在床上,好像一个分界线,把你和我都去除,只剩下我们。

那些猜忌,可怕的,有毒的幻想,憎恶,像被圈进了框里,变成一张黑白照片。而爱呢,温室里的花朵,肆无忌惮,而又脆弱的长着。两者同时存在,多么恶毒。

晚上。

林秋笙煮了碗面,喂着原筠吃下,原筠身体发软,看见白煮面条倒是还有力气骂两句林秋笙:“把它拿走,我看见就饱了。”

林秋笙很好脾气的对他笑笑:“你先吃,这里冰箱里只有鸡蛋和挂面,我就是想给你做好吃的,也没有办法。明天你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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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都去给你买。”

“哼!”原筠嗤笑,却顺从的把面条吃下,他小口吃着,显得斯文,面容也被热切蒸得有些红,润润的好看。

林秋笙想起来,他们刚在一起时,也这样吃过一顿饭,原筠毫无铺垫,也没有试探,只是冷冰冰的直接对林秋笙说:“我是双性人。”

林秋笙懵了一会,才问:“双性人?什么是双性人?”不怪他傻眼,只是太过少见,吃惊。反而头脑一片空白。

“简单来说。”原筠手指交叉着,放在桌子上,头顶的橘黄色的灯光,照得原筠的脸,一会黄,一会偏红,晦暗不明。原筠大概是没有笑的,只是声音如常:“我有男性生|殖器官,也有女性的。”

林秋笙微微张开了嘴,惊骇。

但是,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反应什么。

原筠从手边的花瓶里,拈起一朵红色玫瑰花,把花瓣摘下来,弄得指甲缝里都是红红的,透着汁液的淡香。他把桌子上弄得满是花瓣,抬头看林秋笙:“你还爱我吗?”

林秋笙下意识的说:“爱的,我爱你。”

没经过思考的回答,显然愉悦了原筠,他舔了舔嘴唇,把只剩下杆子的玫瑰花,重新插|进花瓶里,花瓶里娇然欲滴的玫瑰中,只有一棵没有花,只剩下绿色的杆。就像一群有血有肉的活人里,有一个没有头,只剩下躯干的白惨惨的骷髅架子,说不出的阴森古怪。

可原筠对他笑了,笑容显得有点朦胧,他说:“很好。”

然后又对林秋笙说:

“如果你不爱我,你就去死吧。”

这就是原筠,偏执而冷血的原筠。

他的小怪物。

原筠向着电视台,广而告之自己是同性恋,有着男性恋人,节目播出的时间是二十五号。

不光林秋笙看见了。原筠同父异母的哥哥,靳森然也看见了,他冷静的看完了电视节目,用遥控器关了电视。

秘书阚月辰为靳森然端上一杯咖啡,同他说:“森然,魏倬来了,想见你。”

靳森然木楞了一会,像是发呆一样。才淡淡笑了笑:“见我?见我做什么?”

阚月辰无意多说什么,只是弯腰收拾桌子上的文件,靳森然忽然抓住了阚月辰的手腕,目光沉沉的,阚月辰已经明白了,顺从的为对方脱去衣服。

靳森然冷笑,又像是苦笑:“我真怕他毁了筠筠,筠筠从小就脾气古怪,像他那个母亲。筠筠被爸爸发现怀孕了,直接就被关到精神病院里去了。”

“我去见他,他的头发被医院里的护士剪坏了,目光也呆滞了,关在那么一个小屋子里,他的室友是真正的精神病,把大便涂到墙上。你不知道,我一见到筠筠那个样子,眼泪直接就下来了。”

靳森然说这话的时候,手在颤抖。他隐忍般的闭了眼睛,眼睛通红:“我知道爸不喜欢筠筠,可是我容忍不了他这么对筠筠,他不敢让我知道,筠筠被关起来了,我去看筠筠的时候,筠筠已经被关了四年了,我头一次这么恨爸。”?

第三十五章:空白的四年

那是一个极其炎热的夏天,靳森然到现在,还能想起那年夏天的蝉鸣,像是能叫破人的耳膜一样,叫唤得让人头疼。

他坐在私人的黑色小轿车上,望着窗外,骄阳似火,热辣辣的一团,刺眼的不可直视。靳森然的手指轻轻扣着自己膝盖,每当他不安时,总会像小孩子嘬手指一样扣自己的膝盖。但他没什么自觉,只是发了呆,想起靳原筠也像这太阳一般,刺眼,不能直视。

他已经四年没有见过他了。

实际上,司机正在把车开向一间很偏远的精神病医院,靳森然用吸管喝着冰可可,脚不自觉的抖动着。他想起小时候,原筠的样子,他记得有些模糊了,只大概浮现出一张如同洋娃娃般精致的脸庞,冰和雪捏出来似的纯洁与可爱。

“靳董,到了。”

沿着山坡向上开,却没有美丽的景色。树大根深,遮挡住了天空,只剩下空寂,空寂。还有说不出的阴森,在这里,一只蝉都不会叫,靳森然下车,脚底下踩到了什么,他一低头,原来是一只死去的蝉。

他把脚抬开,心底像是被什么蛀空一样,觉得莫名的恐惧。

地上的有蚂蚁,团团围绕,似乎在商量怎么分割“尸体。”

靳森然在人的指路下,慢慢往上走。这是一条车开不进来的小道,越走,越觉得没有尽头。好像一口井,低头端详,除了黑色的裂缝想要把你吞噬进去之外,没有别的东西,连水都干涸了。

那是一座白色的房子,说是医院……靳森然愣住,这和他想象中的精神医院,疗养院差太多了,他们家很富有,如果原筠真的生病了,应该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怎么会?疑问在他心里生起。同时更多的是一种他自己也不了解的恐慌。那座白灰色的房子,周边好像撒多了除草剂,使土地像生了皮肤病一样,到处都是一块一块恶心的斑点。

汗水像是要融化靳森然一样,他胆战心惊的往里走,人群都在大厅里,病人无论男女,都穿着白色的睡袍,神情麻木的,统一的看向靳森然。

大厅里有三十多个病人,他们面色枯黄,形如朽木。脸颊上一点肉也没有,突出了圆圆的眼球,眼睛像要掉出来一样盯着靳森然看。

靳森然躲避的离开了,他的呼吸快了点,被人领到一间铁门前,上面涂着红色的油漆:502

他还没做好准备,去推开面前的这扇门。他还没有……

身边的护士直接把门打开了,像是叫一只动物:“1014,有人找你。”

靳森然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逼仄的屋子里……不能说是屋子,那只是个盒子!储物箱,他们像对待要被屠宰的动物一样,关押人类,不止尊严,连同名字都一同夺走。

满是臭味,靳森然从没闻过这么恶心的味道,生理性的捂着嘴干呕起来,他看见,一张破烂的小床上,坐着很瘦的……人,如同槁木,分不清男女。

长长的头发,黑色的……一看就知道好久没有洗了,脏得上面好像还长了毛。

地上到处爬着蟑螂。

靳森然无法呼吸了,那个瘦得,皮包骨头,像骷髅一样的人,迟钝的,慢慢转过身来,嘴干涩的裂开了无数的口子,眼睛里没有一点光的人是原筠。

他那个,像太阳一样刺眼的弟弟。

“筠筠……”靳森然开口,他不敢叫出这个名字,他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弟弟。靳森然脚像踩了湿泥土,几乎摔到原筠面前,他半跪下了,浑身颤抖,看着原筠那双如同石头般无光的眼睛,就痛哭出声,靳森然握着原筠的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他不敢想,原筠是怎么在这种地方生活了四年。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墙上满是粪便,地上都是蟑螂,吃的饭里都有蛆虫。

那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以前,因为鱼有刺,原筠嫌麻烦,他都会挑好刺把鱼肉放到他碗里的弟弟。

“你……”

“什么?!什么……”靳森然紧紧握住原筠的手,期盼而焦急的去听:“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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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https:">哇叽文学网提供的《请温柔的向我开炮》 30-40(第5/9页)

筠你说什么?别怕,哥在这呢。”

“里……”太久没有出声了,大量的精神药物,让原筠的嘴角不停抽搐,他的控制不了自己的舌头,但他在努力。

“立……里……气……吸”

“什么?”靳森然紧紧握着原筠的手,殷切的安慰他:“别着急,别着急,慢慢来,别怕,筠筠不怕……”

原筠的眼睛里只流出一滴泪水,很慢很慢的流。像个僵尸,或者怪物,嗓子里发出啊呜啊呜悲痛欲绝的呜咽。

可双眼里,红得像是要爆裂开的只有恨意,肝胆欲裂的绝望,和一丝对生的渴望。

原筠那天,只流了一滴泪水。

而那是,从小到大,靳森然头一次见原筠哭。

后来,靳森然想了很久,才慢慢把原筠那天说的话拼凑起来,那句话不是责怪,也不是欣喜。

原筠那么着急,翻来覆去念的不过是三个字,一个名字。

林秋笙。

即使口齿不清,神情混沌,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像被关畜生一样的关在笼子里,他靠着舍弃自己的尊严,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活了下来。

靳森然让人拿了条干净的毯子,裹在原筠身上,背着他,一遍一遍的说:“别怕,哥带你回家。别怕,哥带你回家……”他背着原筠,往出走。

护士正在给其他病人冲澡,拿着洗车的长管子,接上水,往站在一排的人身上冲,冲得瘦弱的人摔倒在地,也不会关水。

靳森然看见护士的嘴角向上,对方在笑,所有的护士都在笑。

这是活着的炼狱,这是没有人性的怪物。

靳森然把头转过来,背着原筠一步一步的走出去,门口有一株野生的向日葵,朝着太阳的方向开,光愈烈,花愈艳。烤焦了在花瓣上逗留的蜻蜓。

“但现在,小靳总已经能正常生活了。”阚月辰拿了杯子漱了漱口,对靳森然说。

打断了靳森然回忆的思绪。

靳森然紧紧握着沙发扶手,恨得咬牙切齿,冷笑:“筠筠花了一年的时间复健,你知道……他吃了多少苦?”?

第三十六章:正面上我

原筠是不知道他哥哥大抵是很爱他的,可就算原筠知道,原筠也不会在乎。

他很偏执,眼睛里只能装进去林秋笙一个人。至于别人,他连对方的脸都记不住,也许靳森然应该庆幸,原筠还能记得他的脸。

林秋笙搞了点吃的,煮了面条。原筠做出嫌弃的表情,吃了两口就做出恶心反胃的动作,来告诉林秋笙自己的不满。

林秋笙是拿他一点脾气都没有的。只能无奈的把原筠剩下的面条吃掉。

“真不敢相信。”原筠用手背托着下巴,眼睛泛着冷冷的光,却清澈的像泉水。他显出点天真的态度,语气倒是很恶劣:“你竟然能把这么恶心的东西,吃得津津有味。”

实际上,林秋笙不喜欢听到有人说食物的不好,他受到的教育很传统,食物是宝贵的。但面对原筠,他是没信心能和他讲通的,倒是原筠开口,叫林秋笙想起来一件事,于是他拿纸巾擦擦嘴角,问:“我的手机呢?”

“切。”原筠把脸撇到一边,骂了句该死,又面无表情的转头看他。试图很冷漠的对林秋笙。

“你得把手机给我。”林秋笙皱眉:“我没有跟林啾说我今晚不回去。他没见到我,一定吓坏了……”

“那就吓坏吧。”原筠用格外空洞而事不关己的语气说。

外边刮了很大的风,在屋子里都能听见树叶被刮得呜呜作响,林秋笙也很冷静的对原筠说:“那是你和我的亲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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