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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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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筠拖着漫长的调子,冷冰冰的说:“我才想起来,对了,我有个儿子。”说着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拨给林婶,他抬了下巴:“你有五分钟的时间。”

“我的手机呢?”林秋笙有种不好的预感,蹙眉问他:“你……”

原筠挑了下眉毛。如果林秋笙没睡这么长时间的觉,他就可以看见,原筠如何从他大衣兜里拿出手机,一脸不屑的把他的手机丢进湖里,然后歪着头看着手机下沉,直到湖面重新恢复平静。

原筠拍了两下手,转身离开。

……

“我的电话卡……”林秋笙意识到什么:“电话卡能不能补办?”

“电话接通了。”原筠挑眉,同时大声道:“嘿,叫林啾接电话。”

电话里林啾的声音很大,童音稚嫩,雏鸟一样的相当依恋林秋笙:“爸爸!!你去哪了!你答应我晚上要哄我睡觉的!”

林秋笙心都化了,声音不自觉很柔软:“爸爸……和爹地有点事,我们”他本来想说明天就回去,但有个原筠,一切等于未知。只好糊弄的说:“很快,尽量很快就回去。”

“哒可,哒可……”原筠用手指敲着自己的手腕,嘴里发出钟表的声音。他眼睛一眨不眨,直勾勾的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皱着看原筠,意思是你认真的?说五分钟就真的只有五分钟?!他不理原筠,继续安慰林啾。

他说了很多,大概嘱咐林啾要听话。

“砰!!”林秋笙下意识的躲开,一根银色金属的棒球棍砸到手机上,林秋笙不敢置信,差一点他的鼻子就没有了。

手机的质量相当好,屏幕已经四分五裂了,但居然还在通话中。

原筠耸了下肩膀,露出笑容,对着电话说:“爹地有点事要和爸爸处理一下。”他把棒球棍举得和肩膀同高,狠狠的砸下去,手机的一部分,顺着林秋笙的头发飞过去。

林秋笙几乎惊呆了。

原筠发出很夸张的笑声,他是真的很快乐:“酷,我打了个好球。”他眯了下眼睛,对林秋笙说:“你觉得我在开玩笑是吗?说五分钟就是五分钟。除了在床上不限制你的时长,剩下的时间,你还是做个乖小孩,听我的比较好。”

“顺便说一句。”原筠把棒球棍扛在肩膀上:“我从来不开玩笑,老公。”

林秋笙处于深深的震惊中。以前原筠的性格就很糟糕了,但现在来看,今天的原筠已经完全是恶魔了。

尽管他这样想,想原筠的不通情达理,想原筠的神经质。但不妨碍他与原筠在床上打滚,都说饮食男女,他们是“饮食男男”。

原筠的腰总能让林秋笙一只手就掐住。

从早到晚,从晚到早,直到天边镀金,泛了一点橘黄,像一条金鱼,翻了个身就露出自己火红色的鳞片。

原筠趴在床上睡着了,林秋笙却精神很好,神清气爽。他与他睡,倒是脑子越来越清醒,连丢了工作的事在一场和谐愉快的性|爱下,显得微不足道。

原筠确实是会拿捏他的,不一定是原筠多喜欢上|床的,只不过他知道,林秋笙喜欢。

林秋笙在狭小的浴室里冲了澡,水不是很热,但还是冲出了雾气,他穿着内|裤就出来了,原筠已经醒了,托着下巴在床上抽烟。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过两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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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筠神态餍足的说,往地上抖了点烟灰,轻描淡写的看了林秋笙一眼:“我已经叫靳森然和局长说好了,下礼拜一你就去报道。”

“……报道什么?”林秋笙皱起眉。

“去警局上班,你还是队长,幸好你过去的履历还不错,破案效率很高。不然就算走后门,都不太好走进去。”原筠说着,桀桀的笑了,用手指刮了下鼻尖:“不过,就算不好走,只有我想,你总会进去的。”

“我已经说了。”林秋笙口干舌燥,生出了无力感,他是原筠的……他的人生自己已经无法做主了,全部是原筠说了算。

“我不想去当警察,不想再看那些触目惊心的案子,不想再见受害人的家属,我很累……”

原筠把身子滑下床,头朝着地板,腰和屁|股躺在床上,双腿翘着。他眨了眨眼睛,说:“你想的。那才是你,人都有趋光性,而你是怪胎,喜欢追逐黑暗。光看你选择和我结婚,就能看出你的受虐倾向。”

林秋笙被气得一时无言。

“对我而言。”原筠淡淡说,他把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口,慢慢吐出来:“我只是喜欢,你穿制服正面上我。”?

第三十七章:你说了不算

林秋笙听得浑身一热。脑子又像刚烧开的水,咕嘟嘟的冒泡。乱了套了。坐在椅子上,拿了一瓶矿泉水喝了半瓶下去,才说:“真的不了,原筠。

“你说了不算。”原筠瞥他一眼。就这样定了结局。

他这样笃定,林秋笙却说不出反驳的话,破案……吗?他是有一点犹豫的,那些时光,对他来说,确确实实是最好的时光。他是一个好刑警,因为他总是能破案。

他做警察时,是优秀的,总会受到表彰。

现在呢?他还回得去?不晚吗?已经五年了,他还能果断的为救人,而不怕失去自己的命吗?他还能面对肝肠寸断失去受害人的家属们吗?

那些一个又一个无眠的夜。

这个决定是正确的,还是错的呢。

原筠不叫他婆婆妈妈的思考,只带着他上了崭新的白色快艇,珍珠白的漆,新的发亮。一拉发动机,出了声音。就只留下船后的涟漪,跑得很快。

林秋笙不知道原筠还会开快艇。

原筠笑了笑,显得很轻蔑:“不是什么难事。”他开船,对林秋笙说:“不说这些,我们这边去吃鱼。拐角有一家店,开在湖边的,专门做酥鱼。”

“你不是吃不了鱼?”林秋笙担心的问他。

“没什么。”原筠冷冷的笑,风吹得他的头发全部向后,他停了船,让林秋笙跟着他,两人进了一栋白色房子,是一间私人餐馆。

原筠找了桌子坐下,要了一壶大麦茶,一碟蒜香的花生米。点了卤味拼盘,是焦溜肥肠和猪蹄。

店虽然小,味道却很不错。卤味味道不是雷同的咸味,而有自己的特色。

原筠用筷子夹着花生米吃,老板把酥鱼上来了。都是湖里的鱼,新鲜。闷得骨头都烂了。

“你朋友哇?”老板胖墩墩的,笑容慈祥,像一尊佛。手上戴着沉香手串,虽然做菜,身上却没有油烟的呛人味,只是饭菜的香味。

他自来熟的坐在原筠身边,开始吃桌子上的花生米。

老板看林秋笙,原本很和善的笑停下来,眼神是害怕的,手里的花生米掉在桌子上,骨碌碌的滚到地上,掉了下去。他睁大了眼睛,颤巍巍的叫:“林队?”

林秋笙正在吃菜,听到这个称呼。一愣,他抬头,见老板害怕得像是姑娘见到蟑螂。突然一激灵,这张富态的脸,五官依稀清秀……:“你是姚锐东?!”

要说林秋笙为什么这么惊讶。任谁也没用想到,他会随便吃顿饭,就见到“魔女”一案的幸存人。

林秋笙基本再也没见过像魔女一样,臭名昭著,而心理变态,手段狠辣的连环杀手。

那也他五年前的最后一个案子,警方全力侦破的。他们手里的证据,显示魔女杀了最少得有三十个人,何况还有那些……并没有让他们发现的受害人。

魔女是实实在在的杀人狂。

姚锐东是幸存者,当时他们找到他时,姚锐东的后腰已经被割开,血流不止,能清楚的看见身体里好像要顺着口子滑出来的肾脏。

林秋笙亲眼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像被要宰割的猪一样。躺在一大块塑料布上,赤身裸体。

但姚锐东幸运的没有死,只是失血过多,也没有丢失他的肾脏。

当时开会讨论,为什么魔女没有摘下姚锐东的肾脏,也没有杀了他,只是割开他的身体,然后让他自生自灭。

林秋笙坐在角落,抱着双臂。看着屏幕上那些血腥的图片,他眼睛没什么神采,暗沉的如同墨水,他是凝望深渊的人,没人比他们这些人更加清楚,人间这炼狱里,关着什么样的魔鬼。

他说:“因为不好吃。”

“你说什么?!”当时他说的这句话引起了轩然大|波,众人愤怒的情绪要把他淹没了,林秋笙很明白,魔女一天抓不到,他的这些同事就一天在受着煎熬。

“魔女犯案的标志性,就是拿走受害人的身体器官。”林秋笙没什么表情的说:“她是食人狂。也是经验丰富的屠夫,只要打开人的身体,她就能知道什么样的内脏是最美味的。”

“姚锐东……”林秋笙看屏幕上的受害人,强迫自己冷静,无动于衷的说:“对她而言,是失了保质期,不新鲜,不美味的食材。”

虽然当时林秋笙因为这番言论得到了警告。

但是后来证明,魔女确实是食人的。

林秋笙越接触她的“作品”,越看这些受害人,就越明白,魔女是个冷血的精神变态,是没有正常人的同理心的。

人类,在她看来,只是可以随意宰杀的动物。比起食用,她只是更喜欢玩弄。

林秋笙神情复杂的看着姚锐东,姚锐东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显然看见林秋笙让他想起了魔女。姚锐东眼球要翻过去一样,露出一大截眼白。惊恐的尖声叫着,手指抽筋了,三个指头紧紧并在一起。

“老姚?!”从厨房冲出来的女人,是姚锐东的老婆,她像老母鸡护小鸡一样,保护的把姚锐东挡住身后,姚锐东总算在她的安慰下慢慢恢复了平静。

原筠在姚锐东的尖叫下,平静的用筷子夹了一点鱼尾上的肉。放进嘴里,花了很长时间才咽进去,然后问林秋笙:“你对他做什么了?干嘛见到你就像见鬼一样叫唤?!”

姚锐东已经平静多了,虽然身体还在颤抖,但还是为林秋笙正名:“不……不是这样……林队……”

他从头开始解释,虽然他很努力,但受到了太大的惊吓,姚锐东的脸已经白了。

“还说什么说!”他老婆很凶的吼他一句,一米六的小女子,架着体重一百八的姚锐东,笨拙的往回走。

“我们也走。”原筠说,林秋笙脑子里还想着魔女的事,没说话。

原筠的脚刚迈出去,就吐了出来。胃里泛着很苦的水,他吐了很久。林秋笙半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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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你吃不了鱼,就不要吃,为什么非要吃呢?”

有些伤痕,是时间抹不去的。?

第三十八章:早点回来睡我

林秋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黑色的制服,五年后的今天才第一次穿上。他细细的看着,眯着眼摘下袖子上的小线头。

轻轻用手捏着,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去。

看着镜子里,站得笔挺的男人。

林秋笙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夏天,蝉声,火|辣的阳光,自行车轱辘轱辘的走在胡同里,他爸爸穿着同样的制服,是不是同样的……其实林秋笙不太肯定,这几年衣服有没有经过改版更新,他是不知道的。

只是那一身利落的黑,他们的信仰,一个警察的信仰,从没变过。

他那时候还小,或许和林啾一样大。能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他父亲则有宽厚的背,结实的肩膀。嗓门洪亮,跟他讲:“儿子,咱们一会去买块梅花肉,爸给你做炸酱面吃。”

林秋笙眼眶一阵酸涩,像酸梅汤。他把唇抿得紧紧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眶红了,溢着泪水,却憋得死死的,一滴泪都流不出来。他站得很直,动作很熟练,他做过无数次,哪怕在梦里都不会忘记。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敬礼。

永远为人民幸福而战斗。

他看着自己,嘴唇在颤抖。他想,原筠说的是对的,他还是个警察,从心底里没有忘记过这份骄傲和自豪。

“你准备好了。”原筠把手指轻轻点在林秋笙的后腰上,像蜻蜓点水那样轻。他冰凉的手指,像哈着白气那样凉,那样梦幻。慢慢朝着林秋笙的脊柱向上滑,然后抱住林秋笙。

原筠的目光像一条蛇。

林秋笙因为他的拥抱轻轻抬了抬下巴,原筠却把手慢慢勒紧,捆住林秋笙的脖子,林秋笙好像没有察觉般的,朝原筠笑:“你觉得我准备好了?”他握住原筠的手腕。

林秋笙的手很暖,而原筠的手却凉得像一具尸体。

阳光从窗户刺进来,朦胧上一层金色的雾。好像从地板上蒸腾出什么,像欲望,像希望,无数的灰尘都被打亮,像有生命的虫,痒痒的在空气中蠕动。

那该死的阳光似乎刺到了原筠的眼睛,他痛的眨了一下眼睛,他那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是茶色的,有点病态的阴郁。他扭过头去,用潮湿的嘴巴亲吻林秋笙的脸颊,只是轻轻贴上去。

然后,原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和林秋笙,很满意的,缓慢的勾起嘴角:“我不在乎你准备不准备好。我只是喜欢你眼睛里的这道光,愚蠢的向往着什么的光。”他伸出红色的舌尖舔了一下林秋笙的脸,尝到了点洗面奶的薄荷味,辣的他神经瘙痒着,无端的兴奋着:“富有美感。就像玫瑰里的花蕊。好看,好看的要死……”他轻轻说,唇轻轻的动:“好看的我都想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你能不能不要讲这么反社会的话?”林秋笙无奈而包容的笑,充满爱意的看原筠。

原筠嗤笑,把手勒紧林秋笙的脖子:“反社会?我只是一个有钱的画家而已。”

林秋笙笑着没有说话。

嘶……嘶……嘶

原筠的影子,恍惚好像变得扭曲。像一条让人上吊的麻绳,又像一条引诱人的蛇,轻轻的吐他的蛇信子。

他的语调温柔而又恶毒,林秋笙看着他,眼神已逐渐被爱所迷惑。他看不见,原筠的眼神是多么邪恶,像狰狞的猴子。

“你爱我吗?”原筠问。

林秋笙回答:“我怎么会不爱你,全世界我最爱的就是你。”

“你最好能永远给我这个答案。”原筠的手轻轻摸了一下林秋笙的脸,然后低头笑了一下。

原筠的睫毛,湿漉漉的。像乌鸦的翅膀,不……是乌鸦的翅膀像你的睫毛,原筠。

原筠抱着林秋笙,把舌头递到林秋笙嘴里,他和他接吻,口水,欲望,阳光。

灰尘,可怕的念头。

人性。

他和林秋笙接完吻,口水拉出晶莹的丝,像蜘蛛的网。原筠舔了一圈嘴唇,推开林秋笙,他眨了下眼睛,咧开嘴微笑了:“早点回来。”

林秋笙正了正自己的衣服,还没来得及回答。

原筠用手拍了下林秋笙的屁|股,朝他眨了下眼:“早点,回来睡我。”说完,他就款款的走了。

留下林秋笙一个人愣了一会,缓慢的露出暧昧的笑容来。

林秋笙拿上车钥匙,去儿子卧室,吻了吻还在熟睡林啾的额头,就开上奔驰去报到了。

他在路上。

有的人,却走上了一条充满迷雾的路。

张燕正蹲在地上,十一月份,天已经很冷了,她呼出一口白气。看着没有亮光的天色,青黑的天,连星星都没有。她用冷水洗手,洗脸……不由痛的倒吸一口气。

她的脸被擀面杖打了,眼角还肿着。张燕忍着疼,老鼠似的仔细盯着,看看这个家有没有人起来,这个家很团结……一致对自己这个外人,敌人。

从前,她心里还是埋怨,憎恶。可现在,只剩下平静,他们打她,她也一声不吭,她心里另有打算,而今天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的一天。

或许,她被生下来,就是为了这一天。

那个黑影,跟她说了,只要杀死这一家人,她就能得到解脱。张燕刚开始吓了一跳,可是“杀了他们”就像魔咒一样,盘旋在她的脑袋里,日夜不停的响。

她很小就拿刀,给鸡剁食,给猪剁猪草。她是很会用刀的,她用刀做出过一盘盘香而可口的饭菜,却从来没有杀过人。

张燕拿着刀,看自己的手,满是裂口和冻疮的手。她看了一会,轻轻把手往衣服上擦了擦,她从小就这样,腼腆害羞,却是好心眼的女孩。一紧张,就把手往衣服上蹭一蹭。

蹭出来的,是一点温暖。

好像有人会握住她的手似的暖。

她今天就要为了她自己而杀人了,也是为了“他”而杀人。也许有很多人不明白,张燕胆子这么小,连挨打都不知道怎么还手,怎么敢去杀四个活人。

那都是因为“他”,一个黑影。张燕自己在心里这么叫“他”,因为这个扭曲的世界,会伤害“他”。而张燕要保护“他”,保护这个曾经握住自己手的人。

她会为了“他”的理想而活。

也会为了“他”杀人。

张燕轻轻推开那扇门,她曾推开无数次的门,依旧发出老旧的吱呀声。她要杀四个人,最后一个……

是她自己。

在血液飞溅在发黄的墙上变成斑点,骇人的尖叫声都停下时,张燕最后看见的是一双粉红色的高跟鞋。?

第三十九章:爹地坏蛋

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一点点碎末的灰,零星的掉落在地上。原筠坐在窗边,望着鱼肚般的云,偶尔喝一口咖啡。

他用手去摸孔雀的毛,抓一把粮,放在手心,孔雀就从他手里啄食起来。林秋笙去警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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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筠吸了一口烟,缓慢的吐出来,黑色的瞳孔迎着窗外的蓝天,像是要被粘黏上去,留下心底窟窿般的空洞。

去吧。林秋笙应该去。原筠想,把一支烟别这耳上。又点燃一支,他不想欠林秋笙什么,虽然他本来就不欠林秋笙任何东西。

他觉得自己被分裂,灵魂渡着阳光,越来越空白,透明。身体却活在阴暗之下,像一株避光的植物,生根发芽。他心里有很痛很痛的东西,难以言说的欲望,在鼓动,叫嚣。

林秋笙没有发现,原筠也不想叫他发现,他有很多事,不想叫林秋笙知道。他只要占有林秋笙就够了。

足以填满他的胸口的洞。

他放开林秋笙,帮他去他应该去的地方。因为原筠知道,林秋笙渴望什么。知道一个人想要什么,只要给他想要的,投其所好,就能把他永远的锁在自己身边。

原筠用手指,白玉般的手指,轻轻抚摸孔雀脚上的锁链。

“什么?”原筠转过头看林婶,林婶憨厚的朝原筠微笑,用手语道:林啾醒了,吃饭吧,包了纯肉的馄饨,你喜欢吃。

原筠冷漠的看她,用手摸着白色的孔雀。他的睫毛在阳光下,莫名显得有些锋利,像蜜蜂的刺。

嗤笑,原筠淡淡道:“你和他去吃,不要来烦我。”

林婶的嗓子里发出点颤音,急忙用手比划:你不能不吃东西……

原筠眉毛一拧,已经要发火。林啾却揉着眼睛,穿着睡衣走过来,伸手爬到原筠的怀里,困倦的问:“爹地,爸爸呢?”

原筠没多少爱心,也没多少耐心。即使是对自己的孩子也一样。但他不能对林啾发火,于是说:“去上班了。”

林啾嗅着原筠身上的香味,说:“爹地亲亲我。”

原筠冷漠的把他抱给林婶,林啾哇一声就哭了,坐在地上哭泣:“爹地不好,我要去找爸爸!爸爸!!”

他哇哇大哭。

原筠心里也没引起一点温暖,但也没有厌烦。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很奇怪的感觉,他蹲下来,伸手戳戳林啾的额头:“小不点,你去找你爸爸告状也没用,你爸爸怕我。”

林啾啜泣,可怜的湿了睫毛,鹅蛋脸显得他眼睛圆圆的,天真又可爱。他的相貌,很像林秋笙,只有脸型和眼睛有点像原筠。

林啾伸手让原筠抱,原筠无意和他再纠缠,就伸手把他抱起来。林啾依偎在他怀里,抽泣道:“爹地……我要喝牛奶。”

“喝什么牛奶。”原筠道:“没有什么比牛奶更恶心的了。”

“爹地笨蛋,牛奶好喝,爸爸往里面放糖,甜甜的。”

原筠冷漠:“除了你爸爸的牛奶,我一点也喝不下,光闻见就想吐。”

“爸爸又不是牛,哪里来的牛奶?”

原筠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眼睛眯起来,笑意的要给林啾普及:“是体液……”

林婶把林啾的耳朵捂住,责怪的看原筠,然后张嘴,无声的说:如果林先生知道你给林啾讲这些,一定会生气的。

原筠切了一声,面容又变得半死不活,随意把林啾丢到地上,转身就走,林啾屁颠颠的起来,跟在原筠身后:“爹地,给我牛奶。”

原筠烦得要死,电话响了,是林秋笙,原筠接通后,语气很冲:“干什么?!”

林秋笙的语气还是温温柔柔的:“林啾醒了没有?他早上喜欢喝牛奶,你要是不会热牛奶,就让林婶弄,再给他煮一个鸡蛋。煎培根和面包……”

原筠直接按了挂机,并把林秋笙拉黑。

“爸爸说什么?说什么?说什么?”林啾绕着原筠走来走去,眼里全是光芒,像一闪一闪小星星。

原筠恶意的扯嘴,笑:“你爸说如果你不听话,就把你扔掉。”

林啾愣了下,哭得浑身发颤。一嗓子吓得原筠的孔雀差点开屏。孩子的哭,歇斯底里的,像猫被踩了尾巴。

让成年人听了心里恐惧。

原筠也有点吓住了,他皱眉问林婶:“他是不是生病了?他干什么哭?”

林婶蹲下来哄林啾,抱着林啾,林啾不让她碰,脾气大的不行,活像二代原筠,尖着嗓子哭,站着哭,坐着哭,躺着哭。

原筠搬了椅子,安静的坐着看,心想要让艺术家来写,来作画。就该命名《哭泣的生命》,没准林啾就是个奇迹,能哭出汪洋大海,得养活多少生命。

林啾借题发挥,说不去学校了。

原筠给的回答同样简洁:爱去不去。

班主任的电话打过来,打得是原筠的电话,因为林秋笙的手机前几天被原筠沉河了,所以紧急联系人就变成了原筠,林秋笙还没来得及改。

“是有什么事吗?”老师关心的问:“林啾怎么没来学校?”

原筠说:“他正在哭,不能接电话。”

老师迷茫了一会,皱着眉:“您是林啾的父亲?林先生吗?”

原筠回答:“我是原筠。”

“原筠?”老师愣了一下,才淡淡笑了:“是林啾的另一个爸爸对吧?林先生跟我讲了你们的家庭情况,林啾还好吗?怎么没来上学?”

原筠用手指掏耳朵,轻描淡写道:“他正在哭,他说他不去了。”

老师笑了:“您作为家长,可不能随他这么任性,快叫他来吧,马上要上第一节课了。”

原筠哦了一声,把电话放远点,问林啾:“你老师说,第一节课要上完了,叫你去上课。”

林啾打了个滚,趴在地上哭。

原筠想挂断电话,但转念一想,又冷漠的同老师讲:“不要给林秋笙打电话,我这就送他上课。”

他把手机扔到一边,站起来,面无表情的讲话:“你起来,去上课。你也不想这事搞得让你爸知道吧。”

林啾平时一哭,所有人都把他当心肝宝贝。他受不了原筠这么冷漠,于是哇得哭起来,大喊:“萧叔叔!我要萧叔叔!爹地不好!爹地坏蛋!!”?

第四十章:蝴蝶兰和钢笔

林秋笙看着手机,想了想还是没有再触原筠的眉头,没有再给原筠打电话。他看了眼时间,九点二十,还差十分钟……

公安局里人不少,林秋笙安静的坐着,手里捧着保温杯,他看着一双又一双的鞋,踩在瓷砖上走过。有的慢,有的快,根据人走路的样子,基本能判断一个人最基本的性格。或者此时的心情。

林秋笙看着保温杯里的枸杞,红红的,一粒粒被泡开了,发涨的胖圆圆。他注意到楼上有几个人正在张望他,伴随着小声讨论。林秋笙拧开瓶盖,轻轻吹了一口热水,他想那几个人就应该会是他以后的组员。

林秋笙喝了一口热水,有人叫他:“您可以进来了。”林秋笙把保温杯拧上,站起来,他个子很高,比面前的女警员高出不少。

女警员看他,说:“可以进去了。”

林秋笙道谢,他走进局长办公室,把门关上。是间宽敞的办公室,有一套茶具,只有壶和几个小茶杯。局长姓包名瑞,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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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也只是从鼻子上架着的近视镜片里看他一眼,又很快的用钢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林秋笙猜想是他的入职评测。

包瑞的声音很稳重,伸出一只手:“坐吧。”

林秋笙坐下,包瑞正打量他。林秋笙看着对方,露出一点微笑。包瑞把手里的文件往桌子上戳了戳,声音很大。包瑞翻着文件里的纸张:“你的履历很优秀,名校毕业,体能测试优秀,笔试也优秀。”

包瑞用钢笔点了点桌子,他中年有些发福,却更加坐得稳。常年工作压力,包瑞的头发稀少,像鸟巢,只周边一圈稀稀疏疏的长着几根,中间是空的。

他审视林秋笙:“你曾经参与过郭香茹一案?”

郭香茹是魔女的真实姓名,有大部分警察深恶痛绝媒体送给郭香茹的名字“魔女”。

林秋笙说,是。

包瑞没问他为什么要离开警队,又为什么再次入职。只是身子往后,双肘撑在桌子上,他把手指轻轻触碰到一起,像金字塔。

“我问过你以前的上司,包括你的队友,他们对你的评价都很好。你很擅长侧写?”

林秋笙微笑:“我学习过。”

“那你侧写一下我。”包瑞坐在椅子上,双眼透过镜片观察林秋笙,好像有一根蛛丝挂在林秋笙的身上,包瑞就能把林秋笙看透。

“我只侧写过犯人。”林秋笙回答。

“没关系。”包瑞说:“让我见识见识。”

沉默了几秒钟。林秋笙把双手放在桌子上,握在一起。他看向包瑞:“你和你妻子的关系并不好。”

包瑞的神情凝固了。

“你手上的钢笔,是名牌,还很新……我猜测是礼物。从你的办公室的风格来看,你生活比较简朴,不会购买过贵的物品。这一点可以从你的手表看出,你戴了很久,但并不珍惜,因此可以看出这是你自己买的,我想你大概戴了两到三年,表带已经开始褪色了。”

“这说明不了什么。”包瑞两个眉毛又平又直,像是要拉到眼尾去。

“已经说明了很多。”林秋笙看着包瑞的眼睛讲:“你的茶具,是新的。但没怎么用过,你不是爱茶,否则茶具里面不可能只有壶和茶杯。这么看,你不是很讲究生活品质的人。”

“但是你身边,你放在左手边,离你很近的植物,是蝴蝶兰。这是很难养的植物,这么大盆的蝴蝶兰同时很名贵……”林秋笙站起来,走过去观察:“花盆里的泥土里有已经有干枯而掉落的花,叶片边缘也已经发黄。是没有得到精心的养护,购买这种名贵的蝴蝶兰而不会养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应该是别人送给你的。送这种花给人的,一般都是经济条件较好,有情调的女性。”

“而你手里的钢笔,我推测是礼物,是因为包装盒还在垃圾桶里。”

包瑞攥紧了钢笔。

“这款钢笔,的确是名牌。却是款式里价格最低的一款,和送蝴蝶兰给你的人明显性格有很大不同。我猜想钢笔是你妻子送给你的,因为垃圾桶里的包装盒上写了:祝生日快乐,老公。你拿了礼物以后到现在才拆包装,并直接把包装扔到了垃圾桶里,可见你并不重视。”林秋笙又用手摸了摸蝴蝶兰的叶片:“你的确不会养,可是你很珍惜这盆花,叶片上还有水,从阳台上的喷壶来看,我进来之前,你应该刚刚给蝴蝶兰喷过水。”

“而钢笔。”林秋笙看:“是新收到的,可是已经有了磨损,再加上你刚才思考时用它敲了敲桌子……”

林秋笙没有再说下去,只是看包瑞桌子上的照片:“你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刚上大学。一个男孩,已经工作了。”林秋笙看了一会,说:“你更重视女孩,更喜爱女孩,即使你有意将两个孩子的照片都摆在桌子上,可女孩是和你亲密的合影。而男孩只是个人的照片,并且是毕业照……”

“刚上大学的女孩,一般不会送人蝴蝶兰,也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所以我想,应该是年纪大一些,并且用香奈儿的香水的女性。”

“即使你打开窗户通风。”林秋笙看打开的窗户:“但是大牌的香水,保持的时间是很长的。但能保持这么长的时间,不是见一面就能留下的。”他看向包瑞:“我想只要问一下尊夫人,是否喷香水,就能证明很多问题了。”

包瑞的眼睛看了一会林秋笙,随后闭上,再次看向林秋笙时,说:“你可以去报道了。”

林秋笙站起来,敬礼。拿上桌边的警号,贴在警服上,转身离去。

他这边算是顺利,而原筠却已经开始头疼了。

林啾还在地上打滚:“我要萧叔叔!萧叔叔!”

原筠听了头疼,他恨不得一脚踢到林啾身上,却不能这样做,他不知道怎么对待小孩,因为从前他的父母对待他便是一脚踢开。

他不能这样做,林秋笙不会允许的。

林啾还在哭闹,念着萧柚的名字。原筠不管林啾想要谁,但可见林秋笙这些年和萧柚关系亲近。

原筠是允许不了这五年有别人在林秋笙面前当过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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