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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薯条的力量
水流冲过皮肤,原筠把嘴张开,任由水进入口腔,牙齿尝出点痒意。
热水澡让人心生烦躁。他把水关上,湿淋淋的往身上套了件浴袍,走出去坐在沙发上,喝着早已冰镇好的酒。
电话铃声。
“讲。”原筠开了免提,把手机扔到茶几。
“小靳先生,我们查了不少,但都跟魔女没关系。”
废物…点心。原筠看着酒杯里的气泡,眯了下眼:“我让你查的手机…”
“要找的人应该是c市的,通过图片放大找到了几个地址,要怎么做,小靳先生?”
“嗯。”原筠抿了下嘴唇,再喝了一口酒:“接着查,手机是杨慈的,我对他不感兴趣,但是对他身后的人么。”他笑出来:“我很想跟他谈谈。”原筠举了举酒杯:“不太友善的那种谈谈。”
“好的。那魔女那边…”
“随时跟我汇报,我还有一份…”原筠笑出声来,声音越来越低:“一份大礼没还给她。”
“筠筠?”
原筠咂舌,烦躁的把电话挂断,走过去把门打开。
林秋笙站在原地,一副准备敲门的样子。
“春游怎么样?”林秋笙把行李箱拖进来,问。
“好极了,你儿子毁掉了我定制的西装。”原筠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孩子嘛。”林秋笙老生常谈,笑了笑:“你知道跟孩子在一起,衣服是不会干净的。”
“我不想知道。”原筠往身后沙发一坐,紧了紧身上的浴袍:“经过这一次,彻底结束了我的家庭煮夫生活。”
“彻-底-结-束!你明白吗?”
林秋笙无奈的笑了笑:“好吧。”
“你什么时候上班?”
林秋笙:“明天,打工人打工魂,没办法。”
原筠嫌弃的蹙眉,又说:“收拾东西,我要回家了,我可不想住在你这么个小仓库里了。”
林秋笙闻言把行李箱放在地上,看原筠:“这话太过分了,我房贷还没还完呢!”
原筠嗤笑,一脚踩在林秋笙的茶几上,紧接着把另一条腿搭在上面:“我管你?”
林秋笙闻言,笑出眼角的细纹,凑过去捏原筠的脸:“你想我了吗?”
“我想你个鬼。”原筠试图拍开林秋笙的手。
林秋笙去挠原筠的腰:“来亲一口吧,宝宝。”
原筠反抗,林秋笙像抱小孩一样把他抱起来了,啄原筠的嘴。原筠双手把嘴挡住,像“x”一样。林秋笙看他猫儿似的圆眼,孩子似的狡黠。不由笑出来:“你这是拒绝我亲你吗?”
原筠上下点头,含糊的嘟囔:“对,不要亲我,我讨厌你亲我,愚蠢会传染我的,你亲我,我就晕晕乎乎的。”
林秋笙闻言笑了一下,看着原筠湿漉漉滴水的头发。林秋笙低头把自己的T恤脱下来了,原筠睁大眼睛看着林秋笙的身体,每一块肌肉,他疑惑林秋笙吃得那么多,为什么不胖…只是壮…
“下一次,如果你不想我亲你,就不要说这么可爱的话。”
原筠见林秋笙压过来,不由慌的踢腿:“你起来!我讨厌你…”
嘴唇被咬住了,讨厌死了!他吻得我喘不过气,原筠想。他嘴唇真软…有薄荷糖的味道…残留着薄荷糖的味道,不…不要舔我!!
“林秋笙…不行…”原筠的声音像逐渐融化的糖:“我不喜欢…”
林秋笙吻着他的耳朵,闻言笑了笑:“不喜欢?那我再亲亲你,我们今天不做。”
原筠皱眉,不小心道:“不做?不做你亲我干个屁。”
林秋笙不由笑出来,把脸扎在原筠的脖子一侧,笑出来的呼吸让原筠觉得痒痒的,林秋笙说:“你不是说讨厌吗?讨厌就不做。”
原筠嗯呜一了一声,皱眉:“你还是继续吧,不继续更讨厌。”
“那你给我脱裤子。”林秋笙说,他的声音含笑:“我教给你怎么做,正好练习一下你的口腔肌肉,舌头的灵活度。”
“我不要…”原筠嗯嗯嗯的,扭捏的推林秋笙。
林秋笙笑了,眼睛笑得弯弯的,伸手解开原筠的浴袍。
…
躺在床上,林秋笙身上的汗还没有变干,他笑出来,伸手搂住原筠,吻吻原筠的脸蛋:“饿不饿,老公带你出去吃饭?”
原筠冷漠瞪他一眼,很有脾气的把林秋笙的手拍开,他想坐起来…呵…腰疼…
林秋笙看原筠皱成包子脸,不由笑了:“你真应该加强锻炼了,腰疼?”
原筠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手臂撑在床上:“膏药…给我贴点膏药…”
“扭着了?”林秋笙担心的凑过去,他的体温很热,手上的温度更甚。摸在原筠的腰上的时候,原筠舒服的喟出一声,慢慢移到林秋笙怀里,把林秋笙当肉垫,哼哼的:“用点力气…嗯…小点劲…痛…”
“娇气的。”林秋笙抱着他,给原筠揉腰。
“我想吃饭…”原筠觉得自己处在半昏迷状态,头也晕:“我想吃…想吃东西…”
“想吃什么?”林秋笙问他:“给你点个汤?”
“嗯…嗯…”原筠在林秋笙怀里觉得自己要没气了,他费力的睁开眼睛:“我想吃…”
“什么?”
“薯条。”声音逐渐虚弱。
林秋笙:“…”垃圾儿童。
点了外卖,林秋笙只穿了条裤子,上身精壮。原筠窝在被子里,把空调再调低两度,接过林秋笙递给的薯条,慢慢嚼起来,他发出微弱的信号:水。
林秋笙端水。
喝了水,信号强了点:“我的牛肉汉堡呢,加培根芝士香肠的。”
林秋笙感叹:“这么一个多少热量…”
吃了超级巨无霸汉堡后,信号恢复。原筠擦了擦嘴:“把鸡块给我。”
林秋笙默默递给原筠。
原筠吃着,看林秋笙,目光有点沉淀下来,用大人的目光看林秋笙:“你身体好色。”
林秋笙莫名其妙的看原筠。
原筠边咬鸡块边说:“尤其是斜方肌,你的斜方肌长得好色,有点太好看了。”
林秋笙疑问了一会,偏头:“谢谢…?”
“不客气。”原筠挠了挠脸颊:“还有薯条吗,我还想吃个蛋挞。”?
第九十二章:单手
醒了,是早晨吗?
原筠在黑暗中醒来,他捂住耳朵…巨大的声响,是什么在响?窸窸窣窣,窸窸窣窣。他睁开眼睛,在夜里,这个凄迷惨淡的夜里,只剩下白色的雾,迷茫的雾,线条般互相缠绕,他感觉恐惧,光着一双脚站在地上。
忽然,他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只在这黑暗里,迷雾里,出现了亮光点点,亮光像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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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星星,那声音也越来越近,他去看,才忽然发觉:那是一只蝴蝶。
声音是蝴蝶扇动翅膀的发出来的。
紧接着,一千只,一万只,千千万万只蝴蝶朝他飞过来。
他已忘了自己的名字,不知自己身在何地,身边只有蝴蝶,不停的飞舞着。
想触摸一只蝴蝶,但才碰到它的翅膀,它就不动了,掉在地上。看着它,恍惚明白了一个概念,它不是不动了,而是死了。
死
心惊肉跳,还不明白“死”到底是什么,但已经为之恐惧。感到孤独,迷茫,心像是要跳出来一样,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已经孤独,蓄势待发很久了。
渐渐地,不再是人,忘记了人类的身体,和黑暗融合在一起,已没有“我”的概念。
在见到光的那一瞬间,只觉得刺眼。
有人很焦急担忧的叫着:筠筠,原筠。
听不懂,觉得是外星来的语言。
当他凑近,紧紧抱住。
迷雾开始散去,听见了的哭声,恐惧,像孩子一样和他诉说委屈。
“我”的概念又出现了。
我记起来他是谁,我记得他的名字,每当我害怕的时候,我就会默念他的名字,他是林秋笙。
而我,我是原筠。
“筠筠…嘘…没事了。”林秋笙一下一下抚摸着怀里原筠的头发,他吻他,珍重又珍重。林秋笙看着柜子,衣柜,像针刺一样刺痛了他的心,从刺痛开始又逐渐漫延,他抱起原筠,抱他上床,搂紧他。
等原筠冷静下来,他扫到林秋笙担忧的目光,原筠淡漠的说:“别问我,我不记得了,我应该是睡迷糊了。”
林秋笙低下目光去,他自欺般的笑笑:“我是被你的哭声吵醒的,我醒来找不到你,而你本应该睡在我身边。我是在衣柜里找到你的,你蜷缩着,不停在哭,这不是没事,筠筠。”
“噩梦而已,我不记得了。”原筠试图下床,他脚尖落地,身体却在身后被人抱住,林秋笙一吻落在他的脖颈上,声音压抑而痛苦:“跟我说说吧,好吗?你为什么哭,梦见了什么?”
原筠感受着林秋笙的拥抱,他的吻。他心里逐渐麻木起来,像乱麻…他想起很多的事情…但没有一件跟现在有关。他甚至笑出来。
林秋笙吻他,然后问,笑什么。
“我想起,我们有一次见面,你带我去公园…有个小孩喂鱼的时候掉进了人工湖。周围的人都在大叫,孩子的母亲在哭,只有你…。你跳进湖里的时候,溅起来的水花落在我脸上。我来不及反应,只剩下错愕。等我再有意识的时候,你已经带着那个孩子游过来了。”
林秋笙也轻轻笑了笑。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人会救一个陌生人。哪怕自己也要承担风险,也会救一个人,为什么呢,林秋笙?为什么你会这么勇敢。”他说起话的语调近乎呢喃,像还在梦里。
“…等意识到了,我已经那么做了。”
原筠听了,只是笑。
“筠筠,如果你需要我,我会在,如果你需要我救你,我会不惜一切,哪怕是我自己的生命,我也会救你。”
“你就是…这点好。”原筠轻轻眯了下眼睛:“也是这点不好。我相信命运,我遇到你,遇到很多,如果到时候了……魔女……我不知道…”
“我会逮捕魔女,让法律去审判她。而你,筠筠,你会活着。”
“也许吧。”
原筠重新躺在床上,枕在林秋笙的胸膛上,闭上眼睛。
他睡着了,什么也没有梦到。
…
原筠跟着林秋笙到警局,他衣服上顾问的牌子很新,刚刚做好。正如他所说,他想要的,总会得到。他现在是林秋笙团队里的顾问了,没工资,没保险,白干活。但原筠不在乎,他想和林秋笙在一起,多一刻是一刻。
如果发现了魔女的信息…
团队里的人员发生变动,只剩下孟正明。
又招了两个精英,比起他们,原筠就像是买二赠一白送的。
“林队。”陈荃对着电脑,马克杯上印着精灵女王。林秋笙听说她以前是黑客,后来被收编进的团队。林秋笙点了下头,挺温和的说:“早上好。”
和孟正明聊得一脸生无可恋的是周谭,周谭的情况比较倒霉,他原本是要晋升的,但所在团队过于拉胯,周谭忍无可忍选择,上边的人就把他调到林秋笙所在的团队了。
因为林秋笙的团队,因为上一场案子,加上魔女的搅和,说是就地解散也不为过。
陶美因上个案子受到的刺激太大,直接放弃一线,现在工作是文职。李欣是个人因素,太有野心觉得林秋笙和团队不够重视欣赏她,调去了别的团队。
“林队,这个案子按理来说不应该归我们管的。”陈荃耸耸肩:“只出现一名受害人,但当地是个小县城,当地警察办过最大的案子就是因情自杀跳河捞尸,上边想让咱们过去。”
林秋笙接过档案看着。听到陈荃说话,只是笑笑:“那就咱们去。”
原筠听了也不过懒散的靠在沙发上,抻抻他的杯子里的茶包。
孟正明搂着周谭的肩,说走吧兄弟,来活了。
周谭:……
林秋笙说去,他们就跟小鸭子一样上车,开往案发现场。
原筠想开法拉利,让林秋笙拒绝了。原筠闷闷不乐的上了林秋笙的奔驰,他觉得这车突现不出他是个暴发户,影响他让别人仇富的快乐心理。
林秋笙说:“这车不也是你的?”
原筠哦了一声,后知后觉:“当时给你买的,谁能想到后来会影响我单手开法拉利。”?
第九十三章:案件
民宿。
拉起的警戒线,拍照的声音,人们的议论声。两男一女身上都披着灰色的保温毯,神情疲倦蜷缩在椅子上,警察问话然后写在本子上。
林秋笙出示证件,和当地民警勾通过后拍拍对方的肩膀:“交给我们吧。”
民警点了下头,招手让其他几个警察过来,和林秋笙说:“我们在警局给你们安排好了办公室,有什么问题就问唐娜,她会帮助你们的。”
林秋笙点了下头。
唐娜是个有点胖的警察,鹅蛋脸上长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笑起来很爽快友善,她主动和林秋笙说话,语气不禁带上唏嘘:“挺惨的,四个大学同学放假一块出来玩,死了个女孩,花一样的年纪”她不再说了,换成一种哀悼似的沉默。
林秋笙听了也只能点点头:“我们会找到凶手的。”
唐娜深吸一口气,笑了出来:“你们要问话吗?那三个孩子吓坏了,像下雨天被淋湿的小鸡仔。”
林秋笙点头:“正明,你去吧。”
孟正明说行。
林秋笙和周谭去看案发现场。
孟正明找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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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子,搬过去和受害者的三个同学坐,孟正明的语气很温和:“我知道你们累了,回答我几个问题,然后我会安排警察带你们去休息好吗?”
女孩怯懦的看了孟正明一眼,把身上的毯子紧了紧,下意识的看向身边的男孩。男孩也含情脉脉的看过去,伸手把女孩搂住。
“到底还要问几遍?!我们已经说了很多次了!周雪就是个丧门星!”
“张贺!”
“刘宇你也别装好人,好好的学术研究,你非要带什么女朋友。”张贺讽刺的笑了笑:“你女朋友还要带她的女室友,你真当是过来玩的!”
“我知道你一直讨厌我”一直低头不语的女孩红着眼眶,眼神充满恨意,咬牙切齿的一字一句说:“但周雪已经死了你积点德吧。”
她说着,失声痛哭。刘宇安慰的把她抱在怀里:“没事的,年年。”
“没事的,年年~”张贺阴阳怪气的模仿:“都死人了还没事。”
刘宇恨意的瞪过去。
“好了!”孟正明严厉的出声制止:“我知道你们的朋友去世了你们很难接受。”
“让他们吵。”原筠如闲庭信步,微微笑着:“多有意思,让他们互相咬。”
“原哥”孟正明不理解也不太赞同的看过去。
原筠冷冷一笑,但什么也没解释。他把一杯咖啡递给孟正明:“加糖加奶?”
孟正明一路开车过来也有点累了,说了声谢谢就接过来,刚喝一口就听原筠说:
“快问快答。如果把死去的周雪比喻成一种动物,是什么动物,不要思考直接说。”
沉默了一会,谁也没有开口。年年从男朋友怀里抬头,显得很文弱,伤透心的开口:“荷兰猪,很可爱的小荷兰猪。周雪很善良人也很可爱。”
刘宇抱紧了年年,安慰的吻了吻她的头发,似乎是赞同。
唱反调的张贺也没有开口,只是沉默着。
“嗯~”原筠似乎若有所思的笑,他把咖啡放到桌子上:“你们最喜欢什么动物?”
“你有病吧!”张贺骂了一句co:“长得也不男不女的。”
原筠听了只是笑,他伸手一个耳光抽过去,扇得张贺耳朵一嗡,偏过头去愣住了。
等回过神来,上去就要和原筠干架。
原筠坐在那,不喜不怒,只是拿了一袋砂糖,他撕开包装,说:“坐下。”
张贺头脑一片空白,真的就坐下来。坐下后才恢复了愤怒:“我弄死”
“闭嘴。”原筠开始往咖啡里倒糖,他不喜欢苦味。“回答问题。你们最喜欢什么动物。”
张贺喃喃:“松鼠”
年年:“老鹰。”
刘宇回答:“狮子。”
孟正明觉得脑子发出极其疲惫时才会发出的滋滋的悲鸣,他不由也回答原筠的问题:“我喜欢”
“你不用回答,小可爱,喝你的咖啡吧。”原筠说着打了个响指,孟正明如同刚睡醒,怔怔的愣在那,看着原筠。
原筠起身,整理了一下他的定制西服。弯腰拿起他的咖啡,对孟正明说:“林秋笙要问起我,就说我定了酒店。”
“啊?”孟正明疑惑:“你去哪啊,原哥,头儿不喜欢我们单独行动。”
“没关系。”原筠眨了下眼睛:“为人妻,我有特权。”
剩下三人都恍恍惚惚,张贺惊恐的看着原筠。
原筠看回去,微微笑着,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
“看上去是被勒死的。”周谭带着手套,仔细的看着伤口。
林秋笙嗯了一声,在这间民宿里不大的房间里看着,鉴证科收集着房间里所有的物品,在林秋笙身边忙忙碌碌。
林秋笙说:“把死者的手机给我。”
“技术科还没有解开手机密码”
林秋笙接过手机,直接抬起死者大拇指用指纹解锁开机。
手机背景是动漫背景。
相册里图片很多,基本上都有三个人,张贺,刘宇,年年。
林秋笙注意到这些照片里,每一张,不管谁和谁的照片,其中总有一个人出现在照片里,每一张都会出现,那就是刘宇。
包括刘宇和他女朋友年年的自拍,都频繁出现在死者周雪的手机相册里。
周谭见林秋笙看看图片,又抬起死者的脚。
周谭不由问:“林队发现什么了吗?”
“嗯。”林秋笙心不在焉的回答,仔细的看着死者脚上的那双鞋:“嗯?大概是吧。”他看向周谭:“交给鉴证科吧,去看看孟正明那问的怎么样。”
周谭点了点头,最后看了一眼死去的周雪,躺在床上,眼睛突出的睁着,死不瞑目。
他说:“我来跟进法医好了。”
“可以,把死因报告记得给我一份。”
“好的,林队。”
他们走下去,孟正明也问得差不多了,所有团队的人都在想:是谁杀了周雪?
唯有一个人。
在高档酒店享受的原筠,只担心红酒够不够好。?
第九十四章:空
一百块钱一晚和三千元一晚的酒店差距其实并不大。
但三千元一晚,你可以做完水疗后喝一杯不好也不坏的红酒,然后穿着浴袍站在整面的玻璃窗前,注视外面世界的车水马龙,霓虹灯把世界变成一条又一条彩色的线,从玻璃,透过去……
原筠看着,总是觉得迷茫,心里空洞洞的,像虫咬,带着一点令人烦躁的痒意,每到这种时候,他就格外想念林秋笙,意识到,他是如此需要他。
他的头发半干半湿,服务小姐想要帮他吹干,原筠却厌了,懒懒得推开对方,穿着浴袍点了助眠的香薰,他叫他们都走开,水疗和按摩都做了。
原筠站在硕大的镜子前看自己,他看自己的脸,光滑,细腻。他其实很重视自己的身体,他如果不够美了,要怎么留住林秋笙。
男人或许不应该讲美,但原筠不在乎,他是双性人,他可以选择任何他想要的,不被性别限制。
他知道林秋笙,知道林秋笙喜欢这具身体,皮肤的手感,双腿的修长和臀部的紧。
原筠其实觉得自己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
可是林秋笙喜欢。
他需要他喜欢。
他需要林秋笙注视着他,时时刻刻被他吸引。
林秋笙打来电话是在晚上六点三十分,原筠已经盯着时间看了很久,他在数,数时间是一秒一秒的,他抓不住它,只能任由它在自己面前绕过。
“筠筠……”林秋笙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疲惫,更多的是好笑:“你在哪?查案前我跟你讲过,不要乱走,我找不到你,会担心。”
会担心……就不应该让我从你眼前消失一秒。原筠不太在乎的想,但他没有说,说了或许会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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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不会。
他不再执着于时间,仰躺在床上,原筠的手指抚摸着床单的面料,他说:“我愿意怎样,就怎样。”
林秋笙就笑。
原筠在等,等林秋笙问他,他在哪。
“你在哪?乖乖。”
“酒店。”原筠不冷不淡,但又补充:“星越酒店。”
林秋笙微愣,忽然笑了:“在给咱们定的酒店的隔壁酒店,你真是瞎折腾……”
原筠把电话挂了。
林秋笙心想他惯坏了他。他总是拿他没脾气的,他对林啾还尚有教育,对原筠……就只求他平平安安,不要作践自己。
林秋笙原本想,酒店哪分什么好坏。也不知道这两家酒店出于什么心理,建在一起,左邻右舍。
林秋笙他们那间,就是快捷酒店,说不上好坏,都是免费,这边也尽了情意。
在孟正明和周谭的目瞪口呆下,林秋笙也有点惊讶,两个酒店建得那么近,差距一目了然,原筠订的,是度假山庄,走进去音乐喷泉正在尽职表演。
树木一排排,空气里花的香味,灯光的美感……
透露着价格的不菲。
他进去,空调温度适宜,林秋笙猛然觉得这才是人类应该生活的温度。
他想给原筠打电话,问他几号房。
却发现没有必要,台球室里原筠正在玩。
透着半开的门,林秋笙看见原筠,西装革履,原筠的西装都是定制的,穿在他身上更是贵气逼人。
原筠很好看。
你很少能见到比原筠好看的人,不论男女。
昏暗灯光,靡靡气氛。原筠站在那,嘴角挂着一丝笑,抽着一支烟,然后擦擦台球的杆子,有人朝他靠过来。
“哥,你台球打得真好。”
原筠朝他看了一眼,嘲讽的歪了歪嘴,不算是笑。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冷漠的,嘲弄的。
年轻男孩见他不语,也没用拒绝,语言客气,却与原筠越靠越近,手扶在原筠的胳膊上。暧昧的与原筠说:“哥,我陪你玩玩?你长得这么好看,我连钱都不想收你的。”
原筠听了,漠然的笑。他打量着男孩,男孩在他的注视下逐渐脸红,原筠在想,他大可试试,试试出轨,和别人瞎搞,他可以的……他没有道德观念。
他好像只是在衡量这件事,他觉得很有趣,就像是打台球一样,他只是无聊。
他能不能做到和别人睡,他也不知道,所以对答案原筠还挺有兴趣知道的。
可他不能做,他承受不了代价。
他很少有无法承受的代价,背叛林秋笙是其中之一。有时候原筠会想,会想要别的东西代替林秋笙,因为林秋笙过于重要,所以给他一点不快,都变成了压抑的巨大的痛。
他无法和别人亲吻,上床。他想着,进行冷漠的思考,和别人……他会觉得恶心。可是如果能戒掉林秋笙,他会愿意。
戒掉林秋笙,比挖肉剔骨更加难以忍受。
原筠想,他又觉得厌烦了。
对方还贴在他身上,越贴越紧,原筠没有拒绝,他冷眼旁观,他想知道,事态会如何发展。
他能否伤害到林秋笙。
他能否,磨灭这一切的情感。
当男孩要和他接吻,原筠皱了一下眉,他发觉自己做不到。
“你在做什么?”
原筠看见林秋笙的时候是吃惊的,紧接着是紧张,他很少手足无措,但他就像个做了坏事的小孩那样,呆呆的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出乎意料的,冷静而冷漠。
他的反应让原筠害怕。
林秋笙看到对方和原筠越贴越近,而原筠没有拒绝,比起怒火,更多的是胃里的恶心,内心的伤心和无助。
他以为自己是特别的,他曾有很多次,都这么认为,却一次次被原筠打破。
支离破碎。
“你在这挺好的。”林秋笙听见自己说,他转身就走,肺部逐渐紧绷,那种怒火,像是要烧毁了他,林秋笙握紧拳头,才不至于让彻底失控。
“林秋笙……林秋笙”原筠追过来,抓他的手,慌张的像是被抛弃的生病的狗。
他的双眼亮亮的,充满惶恐。
林秋笙猜,原筠自己都不知道该跟自己说什么。
林秋笙像把原筠的手推开,原筠察觉到了,更紧张的抓住,他看着林秋笙,好像林秋笙是掌握他生死的人。
让林秋笙意想不到的是,原筠突然开始哭,原筠很爱哭,但多半是演技,为了好玩,示弱,夺得自己想要的。他精明算计,控制眼泪剂量,他很知道,流几滴眼泪,才能让林秋笙心软。
今天不是,原筠是在大哭。
忽略了他精心挑选的西装,忽略他长期以来的保护壳,原筠连自己的骄傲都忘了,恐惧也忘了。
他可能只是麻木了,或者什么都感受不到了,一种巨大的空充斥着他。
原筠没敢拉林秋笙的手,只拉着林秋笙的衣袖,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哭得林秋笙的心都碎了,那种碎,恨不得现在就杀了自己,也不愿感受这种心碎。
他的原筠,他的原筠不该是这样的,他的原筠应该快快乐乐,飞扬跋扈,骄傲的把世界踩在脚下。
林秋笙爱护他,爱护到会抽出自己的脊椎骨去做一把剑,只为了支撑和保护他。
他是他的原筠,永远,一直是。?
第九十五章:别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下雨,雨声把不大的屋子闷起来,像是隔绝。林秋笙没和原筠一起住。回到酒店,没洗澡就躺下了,昏睡过去之前,他想他可能是太累了,半夜又醒,被雨声吵醒了,身上一阵痒,发现蚊子咬了好几个包。
林秋笙试图开灯没有反应,猜想是雨下得太大了把电给停了。他睡不着,揉了把脸打开笔记本开始处理工作,没看手机,也怕看微信未读的消息。
他不敢想原筠。
有的人,真是天生来要你的命的。
笔记本剩得电不多,烦闷像一股气,也像慢性的胃病,沉重的压在柔软的腹部,不好呼吸。林秋笙点了根烟,借着烟试图唤起一丝平静,只在烟雾里梳理案子,脑海不时闪过的片段,忽略,不去想他。
天有点亮的时候,雨渐渐停了,也来电了。林秋笙发了一阵空,去冲了个澡。热水淋过他皮肤的时候,林秋笙有种无法忍耐的无力感,他倒吸一口气般,告诉自己,他是来干什么的,人命关天,有个女孩死了,他的那点破事…都破了这么久了,就破着吧。
他过早的起床,出门,一开门。
发现原筠蜷缩在门口的角落,身上湿一块干一块,抱着手臂,见他出来,眼睛有点红,轻轻一笑:“你不接我电话?”
林秋笙嘴唇颤抖,什么话也没说出来,不知道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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