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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筠坐得太久,等了一晚上,腿麻了,他站起来的很慢,朝林秋笙笑:“扶我一下好吗?”

林秋笙不答,原筠只是微微偏头,眼眶的红让他显得有点憔悴,他又笑:“你去案发现场?”原筠看林秋笙:“我知道犯人是谁了,我告诉你好不好?但条件是你不要生气。”

原筠像是不理解林秋笙为什么还是不说话似的,眨了眨眼:“你不信我?我不骗你的,你知道我很会看犯人的,真的…我告诉你,我都告诉你,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他凄惨的一笑,轻轻呼吸:“犯人是年年,真的,我说真的,我都告诉你了,你还生我的气?那再生一会好不好?”

原筠语气有点乱,又笑:“你不信是不是?对了,你喜欢证据。”他给自己树立信心般的点点头,继续说:“我那天,问了他们一个问题,死者是什么动物,把死者比喻成动物的话…”他说的颠三倒四:“只有那个年年说自己是老鹰,而死者是荷兰猪,这是心理战,她把自己放到了猎手的位置上,她是杀人犯…”

原筠一把抓住林秋笙的胳膊,脚下趔趄摔了一下,他抓着林秋笙的手:“好了,你不许生气了,我都说了,我都说了。”

他受不了这沉默,正如他开始厌烦自己过重的呼吸声,仿佛代表了一种脆弱…

原筠有那么一刹那,又看见了母亲,他恍惚看见她的眼神,冷漠的像林秋笙的眼神,都是这样,高高得俯视着他,别看了…别这样看我。

“原筠,蝴蝶在人的头骨里会孵化的更加美丽,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人的本性冷漠,看到美丽的东西,哪怕是蚕食着同类身体的美丽也想追逐。美丽是一种罪,会激起不平等。有美,就会有丑,分化出的不公平,会引起人的嫉妒,情感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原筠,你永远不如白鸟。

你太软弱。

原筠把头抬起来,他想看看林秋笙,又不敢看他,他怕看到林秋笙眼中的自己,也怕林秋笙眼中冷漠凝固的像一块冰,根本没有自己。

“你想要什么?”原筠抓着林秋笙的手:“钱?还是我听你的话?”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都给你,都给你…”

“林秋笙,你跟我说句话好不好?”

林秋笙,我又做梦了。

我梦见海,你知道那片海,我们遇见的地方,那么黑,那么暗,海水不动了,漆黑的连成一片,我讨厌没有声音的夜,就像死了般岑寂。我想要叫你的名字,但只敢在心里面念,我怕我叫了,你不回答。

我又好像躺在病床上,精神病院的床太小了,我伸不开腿,腿疼…我在那里待了五年,我说恨你,是假的,我最大的恐惧是怕见不到你,我没有怪你不找我,其实我怕你找到我,我怕你看到我那副样子,会不喜欢我。

我想看你笑,林秋笙,你一笑,我就很开心,你一不笑,我就很恨我自己,为什么我是这样的,我是这样的…为什么痛苦和不快乐都是我带给你的,明明我是最想你笑的人。

我想很好很好的去爱你,可是我不会,没有人那么爱过我。我不确定你是不是爱我,我怕有一天你反悔了,我承认这爱的时候,太晚,也太痛,所以我不承认。

这样,就什么也没发生。

然后听你叫我,筠筠。

在外人看来,永远是你爱我一点。

其实不是的,不是的,我什么都没有,可是我还想要你…我想你的手指,你的皮肤,你的微笑,你的眼睛…你的一切。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林秋笙,你和我说话,你和我说话啊,你和我说话,说话啊,林秋笙,林秋笙…林秋笙…

原筠醒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着,他看着白色的墙,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呼吸时胸口会很痛,皮肤很干,他想要拔下输液针的时候,林秋笙阻止了他,从门外走进来,对他很温柔的林秋笙。

像梦一样。

林秋笙把手背轻轻贴到原筠额头上:“还是有点烧。”

他的眼睛,看起来好像会说话,那么温柔,令人沉溺。

林秋笙让原筠躺在床上,原筠乖乖躺在床上,睁着眼一眨不眨的看林秋笙。

“你看我做什么?”林秋笙朝他笑,喂给他一点水:“慢慢喝。”

原筠小口抿着水,盯着林秋笙看:“你不生气了,别生气。”

林秋笙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很温柔的喂给他水喝,让他躺下睡觉,原筠抓住林秋笙的手臂,执拗的问他,哀求他:“我说的是对的,是不是?年年是凶手?我说的对,你就不能生气了,不能生气了。”?

第九十六章:后脖颈

发了一次烧,睡梦里也不安生,骨头烧得干裂裂的,像枯柴,苦处是体温太高,把皮肤也烧得只剩一层皮,干巴巴的敷衍在身上,原筠觉得身体特别轻,像气球。不觉得轻,只觉得恍惚,偶尔觉得心里头一刺,就跟扎破他似的,身体也爆开了。

他睡眠轻,心事太重,思绪烦,平日里十天九天半都在失眠里,这些天好了,昏昏睡着,却浑身发冷,他的身体本就不好,又不珍惜,不愉快时就糟蹋自己取乐,如今病如抽丝,他这丝可不好抽,心里又想着林秋笙,一会想哭一会想笑。

病里可能娇气,他那便宜哥哥靳森然日理万机,抽出时间来看他。原筠也不想见,闷在被子里,连往日的冷笑讥讽也做不出来。林啾也过来看他,给他带了一幅亲手画的画,希望他快快好起来。

原筠什么也没说,勉强敷衍出个笑。

没意思到极点了,倒不如…不如什么呢?他心里一跳,又躺下,血液好像流进肺里,他一咳嗽,有股甜腥味。拿被子闷上头,他把心又放回去,总是没意思的,但还有事没做完,魔女一日不死,他就一天没好日子过。

只希望能有结束的一天了。

原筠估计自己就安静了。

人生如同还账,还干净了…就了结了。手上沾染的血腥,还得要靠血来换,他把自己拆得破破烂烂…也没凑成个心如磐石的样子,反而东施效颦,只剩千疮百孔了。

他不愿去管魔女,冷眼旁观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是魔女的儿子,不管他怎么样,事情总不会如他所愿的,他不去反抗,魔女在他身上要是觉得没了意思,第一个要开膛破肚的就是林秋笙,也许不会拆林啾,林啾也流着她的血,估计她会很愿意把林啾培养成第二个原筠。

原筠怎么舍得。

他怎么舍得。

林啾要很像他父亲才行,不要像他,一点都不要像他。

“筠筠,”靳森然欲言又止,试探的坐在原筠病床边的椅子上:“身体好点了吗?”

他断断续续说了很多关心的话,原筠听得很烦闷,干脆躲在被子里不出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声音停止了,只剩窗外聒噪不止的蝉鸣,原筠觉得自己冷得发抖,听着蝉鸣,才后知后觉,现在是盛夏。

他想望一眼。

于是从被子里钻出来,窗外的阳光刺得他几乎睁不开眼,只剩下蝉鸣。等看见时,只看见绿色,闪闪发亮。光线下的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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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中轻轻闪动,一溜的绿,几乎让他胸中涨得发疼,他真想下去,想扯一片叶子放在手里揉碎了,他想知道,阳光到底暖不暖。

他怔怔望着。

窗户反光,只露出影子。

原筠回头。

林秋笙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坐在那,安静的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他在这,原筠才不觉得自己孤独。

他望着林秋笙,林秋笙没有他那么多的情绪,只是朝他笑一笑。

他坐在那,朝他笑一笑。

原筠就觉得都值得了,释然了。只那么一瞬,一瞬的动摇,是一种解脱。他却深知自己扎根越深,越无法轻易动弹,既去不了远方,也到不了人们常说的彼岸。他只能在这,拥有此时此刻,去看林秋笙的笑,把时间都放慢了。

他就不去羡慕别人了,绿叶有阳光,能晒得发暖发烫。他也有一个人,能笑到他心里,驱散阴霾,已经很幸运了。不了解的人不会懂,大概是死也瞑目。林秋笙的笑,能短暂的让他忘记仇恨,痛苦。他就觉得很值得了,再坏的人,死时也应该闭上眼,今生就到这了,得一点宽恕,一点怜惜。

这些,林秋笙能给他。

他心里没有净土,所以暴虐。林秋笙给他这点,能让他忘了,遗忘,放手过去。他就觉得幸运了。

林秋笙今天穿着一件带花纹的T恤,黑色运动裤。他一向不懂穿衣,衣服估计也是趁活动买得两件八折。这折扣,却没打折林秋笙的俊朗温和,只在原筠心里轻轻的敲了一下。

原筠知道那是什么,是爱。可他不太敢看。

林秋笙问他:“喝点粥行不行?”

原筠乖巧下来,温顺的坐下,林秋笙喂他一口,原筠含在嘴里,又咽下去。问他:“放了糖?”

“这两天光喝药了,怕你太苦,多给你放了勺糖。”林秋笙吹凉了喂给他:“多吃点,嘴里还有苦味吗?”

原筠朝他看,不觉得脸上的皮肉紧绷了,他是快乐,所以笑了,摇摇头。继续喝粥,不苦了。

林秋笙还有工作不能天天陪他,原筠并不闹,也许是怕林秋笙生气。上个案子果然如原筠所说,犯人是年年。不过不可能根据原筠猜测办案,最后还是林秋笙看监控,发现了漏洞,找出了证据。

剩下的几天,原筠养了病,没事时就画画,好像终于想起来他是个画家。他画了窗外的绿色,画得断断续续,画一会,不想画了,就停笔。

林秋笙没事时就来陪他,逗着原筠玩,原筠不觉得怎么开心,林秋笙伸手捏了捏原筠的脸:“筠筠,我大学有个朋友,读心理学,现在是心理医生。我们去和他见面好吗?聊聊看。”

原筠麻木的看他:“你觉得我有病?”

林秋笙看他,反而笑了:“只是去见面,聊天而已。”

原筠看林秋笙一会,伸手要他抱,林秋笙抱住他,原筠把脸在林秋笙胸膛上蹭了蹭,忽然说:“我想吃个冰激凌。”

“好的,就想想吧。”

原筠一听,往林秋笙喉咙上咬了个牙印,又舔了舔,很悒郁的说:“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吃个冰激凌也不能吃。”

“你还想再发烧一次?医院打针技术特别好是不是,还是病号餐好吃。”林秋笙捏着原筠的手:“自己看看,都快扎成刺猬了,手背上青一块紫一块。”

原筠看了看自己的手,输液输了几天,他皮肤就这样,稍一碰就容易青紫。但闻言还是不愉快,又拿林秋笙的脖子磨牙,被林秋笙不轻不重的捏了下后脖颈。?

第九十七章:好友

“坐下吧。”

【星期五,早上起来,我看见院子里的水池里有一只死猫。】

林秋笙和大学好友寒暄了几句,对方客气让他坐下,林秋笙看见医院窗户外的人工喷泉,不知道怎么就想起来这句话。

为了更了解原筠,他得知原筠在小时候写过日记,就找出来翻看,原筠写得很简单,只有这篇日记让林秋笙印象深刻:

【星期五,早上起来,我看见院子里的水池里有一只死猫。我有点害怕,白鸟站在窗前,正微笑的看着,我问他在笑什么,白鸟却告诉我该吃早饭了。】

林秋笙问原筠:“白鸟是谁?你小时候的朋友?”

原筠被问得一愣,神情瞬间狰狞起来:“你怎么知道的白鸟?”

林秋笙下意识用手捏着日记上的纸,他从原筠过激的反应里似乎知道了什么,但他没有试探,而是实话说:“你日记里写的。”

原筠皱着眉,抢过日记,粗暴的翻着,似乎在确认没有什么内容是林秋笙不能看的,而看他本人的反应,“白鸟”这个人他是完全不想让林秋笙知道的。

果然,原筠态度不耐:“不知道,可能是小时候的朋友。”

原筠似乎完全不记得自己小时候写过什么日记,林秋笙没有深问。对于原筠这种性格,他只能慢慢来,把原筠逼急了,就像在干草堆上放一把火。

去看心理医生的事,原筠没给林秋笙一点好脸色,就差踹林秋笙了,见他这么反感,林秋笙只好先退一步,自己先去见见,顺便和老同学叙旧。

林秋笙和对方也有两三年没见过了,上学时关系不错,但后来慢慢也就淡了。对方倒是没什么变化,书卷气,挺斯文戴着一副眼镜。

“林秋笙,喝茶还是咖啡?”叶翷问,手上却已经倒起了咖啡。

林秋笙忽然一笑,似乎忍俊不禁。

“怎么了?”叶翷喝了一口咖啡。

“想起了原筠,他也喜欢咖啡,问别人想喝什么,转头就全布置自己喜欢的。”

叶翷闻言,笑了笑,推了下眼镜。

他们闲谈了一会,体育,经济。甚至还约了下次一起打球。林秋笙不好谈原筠,主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叶翷可能是专业的,倒是很轻松的问:“你们之间有什么问题?吵架,还是性|生活不和谐?”

林秋笙有点尴尬,于是笑笑:“不怎么吵架。”不合的事现在也不吵了,主要是林秋笙不敢跟原筠吵,原筠心思敏感,林秋笙说了一,原筠能添油加醋到一百。至于性|生活…林秋笙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孩子都有了。

叶翷大概听了听:“那你们这不是挺美满,干嘛还来咨询?”

林秋笙不可置否,又无奈笑了笑:“筠筠…心思比较重,又敏感,有些事不爱跟我说,但他一琢磨过的事,又老让他伤身体,他吧…有点偏执。”

叶翷笑了笑,把咖啡放下:“靳原筠,艺术家吗,都这样。”

“你知道他?”林秋笙笑了。

“知道,我还去看过他的画展,只是没想到他结婚这么早。”叶翷往后坐了坐,靠在沙发上:“说起来,我也算他的粉丝,你说得这些我了解了,有些人是会对心理医生排斥,这样吧,下次打球约他一起来,只当闲谈,不收你咨询费。”

林秋笙好笑:“看看吧,我不一定能说得动那个祖宗。”

叶翷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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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笙走时,客气的问了问:“一起吃个饭吗?”到饭点了。

叶翷故意笑:“你请客?”他一挑眉,让林秋笙从这双眼睛看出来点熟悉感。叶翷又玩笑:“你请客我也不去,中午我可是佳人有约。”

林秋笙笑了笑,和对方握了个手,他离开时,叶翷目送他,然后把眼镜摘下来,又倒了杯咖啡。

以前他有这么喜欢咖啡吗?林秋笙却想不起来了,他们说是朋友,没准校友更合适,两人之间有个共同的朋友就是萧柚。萧柚最近也不见面了,一是有事,二来清楚萧柚对他的心思,不见面对彼此可能更好。

说起咖啡,原筠是真喜欢,不健康的东西,他都喜欢。

林秋笙恨恨的一想,微舔了下槽牙。又觉得原筠的孩子气实在可爱,病的这些天控制饮食,吃得清淡闹了好一会脾气。不能抽烟,喝酒,差点又折原筠半条小命。林秋笙看了看,连锁甜品店里有一款点心是原筠爱吃的。

林秋笙走进去。

“你好,要点什么?”

“奶酪月饼。”

“奶酪月饼卖完了,刚才一位客人全买走了。”

林秋笙不由有点差异:“全买走了?”

“对的。”

林秋笙内心叹息。问:“做新的了吗?”

“还得一个小时。”

“那我等会。”林秋笙心里可惜,但原筠爱吃,就等会吧。

门被推开,欢迎光临的电子音程序的响起。进来的男人很高,黑色头发微鬈,皮肤很白,眼窝很深看起来应该是混血。林秋笙之所以注意到男人,不如说注意到他的工作服,这人是个医生…白大褂袖口的徽章是…和叶翷一家医院。

林秋笙看了一眼,又收回目光。

“会员卡,忘给我了。”

“不好意思杨医生,新来的实习生忘给您装了。”

对方拿了会员卡,放进口袋里就走了。林秋笙等了一会,接到了原筠的轰炸电话,听到林秋笙在买点心,原筠才平和点,冷冷道:“你回来时买点排骨,我要吃麻辣香锅。”

“你吃什么辣?”林秋笙忍笑般问他:“你忘了吗,喝药忌食辛辣。”

原筠一顿,声音颇有点恼羞成怒:“你给不给我做?你不做我让林婶给我做!”

“林婶回来了?”林秋笙蹙眉。

“嗯。”

“我得给林婶发个微信,不然她宠你又惯着你瞎吃瞎喝。”

“谁管我?”原筠冷笑:“我愿做什么做什么。”

林秋笙忙着给林婶发微信,没空理他。

原筠挑衅无果,更加恼怒:“你做不做麻辣香锅。”

“现在做也来不及了。”林秋笙给他顺毛:“我也没买虾,不放虾不好吃。先买点排骨,烧烧给你吃。”?

第九十八章:开始了

原筠还是没有吃上烧排骨。

新闻上简直炸开锅了。酒店砍头案,拉起的警戒线,林秋笙戴上手套,把证件给现场警察看,他神情严肃,省里上一次出这么残忍的案子时,还是几年前的魔女案。

“头被砍下来了,剩下的身体还没有找到。”

来侦查案子的年轻警察,有的刚毕业,第一次上一线就碰上这么刺激的,胃里涌了几下就捂着嘴出去吐去了。

林秋笙半蹲下来,看着床单上的头颅。

很奇怪。

“头儿…”孟正明叫了一声后,看着床上的头颅不禁有点起鸡皮疙瘩,于是改口:“林队,被害人是今天刚才有旅客想要入住酒店才发现的,这的工作人员,酒店老板一直认为这间是空房,没有人入住。”

“嗯…”林秋笙答应了一声,算是回答。

“你问的那个经理说谎了。”原筠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看见床上的头时不由恶心的皱眉:“谁能把那玩意从床上拿走?”

林秋笙没搭理他,用手摸了摸被砍下的头上的头发。

原筠的表情看起来像吃了苍蝇一样,觉得十分恶心。

“原哥,你怎么知道的?难道是那个经理做的?但看着他也不像能杀人的样子,要砍头,犯人必须得强壮吧,毕竟要把人的头砍下来。”说着做了个砍东西的动作。

原筠冷眼旁观:“经理说谎只是为了掩饰他不知道这个房间到底有没有进入过,万能房卡只有经理有。而东区分一张万能房卡,西区分一张。他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本该在上午打扫房间的保洁,和他搞上床了。所以这些空房间根本没人打扫过。”

孟正明诧异:“你怎么知道的,原哥?”

“我不瞎。”原筠语气生硬,皱眉道:“在你询问的时候,经理看了四次那个保洁,保洁身上喷着带有白麝香的香水正好在经理身上也能闻见,你一看那个经理,他就心虚不止的看自己的无名指,而无名指上的婚戒明显不太合适了,应该是中年发福。但他还戴着不合适的戒指,不是因为他爱他的老婆,而是因为这份工作很可能是靠他老婆得来的,综合他上班时间也要戴着,他老婆应该也在这上班并且是他的上司。戒指勒得手指发红,如果是一直戴着戒指,就算是不合适但只要能带进去,也不会红得半根手指都是红色的,只能说明他是匆忙戴上的,而且不超过半个小时。”

而半个小时前,正是这个经理带客人入住而发现尸体的时间,孟正明在心里唾弃,渣男。

“你干脆和他闭眼接个吻好了。”原筠恶毒的朝林秋笙小声说。

“别闹。”林秋笙声音平常。

“头…林队,看出什么来了。”孟正明问他,周谭也忍不住凑过来想听听林秋笙的看法。

林秋笙站起来,把手套摘掉,也许是因为蹲得太久,膝盖有点酸,他捏了捏,说:“我们要找的是一个连环杀手。”

孟正明大吃一惊:“不会吧,我草啊…”他说完,眉头紧皱不松。

周谭也叹气:“这种杀人手法,如果是连环杀手,我们恐怕要加班了。”

“林队,你怎么确定的,真的是连环杀人犯?”孟正明心里抱一线希望。

“这是两个被害人。”林秋笙说,他的语调不显急促,很平常的讲话:“砍下的头,和一个被扒了脸的受害人。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在耳后顺着后脑勺,这个人脸是被缝上去的。”

“靠!这么变态。”孟正明一眼都不愿多看这满脸是血的头颅。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最少有两个被害人。”周谭蹙眉手环在胸前。

“我们要找的,是精神病反社会杀手。砍头是一种示|威,给警察也想给民众造成恐慌,他想让人害怕他。把砍下来的头在没人知情的情况下放到酒店的床上,这是炫耀,他在炫耀自己的能力,以及愚弄酒店和警方,能看出犯人有幻想的倾向,很自恋,杀人能满足他的这种自恋,等什么时候这种感觉消失了,我们就会出现新的受害人。”

林秋笙看着床上的头颅继续说:“同时犯人是反社会人格,能砍下人的头颅,并且剥下被害人的脸,再缝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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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脸,可以证明有幻想倾向。但手段残忍证明犯人有精神病,可能还有妄想症。但砍头其实是一件很精密的事,尤其是砍得这么整齐,说明犯人很可能是自制了刑具,剥脸和缝上的脸,都显示了犯人对人体有一定的知识,缝针的手法很有经验,我们如果对付的不是一个医生,就会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连环杀手,有经验的连环杀手,这就不会他的第一个受害人。”

众人心情沉重,呼吸里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

林秋笙转头跟法医说:“我看了下被害人,我觉得死了可能有一段时间了。头颅没有再流血了,我觉得这具尸体曾被整体的冰冻过,或者做了别的防腐处理,应该也放过血。被缝上脸有些针口有愈合的倾向,但最后还是出现了排异反应,很可能这个受害人和这张脸皮的受害人是同一血型。”

法医点了一下头:“我会在报告上写上检测结果的。”

林秋笙又说:“死者头发上有少量的白色结晶,顺带化验一下。”

等林秋笙都布置完,才忽然想起原筠一直一言不发。

回头才发现原筠早就不在案发现场了,正坐在外面大堂里吃林秋笙给他买的点心。出了连环杀手,人们早就成惊弓之鸟了,都惶惶不安的厉害。

林秋笙看原筠倒是心理强大,坐在那不慌不忙的吃点心,喝林秋笙保温杯里的养生茶。

他坐在那,好像什么都不怕。圆眼总像猫儿似明亮且狡黠,你永远不知道原筠在打什么算盘。

他一笑,好像别有用心很坏的一笑,也好像,只是甜甜的朝你一笑。

林秋笙定下心来,朝原筠走过去。?

第九十九章:你们还没分呢

原筠吃了几口点心,就觉得腻得很。太甜…他扫了扫手上的点心渣,林秋笙朝他走过来,站在他面前。

原筠微眨了两下眼,却觉得酒店的灯有点刺眼,他最讨厌这种白炽灯。低头时看见林秋笙穿了一双款式很低调的皮鞋,鞋尖朝着自己,林秋笙自己很可能没意识到,他朝他站的距离,他的肢体动作,都在像众人告知,他们很熟,关系很近。

“我得去开个会。”发生这么大的案子,省里的领导都跟疯了一样想要侦破这起影响恶劣的案子。林秋笙用笔记本敲了敲自己的肩膀:“你先回家吧,筠筠。我让林婶给你煲了汤。”

原筠斜了斜嘴角,长长的睫毛在眼睛闭上的时候显得就像童话里的公主,脆弱而迷茫。闭上眼睛的瞬间好像就像是他再也不会醒过来。可是原筠只是嘲讽的挤出了脸边的酒窝:“蓝芯也在,是不是?”

林秋笙一愣,想不到他会提起这一茬。更没想到原筠这一口无端的陈年老醋能含在嘴里,酸了这么久都不肯咽下。

原筠冷冷暼了他一眼,更像是笑,摆明了是嘲弄:“我讨厌她。”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也很释然,跟着点了下头。

看林秋笙如此油盐不进,原筠笑:“你不问我为什么讨厌她吗?”

林秋笙反而笑了:“不如说,你不讨厌谁我更有兴趣知道。”

原筠冷笑,像是气笑似的把眼睛一弯。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管东西,林秋笙刚开始还以为是钢笔,直到原筠把它打开,林秋笙一看才知道那是一管大红色的口红。

“你怎么会有这玩意?”林秋笙双手插兜,笑问。

“路上买的,我看那个广告,那女的涂上他老公告诉她,她是世界上最美的人。”原筠语气一顿,转而讥讽怒笑:“我比那女的好看漂亮一万倍,怎么我老公不这么跟我说。”

神经吗这不是,林秋笙笑了,看原筠像只被捏了尾巴的猫,炸开了毛。要是没事他就哄着原筠,当玩了。现在有案子,还有会要开,催他开会的短信像轰炸一样。林秋笙把手放在原筠的头发上。

原筠愣了下,呆呆抬头看林秋笙。

林秋笙嘴角含笑,手掌抚过原筠的头发:“好了,在我眼里,你是最好的。”

“有多好?”原筠不知为何有些呆滞的问。

林秋笙说:“全世界都不如你。”

原筠怔了下,舔了舔牙齿。

他见林秋笙道别,想要离开。

原筠忽然拧开口红,往嘴唇上抹,他从没用过化妆品,不会用,所以涂得很厚,鲜艳的大红色,在林秋笙眼里像一朵花似的绽放开了,让林秋笙想起夏季第一朵盛开的红色月季。

原筠楚楚的朝林秋笙望了一眼,后来,林秋笙想,这一眼可能是自己的脑补。因为下一秒,原筠就用大拇指抹了嘴唇,唇上的色彩减淡,都聚在他的拇指上。

原筠见林秋笙没有防备心,直接往林秋笙T恤上…那一抹白交错的T恤上,涂了一块红,还顺着把这块红拉长…这究竟是一块污渍,还是朱砂痣。

林秋笙茫然了一瞬,勃然大怒:“原筠!”他怎么顶着这块口红去开会,都是他的顶头上司,出了这么大的案子,他这个要追凶手的队长倒是兴致很好,顶着口红印去开会?

原筠被骂了一嗓子,往后缩了缩。他很久没听到林秋笙发火了。

林秋笙的眼神让原筠有点后怕,他一沉默,就越显得凶神恶气的。原筠就委屈的要死,可可怜怜的朝他看。

林秋笙已经不想管这小王八蛋了。在外面35℃的天气里,他外面穿着一件皮夹克去开会,才总算挡住了胸口的那一抹红。

空调房子里林秋笙总算慢慢喘了口气,说是开会,其实也很简单,说起来上边的人也不过把担子推给他们,限期林秋笙他们一个礼拜把案子破了。

蓝芯作为邻省的刑侦队长,对上边的吹毛求疵气得鼻子都歪了,会开完以后跟林秋笙抱怨:“一个礼拜破案,他行他上啊,这案子他妈就是个无头案,他还非想要个鼻子脸的,那小破酒店连门口监控都坏了俩月了没修,上哪一个礼拜给他破案去,他干脆去找福尔摩斯好不好?”

林秋笙一向对这些话是不回应的,除去对原筠,他反而是没什么情绪的,疏离的有些冷漠。他热得厉害了,扯了扯T恤。

蓝芯虽然比他矮,但还是看见了林秋笙扯T恤时露出的一小块肌肤。我lsp了,蓝芯心里想,跟林秋笙又熟,不由就带了点撒娇的语气:“师父,你送我呗,案子没破我就都在这边的小旅馆了,我们全队人马都听你指挥。”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行,送你到局里门口?我叫人给你们收拾出个办公室。”

蓝芯挺乐呵:“成啊,师父。”

上了车,蓝芯左右打探了两眼,系安全带:“成啊师父,你这私家车吧,局里可不会给配奔驰。”

林秋笙总算能把皮夹克扔到后座上了,闻言道:“筠筠的车,他平时不开,放着也得年审,就让我开了。”

蓝芯听了,被空调风吹得冻了一下,言不由衷:“我还以为你们分了呢。”

林秋笙挺奇怪的转头看她,蓝芯清楚的看见了他T恤的口红印,感觉又被空调冻了一下。

“哪有你这么说话的。”林秋笙蹙眉,有点气笑似的。

蓝芯后知后觉,哦了一声:“师父…你衣服上…有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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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笙低头,都是无奈,说起来有点可气:“筠筠闲的,手欠往我衣服上抹的。”小王八蛋。

蓝芯又让空调冻了下。

林秋笙看蓝芯冻得哆嗦,把空调调高了几度:“冷得很?”他一向很烂好人,除去办案,身边的人都不去琢磨。因此惹了很多债,原筠与他正相反,心眼跟蜂窝煤似的,就想着往哪戳刀子了,人情世故在原筠眼里是一张白纸,他处理它,只是为了用到的时候好办事。

林秋笙则待人真诚多了。因此两眼空空,眼盲心瞎,他能跟原筠搞上,实在是原筠道行太高,只一眼就把林秋笙从苦海捞上来,从此对他念念不忘。

“还冷吗?”林秋笙看人时总显得很真诚,很温柔,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还冷我就把空调关了。”

蓝芯忽然就觉得很难过,她想,想什么呢?电台里突然放了一首歌,叫someone like you。她就更难过了,她比她想象中的更喜欢林秋笙,原本没觉得的,有这么喜欢。但喜欢,也只能到喜欢了。

林秋笙见她情绪不对,以为真冻着了。默不作声把空调关了,后座上有一条羊绒的薄毯子,他没问蓝芯要不要用,因为那是给原筠准备的,像原筠这种后脑勺都长眼睛的,绝对能知道别人用过他的毯子。

如果原筠知道了。

林秋笙笑了一下,反正他也不会给别人用。?

第一百章:保留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杨慈站在角落,靠着墙问。

“做什么?”被问的人笑了笑,他戴着一副眼镜,手指正栖着一只枯叶蝶,杨慈看见蝴蝶在他手指上翅膀微动,又看向对方:“你为什么砍掉他的头。”

“你知道枯叶蝶是食腐蝴蝶吗?”

“不知道。”

“哈…”对方笑了笑:“你总是看不见问题的关键点,我亲爱的。”他用镊子夹起蝴蝶,对杨慈说:“砍头,砍头只是为了夺取。”蝴蝶被镊子夹住身体,那人用手术刀慢慢割去蝴蝶的翅膀:“很残忍是吗?可是它还活着,但失去翅膀的蝴蝶和蛆虫没有什么区别,但我拿走它的翅膀,是一种给予,我亲爱的,我给了它自由。肉|体的绚烂只是短暂的,只有灵魂的自由才是高尚的。”

“你和魔女越来越像。”杨慈透过镜片冷冷的看着他:“都一样变态。”

对方听了,也不过笑笑:“魔女只是一个称呼,本质都是人类,我们像是一定的,有共同点也是一定的。”

“你找到魔女了吗?”

“嗯…有点线索。”他说:“但有点小障碍,亲爱的。你或许听过林秋笙这个名字?他一直追着魔女不放,很难缠。找人把他清理了好吗?否则他会打草惊蛇。”

“林秋笙…”杨慈慢慢说:“我记得他没有再查过魔女的案子。”

“亲爱的,你是在质疑吗?”

杨慈看向对方:“我只是询问。”

一个白色纸球从半空被抛下来,顺着林秋笙的视线,比林秋笙的反应要更快,原筠得逞般的笑容要更加一目了然,如同慢动作般,林秋笙看见他的笑,后而自己也笑了,纸球砸在他身上,又落在地上。

林秋笙抬头看着站在二楼随手置物,恶作剧得逞的原筠。弯腰把纸球捡起来。原筠正朝他笑,似乎没有把嘴上的口红擦得很干净,他的嘴唇像熟透的李子因过分饱受阳光温暖而自身破裂的小口,血红色的肉,充斥着新鲜。你能想象到,他的吸引力。蜜蜂,鸟儿,蝴蝶,昆虫都会被他吸引。

致命的甜美,从裂开的缝隙中滑落的汁液,不自知的未发觉自己已成熟的魅力。

原筠还在朝他笑。

电话响了。

林秋笙接通:“你好。”

“头儿。”是孟正明:“还记得你说被害人头发上有白色的粉末吗?那是蝴蝶翅膀被磨成的粉,还有一件事,被害人不仅仅是被砍掉了头…”

“他的大脑被拿走了。”

“对,你怎么知道的,头?”

林秋笙挂断的了电话。

他看着站在二楼的原筠,原筠正朝他微笑着,他身后的人来来去去,只有他站在那,很好看的朝他在笑。

前几年,他们还年轻时,刚刚相遇,那时候林秋笙还没有遇到魔女的案子。

原筠曾拿着一只蝴蝶标本玩,他身形清瘦,腰肢似乎盈盈可握,他那时比现在还要瘦些。“你知道什么与蝴蝶相似吗?”

林秋笙靠在沙发上,抚摸着原筠的黑发。原筠的黑发在阳光下显得闪闪发亮,原筠说起话来,咬字清晰,像个刚学会说话的小朋友:“大脑。”

“大脑?”林秋笙爱抚着原筠的身体,他就像一缕光游走在原筠身上,原筠对他着了迷,也不顾林秋笙带给他的影响,他那时还年轻,在情人面前还没学会隐藏自己。他把头枕在林秋笙的胸膛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我妈告诉我的,你猜是为什么?”

林秋笙附身,咬住原筠的唇瓣,两人似乎在做一场游戏。

“哈…”原筠喘出一口气,他就像是在水里的鱼,浑身都是湿的,他是春天未结下的果,还带着盎然,他如此鲜活,而又充满天真的风情。冬天未消化的冰,没有泯灭他,反而滋润他,他的眼角,看人时带着一点点冷清湿润的红。

他那时如此年轻,如此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抵抗住他。

他肆意在林秋笙身上共寻快感,丝毫不违背身体给他带来的快感。他尽情舒展自己,像在一匹马上奔驰般得到凌虐似的快乐,他常跟林秋笙说,在他耳边说:“再快点,带走我,林秋秋。”

我的爱人,我生命的火。

原筠爱点一支烟,为林秋笙点,他则崇拜似的把头枕在林秋笙的大腿上:“完美,你说什么完美呢?我母亲说,完美带来的快乐是毁灭你的快乐,排山倒海的来,湮灭你。可我们仍不能抗拒,就让理性全无,消失掉好了,而我们自身则不重要,我们没有选择的来,因此不用为任何人,任何事负责。”

“就像蝴蝶。”

“蝴蝶?”

“蝴蝶在长出翅膀前并不知道自己是蝴蝶,他只是同其他虫子一样,如此丑陋。”

原筠把手上的蝴蝶递给林秋笙把玩:“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则在大脑。”

“大脑?”林秋笙看向原筠。

原筠却握住林秋笙的手,让他重新看向手上的蝴蝶:“大脑,神经系统的最高级。左半球…右半球…”他缓慢的笑了,像一滴墨不小心滴在宣纸上,就这样晕染开了:“智慧,智慧使人类特别。”

林秋笙想看原筠,原筠却用双手捂住他的眼睛:“你知道,你手上拿的是什么蝴蝶吗?”

“我…不知道。”他嘴唇翕动。

“孔雀蛱蝶。”

“孔雀…蛱蝶”

“对…”

林秋笙感觉脸颊上落下一个吻,原筠亲昵的吻着他:“睡吧,我不会让蝴蝶飞向你的,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你不会变成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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