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萤光哨所(1 / 2)
乌西孤房
有着狄桃香的心事,大傻自是无法入眠。
就算知道是刁蛮大小姐咎由自取,但好歹相识一场,再加上田刺史已写信告知自己,就这么放任不管,良心上有些过意不去。而且这她郎君遇害的消息是自己带过去的,多少也有跟她本人解释清楚的义务吧。
辗转反侧之际,那孤房房门忽被敲响,大傻顿感欣喜,不曾想这小妮子真能孤身横穿大漠,真是匪夷所思。随即立马起身开门,可谁知门后边那张脸,脸上的毛发比自己还离谱,而且高鼻异瞳,头上甚至还顶着一对硕大的雄鹿角,如此奇异的长相在深夜出现在自家房门前,论谁都会被吓一跳。
得亏大傻自小长在鬼市,各种面容怪诞的人见过不少,很快又镇定下来。
而这怪异男人手中怀抱着的,却是衣衫褴褛的桃香,只见她脸色苍白,嘴唇发黑,毫无生机般躺在男人怀中,不用说,定是那途中出了什么意外。
“嚯,小哥,你这可比我还要邋遢啊。”男人开口就是一句调侃。
突如其来的打趣让大傻不知所措,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理解眼前这番景象,直至男人身后的少女走到大傻跟前,说道:“深夜叨扰,正如郎君所见,狄小姐路遇胡匪不幸身中剧毒,当下还望郎君借我等几匹快马,带狄小姐前去疗伤。”
这张脸,大傻此生都不会忘记,那名动陇右的漠上红莲,不论自己在鬼市目睹过多少次,都会醉于她貌若天仙。
“您是……那凉州伎魁……”
“哟,小风歌,你那名气也是真的大嘿。”男人又是一句莫名的嘲弄。
少女看出了大傻的困惑,便说道:“详情在这之后会与郎君细说,现在还是以狄小姐为优先的好。”
从少女的语气中,大傻察觉到了似乎事态紧急,可如此将自家马匹借给外人,是否过于莽撞,虽说对方是凉州伎魁,但出身底细尚未可知。
“郎君若心存疑虑,与我们一同前往可好?”少女看出了大傻的心思,便开口邀请道。
死亡之海
顶着漫天星辰,踏马在荒芜漠海。大傻还是头一回夤夜穿梭沙漠,且不说沙地干冷,因策马速行而扬起的风沙,惹得人分外烦躁。或许是已过子时还未入眠的关系,大傻的脑子被颠簸的马匹震得有些嗡嗡响,突出一个折磨。
而他们一行人所前进的方向,既不是凉州城,也不是鬼市,而是比乌西更以西的大漠戈壁,在大傻的印象中这一带不曾有过人烟,只有零星都护府所辖的兵马驻地,而自武后登基以来,由于削弱早先河西李唐旧派军权的缘故,这些驻地也逐渐废弛,不再有兵马常驻,有些甚至被胡匪们拿去当了营寨。
或许,他们的目标就是其中一处兵马驻地。
而自从孤房出发后,那原本负责怀抱狄桃香的鹿角男人就不知了去向,因此照顾这大小姐的使命就落在了大傻身上,一边驾马一边还要护着这丫头,虽说大傻是大漠中土生土长的,可终究比不了那长与游牧为伴的胡人体魄,他还是比较适合在孤房里阅览经文。
少女看出了大傻的不适,于是便勒马停蹄,稍作休整,顺道将腰间的水壶递与大傻。
“多谢……”接过水壶,但大傻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眼前的姑娘,当下的她俨然不是一副凉州舞伎的打扮,若是叫伎魁怕是会有冒犯。
“我叫李风歌。”少女看出大傻有些迟虑,便自我介绍道。
“多谢风歌娘子。”
“叫我风歌就行了。”少女也不怎么喜欢讲虚礼。
“我们此行的目的地,还有多远?”
“快了。”风歌答道。
片刻憩息后,再度上马,因还是不见那鹿角男人的踪影,大傻再度开口:“此前那位壮士为何不随我们一起?”
“谁说我不在?”一阵说话声从大傻脑袋顶上传来,可抬头望去,只有一只盘旋的苍鹰。
“谁?”显然大傻还未意识到真相。
那苍鹰只得落地化作人形,熟悉的男人外表再度浮现眼前,可这一变化着实把大傻吓了一跳,险些从马背摔下去。
“别闹了,速速赶路。”风歌制止道。
头顶鹿角,能作鹰形,这是何等奇术,哪怕放眼鬼市也未必能找到如此能人。这人到底什么来历,而且那凉州舞伎为何一些惊诧也不曾有?大傻自诩没人能比他更了解鬼市,更了解这四方之地的千奇百怪,可如今此刻之所见,无疑是对他平生眼界的又一次冲击。
之所以孤房常备快马,目的是为了快速往返凉州城,按素日的常理推算,自己若是子时出发,马不停蹄的话,最迟在丑时三刻定能到至凉州,可如今,依刚刚风歌所言,少说也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这眼前怎么还是一片荒芜大漠?
直至天色有些蒙亮,风歌才让马蹄放缓,似乎是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而大傻环顾四周,依旧是苍茫一片,哪有什么人迹可寻,莫不是他们的据点就如同那鬼市一般,潜藏于地下?
“就在前方。”风歌说道。
“前方?”大傻困惑,环顾四周,依旧是苍茫一片,哪有什么人迹可寻,莫不是他们的据点就如同那鬼市一般,潜藏于地下?
风歌下马,那苍鹰也落地化作人形,从大傻手中接过桃香:“一路上抱着她累坏了吧?这小妮子可沉了,等她醒来,你可要劝劝,该减肥了。”
男人一贯戏谑的腔调,不过也多亏他的这个性格,让大傻对他的戒备小了不少。
风歌指了指前方的一颗胡杨,示意前往。
这棵胡杨算是这片附近唯一的生机,金灿的枝叶繁盛如烈阳,随着初日渐起,好似散发着淡淡金光。它的躯干也与一般胡杨不同,要更加银白透亮,整棵树从远处看,像是不规则弯曲的月牙上,镶嵌了耀眼的金冠,夺目且璀璨。
大傻震惊于眼前的景象,这胡杨树的样子,算得上沙漠中的奇观了。
随着众人与那胡杨愈靠愈近,那胡杨之后竟长有无数更高大,更茂盛的乔木,再往里走,不仅是乔木,各类树种层次不穷争相耸立,一时间竟没了半点大漠的痕迹,而是进了原始森林。当真正来到那胡杨跟前时,周边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刚刚走过的沙地,都生长出盎然春意的花草,响彻起溪水流转的回音,到处都是飞禽走兽的戏语,甚至还有萤火飞虫在眼前时不时地舞动,此刻,可谓目之所及之处皆为葱茏生机。
而那胡杨,要比刚刚远处瞻望的样子更加巨大,在它底下抬头望去,已然见不得天日,似乎所有的光芒皆来自它的枝叶,像是神灵睥睨着大地,这生机都由它所赐予一般。
“欢迎来到萤光哨所。”鹿角男人拍了拍愣在原地的大傻。
今晚大傻已经见过太多不可思议的事,上一次这么震撼,还是幼年时,被田允领着初次进到鬼市的时候。